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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承包行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风险,并提升效率。它涵盖了合同签订、项目执行、质量控制、风险管理、变更管理、结算与审计等多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合同管理:明确承包商的选择标准、合同条款制定、合同签订及变更流程。
2. 项目执行:规定项目计划、进度监控、资源配置和沟通协调机制。
3. 质量管理:设定质量标准,规定检验程序,确保工程品质。
4.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5. 变更管理:规定变更申请、审批和执行的程序。
6. 财务管理:明确支付条款,规范结算和审计过程。
7. 绩效评估:设定考核指标,定期评估承包商的绩效。
重要性
承包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企业利益:通过规范合同,防止因承包商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提高效率:明确职责和流程,减少因沟通不畅导致的时间浪费。
3. 保证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标准。
4. 控制风险:预先识别和应对可能的问题,降低项目失败的可能性。
5. 维护公平:确保所有承包商在同一规则下竞争,促进公平交易。
方案
1. 建立合同模板:制定标准化合同模板,包含必备条款,如工作范围、价格、期限、违约责任等。
2. 设立项目管理团队:配置专门团队负责项目执行,监督进度和质量,及时处理问题。
3. 质量检查机制:设立质量检验点,不合格项目需整改后方可继续。
4. 风险评估制度:设立风险评估小组,定期审查项目风险,制定应对策略。
5. 变更控制流程:所有变更需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执行,确保影响分析和调整措施到位。
6. 财务审核:设置独立的财务审计部门,确保支付合理,防止欺诈和滥用资金。
7. 绩效评价体系:根据项目成果、时间管理和成本控制等多维度评价承包商表现,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承包管理制度将为企业构建一个有序、公正且高效的承包环境,促进项目的成功实施。
承包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高中教学楼物品承包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教学楼物品承包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自主管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制定此制度。
二、目的意义
1、培养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的主人翁意识。
2、面向全校各班,创设“班班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的良好管理氛围。
3、使各个教学楼做到教室窗明几净,物品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有序。
三、具体要求
1、各教学楼内的所有物品都承包到班级(详见下发的承包图示表),教室内的物品(含多媒体设备)均由本班负责。
2、各班具体负责自己所管辖的责任区内的物品,天天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物品后立即进行维修。
3、各楼政教干事每天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物品损坏后及时通知责任班级的班主任或班委会,并填好检查记录单。
四、赔偿办法
1、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原则。不管是本班学生还是外班学生,如果不慎将物品损坏,能自己进行维修的,24小时内自行维修,不能维修的,则由负责班级及时上报学校统一维修,班级能找到损坏者由损坏者照价赔偿,不能找到损坏者由班级照价赔偿。责任班级可按程序申请调取监控配合查找损坏者(学校通过监控或有人举报后,损坏者不但加倍进行赔偿,而且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对故意破坏公物者予以劝退)。
2、赔偿流程
(1)班级自行解决:学校检查→发现物品损坏→告知班委会或班主任→购买相应物品→24小时内换好或维修好。
(2)学校进行维修:学校检查或班级上报→发现物品损坏→通知责任班级→填报物品损坏记录单→财务交款→报总务处,派人维修。
3、教室内的物品(含多媒体设备)每学期末检查一次,发现人为损坏的,参照本制度中的赔偿办法和流程照价赔偿。
五、奖惩办法
1、物品损坏后,责任班发现后24小时内维修好了,不予减分,否则视损坏程度予以减5--10分。
2、各班所承包的物品在一学期内没有损坏的,根据所承包的物品的多少予以加10―30分(责任小的少加分,责任面积大的多加分)。
3、对坚持正义,敢于站出来对破坏者进行指责、举报的,给个人品德和班级管理各加10---20分。
zz高级中学政教处
第2篇 承包商hse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
第二条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状况评审。
第二章 安全资质
第三条承包商应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土建施工需要三级资质
工艺管道安装需要二级资质
相应资质由建设局审查,由安监局核实情况并批复。
第四条承包商应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第五条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应实行健康、安全与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并具有有效的审核和评审报告。
第三章 安全评审
第六条 承包商应将本单位的施工、安装资质报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取得该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格式见附件1)。
第七条承包商在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后,向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hse资质审查,并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2.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hse管理体系文件;
4.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第八条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格式见附件2)。“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每年复律一次,连续三年复审合格的承包商可将复审周期延长至两年一次。
第九条承包商hse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
1.承包商:hse承诺;
2.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已识别风险采取的措施;
3.个人职业防护器具的目录和有效检验证书;
4.承包商hse培训计划;
5.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的hse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相关会议纪要;
6.规章制度和}tse管理体系文件;
7.职业性健康体检程序;
8.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
9.其他相应内容。
第四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舞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承包商hse管理规定》和《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对各承包商进行年度:hse资质评审或安全资质评审;对本单位及承包商的执行情况(包括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定期进行公布。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跟踪检查。在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hse表现做出评价,将承包商。hse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并抄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 承包项目的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承包商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应按《合同法》要求签订工程合同书,合同中应明确双方hse管理工作的内容及应负的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在双方确认签订前应报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会签。未经会签的施工、检维修、劳务等合同不得开工。如有违反,应按《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还应追究领导责任。承包商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临时追加的工程项目),应制定安全措施,经建设单位安全监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施工前,承包商持“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到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受hse教育。对于实施封闭化管理的,建设单位保卫部门凭安全教育“合格证”,向承包商发放“临时出入证”,有效期应与施工期限同步,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施工作业基本条件
1.明确双方hse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确定双方现场hse管理的联络人员;
3.建设单位应对施工方案中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进行审核、确认;
4.建设单位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已向施工单位明确了hse措施及要求;
5.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管理资格证,报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建筑符合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消防器材配备齐全,道路畅通;
7.双方人员确认作业现场已具备安全作业条件。
第十六条承包商hse管理要求
1.使用的工具、机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2.应遵守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3.凡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hse条款,接受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进入施工现场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及建设单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章 对承包商的监督和制约
第十七条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危及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可勒令整改或停止作业,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安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hse管理规定,应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检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凡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警告或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第二十条对hse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承包商,建议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第二十一条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3篇 鲁能阳城电厂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不断规范发承包工程及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保障我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安全和人身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1.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管理范围以生技处、经营管理处、忻河公司、基建工程处等部门作为我方代表行使公司权利对外签订的各类维护或施工合同。
1.2编制依据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2-0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能源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2002-09-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991-03-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04)、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b版(2004-05-12)
二、对承包单位的基本要求
2.1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2.1.1持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2工程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具备与承揽工程相适应的安全施工能力。
2.1.3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安全工作而使用的合格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2.1.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应设有安全机构;100人以下的一级施工作业单位应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队伍超过30人必须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在履行合同义务前必须按要求报发电公司安监处备案。
2.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证书。
2.2承包方应建立健全下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2.1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2.2.2安全施工措施与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2.2.3安全奖惩制度
2.2.4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2.5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2.6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2.7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记录
2.3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甲方发包代表、承包方代表三方共同签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见附表一)后方可开工。
三、发承包双方的安全责任
3.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安全责任
3.1.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督促乙方按要求填写“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表”(见附表二)并确认符合要求。
3.1.2开工前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放安全工作证。
3.1.3定期检查乙方安全措施和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及落实情况。
3.1.4现场施工中,对发现的乙方违章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
3.2承包方(乙方)安全责任
3.2.1开工前必须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2.2制定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3.2.3现场施工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遵守发包方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2.4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安监人员提出的意见及时改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人员或甲方安全监察处。
3.3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明确双方应负的安全责任。
3.4甲方预留承包合同(协议)价款的5%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留全部预留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留预留保证金的50%、拒不执行甲方的安全处罚时强制扣除。
四、安监处对合同的审查内容
4.1乙方必须具备2.1条中的全部资料。
4.2安全组织措施完善。
4.3人员组成和负责人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明确,有特殊工种的单位填写“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表”。
五、甲方履行合同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
掌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安全文明施工整改要求;巡视施工现场;协助安监处查禁违章;发现安全隐患,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参加乙方的安全检查,向乙方传达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事故通报;总结分析安全施工情况,制订整改措施。
六、附则
6.1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处。
6.2 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原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b版作废。
6.3 对于未认真执行本办法的部门酌情考核100—500元。
第4篇 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1、 承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和发包单位的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按照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做好防范各类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发包单位设备、设施安全。
2、 监理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监理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 外包工程总包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禁止转包、返包和违规分包。分包事项在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 未经发包单位书面批准不得分包。总包单位应在安全、进度、质量等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单位的行为向发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4、 承包单位应按照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的要求,制定确保工程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按照国家和____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成立负责工程安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或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批准后方可任职。
5、 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作业的技术素质应符合项目的要求。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组织全体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6、 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资质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有效证件需提供给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
7、 承包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和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作业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了解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特点以及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签字确认。
8、 承包单位应当对达到一定规模,且存在较大复杂性和危险性的外包工程编制专项作业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合格,签字后实施。
9、 承包单位购置、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机械设备等,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报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作业机械、工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测检验,有效的检验证明必须提供给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10、承包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承包单位发生不安全事件,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处理。
11、承包单位对列入承包合同的安全措施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保证用于作业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5篇 如何做好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对业主来说,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是在各项建设过程中或承包活动中最头疼的问题,承包商虽说也分特、一、二、三级或其他,获得各级别资质也是经过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评审过后而定的,但真正好管、能做到规范的有几个,完全听从业主使唤的又有几个,有时还敢与业主人员闹翻情形,所有这些表现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一、很多一、二级的承包商都是挂羊头买狗肉,其实他们的实力完全没有达到这个级别,甚至还是临时组建的,只是借用别人公司的名义从事这项业务。有的人会说,要是这个承包商出问题,被挂靠的单位可要倒霉,是的,没错,法律认可的是法人代表,但谁想过他们背后那些具大的利益驱动呢因为他们靠的是运气,如运气好的,他可获得一笔可观的经济回报,另外,每当出现安全问题,包括承包商或政府相关部门都希望把事情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报就不报,能私了就私了,尽量不影响到政府官员的业绩,也正是这样原因,使有资质的单位自然而然地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二、第三位,甚至更远了。
二、承包商和监理安全管理人员不作为,为什么呢难道他们都不知道危害吗不,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可能真不知道,但监理肯定知道,只是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这我把承包商和监理安全人员分开分析。承包商为了节约成本,他们寻找社会上有利益驱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将证书挂靠在他们单位,就依现在的注安行情,价格很低,国家也没有强制的法律条文提高注安师的待遇,从而使他们有外挂挣钱的想法,正是如此,懂安全的不从事安全,不懂安全人的借别人证书从事安全,这样一来,项目安全问题就不易“被发现”,对于业主安全管理人员提出问题也就象是找他们麻烦,无中生有、小题大做的那种现象了。监理安全人员在我认为应该是有点知识水平的,但不知为什么,总会出现两面性,一面是维护业主的面子,一面是维护承包商的利益,当业主提出的问题,会很快的督促承包商完成整改,但自己却很少提出新的问题,这些蹊跷问题,也许跟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关吧。
三、不进行公开招标而内部指定承包商,对于承包商都是朋友亲戚关系或利益关系,不论你有什么样的资质,只要把事情做下来就好。对于这样的情况,承包商只顾眼前利益,减少各类成本,当然也就包括安全经费,尽量使利润最大化。当然,利润最大化没什么不好,只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获取没什么不妥。也正是这样,承包商就有高高在上,无所不能,可以不听从除几个要角之外的人,使业主安全管理变成真空,安全工作成了空中楼阁。
四、承包商员工安全意识太差。这不是个别,大部分都是这样,因为很多承包商只有技术和管理人员,但没有自己一帮人马。有时承包商还要考虑当地的就业及社会关系问题,大量使用当地临时人员,由于这些临时人员没经过安全培训也没有类似的工作经验,在安全意识比正式员工有很大的差别,同时,对于特殊作业人员,还属于无证作业,违章随处可见,在他们眼里,完成任务是天使,一点违章是不算什么。
当我们看清问题所在后,就会知道如何找对策措施。对于正规的企业,想把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一个台阶,我想从安全角度来提几点个人建议:
第一、公开招标,且招标委员会由业主各部门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文件也不是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完成及评审,应由相关的部门及各专业人士参与讨论,并达成共识,这样才能体现出专业性及科学性,也规避一些隐蔽的利益问题。
第二、民主地拟定合同。对于承包商的合同不能照搬外来单位原稿加以修改形成或由单个部门、个人完成,应由主办单位结合自身项目的特点编制合同总体框架,再由各部门各专业人士完成各专业模块的合同内容,包括附件。附件不怕麻烦,越详细越好,特别是业主的各项管理制度,同时招标文件也算是合同内容的部分加以约束。合同不是单方的,应双方共同协商,对于有争议条款,应以法规和招标文件作为参考依据,形成共识,并做出承诺。
第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安全管理,就要有制度来支撑你的管理行动,特别是承包商的管理相关的制度,如承包商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临时用电制度等等,制度就象规范、指南,引领承包商安全从事作业,也是业主指导和督促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行动指南。
第四、要充分体现“安全第一”的方针。很多企业都知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但能很好的落实“安全第一”有几个,从安全管理人员的地位就可以看出来企业执行“安全第一”方针的落实情况。管理人员没有地位,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权利就没有人听从你的安排或纠正,这就是中国特色。我见过一个企业,老总说他们公司很重视安全,已很好地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实处,还例举出他是如何落实方针的实例,但我了解到该公司的组织结构时,发现没有安全管理这个部门,也没安全管理人员,也没发现其委托中介机构代管的迹象。对于这样的企业能叫落实“安全第一”吗回过头来说说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要是想安全管理人员能很好地对发挥其作用,就要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权利不是越大越好,但没有权利真的不行。象经济处罚,有利有弊,但合理利用好处罚制度,引导承包商理解我们的管理手段,经济处罚会得到正面的效应。我想绝大部分企业不会利用经济处罚这个制度来乱做非为,也不会把处罚作为管理的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所以对我们现所在社会,有一定的处罚权是最好的管理手段。除了这之外,安全管理人员对支付承包商的每一笔款项应有签字权,我说签字权不是象财务人员说的那种签字,而是在承包商付款申请书中应得到安全管理人员认可签字,这样可以全面的多方位的监督承包商,让其服从业主安全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五、领导支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不松口。不论什么工作,没有领导的支持,你就无法完成任务,也无法实现自身价值。我曾在同一个单位前后接触两个承包商,第一个承包商是因为太狂妄,无视我们的管理,对于我们提出问题只是左耳进右耳出,当然出现这个问题就是因为上层不给太多支持,不但不支持,反而帮助承包商说话,说我们安全管理人员管得太严,有失人格,做检查记录和会议记录是在逃避责任等等。其实安全管理是一门艺术,不仅让承包商接受你的管理,又高兴的迎合你,但当领导为了自身利益选边站的时候,这个艺术就变成艺木,不由你发挥。
第六、发挥监理公司作用,利用好监理应有的职责。监理公司是为业主服务,听从业主安排,协助业主做好承包工程各项监督。监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应站在业主安全管理的前沿,他们更应主动的积极向上的把关问题,督促承包商按照业主和法规要求进行规范。监理一定要始终如一的站在业主这一方,不能有任何的思想变化。我见过一个公司的监理,是由承包商找的,他们吃喝住都与承包商在一起,钱也是由承包商从业主领后发给他们的,你说这样的监理他能为业主服务吗从内心讲,我要是监理人员也不会感激业主的,因为钱不是从你那领的,给钱的那个人才是爷。
第七、加强对承包商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对于承包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差应是普遍问题,但要避免类似现象真的很难,为此,业主、监理要监督承包商应加强其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特别法规要求做到三级培训,承包商应当完全执行。除此之外,监理和业主安全管理人员也根据现场要求有针对性的对承包商从业进行安全培训,让承包商的从业人员了解业主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及安全管理理念,促进其安全意识的提高。
总之,不论采取什么的措施去监督承包商,目的只有一个,安全施工,保障一方平安。
第6篇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目标
在本工程的总承包管理中,我们将推行目标管理战略。而确定总承包管理的综合目标是目标管理战略的基础。在总体目标明确的前提下,才能制定战略的各项行动计划、步骤和措施,筹措配置相应的资源。综合目标体系的建立还将为目标的分层分级管理提供依据。
总承包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以质量、进度、成本目标为核心,并涵盖安全、环保、管理、创新等全方位的综合目标体系,是我们在此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层面上所要力求达到的最终目的,有量化的硬指标,也有定性的软指标。目标的制订将全面体现我们对业主的合同承诺,同时也反映出总承包商在管理上的信心和决心。而目标在多大程度上得以实现,则直接反映我们的总承包管理水平的高低。
1 质量目标
_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_整体项目:确保中国建筑业行业最高奖--鲁班奖。
2 工期目标
_按照业主要求的节点工期完成全部项目,确保于20__年9月15日前竣工。
3 安全管理目标
_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
4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_确保达到广东省文明样板工程;
_统一规划绿地,创建花园式工地及生活办公区域。
5 环境保护目标
_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空置土地绿化率80%以上;
_施工场地噪声控制:白天65-75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
_施工材料优先选用通过iso14000标准认证的产品;
_目测空气中无尘土,现场路面清洁,车辆进出冲洗干净;
_排入市政管网的污水悬浮物(ss)执行国家三级标准。
6 管理目标
_建立项目总目标和各分部实施目标;
_建立完善的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_建立科学合理的监控体系;
_建立并确保项目里程碑控制事件和项目的各阶段进度的实现;
_建立项目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
7 创新目标
_面对技术上的众多挑战,积极论证和引进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在多点面实现技术突破和创新。
第7篇 工程总承包管理体系设置原则
本工程是一项世界瞩目的大型工程,从施工难度、系统综合、工期要求等方面对建筑业都具有挑战意义,其复杂的建设环境决定项目的组织结构将能有效应对多方关系,保证各方的工作联系和利益。为此,总承包管理体系的设置原则为:
1.1 重要性原则
根据本工程体量庞大、结构复杂的特点,我们将相应组成能力与经验最佳组合的系统化专业建设团队来完成本工程的总承包管理任务。我们将优选内部与外部的优秀人才,组成强有力的现场总承包管理机构。
1.2 目标性原则
本项目的总体目标包括:质量、进度、成本、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科技创新等目标。我们将采用一体化的项目管理方式,以及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手段,设置目标、专业、时间三维管理体系,把握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平衡点,使全部项目建设目标得以实现。
1.3 阶段性原则
本项目实施过程包括:计划与采购阶段、施工方案与实施阶段、系统调试与验收阶段、保驾与保全服务阶段。在组织机构中也将体现出对各目标的前期策划、过程执行和检查控制这三个管理层次。对于各个目标的策划、执行、监控形成即统一而又多层互动的体系。
1.4 专业化原则
本项目的建设,包含建筑、砼结构、钢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强电、电梯、弱电以及幕墙、夜景照明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为满足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将设立专业部门,形成实施层的核心。
1.5 协调原则
我们将以服务于业主为核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总承包管理体系的综合组织、协调和控制能力,全方位覆盖自主分包、指定分包以及业主直接分包在内的管理工作,有效的应对多方需求,加强协调力度,力求使所有项目相关者满意。
1.6 特殊性原则
本工程在管理上有许多特殊性,如:图纸需要深化与专业综合,多分包作业需要加强协调力度,需要对变形量进行计算与监控,需加强对信息流的管理等。我们将把总承包管理的共性与本工程的个性特点相结合,在组织机构设置时将针对其特殊性,在施工的不同阶段设立专项部室,全面解决好本工程的重点难点问题,使业主的建设意图得以最科学地实现。
第8篇 某建设项目总承包体系管理措施
1.1 本部对现场组织机构的支持措施
_本部对现场组织机构的资源支持:本投标人在长期的总承包经营过程中形成了巨大的资源,这些资源将成为实现本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等目标的坚实保障,本部资源将向现场组织机构全面开放,使其完全有能力应对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挑战,出色地实现业主目标。
_本部对现场组织机构的技术支持:本投标人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并有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丰富经验,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将向现场组织机构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确保解决好工程的一切技术问题。
_本部对现场组织机构的人员支持:本投标人保有各领域、各专业的优秀人才,同时也拥有充足的人才储备,并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合理配备人员,确保现场组织机构的管理人力需求。
1.2 本部对现场组织机构的放权措施
现场组织机构将得到投标人本部有效的最大授权,使其能够充分发挥总承包管理的完整性和主动性,能快速对应和解决实施过程中不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对应业主、监理和政府部门的要求,有利于项目综合目标的实现。
有效放权的含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_现场组织机构对人员的统一管理权,有利于实施统一的、系统性的管理;
_现场组织机构在各控制目标范围内实行独立操作,使现场形成一个声音,全面对业主负责;
_现场组织机构拥有足够的财务权,保证了工程进行中的资金严格到位,便于其周全地、负责地考虑收支与成本目标间的关系;
_现场组织机构拥有对物资采购与分包的选择权,有利于实现对现场各施工单位指挥的唯一性;
_根据工程需要,现场组织机构可动用本投标人相关资源。
1.3 本部对现场组织机构的权力制衡措施
现场组织机构将得到本部的最大授权,有利于项目综合目标的实现,但为了防止独断而可能给项目带来的损失,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权力进行制衡:
_对管理层人员的任免,需经过本部进行;
_对重大技术和管理方案的推出,由管理层全部人员会签;
_本投标人通过专项查检组和独立的风险预警机构对现场工作实行监控。
1.4 技术/法律咨询及风险预警机构的作用
本投标人将专为本工程聘请社会的技术、法律咨询机构,为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同时监督现场组织机构的目标控制情况并提出避免和降低风险的方案及风险预警报告。
1.5 规划、实施与控制的组织措施
施工管理遵循着规划、实施、控制、偏差调整、实现目标的客观规律。在各部门的工作组织上,我们注意将规划过程、实施过程与监控过程适当分立,以职能部门合理互动的组织方针,保证管理过程的科学性,各部门在规划、实施和控制三个阶段的分工如下图所示:
1.6 制度化管理措施
我们将通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来规范管理行为。主要制度化措施包括:
_项目管理责任制:通过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起层层责任约束机制,使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责任得到落实,有利于保证项目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_内部审计监督制:审计监督将贯穿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并涵盖管理工作的各方面,本部将聘请独立的审计部门对现场运行情况作出定期的审计,及时纠正工作缺陷。
_廉政协议制:为实现业主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将把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对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检查,考核各项廉政协议的落实情况。
1.7 总承包目标的落实措施
我们将对各目标进行逐步分析和层层分解,细化为一个个子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据此进行资源筹措、配置和协调,以各级子目标和各阶段性目标的如期实现来保证总体目标的最终实现。
根据目标分解,我们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管理机构与制度,确立行为规范,使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努力有方向,工作有标准,办事有依据。各项目标将具体落实到部门领导。
现场组织机构将对各项总目标进行分解,逐级分解出各子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在此基础上划定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项目各阶段的关键控制点,并制定相应的控制计划,可量化的逐步实现各项总目标。
本部也将针对工程目标建立有效的支持体系,组织本投标人内部的专业型人才组成目标小组,包括:安全检查组、质量检查组、进度监督组、合同审计组、场容检查组、技术支持组,定期对现场组织机构的工作进行支持、指导和监督,各小组职责分配如下:
_安全检查组:主要对现场安全进行定期巡检,兼顾文明施工检查;
_质量检查组:主要对现场的施工质量进行定期巡检;
_进度监督组:主要对施工进度进行定期的对比和监督;
_合同审计组:主要对总承包签定的合同进行审计;
_场容检查组:主要对现场环保和文明施工进行定期检查,兼顾安全防护检查;
_技术支持组:主要对现场的重点技术方案和科技创新活动进行定期支持检查。
1.8 核心控制与体系推动措施
为确保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现场组织机构将制定各项控制基准并保证各项工作符合基准要求。以质量、进度、成本三大控制为核心,着眼于资源控制,落脚于现场控制。推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大体系的一体化运行,同时,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风险、解决冲突等方面作不懈的努力。
三大体系的一体化,是指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相关管理方面进行同步控制,并保证这些目标得以实现的制度、措施、方法及资源配置的综合体系。
尽管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三大体系各自都有不同的具体方针、目标、保证措施和评估指标与方法,但都要经过体系建立、评估和认证,运行中都将遵循同一个基本模式。我们将三大体系将齐头并进,同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在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措施方法及资源配置上,将综合考虑这三种因素,达到平衡协调,以使质量、环境、健康与安全等目标得以共同实现。
1.9 质量控制措施
现场组织机构将在制定质量分项控制目标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影响质量的诸多因素,通过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合理的配置人员和机械,严把供货关、过程关,加强质量的追踪检查,实现质量的过程精品。在质量控制中注重事前控制,把握好质量与进度和费用之间的统一。
1.10 进度控制措施
现场组织机构将建立完善的进度计划分级管理体系,按照合理的工序和施工流水段划分,制定包含各专业的综合进度计划,安排好劳动力、作业面、施工机具等相关因素。应用先进、成熟的计划管理软件,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作即时比较分析,及时纠正偏差,控制整体进度计划的实施。
1.11 成本控制措施
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其他目标要求的前提下,现场组织机构划定成本控制分解结构,运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成本的合理分配,确定分项成本控制基线,保证各分项工程的资金使用,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避免一切浪费,使各项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计划范围内,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始终保证施工的良好进行。
为真正实现成本控制的预期目标和成果,我们在项目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的过程中将采取目标形成控制措施和执行过程控制措施。
1.12 安全、环境与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我们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宗旨,建立完善的全过程、全员安全管理体系,将安全责任落实于每一个管理人员;注重环境与人的关系、环境与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系,进行环境指标的分解落实;从以人为本的观念出发,营造良好的现场环境,体现本投标人良好的管理水平和精神风貌。
1.13 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措施
本工程的体量巨大、内涵丰富、工期紧张,需调动大量的物质资源,我们将对此进行充分准备,建立物流管理平台,对生产的相关要素进行事先的优化配置和过程中的动态管理,使施工安排井井有条,施工现场秩序井然,以确保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1.14 信息管理措施
为适应本工程相关单位多、信息交流量大的特点,将由内部管理部建立工程信息的网络管理平台,通过此平台达到沟通顺畅、信息快速送达、部分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等目的。
1.15 总承包商的协调措施
现场组织机构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将满足建筑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服从业主、监理单位的管理,同时充分发挥总承包管理的作用,建立协调委员会,成为项目的协调中心。达到系统--组织--人员的大三角整合以及质量--进度--费用的小三角整合,努力使项目所有相关者满意。
1.16 团队建设
团队建设主要包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加强成员的凝聚力,提高团队士气;分析不同阶段可能的冲突,制定冲突解决方案,有效进行团队的冲突管理;通过完整的绩效考核体系,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提高职员的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合理运用激励方法,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团队建设的方法主要有:
_绩效考核与激励
我们通过绩效考核与激励的方法来进行人力资源的管理,绩效考核主要分为品质基础型考核、行为基础型考核和效果基础型考评。激励则是运用有关行为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成员的需要予以满足或限制,从而激发成员的行为动机,充分发挥其潜能,为实现本工程目标服务。
激励考核工作,要考虑组织和个人两方面因素,通过寻求组织的共性与人的个性的解决方案,达成成员的共识并与组织的要求相一致,个人的工作努力将通过绩效评定得到组织的认可,绩效的结果形成了组织的经验和个人的经验,反过来使组织和个人得到完善。
_加强沟通
现场机构不仅需要工作上的沟通,还需要一些生活上的沟通,这可以帮助大家建立信任和友情,沟通的形式也将是多样的,如工作之余的聚会、郊游和参加与__新电视塔有关的社会活动等,以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了解和交流,对本项工程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_解决冲突
本工程建设的难度大,工期紧,对于现场机构的工作人员而言,巨大的工作压力下冲突是在所难免的,冲突的益处是暴露问题,激起讨论,澄清思想或寻求新的方案;害处是控制不好就会破坏沟通、破坏团结、降低信任。解决好冲突是我们在团队建设中的重要一题。
正确解决冲突,首先要建设大局为重,营造氛围,控制情绪,建立友善信任的环境;其次要正视问题,换位思考,乐于倾听;还要积极沟通,寻找分歧,重新思考,力争达成一致,尽力得到最好和最全面的解决方案。当分歧通过沟通不能解决时,我们将把分歧的问题以文字形式提交上级主管理领导直至本投标人高层领导,通过更高层次的讨论来确定解决方案。
_培训
我们将通过系统的培训工作来提高项目团队的各项技能,保证现场机构成员具备完成本工程管理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在本工程中的培训,将覆盖技术、管理、合同、技能、应用等各个方面,覆盖管理层、执行层到分包商的各个层面。使团队的整体技能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断增强,以适应本工程建设的高水准要求。
培训工作分为技术和技能和规章三方面进行,各部门归口负责现场机构成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培训需求的调研,编制培训计划,建立并保管职工培训档案。各职能部门也将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日常意识教育,对新员工进行专业岗位培训。
培训内容(见下表):
主要培训内容计划表
序号培训内容组织部门配合部门
1程序化管理培训工程管理部管理层
2标准化运营培训质量、安全管理部技术部
3员工入职培训(职业道德、规章制度等)综合办公室相关部门
4项目总体目标管理培训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部/合约计财部
5员工晋升、职称培训,持证、换证培训技术管理部相关部门
6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培训合约计财部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公室
7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技能培训综合办公室技术管理部
8应急预案和响应培训合约计财部相关部门
9合同管理培训合约计财部综合办公室
10质量管理培训质量、安全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工程管理部
11成本管理培训合约计财部合约计财部
12施工技术培训技术管理部各项目部
13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管理培训质量、安全管理部综合办公室
14分包培训(以交底和三级教育为主)各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加强对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也是事前控制的手段之一,在本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我们重点将对以下各类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各级管理意识,保证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重点岗位培训表
名称包括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高低压运行维修电工、电气焊工、信号指挥挂钩作业员、塔吊司机、垂直式卷扬机操作员、桥式起重机驾驶员、机械施工用车驾驶员(含推土、叉车、挖掘机、小翻斗车等)、电梯运行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试验工、计量检定工、测量放线工等
与重大危险因素有关的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各工程部部长、测量主管、各专业工长、质量员、安全员、机械管理员、材料员等。
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人员油漆工、防水工、架子工、钢筋工、砼工、木工、电工、瓦工、通风工、管道工、抹灰工、电焊工、材料员、消防人员等
除了事先确定的培训内容外,现场机构还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以及业主、监理方的要求增加相应内容。
第9篇 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奖惩措施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__新电视塔工程全球瞩目,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是建设本工程的前提。__新电视塔工程执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为给业主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我联合体采取经济手段,奖优罚劣,全体员工应不断提高质量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共同努力创建一流的工程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不留隐患。
一、总则
1)本奖罚细则适用于施工各土建、钢结构施工单位、外协单位和合同单位。
2)《质量奖罚细则》:主要为各分项工程奖罚细则、质量综合评定等二部分内容。每月各单位的施工过程质量奖罚由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考核、汇总,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生效。奖罚金额须兑现到相关作业人员,分配单交财务部和经合部,质安部归档,质安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质量缺陷的处理费用进入责任单位成本,不能立即处理的质量缺陷,我联合体在当月将预提一定金额的处理费用。
3)砼单元工程优良率应达到85%,对于当月底单元评定优良率低于85%的单位月底结算单价按:承包单价×[1-(85%-评定优良率)]。
4)严格按照三检制验收程序验收,施工班组初检合格后请单项施工项目体检验收,检验收合格后请我联合体质安部验收。
5)对于质量缺陷处理预提费用的处理:按照本细则之规定发生预提费用项目时,质安部在当月质量奖考核中进行说明,由劳财部在结算款中进行处理。当预提处理费用多于或少于质量缺陷或隐患处理的费用时,应及时将差额给予退回或补扣。
1.6 各单位应认真按照奖罚通知单的内容落实相关责任人,并应在收到奖罚通知单后2 日内将责任人报质安部,分别由我联合体质安部建立个人违规台帐。
1.7 各分包施工单位质量违规责任人台帐不全或未建立台帐的扣除当月质量奖20%。
1.8 对屡犯同一类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当一月内同一问题连续2 次,不同月内累积5 次发生时,除当次罚款外,还需停工并接受培训1~3 天,培训由其所属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同月内连续3 次出现同一问题的员工,建议调换岗位或下调岗级1~2 级,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9 质安部实行质量月、周例行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具整通知书,责任单位应按通知单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未按期整改完成的罚款300 元/日。
1.10 本细则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制定,不包括进度奖励。
1.11 本奖罚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
二、工程奖罚细则
1、施工验收严格按照三检一验制验收程序验收。
2、对于不认真施工,造成设计到现场后不能进行正确施工的给予200 元/次的罚款。
3、对于设计和监理联合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的,给予200 元/次的奖励,对于经过两次及两次以上验收才达到合格的给予100 元/次的罚款。对于设计和监理提出的施工缺陷处理意见,施工队应进行认真处理。如果对于提出的问题不处理就让验收的,给予200 元/次的罚款。
4、对质安部指出的施工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者,罚款100~200 元/次。
5、各分项工程复检合格后,将验收资料提请终检,同时提交复检资料,并保证
资料齐全无误,严禁做假资料,否则对该分项工程签字验收的二检罚款50~100 元/次。
6、对质安部三检下发的现场通知单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接到通知单后应积极处理,否则罚款100~300 元/次。
7、不按设计图纸、文件施工,未经三检同意私自修改设计施工,造成施工问题或者影响验收的,给予罚款500~1000 元/次,并对签字二检罚款50 元/次。
第10篇 某工程项目总承包综合协调管理措施
1 对项目相关方的认识
正确认识相关各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地位及相互关系,有利于我们明确作为总包方的职责和义务,明确综合协调的任务与对象,便于与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和谐顺畅的合作关系,为总承包管理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本工程的主要相关方如下:
1.1 业主
即项目的出资方和招标人,也是项目参与各方的总体组织协调者。他通过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与总承包商形成合同关系,成为合同中承包商的服务对象,承包商在合同履行中必须全面满足其体现在合同中的要求。作为业主,他将按合同要求为项目开工提供必要的条件,有权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检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的进展情况,对未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方面提出改正要求,或根据需要提出或决定进行工程变更,为项目的顺利实施组织协调总承包商与项目设计、监理、政府、指定分包商等各方间的关系,并通过合同工程款支付成为项目的拥有者和最终受益人。
1.2 设计单位
通过设计合同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的设计服务,与施工总承包商不构成直接合同关系,但与承包商一起,在同一业主下为同一项目工作,从事两个不同方面的服务。在合同关系上,设计单位与承包商是独立并行的。在工作关系上,二者协同合作,主要表现在,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而工程设计应考虑施工的技术可行与经济合理性。在工作流程上是前后工序的关系,即设计是施工的前提和基础,施工是设计的后续作业与实物体现。
1.3 监理单位
也是业主通过合同关系确定的专业服务提供者,通过履行其合同职责和义务及相应的专业技能,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为业主提供监理服务,使业主的要求得到全面体现和细化,在施工过程中具体掌控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安全、功能等目标要求,确保业主要求和承包商合同承诺的实现。在工作中具体协调承包商与业主、设计的关系,而他本身与承包商的工作关系则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同时也需要相互间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形成一种和谐流畅的工作关系。
1.4 政府
包括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和行业主管部门。政府并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资与招标,原则上也不干预项目的正常实施,但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规定以及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与审核批准,来规范项目建设相关方从工程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全过程的行为活动。相关各方的一切行为,必须自觉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方针和技术标准规定,自觉接受其职能主管部门监督和检查,并按照建设行政审批程序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是整个项目顺利实施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证。
与本工程或总包方发生联系或需要综合协调的,还有分包商、项目周边单位居民以及与业主另签合同的其他施工承包商。
2 总承包管理机构与各相关方的协调
2.1与业主的关系处理
_项目部全体人员要确立业主是顾客的观念,把工期目标和工程质量目标作为核心,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_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对于合同允许条件下的工程进度延误或超合同条件下施工,必须征得业主或监理的同意。
_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应积极与业主交流汇报,主动为业主排扰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_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签定的合同及图纸一致。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或监理核实和签证。
2.2与监理具体工作程序
_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
_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
_各类检测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
_现场采样送检时有监理或业主代表见证。变更用材时,事前应征请设计、监理意见,不同意者不能进行变更。
_隐蔽工程完成后,总承包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提前书面通知监理验收。
_若监理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复测时,总承包项目部将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
_及时向监理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及有关材质试验强度报告。
_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业主,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_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_在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
2.3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_此处的政府指当地政府、市容监察部门、税务部门、公安交通部门、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消防管理部门、劳动局等。
_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督和指导,随时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熟悉当地的法规和惯例。
_一切项目管理活动都须遵纪守法。
_通过经常性的上门咨询和经业主同意下的信息发布等形式,沟通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
_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求得法律的保护和指导。
_主动与市容监察部门联系,搞好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
_主动与质监站、安监站联系,求得他们对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指导与认可。
2.4处理好与当地社区的关系
_在进场施工后,和当地社区政府取得联系,通报工程的性质、概况和建设意义,求得周围单位、居民与村民的支持与谅解。
_严格遵守环境规定,对受施工的影响的单位和居民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同时也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这些危害,尽可能地保护周围单位和居民们的利益。
2.5与新闻媒介的关系
_在征得业主同意之后,通过新闻媒介取得社会对项目建设的了解和支持。
_配合业主的新闻宣传。
2.6与设计单位的合作关系
与设计单位保持密切,可以保证工程完美实现设计要求和构想,最终实现__新电视塔成为建筑精品的共同目标。与设计单位协调配合的重点为:
_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关系,是本项目成功的一个基础。拥有它就能创造一个最佳的合作环境,各项工作的开展就能更加顺畅。
_与设计单位之间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达到与设计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无障碍。建立一个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计算机网络信息交流,做到双方信息互动,提高合作效率。
_根据施工计划,制订双方合作的工作计划,细化各个阶段相互配合的工作内容,并建立可靠的保证措施,使得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_为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协助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提供必要的工程技术参数。
_工程开工前,组织内部分包商的图纸会审,理解设计意图,提出完善建议。在施工中协助设计单位解决各专业之间的矛盾,并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定期向设计方介绍施工情况及采用的施工工艺,定期交换对设计内容的意见,用丰富的施工经验来完善设计。
_工作中加强与设计的交流、沟通与协调,达到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通过双方协商合作,处理好项目的功能、质量、进度与造价等的关系。
_负责施工详图与综合图的制作,参与节点设计。负责各分包商深化设计的协调工作,提供设计建议,及时完善图纸。
_配合设计做好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通过协调妥善处理由于设计施工间的不符、矛盾等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
3 与相关方的沟通
与相关各方的及时有效沟通是实现施工总承包各方关系协调的前提条件,没有沟通就无法进行协调;而协调是沟通的目的,只有通过充分沟通,达到相关各方相互信任与理解,才能实现相互协调的目的,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沟通的内容与协调的任务相联系,是围绕协调任务所作的沟通。其中主要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政府之间的沟通。
3.1与业主沟通的主要内容
要认真领会业主对项目在质量、工期、造价、功能等方面的要求,明确总承包商应提供服务的范围,使业主的指示要求及承包商相应的责任义务能迅速贯彻到工程的具体实践中。同时也要及时将总承包商在履行合同和实施项目中的计划与进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和要求等,通过沟通及时反映给业主,以使业主适时掌握项目的信息,了解承包商的处境,为其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并争取业主的支持和谅解。
3.2与设计单位沟通的主要内容
要及时了解设计的计划与进展情况,适时获取施工用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准确理解设计意图,掌握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等,同时向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介绍施工进度、方案与经验,反映在设计与施工方面可能出现的矛盾以及施工对设计的要求,为设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提出合理的设计变更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设计。
3.3与监理单位沟通的主要内容
在施工开始前,向监理单位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作业计划指导书,在施工中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及时向监理发出检查验收通知,为工程验收提供相关的技术证明文件和证书,提交完成的工程量供其复核确认,提供工程结算相关信息,提供可能出现的工程变更信息等。与监理的沟通还包括从监理单位及时获得监理或业主对上述方面的审核批准及整改意见,以使其指令得到迅速和全面的贯彻执行。
3.4与政府方面沟通的主要表现
要熟悉和掌握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定以及其变化情况,向有关部门及时完备地提供开工许可、竣工验收、质量检查等所要求的资料和证明文件,熟悉相关审批要求与程序,及时通报工程施工可能出现的按规定应予上报的质量、环卫和安全责任事故及工程施工可能对周围环境与交通产生的影响等,同时应通过与政府的沟通,及时获得政府部门对项目相关的审批与整改意见。
3.5多渠道的沟通方式
作为总承包商,与相关各方的沟通方式是多渠道的,总体上说,有直接渠道与间接渠道。例如,总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可视具体情况,直接进行联系,也可以通过监理进行间接沟通;在与政府的沟通中,政府可能直接要求总包商提供相关信息,也可能在进行项目或设计规划审批时,通过业主和设计单位间接要求总包商提供相关资料。总包商获得有关政策法规,可以直接与政府联系取得,更可以通过相关政府网站等多种间接渠道获取。
作为总承包商,我们将利用在多年施工总承包中积累起来的沟通与协调经验,充分和广泛利用社会各方资源,灵活选择沟通方式和渠道,加强与相关各方的及时沟通与高效协调,确保工程目标的顺利实现。
4 总承包综合协调管理措施
4.1树立全员协调共赢意识
实施这样一个大规模复杂的项目,施工总承包的协调管理工作既反映了总承包商的综合管理水平,也是项目实施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首先要在内部加强教育,使全体员工树立协调意识,明确总承包商及每个员工在综合协调管理中的作用与位置。
在与相关各方的综合协调中,出现矛盾与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矛盾与冲突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对待矛盾与冲突的态度和方法。我们要使自己的每个员工明白,总承包商的协调管理是以业主为服务主体,以项目为服务目标,在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下,有多方参与,需要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相互合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包商的一切管理工作都要首先以业主和项目的要求为出发点和归宿,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承包商的利益,并达到各方利益的共赢。这种群体意识反映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将形成一种独特的风格,体现出总承包商自信、诚实、合作的良好风貌。
4.2领导负责、专设机构,将协调工作具体落实
项目经理将对施工总承包的管理协调负总责,是该项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在领导班子中,将安排一名富有管理协调经验具有亲和力的成员,具体主抓项目的沟通与协调管理工作。
我们还将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设置相应职能部门,并使相关各方沟通与协调的日常操作,落实到这些具体部门中,其中包括与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与业主、监理在质量、技术、进度、合同、工程款结算以及工程变更等方面的综合协调,与政府行政许可、消防、环卫、安全、劳动、周边等方面的沟通与协调。
必须强调,内部各部门的工作不是相互独立的各自为营,而是在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的职能分工与协作,要将部门的具体工作与整体协调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在整体目标与利益下的综合协调。
4.3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和制度
我们将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完备的制度来实现对管理协调的可靠保证。其中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如内部岗位责任制,将与外部相关方的协调工作纳入相应的内部岗位职责中,采取问责与绩效考评制度,将沟通协调工作量化为具体的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评。
外部沟通协调制度包括:与设计单位建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会议制度,与监理单位建立工程月、周、日报告制度,定期与不定期例会,专题讨论会制度,多方协调会议制度等,建立健全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与业主及监理单位建立工程月简报制度,根据事故等级分别报告监理、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等的制度规定,等等。这些都是多年来在工程管理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作法,我们也将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其加以改进完善。
4.4实施管理培训计划
我们将制定和实施员工培训计划,加强先进管理理论学习及成功的项目综合管理经验的借鉴,特别是要将服务业主的思想、团队精神、整体意识、大局观念等理念作为重要的培训教育内容纳入其中。
4.5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与交流手段
我们将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一个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并对项目实行动态综合协调和管理,通过网络技术实现网上信息查询、交流和办公,提高协调管理的效率。
4.6加强信息资料管理
从技术的层面说,相关各方间的沟通实质上是相互间信息资料的交流与交换。因此,信息资料的管理是综合协调管理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建立健全完备的资料文件签发接收、归类保管、查询使用制度和程序以及原始记录资料的获取与保存制度,包括电子文档信息和现场各类信息的管理以及口头信息的事后书面确认等,使信息资料的传递、查询、使用及其管理等严密、方便、准确、快捷,从而使沟通协调工作既有据可依又高效快速。
第11篇 施工总承包方与业主监理分包方总体管理措施
1 对专业分包实施有效的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目的是通过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综合管理和监控,以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 总承包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文本,施工总承包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规定的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为依据,自始自终贯彻执行到整个总承包施工管理全过程,确保工程优质如期完成。
3 总承包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承包施工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要求,详细编制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4 总承包方应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为依据,合理编制专业分包工程分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材料、设备、机具进场计划;安装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各分包工程的分包队伍进场计划等)。
5 总承包方对总合同的条款要求,应逐条分解融入到相对应的分包合同中,使分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 施工等要求完全处于总承包受控状态之中,以利于总包合同的如期实现。
6 各专业分包方应与总承包签约的合同要求,编制出分包工程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请总承包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7 总包方每周定期与专业分包单位召开1 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按总承包周计划要求检查分包每周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8 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与专业分包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召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明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做到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拖延和延期。
9 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要口头通知外,总包方以书面工程业务联系单形式,及时分发给各专业分包方执行。各专业分包方也应以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向总承包反映,应由总承包解决的事,总承包方要及时处理。
10 总包方应做好各专业分包方收取工程进度款审核签证工作。
11 总包方应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对各专业分包方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应做到关系紧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12篇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内容
2.1管理责任与要求
2.1.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2.1.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经营部负责统一发包,房地产外包工程由房地产公司负责统一发包,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2.1.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2.1.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责任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2.1.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2.3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4.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5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a.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c.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d.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2.4.6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a.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b.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c.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d.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e.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经营部或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f.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经营部。
3、检查与考核
3.1经营部、工程所属单位、发包单位、外包施工现场所属单位,对施工负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3.2 本规定解释权归经营部。
3.3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公司承包商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减少因承包商问题而造成对企业的危害。
二、范围
为本公司承运货物的运输公司。
三、职责
1.责任部门:企业安全委员会
2.相关部门:财物部、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四、程序
1.承包商的资格预审、选择:凡承担本公司货物运输的货运公司或个人必须具有: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明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以往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表现;
6经营范围和能力说明;
7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书;
8营运司机、装卸、押运人员上岗证书。
2.合作前准备:经预审合格的承包商须与本企业签订承运合同,并在承运前派相关人员到本企业参加产品相关知识的培训,以便了解本企业产品的性能和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
3.作业过程监督:企业安全委员会及仓库管理人员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承包商工作人员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对安全措施不予落实的承包商,应取消其承运资格。
4.表现评价与续用:为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应会同财物部每半年一次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和考核,对评价结果为“良”以上的才考虑继续合作。
5.承包商名录:对合格承包商企业安全委员会应建立名录,完善承包商档案,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档案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管理。
五、附件
《承包商评审表》aq-bzh46《合格承包商名录》aq-bzh47
《合格承包商定期考核表》aq-bzh48
第14篇 岩土公司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为进下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职能,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据总院2003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003年经济指标
1.1指标划分为:主指标、升级指标、挂钩指标。
1.1.1主指标:上交院管理费130万,历年工程应收款回收率达到65%以上,当年工程款回收率达到80%以上。
1.1.2升级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安全无伤亡事故,工程项目盈利率达到85%。
1.1.3挂钩指标:经营产值1000万。
2、风险抵押金
依据总院之规定,公司核心层成员在受聘到岗的同时,向总院财务处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为:第一责任人为10000元,公司核心层其它成员为6000元。
3、组织机构、职责及薪酬
3.1公司核心层。公司依据总院要求,组建以内部骨干为主的核心层,核心层人员规模控制在7人,实行核心层聘用员工的用工制度。
3.1.1核心层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层,对公司的经济发展、经营质量、工程质量、生产安全、队伍稳定、综合治理、思想建设等负全责。
3.1.2公司核心层按照总院的要求:一是对核心层成员实行经营风险抵押(抵押标准详见本办法第2第);二是工资实行月度限额借贷;三是模拟量化持股权,在完成本办法第一条经济指标的前提下,实行净利提取薪酬的分配制度。
3.1.2.1薪酬。公司核心层实行净利提取薪酬的分配制度,净利系指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上交院管理费后的余额。以当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为基准点由总院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和考核,审计前实行工资月度限额借贷,有净利则按60%计提薪酬,余额与升级指标挂钩,无净利则不提,并与应收款挂钩,达到指标的全发,达不到则欠发挂帐。
3.1.2.2工资月度限额借贷标准(见3.1.2.3条表列示)
月度限额借贷的时限为6月30日,之前实行标准限额借贷,之后按净利提酬分配。
3.1.2.3模拟量化股权。总院以注册资本为总量,以主专业为基础,以2003年度经营计划中上交管理费为基数,给公司核心层模拟量化的服权为195万股。据此公司核心层成员间股权配置比例依据分工不同,权责差异,对第一责任人、主要经营者、主要骨干依据下表比例标准量化持股。
核心层成员
股权配置比例
模拟量化持股量
在总量化股权中的占比
工资月度限借标准
杨卫新
1.5
48.75万
25%
2500.00
张湘东
1.2
39万
20%
2300.00
乐有福
1.2
39万
20%
2300.00
冉兆军
1.1
35.75万
18.3%
2200.00
生产技术骨干(3人)
1.0
32.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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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16.7%
/
说明:
⑴股权分配比例与净利提取薪酬比例相挂钩。
⑵公司核心层人员的组成为:班子成员+生产技术骨干。对生产技术骨干进入核心层采取年终绩效考评确定的方式,考评之前设定为公司虚拟核心层成员,参与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
⑶绩效考评依据:实现经营产值、实现经营利润、上交院管费贡献率。属公司联系任务交由项目承担的贡献系数为1.0,自行联系任务贡献系数为1.5。同时考虑个人能力专长因素(营销专业、技术专长、项目承包运作管理专长)综合测评确定。
⑷绩效考评指标:年自行联系任务80万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个人完成经营产值100万以上且项目运作管理成效显著或在公司急难险重、技术含量高的工程中担任负责人有突出业绩的。
⑸公司从模拟量化总股权中分出16.7%的股权量化给年终经绩效综合考评后(列前三名者)进入公司核心层的生产技术骨干,并按绩效情况,贡献率大小确定量化持股比例,据此参与净利提酬分配(二次分配)。
3.2业务管理层
3.2.1公司业务管理人员依照各自分工,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负全责。
3.2.2对业务管理层员工实行工资+补贴,一岗一薪的薪酬分配制度,工资逐月按标准发放,补贴按60%随工资发放,40%部分以岗位工作质量考核后确定发放或减免,每季度考核一次。
3.2.3工资、补贴标准
岗位
月工资标准
月补贴标准
业务主办
1100.00元
1100.00元
业务人员
900.00元
900.00元
3.2.4对缺勤、脱岗、疗养等不在岗人员不执行补贴。
3.3项目技术层
3.3.1公司项目技术人员实行项目承包和工资月度限额借贷相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
3.3.2工资月度限额借贷标准
岗位
月度工资限额借贷标准
项目经理
1500.00
项目骨干
1400.00
项目一般成员
1200.00
说明:项目骨干系指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持有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培训上岗证资格人员。
3.3.3工资月度借贷额从项目单项工程承包费中切扣,月度限额借贷的时限为6月30日,之前全额预借,之后若项目承包费中工资切足的足额发放,不足的欠发或只借发基本生活费,待切足后补发。
3.4劳务层
3.4.1公司劳务层实行劳务承包和工资月度限额借贷的薪酬分配制度。
3.4.2工资月度限额借贷标准
岗位
月度借贷标准
吊车操作人员
1000.00元
辅助服务人员
900.00元
3.4.3工资月度限借额从所承担的工程劳务承包费中切扣,月度限额借贷的时限为6月30日,之前足额预借,之后,若劳务承包费中工资切足的全发,不足的不发待切足后补发。
4、项目承包管理
4.1项目承包管理的主旨:以项目承包为主线,以成本控制为纽带,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技术质量为链条,以过程控制为基础。
4.2项目承包的原则、内容
4.2.1项目承包原则:核定费率、风险抵押、节余归已、超支抵赔、跟踪监控、审计兑现。
4.2.2项目承包内容: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收款、后期服务。其它内容以院管理目标为准,对因上述内容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项目部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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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承担。
4.3项目承包切块及核算办法
4.3.1对岩土工程勘察类项目实行成本+差费的承包切块方式。
4.3.1.1差费为切够工资和应计提的三金、三险后的剩余部分,超计划成本又无原因的,超支部分须从差费中抵扣。
4.3.1.2承包差费比例:依据工程规模大小,难易程度划分确定,详见下表:
a、依据工程规模确定如下差费计提比例
工程规模(万元)
≤2
>2
≤5
>5
≤10
>10
≤20
>20
≤50
>50
≤80
>80
≤100
>100
差费
比例
15%
14%
13%
12%
11%
10%
9%
公司指导价
以上为乌市差费比例,如为外区项目,比例可适当上调0.5~1.0%。
b、依据工程难易程度确定差费比例调整系数如下:
难易程度
简单
一般
复杂
调整系数
0.6~0.8
0.8~1.0
1.0~1.4
工程难易程度按工程的技术难度、工期要求、自然情况、工艺要求等由总工程师综合确定。
4.3.2对以使用机械为主的岩土施工类项目采取单项工程承包价或竞标价的承包方式。
4.3.3项目成本内容:人工费(劳务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管理费、调遣费、修理费、设备占用费、工资附加费、租凭费、业务招待费、收款费、中介费、外区住宿费、车马费、资料审核费、打印费、总承包工程属项目承包产值部分的总承包管理费等除上交管理费之外的所有支出。
4.3.4项目核算兑现计提顺序为:⑴费用、⑵人员工资、⑶差费。
4.4项目承包风险抵押金
依据总院承包管理办法之规定,对於工程承包须建立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部在与公司签定项目承包合同的同时,应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一次性足额交纳风险押金,具体比例为:50万以内的工程按工程中标额的3%交纳,50万以上的工程按2%交纳。风险抵押金由承包工程的项目部人员共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否则不得承担项目的施工。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存,待工程结束,无质量安全问题,项目报帐完毕,后期服务结束后,一次性连本带息返还。
4.5项目承包方式
4.5.1凡由公司承揽的工程,采取内部竞标或公司指定委托相结合的方式,以确定工程承包项目部的归属。
4.5.2项目内部竞标的具体流程为:公司发布招标信息→项目部编制投标报价书→投标→议标→确定中标项目部→签定项目承包责任书→项目实施运作。
4.5.3公司内部工程均采取保护市场不保护价格的原则,一律遵循市场价,实行中标基础上节余归已,超支自负原则。
4.6项目的成本管理
4.6.1项目的成本管理是成本预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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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计划实施的系统管理活动。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成本控制体系,以确定项目部成员的成本责任、权限及相互关系,形成全面、全过程的成本控制。
4.6.2工程实施前,承包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方案向公司编制上报工程“成本计划”、“劳务用工计划”、“资金使用(用款)计划”,经公司审定后方可进行施工。
4.6.3公司实行以审批的成本计划控制成本支出,控制人力资源和物资材料的消耗,以审批的用款计划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的项目成本全程控制。
4.6.4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运作中,由於发生设计变更而导致成本增加,如因项目部自身运作导致的,超计划成本部分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如甲方认可追加费用的,可酌情考虑,成本减少的,节余部分归项目部。
4.7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运作中,因自身管理原因而造成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问题,依照院《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及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对比处罚。对工程质量公司总工有否决权,质量否决的项目,公司不予核算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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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项目工期管理
各项目部应对工期予以充分的重视,凡因项目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工程的项目部承担,对因项目部自身原因未能在合同工期内交付成果的项目部将处以不低於1000元的罚金,从项目风限抵押金或兑现中扣除。
4.9项目劳务用工管理
4.9.1劳务用工实行公司统管,凡因工程所发生的劳务分包均在统管之列,项目部有提供劳务承包方的建议权,无决定使用权。
4.9.2劳务队伍的选择提供,公司针对具体项目,采取劳务竞标比价的方式,确定工程的劳务队伍,签定劳务合同,确保以最优的价格提供给项目部。
4.9.3各项目部在所承包项目实施前,必须向公司提交“劳务用工计划”,经公司签审后报交总院劳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凡劳务费超支又无原由或劳务用工与公司及总院备案不符的或无劳务用工计划的,劳务费用一律不签批,责任由项目部承担。
4.10物资材料采购管理
公司对工程大宗物料的采购实行专控(包括钢材、水泥、油料等),项目部有权对1000元以内的材料自行采购,但必须报公司审批,单项物资材料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报经公司比价采购。
4.11工程款回收管理
4.11.1对於工程款的回收遵循:谁负责的工程谁负责收款,谁负责清欠,收款与兑现挂钩的原则。对於收款难度大,关系不易协调的工程,项目部可请求公司出面协助清欠收款,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4.11.2对於项目清欠不积极主动或不去清欠的,公司将从该项目承包费中提取相应比例的清欠收款准备金清欠,欠款回收后,从项目兑现中抵扣,引发诉讼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4.11.3项目兑现以收款为第一要件,项目工程款回收率达到85%以上的,可按50%兑现差费,余额差费等工程款全额回笼后,审计兑现。
4.12项目后期服务管理
4.12.1项目后期服务主要系指:验槽、检测、交桩、会签、后期回访及相关甲方要求的技术服务等,服务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4.12.2对於后期服务:原则上谁的项目谁负责提供服务,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可委托其他技术人员代为服务办理,如自己不能办理而又未委托其他人员代理,而由公司办理的,责任人除应承担相关服务费用,而且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4.13财务报帐管理
4.13.1项目部在切块范围内,向财务所提供一切帐费,必须凭正规、合法的统一税务发票报帐,白条、收据的上税费用由项目部自理。
4.13.2严格控制备用金。项目所承包工程除现场管理支出所必须的备用金外,其余支出均应以支票方式转帐支付。
4.13.3项目的报帐时限。对於项目所发生的成本,须由经手人签字,项目经理初审,公司经理签批后方可入帐报销,对於项目所提支票的报帐期限为:市区3个工作日。对於项目的报帐时限,以提交资料为基准,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公司财务清理完毕,否则每延迟一天,按报帐额的2%扣罚兑现。
4.14项目分配及纪律管理
4.14.1项目部成员间的分配应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允许项目成员间按照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绩效情况在分配上拉开一定比例的差距,但须公平、公正、合理。
4.14.2项目在兑现前,应向公司提交经项目部成员议定、签字认可的兑现分配方案,经公司批准备案后方可承兑。
4.14.3所属项目部应规范强化内部工作和劳动纪律,项目成员如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无故不服从工作管理、调配,所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失误,影响了工程顺利实施和开展的,项目经理在报经公司批准后,有权对其解聘,解聘后按院及公司劳动纪律相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14.4未经公司同意,任何员工不得私自挂靠、转包外单位施工,否则,一经发现查实,将给予严肃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4.15内部联系任务的管理
4.15.1公司鼓励员工自行联系任务,联系任务实行单项工程按比例切块奖励给联系任务人的方法。
4.15.2联系任务切块内容包括联系任务人员的工资、六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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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金、差旅费、中介费及与联系任务有关的其它花费。
4.15.3联系任务的切块比例,比例大小、多寡与参与程度、工程规模、工程类别、效益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岩土施工类工程封顶10%,岩土勘察类工程封顶为15%。
4.15.4员工自行联系的任务,既可由联系任务人所在项目部自行承担施工,也可交由公司选择项目部承担,如自行承担的,除按规定比例上交院管费、税金等费用外,留於公司的费用以不超过10%控制。
4.15.5公司管理人员联系任务按10%封顶包干,其中中介费控制在8~8.5%,联系任务费按1.5~2.0%考虑计提。
5、公司劳务层的承包管理
公司劳务层依据现有人力和设备资源,实行人员优化组合,单机承包的运作管理办法。
6、本办法未涉及内容依照总院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办法执行。
7、本办法自二00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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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理管理层岗位分工
一、核心层
1、杨卫新(公司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
2、张湘东(副经理兼支部书记):负责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公司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冉兆军(副经理兼工会主席):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生产组织协调、市场开发、生产安全、项目部协调管理)及公司工会工作。
3、乐有福(公司总工):负责公司技术、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兼安全。
二、业务管理层
1、闫鑫粒(经营办主任):负责工程预算、合同管理、项目成本预测、项目成本计划、项目切块、项目内部招投标、项目成本管理考核工作及收款。
2、陈红(会计):负责会计、审计、成本核算、费用控制、项目成本监控、核算及与总院财务处的协调等。
3、吕静柳(出纳):负责记帐、报表、核算等。
4、董红(业务员):统计
三、分工原则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互有交叉。
岩土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一、机关
经理:杨卫新经营办主任:闫鑫粒
副经理:张湘东(兼书记)会计:陈红
副经理:冉兆军(兼工会主席)出纳:吕静柳
总工程师:乐有福业务员:董红
二、生产部门
1、项目经理部
№1项目经理部经理:王建平成员:贾纯真芦兴财
№2项目经理部经理:苏碧才成员:吕新会张乐
№3项目经理部经理:朱克令成员:刘奇志李昕
№4项目经理部经理:安享茂成员:赵玉成段丽霞
№5项目经理部经理:姚东成员:薛强欧阳立光张平
2、强夯分队
一分队队长:王宏军队员:陶其华张金良
二分队队长:张继东队员:苏伟东宋振宜
三分队队长:韩振东队员:吴海周治坤
服务人员:朱进李建军
三、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卫新副组长:冉兆军(常务副组长)乐有福
成员:王建平苏碧才朱克令安享茂姚东
四、公司质量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乐有福副组长:杨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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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成员:王建平苏碧才朱克令安享茂姚东
五、公司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湘东副组长:杨卫新冉兆军
成员:王建平苏碧才朱克令安享茂姚东
岩土公司党支部及群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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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支部
a、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兼纪检委员:张湘东
组织兼宣传委员:冉兆军
生产委员:杨卫新
b、支部党员
张湘东杨卫新冉兆军王建平朱克令芦兴财张继东
c、党员责任区划分
第一责任区负责人:张湘东负责辖区:公司机关、№2项目部
第二责任区负责人:冉兆军负责辖区:№5项目部、强夯分队
第三责任区负责人:杨卫新负责辖区:№4项目部
第四责任区负责人:王建平负责辖区:№1项目部
第五责任区负责人:朱克令负责辖区:№3项目部
二、工会委员会
主席:冉兆军
职工代表:冉兆军、张湘东、王建平、朱克令、王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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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的招收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在_____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石化集团公司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3 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3.1 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编制完成hse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程序文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3.2 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安全环保处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由安环处颁发《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双方签定《长岭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分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3.2.1 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3.2.2 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2.3 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3.2.4 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3.2.5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3.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3.3.1 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有无安环处签发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
3.3.2 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3.3 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3.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3.3.5 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3.3.6 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3.4 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3.4.1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3.4.2 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3.4.3 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4.4 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
3.4.5 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3.4.6 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1 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顺序是由安环处计帐填单,施工单位持单到财务处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给安环处,自己保存一份。
4.2 第七条 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数额,由工程主管部门和安环处根据工程投资额、施工危险程度、施工时间来确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为:
项目投资费100万元以下为2.5%,100万元~200万元为2%,200万元~500万元为1.8%,500万元以上为1.5%。
4.3 乙方违反甲方的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用风等安全管理规定,工程主管部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环处等部门均可按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安全部门按规定加重处罚。甲方对乙方的罚款金额均从乙方交纳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
4.4 抵押金数额不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
4.5 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安环处对乙方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进行结算,安全风险抵押金的90%归还乙方,10%作为双方施工安全管理费用,违章违纪及发生事故的罚款均从抵押金中扣除。退还抵押金的数额为:抵押金_90%-罚款金,施工单位凭安环处填单,到财务处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向乙方返回。
4.6 安全风险抵押金额的10%安全管理费和罚款金额,统一由安环处掌握使用,用于安全施工的教育及奖励双方在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4.7 各单位所有收支项目必须建立财务明细帐目,专款专用,符合财务手续。
4.8 安环处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其它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取施工单位的费用。
5 人员安全教育
5.1 凡进入分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5.2 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处负责组织进行。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由所在的生产单位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5.3 安环处负责统一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实行安全承诺后,双方签字,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 “安全教育合格证”一年内有效。在施工中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4 安全教育内容为:
5.4.1 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5.4.2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5.4.3 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5.4.4 观看安全教育录像。
5.5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过书面考试合格,受教育者
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安环处负责签发考试成绩,由安环处出具“入厂证办理通知”,施工单位凭此通知到生产保卫科统一办理入厂证。
5.6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厂证,施工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5.7 生产保卫科根据安环处出具的通知,严格按人数和施工期限办理入厂证。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5.8 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同安环处商定教育时间,到安全教育室统一接受教育。
6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6.1 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6.2 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6.3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4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6.5 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6 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乙方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安环处,由安环处报集团公司备案。乙方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6.7 由于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人员失误(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8 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混合作业时,由于甲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又由乙方违规或行为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负责调查处理,甲乙双方按责负担经济损失。
6.9 乙方单独承包的施工项目,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及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10 以上各条中由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6.11 遇双方协议时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裁决。
6.12 甲民工与乙民工之间发生的事故,应由民工队自行解决。
6.13 凡外来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必须签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协议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7 施工前安全要求
7.1 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7.2 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7.3 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7.4 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甲乙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7.5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环处备案。
7.6 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8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8.1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厂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8.1.1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必须持有安环处颁发的进入该区作业的 《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8.1.2 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8.1.3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做到“三不动火”,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
8.1.4 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8.1.5 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
8.1.6 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8.1.7 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8.1.8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8.1.9 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8.2 严格车辆管理。
8.2.1 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
8.2.2 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8.3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8.3.1 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8.3.2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8.3.3 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8.3.4 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8.3.5 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4 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机动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按一级用火管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9 安全监督管理
9.1 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工程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
9.2 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生产单位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
9.2.1 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9.2.2 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我公司有关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9.2.3 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9.3 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9.3.1 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9.3.2 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9.3.3 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9.4 生产单位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9.4.1 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9.4.2 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9.4.3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
9.5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10 民工、临时工管理要求
10.1 公司所属各单位因生产、建设需招收民工,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人教处审核同意,通过民工所在地乡级以上政府招收,民工队伍应具备法人资格,组织健全,能承担法律责任,不准对民工本人招收。
10.2 所招收的民工,应符合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且招收的民工劳务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且保持相对稳定,招收民工年龄应为18至45岁,身强力壮、无疾病、无身体缺陷的男性。
10.3 民工所在地政府必须按我公司的要求,提供民工身份证和体检情况,经双方确认合格后,厂方与所在地政府签署合同,签定合同的代表必须是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职责。
10.4 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应经安环处考核考试合格后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凭《安全教育合格证》才能办理入厂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由主管及使用单位负责,应组织民工、临时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使用单位负责。
10.5 使用民工、临时工的单位在作业前应交清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在施工(作业)中,使用单位要派专人(我公司职工)现场监督检查,关键部位、要害岗位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盯在现场,不得擅自离开,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民工、临时工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10.6 民工、临时工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其使用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安环处备案。
10.7 对民工、临时工的要求:
10.7.1 民工、临时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和厂方的各项安全规定。
10.7.2 民工、临时工要备足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手套以及安全着装等),制定好安全措施,进行事故预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险情时应及时上报厂方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或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10.7.3 民工、临时工所持《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不得丢失或转借他人,违者将予以除名。
10.7.4 乙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换民工、临时工,如确需调换时,应将原有《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上交甲方后,再按要求重新办理。
10.7.5 从长丰公司调用民工不得超过《民工使用申请单》上批准的人数、时间以及内容使用,确需超过时,必须另行补办,否则不予结算。
10.7.6 从长丰公司调用民工不得用于职工本职工作或单位应干的工作以及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的工作,更不得私用。
11 检查与考核
对违章违纪、发生事故及违反文明施工按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