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体系如何搭建
z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构建,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我们需设定清晰的消防安全标准,确保每个部门、每位员工都理解其职责所在。
1. 制定全面的消防预案,涵盖预防、应急响应及后期恢复三个阶段;2. 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和改进制度;
3. 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有效可用。
体系框架
该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部分:1) 消防安全政策声明,阐述公司的消防安全立场和承诺;2) 操作规程,详细说明日常防火措施和紧急疏散流程;3) 责任分配,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消防职责;4) 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实战演练,提升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重要性和意义
消防安全不仅关乎公司财产安全,更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一套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能够降低火灾风险,减少潜在损失,保障业务连续性。它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内外部信任。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使用标准的公司文档格式,包括标题、目录、正文和附件。正文部分应以条款形式列出,每条规定前标注序号,如“1.1”、“1.2”等,便于查阅和执行。附件可以包含消防设施布局图、应急预案等辅助资料。务必保持语言一致,避免冗余和歧义,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和可理解性。
z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应以实用、严谨、全面为原则,通过系统的构建和执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为公司的稳健运营保驾护航。
z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z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保证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生产作业安全进行,
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1.1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三级防火机构,
并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责。
1.2 项目经理为项目第一级消防责任人,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
消防安全组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有关消防法的贯彻,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1.3 项目副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
负责项目部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对日常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4 各施工班组负责人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
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畅通; 5.3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5.4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 5.5 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
值班人员脱岗的; 5.6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2篇 某生物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4.3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 、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 、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5.5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4.7.1 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 、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8 、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9 、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相关记录
《安全目标责任书》
《消防器材登记台帐》
《安全作业许可证》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会议记录》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 、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 、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 、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 、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4.6.2 、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 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 、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3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防火、防盗、防破坏的教育及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公司以各中心主任为安全领导小组。各中心必须将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列入本中心的工作计划。
三、中心主要负责人要经常对职工定期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各中心领导应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三防”、“一保”意识 ( 防火、防盗、防破坏、严格保密制度 ) 共同做好后勤的安全工作。
六、重要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人必须按照安全程序进行操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设备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验和更换,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
八、公司将对所属各中心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成绩的和对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或避免重大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的中心和个人,根据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标准给予适当奖励。对无视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违反消防法规、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中心和个人给予处罚(处罚办法见《责任追究制度》),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各位安全、行政管理人员可就本文作适当参考,从中可以掌握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明白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建筑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 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三级教育活动时必须加入消防知识的培训。
(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
(四)、布置生产任务要把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和开展创安工作要同时安排。
(五)、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公司部门和领导反映汇报。
(六)、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经工地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区应使用36v 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七)、对木工工房、油库、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施工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八)、对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动用明火的(如施工现场电焊、使用明火等),应填写用火申请单。
第6篇 荣发物管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物管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0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证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消防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
1.1管理公司对在职员式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1.2管理公司对新入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率要达100%;
1.3员工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消防理论知识、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2.1保安部保安员、消防监控员、重点岗位员工、领班及以上职位员工均必须参加市消防协会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接受培训的员工必须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服务不足一年者须退还培训费。
2.2管理公司每年至少两次对业主开展对小区防火工作的各项规定、常用灭火大路的使用方法、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0消防工作制度
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的力度,确保小区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担任防火总负责人,物管公司各部门主管为防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维修及维护,以保安部为主体建立义务消防队。
3.2防火总负责人职责:
3.2.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3.2.2组织制定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
3.2.3组织、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报告;
3.2.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3.2.5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
3.2.6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3.2.7监督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
3.2.8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3.2.9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3.3防火责任人职责:
3.3.1配合、协助防火负责人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3.3.2根据消防总负责人的批示组织消防演习、演练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3.3.3建立防火档案;
3.3.4检查并监督火灾隐患的整改;
3.3.4负责消防工作巡查;
3.3.5督促落实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4各班组防火责任人职责:
3.4.1各班组防火责任人逐级向上一级责任人负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实行层层承包管理;
3.4.2组织员工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业务培训;
3.4.3每日检查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编号、数量、是否完整完好,有无过期、失效、丢失、损坏,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保安部;
3.4.4要求员工做好消防器材的清洁保养,保持干净整洁,摆放正确;
3.4.5教导员工学习使用一般灭火器材及火警处理的操作技能,做到一灭火,二抢救,三疏散,四保护;
3.4.6检查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有无堵塞或占用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3.4.7配合保安部做好其它防火工作;
3.5负责消防供水设施维护管理的工程技术员职责:
3.5.1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完好、运行正常;
3.5.2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完好、运行正常;
3.5.3确保烟感、温感、喷淋、防火(烟)门(闸)、排烟设施、消防水枪水带、疏标志、指示灯等设施完备无损;
3.5.4定期保养,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3.6义务消防队职责:
3.6.1迅速行动组由保安经理、保安部当值主管、当值保安员、工程部系统工程师、工程部当值人员、行政部员工组成,迅速行动组发现火灾应进行初期火灾扑救,防止火势蔓延,不能控制的火热,应实施救火程序;
3.6.2救护疏散组由各部门员工组成、负责抢救伤员和重要文件、物资、并疏散小区人员;
3.6.3保卫组由保安部部分员工组成,火警发生时,负责保卫小区重要部位及把守各通道口,防止趁火行窃及其他趁乱违法违纪现象;
3.6.4指挥部由总经理、工程师、保安部经理、管理处经理组成,负责现场灭火的策划、指挥及善后工作;
4.0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4.1目的
为了规范小区的消防工作,查出、整改及防止隐患
4.2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保安负责人参与;
4.3检查人员在每月未及节假日前对小区管辖范围内的各栋楼宇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具体查看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和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各层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的电器电掣等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控测器、应急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灯)是否正常;
4.4检查人员每日须对会所及公司办公区域进行检查,查处会所、办公室内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5检查人员每日须对各施工装修单元至少两次的安全检查,查看施工单元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装修单元内所使用权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以及室内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6检查人员在巡查中如发现小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检查人员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汇报或由管理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
5.0临时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5.1目的
规范本小区内从事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确保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5.2需在本小区内进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动火申请;
5.3动火申请列明动火作业时间、范围、内容及操作者姓名,并承诺遵守小区一切规定,同时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证书复印件;
5.4动火申请须有管理公司防火总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方可作业,进行作业时需报工程部、保安部。由工程部,保安部派人到现场监督,如属明火作业(焊接、切割)的,操作员须持当地部门培训后发放的焊工证方可上岗操作;
5.5动火作业时,须严格遵守作业操
作规程,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5.5.1八不:
5.5.2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5.5.3周围的易燃易爆物未清除不动火;
5.5.4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易爆物及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5.5.6盛装过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5.7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5.5.8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动火;
5.5.9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5.5.10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5.5.5.0四不:
5.5.5.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5.5.5.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5.5.5.3发生火灾或爆炸时,要及时扑救;
5.5.5.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5.5.5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5.6在小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管理公司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限时整改责令其立即停止动火作业或移交消防部门处理。
6.0初期火灾处理方案
6.1目的
为确保小区住户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把初期火灾消灭于萌芽状态。
6.2值班人员在发现初期火警时,应即时报告消防监控中心,讲清楚发生火警的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6.3当值人员在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立即利用附近和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6.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收到现场报告后,即时将事件汇报当值主管,并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
6.5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报告后,须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对可能受影响范围的人员使用走火梯疏散;
6.6灭火后,当值主管应安排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当值主管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6.7若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即时决定将灭火人员撤离到安全距离内,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指挥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7.0火灾紧急处理方案
7.1当初期火警处理无效,火势无法控制并进一步蔓延时,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7.2小区当值最高主管在接到火警现场指挥人的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决定是否向消防局报警求救,并即时召集小区内义务消防队员,命令义务消防队各组负责人带领本组人员就位,同时向消防中心发出指令,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现场人撤离。
7.3消防监中心当值人员在接到小区当值最高主管的指令后,向市消防局报警,讲清小区地点、起火楼层、火势等,立即启用消防紧急广播,通知住户紧急疏散,将监控镜头锁定在起火楼层密切监视,同时检查电梯内有无困人,若出现困人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转执行《电梯困人处理流程》)。
7.4迅速行动组在接到行动的指令后,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组织灭火,同时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闸),安排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检查相邻房间和上下楼层是否有火势蔓延趋势,并针对燃烧性质不同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
7.5救护疏散组在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指挥住户疏散,按先从着火层以上开始,引导着火房间或楼层售货员从走火梯疏散到首层,如无法从走火梯疏散时,应引导住户疏散到天台上风处等待求援,并组织水枪掩护,随后查漏。医疗救护组同时要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材到疏散集中点救护伤员。
第7篇 建筑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制定消防预案,并设专人管理消防工作。
2、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贯彻实施消防法规,布置和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并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予以落实。
3、员工要做到:懂火灾危险、预防措施和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设备,会处理险情和报火警,做到消防器材定人定期维修保养。各岗位必须保持清洁,废纸废物及时清理,坚决杜绝一切火险隐患。
4、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专人专管,定期检查。
5、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
6、安装电气设备要符合技术规定,以防短路造成电流过大而引起火灾。
7、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防止电线电器起火。
8、易燃易爆的生产场所、车间、库房、油罐区等场所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9、组建义务消防队,并期进行消防演习。
10、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对违反条例的不安全行为加以制止。
第8篇 宣钢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安全科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一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安全科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创业中心物管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务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等各项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挥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己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己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1.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城。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书先向生产副经理申请同意,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必须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生产部机修车间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线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应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记录》,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险患。
5.7.2公司安全科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安全科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时通报,并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整改完毕的工作联络单报送安全科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第9篇 __公司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装卸消防工作,保障装卸生产和基本建设安全,努力减少、消灭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及路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铁路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项管理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和岗位消防负责制。
第三条 装卸消防工作由公司消防领导小组领导,由各装卸分公司负责。消防工作纳入装卸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之中。
第四条 装卸消防工作由装卸公司安全部牵头,设备部、业务部协同管理,接受铁路公安机关监督管理,由各分公司负责实施。
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公司安全生产部。公司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八条 公司消防安全组织领导:
1、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安全生产部、技术设备部、业务部、行政办公室、党群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为成员。
2、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于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部、技术设备部、业务部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
第九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分公司经理,对本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对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在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分公司安全技术室。分公司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分公司安全技术室安全员。
第十二条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班组长,对本班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职工个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责。
第十三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组织领导:
1、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分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分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于安全技术室,安全技术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技术室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十四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
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设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事实演练。
第十六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基层分公司、负责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收集和整理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本单位消防档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
3、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7、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者,提出奖惩意见;
8、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9、认真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分公司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收集和整理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分公司消防台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
3、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7、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者,提出奖惩意见;
8、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9、认真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消防安全责任:
1、公司、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是领导和组织全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机构,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2、公司、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负责制,各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向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并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向总经理负责,做好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和铁路局、公安局及地方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等。执行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
4、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分公司消防管理规定和办法,把消防工作列入装卸生产、基本建设、营销管理之中;
5、根据铁路装卸生产的特点和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有关部室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和整改火灾隐患,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适时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6、定期召开消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表彰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
7、支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提供必要的消防装备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消防监督作用;
8、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和火灾事故肇事者。
第二十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其它消防行政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落实上级和公司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务。
3、起草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计划、文件,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
4、掌握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情况、动态,收集消防信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账,定期分析工作状况,剖析火灾原因,探索火灾规律,制定相应对策。
5、组织、实施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检查、评比,总结、推广消防先进典型。
6、完成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第二十一条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遵守车间、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准在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的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
2、对本班组配备的消防器材负责管理和使用、保养、不准私自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3、由班组长组织对本班组、本岗位作业处所,进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视火险就是命令,听到报警和发现火险时,班组长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尽量减少损失。
第二十二条 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不在严禁吸烟的场所吸烟。
2、懂得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遵守车间、班组防火安全管理。
3、严禁将烟头、可燃物、油脂类等易燃物品乱丢。
4、每位职工必须要做到消防安全的“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消防组织管理
第二十三条 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员等人员变动后,新任人员必须自觉学习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以尽快具备应有的消防管理素质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二十五条 消防管理人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有计划地增加消防资金投入,逐步改善消防基础设施,适应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分公司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分公司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九条 公司、分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新建、改建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设计,应当按照国家和铁道部工程建筑消防设计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新建、改建工程的建筑防火审核工作,由铁路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审核。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建筑的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报送铁路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第三十一条 经铁路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建筑设计需要变更的,报原审核单位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家和铁道部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铁路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十四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各级电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三十八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三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第四十条 发生火灾的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公司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应在12小时内逐级向铁道部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十二条 凡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都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认定责任,严肃处理。
五、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氧化铝分公司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和设施是灭火的专用工具。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擅自动用。
2、各班组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各班组长负责保管。
3、仓储科负责库房及站点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更换、维修和检查工作。
4、不准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一切消防器材和设施。丢失和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及时汇报,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原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施,应设有明显标志。未经仓储科同意,一律不准动用。
8、各班组配备的室外消防专用柜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消防专用柜内的设施必须摆放整齐、悬挂有序、保持清洁,防止受压、受潮损坏。
9、各班组配备的水枪水带,因有特殊情况使用的,必须经仓储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净、晾干、整齐放回原处。
10、各班组辖区内的通道、路口和油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第11篇 塑料制品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各部门。
3.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为2023年第一版文件。
4.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小组,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公司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全体员工均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5.1安全生产小组职责
安全生产小组组织机构图
5.2.1安全生产组组长职责:
组长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并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产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消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加强对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研究防范重特消防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同时认证落实以下几项要求:
1.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2.加强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4.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8.履职考核
5.2.2安全生产组小组长职责:
小组长在安全生产组长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的同时并要做到以下几点:
1. 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rqo9pznc
2.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8fs_.!qwf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m :_jr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f3c7[[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thij= :k
6.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_b<3o;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a {u$0`
8.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o_r:-k -{
9.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消防事故
5.2.3安全生产小组组员责任
1.认真学习学习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消防业务技能做到四会既: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发现会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
2.在本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自觉落实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针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特点,及时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训练,提高业务素食和防火能力。
5.针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进行演练,熟悉自己的位置和分工;一旦发现灾情,立即按照预案分工疏散人员,疏散物资,扑灭初起战斗。
6.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安全因素和行为,保证自己职责范围内无消防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
7.每名员工都有维护单位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8.每名员工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规则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灾隐患都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配合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9.每名员工都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和防火灭火知识技能,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参加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10.每名员工都要熟悉所在岗位的消防安全设施位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旦法伤火灾事故,在立即报警的同事要组织,引导在场的员工疏散。
11.每名员工都要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杜绝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6.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1.在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中必须包含安全教育的内容,使员工知道有关消防安全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相关安全培必须有培训效果的验证,并将相应资料存档。
2.各级领导和部门要药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3.各部门或安全生产小组需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并在安全活动中须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知道本单位,被岗位的火灾危险,预防会在的措施以及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法,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与逃生。
4.加强电工、焊割工、仓库保管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技术和学习训练,对于电工、焊割工及化学品和危险品报关员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根据公司员工培训计划执行,但不得低于一个每个季度每次的培训)组织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定期组织模拟消防演习。强化员工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7.消防安全检查
7.1在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的组织及领导下,定期由组长或小组长进行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并依据需要(如年度大修、技改项目、高温天气、东防等)组织战象检查。坚持公司月差、各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三级检查制度。
7.2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1.会在隐患的征稿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等情况。
3.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的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和化学品库房、成品库房等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7.3公司每日由站直人员进行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4公司假日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
7.5检查巡查出存在的问题对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及时上报相关责任人。.
7.6检查巡查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检查巡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岗位)负责人签字备案待查。
8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8.1 根据消防法规要求设置消防设备,配齐灭火器,并按其性能和配置规定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
8.2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公司消防设备,器材登记造册,并组织定期检查督促,指导个部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等事项。
8.3公司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消防栓消防沙由各分管责任人维护管理,经常检查并测试性能,做到“三定”并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灭火器材的管理制度。
8.4安全生产小组每季度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测一次,对消防器材进行换药冲装,确保完好有效。
8.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拆除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8.6每周对消防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灯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不亮,及时更换维修。
9.火灾隐患整改
9.1公司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或火灾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对由于不及时整改而早场的事故后果负责。
9.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各部门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区域:
3.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吸烟室外的公司区域吸烟等违反禁令。
4.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对方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5.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用作他用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违章使用,玩弄消防设备的。
8.违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9.将使用过的油棉沙油纸等易自然的擦洗材料乱放的。
10.公司区内办公室、更衣柜违章存放易燃、易爆、的可燃气体的。
11.氢气、氧气、乙炔等气瓶混放在一起的。
12.其他可当场整改的行为。
违反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9.3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有安全生产小组小组长报告,提出征稿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责任人。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9.4对暂时无法整改,有无法落实可靠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等危险部位应立即停产整改
9.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生产小组确认后存档备查
10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
10.1 明火管理
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2 .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城。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书先向生产副经理申请同意,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3 .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4 .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 .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必须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10.2 电源电气管理
1 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2 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3 公司生产部机修车间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线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11.1 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11.2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11.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 “119 ”火警电话报警。
11.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1.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2.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3.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4.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12 激励
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12.1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12.2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12.3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12.4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12.5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12.6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第12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保证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生产作业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1.1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三级防火机构,并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责。
1.2项目经理为项目第一级消防责任人,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消防安全组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有关消防法的贯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1.3项目副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项目部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对日常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4各施工班组负责人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2、一级检查由消防安全组指导、监督各专业施工班组组织实施:
2.1各施工班组负责人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处理本身能够解决的不安全因素,本身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提交上级负责人。
2.2 消防安全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负责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情况及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并做了检查记录。
3、二级检查由副经理组织实施:
3.1副总经理每月组织消防安全组及工程组等部门对施工区域和生活区进行一次检查。
3.2检查内容应包括各专业施工班组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火情隐患及整改情况。
3.3副总经理每月向项目第一级消防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4、三级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的副经理组织实施。
4.1每月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各专业施工班组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要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4.2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重点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5、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将违反本条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5.1违章进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场所的;
5.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5.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5.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
5.5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员脱岗的;
5.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13篇 五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点: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特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适宜和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全体所有职员。
三、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公司的消防工作。
2、督促各部门确定防火负责人,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
3、根据季节特点与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与检查。
4、建立建全防火制度。
5、组织防火检查,消除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把消防工作的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内容之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工厂法人代表)的消防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范防安全的操作规定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保卫部门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公司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领导检查落实各级消防责任制的情况,消除火灾隐患。
3、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处理火灾责任者。
4、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汇报。
4、负责全厂消防工作的宣传,消防技术的培训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监督使用。
5、落实每日的防火巡查和每季度的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并认真督促解决。发生火灾时,协助公司领导指挥对火灾的扑救工作,并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
七、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了解掌握公司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和防火措施情况。
3、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预防和补救火灾的能力4、做好公司夜间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5、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应协助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八、生产车间防火安全职责
1、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吸烟,需要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应熄灭火。
2、加工木料的各种机器设备的转动轴承部位要经常加油润滑防止摩擦生热。
3、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超负运行,应立即报告电工检查,修理。
4、车间内的刨花、木梢、油漆等杂物,每天要清扫到安全的地方存放并妥善处理,保持室内清洁。
5、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九、仓库保管员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除企业消防管理规定之外,还必须做到:
1、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搭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易然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物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第14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第15篇 __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1.1消防安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保障良好工作环境的前提条件,故制定此管理制度。
2.范围:
2.1公司各部门、各员工,由行政部全力执行此制度。
3.内容:
3.1行政部负责在新员工入职时,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的培训。
3.2各责任部门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所属区域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清洁;并维护本区域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3各员工须积极学习消防知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爱护消防设施。
3.4任何人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发生火警的部门必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力量扑灭火灾。
3.5禁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进行电焊、氧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3.6消防设施的管理:
3.6.1行政部负责消防设施的安装、配置、更换管理,并定期组织检查与维修,对过期的消防设施及时更换,并作好检查记录,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3.6.2行政部对各部门区域配置灭火器时(包括手提式及手推式),须就数量、型号等资料交所属区域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所属区域部门须对本区域内之灭火器进行监管,以避免出现遗失等异常情况;
3.6.3各责任部门须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利于火警疏散,防止人流阻塞,并依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识;
3.6.4消防设施仅供消防用途,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含挪动位置)、拆除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违者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之责任;属个人所为的,则根据情节予记大过之纪律处分直至解雇处理;
3.6.5因消防用途而使用消防设施,必须于使用后之24小时内,递交〈消防设施使用报告〉至行政部,行政部在接到〈消防设施使用报告〉后,须及时跟进相关事项及补充/更新消防设施。如报告延迟提交,须由所属部门提交延迟原因之报告(需由该部门经理审核及提出预防措施),并追究相关负责人之失职责任。
3.7消防设施的检查:
3.7.1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包括水枪、水带、水阀)、应急灯等;
3.7.2检查的周期: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每月全检一次;
3.7.3检查要求:
a灭火器的检查:表压低于绿色区域或一经开启过的灭火器,必须再充装氮气;
b应急灯的检查:打开应急灯,灯亮为正常,不亮则须充电或维修;
c消防栓的检查:外观是否有破损,消防箱内是否漏水或潮湿,水带是否潮湿或腐烂,水枪接口是否完好;打开水阀,看出水是否正常,其供水情况每幢楼每次抽检一个,抽样时应避免重复抽取邻近上月己抽过的样品。
3.8检查记录:检查完毕,在消防设施检查记录咭上,签上检查人,检查日期和检查状况。
第16篇 _酒店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规章制度
__酒店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公司本身及外单位在辖区内“动火”管理,切实保证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业主(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单位及外单位在公司辖区内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完毕后立即清查现场。
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除责成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进行处罚。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办公室等处)动火,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并做好防范工作,方能动火。
③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④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用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烧纸、焚香。
⑤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消防管理规定。
⑥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及使用正常。
第17篇 公司消防设施管理制度9
公司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九)
消防器材服务于公司安全生产,是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力保障,为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得到有效保护,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必须自觉爱护和看管消防器材;
二:消防器材由公司安保部门专管,所在部门兼管,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摆玩,经同意后必须谁用谁负责。
三:专管人员必须每星期对消防设施大检查:1)消防泵是否正常运转;2)所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在位,检查要有记录。
四:消防器材是否处于战备状态,对不能工作的器材,必须及时更换和维修。
五:门卫加强对于进入厂区的货车管理,必须配置防火器,出厂时回收。
六:严禁在消防通道内搭建建筑物、架子式、堆放其它杂物。
七:确须用水带,有工段负责人向生产部领导或安保部[专管员]申请,同意后也须按规定晾晒、回收,否则一律不得使用;灭火机是备用战斗器材,更不能随意动;
八:违反以上任何一条都将按厂纪规定严肃处理;
九:如发现人为损坏,将于工段或车间月底工奖考核挂钩;
第18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
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1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end#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12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6.4《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延伸阅读:
公司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汇报
一、认真组织,仔细排查
综合部组织人员成立检查小组,在公示栏张贴《分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及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在_月职工大会传达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重点及相关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排查安全隐患。
二、落实责任,全面检查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的原则,由公司领导主抓,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切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各自分管范围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检查内容不留死角,检查项目一个不少,检查对象一个不漏。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我司重点针对公司围墙、路面、车辆、仓库、出租房屋及店面,强调做好以下几个工作:一是做好防暑工作,要求客户经理适当减少或避开高温、露天、高热条件下的工作时段,可以适当调整工作时间,防治高温中暑,保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二是做好防汛工作,做好办公区及仓库安全隐患排除,及时做好防水、防漏、防风及防雷电措施,避免损失;三是加强仓库管理,做好防火工作,仓库保管要加强仓库管理工作,定期检查仓库电网管线线路问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及使用电器、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仓库等;四是加强配送车辆安全。驾驶员要按照国家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以及公司车辆管理办法严格行车,杜绝在产品配送过程中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五是确保食盐安全,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盐安全,杜绝食盐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客户经理要做好辖区食盐安全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立,做好相关台账
1、按照办公及仓储性质划分责任区:综合部负责公司办公大楼及家属楼区域;营销部负责非盐仓库及车库区域;专营部负责盐产品仓库区域。
1232、各部门负责各自区域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发现及时、上报及时,重大事故由综合部上报市公司。
3、各部门负责建立好相关排查工作台账,坚持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要形成书面台账汇总至综合部统一整理申报。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治理情况
(一)线路改造方面
1、公司老办公大楼所布用电线路,已经不能满足公司办公室设备的用电负荷,时有跳闸等情况发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已叫电工全面检查。
2、已在20__投资计划申报,目前没有批复资金进行该项目整改工作。
(二)围墙及仓库方面
1、公司围墙,存在人为破坏和年久失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部分人为破坏的,已进行了修缮。
2、老仓库破旧不堪,墙面给食盐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已责令承租户消除安全隐患。
以上是此次我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具体情况、问题及整改情况,有的由于存在资金欠缺不到位的情况,线路和围墙安全隐患有待进一步整改。
阅读拓展:
公司消防安全标语
1. 品质在良心,良心看人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公司消防安全标语
2. 当遇到质量问题时,他不是把手指向别人,而是自己
3. 挑战自我不足,追求品质突破
4. 今天你为品质工作做了什么!
5. 帮助供应商改善质量管理,成就国际电工优秀品质。
6. 明天的品质定位比今天更高!
7. 创造高品质的电工产品。
8. 质量管理,每天需要创新。
9. 质意识属于企业文化的范畴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公司消防安全标语
10. 反违章、除火患、保安全、促生产。
11. 大人外出,不可把小孩反锁屋内。
12.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3.(2023年 119消防宣传日 消防演练活动通知及通告) 消防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14. 消防事关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15. 防范火灾,人人有责,人人防火,户户安全
16. 防火安全无小事,时时处处需留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17. 消防安全齐参加,预防火灾靠大家。
18. 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
19. 齐心筑牢防火墙壁,携手打造平安家园。
20. 防止火灾,消除隐患。
第19篇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 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 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 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二o__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第20篇 a公司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装卸消防工作,保障装卸生产和基本建设安全,努力减少、消灭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及路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铁路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项管理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和岗位消防负责制。
第三条 装卸消防工作由公司消防领导小组领导,由各装卸分公司负责。消防工作纳入装卸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之中。
第四条 装卸消防工作由装卸公司安全部牵头,设备部、业务部协同管理,接受铁路公安机关监督管理,由各分公司负责实施。
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公司安全生产部。公司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八条 公司消防安全组织领导:
1、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安全生产部、技术设备部、业务部、行政办公室、党群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为成员。
2、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于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部、技术设备部、业务部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
第九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分公司经理,对本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对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在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分公司安全技术室。分公司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分公司安全技术室安全员。
第十二条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班组长,对本班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职工个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责。
第十三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组织领导:
1、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分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分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于安全技术室,安全技术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技术室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十四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
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设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事实演练。
第十六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基层分公司、负责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收集和整理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本单位消防档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
3、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7、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者,提出奖惩意见;
8、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9、认真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分公司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收集和整理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分公司消防台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
3、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7、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者,提出奖惩意见;
8、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9、认真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消防安全责任:
1、公司、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是领导和组织全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机构,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2、公司、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负责制,各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向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并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向总经理负责,做好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和铁路局、公安局及地方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等。执行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
4、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分公司消防管理规定和办法,把消防工作列入装卸生产、基本建设、营销管理之中;
5、根据铁路装卸生产的特点和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有关部室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和整改火灾隐患,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适时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6、定期召开消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表彰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
7、支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提供必要的消防装备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消防监督作用;
8、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和火灾事故肇事者。
第二十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其它消防行政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落实上级和公司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务。
3、起草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计划、文件,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
4、掌握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情况、动态,收集消防信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账,定期分析工作状况,剖析火灾原因,探索火灾规律,制定相应对策。
5、组织、实施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检查、评比,总结、推广消防先进典型。
6、完成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第二十一条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遵守车间、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准在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的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
2、对本班组配备的消防器材负责管理和使用、保养、不准私自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3、由班组长组织对本班组、本岗位作业处所,进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视火险就是命令,听到报警和发现火险时,班组长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尽量减少损失。
第二十二条 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不在严禁吸烟的场所吸烟。
2、懂得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遵守车间、班组防火安全管理。
3、严禁将烟头、可燃物、油脂类等易燃物品乱丢。
4、每位职工必须要做到消防安全的“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消防组织管理
第二十三条 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员等人员变动后,新任人员必须自觉学习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以尽快具备应有的消防管理素质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二十五条 消防管理人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有计划地增加消防资金投入,逐步改善消防基础设施,适应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分公司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分公司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九条 公司、分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新建、改建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设计,应当按照国家和铁道部工程建筑消防设计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新建、改建工程的建筑防火审核工作,由铁路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审核。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建筑的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报送铁路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第三十一条 经铁路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建筑设计需要变更的,报原审核单位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家和铁道部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铁路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十四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各级电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三十八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三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第四十条 发生火灾的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公司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应在12小时内逐级向铁道部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十二条 凡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都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认定责任,严肃处理。
五、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