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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管理制度是对矿山、隧道等地下作业场所人员进出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制度,旨在保障作业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登记:所有进出井下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身份验证和健康状况检查。
2. 安全培训:所有员工需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了解井下环境及应对紧急情况的方法。
3. 设备检查:进出井的设备需经过严格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能够正常运行。
4. 紧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包括事故报告、疏散路线和救援措施。
5. 监控与记录:实施实时监控,记录井下人员活动,以便在必要时追踪和评估。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资质:确保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和健康证明。
2. 工作许可:只有获得批准的工作许可证,人员才能进入井下作业。
3. 时间管理:规定工作时间,防止过度疲劳导致的安全隐患。
4. 个人防护:要求员工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5. 通讯系统:设立有效的井上井下通讯系统,保证信息畅通。
6.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井下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危险。
重要性
出入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稳定。一方面,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防止未经培训的人员误入井下,降低事故风险;另一方面,通过设备检查和安全监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此外,良好的应急预案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方案
为实施有效的出入井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方案:
1. 建立完善的登记流程,利用电子系统记录员工的进出时间,确保准确无误。
2. 加强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复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设立专门的设备检查团队,确保所有设备在使用前都经过严格检验。
4. 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疏散和救援程序。
5. 引入先进的监控技术,如视频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提高安全管理效率。
6.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出入井规定的人员进行罚款,以此警示他人。
以上措施旨在强化出入井管理制度的执行,通过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的井下作业环境。
出入井管理制度罚款范文
第1篇 冶金出入井车辆管理规定
冶金公司出入井车辆管理规定
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严格管控车辆入井,确保接送人车和运输材料车辆出入井规范有序、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出入井车辆范围规定
1、井下接送人车;2、公司、分公司皮卡车;3、生产车间运输材料车;4、民爆物品运输车;5、公司设备维护车。
本规定不包括生产性机动车辆,如:铲车、运矿车、农用车、台车等。
二、车辆要求
1、除井下接送人车和运输民爆物品专用车及公司设备维修车外,其它车辆一律要求必须上有车辆牌照。
2、资产部每半年要对公司内部无牌照车辆组织一次车辆性能检查,检查结果报安全部存档一份。检查时要聘请有经验的老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检查项目由资产部确定。
3、有牌照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年检复印件交资产部、安全部存档。
4、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及检测不合格车。
三、驾驶人员要求
所有车辆驾驶员都必须持证上岗,井下接送人驾驶员必须持b1以上驾驶证,严禁无证驾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和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
四、车辆管理规定
1、井下接送人车、皮卡车严格执行《井下接送人车辆管理制度》和本规定。
2、车辆管理属于特种设备管理,公司资产部负责监督管理,分公司设备副经理负责管理;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分公司安全科负责日常检查,设备员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根据本规定和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入井车辆管理台账和安全检查台账。
4、公司安全部和资产部组织各分公司入井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井通行证。
5、分公司井口检身工要严格把关,执行车辆通行证管理规定,未持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准下井。
五、车辆检查与维护
1、资产部、安全部每季度对入井车辆进行一次联合专项检查。
2、分公司设备、安全每月对入井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3、驾驶员每天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驾驶员每次入井前要对车辆自动、刹车、方向、灯光进行开车前检查,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5、各级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或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2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应酒后进入矿山作业场所,受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人员不应从事井下作业,不应将酒类饮料和麻醉剂带入作业场所(医疗用麻醉剂除外);
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应迅速撤出危险区,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并及时报告、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存档;
3、井下掘进作业检查的内容包括:
(1)作业地点炮烟浓度是否超标;
(2)作业地点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固,是否有冒顶片帮危险;
(3)作业面是否有发生透水的征兆;
(4)支护规格是否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相符或工作面支护是否损坏;
(5)作业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6)供电、供风、供水管线的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作业面是否有残炮、盲炮;
(9)作业地点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10)其他。
4、建立人员出入井登记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情况。
第3篇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范本
一、上岗前不准喝酒,要睡眠充足,保持充沛精力。
二、劳保用品穿戴不全,严禁上岗作业(安全帽、工作服、水鞋、照明灯具等)。
三、上岗后非机电人员,不准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四、禁止在电线上挂任何东西。
五、禁止进入已封闭的地方和不熟悉的没有指派的工作地点。
六、不准损坏安全设施。
七、不准从高处往下投掷东西。
八、不准在硐内取暖睡觉,休息时不准坐安全帽。
九、不准随地大便,保持硐内卫生。
十、不准在工作场地内拥挤和打闹。
十一、斜井提升时,不准与矿车同行,禁止手扶矿车。
十二、下列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区域内:耳聋;精神病;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四肢有残疾;高度近视;孕妇;职业病。
第4篇 入井检身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能力,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制定以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入井前,各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按时组织召开好班前会;认真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矿规矿纪。
2、班前喝酒者,不得参加班前会,不准下井。
3、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入井检身制度,检身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所有入进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穿劳保服、矿工靴、戴安全帽、矿灯及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火或其它点火物品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在井口所规定的范围内和井下吸烟。
4、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5、每班,检身人员必须按入井须知对每位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入井人员的姓名、入井时间、日期进行登记。
6、检身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井下作业人数,并进行签字。
7、随时向矿领导汇报检身、出入井人员情况和存在问题。
8、检身人员随时清点井下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确保井下人数与掌握人数相符。
9、对入井时间超过16小时的人员,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查找。
10、检身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明确自己的职责,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检身失误造成事故,轻则罚款,重则交有关法律部门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