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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查看人数:67

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范本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工作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任务和责任;2) 工作流程,规定完成任务的步骤和顺序;3) 行为规范,设定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4) 时间管理,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假期安排;5) 考核与奖惩机制,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注意事项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法规遵守,确保制度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2) 平等公正,制度应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3) 可执行性,制度应实际可行,避免过于理想化;4) 沟通反馈,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员工意见,保证制度的接受度。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部分。标题要明确,如“xx公司员工工作制度”。正文按照上述内容结构进行编写,每项规定应独立成段,清晰划分。签署部分则需由负责人签字,注明制定日期,以示正式生效。

在实际操作中,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是工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企业更为关键。保密制度应明确保密信息的定义,规定保密责任、保密期限,以及违反保密规定的处理办法。定期的保密工作检查和提醒,可以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有效防止信息泄露,保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这样的制度,企业能更好地维护内部秩序,促进长期稳定发展。

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范文

第1篇 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范本

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标准》,为做好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保密办每年按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评分标准》和所和公司保密制度等,组织不少于1次保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级领导的保密责任落实情况、员工的保密意识、涉密文件的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防范等所和公司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涉密文件资料从收发到归档全过程的专项保密检查;对重大涉密活动如涉密会议、涉外保密工作进行督查、巡查。

第三条 保密办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重大涉密活动等可采用不定期的督查、巡查,特别是要害部门、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保密办针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整改要求和加强防范的措施建议,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并做好整改的复查及记录工作,保密工作检查记录(见附表25),对不执行部门或个人按照《保密工作奖惩制度》执行。保密办各成员,要经常深入科研生产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协助各级领导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条 各责任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保密检查,对管理范围内执行保密法规、遵守保密制度负有提醒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测绘工作保密制度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测绘工作管理制度。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情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第3篇 泰州实验中学保密工作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保密工作制度

1.为加强学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学 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学校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

(3)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党总支会议记录、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 问题的会议记录;

(4)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及考过并封存的试卷;

(5)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 展计划;

(6)校领导在特定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8)未公开的招生方案;

(9)要求不公开的学校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10)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议材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11)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12)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3.学校办公室是学校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4.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 管理责任,各处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处室(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学校全体教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 ,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6.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工必须做到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 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 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7.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档案室和办文场所。

9.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10.严格保密纪律,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 理。

第4篇 小学学校保密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保密工作制度

1、学校成立保密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宣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要求,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确保该保密的工作达到百分之百的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各自负责文件保密、所参加的会议内容保密、有关档案保密。

3、不打听不传播不过问涉及保密的有关问题。不听、不信、不传小道消息。

4、每次考试,对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等一系列工作,做到万无一失。认真、严肃、正确对待考试,平时全面要求学生打下扎实基础,不猜题,不向出题人打探有关试题消息。

5、加强平时保密工作,重视节假日治安保卫值班工作,做到不出大小差错。

4、领导带头做好保密工作,党员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模范,全校教职工积极支持做好保密工作。

7、发现泄密事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视其情节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第5篇 学院委员会保密工作制度

学院委员会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的方针。

第三条 学院全体教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院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条 学院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措施,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保障各项保密规定落到实处。

第五条 各部门人员发现涉密信息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 保密机构

第六条 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保密委员会,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监察审计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研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学院保密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工作。日常保密工作由党委(行政)办公室负责,下设机要室、档案室等,并应配备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第七条 学院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负责制,学院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好保密管理工作。各系部(院)、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是该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 定密工作

第八条 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一)上级涉密信息:

(1)已定密的密级文件、电传、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

(3)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二)学院本级涉密信息:

(1)决策信息:党委会议记录、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院长办公会议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2)组织信息:酝酿中的人事安排;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未公布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反映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纪录、调查报告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3)纪检信息:检举、控告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未经核实处理或正在核实处理,公开后会给党和国家带来损害的事项;泄漏后对检举人、控告人、举报人和证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事项;泄漏后会妨害检查和处理重大违纪案件,导致违纪者逃亡、行凶、自杀、串供、毁证、匿脏的事项;尚未公布纪检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的综合性情况和统计资料;纪检系统保密通信技术、手段。

(4)科研信息:国家批准的重大科研项目(不包括已公布的专利);科研项目中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未公布的资料,国外虽有但系保密的其他科研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未公开的资料;为国防和国民经济建设的保密工程配套科研项目及其科研工作进程。

(5)教学信息: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

(6)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 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文件保密制度

第十条 秘密文件的阅读、传阅、保管。

(一)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慎重、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对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等,都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和保密制度,保证不丢失,不泄露,绝密文件,在传阅过程中,应制定专人负责,尽量减少接触人员。

(三)秘密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需经领导批准。

(四)对于秘密文件,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翻印、复制、扫描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保管秘密文件的机要室、档案室等应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非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逗留。

第十一条 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归档

(一)秘密文件要实行定期清理、归档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半年对其进行清理、回收一次。

(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记簿开具详细目录,向接替的同志办理移交签字手续。领导干部调动工作时,应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给办公室机要员,如有欠交的文件,机要员有权提出限期交回。

第十二条 秘密文件的传送

(一)传送秘密文件,须妥善包装密封,标明密级。

(二)机要员递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阅,不得离开文件,不得带着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当面交收件人查点清楚后签字。

(三)外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许携带秘密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经保密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保密教育,确保文件绝对安全。

(四)秘密文件不准用明码拍发,传达密级事项(包括数字)不得用普通电话和电子邮件。

第五章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第十四条 实行计算机分级管理。学院各部门根据保密信息范围设置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严禁接入互联网,不得作为一般办公用机。涉密计算机要设置登录密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操作。互联网计算机系统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安装防护系统。

第十五条 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存储介质上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第十六条 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存储介质应及时收回并进行技术处理。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涉密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不得与互联网计算机共享。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六章 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_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的规定》精神,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十八条 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中,不要积压,不要横传,阅后及时还交机要员。确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阅办文件的领导同志,必须具有坚固的保密设施,不许给无关的人阅看。

第十九条 不要随便将秘密文件堆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

第二十条 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二十一条 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第二十二条 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不得擅自留存。需要传达时,须履行借阅手续。

第二十三条 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追查处理。

第七章 机要人员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严格遵守《保密法》,牢固树立做好保密工作、为学院工作服务的思想。

第二十五条 负责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清点、归档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对领导参加各种具体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登记,妥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领导传阅、借阅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主动地办理好传、借阅手续,避免横传、积压、防止带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如发现文件遗失,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经常提醒领导办公室是否做到人离门锁,桌上无秘密文件等;在收缴领导办公室的报纸、杂志时,要进行检查,防止夹有秘密文件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领导注意。

第二十八条 发现有泄密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八章 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保密法》和计算机分级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不准泄露计算机处理和存贮的各种涉密信息,不准泄露计算机联网的软、硬件加密措施和登录密码。

第三十一条 不准擅自复制系统文件和变更软件及应用程序。

第三十二条 在涉密计算机上要使用专用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涉密信息,不得与其它计算机交叉使用。

第三十三条 处理涉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

第三十四条 接待外来参观人员,要做“o;三”o;:定参观项目、定接待人员、定介绍内容和口径。

第三十五条 发现计算机信息安全和泄密事件,按《南冲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安全泄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第九章 教职工保密守则

第三十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

(一)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二)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三)学院各科室、各部门或教职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四)不得在教师专用教学计算机或私人便携移动电脑上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不得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发布涉密信息和非法言论。不得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递涉密信息。

第十章 保密工作奖励和惩处

第三十七条 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中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 保密工作制度-多篇

第一部分 机构职责

保密委员会设置及职责要求

中央保密委员会是***统一领导党政军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地方各级党的保密委员会是党管保密的专门组织。区县(市)和管理区均应按要求设置保密委员会,健全保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建立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具体是:

1、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委员会的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部署。

2、制定保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研究决定单位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审查审批保密管理有关事项。

4、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的领导。

5、制定保密技术(含人防、物防、技防)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6、开展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本单位发生的重大泄密事件。

7、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保密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建议。

保密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责要求

一、专职工作机构

保密工作专职机构即各级保密工作管理部门。目前,我市的保密工作专门机构为市、区县(市)两级国家保密局。市、区县(市)国家保密局与市、区县(市)委保密委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市国家保密局下设保密法规宣传科、保密技术监管科、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和涉密载体销毁中心4个科(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保密法规宣传科。负责宣传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保密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保密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性保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报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依法确定国家秘密和保密期限工作;负责全市保密工作队伍的培训、保密业务指导、保密法规咨询等工作。联系电话:7786386。

2、保密技术监管科。负责制定全市保密技术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各机关、单位的保密检查;负责对全市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监督《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的实施;负责对涉密单位、涉密网络及涉密事项进行审批、技术检查和监督;负责对全市印刷、复印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国家统一考试的保密监管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资料和境内公开出版物的保密审查,以及对全市邮寄、携带出境或向境外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市新组建的副处级以上单位受文条件审验;负责组织全市保密新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失泄密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全市保密技术监管工作的调研。联系电话:7786690。

3、保密技术检查中心。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泄密漏洞检测,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方案;负责通信、办公自动化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电磁泄漏检测,并提出相应的防护方案;负责对互联网和其他公共网络上网信息涉密情况进行保密检查;负责为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部位)安全保密环境及重大涉密活动、重要涉密场所提供保密技术检查服务;负责保密技术设备的研制、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保密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7786690。

4、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负责全市纸介质、磁介质秘密载体和机关、单位内部工作资料的销毁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涉密载体的销毁工作;负责对全市涉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定点维修服务工作;负责对市涉密载体销毁基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联系电话:7786386。

二、兼职机构

机关、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级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具体管理本机关、单位各类秘密的职责。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负责,选配专职保密干部从事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经常研究单位的保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具体意见。

2、组织本机关、本单位人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保密法律法规,开展普及保密法知识教育及其他形式的保密教育。

3、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操作性强的保密制度,以及保密措施。

4、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定密责任人。按照本行业、本系统《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标识,明确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5、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保密标准等规定要求,对国家秘密载体,密件、密品,涉密信息系统,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采取技术防护措施。对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接触、使用国家秘密,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批。

6、加强对涉密人员管理,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经常开展教育培训,不定期地进行保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7、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配合有关机关开展泄密案件调查,对已发生的泄密案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保密部门报告情况,及时查处泄密案件当事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守则:

⑴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⑵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密级文件、资料。

⑶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印,复印件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⑷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⑸不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下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⑹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党和国家秘密。

⑺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⑻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⑼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⑽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2、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在研究、部署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时,要同时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3、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内容。包括:

⑴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及时了解保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⑵主要领导全面担负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负具体组织领导保密工作的责任。

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失泄密事件。

⑷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⑸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制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组织依法定密工作,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⑹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会议或项目,组织制定保密工作方案,采取保密措施。

⑺认真总结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表彰保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⑻积极为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4、部门(科室)领导保密工作责任制内容。

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做好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

⑵不定期地组织本部门(科室)人员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经常对主要岗位人员特别是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科室)业务工作中的保密范围,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

⑷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监督、检查本部门(科室)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堵塞漏洞,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必须逐级上报。

5、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失泄密的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7篇 保密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市社在原《保密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制定了《青岛市供销社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的制作

(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以下简称秘密文件)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或委机关涉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光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二)制作秘密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送范围及制作数量。

(三)纸介质秘密文件的制作应当在机关文秘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四)制作秘密文件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包括纸质、微机及软盘内存应当及时销毁。

二、秘密文件的收发与传递

(一)机关收发秘密文件,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文秘室、档案室等重要部门要严守纪律,恪守职责,做到秘密文件不丢失、不泄密。

(二)传递秘密文件,由办公室文秘人员和处室指定的专人负责,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规定,严守国家秘密,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三)领导阅处秘密文件应当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机关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阅毕应及时退交文秘室及处室指定的专门人员。

(四)领导及涉密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把秘密文件锁入文件柜内,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携带回家,不得携带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秘密文件外出时,应到文秘室登记备案,并由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

(五)领导及涉密人员不得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及委机关秘密,不得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和私人信函中涉及国家及委机关秘密。

(六)领导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应及时交文秘室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

三、秘密文件的使用

(一)机关收到秘密文件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文件的密级和制发机关的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知悉人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知悉范围。

(二)阅读和使用秘密文件,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文件的去向。

(三)传达国家或机关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说明。

(四)复制秘密文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严禁复制国家、省、市秘密级以上文件,以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内部资料。

上级业务部门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需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审查同意,方可复制。

凡复制秘密级以上文件、内部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控制复制数量,并按原件要求管理。

严禁将各种秘密文件带到营业性复制场所复制。

(五)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抄录、翻印、复印、携带、隐瞒和私自外借,对秘密文件在保密期内尚未公开的保密事项,不得泄露。

(六)确因工作需要摘录、引用国家或机关秘密内容,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四、秘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

(一)秘密文件必须放在铁皮专用文件橱或铁皮密码保险柜内。

(二)秘密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处长(主任)报告,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按规定办理清退手续,严禁私自处理、销毁秘密文件,需要销毁时应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领导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三)办公室负责市社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各处室负责本处室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工作。

(四)禁止将秘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

五、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

(一)采用电子信息等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输入联网计算机。

(三)存储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媒体,如硬盘、软盘、光盘及磁带等,应按所存储信息标明密级,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存储、处理、传递、发布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局域网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应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在互联网发布。

(五)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安装不明软件,尤其是盗版软件。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清查计算机病毒,以免病毒破坏涉密计算机媒体。

(六)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经过委保密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

(七)禁止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六、加强机关保密工作的领导

(一)机关保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由市社党委书记任组长,监事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机关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

(二)各处室处长为本处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监督本处室的保密工作;各处室要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日常保密工作。

(三)新增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或保密培训。

(四)严格保密工作奖惩制度,对于机关保密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机关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的机关人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8篇 机房安全运行、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 电源设施和作业安全管理

1、 严格执行各种操作程序,严禁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2、 非专业人员不准装、修设备,使用手执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要有漏电保护器和绝缘手套;

3、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带电作业;检修设备必须停电,必须挂停电标志,设专人监护,合闸前必须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各种电气设备电气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4、 在清洁各种设备时,应使用相应设备的清洁剂,严禁使用汽油等任何腐蚀性制剂;

5、 测试电气是否通电,只许使用测量仪器;

6、 机房熔丝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及时汇报;

7、 上高、上梯作业,必须有人保护,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二、 消防安全管理

1、 机房应设灭火装置,并安放在指定位置,每周检查一次,保证机房警报系统灵敏、完好,机房人员应学习正确使用灭火装置;

2、 机房内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

三、 保密的要求与规定

1、 机房应设置网络安全员,专职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维护人员应自觉加强安全意识;ip专业设备维护和管理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安全保密规定;

2、 对机构人员编制,机房设备,网络配置,端口开放等机密资料不得抄录影印或对外泄露;

3、 未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将图纸、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档案、内部资料携带出机房。并按时履行清退和登记签收手续;

4、 与工作无关人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进入机房,凡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得到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入内;

5、 经常对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定期检查安全规则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6、 对网管口令,要注意保密,不得已任何理由泄露。

第9篇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1保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管理处信息资料的综合保护,完善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规程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处运作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保密的范围

1.1.1本规定所指保密的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处各方面运作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业主资料、经营信息及公司/管理处认定为秘密的其他资料。

1.1.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处权益受损的内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业主资料、合同资料、推广计划、管理策略、预算、薪酬制度、人事资料、财务计划、会计资料、规划设计图纸、方案及计划、程序软件、技术参数、网络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处业务有关的资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保密文件的界定

1.2.1.1由物管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与时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处文件是否属保密文件。

1.2.2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1所有保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1.2.2.2保密文件派发时,须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复印字样。任何人如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定追究其泄密责任。

1.2.2.3对于尚在草拟或讨论中的、未经最后确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计划,草案人必须在有关的讨论会议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计划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2.3保密文件的传递

1.2.3.1保密文件须以密封形式分发至接收人,并须于信封面注明发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处内的特别指定人送往。

1.2.3.2对于需分别签署审批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办人可按签署的先后顺序在同一份文件中传签,无须复印多份,以减低密件外泄的风险。

1.2.4保密文件的使用

1.2.4.1保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借阅,如因特殊情况需内部借阅,须获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于指定地点方可查阅,不得超出指定参阅范围及指定地点,更不允许擅自进行复印;管理处/部门间的借阅,须经被借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批准,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职级的人员方可参阅,被借部门/管理处如有正当的理由,有权谢绝相关密件的借阅。

1.2.5保密文件的销毁

1.2.5.1如因特殊原因须复印密件,经办人须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如复印错误或有多印份数,须立即作销毁处理,不得用作二次纸循环再用。

1.2.6网络保密文件的控制

1.2.6.1对于在网络上传输的保密文件,员工必须加具密码储存,并将有关的密码告知主管。

1.2.6.2通过网络传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须立即进行保密存放,并确保存放安全后,马上进行网络密件的删除处理。

1.2.6.3为加强网络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码应避免告知其他无关人员。

1.2.6.4网络系统打印输出的保密文件,应当即时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员工保密的义务

1.3.1员工负有对公司/管理处上述信息及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处有关保密资料。

1.3.2员工在使用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时,应当取得公司/管理处的许可,并应妥善保存有关资料,以保证不被外泄。

1.3.3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处的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处有关的保密规定;不得以盗窃、利诱、协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1.3.4员工有责任对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敏感资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别处理与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员工不论是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管理处的,以后必须对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6员工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有关属公司/管理处保密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4员工泄密的后果与处理

1.4.1若因员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该员工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管理处同时有权追缴其违法所得。

1.4.2对于涉及互联网的泄密行为,公司/管理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追究。

1.4.3在职员工如违反本保密规定,公司/管理处有权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管理处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1.4.4对于泄露公司/管理处资料,无论员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处同样会对员工做出纪律处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10篇 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

1、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

3、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

4、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11篇 肿瘤医院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肿瘤医院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第12篇 机房安全运行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 电源设施和作业安全管理

1、 严格执行各种操作程序,严禁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2、 非专业人员不准装、修设备,使用手执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要有漏电保护器和绝缘手套;

3、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带电作业;检修设备必须停电,必须挂停电标志,设专人监护,合闸前必须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各种电气设备电气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4、 在清洁各种设备时,应使用相应设备的清洁剂,严禁使用汽油等任何腐蚀性制剂;

5、 测试电气是否通电,只许使用测量仪器;

6、 机房熔丝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及时汇报;

7、 上高、上梯作业,必须有人保护,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二、 消防安全管理

1、 机房应设灭火装置,并安放在指定位置,每周检查一次,保证机房警报系统灵敏、完好,机房人员应学习正确使用灭火装置;

2、 机房内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

三、 保密的要求与规定

1、 机房应设置网络安全员,专职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维护人员应自觉加强安全意识;ip专业设备维护和管理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安全保密规定;

2、 对机构人员编制,机房设备,网络配置,端口开放等机密资料不得抄录影印或对外泄露;

3、 未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将图纸、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档案、内部资料携带出机房。并按时履行清退和登记签收手续;

4、 与工作无关人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进入机房,凡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得到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入内;

5、 经常对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定期检查安全规则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6、 对网管口令,要注意保密,不得已任何理由泄露。

第13篇 保密安全工作制度合集

保密安全工作制度集

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二、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各单位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库。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三、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公路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公路改建、养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公路、桥涵等公路构造物修建项目、公路机械设备、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公路科研和党务、政务、安全保卫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公路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门类新增档案材料,由机关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综合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后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档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的配方和工艺决窍;

⑤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⑥建国以前外国在华机构的各种档案内容及统计数字。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 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五、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六、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市局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地、县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3、现职地、县级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市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市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七、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有关保密的规定,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当天退还机要室。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5、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公、阅读文件的领导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设备;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取送文件由秘书或机要人员负责。

6、审校、签发文件、刊物稿件时,要同时审核标密情况,把好定密关。

7。不在出国访问、公共场所、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

8,本人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组织和保密委员会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汇报,设法补救,不准掩盖包庇。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三)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四)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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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安全工作制度集

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五)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六)计算机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电子计算机房要建立在安全地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要根据电磁波辐射情况和客观环境,对机房、主机或机内部件加以屏蔽,检测合格后,再开机工作。

2、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的接待制度, 进入机房的审批和登记制度;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主管办公自动化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3、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4,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软盘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妥善保管。

5、要按照机要人员的条件配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工作人员,计算机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6、存有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7、加入广域或局域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使用加密机,由市保密局组织统一定购、安装和培训。保密机的维修由市保密局负责,各单位无权自行处理。不准向任何无关单位人员介绍保密机的使用技术

8、禁止用计算机打游戏,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9、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递信息,必须明件明传,明问明答;密件密传,密问密传,严禁明密混用。

10、机房要建立微机使用交接班制度,严格实行交接登记,对保密资料不得泄露。

(七)组织人事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l、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必须政治可靠,立场坚定,为政清廉,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2、对各级干部的考核材料,只限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知悉,不得随意泄露。

3、对各级干部的任免、调动,正式文件未下发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和传播。

4、后备干部、党团组织发展规划等,不得向外泄露。

5、各级干部、党团组织统计数据,不得向外泄露。

6、不准在普通电话、普通邮政中涉及干部任兔、调动等秘密事项。

7、凡调入党政部门工作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并配合保密部门对其进行上岗前的保密教育。

8、各级干部的档案材料,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借阅和复制。

9、对有关干部的检举、揭发材料、信件,必须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阅、存放。

(八)小车司机保密工作职责

1、司机不得向有关领导探听、询问公务中末公开的事项。接触到有关不宜公开的事项时,要主动承担保密义务。

2、对高级领导干部参观、视(考)察活动的线路及下榻的地点不得外泄,并主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在接触公务交往中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扩散。

4、在接受运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任务时,应直去直回,并谢绝无关人员搭乘。

5、领导临时离车,车上有文件包或其他涉密书刊物品时,司机不得离车,以确保其安全。

6、领导离车后,司机要协助检查车内有无遗落文件,发现时要立即交还本人。

7、出车时,非经领导同意的人员不准搭车,去要害部位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随车前往;未经允许,司机不得涉及秘密部位。

8、司机对乘车领导议论的事项,不传、不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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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g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第15篇 保密工作制度范本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____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__市__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__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

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各和技术设备的专项保密管理工作。

(二)对本系统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术问题提出保密要求,从技术上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专职保密员负责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机关各处室设兼职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十二、保密干部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经常宣传、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二)负责木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16篇 机关办文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办文制度

一、办文拟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办科室负责办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校对由办文科室负责。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机关保密制度

三、分送、存档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涉密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涉密事项。

6、对重要会议内容和群众涉案事项的情况不得在任何场合泄漏,如发生丢失、泄密事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7、机关印章由专人管理,用印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第17篇 保密安全工作制度集

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二、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各单位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库。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三、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公路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公路改建、养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公路、桥涵等公路构造物修建项目、公路机械设备、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公路科研和党务、政务、安全保卫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公路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门类新增档案材料,由机关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综合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

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后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档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的配方和工艺决窍;

⑤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⑥建国以前外国在华机构的各种档案内容及统计数字。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 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五、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六、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市局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地、县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 3、现职地、县级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市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市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 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七、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有关保密的规定, 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 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当天退还机要室。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 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5、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 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公、阅读文件的领导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设备;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取送文件由秘书或机要人员负责。

6、审校、签发文件、刊物稿件时,要同时审核标密情况, 把好定密关。

7。不在出国访问、公共场所、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

8,本人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组织和保密委员会报告, 并采取补救措施;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汇报,设法补救,不准掩盖包庇。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 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 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 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 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 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三)机

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四)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 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五)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六)计算机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第18篇 _部保密工作制度

__部保密工作制度

__部保密工作制度

一、 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

二、 文书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

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

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

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

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

(三)发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

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

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

4、收发文均要办好签收。

三、 电脑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科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科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

2、各科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com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国家保密局等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4、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色及反动网页及资料。

5、本部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

四、 复印机管理保密制度

1、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登记制度,严禁私自复印和滥印文件。

2、复印秘密文件要请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3、复印机由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

五、 其他

1、手机使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规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得在固定电话、手机中谈论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

2、如发生泄密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部领导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19篇 附五医院保密工作制度

第五医院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保守医院秘密,维护医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秘密是关系医院发展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医院各科室和全体职工都有保守医院秘密的义务。

4.医院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医院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工实行奖励。

第二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医院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医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医院尚未付诸实施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等。

(3)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医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社会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医院职工的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家庭地址、家庭成员、通讯方式等职工基本情况。

(7)其他经医院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医院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医院秘级的确定:

(1)医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医院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医院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眉、医院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医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保密措施:

第20篇 某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非计算机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中心机房,外来参观及工作需要者需经医院及信息处处长同意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2、做好防病毒防黑客安全管理工作,网络管理人员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查。防病毒人员对整个网络病毒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发现计算机病毒必须立即杀毒,并查明原因报告医院,作出相应处理,对内容_的病毒要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不得向任何人传播。

3、所有字典、数据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严禁擅自删除或修改数据库中的数据,如需查询或修改数据,必须经科负责人同意方可,并做好记录。

4、医院局域网上运行的计算机只限操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禁止本院局域网以外的计算机连入该网,如违反规定擅自将非网络用机连入医院局域网,一经查实,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因此造成医院局域网感染病毒,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甚至导致系统瘫痪,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机房禁止吸烟、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范本(20篇范文)

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标准》,为做好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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