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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查看人数:72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组织架构:描述公司的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责。

2. 工作时间:规定正常工作日、加班政策和休息时间。

3.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着装要求。

4. 安全规程:强调消防安全、设备操作安全及应急预案。

5. 绩效管理:设定考核标准、评价周期和晋升机制。

6.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路径。

7. 福利待遇:明确薪酬结构、福利政策和假期安排。

注意事项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员工权益。

2. 公平公正: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员工,避免歧视和偏袒。

3. 沟通反馈:在制定过程中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

4. 实用性:制度需切合实际,便于执行,避免形式主义。

5. 更新维护:随着公司发展,适时调整制度以适应变化。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部分。标题应简洁明了,反映制度的主题;正文按照上述内容结构编排,条理清晰;签署部分由制定者和批准者签名,注明日期,表示对此制度的认可。

在构建工作制度时,务必注重其实用性、公平性和合法性,使之成为指导员工行为、促进组织高效运行的有效工具。每个单位在制定制度时,应结合自身特点,灵活运用这些原则,确保制度的落地执行,从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第2篇 消防安全检查和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制度,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医疗、教学、生活、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3篇 车库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在车库内严禁烟火;

2.车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禁止车辆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严禁加油和修车;

4.消防通道严禁停车,严禁通道堆放杂物,必须保持畅通;

5.严禁动用各消防器材以作他用,并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6.严禁油箱漏油的车辆进入车库,并及时清除车库内外的油渍;

7.车库内的灭火器和火险隐患处理情况在交接班时注明请对方验收。

第4篇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人员:消防安全小组全体成员。

三、主要的内容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为主。

四、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五、主要听取消防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工作下一阶段工作。

第5篇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格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据《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奖励。

1.1 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

1.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1.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1.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

1.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1.6 被评为公司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个人的,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以及被评为市级先进的。

二、有下列情形(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元罚款

2.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

2.2 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2.3 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2.4 未经消防局批准而擅自进行扩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审要求而被责令拆除的。

2.5 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2.6 发生火灾后,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2.7 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2.8 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2.9 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 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3.1 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禁火区的。

3.2 厂房内吸烟的。

3.3 不听从或侮辱检查者的。

3.4 违_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3.5 不按公司消防部门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3.6 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动火手续而不制止的。

3.7 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灭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3.8 对本单位、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3.9 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

3.10 违_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11 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四、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400元的罚款

4.1 未向消防部门办理申请、登记,私自使用、安装大功率电炉等电器;未能按照上级消防机构和公司消防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4.2 装修、改建、扩建、明火、用电未经审批而动工的。

4.3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作业的。

4.4 未按制度、职责、程序办事,影响消防工作的。

五、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300元的罚款

5.1 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2 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5.3 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解决不解决或超过整改日期的。

5.4 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灾危险的,未造成损失的。

5.5 巡查中,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行为而不制止的。

5.6 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或明火而不制止的。

六、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

6.1 各单位重点部位不落实岗位自查、有关记录虚假的。

6.2 防火巡查人员部落实巡查职责,有关记录虚假的。

6.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抽查不及格或组织培训、学习无故不参加的。

6.4 不按时参加消防例会的。

6.5 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规定,被消防部门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的。

七、奖惩程序

7.1 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7.2 惩罚意见均有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圣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公司安全委员会批准。

7.3 惩罚的金额应在当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

7.4 具体惩罚事项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公司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7.5 员工在受到处罚后,由公司安全委员办公室开具罚款单,应在5日内到公司财务室缴纳罚金,逾期不交者加倍处罚。

八、发生火灾事故处理

8.1 因人为原因造成一般火灾的,单位赔偿火灾事故的全部损失。行政领导班子承担火灾处罚额的50%,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至少承担其中的50%;其余50%由相关责任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和消防机构进行处理。

8.2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单位赔偿火灾事故的全部损失。火灾的处理按照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第6篇 学校、幼儿园交通与消防安全专项教育实施方案与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幼儿园的交通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在校学生的交通与消防安全意识,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上级指示,我校成立了交通与消防安全专项教育活动组织机构,并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措施,切实开展学校交通与消防专项整治,特制订如下方案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标志进一步规范,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与应急措施,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使学校周边环境进一步改善,确保我学校、幼儿园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海安;副组长:赵跃申、江保善;成员:何申强、曹东浩、何书平、赵玉芬、江冰。

三、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标识,与相关部门协商完善校门口路边减速指示标志,完善幼儿园接送制度,制订严密的方案,认真落实。学校、幼儿园加强消防设备配备,整理学校、幼儿园现存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加强安检,切实整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的排查梳理。对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制度,并逐一登记,确定责任人。

2、注重宣传,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活动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面对面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3、加强教育,树立意识,有效开展学校交通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学校、幼儿园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每周一次讲话,每天一次提醒,利用媒体形式,运用有力教材教育学生。领导小组定期排查、总结安全隐患,制订相应方案,不断努力,预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职工要从服务学生、维护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交通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督导,推进工作。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学校(园)师生和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促使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第7篇 生产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各单位一切生产场所都必须做好消防工作,有专职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为做好生产场所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一切生产、生活用火设备都要符合防火要求,用火时必须专人看管。

二、凡是生产临时用火(电)必须履行动火(电)审批手续,特别是在野外、林区、山区、库区、油库、停车场区,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火(电),违者严肃处理。

三、凡五级以上风天,要严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室外用火。

四、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应由电工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线绝缘损坏要及时修理。

五、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存放易燃物、电气车间禁止存放汽车、拖拉机等车辆。

六、在山区、林区、库区、停车场等地施工、焊接电杆时动用火(电)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派专人看管,并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砂等防止发生火灾。

七、在山区、林区、库区、停车场等场所附近巡视电力线路时,巡视人员严禁吸烟。

八、维护管理好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证使用完好。

九、对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要做到三定一专,即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专人负责管理,对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者严肃处理。

十、发生火警、火灾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消防措施不放过,对责任者认真追究、严肃处理。

十一、要定期组织生产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十二、调度楼内消防报警装置由维修组设专人定期保养、维修、试验,警卫人员发现火灾报警,先查清是几号探头,然后到该楼层、房间查实,确系火灾要及时扑救,扑救不了要及时打电话报火警,如果是误报,要做好记录,并恢复正常。

第8篇 大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切实加强_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_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 本管理制度适合于_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_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 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 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

八、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 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 。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十五、 大厦全体住户要树立安全笫一的观念,在认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时,要有社会公德观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严禁在各楼层走火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大厦一层安全出口通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以保证大厦安全通道彻底畅通无阻。

十六、大厦广大居民要有预防火灾的警觉感,认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应当做好经常性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自查工作。广大居民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做到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义务和责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识和法规、懂得检查火灾隐患) 。三会(会报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

十七、业委会恳请大厦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中来。为保障共同安全,确保大家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大厦物服人员提出。对于无视公德而又屡劝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大家都有消防法规颁布的义务和权力向公安消防机构、社区、派出所进行举报、投诉,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现公告向_全体业主及居民征求意见。并发文至_公安局球场街派出所、_社区征求指导意见。并在汇集各类意见后进行修改定稿。再行公告正式管理制度,争取在_年10月1日前正式实施。

_大厦业主委员会

_年8月19日

本管理制度呈送并征求指导意见部门:

_市公安局_分局球场街派出所

_市_区球场街办事处_社区

第9篇 饭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 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 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 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 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 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 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 职工消防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 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 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 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 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 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 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 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 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 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 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

13、 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 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 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 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 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 以上奖惩由保卫部门负责提出意见,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

第10篇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组建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目的是通过群防群管,使社区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与街道安监办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各项工作,按年度与社区内各大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各业主与承租者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对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编制工作计划,在市安全办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其整改,组织社区各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进行2次消防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档案,通过“月报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等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状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11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第12篇 消防安全、防汛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每年四次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治火。

3、各管理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每年四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管理处、部门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秩序维护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每年四次对各配电室各路线头进行紧固、设备内部进行除尘。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秩序维护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重罚,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季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防汛预案

在汛期雨季为确保小区和地下车库的安全排涝,确保业主的车辆停放安全,保证业主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根据公司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来关于防汛工作的要求,特制定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逄锦君 电话: 副组长:王增军 电话: 成员:宋成海 电话:

二、成立防汛工作抢险队伍,确保安全

指挥:逄锦君

组长:王增军、赵修奎、于培兵、王德智、宫本芳、冯传阳

抢险队伍:各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工程维修人员、全体秩序维护员

三、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区、物业办、公司关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各区防汛工作。实行防汛责任经理负责制,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各区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各区汛期安全。

2、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的准备;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地下室漫水。

四、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各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

2、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的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

3、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二十四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管理员、各班班长必须到岗,服务中心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4、建立安全责任制,各小区物业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客服主管是地下停车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服务中心应与地下室车辆停放业主建立联系制度,了解有关业主的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

5、物资准备:根据各责任区实际情况,检查各排水泵的安全和应急使用情况,充足电量;应备充足把铁锹、镐,以备排洪之需。

6、遇到特大暴雨,应注意雨水情况和有关道路的通畅情况,做好与停车业主联系的准备工作。

7、在险情到来之时,在岗的员工,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对不能按时到岗人员和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的人员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8、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地下室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地下室,听从组长的指挥。防汛期间,若发生遇险情不报、玩忽职守等情况,造成业主财产受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重点部位加强巡视,工程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一)、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个小区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二)、第二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进行紧急部署。物业服务中心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三)、第三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物业服务中心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到岗,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第13篇 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 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 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 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 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 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 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 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 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 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 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 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 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 已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接电线者;

3、 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 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 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

6、 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 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 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 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14篇 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一、社区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社区巡防工作室装有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配齐灭火器、水带、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防栓扳手、消防水鞋、消防头盔等器材。

2、消防器材是火灾发生初期自救的应急灭火器材,须由专人管理,有维护保养制度并落实定期维护保养。

3、公共消防栓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4、单位负有对消防器材的保管责任,保证必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按规定更换、打压,以便及时发挥其作用。

5、社区各驻地单位按社区道路划分划片,实行联户联防,一户有灾情多方共救灾,救火器材由办事处统一调用,并签订承诺书。

6、火灾后的消防器材装备,应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巡防队员对所辖单位,居民楼院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巡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安全防火提示。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时间、内容、部位、频次及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纠正,较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三、巡防队员处置初期火灾规定

1、巡防队员执勤时要高度警惕,做到对火灾及早发现、及时处置,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避免、减少损失。

2、对初期火情,值勤巡防队员应立即判断火灾种类,迅速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采用正确的灭火方法扑救,同时,立即报警。采用大声呼救或敲击等方法,召集周围人员前来参加扑救,做到把火灾扑灭在初期,并保护好现场。向有关单位和消防大队详细报告情况。

3、如电器火灾或火势威胁到电器线路、电气设备或电器设备影响到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切断电源。

4、沉着冷静地报清起火路名、门牌号、单位名称、靠近的路口、被烧物资、在几层楼起火、火势大小、有无爆炸性危险物品、自己姓名和使用的电话号码。

5、向“119”报警后,派人到单位门口或道路交叉口迎候消防车,引导消防车到期或地点,向消防人员介绍火场情况,并告知消防栓的具体位置。

6、为便于消防人员灭火,巡防队员应关闭大门,限制人员、车辆进入,维持好火场秩序。

第15篇 某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酒店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书面、最后警告: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最后警告、开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保安部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16篇 龙城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

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雅苑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一、社区应定期组织召开社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和日常工作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社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总结年度消防工作,表彰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部署下一年度工作要求和目标。

三、社区居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可与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一起召开),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消防法律法规,部署阶段性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五、每逢重大节日或特殊时期,社区居委会应专门开会研究部署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内容。

六、年初的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应讨论决定全年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年底应对全年社区消防工作进行总结,奖勤罚劣。

七、每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有关成员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应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第17篇 s饭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以上奖惩由保卫部门负责提出意见,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

第18篇 加油气站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加油加气站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三、对以下情况应当进行处罚:

1、安全组织

组织不健全或有组织而未开展活动的

职责不明确的

2、安全培训

未按培训制度进行安全培训的

新上岗员工未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的

未对进站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员工不会使用站内消防器材的

3、安全检查

按巡查、检查制度进行日查、月查无记录的,记录无实际 内容或不全的

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

对无力整改的隐患,无报告、无防范措施的

各班未设带有标志的安全员的

4、安全防范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标志牌模糊不清的

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规定的

报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

站内临时动火、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未制定治安预防措施和消防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

未建立消防档案的

5、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实施“三定”(定人、定设备、定职责)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严重锈蚀、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对消防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下列情况应进行奖励: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的。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

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能坚持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成绩显著的。

积极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能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的。

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其他应该奖励的行为。

第19篇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和附近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中心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分二级管理。中心为一级,中心主任是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为被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科室为二级,科室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三条 中心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尽职责,应追究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第四条 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科室,对该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一)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

1、参加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会议内容传达到全体职工;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

8、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9、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0、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处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

11、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12、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三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违反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4、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

5、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

第五条 违反消防法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停止有关活动: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四)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五)擅自举办大型_、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

(六)营业场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七)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第六条 因下列(一)至(七)款行为之一而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的,视火灾经济损失大小和火灾受伤人员的受伤人数及程度,学校对三级消防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并扣除其5,000元以下奖金。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冒险作业的;

(二)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

(三)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静电、雷击等安全措施;

(四)装修工程不报审,且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五)过失行为;

(六)不按消防部门或学校保卫处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

第20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20篇范文)

消防安全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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