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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卫生培训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健康和生产环境整洁的关键环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员工卫生知识教育:这涵盖了基本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正确佩戴防护设备等。
2. 工作场所卫生规程:明确工作区域的清洁标准和频率,以及废弃物处理方法。
3. 危险物质处理培训:教导员工如何安全地处理化学物质和其他潜在危害物品。
4. 食品卫生规定(如果适用):对于食品制造业,强调食品安全操作和防止交叉污染的重要性。
5. 疾病预防和控制:教育员工识别疾病症状,及时就医,以及在疾病爆发时的应对措施。
主要内容
卫生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应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执行:
1. 实际操作演示:通过现场示范,让员工了解正确的卫生操作步骤。
2. 定期评估和更新:根据工作环境变化和新的卫生法规,定期更新培训内容。
3. 事故应急演练:模拟可能的卫生事故,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4.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卫生管理制度。
5. 训练记录和证书:保存每位员工的培训记录,以证明他们已完成必要的卫生培训。
重要性
卫生培训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成功至关重要,它:
1. 提升工作效率: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可以减少疾病传播,提高员工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2. 保护员工健康:通过教育员工正确处理危险物质,可以降低职业病的发生。
3.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卫生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罚款或法律纠纷。
4. 保障产品质量:在食品等行业,良好的卫生习惯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信任。
5. 塑造企业形象:一个重视卫生的企业,往往能赢得客户和公众的良好口碑。
卫生培训制度的实施需要管理层的全力支持,它不仅关乎员工的福祉,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因此,制定并执行有效的卫生培训制度是每个管理者不容忽视的任务。
卫生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1.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2.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3.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4.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5.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6.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7.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监控部门备案。
__乡卫生院
第2篇 z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制度
1、制定在职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把人员培训纳入继续教育管理,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中心医务科负责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或规划化培训,建立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3、中心医务科负责分批组织所有卫技人员参加县级以上卫生行部门认可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知识。
4、实施医务人员轮训计划,每年负责选派部分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参加三个月进修学习。
5、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政策管理、法律法规、医德教育、诊疗护理规范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6、所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应达到每年继续医学教育要求的学分。
7、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修培训档案,进修培训情况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3篇 泳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五病调离制度
泳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
1、直接从事为游泳者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新参加工作和临时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
2、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1伤寒2疾病3病毒性肝炎4活动性肺结核5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6其他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不准上岗。
3、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顾客卫生安全的病症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5、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服。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等饰品上岗,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嬉戏打闹。
6、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工作场所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4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5篇 喷煤车间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工作环境及危害因素,从事工种可能受到的职业危害。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职业卫生事故。
二、培训对象与内容
(一)上岗前教育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必须人人接受就业前的职业卫生教育。
2、就业前职业卫生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卫生一般知识、职业卫生法规常识、本岗位职业卫生防护知识。
3、就业前职业卫生教育不合格,不能上岗作业.
(二)在岗期间教育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在就业过程中,必须人人定期接受本岗位职业卫生教育。
2、就业中职业卫生教育内容包括:本岗位主要有害因素种类、浓(强)度、本岗位的主要职业危害及其防护技术、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原理及其防护技术。
三、教育周期
1、重点有害作业每月不少于4小时。
2、一般有害作业岗位每季不少于8小时。
3、从事有害作业职工就业中教育考试不合格,限期一次补考,再次不合格者勒令停职学习直至补考合格。
四、提高教育
1、从事有害作业的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及至厂(矿)长,必须接受职业卫生提高教育。
2、提高教育内容包括:特种岗位职业卫生教育、职业卫生预防技术教育、职业卫生法规教育。
3、教育周期:每年40小时。
五、组织实施部门
职业卫生教育由车间安全科负责教育材料、教案及教育工作实施的监督与检查。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喷煤车间
2022年1月1日
第6篇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范本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7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公司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车间承包户各自承担。
2、公司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由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公司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避过那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___有限公司
第8篇 医院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__医院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医院的科学管理,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为适应医学科学和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医院卫生管理干部的素质,特制定本干部培训制度:
一、培训管理:
由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医院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的管理工作。医教科具体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落实、培训情况的登记备案、学分的记录及考核。(转载请注明来自:制度大全www./)
二、培训对象:
医院中层以上卫生管理干部。包括医教、护理、门办、防保、质量监督、医疗纠
纷处理等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
三、培训要求:
通过系统的理论知识和务实性的专题内容的学习,使卫生管理干部基本掌握现代
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带着问题学习,要求能够通过学习就卫生行业深化改革和加
强、完善医院现代化管理方面,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观点、建议和设想,达到提高
医院管理水平的目的。
四、培训内容:
1、 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改革与发展的动态、思路,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等。
2、 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如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方面的知识以及医院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医疗服务管理等。
3、 医学及科学文化知识方面的培训。除了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外、还要不断熟悉本岗位的业务要求、以及信息技术、公共关系、企业文化、写作沟通等方面的知识。
五、培训形式:
采用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进行培训。
1、 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管理培训班。通过短期的脱产培训,使卫生管理干部业务管理素质得到提高。
2、 定期组织全院性管理干部进行集中专题培训。通过外请或本院讲师进行内部培训,方法可有讲座、游戏、研讨会,观看录像等。
3、 选送干部到区卫生局挂职锻炼。既给他们提供了解卫生局各部门管理工作的机会,又给他们创造了参与各方面管理实践锻炼的条件,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
4、 参加岗位有关的各种专业培训。根据岗位职能,参加对口的各种专业培训。如各种质控管理、科研管理、信息安全等。
5、 外出考察学习。组织干部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取长补短,有条件也可安排部分干部到外地或出国考察,学习同行的先进管理思想和方法。
6、 鼓励通过不脱产的各种本专科学历教育以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课程等途径,提高管理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
7、 自学。指定部分管理方面的参考书,以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写出学习心得。
四、考核奖惩:
卫生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纳入医院继续教育的范围。根据《安亭医院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与管理培训有关的内容作为继续教育的必修部分,每人每年必须达到10个学分以上,由医教科备案、记录,作为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科,作为干部考评、聘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__ 医院
二○○九年三月
第9篇 食堂餐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餐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卫生监督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9.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10.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11.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10篇 企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
企业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二)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11篇 z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厂级培训由厂职业健康安全科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第12篇 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范本
1. 各部门在新员工招入后,需要到安全部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劳动保护、公司安全生产守则;消防知识,常见职业安全卫生、工伤事故处理等。
2. 在安全部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结束后,新录入员工需要到其所在车间由车间经理或指定负责人员进一步对其进行细致的作业过程中安全卫生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车间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和消防设施;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危险废物的处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实际安全操作示范等项内容。
3. 全部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结束,并且该新录入员工被确认合格后,由安全部负责填写《安全教育表》,并由员工本人签字,之后员工方可安排上岗工作,《安全教育表》有安全部统一归档保管。
4. 对电气、厂内叉车、锅炉、电气焊等特殊工种的操作者,除进行一般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外,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办理技术培训。经市经委、市技术监督局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凭证作业。
5. 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医疗救护(人工呼吸、简易包扎处理)知识的培训和相应的实战演练。
第13篇 e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为规范本单位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互派南和服各水平,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3、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由人事(餐饮)部进行基本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4、餐饮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分批时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
5、卫生知识培训对象包括本单位和餐饮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以后每年复训一次。
6、卫生知识培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和卫生知识。
7、餐饮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做好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考勤和课时登记,并对人员卫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8、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由卫生督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对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的人员应进行补训和补考,否则不得上岗工作。
9、凡在本单位检查和卫生监督部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卫生知识培训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法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罚。
第14篇 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第15篇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