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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7

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有哪些

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是两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它们涵盖了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

1. 新员工入职培训:确保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2. 定期复训:更新员工的安全知识,应对不断变化的法规和工作环境。

3. 专业技能培训:针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进行专门的安全技能训练。

4. 应急演练:模拟事故场景,提升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5. 资格认证:通过考试或其他评估方式,确保员工达到安全操作的标准。

主要内容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理论部分涵盖安全法规、应急预案、风险识别与控制等内容,使员工明白安全的重要性及如何遵守规定。实践操作则通过模拟实际工作场景,让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巧,防止意外发生。持证上岗制度则要求关键岗位的员工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这是对他们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官方认可。

重要性

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对企业安全文化的构建至关重要。它们不仅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减少了企业的运营风险和经济损失。这一体系提升了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了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进而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安全是生产的基石,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任何忽视安全的行为都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并严格执行这两项制度,让安全成为企业日常运营的常态。

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一)新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安全技术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技术部安全教育(一级),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技术部、各分厂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集团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集团公司属下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灼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二)公司内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五)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六)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七)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八)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十)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十一)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应经安监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安全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应持有注册安全主任证书,总经理要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十三)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十四)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2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2、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3、新入企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上岗前,不管以前是否受过何种安全教育,都应按三级安全教育,总教育时间不小于40学时。

①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组织,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式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及有关事故案例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②项目部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安全员)组织,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③班组安全教育由班长组织,教育内容为安全生产规章、纪律、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本岗位作业环境危险部位和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厂)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管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6、对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机操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企业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

7、施工现场应运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包括节日前后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8、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9、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第3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1、安全教育:矿每月不少于两次,由矿长负责主持全矿职工参加(分班次上、下午不脱产参加)。教育内容:主要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及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指出我矿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学习国家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本矿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培训:矿每月不少于一次,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全矿工人参加,培训内容:“煤矿三大规程”和各工种技术操作,安全规程,矿井灾害知识及预防、处理、措施等。

3、矿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后的考试或测验,全矿职工参加,对优胜者给予30-100元的奖励,成绩、不合格者给予30-50元的罚款。

4、安全教育,培训纪律规定:每少组织一次对负责人及主持人罚款100元,其它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20元,全月累计2次及以不参加者,将停工教育并加倍处罚。

5、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在上年明确制定。

第4篇 家具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3、消防主管根据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4、各部门负责人应协助消防主管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按照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2、消防法律法规;

3、火灾预防知识;

4、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5、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其中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二)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主管;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

3、电工、水暖工。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1、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2、对在岗的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3、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每年“119”消防宣传日,进行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措施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新员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由消防主管负责授课和考核,考试成绩填入《消防安全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核准后,存入消防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二)在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年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消防主管负责授课和考评,人员参训情况应由消防主管填写《消防安全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考评不合格者应进行复训。

(三)每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后,消防主管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四)通过以下方式,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2、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3、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第5篇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一)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开设消防校本课程,每学期保证一定的课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参观消防队(站),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技能。

(五)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

3、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其它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七)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八)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第6篇 化工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从而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1.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2.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以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一种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 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我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3.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 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由行政安全主任负责,内容包括:

a.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b.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c.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章守纪的必要性。

d.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e.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f.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内容包括:

a.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b.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c.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

a.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b.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c.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厂级教育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同时进行通用的安全知识教育,车间、班组教育侧重危害因素和危险部位的认知,安全操作技能的掌握和事故报警及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同时清楚讲解岗位的安全职责。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教育的重点。

(2) 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工人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个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班组安全教育,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3) 变动生产条件时的安全教育

变动生产条件是指工艺条件、生产设备、生产物料、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新的生产条件会产生新的危害因素,相应有新的防护措施、新的安全操作要求。这些都是工人原来不懂的,这时就必须针对因生产条件改变而带来的新的安全问题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5)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此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是由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经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6)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7)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主要有班前会布置安全、班后会讲评安全、安全活动日、安全例会、事故现场会等等。

4.考核管理制度

(1) 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变动生产条件后员工亦需经过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5)其他需外部组织培训的,考核标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7篇 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及适应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职能部门在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责任,保障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应公司从事监理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其他培训工作按行政人事部相关制度执行。

2、职责

2.1、生产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检查工作,审批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公司级、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执行情况。

2.3、质安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监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和更新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部门级和项目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4、输、配网监理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和更新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项目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本部门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5、项目监理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本项目监理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6、行政人事部:配合公司进行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人力资源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安全教育培训成绩纳入绩效考核。

3、教育培训形式

3.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或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类。

3.2、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公司级、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即三级教育培训。

3.3、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随到随教的形式,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并进行安规考试。

4、培训要求

4.1、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培训和考试,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入监理岗位。

4.2、特种作业监理人员,指架空线路登塔(杆)进行检查验收的登高作业监理人员,必须持高空作业证上岗。

4.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原则上要求根据公司或部门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和更新,也可指定教材,但均须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方可使用。

4.4、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事故案例分析等。

4.5、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等知识为主。

4.6、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环境保护要求和事故案例剖析等知识为主。

4.7、项目级培训以危险源辨识、现场安全知识、工程特点、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和应急预防措施等知识为主。

5、工作流程

5.1、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向行政人事部报到后,由行政人事部发给其《新进监理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表》。

5.2、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首先由质安部经理或指定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安规考试合格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试卷由质安部留存。

5.3、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再持登记表至到岗部门,由部门经理或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经授受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5.4、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再持登记表至到岗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经授受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由项目监理部复印留存并将原登记表交质安部备案。

5.5、项目监理部持有签字完整的《新进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表》,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方可上岗工作。

5.6、新进监理人员和其他新进员工的定期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质安部负责进行体系管理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授课。

5.7、监理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采取会议、宣传、演练和阅读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监理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有会议或学习记录。可用《活动记录表》记录。

5.8、全体监理人员的年度定期安全教育培训由质安部负责组织进行,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不合格者停职学习。

5.9、特种作业监理人员的培训取证由质安部按《监理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10、各部门及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试卷、登记表、签到表、会议或学习记录等有关资料应存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8篇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制度

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法制教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业教训教育。其具体内容如下:

1. 公司新聘用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和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2. 各岗位新聘人员要经过现场学习、培训,并经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 新聘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现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操作等培训步骤。

2)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3. 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

1)在岗生产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2)公司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一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操作方式的跟班学习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公司组织全体员工集中进行安全知识学习的次数不少于两次/年,并且在学习完成后即进行考试,对不合格者进行补考及重新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气体事故现场急救、紧急救护、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方法。

5. 各部门领导参加的培训,应有安全方面的课程内容。新任命的生产部领导,应经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 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设备故障和严重未遂事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对当事人应停工进行安全教育。

7. 对于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训练,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8. 公司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台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9. 在采用新技术、新生产方法、新设备前,要按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10、安全职责

①各级领导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总的领导责任。贯彻国家、行业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各级、各职能部门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总工程师:对项目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措施负直接责任。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审查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技术教育;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施工队队长: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在组织施工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现象坚决制止;在施工中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并

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安全纪律教育;发生重大事故及时上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加以落实。

工 长: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教育并带领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按章作业;每天上班前开好安全生产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本班组成员思想或身体状态反常,采取相应对策或调离危险作业部位;在组织施工生产的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中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②企业职工安全职责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企业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严格按照下列安全施工要点去做。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没有搭设跳板或平台时,系好安全带。

非专业电气和机械的操作人员不使用或乱动机电设备。各种电动机械设备,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③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技术部门:严格遵照安全生产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编制安全设计措施;对于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机械电力部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早检查、早预防、

机械不带病作业,汽车不“三超”;保证安全装置完备、灵敏、可靠,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

材料部门:保证安全生产用材料、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并符合安全生产的质量要求。

劳资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调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督促基层做好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9篇 班组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对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以及检查与考核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单位、科室部门。

2.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

3.术语与定义

3.1安全教育:亦称安全生产教育,是一项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教育是有计划地向企业职工、管理人员、新入职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灌输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通过典型经范事故能力验和事故教训教育,促使职工不断认识和掌握企业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和伤亡事故规律,是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进行智力投资,全面提高企业素质的一个带根本性的重要工作。

4.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科为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教育管理主管部门。

4.1.1 负责组织公司生产岗位员工(新入职人员公司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及管理人员(值班长、班组长、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1.2 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公司内生产单位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包括班前安全活动、每周安全活动日)和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等;

4.1.3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级的安全教育档案。

4.2 公司人力资源科为开展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

4.2.1 负责编制公司级中、长远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2.2 负责落实安全教育经费、师资的配备和培训场地的安排。

4.2.3 负责向安全环保科提供新入职人员(含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特种作业人员和离岗后重新上岗员工、调换工种人员的名单。

4.2.4 负责汇总新入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成绩,填入个人培训档案表;同时(需同时提供1份到安全环保科备案)对各单位新入职上岗人员签订的“师徒合同”进行检查、督促。

4.3 公司党办(组织部门)为开展科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

4.3.1 负责向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科提供新任职科级人员、调入干部人员名单。

4.3.2 协助公司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科开展新任职科级人员、调入干部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汇总其安全考试成绩,并纳入干部考核管理。

4.4 公司所属各单位

4.4.1 负责新入公司人员工区或选厂级、班组级的二级安全教育。

4.4.2 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性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包括:班组安全活动日、每周安全活动日、复工教育、调换工种教育、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等。

4.4.3 负责组织转岗、换岗及待岗后重新上岗员工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4.4.4 每季度对本单位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总结。

4.4.5 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类人员安全教育档案。

5.管理内容与要求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识别:

5.1.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需对员工安全意识进行辩识,掌握员工对安全健康知识熟悉程度。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培训需求识别:

① 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②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

③ 安全标准化系统;

④ 安全操作规程;

⑤ 应急程序;

⑥ 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⑦ 事故、事件回顾;

⑧ 岗位职责;

⑨ 特定风险;

⑩ 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11 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

12 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5.1.2 新入职人员进公司后必须首先接受安全意识教育,并对其意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5.1.3 当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时,必须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5.1.4 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时,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复工安全意识教育。

5.1.5 管理层特定安全意识应与其个人的安全管理职责相适应。

5.2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从以下方面识别培训需求:

5.2.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2.2 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5.2.3 生产过程、技术发展的需要;

5.2.4 变化管理的要求;

5.2.5 风险评价结果;

5.2.6 事故、事件信息;

5.2.7 学员反馈意见、以往培训记录;

5.2.8 相关方的要求;

5.2.9 用工连续性、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等。

5.3培训计划及对象

5.3.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已识别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方式、考核方式。并按计划实施培训,保存所有培训过程和结果记录。

5.3.2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生产岗位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

5.4培训方式

5.4.1 培训方式分为自培和送外培训两种。包括:外委培训、公司培训、工区培训和班组培训。

5.4.2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培训三种。

培训组织实施过程

5.4.1 公司所有员工根据岗位工种的不同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5.4.2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课时。

5.4.3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

5.4.4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课时。

5.4.5 公司内特殊工种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

5.4.6 公司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课时。

5.4.7 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工区或选厂、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

5.4.8 以上培训时间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5.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新招聘的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工区或选厂、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时间不少于72课时。

5.5.1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实施,授课人员为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司有关方面的专家,时间不少于32课时。主要内容是:

5.5.1.1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讲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职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5.5.1.2 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矿史、劳动纪律、社会保险、企业发展特点、设备分布情况(着重介绍特种设备的性能、作用、分布和注意事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一般生产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等方面安全知识。

5.5.1.3 介绍公司矿山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公司矿山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

5.5.1.4 讲解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各种事故的防范措施。

5.5.2 工区或选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工区或选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至少32课时,授课人员为工区或选厂负责人、安全员和技术骨干等。培训内容应包括:

① 介绍本单位生产特点、性质。如本单位的生产方式、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及活动情况;本单位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本单位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场所等情况;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② 根据本单位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③ 讲解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

④ 介绍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5.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班组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至少8课时,授课人员为由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培训内容应包括:

① 介绍本班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可用一些典型事故实例去剖析讲解。

② 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介绍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教育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③ 讲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④ 讲解自救互救、紧急救援的方法,并让员工熟悉应急避灾路线。

5.5.4 新入职人员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逐级考核全部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成绩应填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存档备查。新入职人员只进行三级教育还不能单独上岗作业,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员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5.6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5.6.1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间至少52小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并有矿山安全工作经验,方可任职。

5.6.2 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每年必须参加复审培训,培训时间至少16课时。

5.6.3 培训内容应包括:

①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②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本行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④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⑦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5.7.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公司分管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间至少56课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并有矿山安全工作经验,方可任职。

5.7.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必须参加复审培训,培训时间至少16课时。

5.7.3 培训内容应包括:

①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②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等知识。

③ 工伤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④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⑤ 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

⑥ 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⑦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⑧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⑨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公司《特殊工种管理制度》执行。

5.9在职安全教育培训

5.9.1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时间至少20课时。

5.9.2 公司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根据变化程度决定。

5.9.3 任何原因造成员工离开工作岗位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至少20课时。

5.9.4 员工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新工种安全教育培训,重新工区或选厂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至少40课时。

5.9.5 员工每年进行的在职安全教育培训,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等,考核成绩和教育时间必须进行在职安全教育登记。

5.10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5.10.1 本公司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具备条件的以本公司为主体组织实施,不具备条件的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所有员工根据工种和工作岗位的不同,每年必须进行在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5.10.2 公司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的资金予以保证。

5.10.3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在职安全教育登记表、培训考核试卷存档、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等,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归档管理。

5.10.4 杜绝弄虚作假、编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应付检查。

5.10.5 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完毕后,必须通过学员反馈、绩效改善、管理层反馈、测试结果分析、现场应用能力等途径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6.检查与考核

6.1检查

6.1.1 公司工会召集员工代表对全公司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检查,检查人员一般应包括:工会、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科、党办(组织部门)、企划科等相关人员。

6.1.2 公司工会在进行组织检查时,着重对培训时间、地点、参加培训人员签到情况、考试成绩等培训事宜是否真实可靠进行检查。

6.2考核

6.2.1 公司企划科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考核,每年考核一次,年终与各单位经济责任制一起考核,由公司工会提供检查汇总数据。

6.2.2 对各单位不按规定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考核扣罚单位责任人100-200元。

6.2.3 对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资料应付检查的,给予单位负责人严重警告处分,并向全公司公开通报在月经济绩效考核中落实对责任单位的考核,并扣罚责任人200-500元。

6.2.4 以上扣罚在月经济绩效考核中落实考核扣罚额度。

7.附录

7.1 职工培训开班审批表。

7.2 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表 。

7.3 矿级安全教育登记台帐。

7.4 安全教育培训评估调查表。

7.5 安全教育培训评估报告。

第10篇 中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批示和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对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岗位培训,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并做好证书的复检、换发工作。

2、公司定期对从事与安全有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业务培训,使管理人员熟悉安全技术规范,从而安全科学地组织施工管理与作业。

3、公司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登高架搭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取得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4、项目部负责对新分配大中专和新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要求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5、项目部每年初负责对管理人员、班组生产骨干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使管理人员、生产骨干全面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公司以活动的形式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测试,如知识竞赛等。

7、公司利用《质安通讯》等宣传阵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第11篇 厂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规范本厂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矿长对本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

2、安全管理机构

(1)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制定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考核、考试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有关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3)负责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安全员

(1)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相应记录。

(2)组织学习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二、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

1、教育培训对象

(1)厂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厂矿新招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体从业人员。

2、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安全操作规程等。

3、教育培训分类和要求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厂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新职工报到后,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并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才能分配到作业岗位。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特种作业。

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生产中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实施管理措施,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厂矿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安全教育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厂矿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可利用安全学习的时间进行,也可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厂矿安全教育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厂级安全例会每月一次,车间或班组安全例会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2、厂矿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和手段进行深入持久地安全教育。

3、开展事故分析会、案例讨论会等。

4、与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现作如下规定:

1、本制度规定必须培训的人员:

(1) 新招收进矿的新员工;

(2)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3) 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4) 根据需要矿领导安排培训的人员;

(5) 下岗转岗再就业人员;

(6)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培训的有关人员。

2、每次培训,各有关区队、科室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所培训的名单报安监站以便安排培训。

3、凡矿举办的培训班,有关的区队、科室,如不按通知要求将培训名单报送到安监站的,罚款该单位100元;开班培训期间,培训部门将严格按照报送的名单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罚款个人每次10元,迟到、早退的罚款个人每次5元;该单位送培人员,每次上课缺席超过20%,罚款该单位50元。

4、承包队有新民工来矿工作的,必须及时将名单报安监站安排上岗培训,私自下井,一经发现,罚款承包队500元/人。

5、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操作罚款30元,已培训合格,但无证上岗的罚款10元。

6、工种调换时,劳资科必须将名单报到安监站,接收单位安排上岗前必须先送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作业。

7、每期培训,必须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要有成绩,考核要经主要授课人员签署意见,培训结果由安监站、培训部门存档备案,并通知培训人员所在单位。

8、新招进矿的承包队或民工年内初次一次性培训,经费由矿方负责,承包队年内因人员变换,补充人员的培训经费由送培单位支付。

9、矿举办的培训班,送培的区队、科室必须由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带队,送培民工必须有该队带班以上人员带队培训,否则罚款单位正职领导、区队负责人30元。

第13篇 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制度

1、安全教育必须包含用电知识的教育。

2、未经过专门培训、未领到操作证、上岗证的电工(包括各类主要用电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专业电工必须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试;用电人员变更作业项目必须进行换岗用电安全教育。

4、采用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及注意事项的教育培训。

5、工区必须坚持每班前和班后进行班会、即班前交底、班后总结。

6、指挥部各工区每年将对电工及主要用电人员进行一次教育培训,不合格者停止上岗作业。

7、所有教育、培训、交底的资料,将按项目或类别分类归档。

第14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以及各分包单位。

2、安全教育培训分领导层教育培训、项目负责人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及监督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操作人员教育培训、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安全活动教育等。

3、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操作技能;

(3)危险源辨识评价与预防措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内容。

4、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由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中安全培训费列支,专款专用。

5、各种类型的安全教育培训

(1)项目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并且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安全培训,保留培训记录。

(3)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或班组自行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换季安全教育等,并保留培训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a、凡从事电气、焊接、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b、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由项目部申报,经公司安全、劳资管理部门审核后,外送相关部门培训取证。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在规定有效期前,参加相关部门的复审培训。

c、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操作证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否则按无证违章操作严肃处理,出现后果由分包单位自己负责。

(5)新进场员工实行“二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其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a)项目部施工特点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

(b)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c)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d)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e)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f)明确生产任务,各种设备的特点、危险点源分布情况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b、班组长组织其进行安全教育:

(a)班组作业特点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b)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c)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及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d)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e)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6)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日程,经常、及时、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可采取以下形式: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班,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月活动、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安全标语及安全标志等。

6、项目部两级安全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班组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经验丰富人员讲解。

7、脱离操作岗位6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调换工种或调动工作岗位的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投产前主管部门编制出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9、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事故的员工进行纠正违章教育,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教育。

10、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在开工前由分包单位负责人组织,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对分包队伍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并保存教育培训记录备案。

1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对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登记。

第15篇 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公司加强安全环境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发展安全技术的前提性和基础性工作之一。

2、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真正认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素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3、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应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工程项目部应把教育培训贯穿施工生产全过程,应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未经环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应坚持常规性和针对性相结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各类工种和人员分别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注重成效,避免走形式。

5、环境安全教育五项基本内容

5.1 环境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形势教育、劳动纪律教育等;

5.2 环境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在施工生产中确保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教育、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教育、认识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区域(部位、点)的教育、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教育、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教育等;

5.3 安全技术和技能教育: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教育、安全技术措施教育、环境保护措施教育、安全操作和自我保护技能教育、安全检查和交接要求教育等;

5.4 安全伤亡事故教育:包括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安全事故责任教育、安全事故的保护现场和接受调查要求教育等;

5.5 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包括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教育、消除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教育、安全生产奖罚规定教育等。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建立档案,并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保存分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二、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各类工程管理人员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

1、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各类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有关环境安全知识和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

2、公司法定代表人、各级行政主管和项目经理每年度接受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

⑵ 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⑵ 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⑶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理论教育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每年度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年度考核。

4、其他工程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处组织,每年度接受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1、新工人应包括新入场的项目管理人员、本单位和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从事后勤工作的炊事员、卫生保洁员等。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指新入场工人必须经过分公司、项目部(车间)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各级单位分管生产行政副职或负责人组织),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分公司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操作岗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教育;

⑵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教育;

⑶ 一般教育(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和环保要求、公司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

⑷ 安全和环保知识教育;

⑸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3、项目部(车间)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项目(车间)情况和生产、设备特点、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要求教育;

⑵ 项目(车间)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教育;

⑶ 安全和环保标准及管理制度教育;

⑷ 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教育;

⑸ 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教育;

⑹ 项目(车间)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

4、班组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本班组作业任务的特点和安全要求教育;

⑵ 与本班组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⑶ 经常使用的设备机具、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维护等安全知识;

⑷ 作业中不安全因素、有毒有害区域和易发生事故点教育;

⑸ 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的一般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教育;

⑵ 安全技术理论、实际操作技能教育;

⑶ 危机情况紧急处置要求教育等。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公司各级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由公司相关部门协同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具体规定按照公司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证件管理办法》执行。

五、待、转、换岗安全教育和特定情况适时安全教育

1、工人待岗、转岗和变换岗位(包括临时变换)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工人必须接受新的安全教育。

3、对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节假日前后、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等各种特定情况下,作业工人必须接受适时的安全教育。

六、经常性安全教育

1、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并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进行。

2、应利用会议、黑板报、宣传窗、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参观先进典型及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意识宣传和知识普及教育。

第16篇 地质工程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全员安全教育

1、新工人上岗前,都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使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都熟知和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而自觉做到反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和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2、所有新工人(包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农民工等)通过三级安全教育,经公司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直至合格为止。同时认真填写好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以存档备查。

3、为了确保全员安全教育率达100%,必须做到进场一批教育一批,进场一个教育一个,一个不漏。

4、根据工程进度,不同施工工艺、不同季节开展五抓紧安全教育活动。即: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5、采取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现场观察图片屏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茨证率达95%以上。

1、为了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都要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通过专业培训,使其了解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所承担的主要责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作到不违章指挥,并能严厉制止违章作业,切实做到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中去。

2、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3、今后,凡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上岗独立操作,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经发现按违章指挥追究项目部经理责任,由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将由项目部经理承担全部责任。

第17篇 劳务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填制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

二、三级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由劳动力管理员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级教育:由生产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 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四、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六、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七、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八、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九、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

十、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十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还应结合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第18篇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人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

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质量管理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

6.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7.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安全管理部负责保存。每年由安全质量管理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8.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第19篇 z工程维修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车间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车间的职工,必须经过上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跟班上岗。

2、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1)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2)本岗位的生产规程、工作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设备、用品、工具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4)本岗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3、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先在指定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4、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分配工作,谁分配、谁负责。

二、特殊工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职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属违章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2、车间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送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3、特殊工种复核性教育由上级部门规定进行,教育内容为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每年组织1-2次全员安全教育和考试。内容是处发安全文件、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标准化作业程序、事故案例分析等。

2、全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要记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

四、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班前教育

(1)讲明当班生产或检修作业的特点、条件、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讲明作业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落实互保对子。

(3)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完好情况。

(4)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

2、安全活动

(1)车间对各项安全活动认真组织落实。

(2)安全活动记录要认真规范。

五、工程维修车间成立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小组

组长:马华东

成员:关杰高大林祖伯冬

第20篇 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____一期二批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 hse 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施工过程中人身伤亡、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污染事故,建立安全健康的施工环境,以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制定____安装工程hse管理方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____建设有限公司____安装工程的hse管理。

3、 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3号)

3.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5、《业主hse管理制度》

3.6、____建设有限公司____项目经理部she计划

4、 教育形式

4.1、入场三级教育

4.1.1、业主hse教育

4.1.2、项目部hse教育

4.1.3、施工队级hse教育

4.2、日常安全教育

4.2.1、对有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现场hse管理规定的员工,项目部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重新培训。

4.2.2、已经进行过三级安全培训的人员,若中途离开其工作岗位超过3个月以上,再返回工作岗位时需进行重新培训。(如业主有要求,离开的时间期限可以调整)

4.2.3、根据工程进展,适时对特殊工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充分利用好班前会、各种安全会议、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技术交底、宣传栏、放映等形式,结合施工现场的变化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3、来访人员安全教育

4.3.1、在施工现场时间少于一天的来访人员可不参加正常的入场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人员陪同进入施工现场。

4.3.2、在施工现场时间超过一天的来访人员均应参加入场安全教育。

5、 hse培训要求

5.1、报名所需资料为:由各施工队队长签字的施工人员登记表一份(必需注明个人所属工种)、施工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交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复印件,必要时需出示原件;施工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50周岁之间。

5.2、报名时间:由各队培训负责人提前一天(下午15时前)将报名所需资料报给项目部hse办公室培训负责人, hse部审核所报资料符合要求后组织施工人员培训。

5.3、项目部hse培训负责人带队凭联络单提前半小时入厂接受安全培训,迟到者不予培训。入厂培训人员必须劳保着装符合要求,否则不予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汇编(20篇范文)

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是两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它们涵盖了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1. 新员工入职培训:确保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2. 定期复训:更新员工的安全知识,应对不断变化的法规和工作环境。 3. 专业技能培训:针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进行专门的安全技能训练。 4. 应急演练:模拟事故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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