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和意义
在我们的企业运营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这些化学品,尽管在生产流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但若无严谨的安全制度,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威胁员工的生命安全,破坏环境,甚至影响公司的声誉和运营稳定性。因此,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制度,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我们对每一位员工负责的表现。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明确责任:确定各层级管理人员在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确保人人了解自己的角色。
2. 储存规定:详细规定化学品的储存条件,如防火、防泄漏、防静电等措施。
3. 操作规程:列出每种化学品的操作步骤,强调安全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程序。
4. 训练计划: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化学品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5.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
注意事项
1. 制度必须具体:避免使用模糊的表述,每个规定都应清晰、可执行。
2. 定期更新:随着法规变化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更新。
3. 实地适用: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避免纸上谈兵,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可行。
4. 监督与评估: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每个环节都应注重细节,确保制度的全面性和实用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保障安全的最大化利用危险化学品带来的效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制度
1.通 则
(1) 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 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并附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4)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2.生产和使用
(1) 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 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3) 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4) 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3.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
(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
(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 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5) 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6)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7)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生产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中毒人员的抢救。
(1)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2)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3)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必须采用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 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5)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6)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7)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8)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5.储存和养护
(1) 库房内应设有温度表,每天记录一次,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各一次。
(2) 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度≤37℃。
(3) 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
(4) 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做好记录。
(5) 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填写有问题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6) 有效物品应在有效期间一个月前通知相关部门。
6.出入库管理
(1) 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
(2) 物品性状、理化常数应符合产品标准,由品质部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验。
(3) 仓库部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后作出验收记录。
(4) 验收在库外安全地点进行。
(5) 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 出库时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
(7) 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8) 仓库管理人员应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通知装卸摇动人员。
(9) 在出入库过程中,仓管员应严格监督执行相关规定,严禁摔、撞、击、拖、拉和倾倒物品。
7.装卸运输
(1) 运输危险物品方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
(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6)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7) 温度较高时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8)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9)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8.报废处理
(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仓库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2) 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3) 包装容器必须在公司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4)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5)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6)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2篇 采油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采油队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运输、采购、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上报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采油队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采油队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使用
4.1.1 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各种危险品,必须分隔清楚。
4.1.2 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禁止将残留的液体或者残渣乱倒,必须倒入制定的密闭容器中,同时要求表明残液或残渣性质、液量、时间。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9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0 装卸运输
4.10.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科室提供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0.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0.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0.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4.10.5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0.6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0.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0.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1 报废处理
4.11.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1.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1.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2.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南庄畔采油队
2023年9月26日
第3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分管副总负责变更的审批。
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
4.1 变更分类
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等。
4.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分管副总处,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 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
第4篇 中心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 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仪器室管理,仪器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 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中心小学
第5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ⅰ2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各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各生产单位应当在本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各生产、使用单位的特点,制定出具体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等的规定。
1.1进入企业安全教育。编写要点如下:
1.1.1明确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1.2明确新职工(含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商员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企业人员等)均须经过本企业、分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1.2.1一级安全教育(企业)。由劳资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职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等;(2)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及典型事故案例;(3)安全、卫生、职业病预防知识和要求。
1.1.2.2二级安全教育(分厂)。由分厂厂长负责。内容包括:(1)分厂生产技术特点、工艺流程、设备性能;(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预防;(3)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1.1.2.3三级安全教育(班组、工段)。由班组(工段)长负责。内容包括:(1)岗位特点、任务、设备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和岗位事故案例等;(2)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岗位操作法等有关制度、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使用等。
1.1.3明确进入企业参观人员也应进行安全教育。
1.1.4明确安全教育时间,按照《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1.1.5明确转岗、内部调动及离岗半年以上的,应按新职工对待。
1.2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编写要点如下:
1.2.1明确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定期研究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1.2.2明确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教育(包括授课、学习、会议、布置工作等)。
1.2.3明确定期进行班组活动,做好记录。
1.2.4明确在重点项目、特种作业或大修前,应进行安全教育。
1.2.5明确发生各类事故时,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原因、责任,通过“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
1.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编写要点如下:
1.3.1明确凡从事(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高处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操作;(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3.2明确按照规定要复审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1.3.3明确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3.4明确安全无小事,发生未遂事故后,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举一反三”,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4安全教育考核。编写要点如下:
1.4.1明确法定代表人、经理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同时应进行安全考核。
1.4.2明确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有关职能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同时单位应进行安全考核。
1.4.3明确单位内其它领导(含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由劳资人事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考核内容为:(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2)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单位生产工艺和特点,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处理原则;(4)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分厂(车间)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5)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4.4明确单位内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分厂(车间)负责,考核内容为:(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2)本分厂(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本分厂(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应急救援处理原则;(3)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5)
第6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保管、出入库、安全要求
1.1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应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
1.2 化学危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通风口;
1.3 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1.4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1.5 化学危险品库房的安全间距,应根据性质、规模和贮存物质的危害程度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1.6 化学危险品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1.7 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应加强门卫,严格出入制度,容器的包装要密闭、完整,对破损的泄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严禁烟火。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2.1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2.2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3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2.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2.5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2.6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2.7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2.8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2.9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10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2.11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2.12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第7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经营单位的特点,按经营范围将安全管理制度分为公共、经营、储存、运输和加油站五类。“公共”是指所有经营单位都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经营”是指涉及经营环节的管理制度;“储存”是指涉及储存环节的管理制度;“运输”是指涉及运输环节的管理制度;“加油站”是指涉及加油站特点的管理制度。各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详见下表)列出的涉及本单位所有经营范围的制度进行组合和增加,制定能够满足本单位经营需要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名称
备注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共
2
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经营
2
剧毒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如有剧毒化学品)
3
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4
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制度
储存
5
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6
危险化学品养护管理制度
7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8
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9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0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运输
11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公共
12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3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公共
1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5
安全奖惩制度
16
消防制度
17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8
设备管理制度
1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0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动火管理制度
23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如有重大危险源)
24
用电管理制度
25
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加油站
26
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27
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市场开发岗位;定货岗位;验货及验票岗位;发货岗位
经营
2
出入库岗位;库房管理岗位;库房养护岗位;巡检岗位;搬运、装卸岗位
储存
3
司机岗位;押运员岗位;车辆保养维修岗位
运输
第8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目录二
目 录
第一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基本原则
2、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主要负责人
2.2主管安全负责人
2.3分厂(车间、工段)负责人
2.4安全员
2.5班组长
2.6工人
3、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办公室(含人事、劳资、教育等综合部门)
3.2生产部门
3.3基建设备动力部门
3.4技术部门
3.5环保部门
3.6安全(消防)部门
3.7财会部门
3.8供销运输部门
3.9工会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1进入企业安全教育
1.2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1.4安全教育考核
2、安全生产作业证管理制度
2.1发放范围
2.2考核内容和办法
2.3使用与管理
3、交接班管理制度
3.1适用范围
3.2引用标准
3.3交接要求及内容
3.4交接班“五交”、“五不交”的规定
3.5考核
4、防火防爆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生产装置
4.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3消防组织与实施
4.4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5.1通则
5.2生产和使用
5.3危险源辨识、管理和安全评价
5.4报废处理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1范围
6.2规范性文件引用
6.3名词解释
6.4编制内容
7、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8、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8.1基本要求
8.2仓库管理
8.3储罐区管理
8.4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
9、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9.1电气系统运行
9.2电气系统检修
1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1通则
10.2特种设备的生产
10.3特种设备的使用
10.4检验、检测
11、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1.1范围
11.2安全装置的维护与管理
11.3防护用品(器具)的选用与保管
11.4防护用品(器具)的管理分工
11.5防护用品(器具)的配备管理
12、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2.1施工组织
12.2施工现场管理
12.3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
12.4拆除工程
12.5爆破工程
12.6检修组织与管理
12.7检修安全通则
12.8检修准备
12.9焊接作业
12.10设备内作业
12.11抽堵盲板作业
12.12检修完毕清场、复原处理
12.13高处作业
12.14吊装作业
12.15断路作业
12.16动土作业
13、防尘防毒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3.1通则
13.2防护与治理
13.3组织与抢救
13.4体检与职业病
14、企业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1管理组织
14.2信号与标志
14.3交通道路
14.4车辆
14.5车辆驾驶
14.6车辆装载
14.7非机动车、行人
15、安全技术措施(投入)管理制度
15.1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15.2计划编制及审批
15.3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5.4检查和报告
16、科研与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16.1科研(含新产品小试、中试、大试的管理规定)
16.2工艺变更
16.3工程设计
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7.1法律法规要求
17.2竣工验收
18、安全检查制度及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8.1安全检查的任务与要求
18.2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8.3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8.4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9、事故管理制度
19.1事故分类与管理
19.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19.3抢救与救护
19.4事故报告程序
19.5责任划分
19.6调查和处理
2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20.1适用范围
20.2职责范围
20.3奖惩内容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编写要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规定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特殊情况下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1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2开、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3紧急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4检修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9篇 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病理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2、 使用范围 病理科。
3、 废弃标本的处理
(1) 处理制度:
1) 病理标本在取材后标明日期,放于标本柜内(冷藏更好)。
2) 按行业规范,报告发出2周后由专人负责处理(本科室4周)。
3) 按生物标本处理要求,废弃标本经火化处理。
(2) 处理流程:
1) 医师取好材后将标本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2) 将装好标本的黄色垃圾袋放入专用盒内盖上盖子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3) 将装好标本的专用组织盒放入标本储藏室柜内。
4) 工人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标本箱,清理到期的标本。
5) 将到期废弃标本运至后勤指定地点,与管理人员签字交接。
6) 管理人员通知殡仪馆,将废弃标本作火化处理。
4、 医疗废物的处理
(1) 处理制度:
1) 医疗废物必须放入贴有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
2) 放置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必须使用黄色垃圾袋。
3) 医疗废物由病理科工人负责收集。
4) 收集后的医疗废物由工人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5) 公司派专人收取,并作焚烧处理。
(2) 处理流程:
1) 工人将装有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袋袋口扎紧,用封条贴住袋口。
2) 每天上午7:00与下午4:00运送到后勤指定地点(医技楼后面)的接收人员交接,放入其提供的黄色医疗废物运输箱内,贴上封条,最后签名确认。
二、病理科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1. 目的 建立规范的危险品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操作程序,确保危险品使用的安全。
2. 范围 病理科技术室。
3. 责任人 病理科技术室全体工作人员。
4. 危险品的进货、保管、领用和使用制度
(1) 熟悉各种危险品的化学性质,遵守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条例,根据化学性质进行分类保管和使用。
(2) 病理科危险品仓库由指定的专人(双人双锁)负责保管,少量领出也需要领出者放入小型防爆(安全)柜内上锁保管。
(3) 危险品管理员负责化学危险品的请购、接收、清点、检验及储存保管。
(4) 易燃物品要定量统一购置,存放于危险品仓库防火防爆柜内。有毒有害试剂应放于专门的安全柜内。腐蚀化学品(酸、碱)应分别储存于放置耐腐蚀的塑料盘的安全柜内,不得存放于水槽下,防止潮解。注意不能再同一区域内存放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试剂分开储存。剧毒物品应放入保险柜内(必须双人双锁管理)。存放危险品的房间必须单独、密封并安装防火门。安全柜、防火柜必须有通风管道,将可能产生的气体排出室外。
(5) 危险品存放柜和门上都应该张贴反映存放的危险品性质的标识以及危险品的名称。
(6)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使用指定托盘。
(7)配制危险品时应做好防护措施,穿隔离衣、戴防护眼镜、口罩、帽子、手套。
(8)配制人员需请保管人员打开防火防爆柜,取出药品,每次必须对使用量、剩余量进行记录并签名。
(9)配制人员将领出的危险品放入临时小型防爆柜内,贴上打开日期、有效期(乙醇、二甲苯、丙酮、甲醇打开后有效期为1年,如果出现沉淀,就不能再使用)和经手人,然后上锁。
(10) 在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11)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的场所设有合适的急救沐浴设施和洗眼装置。
(12) 在配制强氧化性酸或强碱时必须使用广口烧杯,以防止溶液产生大量热量或气体,待配制溶液稳定后方可放入溶液瓶中。应该在通风设备良好的操作台上配制。
(13) 保管人员根据危险品使用剩余量进货,严格控制实验室内危险品的总量,一般存量控制在3周左右。
(14) 进货后检查合格证及试剂瓶的完好性,登记并分类放置危险品(放入防火防爆柜内),上锁。
(15) 为确保购置试剂质量的稳定性,必须选择国内知名、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每个不同批次的试剂必须检查合格证书、登记并作质量反馈。
(16) 如所使用的试剂、化学药品含潜在的致癌物、致畸物,应该进行明确标识。科主任应告知员工,在接触有潜在致癌物、致畸物试剂或化学药品时应做好防护。
(17) 易燃、易爆液体配制或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
(18) 更换出的废液根据废液处理流程处理。
5. 使用化学危险品的注意事项
(1) 不允许用嘴吸取任何试剂。
(2) 在不清楚试剂间的相容性时,不要将它们混合。
(3) 在使用新试剂前,先阅读msds或向相关负责人咨询。
(4) 稀释时应将酸注入水中,而不能将水注入酸中。
(5) 所有化学试剂在倾注时要缓慢,以防飞溅。
(6) 如果试剂或化学品被允许排放入下水道中,要用清水彻底冲洗管道中的残留,避免丢弃的化学品之间发生有害的化学反应。
(7) 使用玻璃器皿前徐检查诸如爆裂、破碎等明显的受压或损坏痕迹。把上述损坏的玻璃器皿丢于耐扎的利器盒内。
(8) 将玻璃器皿放到清洁区前务必测地漂洗消毒。例如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或者可能是传染性物质,必须保证它们放到清洁区以前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消毒。
(9) 任何在未贴标签的容器中发现的试剂都因该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作废液处理。
(10) 医疗场所不准抽烟,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不允许喝饮料、吃东西以及使用化妆品。
(11) 不允许使用实验室的设备和器具来准备食物和饮料。
(12) 处理实验室标本时不要用水接触脸部、嘴以及眼镜。
(13) 每次离开污染区时,或处理完标本、化学试剂、污染或毒性物质,接触实验室设备后都要洗手。
(14) 在接触化学试剂时,不要将食物、口香糖以及香烟放在口袋中,毒性化学物质的蒸气可以吸附在这些物品的表面。
(15) 不要将食物储藏在实验室的橱柜或冰箱中。
(16) 在使用电话、门把手等物品时务必脱掉手套,以防止可能性的污染。
(17) 养成良好的日常工作习惯,使用完以后,所有的试剂盒仪器都要归位。
(18) 对于在工作环境下可能遇到的不同危险品,采用不同类型的个人防护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包括:
1) 手套:用于保护手免受烧伤、割伤、化学品腐蚀、磨损、电击伤。不同类型的危险品需要不同材料的手套,如磨损用棉质或皮质手套,化学危险品用不可渗透的手套。
2) 护目镜和面罩:用于保护眼睛和面部免受飞溅、紫外线和毒性化学物品的伤害。
3) 防护衣:用于保护身体免受化学或者腐蚀性液体的伤害。
4) 安全鞋和靴:用于保护双脚免受腐蚀性化学物品的伤害。
5) 其他: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溢出包和喷淋、洗眼器等设备。
(19) 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损伤时,立刻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并参照相关制度进行汇报和救治。
(20) 任何操作步骤或设备、仪器发生问题,对医疗安全产生影响时都要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及时上报医院质管科。
三、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接受和处理新鲜标本(如手术中需要做冰冻的标本、体液或穿刺细胞学标本和尸体解剖等工作)或福尔马林固定的组织标本等工作均涉及到有关人员的防护,实验器具、工作台面和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处理,以及废弃标本、纱布、棉签、注射器、刀片和针头等的处理及一些传染病的申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 成立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病理科主管医疗的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技术组主管和医疗秘书等。
2. 定期举行管理小组会议,讨论科室生物安全问题,监督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 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医院感染和感染防护和控制意识。
4. 组织取材室、细胞技术室及手术冰冻切片室等属污染空间,均安装空气消毒机,取材工作台安装紫外线。
5. 医疗废物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各类废物的标识、存放和处理,有完备的标本接收登记程序和纸质记录,并有专人负责。常见的四种医疗废物处理如下:
1) 病理性废物:由医院工人负责清运至特定地点进行焚化处理;
2) 福尔马林等液体行化学废物均使用专门容器储存并标记,由具有相关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并处理;
3) 废酒精和二甲苯经回收设备进行回收处理后的残余固体性废物装袋、结扎和标记,由医院工人收集和处理;
4) 损伤性废物存放于损伤性废物专用容器内,由医院专人收集和处理;
5) 感染性废物用有标记的专用袋盛装、结扎和标记,当日下午有医院工人收集,同一处理。
6) 每日取材后、制片后申请单放入消毒柜内进行臭氧消毒。
6. 传染病疫情申报:主要是院外会诊病例中经我科确诊的在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出的必须申报的各类法定传染病病种。
1)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脑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第10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知识、技能,树立员工“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由车间负责组织接触易制毒化学品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条 根据员工所处岗位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职工每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 对内部岗位调动的人员必须进行换岗后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 对新调入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 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批参加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学习培训。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a 正确辨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信息及其意义;
b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所提供的内容及其意义;
c 化学品进入人体的途径及其对人体的危害;
d 化学品安全押运程序和注意事项;
e 对化学品本身固有特性的了解;
f 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g 生产工艺及生产技术参数。
2、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一些相关的事故案例;
3、职工安全态度教育;
4、上级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下发的各种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采取以下几种培训方式:
1、职工在职或脱产培训;
2、直接传授培训,安排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等;
3、其它方法:开展读书活动、提安全方面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第八条 要求参加培训的职工必须认真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参加上岗、换岗前培训的员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
第九条 每次培训,组织培训人员必须做好登记、考核、备案工作,必须让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签字备案;
第11篇 某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第12篇 生物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安全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
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
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4.13.5、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报废处理
4.1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
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化学危险物品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
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第13篇 危险化学品管道巡线、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公司在用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设备负责公司危化品输送管道的管理工作。
3.2 安全员负责对危化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及内容
4.1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4.2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要依据。所有危险化学品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4.3 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4.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4.3.2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
4.3.3 编制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3.4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4.3.5 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实施;
4.3.6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4.3.7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3.8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事故分析;
4.3.9 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上报。
4.4 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4.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进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4.4.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因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4.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4.5 巡线检查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每班巡线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 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震动情况;
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临构件的摩察情况;
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完好;
8)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9)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4.6 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3)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4.7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8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报表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统计上报。
4.9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
4.9.1 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4.9.2 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4.9.3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4.9.4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
4.9.5 所选择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4.9.6 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4.9.7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
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要求一致。
4.9.8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件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有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9.9 管道检修前的安全要求: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燃、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清洗和吹扫。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4.10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定期检验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4.10.1 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4.10.2 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4.10.3 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
4.10.4 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4.10.5 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告、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
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4.10.6 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泄漏检查、绝热层、防腐层检查、振动检查、位置与变形检查、支吊架检查、阀门检查、法兰检查、膨胀节检查、阴极保护装置检查、管道标识检查。
4.10.7 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4.10.8 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4.10.9 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4.10.10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10.11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并协助检验单位进
行全面检验工作。
4.11 安全附件的检验
4.11.1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4.11.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4.11.3 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4.11.4 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4.11.5 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5附加说明
起 草:
批 准:
实施时间:2022-1-1
版本号:a/0
附 件:《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巡线记录》
记录编号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巡线记录
巡线人
日期
天气
巡查时间
序号
管道巡查内容
有无问题
详细情况记录
有
无
1
管道有无泄漏
2
标志桩、测试桩、转角桩及管道配套设施是否完好
3
管道防护带两侧5m内有无违章作业
4
管道防护带两侧5m内有无违章建筑
5
管道附属工程有无遭破坏
6
管道两侧50m内有无大型工程设施及规划,500m范围内有无爆破作业
7
沿线管道有无露管或覆土减少,管道上方、两侧是否有新进翻挖土迹象
8
沿线阀室及其设施是否完好
大
事
记
故
障
处
理
记
录
第14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保管、出入库、安全要求
1.1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应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
1.2 化学危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通风口;
1.3 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1.4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1.5 化学危险品库房的安全间距,应根据性质、规模和贮存物质的危害程度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1.6 化学危险品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1.7 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应加强门卫,严格出入制度,容器的包装要密闭、完整,对破损的泄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严禁烟火。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2.1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2.2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3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2.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2.5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2.6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2.7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2.8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2.9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10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2.11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2.12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3.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3.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炉要稳;
3.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3.12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3.13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4、装卸作业要求
4.1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
4.1.1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4.1.2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同时,必须做到:
4.1.2.1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4.1.2.2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
4.1.2.3装载平�,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4.1.2.4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4.1.2.5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4.1.3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4.1.4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
4.1.5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
4.1.6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4.2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要求
4.2.1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4.2.2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2.3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
4.2.4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
4.2.5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
4.2.6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4.2.7充装过程中时刻注意槽车液位、压力,坚守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4.2.8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15篇 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计划,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的使用数量。核定数量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建立岗位职责、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使用、处置等完整记录。
六、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贮存,严禁混合贮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或科室统一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处置原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八、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包含药学部、总务科、医学装备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行每月定期督导、监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危化品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九、医院将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按照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规定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附件:1.危险化学品清单、分布图
2.危险化学品考核方案
____医院
2023年9月22日
第16篇 氧气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同样适用于第三方使用管理。
第三条 引用/应用标准
《中化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第四条 定义
(一)危险化学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化学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物品、腐蚀物品中部份易燃易爆化学物。
(二)危险化学品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剧毒化学品目录》为标准。我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空气(压缩的)、空气(液化的)、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
氮(液化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四氯化碳、氨(液化的,含氨>50%)、硫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安全部门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监管部门,负责具体的监督、报批、检查、考核、落实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负责督促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制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厂区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编制危化品的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操作人员严格按标准和制度履行职责。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组织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厂区运输、容器的安全管理与检查。负责组织危化品事故的应急管理。
第七条 设备部门负责危险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和日常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标准保证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设施安全,并落实隐患整改。
第八条 为我公司协作的合作商负责提供所进危险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或有关化学品的性能说明,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标识,并提供相关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对危险化学品合同的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 各部门主管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生产、使用、储存、处置的危险化学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生产、储存的车间、化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卸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应当按规定设立“危险化学品标志”,按有关要求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危险化学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安全要求,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在危险化学品操作岗位存放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一)危化品储存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标准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并由专人管理。危化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化品应当进行定期检查。
(二)危险化学品试剂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毒害化学试剂(或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它危化品必须指定专用地点单独存在,实行双人双收、双人保管制度,并将毒害化学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报安全部门备案。
(三)对毒害化学试剂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要如实记录,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防止被盗、丢失或者误发、误用。发现毒害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四)生产现场存放地点应经公司安全部门、生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设置,存放环境必须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五)危化品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六)危化品实行入库首检,保证入库危化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无泄漏、标识清晰。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一)使用单位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危险化学品登记,领耗台账(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等内容)。
(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要求执行,应熟悉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使用专用器具,防止泄漏、遗撒。
(三)取用腐蚀品、氧化剂时,应戴上防护手套和防护面罩等,严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一)因生产需要购买、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填写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表,并经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购买。
(二)购买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验收入库时,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执行,严禁不合格产品入库;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第十五条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一)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卫措施,防止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和安全部门报告。
(二)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将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安全部门备案。
(三)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管理考核办法
第十八条 违反以上管理内容的,按照《包头市天宸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责成责任部门上报整改措施。
附件:
1、危险物品使用台帐
2、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表
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表
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5、危险化学品检查记录
6、危险化学品巡线记录
7、危险化学品巡线记录
第17篇 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及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开磷合成氨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定义及分类
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bg13690-199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将危险化学品分为7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四、管理职责
1、采购部负责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及与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2、物资储运部负责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3、生产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储。
4、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化学品采购申请的审查。
5、设备管理部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容器的定期检验。
6、质量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各项指标的分析与检测。
7、 安全环保部安监室参与新增品种化学品以及剧毒品申购的审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对有关化学品的各环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基本原则
1、我公司范围类储存的一切供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只供公司生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不得经营和转让。如确需对外调拨,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保证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必须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
4、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废弃处置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申请数量采购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试剂,不得超量购买,更不得无计划采购。
6、危险化学品库及储存设施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7、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容器按时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8、各部门必须对使用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建档。
六、危险化学品的计划、审批与采购程序
1、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材料申请计划,经审批后交采购部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单独填写材料申请计划,不得与其它物资混报。
3、剧毒和爆炸危险物资申请计划要详细写明用途,使用部门应按实际使用量申请,随用随报。因工作需要,申请使用灭鼠剂等非生产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购,一次用完。不得申请、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药品。
3、剧毒化学品必须在安监室备案,按规定办理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采购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化学药品,采购员应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由专人向有经营许可证的专营单位或商店购买,不得超量或无计划采购。
5、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不得采购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化学品;采购进口的化学品必须索取中文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装卸
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办理运输通行证,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
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及押运人员应定期培训,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运输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3、化学危险物品的交接,必须由运送、采购、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和交接,确认标签、标志、包装完好无损后,各方人员方可签名办理移交手续。对于标签不全、标志模糊不清、过期、包装破损的,应原样退回,不得移交入库。
4、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拖拉和倾倒。
(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装混运。
第18篇 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防护制度
一、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满足我公司经营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二、 凡在我公司内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
四、 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及专职管理人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
五、 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六、 库管人员在贮存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2、 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的地方存放。
3、 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4、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5、 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七、 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和出库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出库,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出库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八、 库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
九、 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搬运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及劳动保护用品。
十、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学习和培训。
十一、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第19篇 生物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安全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
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
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4.13.5、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报废处理
4.1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
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化学危险物品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
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第20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的主要手段,也是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本单位制定了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查领导。1、检查领导能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经营活动中能否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核评比安全工作。2、检查领导能否正确处理经营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对本企业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较大事故隐患、关键部位、要害岗位、重大危险源点是否做到心中有数。3、检查领导对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领导和支持是否有力。
二、查管理。1、检查企业的安全组织和安全人员配备能否满足企业安全管理需要。2、检查企业的安全组织网络能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网络运行是否有效。3、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业绩能否做到定期考评并赏罚分明。
三、查隐患。主要检查本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哪些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管理上有哪些漏洞或薄弱环节;库房、运输、安全设备、设施等是否存在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事故隐患。
四、建立严格的值班巡逻制度。剧毒品仓库有24小时专人值守,并按规定进行巡逻,作好记录。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