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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安全流程管理制度是我们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设备的完好无损以及业务的稳定运行。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项工作的安全操作步骤,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2.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并制定预防措施。
3.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方案,确保快速有效地响应。
4.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监督与检查: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审计,确保安全制度的有效执行。
培训内容
安全培训内容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安全法规知识:让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职责。
2. 危险源识别:教授员工如何识别和评估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
3. 安全操作技巧:针对具体工作岗位,提供安全操作方法和技巧。
4. 紧急情况处理:模拟应急情况,训练员工正确应对和疏散。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装备。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设计应包括以下步骤:
1. 预警系统: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危机。
2. 紧急响应团队:设立专门的应急小组,负责协调和指挥应急行动。
3. 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4. 资源调配:明确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快速调动人力、物力资源。
5. 后续评估:事件过后,对应急响应进行评估,完善预案。
重要性
安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一方面,它保护了员工的生命安全,营造了健康的工作环境,提高了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另一方面,通过预防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证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此外,良好的安全记录还能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增强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并严格执行安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在安全的轨道上进行。
安全流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分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程序,强化安全管理,促进股份公司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各层级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股份公司
(一)股份公司除负责对本公司内部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监管外,还依照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签定的安全托管协议,负责对集团公司托管原煤公司及非煤公司的安全监管。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和响应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参与或配合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制定和完善股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体系和考核体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制订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和认定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对原煤公司的考核结果,督促各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督查,督促、跟踪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并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支持、协助和指导各单位隐患的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六)制定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制订全公司矿井中长期达标规划及年度达标计划,督促和指导达标工作的开展,组织半年度达标工作抽查认定和年度达标工作检查验收和等级评定,组织召开年度达标表彰会议,积极配合和参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达标活动。
(七)组织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局对重点单位、重大隐患进行重点盯防。
(八)组织对安全生产专项工程、矿井新建和改扩项目的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的设计和安全专篇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规定。对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审查和认定。
(九)组织对重要安全和技术方案、设计、措施的制订、审查、批复。
(十)适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十一)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十二)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助,对培训不到位和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参与煤矿生产事故的抢救,组织对企业内部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协助政府安监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十五)对公司内部抢险救援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督促其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演练和比武活动。
(十六)协调与政府安全监察监管部门的关系,配合其相关安全的各项活动,联系相关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协助所属原煤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条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一)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作为股份公司安全派出机构,履行本矿区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负责本矿区内原煤及非煤单位的安全监管。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依据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矿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督促所辖公司、煤矿(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组织制定矿区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报股份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本矿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专项安全督查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与考核体系,负责督促和检查,跟踪和盯守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六)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技术会诊,帮助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对重点单位、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盯防。
(七)负责对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考核,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八)负责向原煤公司派驻安监机构和人员,并进行管理。负责本矿区矿山救援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矿区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救援演练和比武活动。负责安全检定、安全培训等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负责对重要安全和技术方案、设计、措施的初审。
(十) 制订本矿区中、长期达标规划和年度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所属原煤公司开展达标竞赛活动,组织对矿井季度达标工作考核,半年度达标检查验收和年度达标检查预验收,并报股份公司认定。
(十一)负责对专项工程、新建、改扩项目的预审,重点审查项目的设计和安全专篇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规定。组织对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二)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协调抓好矿区内小煤窑的监测和防范,及时报告情况,按要求报送资料。协调矿井证照办理,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十四)定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十五)对矿区内抢险救援机构进行管理和指导,督促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督促其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演练和比武活动。
(十六)对矿区内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助,对培训不到位和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七)参与煤矿安全事故的抢救,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负责组织矿区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股份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督促事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处罚决定和处理意见。
(十八)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督促各原煤单位落实上级安全督查意见,督促和帮助原煤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整改隐患。
第四条 原煤公司
(一)各原煤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三)原煤公司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定本单位隐患整改的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年、季、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督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上报,并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实行重点督办,挂牌管理,及时消除隐患。建立隐患管理总台帐和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情况。
(四)按规定组织编制各种安全计划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组织实施:
1.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专项投入计划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 组织编制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制订防火、防尘、防瓦斯、防治水等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3. 组织矿井新建、改扩、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措施和安全专篇的编制,并按规定报批;
4. 组织制订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备、机电设备等检测、检验和检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5. 负责组织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工作。
6. 制订本企业中、长期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达标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矿井达标工作。建立矿井达标工作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台帐,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7. 严格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做到足额提取,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障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8. 负责劳动用工管理:负责企业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制订企业员工培养中长期规划和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企业员工个人职业上行通道,提高员工素质,稳定员工队伍;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规定,杜绝不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现象。
9. 负责基层班组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制订本企业班组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立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和办法,健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各项创建、评比竞赛和安全文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文化品质。
10. 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办理各种证照,做到依法办矿。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11. 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攻关。积极探索和推行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
12.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13. 负责对矿井周边小煤窑开采情况实施监测监控。发现小窑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及时向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股份公司报告。
14. 建立健全内部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机构,配齐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配齐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未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机构的,必须与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救援协议。
15. 组织事故的抢救,并按规定向上级及时报告事故。组织对事故的初步勘验和调查;对发生的一般事故,组织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并按规定呈报事故报告;对发生的较大事故,应积极协助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16. 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临时性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资料。
17. 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督查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整改隐患,落实上级所作出的安全处理和处罚。
第五条 煤矿(矿井)
(一)煤矿是安全生产最基层,是安全生产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抓好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夯实安全基础。(二)依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各工种、各岗位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流程,并按规定报批。
(三)建立健全以煤矿矿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煤矿、队、班组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各作业点、线、面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负责抓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作业现场安全确认制、安全联责制、现场盯守制;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察和管理队伍,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和管理;建立作业人员安全自律、互保联保、相互监督、相互约束机制。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积极配合上级的安全检查、督查行动,切实履行隐患整改职责,严惩“三违”,及时消除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当即整改,做到隐患不交班;对需要一定整改周期的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挂牌管理,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并及时报告隐患整改情况。
(六)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园满完成矿井各项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落实矿井灾害防治措施,管好、用好矿井安全系统:
1. 完成矿井年度安全专项投入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2. 按计划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处理措施,不断完善系统与设施,预防瓦斯、火灾、水患、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发生;
3. 按规定完成电气、防雷、人车(罐笼)、防水设施、供排设施、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备等各项预防性试验和检测、检验工作。做好抢险设备、器材的储备和现场备用等工作;
4. 做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完好有效。
5. 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矿井达标活动,建立达标管理体系,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矿井达标目标实现。
6. 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攻关。积极探索和推行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
7. 负责从业人员日常的基础性培训工作,组织或协助原煤公司做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杜绝不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现象。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稳定员工队伍。
8. 强化班组建设矿井安全文化建设。切合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实际,组织开展队级、班组各项创建、评比竞赛和安全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日”和“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营造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
9. 定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10. 建立健全矿井辅助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配齐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1. 负责组织进行第一时间内的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积极协助和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防范措施。
12. 负责对矿井周边小煤窑开采情况实施监测监控。发现小窑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3. 做好迎接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的工作,作好准备,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安全督查意见,切实整改隐患,落实上级所作出的安全处理和处罚。
第三章 安全管理主要工作流程
第六条 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及安全考核办法的编制与下达
(一)股份公司编制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确定安全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依据股份公司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实施计划和方案。各煤矿编制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各级年度安全目标和计划均以正式文件下达。
(二)股份公司制定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和原煤公司的安全考核办法。管理局和下属各单位依据股份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和计划,制定对下级单位和部门的安全考核办法,并报上级审批和备案。
(三)安全控制指标确定。省安委确定股份公司年度安全控制指标,股份公司根据省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公司的实际,确定矿区管理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的年度安全控制指标。对原煤公司实行年度零死亡目标管理。
第七条 安全检查(督查):
(一)股份公司各级按照规定、工作计划要求和各个时期安全工作的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股份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重大安全活动等可由股份公司直接组织,或以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股份公司总部派人参加。
(三)安全检查一般程序
1. 准备工作:确定检查对象,明确检查目的、任务,制订检查方案(安排检查内容、步骤、方法,编制检查提纲等),准备检查表格和必要工具,下发检查通知等。
2. 实地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查资料、查作业现场、调查了解等方式。
3. 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问题责令当即整改或停止作业。
4. 制作检查文书,下达“隐患整改表”、“主要隐患督查意见书”和“处罚单”。
5. 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6. 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7. 下发检查通报。
8. 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复查。
(四)迎接和配合上级或政府部门安全检查(督查)的一般程序
1. 根据检查通知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写出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交领导审阅后打印。
2. 为配合好检查,应掌握上级检查组成员的基本情况,便于对口接待和工作联系。
3. 拟定迎检方案。方案中确定被检单位(路线、地点)、配合检查的人员、接待方案等,提出工作要求,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4. 做好接待工作。明确责任部室和人员分工,做好会议准备、食、宿、行及迎、送等工作。
5. 做好检查资料的收集工作,对提出的隐患整改文书(表)应及时转达至被检单位。
6. 落实或督促下级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并在检查后10天内向上级检查单位反馈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第七条 隐患管理及整改
(一)各级各单位建立“安全隐患管理总台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台帐应统一建立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调度信息系统”中),对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安全检查、督查及平时安全监管所查出的隐患均必须及时纳入台帐管理)。
(二)隐患整改。
1. 各煤矿安监部门要把每次查出的隐患收集,并在2小时内向煤矿矿长报告(也可是由督查单位直接向煤矿领导通报)。煤矿矿长要立即组织研究,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和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
2. 对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整改周期或需由原煤公司负责整改的隐患,煤矿必须按规定采取临时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并在4小时内向所属原煤公司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报告。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4小时内组织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期限、所需资金、整改负责人、应急措施(简称“五落实”)。
3. 原煤公司、煤矿要分别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负责隐患治理过程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
4. 对隐患整改实行跟踪和督查。对于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各级安监部门和业务部门要负责隐患整改的监督监控,并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个人。
5. 重大隐患的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隐患的整改,上级单位要指明一名领导负责督办。
6. 隐患整改后的验收。凡因安全隐患而停产停工或停止使用的,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或使用。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后,由煤矿向原煤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原煤公司负责组织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到位后,由原煤公司向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组织验收。
7. 复命及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原煤公司填好“重大隐患整改验收(复命)单”,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隐患督查单位、股份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将隐患从隐患台帐上销号。同时,单位安监部门将隐患从台帐上销号。
8. 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追究程序为:提醒(整改到期前下达提醒意见书)-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罚(对因责任不到位造成隐患整改不到位人员进行罚款和通报)-行政处理(对性质严重的事例或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八条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一)股份公司制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达标工作计划和方案。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依据股份公司的计划和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考核办法。
(二)逐级督促,加强质量标准化动态考核,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达标检查和评级,矿每旬、原煤公司每月、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每季、股份公司每半年度(年)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并严格考核兑现。
(三)股份公司在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检查、评级的基础上,组织半年度质量标准化抽查和认定,组织矿井年度达标等级的检查和验收,并通报矿井达标情况。
(四)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召开半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会议。股份公司组织召开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会议,并进行表彰。
(五)原煤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股份公司拟写并逐级上报半年和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总结。股份公司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应呈报政府相关部门。
(六)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抓好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安全考核
(一)按照“安全目标考核办法”,股份公司各级按月度和年度对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考核。
(二)股份公司安全监管部每月上旬对三局进行安全目标过程考核,同时对原煤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可作为考核三局和原煤公司的依据。安监部注重平时资料的收集,掌握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效果,建立考核台账。
(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每月对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过程考核评分,并将评分情况于每月8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
(四)股份公司安监部每月20日前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进行安全过程考核评分,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考核各原煤公司的评分结果进行审查,并进行汇总。
(五)按审查结果造册,依次经本部负责人、劳资社保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六)交财务兑现奖罚。
第十条 下井带班
(一)煤矿按照下井带班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月度带班计划,编制每日三班带班人员安排表,并在矿井调度室公布。
(二)带班人员详细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况:
1. 去矿井调度站了解当前作业头、面的分布情况;
2. 参加班前调度会议,了解当前矿井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3. 与上班带班人员交接班,了解上一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好下井带班登记。(三)明确下井路线,确定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盯守地点。
(四)做好下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备的检查仪器、工器具、记录用品应随身携带。
(五)履行井下带班职责:
1. 对主要采掘作业场所、生产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按规定及时组织处理;
2. 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进行把关督查,对突出问题、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地点(如:掘进开门、巷道贯通、瓦斯排放、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或收尾、过地质构造带或老巷、突出矿井石门揭煤等)进行现场跟班把关;
3. 发现并制止“三违”;
4. 对隐患严重、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或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及时组织采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措施,并按规定处置;
5. 一旦发生事故,组织事故抢救和人员紧急避险;
6. 进行班中和出班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六)履行交班手续,填写带班情况记录。重要情况必须向矿长和相关管理人员通报或汇报。
(七)写出下井日记。
第十一条 组织安全会诊
(一)了解矿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隐患。
(二)制订会诊方案。确定会诊的主要内容、工作步骤和方法、工作时间、专家名单等。
(三)组织专家组进驻矿井开展工作:
1. 听取矿井专题汇报,着重了解目前存在重点、难点问题及形成原因、相互关系、存在的困难等;
2. 现场察看,了解现状。着重弄清严重度、范围等;
3. 查阅资料,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情况;
4. 召开由专家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诊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四)拟写会诊报告初稿,经各位专家及带队人员会签后形成正式会诊报告,提交问题单位和上级监管单位。
(五)督促落实会诊措施和意见。
第十二条 安全办公会的召开
(一)按规定确定办公会召开时间。安全办公会议原则上按以下周期召开:股份公司每季度一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二个月一次,原煤公司每月一次,煤矿每旬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安全办公会议。
(二)确定参会人员。股份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必要时,原煤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安全和生产部门全体成员、各相关部室负责人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管理局班子成员、各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安全和生产技术部全体成员等。原煤公司和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本单位班子成员、派驻安全总监、各相关部室(科、队)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根据需要,各级安全办公会参会人员范围可扩大。
(三)明确会议主持人。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实业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行政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
(四)确定办公会的主要内容。安全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有: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指示、规定等;总结分析前段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通报上次办公会议所安排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及措施,并形成会议决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
(五)下发会议纪要。行政办公室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安排专人作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所属单位,并抄报上级单位。
(六)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第十三条 事故救援、报告与调查处理
(一)事故抢救
1. 煤矿发生事故时,作业现场人员立即向矿井调度站汇报,并组织第一时间的抢救。
2. 矿井调度站在了解大致情况后,立即向矿长等相关人员汇报,矿长(不在矿井时由其他人员代替)立即组织矿级安全救援,并立即上报原煤公司调度室、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领导。
3. 原煤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公司一级的救援和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事故矿井组织抢救,同时立即将情况汇报至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依据事故抢救的难度决定是否请求矿区救援基地支援。
4.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接到汇报后,依据情况决定是否赶赴现场和组织局一级的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汇报至股份公司。事故抢救难度较大或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事故时,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协助抢救。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立即启动矿区事故应急预案,股份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并视事故性质和发展态势,决定是否启动股份公司事故应急预案。
5. 事故煤矿立即成立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井调度室,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煤矿矿长任副总指挥。井下设前线指挥部,由抢险总指挥任命一名分管领导或救护队长任前线指挥。
6. 设置井下前线指挥部通往总指挥部的直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设专人值守并认真做好记录。前线抢救情况定时汇报到总指挥部,灾情突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部及时作出决策。
(二)事故报告
1. 一旦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当事人、事故现场的班队长或作业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情况、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目前抢救情况、要求增援和进一步实施抢救的措施等。
2. 矿井调度站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矿长报告。矿长应在10分钟内向原煤公司调度室和总经理报告。
3. 原煤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和公司总经理在30分钟内分别向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调度室和管理局局长、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报告。较大以上事故还必须向当地县、市政府报告。
4.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和局长应在30分钟内分别向股份公司调度室和股份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5. 股份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应在1小时内分别向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和省国资委调度值班室汇报。重大以上事故还应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
(三)事故调查与分析追查
1. 煤矿事故调查以政府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事故单位、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股份公司全力配合,共同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2. 凡发生事故,原煤公司第一时间去现场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并保持事故现场原样。协助和参与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拟写事故报告并按规定向上级和政府部门呈报。
3. 发生一般事故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调查(或参与安监部门的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性质较严重的由股份公司组织召开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股份公司审批。
4. 发生死亡2人以上或性质较严重的事故,由股份公司组织调查(或参与配合上级安监部门的调查),召开分析会,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理。
第十四条 事故的处理
(一)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收到事故报告后,在7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提出对事故审查意见,一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二)股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和“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事故处理意见进行批复,并开具罚款单交财务部,对事故单位和班子成员进行罚款。
(三)股份公司及时批转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对照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照“就重不就轻”的原则 ,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股份公司建立事故处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类型、性质、原煤公司(管理局)上报(股份公司、监察局)处理意见,监察局处理意见情况,各处理意见的批复(转)情况等。
(五)股份公司安监部定期向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并监督有关单位加快处理结案。
第十五条 对非煤单位的安全监管
(一)各矿区内非煤单位的安全管理由非煤单位负责。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监管。
(二)非煤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报表资料、工作总结等应统一归口报送到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三)非煤单位的安全目标考核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三章 文件、资料的呈报与批复
第十六条 资料呈报按照“逐级审查上报”原则。凡需上报股份公司的图纸、报表、调查、总结材料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汇总、审查,经领导审签后上报。
第十七条 重要资料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凡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的资料,按公文处理规定程序办理,非正式文件资料可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报送。以邮件呈报的相关资料,由主办人员拟出初稿后交部部负责人审查,由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呈报。
第十八条 股份公司上报至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由股份公司统一收集、汇总并上报。政府部门规定或指定由下级单位直接呈报资料,较重要的或牵涉到企业利益和秘密的,在呈报前必须经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或股份公司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 资料报出后,由承办人员对所上报的资料进行跟踪,及至确证上级单位已经收到所上报的资料,且资料符合上级要求。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股份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编制、修订及督导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某安全库存管理流程规定
安全库存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fd/pd-0401r
版本版次
a/0
页码
共2页第1页
生效日期
2022年4月24日
1.目的
为了保证零部件的及时供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库存管理体系,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仓库用于生产的自制件半成品和成品、外购件以及外协件。
3.职责
3.1 计划科负责编制《月度采购计划》,采购科根据附件一《零部件采购周期/安全库存汇总表》进行审核,如实际采购周期与附件一发生冲突,则通知计划科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2各仓库根据附件一《零部件采购周期/安全库存汇总表》定期核定安全库存的零部件,当零部件库存量低于1000台安全库存预警线时,仓库立即报采购科,当低于600台安全库存预警线时,仓库立即报计划科;
3.3 采购科和计划科在接到各仓库安全库存预警申报后,应立即采取补货或调货的
措施并跟催到货情况。
4.绩效考核
4.1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因相关责任仓库管理员没有及时核定并告知采购科、计划科某零部件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预警线,因此造成后续生产出现断料、停工等影响,相关责任仓库管理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4.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因采购科、计划科在接到仓库管理员某零部件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预警通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货或调货,而造成后续生产出现断料、停工等影响,采购科、计划科主管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5.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库存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fd/pd-0401r
版本版次
a/0
页码
共2页第2页
生效日期
2022年4月24日
仓库定期核定安全库存
6.流程图
注:yes/no——表示供应商是否可以按期到货或完成订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会签
发放
第3篇 锚杆加工操作流程安全管理
加工流程
安全管理重点
1、施工前准备
1、工作前,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按规程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滚丝工袖口要扎紧,女工必须带好工作帽。
2、原材料卸车
1严格执行《地面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施工人员注意自身站位,不得站在钢材的端部
3、锚杆下料
1、严格执行《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2、施工人员要注意手部安全
3、钢筋截断时,无关人员不要靠近,在钢筋蹦出方向要采取有效地遮挡措施
4、轧圆
1、执行《轧圆机安全操作规程》
2、拿取材料及工作时抽送料时要注意周围环境
3、调整机床摆杆拆卸及安装摆杆时要注意人员的配合
5、滚丝
1、严格按照《滚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2、拿取锚杆时要注意其他人员的安全
3、操作者的前手不得扶持转动中的锚杆,只有后手轻轻压住,以避免锚杆脱出
4、操作者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扶持转动中的锚杆,不得直接用手接触
6、打捆入库
1、按规定每5根一捆,用绑扎丝捆绑牢固;
2、成捆的合格锚杆放置在制定区域,放置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过往行人,避免碰伤。
托盘加工流程和安全管理图版
加工流程
安全管理重点
1、施工前准备
1、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按规程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工必须带好工作帽。
2、下料
2、严格执行《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3、人工抬料时,要带好手套,相互配合
4、脚踏开关再不用时必须放置在工作台的下方或其它安全的地方,以防重物砸落造成事故
3、冲压
1、严格执行好《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
2、坯料和成品不得放置在工作台上,应放在专用支架上
3、安装坯料和取出成品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操作
4、戴手套使用专用工具,但手不得进入上模的下落范围
4、打捆
1、打捆入库必须戴手套操作,以避免毛刺划伤手指;
2、打捆用铁丝不得余的太长,以节省材料;
3、捆好的托盘要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行车间美观和行人通过
第4篇 设备管理安全操作流程
1、接通设备间主电源;
2、按序打开各项设备;
3、锁好设备间门,到现场进行设备调试,接好线路;
4、调试工作由中心设备操作员完成,其他任何人不得碰触设备;
5、设备间除获得许可的维修人员,任何非工作人员都不可进入;
6、设备运行期间,设备间应保持有工作人员在场,以防出现问题;
7、会议结束后,将重要线路收回仓库,依序关闭设备后,切断设备间主电源;
8、设备间内严禁吸烟、喝饮料;
9、各会场设备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作检查记录。
第5篇 某养老院消防安全设备管理流程
养老院消防安全设备管理流程
制度:保持所有消防安全设备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秩序并按照使用的法规检查这些设备。
流程:
1.管理者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保存一份所有消防安全设备的检查、测试和认证清单。
2.关于适用法规的问题和要求的说明应该询问消防队长。与当地消防队长或消防部门的其他代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3.在预防性维护记录上记载所有如下要求的检查、测试和认证(见维修制度和流程手册上的预防性维修部分)。
烟雾探测器/消防警报系统:
4.确保烟雾和一氧化碳警报器是否安装正确并每月按计划进行测试。
5.确保消防警报系统测试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个人或公司要求增加次数。
6.当一个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所需的系统测试时,公司应该向相应机构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在行政管理文档里保存一份检查文书副本。该服务应载入预防性维修记录。
7.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警报系统和烟雾探测器的的任何问题应立即修复。进行系统检查的签约公司亦可负责必要的维修。或者,找专业的个人或公司及时进行维修。
消防洒水系统:
8.确保消防洒水系统由专业的公司或个人至少一年检查一次。将检查文件副本保存在行政管理文档中,并在预防性维修记录上记载检查情况。
9.如果消防洒水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立即进行必要的修理。
灭火器:
10.维修人员应确保将充满干粉的灭火器放置在所有指定位置并按照当地消防法规在灭火器上贴上标签。
11.所有灭火器必须每年由专业公司进行测试和认证,或按照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进行检查的公司需向有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在预防性维修记录上记载所有灭火器检查情况。
12.在发现有坏掉的灭火器后应尽快修理或更换。
安全出口标:
13.必须定时对安全出口标志进行检查以确保照明灯箱得到了妥善的修理且没有坏掉的灯泡。
第6篇 安全管理流程及控制措施
安全管理既包括安全控制和安全保证,也包括安全方针、安全策划、安全改进等内容。安全控制和安全保证的某些活动相互关联。
1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流程
2.材料的安全保管控制
安全设施包括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采购,原则上同1.3.4.2材料采购质量工作流程图,所不同是还需记录安全用品的验收台帐。
3.专业分包的安全控制
(1)根据进度计划和资源使用计划编制分包计划。其中安全控制作为主要的内容之一。
(2)指定分包应配备专人分管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完善并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消防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对分包工程落实相关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3)分包所有作业人员,进场前及施工过程中都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尤其是指定分包商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要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督促所属员工遵守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各项规定。
(4)指定分包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5)各分包必须接近总承包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分包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管理要求的),总承包可以协助分包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分包承担。
(6)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报总承包。
(7)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向总承包报告,立即组织抢救及保护现场。
(8)分包商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承包方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作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
4.施工现场的安全过程控制
4.1.施工人员进场安全交底。
4.2.工种操作交底。
4.3.分部、分项安全交底。
4.4.安全监控培训、交底、监控。
4.5.安全设施交接、验收管理记录。
4.6.特殊工种人员名册管理。
5.安全的检查、检验控制
检查和检验应有时间、有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危险岗位。检查应及时开整改单,对查出的隐患应限期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同时对检查要有记录整理入册,对设施、设备的验收也要有记录,包括各类脚手、塔吊,对施工升降机还要附检测机构的检测记录。
6.安全事故隐患的控制
事故隐患的评审、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违章记录、事故档案。
7.动火作业管理
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并抄送监理单位备案。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8.教育和培训
新进场人员的教育、交换工种安全教育、节前节后的教育、各工种安全规程的学习、定期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的记录。
9.安全资料的记录
9.1.工程概况及安全生产须知。
9.2.管理职责:
管理目标、体系结构图、职能、职责要素分解。
9.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各类管理制度:
责任制、各种管理制度、体系文件、保证计划审核记录。
9.4.采购:
(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商资格评定、业绩评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安全用品验收台帐、各类安全用品的合格证、质保书、不合格品评审的记录通知书。
9.5.分包方管理
:劳务、专业分包的资格评审、分包方业绩评定、合格分包方名录、现场分包队伍名录、安全协议书及其它附件。
9.6.现场安全控制
:安保计划、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劳保、技术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对分包方进场安全总交底。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控记录、安全设施管理交接验收记录。
9.7.安全检查记录:
现场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各类检查)、设施、设备验收记录(各类脚手、塔架)。
9.8.事故隐患控制:
事故隐患评审记录、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计划表(附情况跟踪)、遵章守纪、违章处理记录、事故记录。
9.9.安全教育和培训:
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同时开展针对性、经常性安全教育、班组周安全学习讲评及时做好记录。
第7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流程运用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流程中,内审及管理评审工作应在()阶段完成。
a.策划与准备阶段b.体系文件编写阶段
c.体系文件试运行阶段d.第三方审核认证阶段
2.大模板不按规范正确存放易导致()事故。
a.高处坠落b.起重伤害
c.坍塌d.物体打击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要素中,()属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
a.文件b.目标
c.运行控制d.沟通和协调
e.结构和职责
三、案例题
[案例1]
某建筑公司承接了旧城区市政排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工程。2001年9月19,在给管沟进行人工清槽时,由于未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造成长约l0m的沟壁坍塌,5名在沟底作业的民工被埋压,经抢救4人脱险,1人死亡。经事故调查,在该项目工程施工中,严重违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开挖的沟槽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放坡或支护;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实用性,导致施工人员在具体施工中无章可循,冒险蛮干;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失察,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造成事故发生。
问题:
(1)试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2)请说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流程。
(3)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分为哪几类
(4)何谓职业伤害事故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可分为哪几类
[案例2]
某大厦建筑面积约26700m2,框架—剪力墙结构箱形基础,地上12层,地下2层。民工甲和两名电焊工在10层进行钢筋对焊埋弧焊作业时,甲右手拿起焊把钳正要往钢筋对接处连接电焊机的二次电源时,不慎触及到焊钳的裸露部分致使触电倒地。焊工乙见此情景,立即拉开了民工甲手中握着的焊把钳,使甲脱离带电体,但由于甲中午喝过酒,加剧了心脏承受力,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1)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和辅助性要素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内容包括哪些
[案例3]
某建筑公司承建某住宅工程。砌筑a组在东北墙角10m高处砌外墙,砌筑b组在东墙南侧砌自行车存放棚。上料井架设在楼南墙侧。a组工人张某运砖时,将高出车帮的一车砖推到砌筑b组上空拐弯处,车轮被脚手板缝隙卡住,手推车前倾,几块砖连续坠落下来,击中下面工作的砌筑工王某头部,将安全帽打掉后,又击伤左前额,人院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1)试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2)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内容要满足一个框架和三个承诺的要求,分别指什么
(3)建筑企业常见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哪些可导致何种事故
(4)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初始状态评审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案例4]
某建筑物为5a智能型写字楼,总建筑面积86520.6m2,框筒结构桩箱复合基础,基坑深约12m.5名建筑工人在做地下防水时,由于通风不良,导致作业面苯和汽油浓度急剧增高而发生中毒。较重的出现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呈现出明显的躁动不安,经紧急抢救后,逐渐恢复健康。
问题:
(1)本次事故是由于中毒引起的安全事故,那么《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所划分的16类事故是哪些
(2)职工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后,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况可以视同工伤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17个要素分别是什么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流程和运用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2.d
二、多项选择题
1.b、c、e
三、案例题
[案例1]答:
(1)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①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沟槽没有放坡,没有进行支护
,且沟上沿推土未达到安全距离,沟壁受侧压力作用倒塌。
②未履行劳务用工管理职责,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③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制定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
④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发现事故隐患。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流程是:
①策划与准备阶段:领导决策与准备;人员培训;初始评审;制定方针、目标及环境管理方案;体系文件策划。
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阶段。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试运行阶段:a.体系试运行;b.内审及管理评审;c.模拟审核。
④第三方审核认证阶段:a.认证审核准备;b.认证审核;c.颁发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分两大类型,即职业伤害事故与职业病。
(4)职业伤害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及工作原因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
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6类。
[案例2]答:
(1)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①民工甲安全防护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没有穿戴绝缘鞋和手套,酒后作业使用漏电焊钳。
②埋弧焊班长对作业工具的安全状况检查不认真,对民工甲的违章行为和使用漏电的电焊把钳子,没有采取措施。
③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埋弧焊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检查不及时,整改不彻底,制度落实不力。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包括:①职业健康安全方针;②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③法规和其他要求;④目标;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⑥结构和职责;⑦运行控制;⑧绩效测量和监视;⑨审核;⑩管理评审,共10个要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辅助性要素包括:①培训、意识和能力;②协商和沟通;③文件;④文件和资料控制;⑤应急准备和响应;⑥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⑦记录和记录管理,共7个要素。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策划的具体内容为: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确定、管理方案的确定;确定组织机构、职责与资源;体系主要要素的策划。
[案例3]答:
(1)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①在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方面考虑不周,a组运砖路线与b组作业面交叉,无可靠的防护措施,安全交底不清。
②脚手板铺设不符合要求,有隐患。
③装车过满。
④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⑤安全检查未查出隐患。
(2)一个框架:提供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二个承诺是:遵行法律、法规的承诺;遵循可持续改进的承诺;坚持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健康的承诺。
(3)建筑企业常见的主要危险因素及可导致的事故有:
①洞口防护不到位、其他安全防护缺陷、人违章操作,可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②电危害(物理性危险因素)、人违章操作(行为性危险因素),可导致触电、火灾等;
③大模板不按规范正确存放等违章作业,可导致物体打击等;
④化学危险品未按规定正确存放等违章作业,可导致火灾、爆炸等;
⑤架子搭设作业不规范,可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⑥现场料架不规范,可导致物体打击等。
(4)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初始状态评审报告的内容有:
①初始状态评审目的、范围;
②组织的基本情况;
③初始状态评审的程序和方法;
④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价;
⑤组织现有管理制度评审状况和遵循的情况;
⑥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评价;
⑦以往的事故分析;
⑧建立管理体系具备的条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⑨提出组织制定方针和目标、指标框架的建议。
[案例4]答:
(1)《企业职i伤亡事故分类》中所划分的16类事故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
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物理伤害等事故。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h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17个要素分别是:
①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②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③法规和其他要求;
④目标;
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⑥结构和职责;
⑦培训、意识和能力;
⑧协商和沟通;
⑨文件;
⑩文件和资料控制;
⑾运行控制;
⑿应急准备和响应;
⒀绩效测量和监视;
⒁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⒂记录和记录管理;
⒃审核;
⒄管理评审。
第8篇 商场安全管理部24小时工作流程
商场安全管理部二十四小时工作流程
时间工作内容人员
6:40~7:00检查卖场门锁是否完好,打开员工通道,检查生鲜收货所用通道有无异常情况,布置相应岗哨,负责收货安全检查;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7:00~7:30检查所有卖场内部有无异常,布置岗哨,关闭警报系统;
同上
7:30~8:00员工入场,早班安保员到岗
8:00~8:30早班安保员开班前会,与夜班领班交接工作,布置早班工作;安保主管/早夜班安保领班/早夜班安保员
其中(8:15~8:30)监控室人员交接班,夜班有问题须向主管汇报后方可下班;
8:30~8:40在早、夜班安保领班带领下,逐岗哨进行早、夜班岗位交接;早、夜班安保领班/早、夜班安保员
8:40~9:00早班人员检查各自岗位情况,准备开门迎接顾客;
夜班人员开班后会,下班;
9:00通过广播,提前一分钟打开顾客出入口门锁,做好顾客进入前的准备;
9:00准时开门,迎接第一批顾客;此时间与开门营业时间一致;
当天店长或客服部经理、安保主管、安保领班及早班安保员到商场入口迎宾5分钟;
店长或客服部经理/安保主管/早班安保员
9:00~12:00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员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
早班安保员/管理人员
12:00~13:30安保各岗位轮流吃饭,各岗位需有人顶换,不得空岗;
早班安保员/管理人员
13:30~14:45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员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
早班安保员/管理人员
14:45~15:00中班安保员到位,由早、中班领班带领,逐岗交接工作。早班人员开班后会,下班。
早、中班安保领班/早、中班安保员
15:00~17:30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员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
中班安保领班/管理人员
17:30~19:00仓库安保员在收货工作结束后,锁仓库大门。
中班安保领班/管理人员
19:00~21:30安保各岗位正常工作。值班经理定时段巡视卖场,检查工作中班安保领班/管理人员
21:30阻止场外顾客进场,此时间必须与所在门店营业结束时间一致。
中班安保领班/中班安保员
21:30~22:00夜班人员到场,开班前会,下班。
22:00~22:15中、夜班领班带领,逐岗进行岗位交接。中班人员开班后会,下班。
中、夜班安保领班/中、夜班安保员
22:30商店清场,巡查各销售区域,确保无滞留顾客,关闭商店大门,这项工作的时间长短及具体操作时段根据当时的客流情况和各门店的营业时间作弹性处理。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23:30监控中心上警报,封场。门店钥匙由值班经理和监控中心各自保管,做到双保险。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23:20~6:40当班安保员每半小时巡视外场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值班经理、安保领班、二名以上安保共同开门入场解决问题,并做详细记录。如遇紧急事端则需即刻通知店长。
值班经理/夜班安保领班/夜班安保员
第9篇 公司安全管理协调交流程序
公司安全管理协调与交流程序
第一条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全员参,各部门协同工作,信息交流及时可信。
第二条 综合部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项职能部门,是有关安全工作信息的主要收集责任部门。
第三条 公司内部、外部的安全工作信息,可以通过口头汇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媒体等各种方式,传递到综合部。
第四条 综合部及时将信息整理、归类,分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处理。
第五条 对于重要信息实行备案制度,将来源、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报送以及产生的影响存档保管。
第六条 信息收集、处理、报送等各个环节必须明确责任人。
第七条 对于隐患整改、事故处理等安全方面的协调工作,由公司安全负责人牵头落实。涉及人员方面由财劳部协同,涉及罚款等资金方面由财务组协同,涉及考核方面由企管部协同,涉及安全活动方面由工会协同。
第八条 涉及安全工作的重要信息,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汇报到公司领导层。
第10篇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范本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食品采购(责任人: )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责任人: )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责任人: )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责任人: )
1、每天对上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人: )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9、本公司保证遵守《中华人们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