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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用电制度管理措施(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5

公司安全用电制度管理措施

体系如何搭建

构建公司的安全用电制度,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和责任。我们需设立专门的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各项规定。该部门应涵盖从设备采购、安装、维护到日常使用的全链条管理。各部门负责人需对其区域内的用电安全负直接责任,确保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体系框架

1. 制度总则:阐述安全用电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强调全员参与的重要性。

2. 设备管理:详细规定电力设备的选购、验收、保养和故障处理流程。

3. 操作规程:列出各个工作岗位的用电操作指南,包括开关电源、使用电器设备等。

4. 应急预案:制定电力故障的应急响应计划,确保迅速恢复供电并防止次生灾害。

5. 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安全用电培训,评估员工的掌握情况,并将此纳入绩效考核。

6. 监督与处罚:设定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用电制度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通过规范用电行为,能有效预防火灾等事故,减少财产损失,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良好的用电管理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环保形象,符合社会责任的要求。

制度格式

公司安全用电制度应采用清晰、简洁的格式,便于理解和执行。每项规定应包含目的、内容、执行步骤和责任人。使用条款化、编号化的结构,如“1.1 设备采购应符合安全标准”,“2.3.2 故障设备须立即断电并报告”。制度文件应附带相关的图表、流程图,以直观展示操作流程。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新的设备和技术发展。通过这样的制度管理体系,我们能够构建一个安全、高效、有序的用电环境,为公司的长期繁荣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安全用电制度管理措施范文

第1篇 公司安全用电制度管理措施

为规范公司安全用电,消除职工承包户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的家用电器损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法》结合我连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户和集体在用电之前,要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在用设备的安装、维修要有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住家户私自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以免造成用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在电线底下修建房屋、打场、堆柴草、打井、栽树,不充许在电线和其它带电设备附近进行集体活动,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在电线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树木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行。

三、住家户晾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坚决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四、小水泵、脱粒机、清粮机等用电设备,不准带电移动,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不准使用地爬线,拦腰线。

五、小家户在照明设备方面严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和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严禁使用不合格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或恍动。

六、坚决禁止和设电网防盗、防窃、捕鱼、狩猎、捕鼠和灭害,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照明。

__安全领导小组

公司职工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为加强全连职工、用电户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电力畅通无阻,更好的为职工群众提供便利的安全用电环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电户在用点过程中,一定要服从电力公司片区电工的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告知电力公司进行整改,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2、电的使用由电力公司片区电工负责,不得私自换线、接电,必须由电工操作,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3、严禁在电杆旁和电线下堆放柴草和从事其他生产活动,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4、严禁个人私自挪电杆和电线,发现类似的事情将严肃处理。

5、高压线两旁不允许高空作业或采伐林木,且高压线两旁不允许栽种树木,对危害线路的树木要及时采伐,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6、各用电户要高度重视用电管理制度,不允许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2篇 公司职业卫生安全制度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供应处要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对易发生急性职业病作业的要求

进入设备、容器作业,抽堵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盲板作业等易发生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好防护措施、救护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

十二、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单位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公司设安处和公司医护人员,必要时请求县或市医院救护。

十三、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为公司搞好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3篇 主要公司项目作业队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交底组织

1、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在项目开工前按照上级和公司当前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对项目进行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的书面交底。

2、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顺序、新技术、新工艺要求从安全上进行书面交底。

3、项目总工为公司工程管理部交底接受人;

4、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交底接受人

二、交底顺序

1、项目在接到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和工程部的书面安全交底后,由项目技术总负责人组织安全负责人按照公司交底要求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项交底,接受交底人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质量员。

2、项目安全员在接到技术总负责人的书面交底后,按照施工工序和进度不同,进行分项交底

3、作业队在接到交底书后,按照作业顺序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作业班组接到交底书后,按照要求对外协队伍负责人何外协工进行工前安全注意事项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实行项目负责制;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对项目安全执行全程监督制

6、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作业队长等有关人员交底,安全负责人向各工序、工种、各班组长交底。

三、交底范围

项目所承担的施工工程项目

二、交底重点

1、特殊工程及特殊部位或特殊工种的施工组织及设计中未明确的有关问题。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关键施工问题,主要施工工艺、特殊的技术要求。

3、技术和材料试验项目及要求等。

4、人身、设备、行车、环境注意事项

5、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法

四、交底方法

安全技术交底可以采用会议口头形式,文字图表形式,甚至示范操作形式,视工程施工复杂程度和具体交底内容而定。但各级技术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关键项目,新技术项目应作文字交底。

五、交底内容

1、分项名称;

2、分项部位;

3、分项具体施工内容;

4、分项中对作业人员身体要求;

5、分项中对安全防护设备的要求;

6、分项中要使用的设备:(工具、机械设备、交通工具);

7、分项中存在的危险点;

8、分项中对危险点的控制方法;

9、分项中危险点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10、不适宜的作业方法;

11、禁止使用的作业方法;

12、禁止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

13、分项中的检查点,频次。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必须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必须注明交底时间;

3、必须注明交底场合;

4、安全负责人更换后,必须由新负责人重新对剩余项目进行交底并签认;

第4篇 化工公司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1.新入公司的员工由公司组织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领导负责,教育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本公司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知识。

2.由安全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生产特点和工艺流程 ,安全生产操作

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重点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应急的方法。

3.由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是本班组的工作性质特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现场教育

1.从事重大危险工作,必须由安全员进行系统教育,内容是从事此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2.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介绍经验教训。

3.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

法。为使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的普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经理和安全员参加。

3.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4.每年对锅炉、电气装置、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进行防预防性季节检查。交接班制度

1.交接双方的班长(或主操作工)要当面对口交接,交接内容要有记录并双方签字。

2.交接要全面、认真,不得隐瞒事故隐患,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交班方负责。

3.接班者要及时处理上班遗留下的问题,不得拖延,当班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巡回检查制度

1.操作人员接班后要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巡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由当班负责。

2.巡回检查要按规定的路线和内容进行,不得漏检。

3.检查要认真、仔细,不得马马乎乎敷衍应付。

4.检查情况要随时记录,记录要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第5篇 公司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 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领导,行政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 严禁在公司要道和消防要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作业,凡因生产或工程需要封闭道路和挖沟,设置障碍物等,要向公司安全委员会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占用或施工。

三、 公司汽车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叉车、电瓶车由生产部负责,所有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培训,有驾驶证。叉车要定期进行审核。

四、 进入车间的所有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厂区内限速为15公里/小时。

五、 车辆必须按标志和位置行驶和停放,禁止在公司内试刹车。

六、 叉车、电瓶车驾驶室内不准乘人。

七、 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车棚内,不得乱停放。

八、 所有外来车辆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按要求驾驶和停放。

第6篇 公司仓库安全纪律管理制度

一、防火

1、所有进入仓库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2、每个仓库最少配备一台干粉灭火器和1个水桶。所有灭火器材,要求摆放地点固定且容易找到,对于违规摆放灭火器材的保管员,每人每次处罚50元。

3、每个仓库配备的灭火器材主要供本仓库备用,必须存放在本仓库内,灭火器不得对外借出,更不得随意与其他仓库或部门调换。

一旦公司出现火情,任何保管员都不需请示领导、都必须携带自己的灭火器积极参与灭火救援。救援结束后,必须将灭火器带回仓库,并认真检查,灭火器需要补充药液或需要维修的必须立即报请仓库主管,仓库主管也必须主动检查、维护灭火器。

违反规定,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仓库主管必须对仓库所有干粉灭火器统一编号,统一造册,建立“管理责任制”,明确灭火器所属仓库和责任人,并于每月15号例行检查,查看灭火器内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检查灭火器是否损坏、能否正常使用。每个灭火器筒体上粘贴“检查记录单”,记录责任人姓名,由仓库主管每月15号填写检查结果。凡需更换或维修的灭火器,必须在发现当天报告总经理。违规一次,处罚仓库主管50元。

5、仓库主管每月必须组织全体保管员学习防火知识,对新入职保管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让所有人员懂得出现火情时如何尽快找到灭火器,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救火,如何自救。违规一次,处罚仓库主管50元。

6、仓库人员要有极强的防火意识,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别是仓库主管,要时常巡视仓库每一个角落,及时排查火灾隐患,督促仓库防火措施落实。

7、一旦发生火灾,首先应组织现场灭火,同时应报告总经理等公司领导,必要时拨打消防队电话119

二、防水防潮湿

1、保管员应经常关注自己仓库的屋顶、墙壁、窗户、大门、排气口等部位是否存在漏雨、进水隐患,应特别检查仓库墙壁和地面是否潮湿。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报告仓库主管,要求维修或防护。

2、每天下班离开之前,必须锁紧仓库所有门窗以防止雨水。

3、遇到大雨或持续下雨,应保持24小时值班检查制度,防止雨水渗漏和门口雨水倒灌入库。

4、面粉、调料等容易潮湿物品,必须脱离地面上架堆放。堆放成品和箱皮时,必须先在地面铺垫废箱皮,以防潮湿。

5、严禁携带液体及潮湿物品进入仓库。

三、防盗

1、所有仓库,必须人走落锁,即使是在上班期间短暂离开仓库,大门也必须落锁,严禁大门敞开而无人值守。每天下班离开之前,必须锁紧仓库所有门窗。违者每人每次处罚30元。

2、仓库大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即由仓库主管或仓库主管指定人员管理。严禁随意代管,严禁复制钥匙,严禁把钥匙随意分发或随意摆放在桌面。放假超过7天时,由仓库主管负责把所有仓库大门粘贴加盖公司公章的封条。

3、为分清责任,成品仓库必须严格按照交接班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成品库严格执行<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一切规定。

4、盗窃行为认定:未办理出库(即出库单)手续而被带出仓库大门,即构成盗窃行为。内盗行为,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0倍但最低罚金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罚。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可加重处罚。对所有盗窃行为,公司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四、防毒害

1、所有进入仓库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这在成品库、面粉库、调料库特别重要。

2、仓库在计划灭鼠灭四害之前,必须制订详细的操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特别列明所用毒药名称、数量、毒杀时间等,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严禁宠物类动物进入仓库。

五、防过期变质

1、对于有保质期要求的物品比如面粉、调料、味精等,必须贯彻“先进先用”的出库原则,即先入库的先出库,先到达的先使用。保管员要对每批物品的保质期做到心中有数,严防超过保质期而变为废品。

2、对于保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品比如酵母,仓库主管应指定专人专库保管,该保管员应每天实地检查冷库温度、湿度等指标,关注冷库机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向仓库主管汇报解决,严防变质。仓库主管也应经常对上述物品和存放指标抽查、过问,并立即解决有关问题。

3、成品仓库在日常发货时,也必须贯彻“先进先发”的发货原则,即先入库的先发货,生产日期在前的先发货。保管员要对每批成品的生产日期做到心中有数,必须在成品即将到达保质期的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仓库主管,请求处理意见。严防超过保质期而变为废品。

六、安全用电与节能

1、只有公司专业电工才可对仓库电路、电器进行安装、改建、维修、更换、调试,所有仓库保管员不得实施以上操作。

2、电工和仓库管理人员之外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仓库电器。

3、保管员不得随意在仓库临时插装大功率用电器,比如取暖电器、烧水器等,严防用电火灾隐患。

4、节约用电是每个员工的基本义务。严禁浪费电能。

七、仓库环境卫生

1、每天打扫仓库卫生,经常保持地面、墙壁、门窗、货架、货位、工具、桌椅的整洁干净。这在成品库、面粉库、调料库尤其重要。

2、经常清理仓库内的废品杂物,及时发现老鼠等四害隐患。

3、经常整理仓库物资,及时归类归位。货物摆放要逐步做到“分库存放,分区管理,分类摆放,上架编号”。既要防止货位浪费,同时注意预留消防通道。

第7篇 燃气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四)事故级别的划分

1.一般事故:指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1天以上10天以下)、经济损失50元以上3000元以下,无次生灾害的事故。

2.重大事故:指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10天以上)、多人事故(一次轻伤3人以上含3人)、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无次生灾害的事故。

3.恶性事故:指死亡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发生着火、爆炸事故,或造成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五)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履行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职责。

(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七)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二、事故报告、抢险、施救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行为:

1.报告事故时间超过规定时限;

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

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

4.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

(四)事故发生后,公司总经理或值班经理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组织抢险、施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公司应当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公司承担事故救援、险情处置、善后处理和调查处理等必要费用。

(五)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图并详实标注和全面记录,采取摄影、摄像等措施,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六)公司任何部门与人员应当积极支持、配合事故抢险救援,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事故抢险救援中可能发生更大危险或者造成更大损失的,抢险救援现场主要指挥人员在听取专家意见后,可以决定暂停或者终止抢险救援。

三、事故调查处理

(一)针对事故,公司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事故调查组组长由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委托人担任。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包括安全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工会组织人员,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事故调查组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二)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类别、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

(四)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4.事故责任的认定;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责任可以分为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前述各类责任从重到轻可以分为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一般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五)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对责任者处理建议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事故调查组组长作出结论性意见。

公司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由公司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并对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附则

本制度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

第8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奖惩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以上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纺织公司粉尘清扫和粉尘安全相关问题的管理制度

一、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第68号令的规定精神,公司结合本企业实际,确保公司不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而造成自燃、爆炸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生产单位——准备分厂、织布分厂、整理分厂、成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不同浓度的粉尘(俗称棉尘),必须班班打扫清理干净粉尘,集中袋装放置公司北垃圾暂存处。日常检查和月度考核由现场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清扫粉尘要按照先上后下、先机台后地面、不留任何死角的清扫顺序,保证班班清洁、各个机台清洁、班与班做好清洁达标交接,只有粉尘清扫干净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动力分厂空调班负责织布地吸风粉尘清除工作,规定每周进行一次,清理出的粉尘袋装送公司垃圾暂存处。以保证地吸风里的粉尘不发生任何不安全的事故。

五、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关于明火作业的规定,凡违规者有后保部、安全办考核违规单位,造成事故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公司内严禁吸烟,凡违规者依照《公司关于禁止吸烟的规定》考核当事人,因吸烟造成事故者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责任人和当事人。

七、动力分厂对织布分厂和应输送空调的棉尘工序负责输送生产用空调,保证不因室内空气受限和粉尘浓度过高而发生事故。

八、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公司发放的棉纤维工作服,不允许穿易产生静电的非公司发放的化纤服装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10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二条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网络管理

第三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第四条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

第五条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公司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的资源,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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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未授权用户使用bt、电驴等占用大量带宽的下载工具。

第六条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第七条公司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禁止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八条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严禁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计算机使用者更应定期更改密码、使用复杂密码。

第九条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it 安全管理小组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it安全管理小组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第二章设备管理

第十条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落实到部门)。

第十一条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擅自外接电源开关和插座;严禁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严禁擅自请人维修;严禁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排。

第三章数据管理

第十二条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的资料涉及公司秘密的,应该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他人。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将其所有工作资料收回并保存。

第十三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数据由计算机终端用户定期更新、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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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计算机终端用户务必将有价值的数据存放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的硬盘分区,一般是c盘)外的盘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小组联系并采取保护数据安全的措施。

第十五条终端用户未做好备份前不得删除任何硬盘数据。对重要的数据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对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保存的数据,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数据丢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

第四章操作管理

第十六条凡涉及业务的专业软件由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除维修人员以外的外部人员操作各类设备。

第十七条计算机终端用户因主观操作不当对设备造成破坏两次以上或蓄意对设备造成破坏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设备:指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it设备。

有害数据:指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含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程序,或者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数据。

合法用户:经it安全管理小组授权使用本公司网络资源的本公司员工,其余均为非法用户。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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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某外企公司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加强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防止厂区内发生交通运输事故。

2.0 适用范围

厂区内行驶、作业及停放的机动车辆。

3.0 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行驶、停放管理(包括外来车辆)。

3.2 生产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行驶、作业的安全管理。

4.0 内容

4.1 机动车辆必须由上海市公安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方可行驶。

4.2 机动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4.3 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数量,车辆载物高度、宽度和长度应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执行。

4.4 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车(包括外来车辆),合格后方能行驶。

4.4.1 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包括限于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

4.4.2 机动车辆司机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在行驶时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事情。

4.4.3 机动车辆在厂区主干道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在次干道、交叉路口转弯或进出车间、仓库,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间、仓库内行驶或倒车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4.5 机动车辆在厂房、仓库、窄路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的一侧指挥。

4.6 机动车辆司机在厂区内行驶应自觉遵守各种警告牌,指示牌,禁令牌,不准乱停车辆,特别是厂区十字路口,车间仓库门口,交通主干道,消防栓等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

4.7 外来机动车辆停放应听从门卫的安排和安全提示,在厂区内车辆停放满位的情况下,外来机动车辆应在门卫的协调下停放在厂区其他的指定位置,公司大门口禁止停车。

4.8 运送化学品等危险品的车辆,门卫应核对车辆的“危险品运输证”和驾驶员的

“危险用品驾驶员证”以及押运员的“危险品押运员证” ,若无上述证明材料,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通知仓库相关人员到场外卸货。

4.9 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应逐级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5.0 相关文件

6.0 相关记录

7.0 实施日期:2023年7月1日

编制:生产部 审核: 批准

第12篇 水务公司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安全工作检查是生产过程中及时预测、预防和整改各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关系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有效措施。

2、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安全工作检查可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和重要部位安全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要求各班每天进行岗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4、定期安全检查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每月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设备运行及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5、季节性安全检查一年二次,分冬季防冻、防火安全检查和夏季降温安全检查,确保季节性变化时的安全生产。

6、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是对职工进行节日安全教育,消除因节日期间职工纪律松懈,工作人员较少等原因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7、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影响大,功率大、危险性大的关健岗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检查。

第13篇 施工公司安全风险抵压金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安全管理,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公司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四十七条 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人员范围:公司管理层及机关所有人员、施工分公司机关和项目全体人员、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负责人。子公司安全负责人应由子公司下文并报公司安全监察局批准。

第四十八条 公司依据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分(子)公司及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方式明确交纳额度和返还条件。公司与分(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公司与施工项目签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公司月安全生产管理成果挂钩。

第四十九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上交。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所有人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额度:由公司安监局提出方案、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人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季度交纳,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交纳,不按规定上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不予考核兑现。

分公司经理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数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10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分公司书记、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科长(主持安全科工作的副科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分别按分公司经理的0.5倍比例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分公司机关其他人员为0.1~0.4倍。

生产类控股子公司经理按上年度公司完成产值的万分之1.5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10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非生产类控股子公司经理交纳3000~10000元不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具体交纳数额由安全监察局制定,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10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项目实行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额=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数×难度风险系数。

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基数根据合同价划分四个档次:1000万元以下项目,项目经理交纳5000元;1000万元~5000万元项目交纳1.5万元;5000万元~1亿元项目交纳2万元;1亿元以上项目,在交纳2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5000万元多交纳1万元。项目经理安全风险抵押金年度交纳的上限不高于分公司经理,项目其他人员交纳金额由分公司确定,建议副职为0.5倍,其他人员为0.1~0.4倍。风险抵押金按季度分次交纳,交纳时间:第一次为项目开工前10天,以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号前交纳。联营项目对照上述倍数减半执行。

项目难度风险系数为:

(1)隧道工程、桥梁、房屋建筑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1.0;

(2)节制闸、船闸、港口码头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0.8;

(3)公路、市政工程、围海工程、金属结构制安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0.6;

(4)土方、堤防、装饰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0.4。

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数和难度风险系数由公司安全监察局确认。

第五十条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分(子)公司、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后,相关责任人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上交到财务,其中分公司经理、书记和安全科长上交到公司财务部,分公司其他人员上交到分公司财务科。

第五十一条 分(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年度考核后返还,其中上交到公司财务部的由公司安监局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财务返还,上交到分(子)公司财务的由安全科审核,分(子)公司经理批准后交分(子)公司财务返还。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项目竣工(项目竣工是指项目工程全部完成,临设全部拆除,人员、设备全部退场)后由分公司安全科提交返还报告,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交分公司财务返还。

第五十二条 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必须是个人交纳,若从所在单位借用视同挪用公款。

第五十三条 足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体现。未按期足额交纳视为违规,给予一次诫勉谈话,要求限期完成交纳;如限期内还未能交纳,视为不能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免去其职务。

第五十四条 考核兑现

1、月(季度)考核兑现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由安全监察局负责按月考核,主要考核当月公司安全管理成果,与是否发生安全事故挂钩。具体如下:

(1)公司当月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足额返还并按抵押金数额100%兑现月奖励;

(2)公司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扣除当季度上交的风险抵押金,无当季度奖励。

公司对分公司考核,以及分公司对项目考核,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季度综合考核一次、兑现一次安全生产奖。具体兑现办法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年终或项目竣工考核兑现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由安全监察局负责考核,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具体如下:

(1)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但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按全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兑现年度奖励,并返还已扣季度风险抵押金;

(2)未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年度无奖励。

考核由安全监察局负责,考核结果形成报告,董事长批准财务执行。若本年度奖励兑现超过扣罚抵押金,作为本年度安全管理成本;若本年度奖励兑现小于扣罚抵押金,充减当年安全管理成本。

分公司年终、子公司年终或项目竣工后,经考核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额返还;未完成指标,如发生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返还,并扣回当年度已发放的安全生产奖;如发生一人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返还50%,安全生产奖扣50%,当年已发的安全生产奖扣回50%。具体兑现办法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附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范本。

第14篇 某公司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规范代维人员的安全行为,保护人身安全,特制定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

2、本规范适用于维护业务内所有作业人员。

3、代维人员在作业时,除遵守本规范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及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

4、各级部门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知识培训,半年度培训不少于一次,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落实情进行按月考核。

5、公司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代维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

6、 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规范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

7、作业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等,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8、作业中使用的各类工具、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等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性能良好。

9、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作业条件。

10、一线作业员工应熟悉本规范,并严格执行。

二、办公区安全管理

1、 办公人员下班后应确保门窗关好,人走电断,个人的贵重物品不得留置单位,公司财物要严加保管。

2、 财务部门必须严格遵照财会制度执行,不得预留大额现金过夜,对各种票据、支票等按照相关规定保管。

3、办公区内设置相应完好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

4、办公区内物品摆放应整齐,禁止堆放杂物。

5、 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

6、 用于防抢防盗的报警装置正常完好。

三、车辆安全管理

1、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如有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应说明原因更换车辆。完成任务后,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并做好车辆清洁。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合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每月登记《车辆月行驶和耗油统计表》,上报公司。

4、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说明维修部位及原因经审批后,开具《派修单》。车辆维修费用在规定以内的,在指定的(本县)修理厂维修,超过限额的应报到公司审批。汽车修理商要按照“信誉高,服务质量优、修理速度快”原则选择,形成《汽车维修商名单》,附带相关资质材料,并进行备案,维修后的车辆应进行验收,并核实修理部位及维修费用,审验合格后方可结算。

5、根据车辆性能及公司耗油标准制定每个车辆的耗油量,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上报。

四、仓库安全管理

1、仓库内严禁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重点隔离保管,并设置警示标志。

2、仓库物资应标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禁损坏、变质。

3、仓库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五、机房、基站安全管理

1 、机房内要做到六不准:不准吸烟、不准睡觉、不准喧哗、不准闲谈、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无关人员非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者要填写好登记簿)。

2、 仪表、器材、工具、资料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使用仪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不要乱拆乱动,使用精密仪表要填写使用登记簿。机房仪表工具私人不得带出机房。器材、工具要建立帐目,领用要有手续。贵重器材的更换应认真检查慎重处理。

3、进机房人员操作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插拔电路板时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4、凡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证明,履行入室登记手续,并由相关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5、各级机构人员编制,机线设备,网络组织,电路开放等机密资料,以及其他机密图纸、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内部档案、内部资料不得对外泄露。

6、 严禁在机房私拉电源,计算机电源插座上不得插其它电器设备。

7、 备有灭火设备,应定位放置,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随时保持有效,人人会使用。在清洁各种电气设备时,应使用相应设备的清洁剂,严禁使用汽油。

六、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电力线路附近作业

1)基站铁塔上遇有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有源电力线对待,做好有效保护,不准随意剪断。

2) 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人的身体和吊装的物件应与高压线保持绝对的安全距离:31kv以下1.5米;6-10kv为2.5米;5-110kv为4m,220kv以上为6米。

3)吊装物件作业应在铁塔面对高压线的背面作业,并注意现场风向,以防大绳触及高压线。

2、 复杂环境下作业

1)城镇人口密集区、学校附近、交通要道等环境下作业时应设临时警戒线,铁塔周边5米内禁止闲人进入。

2)塔上有人作业时,塔下应安排专人看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塔下人员按规定要求佩戴安全帽。

3)工作中的设备天线会产生电磁辐射,太靠近天线可能会超过安全等级要求。设备只能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设备的辐射设计符合ieee c95.1-1991标准。

4)设备的某些部件不可避免地存在高温现象,请不要随意触摸,以免发生烫伤。设备在热带气候正常使用时各零部件的温度以45℃为基准,最高升温允许30℃,故障条件下最高升温允许55℃,即高温45℃正常工作时各另部件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5℃,故障条件下最高温度应不超过100℃。

5)基站电源设备安装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缠绝缘胶带,禁止将金属工具放置在电源柜和蓄电池上方。

3、 施工车辆应停放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合适位置,特殊情况占道停放,应开启车辆跳灯,并按规定要求放置安全警示牌或警示桩。

七、特种作业上岗证取证和专业技能培训

1、登高作业证书领取及管理

1)登高作业证书初次取证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公司申报,公司负责办理。

2) 证书复审由公司负责申报,公司统一办理,超过复审期限不报,造成证件无效,重新办证所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员工违背劳动合同离职,其办证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4)特种作业证书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公司人力资源部建档备案。

2、专业技能培训

1)新招作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由各专部门负责拟订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2)计划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教师由人资部从教师库选调。

3)有相关作业经验的新招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其专业技能进行综合考核鉴定,符合要求并有登高作业证书者可直接上岗。

4)没有通过公司安全培训考试和没有通过公司技能鉴定的一律不得上岗。

八、高处作业安全

1、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和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以及患病期间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如雷雨天气禁止上塔作业;风力在六级以上禁止上塔作业,霜冻和雨雪天气尽量不要上塔作业,特殊情况下上塔作业时须采取严密的防滑措施,高温下高处作业时间不宜过长,作业人员感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3、作业前应对使用的工器具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4、上塔前要检查随身携带工器具,确保使用工具齐全,工具材料放置稳妥。高处作业时,除随身携带必备的用具和材料外,不准携带任何笨重的工器具和材料,随身携带工器具和材料的总重量不得超过20kg。

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之间不准抛扔工具和材料,所有物件应用工作绳吊装, 吊装大件设备和笨重物件时,应采用滑轮吊装,滑轮应固定良好,大绳与滑轮之间应滑动自如,在吊装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

6、安装和维护线缆及其它设施时必须从铁塔护笼中上下,不得两人交叉上下。

7、 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设置临时照明,并确保用电安全。

8、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九、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与使用

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鞋等安全劳保用品。

2、安全帽的配发与使用

1)安全帽有公司统一在上级指定的厂家、商家范围内采购,各单位按需领发。

2)基站作业人员每人按一顶普通安全帽配发。

3)进入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紧帽绳。

4)安全帽必须性能良好。

3、安全带(绳)的配发与使用

1)安全带由各专业公司统一在权威部门指定的劳保商店采购,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登高作业人员每人应确保有一副性能良好的安全带,作业现场至少有一根符合作业标准的工作绳。

2) 安全带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性能可靠。 如有折断痕迹、弹簧扣不灵活、扣不牢、皮带眼孔断裂、安全带(绳)磨损和断头超过1/10的,禁止使用。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并按规范要求扣牢保险扣。

4)不准用安全带吊装物件,以免损坏。

5) 严禁用绳索或皮带替代安全带。

6)安全带(绳)使用或存放一段时间,应进行可靠性试验。检测办法,可将 200 kg重物穿过安全带(绳套)中,悬空挂起,无裂痕、折断才能使用。

4、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鞋并防滑,禁止赤脚、穿拖鞋和硬底鞋。

5、严禁冬季节长时间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做好防寒防冻工作,严防冻伤或脚手被冻麻木而引发事故。 夏季长时间在高处作业,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备适量的防暑降温品,塔上作业人员如感不适,应立即下塔休息,不可盲目蛮干。

6、长时间在强烈光线下塔上作业应配防护眼镜。

十、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应统一服装,衣服应整洁,并佩带工作证件。公司大门的保安人员上岗时应站立报务,坚守岗位,尊重客户,礼貌待人,严禁与客户争吵。

2、保安人员在下班前应巡视工作现场,并将有关事宜和注意的事项登记在《值班日志》中,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并巡视工作现场 ,查看上班《值班日志》上未处理的事宜和有关注意事项,并在《值班日志》上签字接班。交接班时出现紧急事宜,交班人员需处理完成后方可交班离岗。事宜处理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应配合交班人员。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应在《值班日志》中记录。

3、保安人员应严格检查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执行登记制度。

4、正常工作时间对出入公司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要严格控制,防止以外事件发生,并实行登记。出入时,保安人员应核查有效身份或证件,如发生紧急事件,保安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封锁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采取补救措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十一、保密工作及相关规定

1、严格遵守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制度。

2、 加强营业场所安全保卫,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3、保守企业秘密,严禁对外泄露企业经营情况和企业内部情况。

4、不得将各类业务资料擅自装入带出工作现场。严禁对外泄露各种统计数据及用户数据。

5、严格遵守通信纪律,提高警惕,做好六防,即:防火、防毒、防盗、防爆、防事故、防泄密。

6、正确使用计算机,爱护设备,严禁把水杯直接放在机桌上,以免发生意外的设备故障同。

7、严禁工作人员无故调阅客户任何资料(如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单位、话费详单等)同,客户的原始资料应有专人妥善保管,工作人员不得无故随意查询、拿出资料室复印、发动等。

8、因工作需要查阅客户资料时,应经班长或主管人员批准,并做详细登记。查到的客户资料一定要为客户保密,不得泄密,非内部工作人员需要查询时,必须有公安部门的介绍信,否则不予查询。

9、对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0、相关国家执法机关来公司查询客户通信信息时,查询人员必须出具执法部门证明和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同时报主管领导批准。(未批准的不得查阅)。

十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

1、根椐重点区域和部位,明确需求,配置相应的物防、技防设施,对配置的设施应设立负责人,确保设施处于正常状况。

2、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明确其职责,必要时进行消防演练。

3、对通信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现场的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报告事故的概况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及损失程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拍照。

4、发生盗窃、抢劫和通信案件,迅速赶到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如实向领导报告,上报公司,对造成的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文字《事故调查报告》和《通信恢复预案》。

5、节日前安全员对本公司所属区域进行全面的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工作检查,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不能当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该部门负责人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十三、附则

《某某公司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y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机械设备(包括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使我公司的设备管理水平上一新台阶,作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测、适时更新,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等施工机械和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

二、职责权限:各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及考核:

1、各项目经理对自己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2、对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各项目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设备的安装和拆除:

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相应的资质人员进行;

2、依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并审批手续完备;

3、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完毕后要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4、以上各项工作必须要进行记录。

五、设备使用保管:

1、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保卫部门汇报;

2、在禁止烟火的地段和库区内严禁明火和吸烟;

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氧气瓶等压力容器),设立专门的库房存放,不得倒置,严格支领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4、保证库区内消防设备完整有效,不许随意挪用,对在库区内不安全作业的行为任何人有权制止。

5、库房内的物资按品种、规格、型号、产地整洁有许存放,并作好标识。

6、使用氧气、乙炔等容器瓶时,轻拿轻放,避免猛烈撞击。

六、设备验收和检测: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作好验收和检测记录。

七、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1、机械设备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保养,未经保养或保养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使用过程中,要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3、作好维修保养记录。

八、设备改造和报废:

1、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论证后进行。

2、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机械设备,必须报废,不准再进行改造使用。不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第16篇 地质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具体奖罚制度详见《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第1条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奖或物质奖:

(1)认真执行本条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着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奖金来源可在公司奖励基金和罚款中提取。

第2条 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业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修,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4、公司必须贯彻本条例,搞好劳动保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模范。

第17篇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监督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改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18篇 某某公司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规范代维人员的安全行为,保护人身安全,特制定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

2、本规范适用于维护业务内所有作业人员。

3、代维人员在作业时,除遵守本规范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及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

4、各级部门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知识培训,半年度培训不少于一次,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落实情进行按月考核。

5、公司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代维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

6、 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规范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

7、作业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等,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8、作业中使用的各类工具、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等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性能良好。

9、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作业条件。

10、一线作业员工应熟悉本规范,并严格执行。

二、办公区安全管理

1、 办公人员下班后应确保门窗关好,人走电断,个人的贵重物品不得留置单位,公司财物要严加保管。

2、 财务部门必须严格遵照财会制度执行,不得预留大额现金过夜,对各种票据、支票等按照相关规定保管。

3、办公区内设置相应完好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

4、办公区内物品摆放应整齐,禁止堆放杂物。

5、 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

6、用于防抢防盗的报警装置正常完好。

三、车辆安全管理

1、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如有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应说明原因更换车辆。完成任务后,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并做好车辆清洁。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合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每月登记《车辆月行驶和耗油统计表》,上报公司。

4、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说明维修部位及原因经审批后,开具《派修单》。车辆维修费用在规定以内的,在指定的(本县)修理厂维修,超过限额的应报到公司审批。汽车修理商要按照“信誉高,服务质量优、修理速度快”原则选择,形成《汽车维修商名单》,附带相关资质材料,并进行备案,维修后的车辆应进行验收,并核实修理部位及维修费用,审验合格后方可结算。

5、根据车辆性能及公司耗油标准制定每个车辆的耗油量,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上报。

四、仓库安全管理

1、仓库内严禁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重点隔离保管,并设置警示标志。

2、仓库物资应标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禁损坏、变质。

3、仓库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五、机房、基站安全管理

1 、机房内要做到六不准:不准吸烟、不准睡觉、不准喧哗、不准闲谈、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无关人员非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者要填写好登记簿)。

2、 仪表、器材、工具、资料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使用仪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不要乱拆乱动,使用精密仪表要填写使用登记簿。机房仪表工具私人不得带出机房。器材、工具要建立帐目,领用要有手续。贵重器材的更换应认真检查慎重处理。

3、进机房人员操作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插拔电路板时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4、凡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证明,履行入室登记手续,并由相关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5、各级机构人员编制,机线设备,网络组织,电路开放等机密资料,以及其他机密图纸、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内部档案、内部资料不得对外泄露。

6、 严禁在机房私拉电源,计算机电源插座上不得插其它电器设备。

7、 备有灭火设备,应定位放置,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随时保持有效,人人会使用。在清洁各种电气设备时,应使用相应设备的清洁剂,严禁使用汽油。

六、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电力线路附近作业

1)基站铁塔上遇有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有源电力线对待,做好有效保护,不准随意剪断。

2) 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人的身体和吊装的物件应与高压线保持绝对的安全距离:31kv以下1.5米;6-10kv为2.5米;5-110kv为4m,220kv以上为6米。

3)吊装物件作业应在铁塔面对高压线的背面作业,并注意现场风向,以防大绳触及高压线。

2、 复杂环境下作业

1)城镇人口密集区、学校附近、交通要道等环境下作业时应设临时警戒线,铁塔周边5米内禁止闲人进入。

2)塔上有人作业时,塔下应安排专人看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塔下人员按规定要求佩戴安全帽。

3)工作中的设备天线会产生电磁辐射,太靠近天线可能会超过安全等级要求。设备只能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设备的辐射设计符合ieee c95.1-1991标准。

4)设备的某些部件不可避免地存在高温现象,请不要随意触摸,以免发生烫伤。设备在热带气候正常使用时各零部件的温度以45℃为基准,最高升温允许30℃,故障条件下最高升温允许55℃,即高温45℃正常工作时各另部件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5℃,故障条件下最高温度应不超过100℃。

5)基站电源设备安装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缠绝缘胶带,禁止将金属工具放置在电源柜和蓄电池上方。

3、 施工车辆应停放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合适位置,特殊情况占道停放,应开启车辆跳灯,并按规定要求放置安全警示牌或警示桩。

七、特种作业上岗证取证和专业技能培训

1、登高作业证书领取及管理

1)登高作业证书初次取证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公司申报,公司负责办理。

2) 证书复审由公司负责申报,公司统一办理,超过复审期限不报,造成证件无效,重新办证所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员工违背劳动合同离职,其办证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4)特种作业证书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公司人力资源部建档备案。

2、专业技能培训

1)新招作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由各专部门负责拟订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2)计划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教师由人资部从教师库选调。

3)有相关作业经验的新招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其专业技能进行综合考核鉴定,符合要求并有登高作业证书者可直接上岗。

4)没有通过公司安全培训考试和没有通过公司技能鉴定的一律不得上岗。

八、高处作业安全

1、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和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以及患病期间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如雷雨天气禁止上塔作业;风力在六级以上禁止上塔作业,霜冻和雨雪天气尽量不要上塔作业,特殊情况下上塔作业时须采取严密的防滑措施,高温下高处作业时间不宜过长,作业人员感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3、作业前应对使用的工器具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4、上塔前要检查随身携带工器具,确保使用工具齐全,工具材料放置稳妥。高处作业时,除随身携带必备的用具和材料外,不准携带任何笨重的工器具和材料,随身携带工器具和材料的总重量不得超过20kg。

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之间不准抛扔工具和材料,所有物件应用工作绳吊装, 吊装大件设备和笨重物件时,应采用滑轮吊装,滑轮应固定良好,大绳与滑轮之间应滑动自如,在吊装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

6、安装和维护线缆及其它设施时必须从铁塔护笼中上下,不得两人交叉上下。

7、 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设置临时照明,并确保用电安全。

8、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九、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与使用

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鞋等安全劳保用品。

2、安全帽的配发与使用

1)安全帽有公司统一在上级指定的厂家、商家范围内采购,各单位按需领发。

2)基站作业人员每人按一顶普通安全帽配发。

3)进入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紧帽绳。

4)安全帽必须性能良好。

3、安全带(绳)的配发与使用

1)安全带由各专业公司统一在权威部门指定的劳保商店采购,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登高作业人员每人应确保有一副性能良好的安全带,作业现场至少有一根符合作业标准的工作绳。

2) 安全带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性能可靠。 如有折断痕迹、弹簧扣不灵活、扣不牢、皮带眼孔断裂、安全带(绳)磨损和断头超过1/10的,禁止使用。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并按规范要求扣牢保险扣。

4)不准用安全带吊装物件,以免损坏。

5) 严禁用绳索或皮带替代安全带。

6)安全带(绳)使用或存放一段时间,应进行可靠性试验。检测办法,可将 200 kg重物穿过安全带(绳套)中,悬空挂起,无裂痕、折断才能使用。

4、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鞋并防滑,禁止赤脚、穿拖鞋和硬底鞋。

5、严禁冬季节长时间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做好防寒防冻工作,严防冻伤或脚手被冻麻木而引发事故。 夏季长时间在高处作业,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备适量的防暑降温品,塔上作业人员如感不适,应立即下塔休息,不可盲目蛮干。

6、长时间在强烈光线下塔上作业应配防护眼镜。

十、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应统一服装,衣服应整洁,并佩带工作证件。公司大门的保安人员上岗时应站立报务,坚守岗位,尊重客户,礼貌待人,严禁与客户争吵。

2、保安人员在下班前应巡视工作现场,并将有关事宜和注意的事项登记在《值班日志》中,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并巡视工作现场 ,查看上班《值班日志》上未处理的事宜和有关注意事项,并在《值班日志》上签字接班。交接班时出现紧急事宜,交班人员需处理完成后方可交班离岗。事宜处理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应配合交班人员。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应在《值班日志》中记录。

3、保安人员应严格检查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执行登记制度。

4、正常工作时间对出入公司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要严格控制,防止以外事件发生,并实行登记。出入时,保安人员应核查有效身份或证件,如发生紧急事件,保安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封锁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采取补救措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十一、保密工作及相关规定

1、严格遵守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制度。

2、 加强营业场所安全保卫,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3、保守企业秘密,严禁对外泄露企业经营情况和企业内部情况。

4、不得将各类业务资料擅自装入带出工作现场。严禁对外泄露各种统计数据及用户数据。

5、严格遵守通信纪律,提高警惕,做好六防,即:防火、防毒、防盗、防爆、防事故、防泄密。

6、正确使用计算机,爱护设备,严禁把水杯直接放在机桌上,以免发生意外的设备故障同。

7、严禁工作人员无故调阅客户任何资料(如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单位、话费详单等)同,客户的原始资料应有专人妥善保管,工作人员不得无故随意查询、拿出资料室复印、发动等。

8、因工作需要查阅客户资料时,应经班长或主管人员批准,并做详细登记。查到的客户资料一定要为客户保密,不得泄密,非内部工作人员需要查询时,必须有公安部门的介绍信,否则不予查询。

9、对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0、相关国家执法机关来公司查询客户通信信息时,查询人员必须出具执法部门证明和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同时报主管领导批准。(未批准的不得查阅)。

十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

1、根椐重点区域和部位,明确需求,配置相应的物防、技防设施,对配置的设施应设立负责人,确保设施处于正常状况。

2、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明确其职责,必要时进行消防演练。

3、对通信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现场的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报告事故的概况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及损失程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拍照。

4、发生盗窃、抢劫和通信案件,迅速赶到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如实向领导报告,上报公司,对造成的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文字《事故调查报告》和《通信恢复预案》。

5、节日前安全员对本公司所属区域进行全面的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工作检查,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不能当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该部门负责人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十三、附则

《某某公司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9篇 建筑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

黑龙江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第20篇 某生物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

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

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

《物资收发登记台帐》

《车间领料单》

《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物资出门证》

公司安全用电制度管理措施(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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