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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3上半年工作总结(十五篇)

发布时间:2024-06-07 12:00:03 查看人数:47

司法局2023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1篇 司法局2023上半年工作总结 4050字

2024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xxxx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巩固这个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自查自省相结合、坚持纠违查错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第二探索建立公证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模式,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的行业管理和处所内部的自律性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公证律师业务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第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证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公证律师各项工作在稳步高效的基础上,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人文化的服务。

第2篇 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450字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第3篇 区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创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总结 1500字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正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全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纠正专项治理和“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局及基层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的动员会,建立并落实纠风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把纠风工作和改善发展环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把群众反映强烈,事关政风、行风建设的问题,集中力量着力解决,成效显。从教育入手,切实加强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制度建设入手,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们聘请了各街乡负责行风建设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以及人大、政协法制办的同志为区司法局行风建设监督员并制定了工作职责。真正形成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相互配套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很抓落实

加强对“评议”活动的检查督导,在抓落实上很下工夫。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把组织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切实抓出实效。坚持每月向市局“行风”办书面汇报一次“评议“活动开展情况,并随时报送相关信息。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本单位在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评议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五、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对在“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违反或不兑现承诺的,对不负责任、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给企业或当事人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要特事特办,快查快结,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对于投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部门人员的案件,在及时调查处理的同时,尽快给投诉者以答复。建立完善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记录档案,利用年检注册、办案评估、质量检查评比、新闻曝光、取消资格、查处执法环节违法违纪案件等措施,严肃处理违法违纪执法执业人员。

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履行职能,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服务,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鹤城、和谐铁锋,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有力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坚决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六项制度,增加办事透明度,简化办事程序,提到工作效率。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重点问题的摸排调处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力争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加大诚信建设力度,健全完善我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执业人员的诚信档案,以司法局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完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加大执业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区法律服务业务诚信服务、规范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评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第4篇 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8700字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三”、“二个二”和“一个四”的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创建“平安石狮”,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民主法制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成立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党委和教育办的要求,认真制定各个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调研,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主题实践活动意见和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提高,推动和促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抓好集中学习和自学,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学习篇目、活动要求,组织学习、辅导、讨论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局党员认真研读规定篇目,记笔记、写心得、撰写党性分析报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边学边改,处理好工学关系,真正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除学习讨论,还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听教授、领导的辅导讲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法律咨询、便民利民法律服务活动等。在整改阶段,我局党支部诚心向党内外和各有关单位及群众广泛征求意见,设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热线电话,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领导带头、身先士卒。局领导在整个先进性教育中始终起到带头作用,带头认真学习,带头摆查、剖析问题,自查自纠,带头整改,身体力行带领全局同事共同搞好工作,在党员队伍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四是党员率先垂范、工作雷厉风行。通过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转变作风、促进工作、雷厉风行,在重、难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例如:3月4日市常委(扩大)会确定我局办公场所搬迁。全局党员干部带头,利用3月5日-6日(双休日坚持到深夜1点多钟)两天时间搬迁完毕,在群众面前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搬迁中做到“三一三不”:即“一件办公物品不损坏、一份文件资料不遗漏、一项业务工作不耽误”,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不走样,把先进性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搬迁工作的实际行动。7日(星期一)上午正常工作,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受到领导以及前来办事的群众的一致肯定。五是结合整改,完善制度。我局党支部结合学习教育活动,着手研究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修订学习、考勤、会议和财务、车辆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六是围绕中心,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委教育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树形象、当先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面向,推进三项工作,开展四项活动,实现五个增强。开展四项活动具体内容是: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参与“平安石狮”的建设,并在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二是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三是扩大法律援助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形象;四是在司法行政、法律、公证员队伍中开展 “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努力为创建“平安石狮”及建设泉州湾滨海城市亮点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大张旗鼓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市上新水平。

(一)、法制宣传有新特点

今年是“四五”普法检查的验收年,我局把对五种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活动作为重中之重,开展了一系列有新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园地”。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以更丰富的内容和新颖的形式吸引广大青少年学法兴趣,我局派专人到兄弟市(区)取经,在充分吸取兄弟市(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创办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园地”,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提供良好的教育基地。二是与石狮日报联合到外来员工比较多的企业开展“关爱外来员工,送法进企业”活动,活动中我局充分发挥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所的工作特点,带领他们为前来求助的外来员工当场解答法律问题,让求助人员满意而归。三是组织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今年来,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联合组织全市干部学习以《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问答》、《预防职务犯罪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问答》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法律知识,并拟于7月份组织科、处级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四是为9个镇(街道)和“四五”普法试点单位订购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宣传法律法规挂图,让群众通过图片和漫画故事来进一步理解法律法规的内容。此外,我局还配合信访局、交警大队、教育局、计生局、安办等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与环保局联合开展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依法治市办、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做好“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二)、“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有新举措

为切实做好“四五”普法的迎检工作,我局及时将市局有关“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实施方案呈送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阅示,并转发各镇(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试点单位,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拟制《石狮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各镇(街道)以及学校、企业、市直各单位对照我市实施方案中的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成立了迎检工作小组,全局人员按业务分成两个大组:“四五”普法迎检工作小组和“两个规范化建设”迎检工作小组,小组内部进行分工,把各项迎检工作细化,责任到人,并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此外,我市准备于近期召开全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扩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迎检工作。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有新进展

我市现有50个村(居)列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单位(其中第一批为9个(经泉州验收通过8个),第2批为20个,第3批为21个)。为加快创建活动的步伐,我局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一些新措施:一是召开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工作会议。4月12日,我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的主要精神,回顾并部署我市创建工作,3个创建单位代表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他们在创建活动中的一些经验做法,市委何常委对我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示范村(居)”的创建活动进行了高度的概括,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二是对第2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4月下旬,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司法局、民政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对全市第二批被列为创建单位的20个村(居)逐村进行全面检查,参照《考评标准》,对每个村(居)一年来所做的全部工作进行逐条逐项检查,并当场反馈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加大力度,指导创建,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快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进程。

三、加大力度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新成效

为充分做好迎接省、泉州市的检查验收工作,我局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两个规范建设”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指导司法所和调委会的规范建设。以高标准、高质量来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主要做法是:

(一)、及时传达省、泉州市会议精神,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4月22日,我市以市综治办名义召开“石狮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工作会议”。会上传达省综治委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工作和泉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分解到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市各司法所和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撤办建所”全面规范,争创达标司法所

由于机构编制上的原因,2002年底我市的两个街道办事处只设置临时的司法助理员办公室(其他7个镇均成立司法所)。经过实践,“司法办”远远不能承载日益繁重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下,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市编办批复我局在凤里、湖滨两个街道设立司法所,至此我市所辖九个镇(街道)已完成组建司法所的任务。我局抓住“撤办建所”的大好时机,在全市开展争创达标司法所的活动,要求各所务必按一类所标准规范建设,在镇(街道)的大力支持下,现各所的办公场所均大于60平方米,并配齐办公用桌、书柜、档案橱、电话等通讯工具,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司法所始终坚持“打基础、强素质、创一类、促服务”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三)、构建和谐社会,做好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指示我局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的目标全面落实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具体做法:一、进一步完善网络建设。我局以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为民办实事为切入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强我市调委会规范化网络建设。截止至今年5月,全市已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138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9个,村居(社区)调委会123个,实现全市镇(街道)、村居(社区)全部成立调委会组织,此外还成立企业调委会4个,行业性和区域性调委会各1个。今年四月份,我局联合工会、人事劳动局印发了关于在企业内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意见,企业调委会试点工作正在稳妥地进行着。我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建设率达100%,达标率接近90%,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根据省厅规范化调委会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先后统一制发了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牌、印制统一新款调委会格式文书,购买人民调解培训教材(调解员人手一册)、调解员证、调解员徽章。各镇(街道)还根据当地的实际,印制了五簿二册。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促使调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三、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是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采取分级负责、集中辅导、集体观摩法庭审判和分散学习的办法,对人民调解骨干进行新一轮培训。上半年我局还组织基层股的同志为部分镇(街道)调解员、巡防队员上调解课;镇(街道)则利用每月一次例会以会代训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市法院通过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帮助调解员提高调解业务水平,湖滨、祥芝法庭通过与司法所、镇调委会联办调解窗口以及组织调解主任参加审判旁听和观摩庭审活动的方法,来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四、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基层各类调委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争创“四无”活动,全市的人民调解员立足本职,努力做到“组织工作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全市调委会上半年调解纠纷2167起,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纠纷受理数、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比往年都有明显提高,有力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避免纠纷激化,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局根据大部分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的特点,今年把每月22日司法所长例会,移到镇(街道)去开,便于各司法所互相观摩、学习和交流,便于就地指导,深受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欢迎,同时也让领导、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做法有:一是围绕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措施出台开展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排查,主要是针对专项内容的排查;三是围绕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围绕经常出现的企业劳资关系问题开展排查;四是围绕三农问题和接边地界问题开展排查活动,如我局参与调处边界采石问题、征地补偿引发产生的群体性纠纷等等。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司法所能够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配合镇(街道)认真排查调处。1-6月份,司法所主持和参与镇级调委会调解的各类纠纷1036件,协调镇(街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95场次,组织及配合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咨询200场次,办宣传栏135期次。基层股把每月收集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编辑专报,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社情民意、纠纷隐患等,并提出了工作建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五)、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象的.排查清理

我市专门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闽安教办[2023]5号文件精神,部署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全市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在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我局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切实抓好对辖区内 2000年7月一 2024年上半年的刑释人员和2002年7月一 2024年上半年的解教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清理,全市共排查清理刑释人员67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651人、解除劳教人员21人;并建立完善的一人一卡帮教档案,按时录入,随时滚动,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电脑信息化管理网络。今年上半年我市接茬刑释解教人员26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力争做到不失控、不漏管。

四、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

(一)加强公证规范管理,提高办证质量和文明窗口建设水平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提高队伍素质,规范公证服务。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依法规范公证管理,提高办证质量。积极开展诚信文明服务活动,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大投入,建设公证服务大厅,设立与当事人面对面座谈式的受理平台,推行亲民便民服务,将办证流程、收费标准及行业规范等内容上墙,印制联系卡、办证指南;添置了现代办公设施,加强服务窗口的诚信文明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拓展和认真办理各类公证业务。截止到6月20日共办证1367件,其中涉外公证972件、国内公证395件。公证办证数量和质量比以往任何时候均有明显提高。

(二)、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

我局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暨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工作监督指导小组,负责对律师所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工作,确保规范建设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对律师所监管,上半年我局组织对全市四家律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档案、规范管理、诚信建设、业务质量与研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各所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出现类似违规的情况。截止到6月20日我市律师事务所共办案553件,其中刑事案件116件、民事案件262件、经济案件48件、行政案件8件、非诉讼案件59件、法律顾问41家、代书19份。

(三)、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活动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继去年率先在全省向我市的“低保户”发放法律援助卡的基础上,今年又与计生协会联合在全省率先为“二女”结扎户发放法律援助卡,仅此项对象全市就有868 户 3472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降低门槛,简便手续。及时为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市民和外来农民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好评。截止到6月20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件,其中刑事案件55件、民事案件23件、公证3件、法律咨询251人次;“148”接受群众咨询电话1415个,解答群众来访咨询218人/141次。

五、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提高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水平

按照省厅、泉州市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部署,我局立即成立“法律服务三进”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由公证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全面部署我市开展“法律服务三进”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挂钩联系点的安排抓好落实,于6月15日前完成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安排每个律师所、公证处、法援中心、法律服务所挂钩联系1个社区、1个村镇、1所中小学,下大力气抓好试点工作。指派公律股、基层股的同志定期不定期到各单位挂钩点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做法,确保“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取得成效。目前,参加“法律服务三进”的单位均与挂钩联系单位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有的单位已经到挂钩点开展了法律服务工作。如博广律师事务所到永宁中学为学生上法制课,举办法律咨询活动。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树司法行政干警的新形象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是狠抓机关内部的管理的关键,也是内增素质、外树形象的关键。为此我局非常重视抓制度建设,尤其是搬到新办公楼上班后,我局更是加大管理力度,采取以制度管人、管事,来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执业为民”的新形象。主要做法有:一是执行上班签到制。在充分征求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对学习、会议、考勤、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各种制定重新修订,并实行考勤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明确责任,责任到人。搬迁到新的办公场所,我局加强了文件的收发、安全保卫、车辆、水电等管理,每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要求每位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电源,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公开办公楼的修缮事宜。因办公楼的门窗、墙、卫生间需要重新修缮,局领导把要修缮的项目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公布,公开请同志们帮忙介绍承建装修队,局务会从中挑选做工质量好、工价又低的修缮队来承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四、实行政务公开。办公室每月按规定将政务公开的内容报告给纪委,并在本局的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接待标准、严格用车管理,实行局务公开。五、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加强党员的“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树立党员的崇高理想信念,把先进性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格履行机关效能规定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办事回执、限时办结等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半年来我局机关干部未收到群众任何投诉。此外,我局还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学条规用条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勤政为民、遵纪守法、清政廉洁、敬业奉献的意识,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新形象。

七、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完成年初我局提出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为建设“平安石狮”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按《整改方案》逐项抓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树形象、当先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面向,推进三项工作,开展四项活动,实现五个增强。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素质

1、狠抓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教育,以泉州市局开展学条规用条规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特别是要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2、继续深入开展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严格按照市局的通知要求,查找问题、做好整改,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办证质量,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3、结合“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强化律师所管理,指导律师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继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工作。

1、拟于7月份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联合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我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

2、继续在外来务工聚集的社区、工业园区,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加强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3、“四五”普法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制定的“四五”普法迎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工、明确责任,确保顺利通过省、泉州市的检查。

(五)、加强对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做好补缺补漏工作,迎接省、泉州市的检查。

1、“两个规范化建设” 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特别加强对凤里、湖滨两个新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争创达标司法所。同时加强对其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切实做好补缺补漏工作,用高标准的要求加强“两个规范化建设”,争取高质量通过检查验收工作。

2、继续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开好每月例会,及时排查纠纷,如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我市的矛盾纠纷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提高司法助理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要对全市的司法助理员、调解员进行一次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知识、交流经验来提高他们各方面的素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及时、准确地为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帮助和救助,特别是做好持有法律援助卡(低保户、“二女”结扎户)的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2、加强对法律援助联络站的业务指导,切实发挥联络站的作用,让每位需要帮助法律援助对象得到及时的关心和帮助,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

(七)、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

按照泉州市局及我局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公证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业务指导,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到各单位挂钩点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做法,确保“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取得成效。

第5篇 司法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3250字

一、队伍基本情况

市、县(区)司法局及36个司法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148名,其中:市局在编干部职工33名,内设科室7个、管理机构1个(市公证处)。全市共有15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74名;市、县公证处共有执业公证员12名、聘用公证助理员21名;司法鉴定机构9个,从业人员123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4个,法律服务工作者66名;基层调委会387个,人民调解员1962名。市司法局XX年成立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下设律协总支和局机关支部、公证处支部、退休支部,共有中共党员57名,其中律师党员28名、机关党员19名、公证处党员6名、退休支部党员4名。

各项工作情况

(一) 反腐__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1、注重结合,认真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改进思想作风、提高党性修养”、“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活动,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一是集中强化学习。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了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二是活化学习形式。通过举办演讲比赛、有奖征文、知识竞猜、评选优秀党员等,开展向身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读书精品交流会,畅谈读书心得,提高“执政为民”意识。三是对照检查。每名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召开支部定期党性分析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公开承诺。每名党员干部认真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在党员干部大会上作出承诺,并张贴在公示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文明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惠民服务、阳光服务等六项便民服务措施,正在起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意见”、“律师诚信服务承诺”、“律所诚信服务公约”等制度。目前共报送了专题信息7篇。

2、抓价值认同,培育廉政文化。在局机关楼道、办公室悬挂和张贴廉政警言警句、字画29幅,制作“廉政风险温馨提示牌”和廉政风险电脑显示屏进行时时提醒,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春文艺汇演,自编自演舞蹈、小品、配乐诗朗诵等15个节目,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气息。开展“贴红旗读好书”活动,推行“政治生日”活动,通过感恩思想汇报、赠送“政治生日”贺卡和组织寄语等形式,营造党性修养的良好氛围。邀请市委党校吴惠珍教授专题讲授《党史》(二卷),分两批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井岗山等地开展以“忆革命先烈、燃红色激情”为主题的红色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建党伟业》等教育电影,扎实开展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大讨论活动,率先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提出“忠诚、诚信、热情、实干、公道、廉洁”的司法行政价值标准,积极培育并丰富“忠诚把方向、诚信提威望、热情促和谐、实干出成绩、公道服人心、廉洁正己身”的司法行政廉政文化体系。

3、抓警示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廉政准则》,每季度上报一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安排和学习方案,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系统120多名干部职工到xx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实地观看监所教育改造现场、生活管理现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展览、警示教育片,使干部职工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组织干部在市委党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听讲解、看专栏,阐释廉政教育的内涵,让干部深受教育。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市检察院牵头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专栏——xx巡展”,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我被13所学校开除”等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专题片,协助市纪委、xx监狱承办了“热血清风”--宁夏反腐__警示教育主题晚会,强化警示教育活动。

(二)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1、虚心学习,专题研究党务公开工作。市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方案印发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等进行了认真学习、领会,主动向市纪委请示沟通,及时吃透有关精神和要求。同时,选派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区内外专题考察学习活动,虚心学习借鉴外地经验。

2、把握实质,精心设计党务公开方案。5月中旬,研究印发了《xx市司法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提出了以公开、透明、规范为目标,努力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破神秘、以规范立规矩的工作氛围,突出公开内容的最大化,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体现公开时限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力求公开程序的有序、到位,真正做到内容、形式、时限、程序“四规范”,实现党员、组织、群众、社会“四满意”。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上作了顺序调整,进行规范要求。在公开内容方面,将党务公开的相关内容系统分类,制定了包括班子建设、民主决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__建设、制度建设、中心工作等8方面内容,涉及44个一、二级党务公开目录,235个三、四级党务公开目录,将政务内容全部纳入党务公开之中;在公开形式方面,明确了系统内公开、社会公开、查询台公开等3种形式;在公开时限方面,规定了长期、定期、逐段、随时、及时、适时等6个时限;在公开程序方面,从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四个方面来落实党员群众的“四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规范化。

3、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和办公室主任,抽调办公室和机关党委负责人担任专职副主任,加强力量,全力推进。提出“自降一级”抓落实,规定各科室三、四级目录上报时限和领导小组办室公室审核完成时限,计划于8月份试运行。

4、先行先试,逐步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制定了“市司法局党务政务文化建设体系”,包括主旨、目标、用人导向、核心价值观、团队精神、职业理念、管理准则、公开承诺、行动口号等10个方面的内容,已于5月份上墙公开;购买了1台电子触摸屏,将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录入,方面群众查询和监督;在xx市普法网站开辟了“党务公开”专栏,以媒体形式向社会公开;制定了《市司法局竞争性初始提名副主任科员人选方案》;修改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等制度。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情况

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体系,根据班子、科室、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四个方法步骤,认真评查和分析班子、科室、岗位、个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通过自查、互查、审查三个环节,全局共梳理确定了行政管理、干部任用、重大事项决策、队伍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党建工作等八个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点70个。对重要岗位的40个廉政风险点在xx日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绘制工作流程及风险提示图、制定6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配套制度,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资料汇编成册,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范统一。

(四)效能建设情况

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筹措7万元资金,重奖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的县(区)司法局,并签订年度效能建设责任状。制定了效能建设十项措施和八项规范,建立了工作目标立项考核、督查制度和“日清周结月评年考”机制,对每项工作都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奖惩分明。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周例会、碰头会和周跟踪、月问效等形式,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上半年,全市“三调联动”共调解矛盾纠纷4410件,人民调解矛盾纠纷1450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012余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386件,完成自治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任务234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52场次。今年以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市委政府和司法厅的肯定,市司法局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区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机关党的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等称号,被确定为全市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学习型党组织试点、党务公开试点,6名工作人员分别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评为全区先进普法办,xx市被评为全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第6篇 司法局上半年综治工作总结 2450字

(一)普法宣传工作有新亮点。

一是制定了全县xxxx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按照全市xxxx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作出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印发了《xxxx年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而指导各单位和部门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建设一处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和县看守所参加,在县看守所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我们每年将组织二次这样的活动,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由各学校将那些重点学生进行摸底和统计,县普法办统一组织到看守所进行现身说法教育。

三是较好落实了全县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全县有主体法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和指导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由政法委牵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举报活动,由矿产局牵头的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由文广局牵头的侵权盗板及非法出版集中销毁活动,由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据统计,上半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1次、摆放板52块、接收现场咨询830余人,法律六进活动1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四是认真开展了三大系统电子显示屏公益法制宣传动。我们及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对全县金融、通信、教育三大系统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全面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了工作协商和对接。据统计全县三大系统共有电子显示屏14个单位,有显示屏19块,其中教育系统有3个单位3块;通信系统有2个单位2块;金融系统有9个单位14块。这些部门都按照每月更换二次,实行滚动播出要求,进行了公益法制宣传活动,并做好了活动记录。做得好的有共青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支行和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

五是开展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我们按照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把创建任务安排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有战斗力,能办事会做事,对创建活动有愿望的地方。经过调查和综合考虑,在县第一小学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县宝塔乡杨桥村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在蒲亭镇雁家湖社区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这些活动正在按照创建标准有序开展。

六是继续办好《法治》电视品牌栏目。今年上半年已播放22期法治节目,在节目内容上做到紧贴法理,紧贴生活,紧贴基层,紧贴心声。在节目拍摄上做到文字与图片相一致、相互动。达到实景、生动、图文并茂。在节目播放上在黄金时间进行播出。《法治》电视节目现在已成为全县群众一档喜欢看的一档电视节目。

七是印制“六五”普法书二种。xxxx年我们已落实全市普法书箱征订任务500册。又自筹21800元资金,印制普法书籍二种共一万册,内容是县法律进校园读本,面对中小学生,另一本是县以案说法普法书,面对农村及社区。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特色。

结合信访维稳工作,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5个乡(镇、场),81个行政村、12个社区均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全县共聘请了26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截止5月底,化解矛盾9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群体性上访2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为我县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法律援助工作有新成绩。

今年初,县局党组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民生的实事项目来抓。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县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了司法所长为法律援助信息员;组建了专业化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行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跟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维残法援中心”、村法援联系点网络体系建设,制定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方案,规定了法律援助任务数,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奖惩机制,为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94件,接受法律咨询983余人次,接受群众来访1145人次。

(四)公证、律师管理、司法鉴定及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今年,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检注册工作,狠抓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在五月份,组织了全县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43件(起),其中:代理刑事辩护35件,民事案件29,办理非诉讼案件2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1起,担任法律顾问21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212件,民事类209件,经济类3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85人次。另外,司法鉴定部门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1例。

(五)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新起色。

截止6月底为止,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在90%以上,衔接100%。远程会见5人,会见率100%。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8人,已解除43人,目前在册人数55人,其中:管制12人,缓刑39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

(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

重点加快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完成全县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已完成办公用房的修建任务,配齐了办公设备。按照省定标准,着力加大了司法所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七)信息报道宣传工作有新进展。

为更好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今年制定和完善了鼓励干部职工上稿的激励措施。并出台奖励办法。到目前为止,在省级媒体上发表法治方面的文章4篇,在市级媒体中发表法治方面的文章4篇。

(八)队伍管理、政务管理有新提高。

今年,对照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强化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筑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自觉做到了公正廉洁执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第7篇 司法局2023法制宣传上半年工作总结 650字

今年上半年,2024年,我局法制宣传工作,在市局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着《2024年市局法制宣传工作计划》总体要求,仅仅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基层所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一、加强依法行政基本制度建设。

根据市局目标责任制的要求,重新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了执法责任制考评档案。

二、建立完善了公示制度,将公示内容公布于众。进一步明确并公示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相关的责任权限,执法依据、行政权力、执法流程、执法人员。增强了行政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案件登记备案工作制度。

四、上半年举办全局干部法制培训班2次。培训内容以《______公证法》、《______律师法》。对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3次,培训内容以《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公证法》。

五、上半年与卫生监督局、农机局等七家单位联合举办大型宣传活动2次,贴标语200余张,发放法制宣传单3000张,发放宣传小册子270本。使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深入人心。2024年初,我们还结合“反邪教”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调动基层法律服务所、调委会等部门,将日常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起到了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总之,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持久而艰巨的工作。我们离高标准、严要求还有距离。但只要我们奋发图强,不断进取,一定会把法制宣传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成绩。

第8篇 司法局上半年基层工作总结 2000字

xxxx年1—6月,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队伍、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了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服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一、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强抓硬件、软件,确保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一是队伍建设,基层人员少,任务重,为了更好更出色的为基层服务,需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锻炼,提高司法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司法所办公场所建设,城区办公房屋面积有限,在工作中将争取当地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支持,尽量满足标准办公用房的要求(乡镇150平方米以上,街道60平方米以上)。“四室一庭”功能区设置到位,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标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调解文化等规范上墙。改善司法所硬件设施,有效地夯实工作基础。

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和标识的通知》精神,对全区街道(乡)、居(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调整。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了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三、扎实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专项排查,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具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潜在性、高发性家庭排查工作,落实重点管控化解责任。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防止形成危害发生。

妥善做好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分析研判,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坚持专项排查、专门化解和动态排查、随时化解相结合,切实做到“哪里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预案就跟进到哪里,调解工作就落实到哪里”。建立案件跟踪联系制度,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安排落实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为跟踪联系人,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及纠纷发展变化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稳控措施,直至矛盾纠纷化解销号为止。

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六五”普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妇女群众及其家庭成员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便捷高效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法律“六进”活动、村(社区)法制宣传栏等法制宣传载体的作用,加强“现身说法、以案释法”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树立新型婚姻家庭观和邻里关系观。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要重点加强教育,帮助其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其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定期排查机制,实行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区级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登记、建立台账。健全完善分级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矛盾纠纷由村(社区)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镇(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对人民调解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通报、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健全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加强与综治、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系联调会议制度,合力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本次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直接责任人。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置之不理、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案件发生的或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排查调处,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重大矛盾纠纷贻误处理时机,造成事态升级扩大的,要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全力打造“法务网格工程”工作品牌

继续完善了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在“法务网格工程”组织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标牌、机构、职责、流程、制度和台账“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级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法务网格工作制度,确保“法务网格工程”规范、协调、常态运行,全面提升了工作水平。

五、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动员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第9篇 区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6150字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发展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__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__、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充分整合调处资源,发挥区调处办设在司法局的优势,协调各职能部门和镇街联调联处矛盾纠纷,形成工作合力;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处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我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势,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各调处成员单位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专门机构,培训专业人民调解员,制作人民调解协议。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困难求助等政策。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预测和防范能力;继续做好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

二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模式。全力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建立司法所、派出所、社区与家庭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实现24小时、全方位、无缝隙管控。探索日常管理和亲情帮教新路子。建立“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临时安置、技能培训、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和心理辅导等教育安置服务,帮助“两类”人员回归社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继续在大学招募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讲师、教授担任志愿者,充分利用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社工、义工网络资源,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建设街镇心理咨询室,探索更加科学的方法开展心理矫正,提高社区矫正实效。继续开展社会帮教,发动工厂、企业和各种经济实体接收、安置“两类”人员,努力抓好各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健全三级帮教网络建设。

三要全面推进“xx”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会同市政园林部门把香雪公园等地建成“法治休闲公园”,市民在休闲的同时,主动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外来工的普法教育,完善外来工普法教育基地,引导广大外来工理性、合法维权。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和“普法进社区”活动,巩固创文成果。继续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积极面向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丰富普法内容,做到按需提供普法服务,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快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细化工作考核措施,定期对受聘律师进行检查考评,奖勤罚懒。推动公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在我区的发展,建立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法律人才库,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区“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协助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推进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建立法律服务社会监督机制,扩大法律援助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五要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扎实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广泛开展“阅读进机关”活动,不断提升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第10篇 司法局2023上半年度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450字

2024年度,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xx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2024年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2024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xx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第11篇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5050字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上级司法行政会议部署和市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四个全覆盖建设,争创“xx”普法全国先进市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创优争先,全局各项工作展开顺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学习调研引领全局

学理论,明重点。采取典型引路、集中宣讲,办班培训,内部交流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出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创建目标任务,报送创建工作情况11篇。学榜样,强队伍。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榜样、争先进、创一流”活动,成立局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全系统80余名干警赴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脱产专业培训。按选准配强的要求,启动司法所7名干部选任工作。组织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109人参加省厅职业能力培训考试。开展“公证助残月”活动,出证时间缩短一半。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全部建立。办好“司法清风”专栏,组织财经案例讲座和警示教育。今年共收到“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任务单50件,签收率、反馈率、诉求人满意率均达到100%。学为用,强调研。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组织上报省厅“创客行动”材料10篇、调研课题9项。基层就司法所办公面积、专职调解员及经费保障等积极与镇(街道)党委政府沟通;完成市人大、市政协对“xx”普法工作视察和调研及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对xx法治建设及“xx”普法的调研,梳理“一五”到“xx”普法资料,为研究和评估xx普法板块提供了基础素材。组织信息员培训,改革表彰办法,信息排名无锡第一。上半年各级媒体用稿54篇。申报理论研究课题6个,省级采用论文3篇,市级1篇。

二、基础建设聚焦基层

一是突出规范化。贯彻全省县级司法局实战化暨基层基础建设会议精神,下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253个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预计第三季度投入运行。先后组织了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录入骨干培训、基层法律工作者培训5批次300余人。省厅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3个100%(所有人民调解组织100%使用管理平台,组织数和人员数100%录入,纠纷数录入率达100%),彻底解决了以往月报数据与系统实际输入不一致问题。目前全市专(兼)人民调解员共2191名,人民调解组织378个,核查人民调解个案11273件,发放人民调解个案补贴493330元。

二是突出实战化。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每月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一季度研判信息《今年以来经济类矛盾纠纷增幅明显》,被省委《快报》采用。积极介入重大纠纷矛盾,在实战中提升能力和影响力。上半年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参与调解了顾山镇涉及金额5500万元的土地纠纷、澄江街道左右装饰装潢公司与雇佣水电工猝死纠纷、周庄一幼儿溺水死亡纠纷、虹桥实验小学保安猝死纠纷等均妥善调处。参与调解的丹芙春城小区192名购房业主与开发商的房产纠纷,进展顺利,局党组提出的中心要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要求已初见成效。

三是突出专业化。市调处中心结合人大、政协对医患纠纷调委会的提案,加大对专业调委会检查指导力度,加强建设、环保、劳资等领域调研。今年以来,成功调解医患纠纷82起、消费纠纷7起,交通事故纠纷6529起。市领导到中心信访接待共安排22次,共接访94批683人,中心通过预访疏导群众约53批384人。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734次,排查纠纷4424起,受理调解纠纷9020起,成功劝阻群体性上访112批1251人次,防纠纷矛盾激化47起。中心直接接待来访群众1005批次XX余人,直接受理调处纠纷112起,指导相关专业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纠纷共9818起。

三、矫正工作管理教育双向突破

今年以来,全市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05人,解矫462人,正常死亡1人,目前在矫765人;新增刑满释放人员839人,目前我市在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3671人。

一是严格规范调查评估。全市共开展各类调查评估528件,其中审前408件,诉前17件,罪犯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估21件,采信率在98%以上。

二是加大管理惩处力度。在全国“两会”期间实行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分阶段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上半年共有8名社区服刑人员受到警告处分,3人撤缓收监。走访全市250户家庭困难的两类对象,先后赴丁山等监狱延伸帮教。

三是积极探索新型教育模式。通过与社会教育机构协作,组织17名矫正官和6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学习。将以往的被动灌输式教育改变为主动交流沟通式教育,探索了体验式教育新路径。省司法厅柳厅长在《司法行政信息快报》批示:“厅办、研究室、社矫局阅研,xx社区矫正引入传统文化教育方法值得推广。 ”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质量规范年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网络、全市共挂牌成立11个社会团体、15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53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做到了一镇(街道)一站、一村(社区)一点 100%全覆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开展“XXxx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突破年”活动,加强对案件的实质性审查,严格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准入制度,严格案件把控,完善非诉讼案件在各个环节的工作记录,确保案件诉讼率达85%以上。报送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案件7件全部获评,1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获评江苏省十大优秀案例。上半年,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其中民事案件384件,刑事案件113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和网上咨询1916人次,“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接听758人次。

二是组织和动员法律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考评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下发了《关于规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和值班费发放的通知》,从4月份开始,为承担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放值班补贴。注重开展诚信建设。3月份,局逐所逐人实地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并限期整改。4月份,全市18家律师事务所170名执业律师一次性通过省、无锡市级年度检查考核,律师事务所合格率、律师称职率均达到100%。

三是大力开展“法润暨阳春风行动”活动,积极开拓法律服务领域。1-6月份,全市律师事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2173件,涉及财产标的额4.22亿元,索回赔欠款2.29亿元。全市31家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服务工作者159名,担任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963家,代理诉讼事务1249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9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7500亿元,业务收费569万元,提供法律咨询983场次5120人次。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件4036件,义务解答公证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减免公证费3.8万元。司法鉴定共收案457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3%。

五、普法迎检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认真做好“xx”普法总结迎检工作。4月完成对全市的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5月份,对全市15个镇街、44个单位部门分头考核,及时指导。二是研究并确立我市普法宣传的特色品牌和典型经验。认真对照考核细则,收集整理“xx”普法工作资料,制作了全面反映全市普法工作成效的普法台账22本,更新法治文化基地内容,制作了大桥法治公园展板,编制“xx”普法画册、优秀公益广告画册,完成了“xx”普法电视汇报片。三是学法考法形式多样。开展“法润暨阳宪法进万家”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下发《关于开展“法润暨阳·宪法进万家”主题活动的通知》,聘请讲师团讲师讲授宪法课,印制宣传单海报进街道楼道8000份。组织普法讲师团在全市开展宪法知识的巡回宣讲,组织开展“全民学宪网上学法知识竞赛”等普法惠民活动。开展“12348 法润千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广场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律书籍300余本、资料XX余份。突出机关单位普法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 1月10日组织全市公务人员 4553人学法考试,同比增加一千余人;2月22日 组织全市49名新提拔的市管副科职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4月份,联合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等单位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推进会暨《青春的歧途》首发赠书活动,全市96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普法导师、各镇(街道)普法联络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发放法治事故集《青春的歧途》XX多册。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打算

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要求,结合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当前的主要任务,围绕中心,优化服务,狠抓落实,争先创优,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为推进xx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落实年度各项工作提供坚强动力。认真学习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扎实推进全省基层基础会议要求,把司法行政系统打造成了一个坚强有力的实战整体,使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突现出来。坚持建章立制、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全系统社会形象。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让精通本职成为干警的努力方向;推进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发挥监察职能,建立依法行政检查督查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着力建优做强基层实战平台,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镇(村)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司法行政工作站)建设。 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力争年底“人员落实、报酬落实、工作落实”。按照“做优司法站”的思路,丰富和拓展服务渠道和形式,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着眼“做强司法所”,围绕“大型所”、“司法所基本保障规范化建设”等课题搞好调研。

三、着力推进矫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矫正管理教育的质量。规范运作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力争12名社工等事宜尽快落到实处;配强矫正安帮队伍,督促各镇(街道)按照省厅要求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和制度的落实,督促“三防”专项活动落到实处;积极研究探索社区矫正公共道德文化教育活动,践行“以文化人”思想,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各乡镇街道劳动教育基地。全面推广使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将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率提升到90%,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使用新型技术定位设备。利用矫正试点十周年契机,召开纪念表彰会, 筹划制作画册、开设电台专栏、拍摄专题片等宣传活动。

四、着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打造充满活力讲究诚信的法律服务团队。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增强法律工作者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深化“法润暨阳法律服务行动”,不定期开展企业回访;坚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广泛开展律师公益服务基地规范化建设活动,充实公益服务站(点)的服务内容。继续做好律师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有效协助处理疑难信访、涉访信访等。深化“法律援助服务为民”活动,规范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巩固全覆盖阵地,构建规范化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旁听和抽查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示范(合格)站(点)创建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

五、着力抓好普法迎检和调研布局,争创全国普法先进。扎实做好普法30年普法工作的梳理,力求把握发展规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加强法治副校长、普法导师的业务培训,指导各校根据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举办“法律下乡”、“法治对话”、“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各种送法惠农活动,切实帮助广大农民工和流动人口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加强普法阵地和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普法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合作,精心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和“12·4”系列宣传活动。

六、着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全面加强对工作的信息指导和服务保障。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将修订出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工作意见,运用信息化手段获取考核数据。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对内网络,重点建设一个信息管理的数据库系统,负责处理和收集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和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的平台,打通各业务专网的数据共享和处理。对外扩展司法行政网上服务的网络平台,不断提升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指挥协调工作的能力。按照《关于基层司法所绩效评估办法》、《关于加强基层创新和品牌工作的意见》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依据,加强阶段性的业务工作指导和检查,做到年前有部署,半年有回顾,年终有督查。

第12篇 2023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3200字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第13篇 2023年市司法局严于律己上半年工作总结 1950字

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2024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2024年新创建国家级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第14篇 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4950字

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四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大调解”体系建设得到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法律服务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强力推进“依法治区”,努力使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认真制订****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根据市《****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与区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年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区全年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认真做好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考核工作。*月**日,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司法局联合组织了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工作,全区共设**个考场,闭卷考试。全区****余人参加了考试,司法局承担了阅卷工作。

(三)、创新宣传形式,开通**区司法局普法网站。****年*月**日,区局普法网站正式开通,该网站设有司法动态、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局长信箱等栏目,进一步拓展了我区普法宣传的渠道。

(四)、编印基层普法读本《村(居)民法律知识***问》。针对农村普法书籍较少的现实,区局组织力量,编印了《村(居)民法律知识***问》普法小册子,该书收集了一些与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并附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标准,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该书由区委书记夏文达同志亲自作序。

(五)、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村村行”活动。*月*日,组织佩剑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在广场社区设立了法律咨询处,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拉开了法律进社区的序幕。同时,出动宣传广播车巡回广播宣传,为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及**多个村送去了法律书籍****余册,宣传挂图***套,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六)、精心组织,参加全市大普成果展,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区开展大普法宣传活动和“一日一法”宣传活动。据统计,在“大普法”期间,共展出展板***余块,悬挂**余幅过街横幅,发放*****余份宣传材料;市司法局还带了**多块展板参加我区的大普法宣传活动,区委副书记刘厚远、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参加活动。此后,从*月**日至*月**日,又组织了**家执法单位在我区惠客隆门前开展了“一日一法”宣传活动,使大普法宣传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七)、对四五普法考核工作进行了调度布置。*月**日,我局召开了由区有关单位宣传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布置,对有关部门承担的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了考核工作要求,这次会议对迎接四五普法检查验收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年上半年,全区共发生纠纷***起,调解***起,调解成功***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起**人,人民调解协议被法院采用*件;全区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件,办理法律援助**件。至*月**日止,全区共刑释解教人员**人,解除劳教**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建设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一是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司法所人员工资待遇,为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二是通过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严格规范任职条件,并对全区***多名骨干调解员和司法所长进行集中培训,使调解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调解中心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重点围绕城乡热点、难点和群体性集访案件,有力保障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员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网络,推行“中心户长信息员”预警机制。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三)、认真开展压降民转刑专项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月份为“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月”。为此,区局成立了压降民转刑案件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深挖纠纷苗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进行疏导、调处,分类汇总,设立专门台帐,制订调处预案。经统计,我区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共排查出各种纠纷隐患***起,对此,区局已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基层司法所、村级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司法所全年工作进行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并强化镇、村两级基础工作台帐规范化建设,统一要求,统一印发,使镇村两级基础台帐又上台阶。

(五)、做好社区矫正试点推广的准备工作。一是落实对象,摸清现状。通过排查摸底,我区有社区矫正对象***人,区局已分类统计,打印成册。二是组织全区**名司法所长参加市局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努力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三是落实社区矫正试点镇。经过调研,区局确定在**镇、塔山镇进行试点工作,现办公设施等已落实到位,即将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工作。

(六)、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一是指定专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档案管理。二是狠抓两劳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三是继续做好“六清”工作,注意宣传发动群众,在各村成立帮教小组,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名回归人员进村后都能得到很好地帮教。

(七)、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月份,我局在全区开展了法律工作者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点是针对法律服务所存在的法违纪及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违反规定,私自转所的*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处罚。同时,在*月份,对全区*家法律服务所、**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做好申报工作。

三、加大对律师、公证的管理力度,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一)、认真执行上级关于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上半年全区律师办案***余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二)、积极配合区信访局进行律师接待群众上访工作。及时制定接待计划,律师准时上班接待。

(三)、****年上半年,全处共办理公证****件,其中民事类公证***件,经济类公证**件,信用社小额贷款公证****件。一是开展“四学”活动,即学政治理念,学业务技能,学创新意识,学道德规范,强化学习意识,打造“学习型”队伍。二是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四个环节,实行办证与收费分离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公证投诉查处工作。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并遵守“四不”“、四坚持”,打造公证“精品工程”。四是紧紧围绕“公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公证整顿活动。

四、以民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件,其中民事**件,刑事**件,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受援人数**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运行机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四项制度”,即:统一立案审批制度、完善援助公示制度、受援人意见回访制度、案卷统一归档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一是督促律师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是鼓励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吸纳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四是加大法律援助中心自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

(三)、依法维权,确保弱势群体的利益。年初,一外来工张某上班时,从塔吊上掉下来,造成脊柱严惩受伤,构成四级伤残,用工单位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便不问了。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张某亲属的申请及时指派律师为其申请劳动促裁,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最终为受援人索赔工伤补偿**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四)、以创建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为契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年*月,按照市局苏司援[****]*号文件要求,在人员素质、硬件水平和台帐建设方面下功夫,积极开展“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等活动,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一是认真组织,搞好思想动员。二是实事求是,做好分析评议。三是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多层次的反馈基础上,做好自我分析。五是求真务实,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司法干警们的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有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党员同志们能始终坚持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六、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组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首先是学习还需加强,搞好政治业务学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加强学习,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二是党组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很重,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完善和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二是抓好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三是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坚持定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分析,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队伍的作风建设。

二、做好“四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工作。通过考核验收,我们将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迎接省、市对我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

三、组织好全民普法**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区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是____、国务院决定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周年,我区将组织一系列活动纪念全民普法**周年,并把该项活动与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声势,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继续完善和深化全区大调解机制的健全,开拓性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狠抓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落实工作,经常检查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到人头,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按照市局相关要求,抓紧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争取在下半年有所突破和尽快展开。

五、落实预先纠纷排查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二是在节假日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区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三是充分重视基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于人民来信,局领导亲自抓、亲自批办、督办,将基层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抓紧抓实,以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加大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力度。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拓宽法律援助资金筹集渠道,力争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会。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七、以“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契机,狠抓公证内部管理,强化公证队伍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检查监管制度,坚持不懈地加强质量监管,特别是要抓好立卷归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继续努力做好我区的拆迁公证工作,促进稳定,服务政府。

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很重,现实中也存在许多困难,但我们坚信有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有政法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有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15篇 司法局2023上半年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1000字

县法制局、市局法制科:

2024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局法制科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职能部门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从严治政、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责任为内容,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加大了执法力度,为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宽松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

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完成,我们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局长张东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及公证的行政执法工作;副局长王秋玉负责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副局长石英负责律师、两劳行政执法宣传工股股长关雅贤负责汇总上报各种报表及其他工作。机构的完善,责任的明确,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性、准确性。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我们建立了法制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了《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复议法》,由于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能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加学习,使得全局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制度。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新上岗的同志,我们结合“双学”,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对他们进行了岗前培训,重点学习了常用法律、法规;对于在岗的同志,我们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证件年检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从事执法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有关监督制度。

从自查情况看,各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坚持原则,严格执法。一是严格执行办证、办案程序规则,依据事实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律师事务。

二是严格执行审批监督制度,对任何一件公证事项和案件,除承办的公证员、律师认真审查外,还要报请主任审批监督,做到该办理的要按程序认真履行,不该办理的拒不能接受。据统计,全年拒绝办理不合法证件三件。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坚持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将行政执法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五、其他事项

1、由于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截止6月上旬未发现行政执法过错。

2、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规范程序合法并及时备案、归档。

3、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4、律师所主任和周律师代理的两起行政诉讼案件,社会反响较好,维护了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威和威信。

司法局2023上半年工作总结(十五篇)

2024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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