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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提升学术环境效率和质量的规范体系,它涵盖了学术研究、教学活动、学生管理、教师发展等多个层面。学管理制度不仅要确保学术诚信,还要促进学术创新,为师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激励创新的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学术研究规则:包括研究伦理、数据管理和研究成果的发表与评估机制。
2. 教学管理:涵盖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考试与评价体系。
3. 学生管理:涉及招生政策、学籍管理、学业指导与支持服务。
4. 教师发展:包括教师聘任、晋升标准、培训与专业发展机会。
5. 资源配置:关于图书馆、实验室、在线学习平台等教育资源的分配与使用。
6. 学术交流:鼓励学术会议、研讨会、合作研究等活动的举办。
7. 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处理学术争议、投诉和申诉的流程。
重要性
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学术诚信:通过明确的规则防止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保障学术研究的公信力。
2. 促进学术创新:为创新思维和新知识的产生提供自由空间,推动学术进步。
3. 提升教育质量: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
4. 培养未来人才:通过合理的学生管理制度,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5. 提高师资水平:通过教师发展政策,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和研究能力。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研究规范:明确学术研究的伦理准则,建立数据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研究成果的透明度和可复制性。
2. 强化教学质量: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引入同行评审制度,优化课程设置,提升教学效果。
3. 优化学生服务:实施个性化学习支持,提供职业规划指导,确保学生权益。
4. 设立教师发展基金: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鼓励跨学科合作,提升教师的教学和研究能力。
5. 公平资源配置:依据学科需求和绩效,合理分配教育资源,确保资源利用最大化。
6. 建立学术交流平台:举办各类学术活动,鼓励师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视野。
7. 完善纠纷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及时公正地处理学术争议,维护学术环境的和谐稳定。
学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全体师生共同参与,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学术环境的变化,推动学术繁荣和社会进步。
学管理制度目范文
第1篇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项目部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等使用管理,预防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防止环境污染和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使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范围
1、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特性的物质,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体中毒、灼伤、死亡及造成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污染事故的化学物
2、项目范围内涉及的易燃易爆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氧气瓶、乙炔瓶、各类润滑油、重油、油漆、煤油、机油等。
二、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购置
1、采购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时,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选择有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供方,并要求供方提供化学物质环境与安全技术说明书等基础资料。
2、采购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应核对、确认包装或容器上贴有或拴挂有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完全一致的标签。
3、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必须包装完好,无泄漏。包装材料应尽可能是环保型或可回收的。
4、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经进货检验符合要求后,进行妥善保管并保持记录。三、运输管理
1、项目部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应取得相应的资质;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运输供方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运输;。
2、项目部及搬运劳务供方在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时,应安排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作业,并依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渗漏、遗洒,并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对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不得配装和混合装运;
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装运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车辆,不得客货混装和中途随意停车;
5)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应按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和时间要求,避开人员频繁活动的时间和人员聚集的场所;
6)项目部及搬运劳务供方事先配备有关资源,具备在紧急或意外情况下的应急措施,避免或减少在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对环境、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的破坏或危害。
四、贮存管理
1、项目部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贮存,必须设置专用仓库、场所,根据其性质、特点、危险性等分库、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齐全。
2、仓库管理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仓库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配备醒目的警示标志。
3、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在贮存中,要采取防渗漏措施;容器开关和盖子要拧紧,避免挥发和洒漏。
4、项目部严格控制各类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库存量。
5、项目部贮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仓库,要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防高温、防毒、防火、防盗等设施和避雷设施。
6、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设专人管理,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建立明细帐目;对库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及安全防护设施定期盘点和检查;及早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置。
7、项目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仓库的消防管理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8、对不利的气候(如夏季高温)天气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采用防高温自燃措施。
五、使用管理
1、项目部严格控制作业现场各类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领用量。
2、项目部领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采用专人负责制,建立领用台帐或记录;各使用部门对暂存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应设置专用场所,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进行标识。
3、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场所,要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高温、防渗漏等安全设施。项目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使用和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性能,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资源,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5、项目部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设施。
6、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在使用后,对残渣的处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避免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人身伤害。
7、项目部有关人员对装有各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容器或管道,经常进行检查和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
8、产生或使用可燃气体及粉尘的场所,各类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定期对电气装置、电热设备、电线、保险装置等进行检查,防止电气装置着火而引发燃烧或爆炸。
9、出现任何异常情况,项目部要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并立即上报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和应急预案。
10、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场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手续,有关人员在动火前清理周围易燃物,动火点3米内禁止有易燃物品,设专人监护,配备消防器材,动火完后清理现场,排除残留的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
六、退库管理
项目部对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应及时退库,办理有关手续,禁止私存乱放,严防流失。库存部门应制定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及时退库和妥善保管。
七、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处置
1、项目部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容器、包装物及废弃物、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等,禁止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或擅自处理,按设置的指定场所由专人收集管理,并设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标识。
2、收集、贮存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必须按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
3、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报废处置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环境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试验室管理
1、项目部试验室应建立严格的消防和试验管理制度,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2、试验室中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防止中毒、泄漏和爆炸发生;试验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对试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产生的废弃物单独放置,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
第2篇 反恐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工作方案范本
加强涉恐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是今年反恐重点工作,根据县反恐办的整体安排与部署,切实抓好全县中小学校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强化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有效预防恐怖案(事)件发生为目标,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澄清化学危险物品底数,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工作职责,消除安全隐患,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构建平安和谐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局“三湘03”反恐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副局长___任组长,办公室、仪器站、安全办、普教股、信息网络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成员。日常工作由仪器站具体负责。
三、具体工作措施及要求
1、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人。在8月20日以前,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规范我县中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的分类与品名编号,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各学校明确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上报名册报仪器站备案。
2、摸清各学校化学危险物品底数,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台账。从8月20日开始,各学校要按照“不遗一物,不漏一处”的工作标准,安排专人清点化学危险物品种类、数量,详细登记入账,认真填写涉恐吓信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基本情况及安全检查登记表;摸清化学危险物品柜、双人双锁、使用登记及处理情况,对尚存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处理,学校不能解决的形成文字报告,及时上报仪器站,待上报局里统一解决。
3、认真做好新购化学危险物品的入账、分类摆放等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对原存的不再使用的危险药品要采取严密的封存措施,就地封存,严防流入社会。。
4、积极协助配合县反恐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各学校坚持动态管理电子台账,坚持每月按时上报相关表格,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化,细致化,防微杜渐
5、认真做好各类资料整理工作,努力做到基本情况清、化学危险物品清、安全隐患清、检查记录清,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保证责任落到实处。
6、各类学校要按照仪器站下发的《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防护与化学危险品管理规范》,认真做好本校硬件(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室)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做到勤排查、勤检修、勤维护,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安全事故和化学危险品外流。
二〇一一年七月
第3篇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 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等重要设施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必须做到:
(一)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二) 所有电器、线路要有良好的防爆、防静电设施,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吸烟;
(三) 工作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禁止穿带铁掌的鞋进入工作区;
(四)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其他人员应自动将携带的火种交门卫保管;
(五) 机动车进入时要戴防火帽。
2、 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仓库、大型物资堆放场、木材堆放处、机械存放处、配电室、加油点、食堂、空压机机房等要结合实际,自定符合自身特点的防火安全规定,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设置消防栓、自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3、 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堆场,应保持严格的防火间距,不得有任何搭邻建筑,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50米内禁止燃放明火。
4、 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一) 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靠近明火,领用要有严格的记录;
(二)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聊必须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三)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配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驾驶员、押运人员有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5、 各类车库不得存放汽油、橡胶水、橡胶制品、木材等可燃物。
第4篇 危险化学品物流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危化品生产与使用的高速发展促进了我国危险品物流的空前繁荣,危险化学品物流量每年以30%的速度上升。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我国约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0余万户,危险化学品储运企业5000多家,有运输车辆10万多辆,每年通过公路运输的危化品约1亿~2亿吨,有铁路危化品罐车30000多辆,年运量约2000万吨,危险品的存储量则更大。
从危化品物流作业的角度看,主要有如下特点:
1 危化品覆盖了易燃液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毒害品、爆炸品等9类,危险性较大;
2 危化品储运过程中易受到气候、地形、道路、环境等因素影响;
3.95%以上的危化品运输涉及异地运输,长距离、大吨位是我国危化品运输的普遍状况,运输机动性较强;
4 技术含量高,对包装物、包装规格以及储存、装卸、运输都有严格的要求。
调查表明,危化品在储存、运输、搬运等环节曾引发很多事故,因此,对于危化品的物流作业进行严密的管理十分必要。
危化品物流存在的问题
具体分析,目前我国危险品物流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危化品物流缺乏协调监管体制
从部门设置来看,虽然我国的危化品物流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但企业在物流具体操作中仍存在很多漏洞。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在危险货物运输及存储等方面的法规及标准有20多个,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由于缺乏系统性与协调性,各自以部门利益和责任为主,导致部分法规及标准之间无法统一,存在大量的衔接问题,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目前,国内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是由安监、消防、公安、质检、环保、交通、卫生、工商等多个行政部门共同执行,有时不同部门之间的要求相互矛盾,令企业难以抉择。如,在仓储建设和内部规划上,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要求专用危化品仓库要有较高的土地利用率和建筑容积率,而消防部门要求,危化品仓库只能建单层,建筑物之间必须有一定的间距;安监和消防部门要求毒品、易燃液体要经常通风,预防气体浓度超标引起燃爆或中毒,而环保部门要求仓库密封,不要向大气排污。 在公路运输方面,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专用运输车辆都安装了gps,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设备形同虚设,企业无人监控,也没有相关行驶记录。另外,运输企业对车辆定期检测、异地运输车“争食”严重、运输企业经营成本较高等也颇有争议。虽然国家已设立交通运输部,有望在公路、海运、空运危险品运输管理方而达到一致性,但对这三大运输部门已出台的法规、标准的修订工作进展较慢,加上铁路运输不属于交通运输部管辖,国家对危化品物流的统一监管还有待时日。
危化品物流作业效率低下
一是由于危化品运输配装存在睹多限制,使得运输过程中难以选择合适承载能力的运输工具,造成严重超载,或实载率低、浪费运力;二是重复运输严重,缺乏整体优化与运筹;一是由于危险品生产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需求又较为分散,导致运输半径过大。种种原因造成了危险品物流作业效率十分低下。
危险品物流企业现代化水平低
目前,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中自产自运的比重相当高,这种经营模式是造成危化品物流企业现代化水平低、发展慢的原因之一。此外,无证经营危化品物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上岗培训问题多
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司机、押运员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新到位的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司机对危险品运输知识又非常欠缺。因此,对司机、押运员、库管员进行定期培圳是企业的重要工作。近年对事故调查后发现,驾驶员及押运员对事故处理的知|只了解甚少,当场逃匿的现象时有发生,无证上岗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物流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落后
道路运输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理尚无快速反应的有效机制,一般采用通知发货、收货人来处理,而且由于对危险货物的危害认识不足,相关防范、救援措施不能及时跟上,住往贻误施救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物流技术装备落后
危化品物流企业要加强安全意识,除了制度及责任外,更需要先进的物流技术装备。如防爆叉车的应用、消防设施的完善、库存实时监测及泄漏监控技术、运输车辆gps实时监控等,是确保危化品物流作业安全的重要条件,
危险品仓库有待完善
在国外,危险品的仓储设施都设在市郊,能够减轻危险品对城区带来的危害。我国上海的宝山、金山,广州南沙小虎岛、吉山,东莞的立沙岛和惠州的大亚湾等都是区域性危化品物流仓储基地。近年来受城区不断扩大、区位功能转变的影响,许多危险品仓库面临调整
此外,国际性的危险品仓库从设计、设备、日常管理等方面都有严格标准,库区均设有避雷装备,应急反腐、消防、防爆等设备一应俱全。
危化品物流企业经营成本高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措施严格,使得危化品物流投资经营成本较高一在县体的运营中,危险品运输企业还要因办理《通行证》、年票、gps系统等支付费用,不仅每辆运输车每年要缴纳大量的城市建设费等费用,危化品物流中心的仓租标准也高于普通仓库。同时,监管部门对各种“地下仓库”监管与打击力度不够,大量危险品分散储存在这类不合格的仓库中,给规范管理企业带来不少经营障碍,
此外,一些从事危险品仓储业务的经营者由于涉足时间不长、企业规模不大、管理经验不足,存在不懂行的现象。例如,入库验收中没有验收记录,入库货物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示和危险品标志,也无中文说明书,造成现场操作人员不知道是什么货物;在货物堆码时,易燃易爆物品就地堆码,大桶易燃液体(200kg/桶)在堆码时层与层之间没有按要求衬垫隔层;装卸、搬运器具与危险品混存、危险品与危险品混存;商品养护中,破包破件没有及时整理或单存单放;温湿度超标,通风设备和浓度、粉尘报警装置没有安装等现象。
根据上述研究与分析,笔者提出如下危化品物流发展措施:
整理、规范危化品物流行业标准与法规,建立统一的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体系
必须建立多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危险品物流行业标准。建议参照物流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危险品物流联席会议协调性组织,在沟通与协调的基础上,整理、完善和规范各项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用系统的理念打通危险品物流链。
全面调查危险品物流现状。建立大城市
危险品物流监控平台
上海在对危险品仓库、交通枢纽、中转站及车辆进行充分调研基础上,利用现代监控技术,建立了危险品物流实时监控网络,可以实时了解危险品存储及运输情况,一旦发生问题,可以最快速地启动应急机制。建议各大城市在总结上海市经验的基础上,分别建立自己的危险品物流监控网络。
优化危险品物流网络,提升物流作业效率
借助危化品物流网络的优化,目前存在的运输半径大、重复运输、作业效率低等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同时还可以强化安全管理。
政府在规划危险品物流网络时,应将需要使用危险品的企业置于合理的地理位置,从宏观角度规划出风险最小的危险品运输网络。在政府规划设计的危险品物流网络内,企业通过加强对物流操作的管理,选择优化的运输路径和操作方式。
大力发展专业化的危化品物流
由专业化物流公司整合危化品物流操作管理,一方面,可以改变目前危化品物流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格局,提高物流的集成度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为政府监管危化品物流提供了基础。
应用现代物流技术与装备提升物流作业水平
采用叉车、托盘、集装单元化技术、货架及立体仓储系统等物流技术与装备,可以大大提升物流作业效率,加强安全管理。
在采用物流技术装备时,还要注重危化品物流的特点,如,要采用防爆型叉车,托盘等应具有反腐蚀、阻燃等特点,结合危化品的液体流动设计使用的单元储运罐,根据危险品物流中心的消防要求配备安防等周边设备。
建立全国性的危险品物流管理监控平台
目前,各地的监控网都是独立运行,只能监控本地区、本企业内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故分析可以看出,就一个城市或地区网而言,外地驶入的车辆无论是否安装gps都对其缺乏监控,一旦车辆在本地区发生事故,很难在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理。因此,实现各地区网和各企业网之间的联网,对事故在第一时间就近、就地处置非常重要。
建议在各大城市危险品物流监控体系的基础上,将各地的物流信息平台打通,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建立全国统一的危险品物流管理监控平台。
第5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规范
1.目的
为了加强本广化学危险物品申购储存和使用管理,预防火灾、爆 及环境污染等灾害事故发生,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化学危险物品的申购、储存和用管理及应急措施。
3.术语解释
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家标准cb6944-86《危 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 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氧化物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4.化学危险物品作业者的教育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须对使用者、保管者、包括括储存/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的知识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如何理解msds所重点表示的化学品的安全点,标 签及操作的关键等,并保留教育记录。
新的化学危险物品作业者必须在进行相应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化学危险物品的申购
各部门在生产工艺或日常使用中应尽量用非危险物品代替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
需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化学危险物品使用预算表》,如使用新的化学危险物品,还需要求供应商附有安全性数据表(msds),报管理者代表,经批准后,由危险品仓库管理部门统一申请购买。
按上述程序毕购的化学危险物品由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验收后入库,其他需要入库的化危险物品需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后方可入库。
进入本厂的所有装有化学品的容器都应该附有标签,注明所盛装化学品的名称,潜在危害性,特定储运须知等。标签文字须为易懂的符号或中文。
6,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每一种危险化学品都应该有以中文书写的“物料安全资料表”(msds),并可被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员工查询,所有的msds危险仓管理员至少保留1份。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员工可随时向危险仓管理员查阅msds。
危险仓管理员编制储存的或正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清单,清单连同有关的msds交管理者代辰1份,以备员工查询,过期的msds须从有效的msds清单中挑选出来并另行保存5年。危险化学品清单应列明化学品的名称、成分、各成分的百分比、产品编号、使用或储存的地方,潜在危害以及填写时间等。
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场所严禁烟火。危险库房的地面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室内存放,保持阴凉、干燥、通风。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箱(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化学性质或防护、防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如: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他化学危险品同存一库;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须配备灭火设施及避雷设备。
数量较大或储存时间较长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放入危险品仓库,各部门可存放临时使用的少量化学危险物品,数量不得超过5天的用量,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5天。
7.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7.1危险品仓库管理部门为后勤总部,(请工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2危险品仓库管理部门职责
ü 指定管理责任者和管理担当者,制定危险品管理制度,并张贴在显眼位置。
ü 防火、防泄露安全管理
ü 化学危险物品采购预算控制
ü 化学危险物品存入与发放管理
ü 废弃化学危险物品的处理向管理代表报告危险品仓库管理状况
7.3危险品仓库管理现状的报告
危险品仓库管理责任人每月向管理者代表报告一次危险品仓库状况(格式自定),报告内容包括:
ü 危险品种类及库存量
ü 上月危险品入库使用及废弃情况
ü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情况
ü 使用者应配合危险仓库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程序
要求进行作业,预防事故发生。
8.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和个人, 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
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分装和使用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口 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 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均设置紧急洗眼设备,在使用腐蚀和 有毒化学物质的区域还应在洗眼设备上加装淋浴装置。洗眼危险化学品使用区域的距离控制在30m内,并在明垦位置标识所在地点,以方便员工需要时能立即使用。
ehs委员会每月进行紧急洗眼(淋浴装置)设备检查并保存记录, 如有功能等达不到要求,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须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余物随意倾倒。
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
9.应急措施
9.1 火灾、爆炸
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立即向公安消防机关报警;将易燃物质搬离该场所,疏散人员;将危险情况通知邻近单位和周围群众,火势不大时,可用含相应灭火剂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控制火势。
各部门使用储存场所使用人员
ü 小规模火灾,可用含相应灭火剂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
ü 将易燃物质搬离着火场所
ü 不能确信能扑灭火灾,要立即向公司消防机关报警。
9.2泄漏
ü 尽量减小漏出面积的扩散
ü 液体要用抹布、拖布等拭去,放在专门的容器中
ü 固体要收集到指定容器中
ü 隔断火源或热源
ü 大量泄漏时,要迅速报告
ü 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使用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具。
10.相关文件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消防应急管理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11.表格、记录
11.1 危险化学品清单
11.2 msds
11.3 培训记录
11.4 紧急洗眼/淋浴设备检查表
第6篇 化学品的管理安全存放条件
化学品的管理与安全存放条件化学品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化学品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结果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化学品的管理应根据品的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潮解性等不同的特点,以不同的方式妥善管理。
化验室内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易燃易爆品应放在铁柜中,柜的顶部要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内存放总量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大量化学品应放在品库内。存放化学品时,要注意化学品的存放期限,某些品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如醚类、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烯、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时间越久越危险。某些具有还原性的品,如苯三酚、ticl3、四氢硼钠、fes04、维生素c、维生素e以及金属铁丝、铝、镁、锌粉等易被空气中氧所氧化变质。
化学品必须分类隔离存放,不能混放在一起,通常把品分成下面几类,分别存放。
(1)易燃类易燃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通常把闪点在25℃以下的液体均列入易燃类。闪点在-4℃以下者有石油醚、氯乙烷、溴乙烷、乙醚、汽油、二硫化碳、缩醛、丙酮、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酯等。闪点在25℃以下的有丁酮、甲苯、甲醇、乙醇、异丙醇、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戊酯、三聚甲醛、吡啶等。这类品要求单独存放于阴凉通风处,理想存放温度为-4~4℃。闪点在25℃以下的品,存放最高室温不得超过30℃,特别要注意远离火源。
(2)剧毒类专指由消化道侵人极少量即能引起中毒致死的品。生物试验半致死量在5omg/kg以下者称为剧毒物品,如氰化钾、氰化钠及其他剧毒氰化物,三氧化二砷及其他剧毒砷化物,二氯化汞及其他极毒汞盐,硫酸二甲酯,某些生物碱和毒昔等。这类品要置于阴凉干燥处,与酸类品隔离。应锁在专门的柜中,建立双人登记签字领用制度。建立使用、消耗、废物处理等制度。皮肤有伤口时,禁止操作这类物质。
(3)强腐蚀类指对人体皮肤、黏膜、眼、呼吸道和物品等有极强腐蚀性的液体和固体(包括蒸气〉,如发烟硫酸、硫酸、发烟硝酸、盐酸、氢氟酸、氢溴酸、氯磺酸、氯化砜、一氯乙酸、甲酸、乙酸酐、氯化氧磷、五氧化二磷、无水三氯化铝、溴、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化钠、苯酚、无水肼、水合肼等。 存放处要求阴凉通风,并与其他药品隔离放置。应选用抗腐蚀性的材料,如耐酸水泥或耐酸陶瓷制成架子来放置这类药品。料架不宜过高,也不要放在高架上,最好放在地面靠墙处,以保证存放安全。
(4)燃爆类这类品中,遇水反应十分猛烈发生燃烧爆炸的有钾、钠、锂、钙、氢化锂铝、电石等。钾和钠应保存在煤油中。品本身就是炸药或极易爆炸的有硝酸纤维、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叠氮或重氮化合物、雷酸盐等,要轻拿轻放。与空气接触能发生强烈的氧化作用而引起燃烧的物质如黄磷,应保存在水中,切割时也应在水中进行。引火点低,受热、冲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急剧燃烧甚至爆炸的物质,有硫化磷、赤磷、镁粉、锌粉、铝粉、萘、樟脑。此类品要求存放室内温度不超过30℃,与易燃物、氧化剂均须隔离存放。料架用砖和水泥砌成,有槽,槽内铺消防砂。品置于砂中,加盖,万一出事不致扩大事态。
(5)强氧化剂类这类品是过氧化物或含氧酸及其盐,在适当条件下会发生爆炸,并可与有机物、镁、铝、锌粉、硫等易燃固体形成爆炸混合物。这类物质中有的能与水起剧烈反应,如过氧化物遇水有发生爆炸的危险。属于此类的有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高氯酸、高氯酸钾、高氯酸钠、高氯酸镁或钡、铬酸酐、重铬酸铵、重铬酸钾及其他铬酸盐、高锰酸钾及其他高锰酸盐、氯酸钾、氯酸钡、过硫酸铵及其他过硫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钡、过氧化二苯甲酰、过乙酸等。存放处要求阴凉通风,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要与酸类以及木屑、炭粉、硫化物、糖类等易燃物、可燃物或易被氧化物(即还原性物质)等隔离,堆垛不宜过高过大,注意散热。
(6)放射性类一般化验室不可能有放射性物质。化验操作这类物质需要特殊防护设备和知识以保护人身安全,并防止放射性物质的污染与扩散。以上6类均属于危险品。
(7)低温存放类此类品需要低温存放才不至于聚合变质或发生其他事故。属于此类的有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丙烯腈、乙烯基乙炔及其他可聚合的单体、过氧化氢、氢氧化铵等。存放于温度10℃以下。
(8)贵重类单价贵的特殊品、超纯品和稀有元素及其化合物均属于此类。这类品大部分为小包装。这类品应与一般品分开存放,加强管理、建立领用制度。常见的有钯黑、氯化钯、氯化铂、铂、铱、铂石棉、氯化金、金粉、稀土元素等。
(9)指示剂与有机品类指示剂可按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指示剂、络合滴定指示剂及荧光吸附指示剂分类排列。有机品可按分子中碳原子数目多少排列。
(10)一般品一般品分类存放于阴凉通风,温度低于30℃的柜内即可。
第7篇 油品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一. 装卸作业
1.地点选择:
运输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照预先选定的空旷场地进行卸车,要远离生活区,周围没有正在施工的电焊机、切割机等产生火花的机电设备及火源,并在搬运地点有人看护。
2.搬运:
搬运油品及化学危险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扔放,避免摔坏包装罐体造成泄漏。
3.码放:
(1)码放地点: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码放地点应选择单独的仓库存放,仓库内不得安排人员住宿。仓库应远离生活区,要求室内温度不宜过高,室内通风良好,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室外要配备四具以上的灭火器材。
(2)码放过程:油品及化学危险品要分类性质码放,码放高度不宜过高,避免最底部的包装罐受压破裂,造成渗漏。
4.各类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包装、标识应完好。
二. 保管作业
1.库房的选择及要求:油品及化学品危险码放地点应选择单独的仓库存放。仓库应远离生活区,要求室内温度不宜过高,室内通风良好,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室外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2.保管人员的选择及要求:选择专职保管人员进行保管,要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掌握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化学成分、危害性等特性,具有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3.保管要求:
(1)建立详细帐目对库存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收发进行登记
(2)及时整理库房,摆放整齐,清理杂物。
(3)仓库内不得安排人员住宿。
4.严禁任何人在库内吸烟。
5.发现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包装容器破损、泄漏,材料员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员工在室外将破损容器中的物资盛装在完好的容器内,并将废弃包装容器回收,统一处理。
三. 使用作业
1.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发放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禁止多发和错发。
2.操作人员使用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前应准备好口罩、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防止有害气体和粉尘的吸入及腐蚀皮肤。
3.油品刷涂应防止流坠、分散滴的油类污染成品。
4.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在使用过程中禁止遗洒。如发生遗洒,操作人员应立即对遗洒处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的废弃物放入指定地点,严禁随地乱弃。
5.未使用完的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随意倾倒。
6.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及刷涂工具不得任意丢弃,要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7.操作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对作业后产生的废屑、废渣和废弃物进行及时清理。
8.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地点燃烧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及其包装容器。
9.严禁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使用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及其刷涂工具以及包装容器引燃品。
10.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和废弃物的处置需由项目经理部送到指定单位进行处理,严禁同其他废弃物一同处理。
南通二建g1 综合楼项目部
2005年3月5日
第8篇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测试题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测试题
学校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每格1分,共56分)
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 )等法律法规,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2、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的方针。
3、学校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履行()和()职责。
4、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预防()。
5、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或者()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6、学校应当健全(),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7、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制度和危房(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 )、()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8、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或者采取()。
9、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和()时间、学生( )或者()情况、以及学生()和()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
10、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并及时到()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 ),并( )维护和检测。
11、学校应当建立( ),记录日常( )、( )、( )、( )等情况。
12、学校教师应当遵守()和工作纪律,不得( )、()、()或者( )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并与学生()沟通。
13、学校应当在( )、(),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14、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和()的能力。
15、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掌握( ),学会指导学生预防()、()、()、( )的方法和手段。
二、选择题:(每题5分,共30分)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于开始实施。
a、2006年3月1日
b、2006年9月1日
c、2006年10月1日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共有条。
a、七章一百八十九
b、八章五十
c、九章四十四
3、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 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a、1年;3分
b、2年;6分
c、3年;12分
4、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 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交与无关人员。
a、低年级学生、幼儿;低年级学生、幼儿
b、低中年级学生、幼儿;低中年级学生、幼儿
c、所有;所有
5、学校应当 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a、每月
b、每学期
c、每学年
6、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 范围内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a、50米
b、100米
c、200米
三、简述题:(共14分)
请联系实际,谈谈学校应该如何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测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教育法》
2、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
3、安全管理、安全教育
4、消除隐患、发生事故
5、校长、专职、兼职
6、门卫制度、登记或者验证
7、定期检查、报告制度、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
8、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9、到校、放学、非正常缺席、擅自离校、身体、心理、监护人
10、车辆管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定期11、安全工作档案、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
12、职业道德规范、侮辱、殴打、体罚、变相体罚、告诫、制止、监护人
13、开学初、放假前
14、防火意识、逃生自救
15、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救护常识、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
二、选择题:
1、b;2、c;3、c;4、a;5、b;6、c
第9篇 实验中学分校区规范学生管理规定
实验中学分校区规范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统一规范对学生的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紧张有序的校园环境,在《实验中学e校区学生行为规范手册》在基础上,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规范建档。各年级对每个学生建立考评档案(可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建立),按《实验中学e校区学生行为规范手册》中的有规定对学生行为进行量化。将每学期的学生表现记入学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学生发展报告)。
二、规范处分等级。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学生违反学生守则、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要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情节较重的可给予适当处分。……高中学生可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给学生处分,由学校批准。”的有关规定,我校对学生的处分分为六级:
1、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和开除学籍处分(态度好的可作劝退处理)。
2、凡量化分扣10分以上的,给予警告处分;扣20分以上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30分以上的,给予记过处分;扣40分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扣50分以上的,给予开除学籍或劝退处分。
三、规范处分权限。《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给予高中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需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学校实际,现作如下规定:
1、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班主任或年级批准,报年级备案;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年级批准,年级备案,同时,报送政教处全校通报,以起到教育全体学生的作用。
2、给予学生“劝退和开除学籍处分的”,年级以书面形式报学校研究,由学校决定是否劝退或开除。
四、规范处分及其撤销。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学生获得的表彰、奖励等发展的标志性成果,记入学生档案。”和第三十五条“……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前未予撤消的,记入档案。”的规定,现作如下要求:
1、学生受到处分后,凡能够深刻认识并改正自己错误的,一学期后可撤销处分,书面通告,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2、学生受到处分后如不能及时改正,未及时撤消的,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学生发展报告),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作为高校录取的依据之一,并作为学生档案材料。
五、规范家校联合教育。
1、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学生受到奖励或处分及撤消处分,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处分学生和撤销学生处分,都要通知到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
2、凡扣30分以上给予记过处分的,年级与家长签订家校联合教育协议。
六、规范学生进出。
1、除学校组织的招生外,凡接收学生来我校学习,首先到政教处填写相关登记表,凭相关人员的签字和缴费单据到教务处办理学籍事宜(不涉及到学籍变动的不用办理),将表格放教务处存档。年级凭收费单据和签字的表格接收学生。否则,按私自接收学生处理。
2、学生自动退学或被劝退、开除,离校时必须填写《退学登记表》,填写所有信息,办理书费结算、学籍是否保留、宿舍等物品验收交接、图书归还等有关事宜。
学生因以上情况或到外校借读等需保留学籍的,每学期缴学籍保留费650((正榜)950元(负榜),学校凭财务室收费单据保留学籍,否则,注销学籍。
七、规范学籍管理。
1、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和学籍管理制度,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标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为学生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永久保存。
2、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高中学生擅自离校,年级应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并将督促学生返校的相关材料副本存档或如实记录。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学校可作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学校每学期定期清理学籍并公示,清理学籍时以财务室收费单据(正榜650元/学期、负榜950元学期)为准。
第10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竞赛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竞赛题
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 起施行。
a.2002年1月15日 b.2002年2月15日
c.2002年3月15日 d. 2002年4月15日
⒉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 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a.化学危险品 b.危险化学物品
c.化学危险物品 d.危险化学品
⒊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 、 、 、 、 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
a.生产、包装、经营、储存、运输
b.经营、进口、储存、运输、使用
c.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
d.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
⒋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 类危险物品。
a.6 b.7 c.8 d.9
⒌危险化学品单位的 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法人
c.安全负责人 d.法定代表人
⒍国务院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a.公安部门 b.质检部门
c.环境保护部门 d.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
⒎条例规定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 。
a.事先通知 b.出示通知书
c.出示证件 d.说明单位
⒏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 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
a.生产和使用 b.生产和运输
c.生产和储存 d.生产和经营
⒐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 制度。
a.审查 b.备案 c.核准 d.审批
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 项条件。
a.5 b.6 c.7 d.8
⒒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向 提出申请。
a.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b.县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
⒓申请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时,应当提交 项文件。
a.5 b.6 c.7 d.8
⒔申请人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a.批准书 b.通知书 c.批准文件 d.核准书
⒕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距离 类场所、区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a.6 b.8 c.10 d.12
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的,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的规定经审查批准。
a.第七条 b.第八条 c.第九条 d.第十条
⒗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 。
a.经营许可证 b.安全许可证
c.生产许可证 d.消防许可证
⒘国家禁止用 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a.有毒化学品 b.剧毒化学品
c.易燃化学品 d.易爆化学品
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销售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提供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 ,并在包装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 。
a.安全使用说明书 安全标签
b.安全技术说明书 运输标签
c. 安全技术说明书 安全标签
d.合格证 商标
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 。
a.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b.防火管理规章制度
c.防爆管理规章制度 d.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⒛生产、储存、使用除剧毒化学品以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 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a.一 b.二 c.三 d.五
21.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 、 装置。
a.通风 防爆 b.通讯 报警
c.通讯 防潮 d.通风 报警
22. 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 报告。
a.公安部 b.省级公安部门
c.当地公安部门 d.当地消防部门
23.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前的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 年。
a.1 b.2 c.3 d.4
24.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 、 或者专用储存室内。
a.专用仓库 专用场所 b. 专用仓库 专用场地
c.专用仓库 专用库区 d. 专用库区 专用场地
25.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 收发、 保管制度。
a.双人 一人 b.一人 双人
c.双人 双人 d.多人 多人
26.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 。
a.检验 b.检测 c. 检查 d.查验
27.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 。
a.重大危险源 b.事故隐患
c.事故危险 d.事故危害
28.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 接收。
a.环保部门 b.质检部门
c.工商部门 d.公安部门
29、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 制度。
a. 认可 b. 登记 c. 注册 d. 许可
3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 条件:①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③ 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④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a.①② b.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31、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a. 经济贸易管理 b. 行业管理
c. 安全监督管理 d. 计划经济
32、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 部门。
a. 行业主管 b. 公安 c. 环境保护 d. 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
33、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 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a. 公安消防 b. 工商行政 c. 环境保护 d. 安全监督
34、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 行为:①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②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③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④销售农药、灭鼠药、灭虫药。
a.①② b.①②③ c.③④ d.②③④
35、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 年。
a. 二年 b. 一年半 c. 一年 d.半年
36、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 部门报告。
a. 安全 b. 公安 c. 公安消防 d. 有关政府
37、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a. 行业主管 b. 经济贸易 c. 公安 d. 安全监督
38、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a. 公安消防 b. 安全监督 c. 环境保护 d. 公安
39、 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a. 个人 b. 个体 c. 未经批准的单位 d. 私营企业
40、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的试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
制定。
国务院公安部门 b. 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
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d. 当地人民政府
4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 制度。
a. 资格认可 b. 资质认定 c. 审查报批 d. 资格认定
42、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 部门规定。
a. 国家公安 b. 国家安全 c. 国务院交通 d. 当地交通部门
43、 应当对条例规定的专业生产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a. 质检部门 b. 行业管理部门 c. 经贸部门 d. 安监部门
44、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a.交通 b. 安全 c. 经贸 d. 公安
45、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 。
a. 交通运输许可证 b. 公路运输通行证
c. 安全运输通行证 d. 道路安全通行证
46、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
制定。
a. 国务院交通部门 b. 国家安全监管部门
c. 有关交通部门 d. 国务院公安部门
4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 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a. 省级 b. 市级 c. 地级 d.县级
48、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 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a.登记 b.注册 c.备案 d.审核
49、危险化学品 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a.生产、经营 b.经营、储存 c.生产、储存 d.储存、使用
50、 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a.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b. 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
c.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d.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
51、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a.乡级以上 b. 县级以上 c. (地)市级以上 d.省级
52、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a.抢险预案 b.救治预案 c.控制预案 d.应急救援预案
53、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
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 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a.交通部门 b.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c. 卫生行政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4、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 应当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a.公安消防部门 b.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c.人民政府 d.环保部门
55、危险化学品 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a.生产企业 b.经营企业 c.运输企业 d.使用单位
56、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由 统一公布。
a.公安部门 b.环境保护部门
c.质检部门 d.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57、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法实施 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许可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a.监督控制 b.检验 c.监督管理 d.审查
58、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的行政处分。
a.降级或者免职 b.记过或者免职
c.记过或者撤职 d.降级或者撤职
59、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的罚款。
a.1倍以上2倍以下 b. 1倍以上3倍以下
c. 1倍以上4倍以下 d. 1倍以上5倍以下
60、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等安全设施、设备的,由 或者公安部门依据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
a.质检部门 b.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c.公安部门 d.环保部门
61、涉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单位有 行为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定点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b.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
c.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进行了检查
d.使用定点企业生产的或者经检测、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容器
6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责令 。
a.立即停业整顿 b.立即关闭
c.立即停售 d.立即或者限期改正
63、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对其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安全评价,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依据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 的罚款。
a.1万元 b.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3万元 d.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64、发生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 、误用后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而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a.误售 b.乱放 c.滥用 d.误食
65、危险化学品单位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而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操作人员 b.单位领导 c.主要领导 d. 主管人员
66、危险化学品单位有 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a.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设专人管理
b.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c.向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销售其产品
d.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
67、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购买凭证、准购证以及其他有关证件,或者使用作废的上述有关证件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
a.易燃化学品 b.爆炸品
c.易腐蚀化学品 d.剧毒化学品
68、未取得危险化学品 ,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企业,由交通部门依据职责对其进行处罚。
a.经营许可证 b.生产许可证
c.运输企业资质 d.营业执照
69、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由交通部门处 罚款。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70、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未向 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擅自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公安部门 b.质检部门
c.交通部门 d.环保部门
71、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 行为的,由公安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a.邮寄危险化学品
b.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
c.托运人将危险化学品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d.托运人擅自通过水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72、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立即组织救援,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 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渎职罪 b.失职罪 c.玩忽职守罪 d.隐瞒罪
73、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责任。
a.保护 b.事故 c. 肇事 d.赔偿
74、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 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a.城镇燃气 b.监控化学品 c.属于药品的危险化学品 d.农药
75、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进口废弃危险化学品, 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a.参照 b. 不参照 c. 依照 d. 不依照
76、第170号国际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引用时可称之为 化学品公约。
a.1970年 b.1980年 c.1990年 d.2000年
77、“作业场所使用化学品”一词系指可能使工人接触化学制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包括化学品的生产、搬运、贮存、运输、废料的处置或处理,因作业活动导致的化学品的 ,化学品设备和容器的保养、维修和清洁。
a.排放 b.使用 c.存放 d.转移
78、在某出口化学品的会员国因工作安全和健康原因全部或部分禁用有害化学品的情况下,此种禁用的 应由该出口会员国通知进口化学品的国家。
a.时间和原因 b.时间和数量
c.原因和数量 d.事实和原因
79、一九九○年化学品建议书规定,工人及其代表应有权从雇主处获得 和其他资料,以便能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保护工人避免作业中使用有害化学品而造成的危险。
a.化学品安全标签 b.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c.化学品安全标志 d.化学品危险性鉴别
80、女性工人在怀孕或哺乳期间,应 调换到不使用或不接触对未出生或哺乳期婴儿健康有害的化学品的工作,并 在适当时返回其原岗位。
a.有权 有权 b.无权 无权
c.可以 可以 d.有权 无权
81、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包括 部分内容。
a.十三 b.十四 c.十五 d.十六
8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采用“ ”的方式编写,同类物、同系物的技术说明书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写有害性组分及其含量范围。
a.多个品种一卡 b.一个单位一卡
c.一个品种一卡 d.一个地区一卡
83、编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性部分,应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 ,主要包括危险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a.危害和后果 b.危害和效应
c.危险性和后果 d.危险性和效应
84、编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废弃处置部分,应写明被化学品污染的包装和无使用价值的化学品的安全处理方法,包括废弃处置方法和 。
a.注意事项 b.预防措施
c.补救措施 d.处置时间
85、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从该化学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 年更新一次,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 年内,生产企业必须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a.三 一 b.三 半 c.五 一 d.五 半
86、化学品安全标签应 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
a. 粘贴 b.挂拴
c. 喷印 d.粘贴、挂拴、喷印
87、化学品安全标签内标志的颜色按 规定执行,正文应使用与底色反差明显的颜色,一般采用黑白色。
a.gb12268 b.gb13690 c.gb190 d.gb191
88、化学品安全标签用 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a.文字、分子式和编码 b.分子式、警示标志和编码的组合形式
c.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 d.分子式、警示标志和编码
89、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 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a.低 b. 最低 c.高 d.最高
90、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的规定,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 贮存三种。
a.隔离、隔开、分开 b.隔离、隔开、分离
c.隔断、隔开、分开 d.隔断、隔离、分离
91、《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中将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 类。
a.6 b.7 c.8 d.9
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规定,危险化学品的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 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
a.图案、使用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
b.图案、文字说明、颜色和危险品类别号
c.标志、使用说明、颜色和危险品类别号
d.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
93、危险化学品标志的使用原则是,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 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a.重要 b.全部 c.另外 d.关键
94、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 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a.重量 b.数量 c.质量 d.数目
95、重大危险源分为 重大危险源和 重大危险源两种。
a.生产场所 贮存区 b.使用场所 贮存区
c.使用场所 运输范围 d.生产场所 运输范围
96、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比值后的总和 1,定为重大危险源。
a.< b. ≤ c. > d.≥
97、职工对 指挥或 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a.正确 告之 b.正确 强令
c.违章 强令 d.违章 告之
98、职工有权获得 的培训,包括预防、控制、及防止危险方法的培训和紧急情况处理或应急措施的培训。
a.安全知识 b.安全技术 c.安全规程 d.安全措施
99、《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gb13960-92)规定,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 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
a、其他 b、另外 c、未列出 d、已列出
10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规定,本标准使用于危险货物 和销售。
a、运输、使用和贮存 b、生产、使用和贮存
c、运输、生产和贮存 d、生产、运输和废弃处理
注:具体竞赛规则请参看《劳动保护》杂志2002年第五期、《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化工报》
第11篇 某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员工作制度
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员工作制度
_负责检查同学们的借阅情况,利用课间整理、打扫书架。
_查看还回的图书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记录并向老师汇报,督促损坏图书的同学粘补或赔偿。逾期不还者,督促将书收回。
_记录下同学们爱惜图书的行为,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利用午会时间给予表扬,为同学们树立好的榜样。
_期末前两周将所有外借的图书收回,清理后归还给图书的小主人。
第12篇 某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管理利用好班级图书角,经班级所有成员讨论,特制订如下制度:
_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所以捐献时请在管理员处登记,以便日后归还。
_全天为同学们开放借书,但建议大家在课间、中午比较空闲的时候借阅。
_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登记好书名、借阅人姓名及时间,并检查书本完好程度,如有破损及时联系管理员。归还前交与管理员检查,再签字并注明归还时间。
_所借图书最少借二天,但7天内必须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如到期未还,经管理员提醒后还不还,做丢失处理。(赔偿书的原价)
_借阅者应保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画、批注或涂写,如发现则取消其一个月的借阅资格。有丢失的现象,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赔偿。
_有偷窃图书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以原价的3倍进行赔偿。
_借阅图书者不得将图书转借,如有遗失双倍赔偿。
第13篇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技术标 <>准
1.平面布置
1)易燃易爆罐区要保证防火堤、事故池严密不漏,坚固可靠,其容积符合规范要求;
2)罐区内的罐间距、罐与工艺装置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集团公司现行的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规定。
2.防火堤
1)砖砌的防火堤要用混凝土覆盖内表面和堤顶,应能承受液体静压且不渗漏;
2)管线穿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
3)防火堤内积水排出口应设在防火堤外,并用易于操作的非普通截止阀,其开关状态必须使远处易于辨认;
4)罐区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开关阀门。
3.消防设施
1)罐区的半固定式泡沫管线接口要引到防火堤外,且保证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易燃液体物料储罐的喷淋设施,在高温季节要能投用;
3)罐区内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手提式、推车式小型灭火器材;
4)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卵石或水泥地坪;
5)罐区消防道路靠近罐区一侧严禁种植妨碍消防作业的树木;
6)罐区的环形消防道路要畅通,且能保证非常状态下消防车的通行。
4.罐区仪表
1)可燃液体储罐应设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系统;
2)、液氨罐设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及高液位报警;
3)可燃液体物料罐区、及卸车泵房要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5.罐区防雷防静电
1)罐区及卸车站台必须设防雷防静电接地,贮罐接地点不少于2点,接地线应作可拆装连接,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2)罐区及站台的独立避雷针要符合规范要求;
3)贮存、输送可燃液体的贮罐及管道要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ω。
二、安全技术要求
1.易燃品仓库与罐区之间应隔离开,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罐区及站台,严格禁火管理;
2.经允许进入站台区卸液氨、硫酸等原料的车辆,要严格遵守《危险物料槽车卸车安全规定》,灌区工作人员在卸车时加强现场的检查、监督,严禁外来人员动用罐区内的管线、阀门、仪表等;
3.罐区扩、改建施工要严格遵守《边生产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严格动火、进设备内作业等十大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和安全作业票证管理,落实施工主管部门、公用工程部及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
4.完善罐区各岗位的安全生产 <>一岗一责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事故预案》并严格执行,特别是要认真做好高温季节防火防爆防超温防超压防超贮等安全生产工作 <>,以及冬季防冻防凝防滑工作,避免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5.罐要有位号及所贮存物料名称标志,管线应标有管道位号、物料名称及走向;
6.制订具体的巡检要求,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规范检查项目;
7.对进出罐区物料的关键操作要实行看板管理,现场阀门开关的状况在控制室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和防止超贮外溢的安全措施;
8.贮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或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时,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9.雨季防火堤内积水,要及时排出,排出后立即关闭出水口;
10.罐区仪表及安全设施 <>必须及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三、安全作业要求
1.卸汽车物料要求
1)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灌区工作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灌区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2)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要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复卸料;
3)易燃易爆物料的卸料速度不能太快,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
4)在整个卸车过程中,司机、押运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也不准在驾驶室内吸烟、喝酒、睡觉、闲谈等,押运员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参加安全监护;
5)在雷击、暴风雨或附近发生火灾时,要停止易燃易爆物料卸车作业;
6)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7)严禁在生产装置区、卸车站台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也不准许乱动装置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8)卸料完毕后、运输车应立即离开灌区。
9)卸、送料作业要求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不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活动照明要采用防爆手电筒;
卸送易产生静电物料的卸车初始速度应小于lm/s,过后应小于4m/s;
卸车快要完毕时要严格监视,及时关闭阀门,即要避免残留物料过多,又要防止吸入气体;
气温过高,接近或超过物料的闪点时,采取降温措施,操作孔用浇水的石棉毯遮盖;
雷雨天禁止卸可燃物料作业;
卸送料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卸料管道、阀门等系统是否有泄漏,若有物料泄漏,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气防器材进行处理,必要时停止卸料,进行处理;
卸、送料前要反复检查确认卸车流程,防止混料;
作业完毕,将各种卸料作业的设备归位。
四、安全管理要求
1、地坪
1)罐区防火堤内的水泥地坪不能有裂纹、凹坑,沉降缝要用石棉、水泥填实抹平,以防止渗水、渗料或物料积聚;
2)罐区防火堤外的场地,要定期拔除杂草,及时清除枯草干叶;
3)罐区内不准堆放可燃物料。
2.水封井及排水闸
1)水封井建在防火堤外,用来回收贮罐跑冒滴漏的物料,防止着火物料火势蔓延;
2)水封井应不渗不漏,水封层厚度宜不小于0.25m,沉淀层也不宜小于0.25m。经常检查水封井液面,发现浮料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回收运走;
3)排水闸要完好可靠,指定专人管理,下雨时开启,时关闭,并列入交接班内容。
3.防火堤
1)每月检查一次,发现裂缝、坍塌、枯草等应及时修理、清除;
2)堤上穿管的预留孔,要用不燃材料密封,经常检查密封完好情况;
3)要求排水孔无塞,关闭无渗漏,发现掉砖、开裂,要及时修好。
4.贮罐基础
1)每年对贮罐基础的均匀沉降、不均匀沉降、总沉降量、锥面坡度 <>集中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护坡石松脱、出现裂纹时,应及时固定灌浆;
3)经常检查砂垫层 <>下的渗液管有无物料渗出,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清罐修理。
5.罐体
1)贮罐定期清洗时,罐底要测厚,并对罐底的裂纹、砂眼等缺陷进行检测,发现问题,清罐返修;
2)贮罐定期清洗时,罐壁要对腐蚀余厚进行检测,有问题要采取防护措施,或返修处理,必要时报废;
3)罐顶焊缝完好,无漏气现象。构架和弱顶连接处无开裂脱落,顶板不应凹凸变形积水;
4)内浮盘在任何位置都平衡,不倾不转,不卡不憋。浮盘无渗漏,环状密封无破损,无翻折、无脱落现象。
6.贮罐附件
1)呼吸阀低温季节每周检查一次,其它季节每月检查一次,大风、暴雨、骤冷时立即检查,发生堵塞或不畅时,及时疏通或更换;
2)安全阀每季检查1次,有泄漏时立即校验;
3)阻火器每季检查不少于1次,低温季节每月检查不小于1次,散热片间夹层的通道要清洁畅通,无尘土、无腐烂,并定期清洗。垫片密贴、安装牢固,螺栓无腐蚀;
4)消防泡沫产生器每月检查1次,玻璃无破坏,固定严密不漏气,密封垫完好未老化损坏;
5)排污管每季检查不少于1次,阀门要不渗不漏,启闭灵活;
6)进出连接管处无裂纹、无变形,阀门严密,启闭灵活,支架牢固;
7)梯子、平台及栏杆安装牢固,不晃动,安全高度足够,冬季时要有防滑措施;
8)罐体采用阻燃材料反腐保温,雨水、喷淋水、地面水不能浸湿保温材料。
7.防雷防静电接地
1)每年雷雨季节来临之前,对接地系统进行一次检测,发现有不合格现象进行整改,且接地线无松动、无锈蚀现象;
2)从罐壁接地卡直接引入地的引下线,要检查螺栓与连接件的表面有无松脱锈蚀现象,如有应及时擦拭紧固;
3)每年检查1次外浮顶及内浮顶的浮盘和罐体之间的电位连接装置是否完好,软铜导线有无断裂和缠绕;
4)地面或地下施工时,要加强对接地极的监护,如可能影响接地时,要进行检查测定。
8.安全监测设施
高低液位报警器、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定期进行检测、校验,确保其完好备用。
制定严谨的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技术要求、罐区管理要求、装卸作业要求,在各方面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岗位操作人员的反事故演练,提高职工反事故操作能力。只要我们熟练掌握各种预防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力预防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使事故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14篇 a学院建筑工程系团员干部管理制度
学院建筑工程系团员干部管理制度
一、干部的聘任
1、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由“系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双代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批准。
2、各部副部长,由系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主管部长提名,经系团总支、学生会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增补。
3、干事,通过每学年的团总支、学生会纳新进行聘任,也可在平时由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或各部部长负责聘任。
二、干部的培养与选拔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聘任团员干部之前,着重进行三方面的综合考查:
(1)个人的学习,思想觉悟;
(2)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性;
(3)工作能力。
2、人事的任用应客观,公正,唯才是用。
3、应注意新老团员干部的结合,注意培养后备力量。
4、新加入团总支的干事经一学期的试用期后,经主管部门决定后方可成为系团总支正式会员。
5、各部部长应在每学期末递交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报告,每学期初递交工作计划。
三、辞退、退出制度
团员干部除毕业、届期任满、自然退会或申请退会外,为了严肃系团总支有关组织纪律,可给予留会查看、辞退、开除之处分。
1、自愿退出:自愿退会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会。
2、留团总支查看及辞退:根据有关文件,不合乎团员干部资格者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留部门或辞退等处分。具体如下:(1)学习成绩达不到中等水平以上者及工作能力达不到团总支章程要求者;(2)违反工作制度,无视组织纪律,影响团总支形象者;(3)两次例会无故缺勤或三次值班无故不到者;
3、关于对申请退会、辞退或开除的决定经委员会通过后,报系团总支、院团委批准并进行公示。
第15篇 师范专科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师专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所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5月)中规定的一级二级分类标准和办法,参照部分高校的有关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经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保证教学、科研、办公、管理、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所必须的物质条件。本办法是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目的。
第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资产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维护资产的合理配置,保证资产的节约、有效使用。
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别管理、合理调配、科学使用、提高效益”。做到分工明确、管用结合、勤俭节约、物尽其用。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别管理。
第五条 分管校领导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处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同时负责对全校各院系、部门、处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教务处执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
第七条 各资产使用院系、部门、处室设固定资产明细帐,并落实专人(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经费
第八条 各院系、部门应根据设备配置标准文件,于每年年底前将下年度实际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申请表报学校职能部门(教学设备归口教务处,非教学设备归口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并说明购置理由。其中贰万元以上的贵重设备应附可行性报告,由教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对口、分别审核汇总后提出学校下年度购置计划,报分管校长和主管校长。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九条 计划和经费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采购办负责实施。
第十条 资产购置计划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进行新的调整和临时增添,确因教学或工作的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或临时增添设备的,须经分管校长和主管校长批准,由采购办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审批,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得到批准和调整实施的,必须在年底前重新上报采购办,以便列入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第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为固定资产
1.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价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含课桌椅、图书、办公家具、宿舍家具、电教设备、电子储存设备等)。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教育部编制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 对新建、购置的固定资产凭发票原值入帐;历史遗留、校外赠送、调拨的无价资产提出价值鉴定报告(包括内容、依据、价格确定的方法),经审计处审查确定;自制物品按料工费合计入帐。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验收
第十四条 新建房屋、建筑物及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内的设备增添,应按照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一经批准的项目建成及设备增添后,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向使用院系、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纪监审和使用院系、部门一起根据项目决算书、设备增添的原始单据验收入帐。
第十五条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校级层面审定的购置计划分期执行。采购办组织相关院系、部门指定人员,搞好市场调查。坚守“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原则,重大采购项目必须经过价格分析和价格论证,应当采取竞价招标的方式进行。统一由主管机关政府采购的应遵照上级规定执行,保证资产的质量。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的院系、部门应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的基本要求是:
1.应在规定的验收日期内完成验收手续。
2.品名、规格、型号、价格等要与审定过的购置计划要求和标准相符。
3.质量、性能必须有厂家的质量合格书。
4.零配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
5.技术性较高的固定资产,必须请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员参加校验。
6.进口设备必须经商检合格后,才能入库和使用。
7.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固定资产,有权拒收,并要求采购人员从速查明原因,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财务处须根据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才能给予支付或走账。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主管、使用、维护的院系、部门应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各院系、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如遇工作调动,必须建立移交清单,一般应按实物移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和签字,亦可按帐面移交。其他人员调离原院系、部门要把所使用、借用的固定资产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院系、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负有监交的责任。
1.财务处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分类及时在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登记,并按顺序编号。对技术性较高、质量较高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专门档案。
2.固定资产的领发、退库和调整,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3.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在每年年底会同财务人员及各院系、部门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帐,以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资产使用的院系、部门和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现状,对固定资产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质期内的资产发生非人为的故障或者损坏,应由资产使用或保管的院系、部门负责与质保单位联系维修事项。
5.各院系、部门负责人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对所管资产负有全部责任,未经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移动、调换任何资产。
6.固定资产对外出借,单价500元以内的必须经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或教务处领导批准,500元以上的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对于出借的固定资产,借方应填写学校统一制式的《物资外借审批单》,明确归还日期及出借期内资产保管责任,损坏、遗失应照价赔偿,资产保管的院系、部门应及时催还。
第十八条 对捐赠设备、课题经费及专项奖励经费购置设备的管理。
捐赠设备应按教育部教财司[2000]8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科研经费、课题经费及专项奖励经费购置的设备,凡是经费上通过学校财务的,
均应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捐赠给单位的设备或集体争取的课题经费购置的设备,应作为院系、部门的共同财产,由院系、部门共同使用、统一管理。
2.对捐赠时指定给某人使用或是个人争取的课题经费其中又明确可以购置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用设备的;以及奖励给个人的经费,又明确可以购置设备的,可以给个人使用。但是,使用人有保管和保证设备完好的责任。其帐务应列入使用人所在的院系、部门。
3.使用人调离学校时,其所使用的设备,可以按五年折旧的办法,折价处理给个人。院系、部门则应及时办理设备的处置手续。折旧收入上缴财务处,作为设备费收入。超出五年的设备,一般可以不再收取折旧费(单价在10000元以上的,报学校研究决定),由院系、部门说明情况并直接办理报废手续。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报失、赔偿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各院系、部门申请的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分别提出同意报废、调拨利用、部门继续使用的意见,以提高设备使用效益,避免设备资源的浪费。
1.设备报废由院系、部门填报设备报废清单,经鉴定小组鉴定确已无法使用和维修利用价值,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单价在40万元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作报废处理。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或教务处)将设备分类卡随设备报废清单一并送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2.报废设备的实物,应同时交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检查其完整性。使用院系、部门如欲拆除其中可利用的零部件,须在设备报废清单中加以说明。报废设备处理残值交财务处,纳入年度设备购置经费。
3.对经过鉴定尚有利用价值的设备,不予作报废处理,或建议继续使用,或办理内部调拨手续。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统一安排进行,并由其及时调整院系、部门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条 设备遗失,由使用院系、部门填报设备报失清单,并随附设备遗失的详细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保卫部门意见、对直接或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等,经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查证核实,送财务处、校领导审批后,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将设备分类卡随报失清单一并送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第二十一条 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被窃、遗失、损坏等,应严肃认真地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对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低价资产,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低价财产登记薄保存。
第二十三条 逐步建立、完善电子化登记和管理系统。
第八章 产权登记、报告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以取得学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凭证。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所占有、使用的资产要严格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作出报告,并同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