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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了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潜在风险,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规程: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如操作设备的正确方法,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流程等。
2.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3. 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迅速、有效地响应。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实施与监督:制度的执行需要有力的监督机制,确保其落地生效。
3. 持续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环境变化,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保持其适用性。
4. 反馈机制:建立反馈渠道,收集员工对安全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
安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企业管理中的核心环节,它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持续努力。通过明确的目标管理,结合有效的奖惩制度,我们可以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长期繁荣。
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经营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经营的积极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力争全年无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力争全年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备损害事故的发生。
二、奖惩制度
1、本单位鼓励职工进行安全经营,对在安全经营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2、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本企业对各个岗位的工作进行细分,实施目标管理,对完不成目标管理或造成重大事故者,从严予以惩处。
第2篇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奖励
1、产有创造发明,发现隐患及时,避免了事故发生者,给予一次性奖金壹佰元。
2、工作积极主动,敢于制止违章现象,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主动揭发私自偷拿厂内财产的给予一次性奖金壹佰元。
3、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及时报告者,给予罚款比例的提成奖。
处惩
扰乱秩序、不按制度、妨碍安全生产,侵犯人身权利;损坏公共财物和他人财产,情节轻微,尚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事处分,依照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是:违犯安全保卫管理行为,在厂职工和厂外人在厂区内违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都依照本办法处理。
违犯安全保卫管理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口头警告
2、检讨或公开检讨
3、罚款五十元以上,壹佰元以下,加重罚款不超过贰佰元。态度恶劣或当年连续违章二次以上的,必须按当年违章的次数加倍罚款。罚款在裁决后,须下达罚通知单,当事人接到签字罚款口头通知后,三天内到厂部保卫部门签字,凡未按规定时间签好字的,每月在工资内扣除五十元,交厂部财务部门。
第3篇 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经营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经营的积极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力争全年无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力争全年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
二、奖惩制度
1、本单位鼓励职工进行安全经营,对在安全经营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2、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本企业对各个岗位的工作进行细分,实施目标管理,对完不成目标管理或造成重大事故者,从严予以惩处。
第4篇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奖励
1、产有创造发明,发现隐患及时,避免了事故发生者,给予一次性奖金壹佰元。
2、工作积极主动,敢于制止违章现象,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主动揭发私自偷拿厂内财产的给予一次性奖金壹佰元。
3、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及时报告者,给予罚款比例的提成奖。
处惩
扰乱秩序、不按制度、妨碍安全生产,侵犯人身权利;损坏公共财物和他人财产,情节轻微,尚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事处分,依照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是:违犯安全保卫管理行为,在厂职工和厂外人在厂区内违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都依照本办法处理。
违犯安全保卫管理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口头警告
2、检讨或公开检讨
3、罚款五十元以上,壹佰元以下,加重罚款不超过贰佰元。态度恶劣或当年连续违章二次以上的,必须按当年违章的次数加倍罚款。罚款在裁决后,须下达罚通知单,当事人接到签字罚款口头通知后,三天内到厂部保卫部门签字,凡未按规定时间签好字的,每月在工资内扣除五十元,交厂部财务部门。
第5篇 安全目标管理奖惩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经营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经营的积极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力争全年无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力争全年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备损害事故的发生。
二、奖惩制度
1、本单位鼓励职工进行安全经营,对在安全经营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2、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本企业对各个岗位的工作进行细分,实施目标管理,对完不成目标管理或造成重大事故者,从严予以惩处。
第6篇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山东煤矿安全“双基”建设工作及考核评级暂行办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及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1、全年杜绝严重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较大以上非人身事故。
2、力争消灭轻伤,班组杜绝严重违章,人人正规操作,杜绝三违。
二、管理措施
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效益,就是抓政治,就是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年安全奋斗目标的实现。
具体措施
认真加强现场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第一,进一步严格干部作风。抓安全生产的管理干部,要发扬勇于吃苦、敢于负责、大胆管理、身先士卒的好作风,带头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现场安全管理上,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盯、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24小时坚守岗位,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盯班干部要八小时盯在现场,切实起到现场把关的作用。要加大制止“三违”的力度,狠抓职工的按章作业、正规操作,从源头上消灭事故发生的根源。
第二,加大内部奖惩考核力度,根据责、权、利相统一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并在月底的考核中兑现。
第三,不断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管理的重点在现场,关健在班组。要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长关键人物在现场抓安全的作用。
(一)安全目标实行风险抵押金奖励制度
安全目标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兑现:
安全目标风险抵押金,实行季度交纳、月度考核、季度兑现。
1、季度内每发生一人或发生重大非人身事故1 次,对班子成员不发安全风险抵押奖,对单位党政正职按各罚款2400元,对副职各罚款2000元,对分管干部加罚1000元,对当日值班干部加罚500元。
2、季度内每发生一人严重重伤事故,对班子成员不发安全风险抵押奖,对单位党政正职按各罚款2000元,对副职各罚款1600元,对分管干部加罚500元,对当日值班干部加罚300元。
3、季度内发生一名一般重伤或较大非人身事故1 次,对班子成员不发安全风险抵押奖,对单位党政正职按各罚款1000元,对副职各罚款800元,对分管干部加罚200元,对当日值班干部加罚100元。
4、季度内实现安全目标、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按所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数额等额奖励。
第7篇 公路质监站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行得分。
一、 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度上墙,未上墙的扣2分。
(二)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2分。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
(四)强化交通在建工程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监督员外出监督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记录,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五)做好春运、“五一”、“十一”、“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规划、实施有保障、落实有检查、事后有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
(六)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一)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
(二)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扣2分。
(三)各种安全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
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
(一)凡突破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不及时上报的扣2分。
(二)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一次扣2分。
四、奖惩办法
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分管领导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帮的,扣分管领导、责任人5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科室,总公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科室。
安全控制指标不突破,安全管理工作被评为先进科室的人员进行奖励。
第8篇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率严格按零目标管理,即全年不发生重伤、四级及四级以上伤亡事故;
2、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8‰;
3、确保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达标率>40%。
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象:
1、公司安全管理网络所有成员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管生产)、安全员。
三、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分级控制。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3、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公司质安部作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对项目部不称职的安全员有权建议撤换。
5、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购买和发放。
6、各项目部在各项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各项目应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证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8、各项目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后,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救援抢救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严格按项目承包内部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9篇 安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
1、伤亡事故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安全达标率100%,其中优良率85%以上。
3、杜绝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实现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4、工地管理具体目标:
(1)杭州市安全保证体系贯标工地。
(2)杭州市标化工地。
(3)杭州市文明工地。
努力争创省级文明标化工地
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奖励
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
2、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1)通报表彰;(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 3×0.75。
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2000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2000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
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2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3、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根据新昌营造建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
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2000元;
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0至4000元;
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四)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处罚。
(五)安全检查处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全质量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给予责任单位主管1000元的处罚;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材料的,将对责任单位主管处以500元的罚款;在项目经理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六)项目经理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受罚单位(个人)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