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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3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有哪些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培训对象:涵盖从管理层到一线工人的所有员工,确保每个人员都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2.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煤矿安全法规、应急预案、设备操作规程、职业健康知识等。

3. 培训形式:采用理论教学、实地操作、模拟演练等多种方式,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培训周期:定期进行,新入职员工需进行入职安全培训,老员工则进行年度复训。

5. 考核评估:通过考试、技能演示等方式,确保员工掌握所学知识,并将成绩作为晋升和奖励的参考。

主要内容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安全法规教育:讲解国家及地方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使员工明白违规操作的严重后果。

2. 风险识别与控制:教授如何识别矿井内的安全隐患,以及采取何种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3. 应急响应训练:模拟火灾、瓦斯泄漏等紧急情况,训练员工迅速、有序地撤离和实施救援。

4. 设备操作与维护:确保员工正确操作和保养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5. 职业健康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重要性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

1. 提高安全意识:培训能强化员工的安全观念,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安全。

2. 减少事故风险: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可以显著降低因人为疏忽导致的事故概率。

3. 保障生产效率:安全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提高整体生产效率。

4. 企业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安全培训,体现企业对员工生命安全的尊重和社会责任的承担。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石,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执行。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一、安全培训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坚持强制培训、考核发证,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二、安全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须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四、安全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正规培训与经常教育相结,脱产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要求,教学内容除必须学习《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外,应以煤炭部统编教材为主,尽量利用直观形象化教学手段,重视实验实习操作等实际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安全培训时间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时间,培训要有专兼职教师、有教材、有场所、有严格的考核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计划。

六、安全培训考试不及格者必须经再培训,直至考试合格。职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而分配工作的,以违章论处。未经培训的职工造成事故,应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七、安全监察部门专责安全培训人员必须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学习安全培训效果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反馈信息,制定措施。

八、季度必须将安全培训统计报表和书面总结报上一级安全监察部门。

九、局、矿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卡片,资料和档案,由安全监察部门保存。

第2篇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范文

各(区)队、科室: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 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开拓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生活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安全副总 通风副总 采煤副总 开拓副总

机电副总 电气副总 地质副总 副总会计师 采煤助

理 开拓助理 运输助理、安全助理、机电助理、调度

室主任、安监站第一副站长、职业健康办主任、技术

科科长、通风区区长、地质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防

尘区区长、培训科科长、宣传部部长、搬家办主任、

考核办主任、工资科科长、九宫派出所所长等。

(二)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主管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负责。

第3篇 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 系统和环境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变化

(一)、新工人入矿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传达学习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二、时段变化

(一)、季节变化

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关键不失控。

2、各基层单位要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井下采掘及辅助单位党政主管必须有一人值班、下井。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

(一)、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矿长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单位行政主管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工具变化

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四)、“三工”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四、系统和环境变化

(一)、施工地点变化

1、由总工程师牵头召开现场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主管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议纪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3、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4、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有队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二)、地质条件变化

1、掘进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2、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纪要。

3、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4、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5、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三)、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名确认。

4、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

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6、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控。

(四)、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协调,现场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组长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五)、系统和环境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五、考核

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不尽职直至严重不履职考核,并处100~300元的罚款。

第4篇 煤矿风筒工安全操作流程规章制度

煤矿风筒工的安全隐患的主要时作业的地点支护的不完好,运输巷道中设备运转时作业及风筒上积尘超限与登高作业保护措施不全等。下面泰迪风筒的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风筒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风筒工。

第2条风筒工应担负以下工作:

1.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风筒的安装、维护、拆除、回收等工作。

2.配合通风管理人员做好井下风筒检查考核工作。

二、

主要危险源

1.作业地点支护不完好。

2.登高作业保护措施不全。

3.运输巷道中设备运转时作业。

4.风筒上积尘超限。

三、上岗条件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风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局部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

2.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3.熟悉所分管区域掘进工作面的情况。

4.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5.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四、正常操作

第11条井下风筒的安装、维护和拆除:

1.风筒吊挂“平、直、紧、稳”,安装位置能避免车刮,炮崩。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吊挂点不少于两处,每节风筒末端两侧的挂钩应用铁丝系在巷道帮壁上。

2.风筒之间接口严密。胶质风筒要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无反接头。

3.使用胶质风筒时,局部通风机和胶质风筒之间要有硬质过渡节。局部通风机和硬质过渡节的接头处要加垫圈,上紧螺丝;硬质过渡节与胶质风筒套接合处用铁丝箍紧。

4.风筒的直径要保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使用过渡节连接。应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5.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及时修补。

6.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

7.斜巷和立井掘进时,导风筒接头、风筒都要绑扎牢固。

8.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9.巷道掘进完工后,应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并装车运至井上,进行冲洗、晒干和修补。

10.拆除风筒时,由里往外依次拆除。

第12条地面修补风筒:

1.风筒上井后,首先刷洗、晒干,检查风筒损坏情况,根据情况分别处理。

2.修补风筒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补丁以圆形为好;补丁压边应大于破口尺寸20mm以上。为防止补丁补后翘边,补丁边应裁成斜面。补丁和破口应刷净至露出胶质风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胶浆进行粘合。补丁粘合后应用木手锤砸实,使其粘合严密,保证不漏风。最后涂上滑石粉。

3.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吊环间距应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如果需要加长风筒时,风筒之间压边粘合的宽度为200mm。

4.修补好的风筒妥善保存,存放的风筒每季度晾晒1次。

5.制作弯头及过渡节时,根据风筒的形状和直径制作,要注意平直。过渡节长度不小于2m。

6.晾晒、冲洗、清扫风筒时要戴口罩。风筒必须在晾干或吹干后方能粘补。

7.修补后的旧风筒,应按规格尺寸分别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志,以便取用。

8.装卸风筒时应注意安全,防止铁丝划手、扎脚和碰伤眼睛。

第13条安装、拆除风筒时的注意事项:

1.应注意运行车辆。

2.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转时,必须先同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必要时可暂停输送机,以保证作业安全。

3.登高作业时要设台架,工作时要站稳;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电车刮、撞。

第14条地面修补风筒时的注意事项:

1.稀释剂、胶水必须存放在单独房间内,严禁烟火。

2.风筒修理室内禁止使用火炉取暖。

3.风筒修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五、操作准备

第10条入井前带足必要的工具和材料,熟悉分管区域的风筒直径、长度、巷道掘进速度及贯通日期等情况。

六、安全规定

第5条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风筒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7条在巷道中有提放车作业时,必须待提放车作业结束且与绞车司机联系确认后方可作业;在胶轮车运输巷道中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8条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风筒拐弯处要设拐弯风筒,不准拐死弯。

第9条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让风筒浸在水中。

七、收尾工作

第15条井下安装、维护风筒工作结束后,认真检查确认质量,整理好工具,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第16条地面修补风筒工作结束后,要将修补、晾干后的风筒折叠好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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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某煤矿临时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临时性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细化过程、跟踪控制,全方位堵漏洞、保安全,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临时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煤矿临时性作业是指煤矿各单位主体生产任务以外的服务

于安全生产的零星工程和零散作业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所属煤矿。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煤矿零星工程和零散作业工作遵守“谁安排、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零星工程由分管副矿长牵头、调度室组织相关部门、相关

施工、协作单位负责人亲临现场,考究施工作业风险,确定施工组织,责成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 各煤矿调度室统一调度本矿零星工程,掌握施工地点、施

工内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时间、作业进度、现场负责人及作业人员数量。

第七条 煤矿零星工程作业必须确定一名班组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

者;作业时间较长或多人作业的零星工程必须由施工单位安排本单位干部为安全第一责任者并跟班作业,带班矿领导要到零星作业现场巡查安全工作。

第八条 零散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较少、分布范围较广的辅助性、临

时性工作。其安全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不得单人工作,必须明确一名安全工作负责人。

第九条 零星工程作业或零散作业期间,由矿安监、瓦检及相关部

门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

第三章 施工组织

第十条 各单位零星工程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会审和审批,组织专业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第十一条 零星工程执行施工审批程序。开工前,施工单位向调度

室提出零星工程施工申请,内容包括:1、施工单位:2、施工地点;3、工程内容;4、开工时间;5、结束时间;6、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情况;7、

施工负责人;8、劳动组织措施;9、干部跟班计划;10、其它相关内容。经调度、安检及相关部门和领导确认审批后,方可开工。如施工期间施

工内容有所变更,施工单位必须重新申请。

第十二条 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临时性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

并且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得用一般措施或其它措施替代。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临时性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和临时性工作记录台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晰、有据可查。

第十四条 交叉性、跨区越、多单位人员的临时性作业,调度室统一安排,组织单位、施工单位专人跟班,矿领导现场指挥作业。

第十五条 调度室负责全面掌控零星工程的施工进度、人员分布以

及紧急情况下的协调和调度。

第十六条 零星工程结束后,分管矿长牵头、调度室组织相关部门

对零星工程审核验收。

第十七条 严禁夜班组织零星工程施工和零散作业工作。

第十八条 各二级公司和煤矿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各单位临时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6篇 煤矿安全文化及规章制度

一流的企业靠管理,超一流的企业靠文化,安全文化建设是一种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它是以提升人的潜意识为出发点,建立起以人为核心内容的安全文化新对策和新手段。

一、安全文化培育过程中的问题

安全文化是以人的自身健康、安全幸福及和谐稳定为目的,把生产安全的目的、意图及各种安全法规、规程、规定等单调枯燥的条规以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让职工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中自觉不自觉地接受、熟悉和掌握,从灵魂的深处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其功能并不一定能立竿见影,但它润物细无声,长期持久地影响着职工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个过程,才使得一些管理者忽视了其作用。时下一些煤矿的党政一把手任期一般是3-5年,任期内,一些人急于求成,往往会采取一些能立竿见影的强制手段,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进行围、追、堵、截来实现安全目的。从表面上看,这些手段在短时期内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使职工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出现了明从暗反、消极对抗、应付差事,甚至有意破坏设备的不良心态和行为,长此以往,轻者影响生产工作,造成经济损失,重者造成职工轻伤事故频发,甚至酿成重大事故。要使安全文化达到一定的氛围、一定的思想精神境界,使之变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为,就要有一定的投入、连续不断的培训及与之相配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行为识别系统等其它活动,还要增设机构、配置设施、增加定员等等,有可能带来管理成本的上升,这与某些领导狭隘的成本观念是相悖的。退一步讲,即使有远见的领导想下决心抓这些不起眼的基础工作,也有可能当安全文化孕育在花蕾之中时,而局长、矿长已调离或升迁,谁还会愿意干“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所以,许多煤矿基层的领导,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都想走捷径,急于干些短平快、能够点缀面子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样以来,煤矿安全文化要么被淡化,要么只喊在嘴上,落实在纸上,失去了其真正的含义。

二、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文化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真正从认识上重视起来,把它纳入煤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下大决心去抓,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一是从体制上得以保障。各基层煤矿要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安全文化建设的共同愿景和整体规划,列入矿长、局长安全办公会的主要议事日程,按年、季、月组织实施。要把各系统的进展情况进行逐月检查考核,纳入干部月政绩考评并和工资挂钩,实行末尾淘汰制。煤矿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把矿长抓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能仅凭百万吨死亡率去考核矿井的安全状况。

二是从形式上突出教育,层层渗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安全知识活动,活动的对象是全体职工、家属,重点是各个层面上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因为只有执行层的这些人思想认识到位了,工作扎实了,才能把各项规程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可以从学习内容、形式、效果方面坚持做到“五个一”。(1)系统学习一本安全规程,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16号令,这是指导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个煤矿作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逐章节、逐字句地学习,并很好地应用在工作实践中。(2)读一本煤矿专业技术书籍,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选择性地进行。以巩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解决日常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3)写一篇安全管理体会文章。管理干部每月紧密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撰写一篇安全管理方面的体会文章,巩固学习成果。(4)讲一次安全文化教育课。在读书学习的基础上,管理层的领导,从矿长到班组长,每月给职工讲一次安全教育课,可分层次进行,扩大教育面,增强安全知识学习的效果。(5)组织一次安全文化研讨会,每年进行一次,在全矿进行安全文化优秀论文评选,研讨交流,表彰奖励,这也是对安全文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有效检验。

三是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可以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组织全体职工、家属普遍开展答题竞赛,对优秀试卷进行表彰奖励。第二步,可在矿区和家属区举办现场安全知识答题擂台赛。在全员普遍答题的基础上,由各单位选拔组成参赛队,参加全矿性的现场答题擂台赛,形成强大的安全文化宣教声势。

四是创新教育载体,寓教于乐。组织创作编排一批安全文艺节目,把发生在职工身边安全方面的一些事情,通过职工自己的形体语言,以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表演出来,使职工在娱乐中受到教育。

五是创建安全文化环境。(1)可利用广播、电视、矿区新闻以及举办矿区安全文化专题节目等,烘托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文化信息有声有影,覆盖矿区。(2)构建场景。可在井口、区队学习室、家属区设置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用语,亲情嘱托等宣传牌板,扩大宣传面。(3)可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特点,制作安全警句牌板,对管理干部可制作成桌签,放置在办公桌上,一般工人可悬挂在家中、集体宿舍中,使之牢记座右铭,时刻绷紧安全弦。(4)定期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电教片,熟悉了解煤矿作业环境,以利于做好安全协管工作。(5)宣传安全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分清层次,明确职责,抓好安全文化创建的落实工作

煤矿企业抓安全文化建设要分三个层次进行,即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区队安全文化和班组安全文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全面进行。

矿井整体安全文化是最上层的,是决策层的。其主要任务包括“物态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从这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理念,明确全矿井安全文化的共同愿景,为安全文化建设确定方向;制定科学规范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方案和相应的安全行为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实施奖惩,强制性地要求员工实践新的文化;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在实践中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模式。

区队安全文化是中间层,也是执行层。要结合区队工作性质、生产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在全矿井的安全文化共同愿景下,结合本区队的特点,制定出本团队安全文化共同目标,创造性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以丰富整个矿井安全文化内涵,其目的是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这是区队安全文化的出发点。其主要任务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上层安全文化建设要求,从区队管理入手,在生产、安全、经营以及区队建设等方面提炼出安全管理理念,用于指导其下层班组文化建设。同时,不断推广过去成功的安全管理经验,创新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增强安全文化宣传的渗透力。

班组安全文化是最基层、也是安全文化建设的落脚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直接作用点是班组的每一个成员,其文化建设不如上层那么全面系统,但其产生的功效都远远大于上面两个层次。班组长作为这一层的主要领导,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起着决定作用,班组长的责任就是通过管理和沟通,使组员产生正确的自觉行为,这种自觉行为就是文化建设的无形体现,最终在班组内形式交流的工作习惯,严谨的工作作风,探索的工作态度。

分层次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时,应注意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注意观念的转变。安全文化建设的三个层次中都涉及到观念的转变,对应的人员分别是上层的矿级领导及部门领导、中间层的区队管理人员和第三层的班组长。每一层的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掌握其建设方法和途径。二是要注意宣传的形式。文化的自然演变是相对缓慢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也有其逐渐形成与规范化的发展过程。为此,应组织人员对各层次提炼出来的安全观念、价值观等内容进行系统策划,规范内容和形式,宣传要以人为本,立足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使安全宣传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四、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要保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各项举措得以落实,领导层就要先管好自己,树立一(下转第9页)(上接第11页)个高素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安全文化建设先行者形象,为职工树立示范,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感召力。

首先,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凡是要求职工去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规范,凡是限定职工的,要首先限定和约束自己,不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尤其是在抓安全文化建设上不可忽冷忽热,凭自己喜好去管理。这就需要煤矿管理者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能力。对一些涉及矿井安全方面的大事,能遇事镇定自若,依法办事,依章办事,公开办事,胸有成竹,指挥若定。

其次,坚持正确的处事原则,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在言行方面,领导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增强职工对领导的信任;要做职工的表率,在金钱名利面前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在人情面前能公私分明,铁面无私;要真诚对待部属和职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解职工之所忧,暖职工之心,结手足之情,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出实招,办实事,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煤矿健康发展的“天”字号问题谈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第7篇 煤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规定

一、督导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矿正、副科级干部、井级干部、副总为督导安全履职对象。

二、督导范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督导:

1 、在安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但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评估不达标单位的党政主管;

3、基层单位当班发生严重“三违”、重伤或瞒报工伤事故的跟班干部;

4、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存在隐患较多或重大隐患单位的党政主管;

5、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

6、精神状态差,安全工作处于后进的。

三、督导时间

督导实行旬督导制度,时间为每月的2日、12日、22日。(逢双休日顺延)

四、督导程序

1、安监部、生产部每月1日、11日、21日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统计领导干部“三违”治理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评估结果和生产事故等督导范围规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列出需要督导谈话的干部名单,报矿领导和政工部。

2、政工部按要求进行考核,并负责通知被督导人员和督导员按时进行督导。

3、督导谈话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监副处长统一协调,按照矿领导分管范围,实行分线督导。党支部书记、政工部室干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督导谈话,科区长由分线矿领导干部负责督导谈话,技术干部由总工程师负责督导谈话,井级和副总由矿党委书记或矿长负责督导谈话。涉及东城、张小楼井的干部时,两井党总支书记、井长分别参加督导谈话。

4、督导谈话议程:①被督导者查找安全履职不到位的原因、以主观原因为主;②被督导者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③督导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要求。

5、政工部、安监部、企管部必须派员参加督导谈话,并分别做好谈话记录。

五、处罚规定

1 、未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按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精神执行;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评估不达标者,按庞矿发[200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发生严重“三违”、重伤、瞒报工伤的跟班干部,按严重“三违”处理;

4、当月内连续受到二次被督导谈话者,罚款200元;

5、当月内连续三次被督导谈话,进行黄牌警告一次,一年内两次黄牌警告给予撤职、免职、解聘;

6、被督导者无故迟到短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200元;

7、被督导者在督导谈话后一周内向督导员和政工部反馈整改信息,否则罚款200元。

六、相关规定 文秘部落

1、干部因公出差、学习、因病(事)假不在岗上班,应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安监部和政工部,在考核时给予充分考虑。

2、本暂行规定自二o__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到二o__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在执行过程中需认真总结,逐步完善该规定。

第8篇 驻煤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乡镇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驻矿安监员)的聘用、培训和使用管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向本县内的各类乡镇煤矿派驻矿安监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乡镇煤矿驻矿安监员以煤矿矿井(包括基建矿井)为单位进行派驻。每个矿井派驻4人,其中包括基建矿井。

第四条 县安监局负责全县驻矿安监员的管理,对其实施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驻矿安监员由县安监局直接领导,独立行驶职权,其行为对县安监局负责。驻矿安监员必须接受县安监局的领导和监督,遵守纪律,廉洁自律。

第五条 选拔驻矿安监员应实行选拔制度,经考试考察,择优聘用。驻矿安监员经招聘考试合格录用后,县安监局负责组织驻矿安监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县安监局考核测评,符合条件签订正式聘用。

驻矿安监员被聘用后,其工资及劳保、人事关系由派驻煤矿负责。

被派驻煤矿单位应当为驻矿安监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驻矿安监员应符合以下素质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敢于同安全生产“三违”现象作斗争;

(二)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并能熟练应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

(三)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且从事煤矿井下实际工作五年以上;

(四)有较丰富的煤矿安全工作经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事驻矿安监员工作;

(五)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依法进行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七条 驻矿安监员就所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向县安监局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经常深入所驻煤矿井下采、掘、机、通、运等重要生产环节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并定期向县安监局汇报,重大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二)参加所在煤矿的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所驻煤矿通报矿井安全生产情况;

(三)监督所驻煤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监督煤矿对上级下达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和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和建 设;

(四)监督所驻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煤矿严格执行采掘计划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监督和指导煤矿按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和安全技术工作;

(五)监督所驻煤矿法人代表、经营者、矿长依法保证安全投入的提取和使用;

(六)监督所驻煤矿遵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根据本矿实际制定落实“一通三防”的各项措施;

(七)监督所驻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

(八)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撤出相关人员,或采取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时向县安监局报告;

(九)驻矿安监员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20天,随时掌握所驻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并定期向县安监局报告情况,重大情况须立即报告。矿方不执行驻矿安全监督员的检查和处理意见的,驻矿安全监督员可立即向县级安监局报告;

(十)及时制止“三违”现象,监督煤矿对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全面掌握各级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进行登记;

(十一)驻矿安监员必须每天填写《驻矿日志》,对所驻矿井的生产情况、人员出勤情况、人员入井情况进行填写,并对矿井存在的隐患进行记录,定期向县安监局上报。

第八条 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驻矿安监员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第九条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驻矿安监员的监督考核。

驻矿安监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每天对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是否及时填写检查记录。

第十条 驻矿安监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解聘: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煤矿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对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报告,导致严重后果或发生事故,依法追究其责任的。

(二)不能够认真履行驻矿安监员的职责,连续两年入井不足210天的。

(三)驻矿安监员连续两次被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

(四)驻矿安监员不坚守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____年_月_日施行。

第9篇 三岔沟煤矿安全旬检制度

为了有效消除矿井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堵塞漏洞,减少不安全因素。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使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其现场监督检查作用,不断提高我矿本质安全化水平。为此,结合我矿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时间及单位

1、每月上旬5号、中旬15号、下旬25号对全矿各个地点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和工程质量大检查。

2、每旬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科、调度室、通风科、机运科、各级领导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参加。

3、每旬工程质量由技术地测科组织,根据质量标准化对井下各施工地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二、检查内容及方法

1、每次旬检前,各级入井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准备,严格对照规程及标准进行检查,检查中要目的明确、突出重点,并有专表记录。对现场查处、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准确认真填写,做到定型定量。

2、每旬旬检要分区域、分专业确定检查具体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存在隐患及问题与现场检查情况,并签注意见。

3、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技术地测科的验收结果汇总到调度室,调度室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四定”(即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的形式安排、落实、处理。

三、问题处理及落实

1、调度室对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定期写出安全检查通报,上报下发,存档备案。对于重大隐患应及时反馈于安全科,由安全科给隐患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落实复验。

2、对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调度室要安排落实存在隐患(问题)的队组进行整改处理并安排管理人员跟踪复验整改情况。

安全科

2023年3月1日

第10篇 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煤矿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依据国家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

涉煤二级公司及煤矿要根据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相关制度。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备概念及范围

第三条 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煤矿开拓与开采过程中顶板管理、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提升运输、安全监控、矿山救护保健

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等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第四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煤矿安全规程。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六条 煤矿井下安全设施、设备凡属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第七条 安全设施投运前,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

操作规程,及时贯彻到位,操作人员要掌握安全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

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按规定经考试合格持证后, 方可上岗。

第八条 应制定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明确职责部门,按规定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登记台帐》。

第九条 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组织验收,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人员

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 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制度,由相关负

责人具体落实;建立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档案,对检修、校验、变更等情况详细记录,便于日后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 按照行业规定需要定期监测检验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定期检测,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十二条 安全设施、设备经过大修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 安全设施、设备严禁带病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停止使用,

处理合格后方可投运。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十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安全设施、

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应及时做好记录。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五条 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查每一起安全设施、设备事故。

第十六条 安全设施、设备逾期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监测检验,继续

使用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事故追查加重处理。

第十七条 安全设施、设备操作和使用人员发现安全设施、设备存

在故障不停用不汇报继续使用的按照《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11篇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 会议目的

1、总结本周内各采掘工作面生产情况及各项防治水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2、分析下周各采掘工作面前方可能出现的水害隐患情况,并作出相应的水害预报通知;

3、根据矿生产计划,安排好下周防治水重点工作。

二、会议参加人员

1、会议由地测主管技术员负责主持(因故不能出席的,由相关技术员主持);

2、参加会议人员为生产管理部相关人员,包括:地测副总、地测副部长、地质技术员及全体地质组人员等;

3、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五,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会议时间的,提前一天在班前会上通知。

三、会议各项具体工作安排

1、由主管技术员根据采掘接替情况,及时提供井下各作业场所近期施工重点及隐患情况;

2、由周一防治水隐患排查人员及时汇报排查隐患情况及现场落实情况;

3、及时传达近期防治水重点工程的宣传,做到工作现场情况及监督情况及时传达到每名地质职工;

4、由地质防治水技术员传达近期会议精神,及各项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安排情况;

5、会议由地测副总做总结讲话,及时落实各项工作,做到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四、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政策、法规、矿安全办公室精神;

2、对本周内存在的各种水害隐患和安全工作重点,做出总结及提出针对性防治措施;

3、分析下周重点地段、特殊地段存在的水害隐患及防治措施;

4、讨论研究水害防治的有效措施,确保各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5、按防治水有关技术规定,严格落实水害排查“五步法”, 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平稳推进。

五、会议纪律及参加人员要求

1、上述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及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变,到时准时召开,会议必须服从做到:小会服从大会,专业会议必须服从综合会议,避免会议冲突。

2、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及隐患排查的材料,在发言汇报中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尽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3、建立会议考勤制度。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迟到、随意换人或无故缺席。如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对迟到者罚款10元,对无故缺席者罚款20元,对无故换人者罚款20元,对早退者罚款20元;

4、与会期间,不准阅读报纸、杂志等,不准打盹、睡觉,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不准接听电话。对手机响铃者罚款10元,对阅读报刊者罚款10元;

5、会议期间不准随便出入,不准接待客人及处理其他事物(特殊情况除外),如会中离开会场10分钟以上或因故需退场,必须向会议主要领导请假;

6、会议期间,与会者要做好记录,对技术分析中安排的具体事宜,会后要认真组织落实;

7、会议过程中的罚款由地质主管技术员负责记录,月底负责统计。

生产管理部

第12篇 某煤矿要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机房。

2、未经保卫部门和机电科批准,不准参观。

3、门窗齐全完整。

4、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5、发现可疑,立即向矿保卫部门报告。

第13篇 煤矿安全监查员管理制度

根据碱沟煤矿的管理要求,能更好的发挥安全监查员的把关作用,促进我矿的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工作范畴

为明确安全监查员的具体工作任务,根据本安办分管的业务,特对安全监查员工作范畴进行规划。

(一)工作职责

1、 负责对井下现场检查作业工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措施的有关规定,确保制度在现场落实;

2、 负责督促作业现场隐患的整改,做到典型隐患问题现场盯住处理,注重过程监督落实、做到及时整改;

3、 负责作业过程中职工规范操作的监督指导,对不规范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并指导规范,对三违行为进行制止;

4、 负责作业现场工程质量的过程监督及验收把关,做好班组质量检查工作;

5、 每周一上午召开安全监查员安全例会,认真组织好矿及上级安全管理规定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确保落到到位;

6、 每月三号参加本安办月度工作会,做好对安全监查员工作绩效及职责履行的总结讲评,安排本月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监察工作质量。

(二)监管区域

目前,我矿划分为两个采区,即:东翼采区、西翼采区。安全监查员对我矿东、西翼采区所有工作面进行安全巡查。

巡查路线:

东翼采区:副斜井→+556m候车硐室→+556m水平运输大巷→东三+556m水平各类硐室→东三+541m水平各采掘工作面→东三+518m水平各采掘工作面。

西翼采区:副斜井→+556m候车硐室→东一+556m各类硐室→东一+541m各采掘工作面→西翼+541m各工作面→东一+518m各采掘工作面→西翼+518m各工作面→东一+495m各采掘工作面→西翼+495m各工作面。

当安全监查员调动及各工作面有重点任务时,本安办主任根据任务的侧重点对巡查路线作出调整。

(三)工作任务指标

1、每月每个安全监查员出勤不少于21个班次,每个班次工作时间不少于8h(做到准点上、下班)。

2、每班必须及时将巡查范围内发现的不符合安全项向生产指挥中心及本安办汇报。

3、每个安全监查员每月抓两个“三违”,被抓“三违”包括:矿属单位一个,驻矿施工单位一个。

4、安全监查员于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对矿“一、三、五”检查的问题进行复查。当班复查结果于下班前30分钟利用井下电话通知本安办值班人员。

5、每天对上级及矿发各类文件进行学习。

二、劳动组织形式

采用三八工作制,每个班两个安全监查员。

三、岗位道德

1、对被检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条例、指令以及上级安全决议、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2、对“三违”人员要铁面无私、秉公办事。

3、严禁对“三违”人员进行吃拿卡要等行为。

四、岗位行为规范

1、安全监查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掌握通防、突水预兆、机电完好标准、防爆标准、大件运输、采掘施工工艺基本知识,具有安全避险组织能力,对具体问题能进行协调处理;

2、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班前会所安排内容,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和交办任务,严格执行矿纪矿规,切实做到自身无“三违”。

3、认真坚守工作岗位,有事、有病需请假者,自已协调好替班人员,并征得主任同意。

4、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按规定时间升入井,并严格实行三汇报制度和电话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和监督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

5、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操作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

6、抓好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安全检查。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要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并尽快向上级汇报,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勘察记录,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和上报。对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检查。

7、遇有违章作业以及危害人身安全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向矿长汇报。

8、有权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工作,有权制止或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或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调动人员做出及时处理。而后汇报有关领导,保证安全生产。

9、对影响工作面安全生产的环节,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0、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检查现场事故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对隐患“五定”处理,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11、严禁睡岗、脱岗、串岗。

12、负责对新员工日常全员安全教育指导工作,指导班组安全教育,抓好员工复工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3、督促检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防护用品及时发放。

14、负责对分管区域施工现场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主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情况的检查与纠正。

15、对重要施工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完善,并参加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6、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7、对习惯性违章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对违反安规又屡次不改的施工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提请矿给予行政处分。

18、负责完成临时性工作的监督检查。

19、安全监查员上岗必须佩带明显的标识,从穿衣戴帽等各种行为举止到现场作业,时时处处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20、安全监查员要通过本安办、生产指挥中心人员定位系统考勤,如两处考勤不一致时,实际考核以少的为依据。

五、考核细则

安全监查员的日常考核计分评定和处罚、奖励由安全办主任负责(一)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罚款,并通报批评:

1、矿跟班人员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安全监查员分管区域或施工班组人员习惯性违章行为总数每月达到或超过2人次者(不计专职安全监查员本人发现并处罚人数),本月对该分管区域的安全监查员罚款500元。

2、未及时发现分管区域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一次罚款1000元。

3、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撤出人员,未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一次罚款500元。

4、安全监查员未做到一班三汇报、特殊情况未及时汇报,一次罚款200元。

5、安全监查员不填写当班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记录填写不清的,一次罚款200元。

6、安全监查员未按班前会布置内容作业、未完成巡查任务,罚款300元。

7、对“五定”整改单落实情况未在接班前30分钟向本安办汇报的,一次罚款200元。

8、对施工区队或班组未按规定办理特殊危险作业工作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未制止的,一次罚款500元。

9、对违章作业人员不及时制止的,一次罚款1000元。

10、未预先请假又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班前会、安全监查员安全例会、本安办月度工作会的,一次罚款200元。

11、对于无特殊原因、未请假而提前升井的安全检查员,一次罚款500元。

12、未完成每月“三违”任务的,每缺一人罚款200元。(“三违”任务全为驻矿施工队的,视完成月“三违”任务1人次,并对其考核200元。)

13、安全监查员有睡岗、脱岗、串岗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500元。

14、安全监查员月出勤与当月奖金挂钩,完成每月标准出勤天数的不奖不罚,未完成标准出勤天数的(不含旷工),每少一天罚款200元。

15、未在现场监督隐患整改处理工作,罚款500元。

(二)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调离安全工作岗位:

1、安全监查员三次考核评定不合格者。

2、工作中参与隐瞒事故者。

3、对反事故措施、对策未认真监督落实,因而导致事故或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4、 责任区域发生事故,经分析为直接责任者或负有主要责任的。

5、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物的或故意刁难职工的。

(三)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安全监查员请病假未持医保中心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休息证明到本安办主任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2、安全监查员因事请假,与当班前一二个小时电话告知,且自已没有协调替班人员。

3、不请假,无顾不来上班。

(四)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

1、安全监查员工作积极负责,表现突出,同时当月考核为优秀分管区域无各类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100~500元,矿通报表扬。

2、当月“三违”任务每超额完成1人次,给予奖励200元。

碱沟煤矿本安办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第14篇 煤矿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怎么写

一、施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 施工地点:

三、 施工内容:

四、 施工负责人: 姓名(职务)

安全负责人: 姓名(职务)

技术负责人: 姓名(职务)

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姓名(职务)

五、 施工存在风险:

1、 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瓦斯事故。

2、 电焊机、电线电缆漏电,作业人员触电。

3、 电工作业(接线、拆线)发生触电伤害。

4、 气瓶爆炸,气瓶碎片、高温火焰伤害作业人员。

5、 焊接、气割产生高温灼伤作业人员。

6、 使用支架、导链起重物砸伤人员。

7、 高空作业坠落伤害。

8使用工具不当伤人、行走摔伤。

六、 施工组织措施内容:

1、 项目部经理负责监督措施的制定、审批、贯彻、落实工作。

2、 项目部机电经理或跟班领导负责现场跟班及跟班汇报工作。

3、 施工前由技术员向参加现场施工的全体人员贯彻该措施,待全体人员领悟后在措施上签字,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4、 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工作期间工作人员的安排、分工和人员责任的划分。

5、 值班领导或施工负责人应结合现场具体、实际情况,开好班前会,详细地布置好安全工作,明确布置当班工作任务,并作好记录。

6、 项目部安全经理必须坚守在工作现场,负责监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带班。负责本班全体人员现场工作的安排布置,负责按规定进行安全确认工作,确保安全施工。项目部安全经理如有特殊原因不在现场时,应指派专人替代现场的全部具体工作,担任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履行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职责。

7、 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结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场所内的现场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作业。

8、 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在工作当中应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听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私自蛮干。按制度规定执行好风险预控、安全确认、手指口述等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9、 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范围内的工作;所有管理人员、班队长必须持证上岗指挥调度施工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七、 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1、 电焊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现场内的一切工作。

2、 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 电焊、气割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合格的干粉灭火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

4、 带班负责人、井下电钳工、电焊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现场会正确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查、检测瓦斯浓度。

5、 电焊、气割作业前要有专职瓦斯员在作业现场检查瓦斯浓度,工作地点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6、 瓦斯员必须监守在作业现场,随时检测作业现场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及时与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命令其停止电焊、气割作业。

7、 施工前,带班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清除施工地点前后两端各20米的井巷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对施工现场20米井巷范围进行洒水。

8、 电焊、气割作业必须由专职电焊工进行操作作业,持证上岗。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必须由专职电工严格相关按标准操作,持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保用具(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面具),携带齐全工具(合格完好的工具),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9、 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的进风侧,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放置,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禁止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并保证氧气瓶、乙炔瓶不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乙炔瓶存放位置离气割地点距离不应小于10米,否则要采取措施防止火星飞溅。

10、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放置,不得横躺、卧放。并设有支架固定或将其捆绑于固定设施上,防止跌倒。

11、 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将瓶口颈上的保护帽装好。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运输、搬运、装卸是必须避免碰撞和震动。凡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能和气瓶同时运输、存放。

12、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应放在妥善可靠的地方,才能把瓶口颈上的帽取下来。在扳瓶口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下,禁止用金属锥敲击,防止产生火星而造成事故。

13、 禁止任何铁器猛击气瓶各部位,也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杆,以防气流高速冲出,因局部磨擦产生高温而发生事故。

14、 使用氧气乙炔气割前应对氧气瓶、乙炔瓶、管路、阀门、仪表回风装置等逐件检查,不得有漏气现象,保证完好、安全可靠。

15、

电焊机应挂有“有电危险,禁止靠近”的警示牌,电焊机不用时要停电,控制开关应停电闭锁。在焊接前确认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已可靠接地,电缆和电焊钳手把绝缘良好。电源线与电焊机的连接螺栓必须拧紧拧牢后盖好防护罩,方可进行施工。严禁带电搬迁、移动电焊机。

1.拆除电焊机时应将控制开关的上级开关停电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或指派专人在闭锁开关处看护禁止他人送电。现场负责人( )负责确认停电后,随后必须由专职电工验电、放电,最后拆除负荷电源线。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预约停、送电。负荷接线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严禁电气设备失爆。

3.电焊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于施焊部位进行喷水降温,防止烧伤人员;必须认真清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施工地点再次洒水,经施工负责人( )验收确认合格,方可收工。

4.施工完毕,现场施工负责人(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并留置专人在现场停留观察1小时以上,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及时汇报。

5.遇有通风不良或井下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时,跟班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项目部值班领导汇报,项目部值班领导向矿调度室汇报。

6.在施工过程中,本措施未完善之处,由施工负责人( )根据现场实际执行有关规程规定,本措施由施工、安全负责人监督执行。如遇到突发情况、特殊情况或异常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或跟班领导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临时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随后由技术员制定相关的补充措施。严禁违章施工作业。

7.杜绝一切“三违”,坚持“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制度。

8.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电焊操作规程》、《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停送电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15篇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及国家安监总局—152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确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公司领导深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矿井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现制定下井带班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司领导入井次数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副总工程师以上的管理人员,每月在完成上级规定下井次数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六定管理”安排的下井带班次数。

二、井下单位正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行政副职下井不少于18次,下井带班不少于14次;政工副职、技术员下井不少于14次,下井带班不少于8次。必须保证每班都有领导干部下井带班。

三、安监部、调度室、技术部正职下井不少于12次,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副职、技术员下井不少于14次,下井带班不少于8次。

四、矿井带班由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主要管理人员组成,井下单位带班由各单位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组成,带班人员由本单位自行安排,必须保证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单位领导现场跟班带班作业。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要与工人同上同下,确保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采取走动式管理方式,到石门揭煤、巷道贯通、交叉点施工、过断层、过老空、安装、放顶、工作面初采和结束等重点采掘头面以及排放瓦斯、特殊车辆运输等施工现场带班作业,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不间断巡视检查,做到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突击生产。

五、下井跟班、带班实行汇报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一律用井下电话亲自向调度室进行汇报。下井带班、跟班汇报每班不少于2次,主要汇报检查作业地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处理意见等。

六、各级下井带班人员要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按照规定向有关领导汇报。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相应责任。

七、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带班人员要在井下交接班,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带班信息卡。对本班未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向接班带班人员和调度室汇报清楚,并跟踪落实,直至问题整改结束。

八、安监部要建立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调度室要建立带班人员汇报记录。带班人员入井带班前到调度室登记,升井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在井口信息站和调度室进行详细登记。安监部、调度室负责管理记录、存档备查。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安监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领导干部带班汇报记录薄在信息站存档备案,不得丢失和遗漏,确保档案真实、安全。

九、加强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监督考核。安监部、调度室负责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监督考核由考核办组织,每月监督考核一次。要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情况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并且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类人员无故每少下一次井罚款200元,带班时间不足八小时一次罚款100元,每少带一次班罚款200元。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按矿《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按矿《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给予从重加倍处罚。

十、安监部门负责在井口显示位置张挂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牌板,每天、每班将公司领导和基层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姓名在牌板上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没有公司领导带班、基层单位领导没有带班,职工有权拒绝下井作业。单位不得因此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停止工作或解除劳务合同。

第16篇 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职工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举报内容:

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上,有下列问题的均可举报:

1、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行为。

2、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3、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

4、职工违规作业的现象和问题。

对举报一般“三违”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元;举报较严重“三违”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触犯矿安全高压线的“三违”行为,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举报一般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重大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200元;举报特大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举报轻伤(骨折)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重伤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第17篇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

一流的企业靠管理,超一流的企业靠文化,安全文化建设是一种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它是以提升人的潜意识为出发点,建立起以人为核心内容的安全文化新对策和新手段。

一、安全文化培育过程中的问题

安全文化是以人的自身健康、安全幸福及和谐稳定为目的,把生产安全的目的、意图及各种安全法规、规程、规定等单调枯燥的条规以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让职工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中自觉不自觉地接受、熟悉和掌握,从灵魂的深处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其功能并不一定能立竿见影,但它润物细无声,长期持久地影响着职工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个过程,才使得一些管理者忽视了其作用。时下一些煤矿的党政一把手任期一般是3-5年,任期内,一些人急于求成,往往会采取一些能立竿见影的强制手段,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进行围、追、堵、截来实现安全目的。从表面上看,这些手段在短时期内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使职工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出现了明从暗反、消极对抗、应付差事,甚至有意破坏设备的不良心态和行为,长此以往,轻者影响生产工作,造成经济损失,重者造成职工轻伤事故频发,甚至酿成重大事故。要使安全文化达到一定的氛围、一定的思想精神境界,使之变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为,就要有一定的投入、连续不断的培训及与之相配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行为识别系统等其它活动,还要增设机构、配置设施、增加定员等等,有可能带来管理成本的上升,这与某些领导狭隘的成本观念是相悖的。退一步讲,即使有远见的领导想下决心抓这些不起眼的基础工作,也有可能当安全文化孕育在花蕾之中时,而局长、矿长已调离或升迁,谁还会愿意干“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所以,许多煤矿基层的领导,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都想走捷径,急于干些短平快、能够点缀面子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样以来,煤矿安全文化要么被淡化,要么只喊在嘴上,落实在纸上,失去了其真正的含义。

二、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文化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真正从认识上重视起来,把它纳入煤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下大决心去抓,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一是从体制上得以保障。各基层煤矿要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安全文化建设的共同愿景和整体规划,列入矿长、局长安全办公会的主要议事日程,按年、季、月组织实施。要把各系统的进展情况进行逐月检查考核,纳入干部月政绩考评并和工资挂钩,实行末尾淘汰制。煤矿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把矿长抓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能仅凭百万吨死亡率去考核矿井的安全状况。

二是从形式上突出教育,层层渗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安全知识活动,活动的对象是全体职工、家属,重点是各个层面上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因为只有执行层的这些人思想认识到位了,工作扎实了,才能把各项规程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可以从学习内容、形式、效果方面坚持做到“五个一”。(1)系统学习一本安全规程,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16号令,这是指导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个煤矿作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逐章节、逐字句地学习,并很好地应用在工作实践中。(2)读一本煤矿专业技术书籍,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选择性地进行。以巩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解决日常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3)写一篇安全管理体会文章。管理干部每月紧密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撰写一篇安全管理方面的体会文章,巩固学习成果。(4)讲一次安全文化教育课。在读书学习的基础上,管理层的领导,从矿长到班组长,每月给职工讲一次安全教育课,可分层次进行,扩大教育面,增强安全知识学习的效果。(5)组织一次安全文化研讨会,每年进行一次,在全矿进行安全文化优秀论文评选,研讨交流,表彰奖励,这也是对安全文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有效检验。

三是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可以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组织全体职工、家属普遍开展答题竞赛,对优秀试卷进行表彰奖励。第二步,可在矿区和家属区举办现场安全知识答题擂台赛。在全员普遍答题的基础上,由各单位选拔组成参赛队,参加全矿性的现场答题擂台赛,形成强大的安全文化宣教声势。

四是创新教育载体,寓教于乐。组织创作编排一批安全文艺节目,把发生在职工身边安全方面的一些事情,通过职工自己的形体语言,以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表演出来,使职工在娱乐中受到教育。

五是创建安全文化环境。(1)可利用广播、电视、矿区新闻以及举办矿区安全文化专题节目等,烘托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文化信息有声有影,覆盖矿区。(2)构建场景。可在井口、区队学习室、家属区设置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用语,亲情嘱托等宣传牌板,扩大宣传面。(3)可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特点,制作安全警句牌板,对管理干部可制作成桌签,放置在办公桌上,一般工人可悬挂在家中、集体宿舍中,使之牢记座右铭,时刻绷紧安全弦。(4)定期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电教片,熟悉了解煤矿作业环境,以利于做好安全协管工作。(5)宣传安全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分清层次,明确职责,抓好安全文化创建的落实工作

煤矿企业抓安全文化建设要分三个层次进行,即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区队安全文化和班组安全文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全面进行。

矿井整体安全文化是最上层的,是决策层的。其主要任务包括“物态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从这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理念,明确全矿井安全文化的共同愿景,为安全文化建设确定方向;制定科学规范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方案和相应的安全行为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实施奖惩,强制性地要求员工实践新的文化;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在实践中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模式。

区队安全文化是中间层,也是执行层。要结合区队工作性质、生产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在全矿井的安全文化共同愿景下,结合本区队的特点,制定出本团队安全文化共同目标,创造性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以丰富整个矿井安全文化内涵,其目的是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这是区队安全文化的出发点。其主要任务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上层安全文化建设要求,从区队管理入手,在生产、安全、经营以及区队建设等方面提炼出安全管理理念,用于指导其下层班组文化建设。同时,不断推广过去成功的安全管理经验,创新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增强安全文化宣传的渗透力。

班组安全文化是最基层、也是安全文化建设的落脚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直接作用点是班组的每一个成员,其文化建设不如上层那么全面系统,但其产生的功效都远远大于上面两个层次。班组长作为这一层的主要领导,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起着决定作用,班组长的责任就是通过管理和沟通,使组员产生正确的自觉行为,这种自觉行为就是文化建设的无形体现,最终在班组内形式交流的工作习惯,严谨的工作作风,探索的工作态度。

分层次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时,应注意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注意观念的转变。安全文化建设的三个层次中都涉及到观念的转变,对应的人员分别是上层的矿级领导及部门领导、中间层的区队管理人员和第三层的班组长。每一层的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掌握其建设方法和途径。二是要注意宣传的形式。文化的自然演变是相对缓慢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也有其逐渐形成与规范化的发展过程。为此,应组织人员对各层次提炼出来的安全观念、价值观等内容进行系统策划,规范内容和形式,宣传要以人为本,立足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使安全宣传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四、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要保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各项举措得以落实,领导层就要先管好自己,树立一(下转第9页)(上接第11页)个高素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安全文化建设先行者形象,为职工树立示范,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感召力。

首先,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凡是要求职工去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规范,凡是限定职工的,要首先限定和约束自己,不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尤其是在抓安全文化建设上不可忽冷忽热,凭自己喜好去管理。这就需要煤矿管理者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能力。对一些涉及矿井安全方面的大事,能遇事镇定自若,依法办事,依章办事,公开办事,胸有成竹,指挥若定。

其次,坚持正确的处事原则,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在言行方面,领导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增强职工对领导的信任;要做职工的表率,在金钱名利面前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在人情面前能公私分明,铁面无私;要真诚对待部属和职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解职工之所忧,暖职工之心,结手足之情,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出实招,办实事,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煤矿健康发展的“天”字号问题谈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第18篇 非煤矿山工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工余安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目标,树立矿山员工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员工工余时间的相关注意事项、行为规范和社区文化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及外协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__公司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管理和考核,设立工余管理机构,由综合部、安环部及相关科室组成,单位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各单位安全科负责对员工工余管理的调查、汇总和考核。

第五条 各单位要将各车间主任、班组长纳入管理机构范围,赋予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行使对员工的工余管理权利,及时了解员工工余时间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员工上岗后工作范围和要求,保证员工安全工作。

第三章 工余安全管理

第六条 实行员工家庭监督卡制度,每半年填报一次,由员工家庭按监督卡内容填写签字后,由家属或员工交(邮)本单位安全部。填报对象主要包括主体单位一线岗位员工和维修岗位员工及辅助单位的维修岗位员工,其他看管岗位及其他人员各单位可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要求员工家属填写员工工余时间监督卡。

第七条 ___矿业公司要不定期召开员工家属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员工工余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制定措施,加强教育。

第八条 ___公司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不定期走访街道、居民委,对员工工作时间之外的表现进行了解,发现违纪或违反规定的按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第九条 ___公司要健全工余管理监督网络,把工余管理延伸到社会,在员工所居住地聘请监督员,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把员工工余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中。

第十条 各单位发现或者有反映员工在工余时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及时向矿业公司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___公司要及时开展工余安全宣传,发放或张贴工余安全宣传资料及图片,包括家庭和社区。条件允许,可在矿业公司宣传媒体设专栏,广泛进行宣传。

第十二条 ___公司要对员工工余时间的事故进行分析,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制定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宣传内容应包括如何预防工余意外,并要针对如何预防工余意外,年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____公司各级干部、员工在工余时间要合理调整休息时间,有效杜绝疲劳过度、情绪低落、酒精麻痹及使用麻醉品后上岗作业,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情绪、思想状态及安全意识,保证上标准岗、严格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和矿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保证矿业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顺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若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

第19篇 a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00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00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00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00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00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00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0篇 某煤矿挡土墙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挡土墙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职工安全教育

开展班组雨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对雨季施工的班组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要求各班组长,严格按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合理安排组员日程工作安排,不违章作业。

贯彻雨施中防雨、防涝、防滑等措施,并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在施工现场发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严格按《项目部奖、罚办法》处罚。

(2安全检查制度

雨季施工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开展雨季施工前的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对各分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等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宿舍、现场临时用电、施工防雨、防涝、防滑、防大风和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场所,按三定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时间)整改后,由项目工程主管领导、施工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复检合格后,才能实施施工。

(3安全措施

雨季前对于临建房屋、养生间等应进行检查和修理,防止漏雨、漏电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存在。

现场电焊机要搭设雨棚,其电气设备要有可靠接地措施,对电焊机把线、电缆线、胶皮线应检查是否老化、破损、不合格的胶线应调换和修理,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现场临时电源应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种线路应检查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凡普通胶皮线,普通塑料线,只准架空铺设,不准随地拖设。

雷雨时工人不要走近架子、架空电线周围10m以内区域,人若遭受雷击触电后,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急救并请医生采取抢救措施。

雨季施工期间按照有关要求,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抗洪防汛指挥部详见防洪领导小组名单,组织精干的抗洪抢险队伍,汛期内主要领导要执行轮流值班制,发现险情立即指挥抢救和上报。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培训对象:涵盖从管理层到一线工人的所有员工,确保每个人员都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2.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煤矿安全法规、应急预案、设备操作规程、职业健康知识等。 3. 培训形式:采用理论教学、实地操作、模拟演练等多种方式,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培训周期:定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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