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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8 查看人数:20

标志管理制度

标志管理制度是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标志设计、使用、维护、更新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企业标志的一致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包括哪些方面

1. 标志设计规范:规定标志的基本元素,如形状、颜色、字体和比例,以及设计原则和禁忌。

2. 标志使用规定:明确标志在各种媒介上的应用方式,包括印刷品、电子媒体、建筑外观等。

3. 标志管理流程:包括审批流程、更新流程和异常处理机制。

4. 培训与监督:对内部员工进行标志知识培训,确保正确使用,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 法律保护:对标志的版权和商标权进行管理和保护,防止侵权行为。

重要性

1. 企业形象塑造:标志是企业形象的视觉象征,统一的标志管理有助于塑造专业且一致的企业形象。

2. 品牌识别:有效的标志管理制度能提高品牌的辨识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3. 法律风险防范:通过规范管理,避免因标志使用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

4. 内部沟通:明确的标志使用规定有助于内部团队理解并遵循企业视觉规范,提升工作效率。

方案

1. 设计规范制定:由专业设计团队制定详细的设计规范,包括颜色代码、字体类型等,并形成书面文档。

2. 使用指南发布:编写标志使用手册,涵盖各种场景下的使用示例,供各部门参考。

3. 建立审批流程:设立专门的审批部门,对所有涉及标志使用的项目进行审查,确保合规。

4. 定期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标志使用培训,强化员工对标志的认知和使用规则。

5. 监督与反馈:设立监督机制,如定期抽查、设立举报渠道,对违规使用情况进行纠正。

6. 法律保护措施:委托专业法律顾问,定期评估标志的法律保护状况,及时申请和更新相关证书。

7. 持续优化:根据市场反馈和企业战略调整,定期评估并更新标志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性。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标志管理制度将为企业形象的维护和品牌价值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将提升内部协作效率,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

标志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服饰公司品牌国家免检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服饰公司品牌国家免检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家免检产品标志的保护,保障免检产品标志权利人合法权益,规范免检产品标志的使用、管理,维护__品牌的市场声誉,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免检产品标志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 浙江__领带服饰有限公司为__品牌国家免检产品标志权利人。

__品牌国家免检产品标志权利人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免检产品标志使用及管理档案。

第四条 行政部为__品牌国家免检产品标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免检产品标志使用及管理办法,并加强监督。

第五条 使用国家免检产品标志,图案必须准确,并根据规定的式样,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后自行印刷。

第七条 在使用国家免检产品标志时,不得将免检产品证书和免检产品标志转让给其他企业使用,也不得将免检产品证书和免检产品标志用于本企业未获免检的产品上,包括在申请产品免检的材料中未报告的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上使用。

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责任人员,由行政部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较轻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由__服饰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安全标志与设备管理大全

一、安全标志

正确使用安全警示标志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事故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员注意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标志。目的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但安全标志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保护措施。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安全标志应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

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蓝、黄、绿四种颜色,其含义是: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主义;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安全标志根据使用目的,可以分为9种:1.防火标志(有发生火为危险的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及位置,防火、灭火设备位置);2.禁止标志(所禁止的危险行动);3.危险标志(有直接危险性的物体和场所并对危险状态作警告);4.注意标志(由于不安全行为或不注意就有危险的场所);5.救护标志;6.小心标志;7.放射标志;8.方向标志;9.指导标志。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正确使用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相应规定,对使用部位、内容作具体要求,明确相应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企业应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擦痕能够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确定安全警示表示的统一规定。安全保护措施和警示、警告标识应符合安全色与安全标志规定的要求。

企业负责人应对安全标志进行检查。该项检查是对所设安全标志同作业现场条件和状态是否相适应的一种检查。

二、设备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采购控制、设备的租赁管理和设备档案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及工作程序,确定监督检查、实施考核办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设备(含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设备安装和拆卸、设备验收、设备检测、设备使用、设备保养和维修、设备改造和报废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的内容包括符合各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管理职责和权限、管理的工作程序、监督检查措施和实施考核的办法,并对管理实施记录提出要求。

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查看企业的设备管理管理制度,如果设备管理管理制度缺项,或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将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扣分,如果缺项很多,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1.设备采购的控制

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发现一台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证书不齐全,将扣分,如果缺的很多,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2.设备租赁管理

施工企业应对设备出租和承担对象所能承担的自治和能力进行确认。

承租设备应对出租商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出租商的设备,并合理使用及时维护。

出租单位设备、机具和配件,应保证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和承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机具和配件。

施工企业应与出租企业在租赁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设备租赁管理要求的事项,将在安全评价和审核中扣分,如过缺的很多,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3.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施工企业用于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主要是指起重设备。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的控制的主要内容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施工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和过程控制,按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专业监控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工作及监控记录等,监控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

施工企业应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自查、自检以外,还应当委托相应的建筑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在检查中,发现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或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委不合格;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的,将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扣分。

4.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与设备完好的要求

为使企业管好、用好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确保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处于完好技术状态,预防和杜绝施工现场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由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1995年由江苏省标准局、江苏省建筑工程局颁布的《建筑机械设备完好标准》(db32/114-95)进行了重新编写,并更名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该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和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对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进行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具有较强的规范作用。

企业应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并有效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方案到现场实施,均要控制,严禁企业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企业应有创新意识,提倡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上推荐的新型施工设备,以及新的施工工艺和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或在安全施工科技领域有所创新。发现企业内部有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将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扣分。企业内部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中将给予加分的鼓励。

5.特种设备管理

目前施工企业常用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企业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企业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并以文件形式确立。

施工企业应确保各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均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设备档案管理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备有设备状况明细表,包括自有设备、出租设备、承租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及规格、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和目前状况的简要情况说明。

三、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

施工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合格安全**,并做好**的校准和检定管理工作,根据本企业施工的特点,规定并有效落实各施工场所配备相应完善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应有配套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或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进行检定、校正。

第3篇 计量器具标志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为了对计量器具使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控制计量器具在现场的正确使用。依据原国家计量局《关于在全国工业企业内推行计量器具彩色标志管理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1.l所有计量器具按分类管理要求使用标有a、b、c不同符号的标志。

1.2标志上应标明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日期、在有效日期和检运人员、器具编号。

1.3所使用的彩色标志必须与原始记录和合格证相符合,原始记录合格证保存在计量管理部门。

1.4影色标志贴在计量器具的位置,不影响表盘或仪器读数的正面,位置必须明显,便于检查。

2使用规则

2.1彩色标志分为合格、准用、限用、禁用和计量标准五种。

2.2标志名称及边柜用的颜色规定为:

合格标志………绿色

准用标志………黄色

限用标志………兰色

禁用标志………红色

计量标准………紫色

2.3对经检定为合格的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标志。

2.4企业内的最高计量标准器经检定合格的贴上计量标准标志。

2.5生产中一无检定系统、检定规程、二无量值传递计量标准器的计量器具,依照本企业制定的检定、校准方法进行,贴上准用证。

2.6对生产中使用的通用计量器具用于某一范围或某一定点的测量周期检定和校验某一特定测量范围或测量时使用限用证标志。

2.7对国家规定掏汰或超过检定周期或抽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禁用标志”。

2.8在生产或流转中暂时不投入使用的计量器具,使用封存标志。

第4篇 公司认证证书、标志管理控制程序

公司管理手册:认证证书、标志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认证标志、证书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管理体系证书、标志的使用和3c认证标志的申购、保管和使用。

3、职责

3.1质量保证负责人

a)负责根据工厂申请产品强制性认证的范围,指导正确使用ccc标志,符合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

b)负责ccc标志申请购买的审批;

c)负责ccc标志制作方案的审批;

d)负责对ccc标志正确使用的监督管理。

3.2技检部负责3c认证标志的申购,确定加贴的部位和数量。

3.3生产部负责3c认证标志领用并在合格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3.4办公室负责3c认证标志的保管和发放,对是否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5办公室负责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4程序

4.1ccc标志的的使用范围

产品凡申请并取得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范围的产品均可以使用ccc标志,并且在产品的适当位置加施ccc标志。

4.2ccc标志采用的形式规格

鉴于公司产品的具体情况,公司采用ccc标志标准规格形式中的3---5号,具体执行下页表格规定。

4.3ccc标志的申请

4.3.1生产部负责根据《强制性认证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工厂取得产品强制性认证后,及时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3.2技检部负责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向指定机构申请,申请采取函件或其它形式,注意函件的安全。

4.3.3当产品包装发生变化或根据顾客要求,需要采用其他认证标志时,由技检部负责人提出,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技检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其他形式的认证标志和备案申请,并按规定要求缴纳工本费和标志监督管理费用。

4.3.4若需使用特殊式样的3c标志,或自行印刷、膜压等方式使用标志,则由技检部负责设计,经总经理批准后向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申报,经核准后再进行制作。

4.4ccc标志的领取和使用

4.4.1ccc标志标签在获准使用购买回后,由办公室统一保管,设专人落实具体责任,建立标志领用保管台帐。

4.4.2凡是生产部门需要使用ccc标志,先填写ccc标志使用申请单,注明使用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和班组责任人等信息,经质量负责人核实批准后,向办公室申请领用,并作好领用登记手续。

4.4.3生产部门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完标志的,应在当天下班前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4.5ccc标志在使用过程中的防护

4.5.1ccc标志,是国家授予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特殊标识,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和操作人员应作好各种防护措施,确保标志不损坏、不丢失、

不污染、不转让、不违规使用、不错贴,确保ccc标志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

4.5.2技检部负责人切实作好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质量保证负责人报告。

4.6ccc标志的管理

4.6.1ccc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应对ccc标志的正确使用和防护组织指导和培训。

4.6.2当产品结构发生变更,或产品认证证书范围发生变更,质量保证负责人应及时和国家指定部门联络,重新申请认证和重新确定ccc标志的使用范围。

4.6.3生产部监督ccc标志的正确使用,确保不在申请范围产品不加施ccc标志,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不加施ccc标志。

4.6.4标志统一交办公室妥善保管,严格履行发放领用手续,明确标志的来源和去向,填写《3c标志进出台帐》

4.6.5工厂应按实施规则要求将强制性认证标志加施在最小销售包装、标签或产品上,在加施ccc认证标志的位置下方同时注明(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字样和工厂代码;同时,在其产品说明书或标签上应标注该涂料主要成膜物质的名称。

4.6.6认证产品的产品标识中产品基本信息描述(如产品系列、产品名称(型号)、施工配比)应在认证证书描述范围内。

4.6.7稀释剂、固化剂的包装上不能标注ccc认证标志。

4.6.8当获证产品配套销售(多种组分在一个外包装中)时,应在最小销售包装和或标签的明显位置加施ccc认证标志。包装内的主漆可一并加施ccc认证标志;包装内的稀释剂和或固化剂小包装上不可加施ccc认证标志。

4.6.9当年未年审或年审未通过或在认证暂停期间内,均不得使用认证标志或声称通过了相应的认证。

4.7营销部加强对加施ccc标志产品售后服务监督,对ccc标志在售后服务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违规行为的举报和配合查处工作。

4.8营销部、质量负责人应对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标志以及其他违反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展积极的斗争,必要时及时向国家管理部门反映,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上述不法活动实施有效打击,维护国家强制性认证的权威性。

5、相关文件

5.1《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管理办法》

5.2《认证证书、标志使用的公开文件》

6、相关记录

《3c标志进出台帐》

第5篇 某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要点

1 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___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设置要求、日常管理与维护、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___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环节涉及场所、设备、设施及特定区域的安全标志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

hc_3-076-fj31 华能__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hc_3-079-fj34 华能___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1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设施

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引发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的总称。

3.2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4

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5

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6

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7

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8

说明标志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9

环境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10

局部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施工区域的图形标志。

2 设置原则

2.1 安全设置基本要求

2.1.1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有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时刻清醒认识环境的危险,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

2.1.2 标志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2.1.3 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志加以提醒时,应设置与安全有关的标志。

2.1.4 标志应设在人们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2.1.5 应从方便的角度按人员正常流向考察人们初临一个新环境时或遇到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信息。

2.1.6 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志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志以利辨别。

2.1.7 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尽量用适量的标志将必要的信息展现出来,避免漏设、滥设。

2.1.8 标志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志的材质、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及设置方式,使标志设置后能增加环境的美感。

2.1.9 同一场所的各标志之间要相互协调,应尽量使在不同位置设置的标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质及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统一。

2.2 标志设置的总体协调性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

2.2.1 电厂安质部负责安全标志设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2.2 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3 设置要求

3.1 设置方式

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可多样化、材质宜因地制宜,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3.1.1 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3.1.2 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如广告牌等),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所遮挡。

3.1.3 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 标志尽可能只设置图形标志,不设或少设文字辅助标志。

3.2 设置地点

3.2.1 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按设置原则,在入口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戴安全帽、火灾报警电话等标志;

3.2.2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当心坠落标志;

3.2.3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3.2.4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3.2.5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3.2.6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3.2.7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3.2.8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3.2.9 梯子、梯道处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0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3.2.11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3.2.12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3.2.13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3.2.14 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3.2.15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3.2.16 施工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必要的当心车辆、限速、限高、限载等标志;

3.2.17 施工现场“五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8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宜设置:

3.2.18.1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息防尘”、“戴防尘口罩”等标志。

3.2.18.2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标志。

3.2.18.3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标志。

3.2.18.4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等标志。

3.2.19 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

4 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1 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管控、监理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4.2 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及时收回保管。

4.3 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污的安全标志,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4 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及时调换。

4.5 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及时调正。

4.6 任何人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它用。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本标准按《华能__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__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6篇 冶金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冶金公司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发生,起到预防作用。为做好安全标志的设置、使用、管理工作,真正让安全标志起到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安全色使用规定

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

1、红色:含义禁止,停止。

用途: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2、黄色:含义警告,注意。

用途: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3、蓝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用途:指令标志等。

4、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标示标志,安全通道,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

5、红白间隔条纹:含义禁止越过。

用途: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

6、黄黑间隔条纹:含义警告危险。

用途: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

二、安全标志类型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醒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圆形边框。

4、提醒标志是向人们提醒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

三、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管理

安全标志牌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安全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标志牌不应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和有爆破、腐蚀等易损坏的地点或物体上,以免物体位置移动和标志牌受损坏后,看不见安全标志和损坏不起作用。安全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要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明显的地方。安全标志牌应定期清洗,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现象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四、安全标志牌配备要求

1、配电室:正在运行(正)禁止合闸(反)、正在运行(正)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检修(反)、正在运行(正)禁止合闸设备正在检修(反)、当心触电、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门外)、高压危险、必须佩戴绝缘防护用品、当心电弧。

2、空压机房:当心噪音、当心机械伤人、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戴护耳器。

3、水泵房:当心噪音、当心触电、禁止跨越。

4、提升机房:当心噪音、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戴安全帽、必须装防护罩。

5、主风机房:当心噪音、必须持证上岗、当心触电。

6、溜井:当心粉尘、防止坠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穿防护鞋、当心坠入溜井、溜井标识牌、当心车辆。

7、井下发放站:禁止烟火、当心爆炸、当心火灾、禁止穿带钉鞋、禁止穿化钎服装。

8、井口: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入井、禁止人物同罐、必须穿工作服。

9、各中段马头门:5米侯罐牌、禁止跨越、先上后下,不要拥挤、放下安全链,抓稳扶手(罐笼内)。

10、风门:标识牌、推拉(风门上)、禁止同时开启二道风门。

11、低压变压器:当心触电。

12、刀闸箱:当心触电、电压标志牌。

13、天井梯下口:请抓稳扶手、当心脚下、防止坠落。

14、天井口、切割井口:防护栏(网)、当心坠落、请勿靠近。

15、封闭巷道:永久密闭牌(地点、时间、编号、材料)。

16、暂不作业巷道:防护栏、禁止入内、正在通风禁止入内、防止中毒。

17、主要作业地点:当心中毒、当心噪音、注意粉尘

18、线路:电缆线分叉点(电压标志牌、用途标志牌)、配电室出线处(电压标志牌)、独立的配电柜出线处(电压标志牌)。

19、安全通道标志牌:交叉路口(主巷道与上水平斜坡、主巷主要叉路口)、主巷每隔200―300米、穿脉大于150米(穿脉底部叉路口)。

20、道路标志:各水平巷道主要交叉路口、主要弯道处。

21、名称标识牌:值班室、空压机房、提升机房、主风机房、配电室、水泵房、信号室、发放站等主要场所名称标识牌。

22、主运输巷道:每一个穿脉口挂“穿脉标志”;主巷每隔200―300米挂“车辆限速遇人避让”;安全标语;温馨提示。

五、标志牌规格要求

安全标志牌:25cm_35cm;安全通道:24cm_40cm;电压标志牌:12cm_8cm;配电室工作牌:20cm_10cm;入、回风巷道,危险区域,禁止入内、通行,禁止入内正在通风、溜井标识牌:30cm_40cm(横向);5米侯罐牌:30cm_60cm;推、拉(风门上):园型φ10cm;用电作业提示牌:10cm_20cm;道路标志:40cm_60cm;名称标识牌:40cm_60cm。

六、安全标志图形和安全色规定

安全标志牌使用的安全标志图形和安全色要严格执行gb14161-2008《矿山安全标志》标准规定。

第7篇 安全使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

完善而醒目的安全标志,对于指导员工操作的规范性,避免人为性的安全责任事故起着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电厂各类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1、电厂使用的安全标志包括:建筑物标识,设备设施标识,地下隐蔽管网标识,工作场所安全警示标识,检修安全标志等。

2、各类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所属车间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的统计,标识位置,标记的更新维护等内容。

3、各类安全标志的制作有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时,执行国家标准的有关制作规定,没有统一规定的参照同类电厂的经验作法制作。

4、安全标志的规格尺寸根据现场悬挂环境的比例确定,同一区域的安全标志悬挂尽可能统一,力求外观上整洁。

5、电厂主要建筑物,车间主要大门的醒目位置张贴相应的名称标识。

6、现场设备实施标识包括:设备名称标识,附属阀门标识,事故按钮标识,现场管理的流向箭头和色环标识,这对管路外表用白铁皮保温的设施来讲更为重要。

7、现场各类热工测量仪表除有相应的名称标识外,还应有醒目的上、下限指示、红线标识,参数上下限的确定应遵照规程或运行控制的具体的要求。

8、地下管网设施包括各类工业水管路,高低压电缆及采暖管网等,在地下管网隐蔽工程图的基础上,所属车间应在地下管网路线的关键布置点设置固定标识,确保上述管网在今后的维护管理中不致发生人为性挖断事故。

9、工作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预防触电,预防高空坠物,危险区域严禁烟火,车辆限速标志,防止坍塌等。上述警示标识由各车间根据现场安全需要,报厂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统一制作或车间自制相应的标识。

10、机械设备停运检修,设备本体应悬挂“检修标识”牌,设备检修区域设明显的安全警戒线或警示标识,设备系统的关键阀门同运行系统可靠隔离,悬挂,“检修,阀门勿动”标识,并根据检修性质悬挂“检修区域,闲人免进”“预防高考坠物”“注意交叉作业安全法”等安全标识。

11、电气设施悬挂安全标识牌的相关规定如下:

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2)进行地面配电设备部分停电的工作,人员工作时距未停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小于标准要求,应按规定增设临时围栏。临时围栏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识牌。

3)高压配电设备做耐压试验时,应在周围设围栏,围栏上应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识牌。

12、现场固定安全标识应随时保持完好,醒目,由所属车间负责更新,

现场临时用安全标识,如检修标识等,一旦设备检修结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应及时撤换相应的安全标识。

第8篇 输变电设备标志色彩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为加强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输变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色彩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输变电设备。

二、一般规定

1 输、变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名称和编号必须经调度中心批准。

2 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 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 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示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 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必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内,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 运行、检修等人员不得随意拆除、挪动、变更常设设备标志及安全围栏,如设备名称编号有变化时,运行单位应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及时变更设备标志。

7 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反腐。

8 输变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电设备标志规定

1 一次设备标志

(1)主变、开关、刀闸、ct、pt、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站用变、母线等设备标志均应具有双重名称,其中母联、旁路和分段开关、母线及母线pt避雷器还应标明电压等级。

(2)一次设备(主变、开关、刀闸、母线、母线pt、避雷器、架空和电缆出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a、b、c三相分别用黄、绿、红表示)。

a 主变相位标志标注在高压侧套管升高座上,标注方式为a、b、c红色字,字.母大小依据主变容量而定。

b 35kv开关相色标注在连接线下部,室内35kv及10kv开关等为硬母线连接的设备,不再标相色。

c 室外母线相色标志设置在每段母线两端水泥架构上,该标志应用罗马数字注明该段母线编号,室内硬母线均涂相色标志,还应在适当位置标注该段母线编号。

d 开关设置在室内的架空出线的相色标志均标注在线路标志牌上,该标志牌上除有线路名称和编号外,用方形色块并写有a、b、c或c、b、a字样,将其固定在该出线穿墙套管外侧下方墙上。电缆出线的相位标志用黄、绿、红塑料带缠绕方式或在每相电缆压接头下方刷环型相色标志。

(3)成套开关柜前后均应注明设备双重名称。

(4)多油开关分合指示应分别涂漆以示区别,“分”字涂绿色,“合”字涂红色。

(5)刀闸上应有分合转动方向标志,分用绿色,合用红色。

(6)接地体及携带型接地线的接地点应涂黄、绿相间各100mm,接地线装接部位(接触处),不应有油漆覆盖。

a 接地刀闸操作手柄应涂黑漆,其操作垂直连杆下部涂50cm黑漆。

b 室内35kv配电装置和10kv开关柜的开关两侧均应留有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和标志。

c 主变冷却器,单元式电力电容器应有编号,编号统一用红色阿拉伯数字。

2 二次设备标志

(1)控制屏、保护屏、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前后屏头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白底红字,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还应按顺序编号,如“1直流屏”、2直流屏等。

(2)控制屏面板应有与实际接线相符的模拟线,模拟线的颜色按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板制作的某些规定画出。

(3)同一保护屏上有两路及以上保护设备时,屏前屏后应有明显的红色分界线,控制屏只在屏后画出分界线。

(4)开关控制把手试验按钮前后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5)二次回路小开关、熔断器、信号继电器及压板必须同时注明编号和汉语意义,其他设备可只注明英文编号,标注字体应采用微机打印。

(6)二次设备装有标签框者,应在标签框内放入打印的设备名称。

(7)所有(低压)切换开关、刀闸、大电流端子均应标注名称和切换位置。

(8)所有低压保险均应标注名称及额定电流。

(9)控制屏上的电流表应在极限值处以红线标出。

(10)一经触动,即可能造成跳闸的继电器(出口中间继电器、防跳继电器)的外壳上,应用红色方框标志。

(11)各端子箱的名称标志应与对应设备相同,动力、照明配电室检修电源箱应标明名称。

3 其他标志规定

(1)变电站设备上不准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语,在站内适当部位可设置安全警句。

(2)变电站大门应有“生产重地、谢绝参观”标志。

(3)变电站应设置本站简介牌一块,名称为“ _ _变电站简介”内容为本站设备概况(投运时间、主变容量、接线方式)等黄色铜板制作。

(4)主控室、高压室、所用变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载波室、电缆层及会议室、资料室、值班室等注明室名,高压室、所用变室、电容器室还应注明电压等级。

(5)蓄电池屏上应设有“严禁烟火”标志牌,蓄电池应用红色阿拉伯数字编号。

(6)落地布置式电容器设备应设固定围栏,围栏高度应符合《安规》规定,并在入口处设置“止步!高压危险”及“设备名称编号”标志牌各一块。

(7)变电站内架构爬钉、爬梯,主变等设备爬梯以及建筑物通向电气设备的爬梯上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8)站内消防室门上应用黄漆标明“消防器材”字样,灭火器箱、消防水龙头、铁制沙箱及消防室内一律为红色。

4 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板制作的规定

(1)每个变电站(不包括微机闭锁站)都应设置一块与一次设备实际接线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板(以下简称图板)。图板上设备状态应与实际设备运行方式经常保持一致。

(2)图板应放置在主控室内,位置要合理,既方便运行人员模拟操作,又不影响主控室整体布局的美观性。

(3)图板大小应根据本站设备情况,并考虑远景规划,结合主控室建筑条件合理确定,其长宽比例一般应在1:0.6-0.7左右。

(4)图板采用方块镶嵌式,底色为灰色。

(5)图板中应标出如下内容:

a 图板顶部标出“ __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字样。

b 一次设备各元件的接线方式、名称和编号。

c 与本站地线组数、号码相符的地线编号牌,放置在图板底部。模拟地线及其放置处均应有编号。

(6)对图中主要元件的制作要求

a 图板中各设备元件图形应符合部颁统一规定。

b 图板布局美观合理,疏密有致,主变压器一般应在图板的中央位置。

c 主变

c1主变要标明编号、接线组别、中性点接地刀闸及各侧避雷器。

c2无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档位指示(指针式、有档位电压值),档位数字底色与相应电压等级一致,电压值用白色。

d 开关

d1开关分合指示灯显示,合红灯亮,分绿灯亮。

d2 开关还应有防误操作牌。开关合闸后,图板上显示红牌,分闸后显示绿牌,防误操作牌正反两面均应刻有开关编号。

e 母线

e1母线应按电压等级分别采用下列颜色:35kv黄色,10kv绛红色,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黑色。

e2 与该母线电压等级相同的设备连线的颜色应与母线相同。

e3 各段母线应在端部标注其电压等级及编号。

f 刀闸

刀闸在断开位置不应盖住其编号。

g pt、所用变装有高压保险者,其高压保险应能断开或取下,采用断开方式不应与刀闸相混淆,采用取下方式应在图板下部设有其存放位置,并标注其名称。

h 各间隔应有名称(包括所用变、母线pt、避雷器等)。

(7)图板中设备名称编号统一用黑色。

(8)图板中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用黑色表示。

(9)接地线标志一般采用插入式,图板上应预留插孔,特殊部位可采用夹子。

(10)远景预留部分可一次制成,但名称编号不应标出。

(11)如一次系统设备变化,图板应随之改变,如因某些原因不能立即作相应改变,应在一个月内使图板与一次相符。

四、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 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 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 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反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按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漆。

4 物资部门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五、输电线路标志规定

1 杆号牌

(1)式样及尺寸(见附图)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毫米。

(4)牌底及字体颜色(烤漆)。

a 35kv-110kv为红字。

(5)杆、塔号牌挂放位置:原则方向由送电侧至受电侧,双杆位于右杆。

a 35kv杆、塔号牌挂放位置。

a1 单杆和双杆均悬挂在距地面8米处。

a2 三联杆应悬挂于中间杆距地面8米处。

a3 单回铁塔从地面数起向上第9米处中间。双回塔从地面向上数9米各自线路下方内侧。

5.1.1附图

(6)线路色标

a 邻近平行线路(100米以内)、交叉线路(两侧2基)应有明显的色标。

b 同杆(塔)架设的线路,在最底层横担下设双重编号牌,标明线路名称和左线、右线(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右边为右线)。

c 由电厂或变电站出线密集地段,平行距离在10米以内的杆塔横担下设标明线路名称的标示牌。

2 相色牌的有关规定

(1)相色牌的尺寸:长×宽为120×120,中间为园型,直径100。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相色面凸出0.3毫米(红、绿、黄)。

(4)牌底为白色,相色为红、绿、黄烤漆。

(5)相色牌安装位置:对35kv、110kv线路应按实际运行相序安装在悬挂导线的横担的相应位置,一般在送电侧。

3 其他线路标志牌

(1)其他线路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其规格按省公司统一加工500×700格式。

(3)安装位置,应按标志牌的内容,根据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要醒目。

(4)城市及居民区线路杆塔爬梯(钉)底层对地距离小于2.5米的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第9篇 配电设备标志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为加强配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配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配电设备。

3本规定适用于柘城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配电设备标志管理。

二、一般规定

1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反腐防锈。

7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8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9在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0跨越道路的线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规程要求,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

11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2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3夜间需要醒目的配电设备应采用萤光标志。

14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公司供电所负责管理维护。

三、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反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四、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

1杆号

(1)颜色:白漆打底,黑漆喷字。

(2)字体:采用黑体字。

(3)10kv电杆,离地面3m米处,面向道路侧。

(4)附设有变压器的电杆喷在高压主杆上。

(5)同杆架设双回线路应按线路布置设双重编号。

2警告牌

(l)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悬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3其它标志牌

(1)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加工式样按省公司规定。

(3)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第10篇 发电厂安全标志管理措施

发电厂在安全标志上加强管理,能增强员工对安全标志的识别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进一步加强对安全标志的宣传

加强安全标志的类型、作用的宣传,是帮助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们对生产现场安全标志的认识,了解标志的含义;是进一步规范现场作业人员和巡视人员的行为,杜绝不安全行为;是积极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

掌握安全标志的类型要求管理者(管理部门)要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志正确选择、正确悬挂,同时要加强对现场安全标志的巡视,对损坏、缺少的要及时发现补充和完善;对不合适的标志要及时纠正,防止误导。 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图形符号和文字所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安全标志共分为四类:

1.禁止标志: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型式为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型式为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型式为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型式为正方形边框。

二、加强安全标志的管理,正确选择安全标志,以达到遏制事故的目的

安全标志在选择、悬挂中,时常出现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主要是标牌的“图形”与“文字”选择方面混乱,有的在使用上未能按有关要求去做,表现有以下几点:

1.“禁止翻越”与“禁止跨越”标牌易混淆,乱在文字与图形不相符;

2.在发电厂的输煤系统,输煤皮带防护栏杆上,应悬挂“禁止翻越”标志,而错挂“禁止靠近”的标志和图形;

3.在输煤皮带的人行横桥上的两侧防护栏上,应挂“从此跨越”标志,但却将此标志挂在输煤皮带两侧的防护栏上,位置选择错误;

4.个别场所,在阀门把手上却悬挂着根本与措施无关的标识“从此上下”;

5.在某些场所,时常见到用细铁丝固定标牌,时间一久,铁丝一断使标牌出现这样和那样的倾斜,有的掉下来就放在地面上,很不严肃、不规范;

6.在室外,个别安全标志牌的图形和文字的颜色褪色较为严重,有的识别不清,有的甚至就是一块光板牌在那里挂着,个别安全标志牌损坏等等。

三、正确选择,防止误导

发电厂专业设备较多,主要包括:燃烧系统、热力系统、输煤系统、除灰系统、化水系统、监控系统、变电系统等,每个专业都有它的特点,所以安全标志在选择、悬挂时,要“对症下药”,正确选择,防止误导。

1.安全标志的实施应按照《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严格执行;

2.在悬挂安全标志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场所认真查看、了解、统计,对照标准、正确选择;

3.安全标志应统一制作,材料应选用坚固耐用的,同时要根据使用的场所、照明情况,选择标志牌为蓄光的和不蓄光等。安全标志牌制作的尺寸,要注意周围环境不同来适当选择,大小尺寸要尽量保持一致,使现场整洁、美观;

4.统一安装时,要根据现场环境安装在醒目的位置,同时高度要适中,保持一致;

5.加强对安全标志的维护和投入。首先制定出安全标志的管理制度,生产场所的安全标志管理,可纳入到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的定期检查制度中,公共场所的安全标志可按区域划分、按设备划分等,明确管理单位责任,及时发现、及时消除,确保现场安全标志的正确性、严肃性;

6.发电厂职能部门每年要制定安全标志牌的补充计划,落实费用、责任到人,确保生产场所安全标志的完整性、正确性;

7.对新建、扩建、技改等建设项目,在设备试运行前应完成安全标志的实施,在工程验收交接时,同时将安全标志标准化管理纳入验收检查项目中,确保移交生产的完整性。

总之,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标志的宣传、教育,对提高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志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标志的认识、理解和掌握,提高员工对现场危险源的辨识能力和预防能力,有效地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确保企业的生产稳定和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第11篇 电力设施安全标志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市供电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多经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

3 安全标志

3.1 安全标志分类

3.2 输配电常用安全标志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3.3 禁止标志

3.3.1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或制止人们想要做的某种动作

3.3.2 禁止标志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形衬底牌,上方是圆形带斜杠的禁止标志,下方为矩形补充标志,图形上、中、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

3.3.3 禁止标志牌长方形衬底色为白色,圆形斜杠为红色,禁止标志符号为黑色,补充标志为红底黑字、黑体字。

3.4 警告标志

3.4.1 警告标志的含义是促使人们提高对可能发生危险的警惕性。

3.4.2 警告标志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形衬底牌,上方是正三角形警告标志,下方为矩形补充标志,图形上、中、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

3.4.3 警告标志牌长方形衬底色为白色,正三角形及标志符号为黑色,衬底为黄色,矩形补充标志为黑框黑体字,字为黑色、白色衬底。

3.5 指令标志

3.5.1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5.2 指令标志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形衬底牌,上方是圆形的指令标志,下方为矩形补充标志,图形上、中、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

3.5.3 指令标志牌长方形衬底色为白色,圆形衬底色为蓝色,标志符号为白色,矩形补充标志为黑框黑体字,字为黑色。

3.6 提示标志

3.6.1 提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6.2 提示标志牌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底牌,内为圆形提示标志,四周间隙相等。

3.6.3 提示标志圆形为白色,黑体黑色字,衬底色为绿色。

3.7 配置规范

3.7.1 禁止标志

3.7.1.1 禁止烟火

3.7.1.1.1 悬挂在蓄电池室门上。

3.7.1.1.2 悬挂在变电站控制室、保护仪表盘室等门口和室内。

3.7.1.1.3 悬挂在变电站电缆夹层、隧道、竖井等入口。

3.7.1.1.4 悬挂在主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入口处。

3.7.1.1.5 标志牌底边距地面高1.5m。

3.7.1.2 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

3.7.1.2.1 悬挂在变电站户外高压配电装置构架的爬梯上。

3.7.1.2.2 悬挂在主变压器、高压备用变压器和电抗器等设备的爬梯上。

3.7.1.2.3 悬挂在架空电力线路杆塔的爬梯上和配电变压器的杆架或台架上,铁塔及较容易爬上的电气设备上。

3.7.1.2.4 标志牌底边距地面1.5m-3.0m。

3.7.1.3 禁止合闸 线路有人工作。

3.7.1.3.1 悬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

3.7.1.3.2 悬挂在控制室内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电源开关或合闸按钮上。

3.7.1.3.3 悬挂在控制屏上的标志牌可根据实际需要制作,可以只有文字,没有图形。

3.7.1.4 禁止吸烟

3.7.1.4.1 悬挂在变压器室、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自动和远动装置室。

3.7.1.5 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

3.7.1.5.1 悬挂在主控、网控、计算机、通信、调度室和变电站入口的门上。

3.7.1.6 施工现场 禁止通行

3.7.1.6.1 悬挂或放置在检修现场围栏旁。

3.7.1.6.2 悬挂或放置在禁止通行的检修现场入口处。

3.7.1.7 禁止使用无线通信

3.7.1.7.1 悬挂在变电站的微机保护设备、高频保护室。

3.7.2 警告标志

3.7.2.1 止步 高压危险

3.7.2.1.1 悬挂在室外带电设备工作地点的安全围栏上。

3.7.2.1.2 悬挂在因高压危险禁止通行的过道上。

3.7.2.1.3 悬挂在高压试验地点安全围栏上。

3.7.2.1.4 悬挂在室外带电设备构架上。

3.7.2.1.5 悬挂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梁上。

3.7.2.2 当心触电

3.7.2.2.1 悬挂在临时电源配电箱上。

3.7.2.2.2 悬挂在生产现场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上,如:配电室、断路器上等。

3.7.2.3 当心坠落

3.7.2.3.1 悬挂在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栏杆上。

3.7.2.3.2 悬挂在易发生坠落事故的作业地点。

3.7.2.4 当心落物

3.7.2.4.1 悬挂在易发生落物的地点。

3.7.3 指令标志

3.7.3.1 必须戴安全帽

3.7.3.1.1 悬挂在生产场所主要通道入口处。

3.7.3.2 必须系安全带

3.7.3.2.1 悬挂在高差1.5m-2m周围没有设置防护围栏的作业地点。

3.7.3.2.2 悬挂在高处作业场所。

3.7.3.3 注意通风

3.7.3.3.1 悬挂在密闭工作场所入口。

3.7.3.3.2 悬挂在六氟化硫开关室、蓄电池室、油化验室入口出及其他需要通风的地方。

3.7.4 提示标志

3.7.4.1 从此上下

3.7.4.1.1 悬挂在现场工作人员可以上下的铁架、爬梯上。

3.7.4.2 在此工作

3.7.4.2.1 悬挂在工作地点或检修设备上。

3.8 设备标志设备标识分类

3.8.1 输配电常用设备标志一般有线路名称、杆号标志、相位标志;变压器(箱式变等)、开关、刀闸等设备的名称及编号标志。

3.8.2 为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和产权管理,根据运行工作实际,增加双电源标志、产权维护分界点标志、杆塔埋深标志等。

3.9 配置规范

3.9.1 线路杆塔标志(名称、杆号牌)

3.9.1.1 线路每基杆塔应悬挂线路名称、杆号牌。

3.9.1.2 相邻近、平行线路的每基杆塔、交叉跨越线路交叉点两侧杆(各两基)需悬挂线路名称、杆号牌及色标牌。

3.9.1.3 跨越公路的两侧杆塔标志宜面向公路悬挂。

3.9.1.4 同杆架设多回线路应采用带色标的标志牌以示区分;标志设在巡视易见的一侧,同一条线路标志应设在一侧。

3.9.1.5 标志制作参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国家电力公司2001年12月)制定(补充说明)。

3.9.2 相位标志

3.9.2.1 输电线路:起始杆塔每相;终端杆塔每相;换位杆塔及其前后第一基杆塔每相。

3.9.2.2 配电线路:每条线路起始杆塔;分支杆;转角杆。

3.9.2.3 标志制作参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国家电力公司2001年12月)制定(补充说明)。

3.9.3 变压器(箱式变等)的标志

3.9.3.1 每台变压器应有名称和运行编号标志。

3.9.3.2 标志制作参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国家电力公司2001年12月)制定(补充说明)。

3.9.4 开关、刀闸的标志

3.9.4.1 柱上开关、道闸的标志包括开关的调度名称和编号。

3.9.4.2 标志制作参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国家电力公司2001年12月)制定(补充说明)。

3.9.4.3 开关标志牌安装在开关支架上,方向同该条线路标志牌相同(补充说明)。

3.9.5 双电源标志

3.9.5.1 悬挂在双电源(高压或低压)的分界点,提示潜在危险性。

3.9.6 设备分界点标志

3.9.6.1 《供用电合同》中明确的产权分界点宜悬挂分界点标志牌。

3.9.7 杆塔埋深标志

3.9.7.1 电杆上应有永久性距杆根距离的可视标志。

3.9.7.2 对未设置永久性标志的电杆,可以采用涂、刷的方式,划出红线,在红线右侧表明杆塔埋深尺寸。

3.10 安全防护:安全防护包括有安全帽、安全工具箱、固定防护围栏、临时防护遮栏、临时提示遮栏、孔洞盖板、爬梯遮栏和防止动物板。

3.11 配置规范

3.11.1 安全帽

3.11.1.1 红色安全帽为管理人员使用。

3.11.1.2 蓝色安全帽为检修人员使用。

3.11.1.3 黄色安全帽为运行人员使用。

3.11.1.4 白色安全帽为外来人员使用。

3.11.2 安全工具箱

3.11.2.1 配置在变电站及放置安全工器具的场所。

3.11.2.2 安全工器箱有相应存放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棒、绝缘挡板、验电器和接地线的间隔。

3.11.3 固定防护围栏

3.11.3.1 适用于生产现场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坠落危险的场所。

3.11.4 临时防护遮栏

3.11.4.1 临时升降口、孔洞。

3.11.4.2 安全通道或沿平台等边缘部位、因检修取下常设栏杆的场所。

3.11.4.3 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周围。

3.11.5 临时提示遮栏

3.11.5.1 有可能高空落物的场所。

3.11.5.2 检修、试验工作现场规范工作人员活动范围。

3.11.5.3 检修现场安全通道。

3.11.5.4 检修现场临时起吊场地。

3.11.5.5 防止其他人员靠近的高压试验场所。

3.11.5.6 事故现场防护。

3.11.5.7 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周围。

3.11.5 孔洞盖板

3.11.5.1 生产现场需打开的起吊口,需打开的电缆沟出入口、徐打开的管沟出入口。

3.11.5.2 其他平台、地面需打开的出入口、阀门井或地沟。

3.11.6 爬梯遮栏

3.11.6.1 禁止攀登的架构爬梯上。

3.11.6.2 爬梯遮栏下边缘安装在距地面1.5m处。

3.11.7 防止动物板

3.11.7.1 配电室、电缆夹层、继电保护室等进出口门上。

3.12 安全防护的规格严格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2 本办法由安监部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到安监部。

4.3 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时,按上级部门的条款执行。

4.4 公司所属各单位严格按本规定执行,解释权属安监部。

第12篇 输变电设备标志、色彩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为加强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输变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色彩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输变电设备。

二、一般规定

1 输、变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名称和编号必须经调度中心批准。

2 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 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 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示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 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必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内,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 运行、检修等人员不得随意拆除、挪动、变更常设设备标志及安全围栏,如设备名称编号有变化时,运行单位应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及时变更设备标志。

7 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反腐。

8 输变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电设备标志规定

1 一次设备标志

(1)主变、开关、刀闸、ct、pt、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站用变、母线等设备标志均应具有双重名称,其中母联、旁路和分段开关、母线及母线pt避雷器还应标明电压等级。

(2)一次设备(主变、开关、刀闸、母线、母线pt、避雷器、架空和电缆出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a、b、c三相分别用黄、绿、红表示)。

a 主变相位标志标注在高压侧套管升高座上,标注方式为a、b、c红色字,字.母大小依据主变容量而定。

b 35kv开关相色标注在连接线下部,室内35kv及10kv开关等为硬母线连接的设备,不再标相色。

c 室外母线相色标志设置在每段母线两端水泥架构上,该标志应用罗马数字注明该段母线编号,室内硬母线均涂相色标志,还应在适当位置标注该段母线编号。

d 开关设置在室内的架空出线的相色标志均标注在线路标志牌上,该标志牌上除有线路名称和编号外,用方形色块并写有a、b、c或c、b、a字样,将其固定在该出线穿墙套管外侧下方墙上。电缆出线的相位标志用黄、绿、红塑料带缠绕方式或在每相电缆压接头下方刷环型相色标志。

(3)成套开关柜前后均应注明设备双重名称。

(4)多油开关分合指示应分别涂漆以示区别,“分”字涂绿色,“合”字涂红色。

(5)刀闸上应有分合转动方向标志,分用绿色,合用红色。

(6)接地体及携带型接地线的接地点应涂黄、绿相间各100mm,接地线装接部位(接触处),不应有油漆覆盖。

a 接地刀闸操作手柄应涂黑漆,其操作垂直连杆下部涂50cm黑漆。

b 室内35kv配电装置和10kv开关柜的开关两侧均应留有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和标志。

c 主变冷却器,单元式电力电容器应有编号,编号统一用红色阿拉伯数字。

2 二次设备标志

(1)控制屏、保护屏、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前后屏头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白底红字,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还应按顺序编号,如“1直流屏”、2直流屏等。

(2)控制屏面板应有与实际接线相符的模拟线,模拟线的颜色按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板制作的某些规定画出。

(3)同一保护屏上有两路及以上保护设备时,屏前屏后应有明显的红色分界线,控制屏只在屏后画出分界线。

(4)开关控制把手试验按钮前后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5)二次回路小开关、熔断器、信号继电器及压板必须同时注明编号和汉语意义,其他设备可只注明英文编号,标注字体应采用微机打印。

(6)二次设备装有标签框者,应在标签框内放入打印的设备名称。

(7)所有(低压)切换开关、刀闸、大电流端子均应标注名称和切换位置。

(8)所有低压保险均应标注名称及额定电流。

(9)控制屏上的电流表应在极限值处以红线标出。

(10)一经触动,即可能造成跳闸的继电器(出口中间继电器、防跳继电器)的外壳上,应用红色方框标志。

(11)各端子箱的名称标志应与对应设备相同,动力、照明配电室检修电源箱应标明名称。

3 其他标志规定

(1)变电站设备上不准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语,在站内适当部位可设置安全警句。

(2)变电站大门应有“生产重地、谢绝参观”标志。

(3)变电站应设置本站简介牌一块,名称为“ _ _变电站简介”内容为本站设备概况(投运时间、主变容量、接线方式)等黄色铜板制作。

(4)主控室、高压室、所用变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载波室、电缆层及会议室、资料室、值班室等注明室名,高压室、所用变室、电容器室还应注明电压等级。

(5)蓄电池屏上应设有“严禁烟火”标志牌,蓄电池应用红色阿拉伯数字编号。

(6)落地布置式电容器设备应设固定围栏,围栏高度应符合《安规》规定,并在入口处设置“止步!高压危险”及“设备名称编号”标志牌各一块。

(7)变电站内架构爬钉、爬梯,主变等设备爬梯以及建筑物通向电气设备的爬梯上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8)站内消防室门上应用黄漆标明“消防器材”字样,灭火器箱、消防水龙头、铁制沙箱及消防室内一律为红色。

4 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板制作的规定

(1)每个变电站(不包括微机闭锁站)都应设置一块与一次设备实际接线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板(以下简称图板)。图板上设备状态应与实际设备运行方式经常保持一致。

(2)图板应放置在主控室内,位置要合理,既方便运行人员模拟操作,又不影响主控室整体布局的美观性。

(3)图板大小应根据本站设备情况,并考虑远景规划,结合主控室建筑条件合理确定,其长宽比例一般应在1:0.6-0.7左右。

(4)图板采用方块镶嵌式,底色为灰色。

(5)图板中应标出如下内容:

a 图板顶部标出“ __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字样。

b 一次设备各元件的接线方式、名称和编号。

c 与本站地线组数、号码相符的地线编号牌,放置在图板底部。模拟地线及其放置处均应有编号。

(6)对图中主要元件的制作要求

a 图板中各设备元件图形应符合部颁统一规定。

b 图板布局美观合理,疏密有致,主变压器一般应在图板的中央位置。

c 主变

c1主变要标明编号、接线组别、中性点接地刀闸及各侧避雷器。

c2无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档位指示(指针式、有档位电压值),档位数字底色与相应电压等级一致,电压值用白色。

d 开关

d1开关分合指示灯显示,合红灯亮,分绿灯亮。

d2 开关还应有防误操作牌。开关合闸后,图板上显示红牌,分闸后显示绿牌,防误操作牌正反两面均应刻有开关编号。

e 母线

e1母线应按电压等级分别采用下列颜色:35kv黄色,10kv绛红色,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黑色。

e2 与该母线电压等级相同的设备连线的颜色应与母线相同。

e3 各段母线应在端部标注其电压等级及编号。

f 刀闸 刀闸在断开位置不应盖住其编号。

g pt、所用变装有高压保险者,其高压保险应能断开或取下,采用断开方式不应与刀闸相混淆,采用取下方式应在图板下部设有其存放位置,并标注其名称。

h 各间隔应有名称(包括所用变、母线pt、避雷器等)。

(7)图板中设备名称编号统一用黑色。

(8)图板中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用黑色表示。

(9)接地线标志一般采用插入式,图板上应预留插孔,特殊部位可采用夹子。

(10)远景预留部分可一次制成,但名称编号不应标出。

(11)如一次系统设备变化,图板应随之改变,如因某些原因不能立即作相应改变,应在一个月内使图板与一次相符。

四、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 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 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 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反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按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漆。

4 物资部门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五、输电线路标志规定

1 杆号牌

(1)式样及尺寸(见附图)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毫米。

(4)牌底及字体颜色(烤漆)。 a 35kv-110kv为红字。

(5)杆、塔号牌挂放位置:原则方向由送电侧至受电侧,双杆位于右杆。

a 35kv杆、塔号牌挂放位置。

a1 单杆和双杆均悬挂在距地面8米处。

a2 三联杆应悬挂于中间杆距地面8米处。

a3 单回铁塔从地面数起向上第9米处中间。双回塔从地面向上数9米各自线路下方内侧。

(6)线路色标

a 邻近平行线路(100米以内)、交叉线路(两侧2基)应有明显的色标。

b 同杆(塔)架设的线路,在最底层横担下设双重编号牌,标明线路名称和左线、右线(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右边为右线)。

c 由电厂或变电站出线密集地段,平行距离在10米以内的杆塔横担下设标明线路名称的标示牌。

2 相色牌的有关规定

(1)相色牌的尺寸:长×宽为120×120,中间为园型,直径100。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相色面凸出0.3毫米(红、绿、黄)。

(4)牌底为白色,相色为红、绿、黄烤漆。

(5)相色牌安装位置:对35kv、110kv线路应按实际运行相序安装在悬挂导线的横担的相应位置,一般在送电侧。

3 其他线路标志牌

(1)其他线路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其规格按省公司统一加工500×700格式。

(3)安装位置,应按标志牌的内容,根据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要醒目。

(4)城市及居民区线路杆塔爬梯(钉)底层对地距离小于2.5米的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第13篇 电力设备设施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配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配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配电设备。

3本规定适用于柘城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配电设备标志管理。

二、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反腐防锈。

7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8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9在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0跨越道路的线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规程要求,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

11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2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3夜间需要醒目的配电设备应采用萤光标志。

14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公司供电所负责管理维护。

三、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反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四、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

1杆号

(1)颜色:白漆打底,黑漆喷字。

(2)字体:采用黑体字。

(3)10kv电杆,离地面3m米处,面向道路侧。

(4)附设有变压器的电杆喷在高压主杆上。

(5)同杆架设双回线路应按线路布置设双重编号。

2警告牌

(l)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悬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3其它标志牌

(1)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加工式样按省公司规定。

(3)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第14篇 电力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 为加强电力设施安全标志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我局常设电力设施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局管辖的所有输变配电设备。

3 、 本制度适用于叶县供电区内电业局管辖的电力设施标志管理,归口安全保卫部。

4、本制度归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二、一般规定

1、输、变、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必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运行、检修等人员不得随意拆除、挪动、变更常设设备标志及安全围栏,如设备名称编号有变化时,运行单位应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及时变更设备标志。

7、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反腐。

8、输变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9、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10、城市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1、线路跨越交通道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小于要求者,应架设限制高度的明显标志,标志应清楚、醒目。

12、输(送)电线路必须设置杆号牌和色标两种标志,同一线路标志一致,禁止同一线路有几种不同标志。

13、城市配电线路色标和杆号牌可采用一体方式标志,但在变电站出线密集地段或平行距离在10米以内均设杆号牌和色标两种标志。

14、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5、 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爬钉底层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6、输、变、配电设备标志在夜间需要醒目者,应采用萤光标志。

17、局属变电站常设安全措施设备标志由输变电运行部管理维护,输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局输变电运行部和市场营销部负责管理维护。

三、变电设备标志

1、一次设备标志

1)主变、开关、刀闸、ct、pt、避雷器、耦合电容器、补偿电容器、站用变、母线等设备标志均应具备双重名称,其中母联、旁路和分段开关、母线及母线pt避雷器还应标明电压等级。

2)一次设备(主变、开关、刀闸、母线、母线pt、避雷器、架空和电缆出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a、b、c三相分别用黄、绿、红表示)。

3)主变相位标志标注在高压侧套管升高座上,标注方式为a、b、c红色字母,字母大小依据主变容量而定。

4)110kv开关相色标注位置,在开关防雨帽上,35kv开关相色标注在连接线下部,室内35kv及10kv开关等为硬母线连接的设备,不再标相色。

5)室外母线相色标志设置在每段母线两端水泥架构上,该标志还应用罗马数字注明该段母线编号,室内硬母线均涂相色标志,还应在适当位置标注该段母线编号。

6)开关设置在室内的架空出线的相色标志均标注在线路标志牌上,该标志牌上除有线路名称和编号外,用色块并写有a、b、c或c、b、a字样,将其固定在该出线穿墙套管外侧正下方墙上,距离地面高度为2.0m。电缆出线的相位标志用黄、绿、红塑料带缠绕方式或在每相电缆压接头下方涂刷环型相色标志。

7)成套开关柜前后均应注明设备双重名称。

8)多油开关分合指示应分别涂漆以示区别,“分”字涂绿色,“合”字涂红色。

9)刀闸上应有分合转动方向标志,分用绿色,合用红色。

10)接地体及携带型接地线的接地点应涂黄、绿相间,接地线装接部位(接触处),不应有油漆覆盖。

11) 接地刀闸操作手柄应涂黑漆,其操作垂直连杆下部涂50cm黑漆。

12)室内35kv配电装置和10kv开关柜的开关两侧均应留有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和标志。

13)主变冷却器,单元式电力电容器应有编号,编号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14)一次设备标志规格尺寸见(附表一)。

2、二次设备标志

1)控制屏、保护屏、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前后盘头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白底红字,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还应按顺序编号,如“1直流屏”、2直流屏等。

2)控制屏面板应有与实际接线相符的模拟线,模拟线的颜色按3.4.6.5条规定画出。

3) 同一保护屏上有两路及以上保护设备时,屏前屏后应有明显的红色分界线,控制屏只在屏后画出分界线。

4) 开关控制把手试验按钮前后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5)二次回路小开关、熔断器、信号继电器及压板必须同时注明编号和汉语意义,标注字体应采用微机打印。

6) 二次设备装有标签框者,应在标签框内放入打印的设备名称。

7)所有(低压)切换开关、刀闸、大电流端子均应标注名称和切换位置。

8)所有低压保险均应标注名称及额定电流。

9)控制屏上的电流表应在极限值处以红线标出。

10) 一经触动,即可能造成跳闸的继电器(出口中间继电忿、防跳继电器)的外壳上,应用红色方框标志。

11)各端子箱的名称标志应与对应设备相同,动力、照明配电室检修电源箱应标明名称。

12) 变电站设备上不准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语,在站内适当部位可设置安全警句。

13) 变电站大门上应有“生产重地、谢绝参观”标志(规格见附表一)。

14) 变电站应设置本站简介牌一块,名称为“__变电站简介”内容为本站设备概况(主支投运时间、主变容量、接线方式等黄色铜板制作)。

15)主控室、高压室、站用变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载波室、电缆支层及会议室、资料室、值班室等注明室名,高压室、所用变室、电容器室还应注明电压等级。

16) 蓄电池组应设有“严禁烟火”标志牌,蓄电池应用红色阿拉伯数字编号。

17)落地布置式站用变、电抗器、消弧线圈等设备应设固定围栏,围栏高度应符合《安规》规定,并在入口处设置“止步!高压危险”及“设备名称编号”标志牌各一块。

18) 变电站内架构爬钉、爬梯,主变等设备爬梯以及建筑物通向电气设备的爬梯上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19)主控室控制屏前应设置红色警戒线,距屏80cm(线宽4cm)。

20) 站内灭火器箱、消防水龙头、消防砂箱一律为红色。

3、 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板制作

1)每个变电站都应设置一块与一次设备实际接线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板(以下简称图板)。图板上设备状态应与实际设备运行方式经常保持一致。

2)图板应放置在主控室内,位置要合理,既方便运行人员模拟操作,又不影响主控室整体布局的美观性。

3)图板大小应根据本站设备情况,并考虑远景规划,结合主控室建筑结构合理确定,其长宽比例一般应在l:0.6-0.7左右。

4) 图板采用方块攘嵌式,底色为灰色。

5) 图板中应标出如下内容:

(1)图板顶部标出“__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字样。

(2)一次设备各元件的接线方式、名称和编号。

(3)与本站地线组数、号码相符的地线编号牌,放置在图板底部。模拟地线及其放置处均应有编号。

6)对图中主要元件的制作要求

(1)图板中各设备元件图形应符合部颁统一规定。

(2)图板布局美观合理,疏密有致,主变压器一般应在图板的中央位置。

7)主变

(1)主变要标明编号接线组别,中性点接地刀闸及各侧避雷器。

(2)无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档位指示(指针式、有档位电压值),档位数字底色与相应电压等级一致,电压值用白色。

8)开关

(1)开关分合指示灯显示,合红灯亮,分绿灯亮。

(2)开关还应有防误操作牌,开关合闸后,图板上显示红牌,分闸后显示绿牌,防误操作牌正反两面均应刻有开关编号。

9) 母线

(1)母线应按电压等级分别采用下列颜色,110kv朱红色,35kv黄色,10kv绛红色,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黑色。

(2)与该母线电压等级相同的设备连线的颜色应与母线相同。

(3)各段母线应在端部标注其电压等级及编号。

10)刀闸

(1)刀闸在断开位置不应盖住其编号。

(2)pt站用变装有高压保险者,其高压保险应能断开或取下,采用断开方式不应与刀闸相混淆,采用取下方式应在图板下部设有其存放位置,并标注其名称。

(3)各间隔应有名称(包括站用变、母线pt、避雷器等)。

11)图板中设备名称编号统一用黑色。

12) 图板中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用黑色表示。

13) 接地线标志一般采用插入式,图板上应预留插孔,特殊部位可采用夹子。

14)远景预留部分可一次制成,但名称编号不应标出。

15)如一次系统设备变化,图板应随之改变,如因某些原因不能立即作相应改变,应在一个月内使图板与一次相符。

四、设备外部颜色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反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物质部门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五、输电线路标志

1 、杆号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毫米。

4)牌底及字体颜色(烤漆)。35kv—110kv为红字。

5) 杆、塔号牌挂放位置:原则方向由送电侧至受电侧,双杆位于右杆。

6)110kv杆、塔号牌挂放位置

(1)单杆和双杆均悬挂在距地面12米处。

(2)三联杆应挂于中间杆距地面12米处。

(3)糖葫芦杆型挂在距地面10米处。

(4)单回铁塔从地面数起向上第9米处中间。双回塔从地面向上数第9米各自线路下方内侧。

7)35kv杆、塔号牌挂放位置。

(1)单杆和双杆均悬挂在距地面8米处。

(2)三联杆应挂于中间杆距地面8米处。

(3)糖葫芦杆型挂在距地面6米处。

(4)单回铁塔从地面数起向上第9米处中间。双回塔从地面向上数第9米各自线路下方内侧。

7)线路色标

(1)邻近平行线路(100米以内)、交叉线路(两侧2基)应有明显的色标。

(2)同杆(塔)架设的线路,在最底层横担下装设双重编号牌,标明线路名称和左线、右线(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左边为左线,右边为右线)。

(3)由电厂或变电站出线密集地段,平行距离在10米以内的杆塔横担下装设标明线路名称的标示牌。

8)相色牌的有关规定

(1)相色牌的尺寸:长×宽为120×120中间为园型直径100。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中间相色面凸出0.3毫米(红、绿、黄)。

(4)牌底为白色,相色为红、绿、黄烤漆。

9) 相色牌安装位置:对35、500kv线路应按实际运行相序安装在悬挂导线的横担的相应位置,一般在送电侧。

10)其他线路标志牌

(1)其他线路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其规格按省局统一加工500×700格式。

(3)安装位置,应按标志牌的内容,根据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要醒目。

(4)城市及居民区线路杆塔爬梯(钉)底层对地距离小于2.5米的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六、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

1 杆号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厚度为1mm。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mm。

4)颜色:字体;边框为铝板本色,牌面颜色与线路规定色标相同。

5) 尺寸:10kv,长320mm×宽200mm,边框10mm。35kv,长400mm×宽300mm,边框10mm。

6) 悬挂位置和高度

(1)10kv电杆,离地平面3m处,面向道路侧。

(2)附设有开关的电杆,杆号牌挂在设备名称牌的下方:有副杆的,挂在电源侧主杆

(3)附设有变电架的挂在高压主杆上。

(4)同杆架设双回线路上下层排列的,杆号牌按线路上下层悬挂;分左右线排列的号牌顺线路左右悬挂。下设双重编号牌,标明线路名称和上线、下线、左线、右线(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左边为左线,右边为右线)。

7)其它:两电杆相距不足15米的(支撑开关的电杆),以电源侧为主杆,负荷侧为副杆,副杆和主杆按照“××”、“副××”编号。

2、 变压器名称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厚度为1mm。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mm。

4)颜色:字体、边框为铝板本色,牌面颜色为红色。

5)尺寸:长300mm×宽250mm,边框10mm。

6) 悬挂位置

(1)变电架副杆离地平面3m处,面向道路侧。

(2)箱式变悬挂在面向道路侧的主门上沿。

(3)室内变悬挂在面向巡视道路对应变压器的遮栏上方。

3、柱上开关名称牌。

1) 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 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mm。

3) 颜色:字体、边框为铝板本色,版面颜色为红色。

4)尺寸:长300mm×宽250mm,边框10mm。

5) 悬挂位置:开关构架主杆离地平面3.5m处,面向道路侧。

4、 警告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县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5、 其它标志牌

1) 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 加工式样按省局规定。

3) 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6、输、配线路非同杆、平行、交叉线路不加色标。

附表一

变电设备标志规格

设备名称

标志牌尽寸

字体

材料

主变

400_5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开关、ct、pt、避雷器、电容器、控制箱、端子箱等

220_32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室内配电装置

80_15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控制、保护、交直流、电策、运行等盘柜

65_80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室外刀闸

60_25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室内地刀

60_25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第15篇 生产现场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一、运行设备悬挂标志牌是预防事故和防止触电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运行管理的一种手段。

二、对风电场的安全标志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站部分

三、使用耐用性编号牌,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其他设备标志 用白底红字,接地刀闸用白底黑字。

四、主变压器本体应有明显编号。

五、主变压器冷却器及散热器应有编号。

六、断路器(开关)应有明显的调度双重编号。35kv开关柜前面应有明显的调度双重编号。

七、断路器(开关)位置应有明确的“分”“合”标志,断路器(开关)“合”位置用红色标识,“分”位置用绿色标识。

八、接地刀闸垂直连杆、接地操作把手用黑色标识。

九、二次端子箱、操作箱有明显的编号,照明箱应有标志。

十、电力电缆的端头顶部应标明相位,端头引线标明相位。

十一、配电盘上线路出线模拟线底部应标有个线路名称。

十二、配电盘正面顶部应有运行编号及名称,操作把手处应有明显的调度编号,盘后应有调度号。

十三、各种表计、继电器、连接片(压板)和空气断路器以及电压、电流端子、按钮、切换开关等,应在标签框内标明专用符号及名称,切换开关还应标明各切换位置名称。

十四、控制、保护盘背面每个元件应有元件编号及与图纸对应的专用符号。交直流空气断路器应有编号及名称。

十五、二次电缆(包括监控系统网格线)应有编号牌,编号牌应包括与图纸对应的编号名称、规范及电缆走向。

十六、全部设备均应有明显相位标志。

十七、全部设备的接地装置(外露部分)应涂为黄绿相间标示。

十八、风电场安全标志需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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