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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如同一盏指路灯,引导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规避风险,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不受损失。良好的安全制度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工作环境的和谐稳定,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声誉。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岗位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措施,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确保快速、有序地进行救援。
3.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潜在危险。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应具体、明确,避免含糊不清,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
2. 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安全挑战。
3. 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注重人性化,制度既要保障安全,也要考虑到员工的舒适度和工作效率。
安全制度是企业的生命线,它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员参与,通过严谨的流程和持续的改进,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安全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事业部的安全管理,提高综合安全管理能力,及时沟通事业部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管理。
3、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术语
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是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总结本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每次会议需要有专门的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4、职责
(1)领导小组是综合协调事业部安全工作的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2)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小组会议原则上全体成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参会人员的职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安全管理思想。会议讨论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应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4)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向领导小组成员通知会议时间、地点,收集小组集体讨论的议题机构,负责草拟会议纪要,负责督办会议定的事项。
5、详细规定
5.1召开时间及主持人
事业部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可少于4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和月度生产例会同时进行,并提前一周通知参会人员。
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5.2参加会议人员
会议组成人员: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事业部和项目部相关重要岗位人员。
5.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和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及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和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通报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提出下阶段的安全工作目标。
(3)听取有关成员报告上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6、附则
(1)本制度有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补充及修订。
(2)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第2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或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挂帅,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检查、评比,切实做到抓生产必须管安全。
3、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网络,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制定管理目标和措施,按要素分解管理职能,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全体职工人人讲安全、懂安全、抓安全。
4、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正确指导思想,经常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法规、意识、技能和操作规定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以安全促进生产,安全带动效益。
5、安全工程师是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做到谁安排生产,谁负责安全交底。每一作业层面或每一道工序必须进行一次安全交底,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必须传达到每一名工人,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保证做到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总结,把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初始的萌芽状态。
6、制定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查思想意识、查制度落实、查安全设施、查机电设备、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 四不放过 ”要求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格按项目部《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者予以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和事要及时教育处罚,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对予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8、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方案先行的原则,专项方案须经总工程师或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投入实施。
9、及时收集、编制、整理各项安全资料,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0、积极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创建目标和任务,完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安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努力创建标化工地文明工地。
第3篇 学校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度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校长负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县消防安全监管部门意见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并向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了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作出有关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消除消防隐患的指示和工作决策,并检查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
分管副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分管负责人,是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负责向校长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校长的指示和工作决策布置,督促相关部门贯彻执行,负责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指导建立有关人员岗位职责,经常检查、督促各班级贯彻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及时处理各班级汇报的消防安全工作相关问题。
教导主任是学校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根据消防法和有关部门及校长办公会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检查教室、教师宿舍、远程教室、图书室等重点防火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消防安全器材是否有效,有无消防安全隐患,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校长、分管校长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等事项,在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师生进行消防避险演练,并对保卫、义务消防队等有关人员进行灭火常识教育与训练。
班主任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班级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和消防安全资料建档。负责向学校防火责任人、分管校长,反映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学校防火重点部门和责任人:
总务处:主任
总务处主任是学校校舍、食堂和其他学校后勤动火管理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负责对校舍、食堂和其他后勤动火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直接行政管理,负责对食堂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措施审核,经常检查食堂消防安全状况,听取食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并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有关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学校消防隐患,重要情况立即向分管校长汇报。
远程教室:远程专干
远程教室是教程教干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负责对该远程教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章,督促工作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保证远程教师的进行。
图书馆:图书管理员
图书管理员是图书馆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图书馆(图书、阅览、资料)进行消防安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可使用),及时消除图书室消防安全隐患,禁止在图书馆内使用明火,禁止吸烟,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因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实验室:普实专干
实验室是普实专干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实验室(药品、器材、资料)进行消防安全育,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可使用),及时消除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禁止在实验室人员胡乱操作,禁止吸烟,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因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班级:、班主任
年级主任、班主任是年级、班级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根据骊龙小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如若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本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规定责任。
2023年9月1日
第4篇 某某仓库领导带班安全应急值班制度
一、仓库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安全应急值班,每日均明确有一名仓库领导带班、库内一名安全应急值班员驻库区值班,包括防汛、生产及治安安全的值班;值班电话为___—___。
二、仓库由库副主任轮流带班,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应急值班工作;应急值班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员负责本库区内分库点的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工作;值班员在值班时间内禁止从事非工作内容的其它活动,保持其手机通讯通畅,完整记录值班实际情况。
三、值班员直接接受保安相关问题的反映,做好记录,妥善处置;应督促保安安全巡逻、准确检查,督促防火、防盗、防破坏和治安、保密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值班员应督促夜间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对进出仓物质装卸及转运等作业现场的《作业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阻止违章操作;对仓库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对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汛期前,值班员应加强对仓库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查看防汛措施的落实和防汛物质的准备情况;汛情发生时,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现场并及时报告;雷暴天气应与保安一起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人身及相关设施的安全防护。
六、遇情发生时,值班员应遵照“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按照仓库的应急预案和“____”的要求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妥善处置,降低相关事故损失。
七、平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安全应急值班工作由综合科安全员或安全管理员负责,假日期间白天由保安人员负责安全值守;节日全日及平日下班至次日上班期间(夜间),由值班员负责仓库的安全值守。
八、值班人员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安排每月1日前公布;值班人员有事或因病调换值班应先书面报带班领导批准,因公出差亦同。值班交接时间为每日早上上班(或通勤车到库)后的前半小时,使用值班记录本签字移交;当班值班员将签字后的记录本移交下任值班员(或安全科人员),未办理移交,视同当班值班职责继续履行。
九、值班人员平日值班,不影响其履行平常的工作职责,每次领取夜间值班津贴50元;若全天值班,则另给予补休一天;假日全天值班领取值班津贴___元,不再补休。
十、值班人员的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离岗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值班人员违反本规定、擅自离岗(离岗半小时以内)或不认真履责的,每次给予经济处罚___元。若失职给仓库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赔偿并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5篇 班组长工段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班组安全作业
(1) 贯彻执行企业和各工程项目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 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 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相应做好书面记录;
(4) 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培训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 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不违章作业;
(6)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并报告上级。
第6篇 副总以上公司领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负责监督、督促分管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向董事长负责,董事长向全体职工负责。
2、认真抓好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事故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3、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每次罚款100元,重伤以上人生事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参与分管范围的事故追查分析,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4、对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必须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如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10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5、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属于自身分管范围的,要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联系反映,督促落实,如不反映又不落实而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6、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当班处理不好的,必须交下一班带班领导现场交接清楚方可离开,否则一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7、各分管领导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每次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20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8、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各分管领导必须认真对待,要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第2条处罚。
9、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行为和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10、各分管领导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处理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乎,违者报矿研究处理。
11、生产部门及副总以上领导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办公会,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0元,并在会上对自己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作详细的安排和布署。
12、凡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200元。
第7篇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制度
(一)、下属煤矿企业实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第二条、值班人员范围
(一)、下属煤矿企业: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和副总工程师。
(二)、矿井及以上单位机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本单位领导干部值班。
第三条、值班时间
(一)、下属煤矿企业领导干部在所属市区境内的安排值班,在市区境外出差的不安排值班。
(二)、 领导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24小时,原则上从当日8:00到次日8:00。
(三)、下属煤矿企业在法定假日放假期间,矿井在法定假日放假和双休日期间应安排矿领导值班。
(四)、法定假日放假期间,下属煤矿企业领导干部值班时间原则上按24小时,也可以按8小时或12小时。
第四条、值班职责
(一)、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按程序处置安全生产紧急事项。
(五)、检查劳动纪律及各单位值班工作情况。
(六)、向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七)、传达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指令。
(八)、落实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
第五条、值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值班工作,认真安排布置,落实值班人员职责。
(二)、值班人员不得离开本单位行政区域,原则上应在调度室(值班室)值班,并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责任,尽职尽责完成值班任务。
(三)、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必须向调度说明,并向主要值班领导请假。
(四)、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且不得拒绝接听调度电话。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喝酒。
(六)、值班人员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交接未完事项。
(七)、各级安全生产调度必须逐级上报本单位当日值班人员名单,并掌握所属各单位当日值班情况。
(八)、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由本单位调度室负责统一协调和掌握,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值班人员。
入井检查和带班作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5]53)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查、控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矿井和直管矿井的公司。
第二条 直管矿井的公司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开展入井检查。矿井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应当开展入井检查和实行带班作业。
第三条 直管矿井的公司相关人员每月入井检查次数及主要职责:
一、入井检查次数规定
(一)、正职领导每月不少于6次;
(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机电等方面的副职领导每月不少于8次;
(三)、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9次;
(四)、安全、生产业务处室正职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0次,副职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2次;
(五)、其他部门负责人每月入井检查和带班作业班次由下属煤矿的公司确定。
二、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矿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执行情况;
(二)、检查矿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三)、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重大隐患整治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检查作业环境、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安全状况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第四条 矿井负责人和生产、安全、经营管理人员每月入井检查和带班作业班次的规定及主要职责:
一、入井检查次数的规定
(一)、矿井正职和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10班次;
(二)、矿井分管安全生产副职每月不少于15班次;
(三)、矿井其它领导每月不少于8班次;
(四)、矿井副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每月入井检查次数由直管矿井的上级公司确定。
二、入井带班作业的次数规定
(一)、矿长带班次数不少于6次。
(二)、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带班作业次数由直管矿井的上级公司根据矿领导的人数、工作量、业务分工等因素进行确定入井带班作业次数。
各矿井根据领导带班次数的规定,确定入井带班的班次。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的矿领导入井带班作业。
三、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区)队长等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放炮环节、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检查重大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督促当班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发现“三违”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四)、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予以解决;
(五)、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 检查考核
(一)各下属煤矿企业、直管矿井的公司要进一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和完善矿井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下井带班的作业种类、下井带班人员范围、每月下井带班的次数、在井下工作时间、下井带班的任务和职责权限,以及考核奖惩办法等。
(二)各级领导干部每次下井要有明确的目的和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纳入下井带班作业范畴的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和入井带班次数不少于(集团)公司规定的标准。
(四)下属煤矿企业、直管矿井的公司领导下井查出的问题要作专门的交待、指定、落实部门和人员整改以及确立整改完成时间。
(五)下属煤矿企业、直管矿井的公司要对领导干部入井检查和带班作业的情况采取不同形式予以公布、通报。
第六条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第8篇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和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
2.坚持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的会商制度,每月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和驻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以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驻地处在可控状态;
3.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随着施工生产进度、工艺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的不断变化,及时补充、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给施工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保证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执行包保工段,承担安全责任,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该由谁解决的,就由谁解决,限期改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5.加大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使员工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可靠的安全设施,让员工在一个较为良好的条件下劳动生产;
6.认真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切实奖励安全生产有用人员,惩罚违章、违纪人员,做好奖金的摘分配、再分配工作,促进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安委会及安全检查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通知,认真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反馈,不断把安全生产推向新的高度。
第9篇 基建期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基建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9号)、《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意见》(陕燃司安字〔2012〕10号)和《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陕燃司安字〔2014〕1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带班值班是指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对当班期间的突发事件所进行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带班人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值班人为公司各部室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影响公司声誉或形象的紧急事件。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的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工作。
第六条 公司基建期安全生产工作带班值班电话分别为带班人、值班人手机及办公室电话。
第二章 带班值班人员职责
第七条 带班领导职责:
(一)全面了解当班期间安全生产状况,积极协调组织好当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新情况;
(三)对当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响应,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有效应对;
(四)监督、抽查公司干部和员工值班情况;
(五)及时、如实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上级单位报告当班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第八条 值班干部职责:
(一)每天收集、汇总、整理当班期间的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如实向带班领导报告;
(二)及时、准确传达带班领导的工作指示,认真做好协调、联络工作;
(三)按规定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带班值班记录;
(四)协助带班领导落实带班工作职责。
第三章 带班值班规定
第九条 带班值班坚持全年365天全覆盖,每天24小时不间断。带班值班人员组成采取“1+1”模式,每班安排一名带班领导和一名值班干部。
第十条 带班值班实行“周轮换制”,每周(含周六、周日)安排一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定于每周一上午8:00。法定节假日带班值班由综合办公室另行安排。
第十一条 带班值班表按月为周期编排,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经公司安委会主任审定后,于每月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带班值班表见附件1。
第十二条 带班值班人员严禁擅离职守,当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陕西省境内,确有原因需出省或无法当班的,带班人应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请假,并自行协调其他领导顶班,值班人应及时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调其他干部顶班。同时,将情况及时反馈至综合办公室。
第十三条 当班期间,若发生突发事件,带班值班人员要迅速做出判断、及时响应,必要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四条 当班期间,若发生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b级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应迅速启动公司《基建期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根据应急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当班期间,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及时接听和处理当班期内的安全生产信息。
第十六条 带班值班人应客观、准确、及时、全面地记录当班期间的安全生产信息。记录填写要求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字迹规范。记录由值班人每天具体负责填写,交班前经带班领导签字确认。记录表见附件2。
第十七条 交接班完成后,值班干部应于周一上午8:30前将带班值班记录交还至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于周一上午9:00前将带班值班记录交给本周值班干部。若遇法定节假日,带班值班记录经公司门卫处交接。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十八条 为保证必要时的夜间值守,公司为带班值班人员设置休息场所。
第十九条 综合办公室和安全技术部建立领导干部带班值班记录档案,正本由综合办公室存档,安全技术部复印保留副本。
第二十条 公司建立基建期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平台,由安全技术部每周一上午将上周安全生产信息和本周带班值班人员信息,报告公司领导。若遇周一为法定节假日,相关工作顺延至收假后第一天。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期间,安全生产信息实行每日一报。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每月月底前,将公司次月领导干部带班值班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技术部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第10篇 领导安全承包责任工作制度
第1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单位法人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也必须服从于安全,部署勘探生产的同时部署好交通安全工作。
第2条 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交通安全工作汇报,分析预测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交通安全措施。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和“反馈单”。
第3条 主管交通安全生产的领导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单位法人负责,对交通安全生产负有组织领导责任,督促检查职能部门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是部交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操作部门,对单位法人和主管领导负责,对交通安全生产负管理、指挥、监督和检查责任,谁承包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
第4条 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损失1万元以上(含1万元)扣承包领导、车管干部及事故责任人所交安全保证金的50%;发生死亡一人或重伤两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扣除承包领导及车管干部的全部安全保证金,事故责任人承担事故损失额10%的赔偿,并视情节、责任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5条 安全行车无事故,实现年度合同目标要求者,除返还全部安全保证金,适当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第11篇 某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上及乡属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2)每月召开一次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议由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产、供、销综合性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专项检查。
期
(4)每季度末月的25日向镇党委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
(5)事故报告与处理。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危险,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指导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第12篇 领导干部安全述职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管理有目标、有计划、有责任、有措施、有目的、有分析和总结。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述职范围
全矿正科级以上领导实行安全述职制度。
(二)安全述职要求
1、安全述职报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总结、分析上月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找出经验和不足,制定解决的方法。
(2)制定下月的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计划、目的以及需要矿解决的问题。
2、矿长每月一次向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书面汇报;生产矿长、安监处长每月一次向安监局长书面汇报;副矿级领导每月一次向矿长书面汇报。
3、各科室科长、区队长、专业副总每月一次向生产矿长、安监处长书面汇报。
4、地面单位正科级以上领导每月一次向矿分管领导书面汇报。
5、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我矿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工作业绩档案,各级领导的安全述职报告将作为业绩之一,纳入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之中。
6、副矿级领导的安全述职报告由办公室秘书组保存;其他领导的安全述职报告由安监处保存,保存期一年。
考核:
1、全矿正科级以上领导每月一次按照安全述职制度要求向有关领导书面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计划、目的以及需要矿解决的问题,否则罚款10-50元并纳入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
2、以上考核由安监处负责建立台帐。
第13篇 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实行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制度。
2、建立辖区内村(社区)和各部门单位车辆的台帐及驾驶人台帐。
3、实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学校每学期必须上一
堂交通安全课;村(社区)、单位每半年必须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活动。
4、建立交通安全信息交换平台和协助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5、在镇、村公路建设中实行公路与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建设制度,并教育居民爱护交通标志、标线和相关设施。
第14篇 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文件精神,以及×××总部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1.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规定
按照“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明确带班领导职责、权力和任务的工作要求”,及省煤炭集团公司关于企业领导人员下井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项目部管理具体情况,对项目部领导每月下井次数规定如下:
⑴项目部经理、书记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班次。
⑵项目部副职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7班次。
⑶项目部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10班次。
每班必须有项目部领导带班作业,做到班班见领导,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工作面,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和管理。
安全监督员每月下井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16次,项目部专职安监员每月下井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22次。
2.项目部领导下井带班的职责、基本要求
⑴各级领导在下井安全检查、带班时,应认真履行下列三项职责:
①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井下安
②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③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逐级向上汇报。
⑵基本要求:
①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班下井人员为该班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该班的安全、生产、整改负责任。
②实行项目部严格的带班下井请假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领导轮流带班下井计划,严禁其他人员代替项目部领导带班。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如需外出,必须向上级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安排其他领导替班。各带班下井领导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如因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项目部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安排其他领导替代后方可离开。
③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项目部带班领导交接班时要认真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薄,一月一存档。
3.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考评奖惩机制
⑴建立项目部领导人员下井安全检查、带班考勤工作制度。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考勤工作安监站或专职安监员负责。
⑵建立领导人员下井定期监察制度。对领导下井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将带班下井情况进行通报。
⑶加强内部监管,项目部在公示栏醒目位置张贴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值班表,把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向职工公开,接受监督。
⑷严格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制度。实行领导带班下井与经济收入挂钩制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季度考核中,项目部领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导个人有一个月未完成下井、下现场指标的,取消本人当季1/3安全奖,并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戒勉谈话,连续三个月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或者对下井、下现场记录弄虚作假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把全年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安全评先、安全效益奖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15篇 危货企业安全生产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州红剑聚合物有限公司。
3 术语、定义
3.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3.2领导带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3 安全生产值班: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人员针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4 职责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制订和公司值班表编排;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制度规定人员的考核。
5 管理内容
5.1 公司各单位值班和带班制包含两种类型:
a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
b公司机关人员值班制
5.2 值班和带班制的工作形式
5.2.1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对本工作日(当日18时-次日6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5.2.2 公司机关人员值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各级人员,在当日18时-次日6时),在所值守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5.3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5.3.1 如人员流失变动办公室负责每月30日前调整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值班表,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
5.3.2 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3.3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
a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c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d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 组织处理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
5.3.4 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5.3.5 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5.3.6 严禁领导值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5.3.7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3.8 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
5.3.9值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处理,事件的详细过程要记录备案,并报上级领导;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4公司基层人员值班制的具体规定
5.4.1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值班人员,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值日空缺,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5.4.2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a 检查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b 检查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情况;
c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情况并协助纠正解决;
d 收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e值班期间每隔1小时对成品仓库、储罐区、危险化学品库生产车间等进行巡查,做好值班巡检记录。
5.4.3 基层人员值班的工作范围包括值守单位所有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
5.4. 4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应提前向安环部负责人说明,除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请假。
5.5 其它规定
5.5.1公司必须建立人员值班记录本,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将本班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签名。
5.5.2公司办公室提供《值班检查记录表》,基层人员值班时负责填写齐全。
5.5.3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带班和值班中发现的关于本部门问题的整改处理予以落实。公司安全环保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6 考核
5.6.1 不按时编排值班表或值班表有遗漏、空缺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2 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
5.63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64 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5.6.5 不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6 基层人员无故不值班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7 带班和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8 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第16篇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公司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和防雷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规范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第三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是公司防雷检查的议事和决策的机构,主要任务是在张景深安全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公司防雷设施检查成员做好各防雷区段设施的检查记录工作,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见和方案,研究解决防雷设施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因工作需要变更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或成员单位时,经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有关领导和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印发通知。
第五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张景深安全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防雷重点工程安全督察工作。
2.分析公司防雷装置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见、方案和重要措施。
3.研究防雷设施出现的重大问题。
4.指导和组织协调雷电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与平原县气象部门保持24小时联系,及时收集当地雷电信息。
第六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山东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
2.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公司防雷设施检查成员做好各防雷区段设施的检查记录工作,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见和方案,研究解决防雷设施出现的重大问题。
3.每月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对防雷设施进行安全排查。
4.每月在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上,防雷安全检查小组向总经理汇报公司防雷设施存在的问题、现场整改落实情况,会议上研究提出良好的工作基本意见、方案和重要措施。
5.承办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17篇 危货企业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带班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州红剑聚合物有限公司。
3 术语、定义
3.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3.2领导带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3 安全生产值班: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人员针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4 职责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制订和公司值班表编排;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制度规定人员的考核。
5 管理内容
5.1 公司各单位值班和带班制包含两种类型:
a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
b公司机关人员值班制
5.2 值班和带班制的工作形式
5.2.1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对本工作日(当日18时-次日6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5.2.2 公司机关人员值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各级人员,在当日18时-次日6时),在所值守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5.3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5.3.1 如人员流失变动办公室负责每月30日前调整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值班表,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
5.3.2 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3.3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
a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c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d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 组织处理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
5.3.4 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5.3.5 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5.3.6 严禁领导值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5.3.7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3.8 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
5.3.9值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处理,事件的详细过程要记录备案,并报上级领导;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4公司基层人员值班制的具体规定
5.4.1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值班人员,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值日空缺,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5.4.2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a 检查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b 检查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情况;
c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情况并协助纠正解决;
d 收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e值班期间每隔1小时对成品仓库、储罐区、危险化学品库生产车间等进行巡查,做好值班巡检记录。
5.4.3基层人员值班的工作范围包括值守单位所有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
5.4. 4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应提前向安环部负责人说明,除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请假。
5.5 其它规定
5.5.1公司必须建立人员值班记录本,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将本班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签名。
5.5.2公司办公室提供《值班检查记录表》,基层人员值班时负责填写齐全。
5.5.3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带班和值班中发现的关于本部门问题的整改处理予以落实。公司安全环保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6 考核
5.6.1 不按时编排值班表或值班表有遗漏、空缺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2 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
5.63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64 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5.6.5 不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6 基层人员无故不值班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7 带班和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8 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第18篇 h区二小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区二小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学校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领导到位,学校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安全任务。
二、各教学班要以班主任为组长组建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安全职责和任务,努力创建平安班级。
三、经常召开安全会议,讨论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事项,落实学校安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四、各班要定时向学校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学校每月要汇报安全形势,做到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
五、参与处理重大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保证上级有关部门的果断措施顺利实现,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减少损失。
第19篇 土门中学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度
门土中学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全员责任制,①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②校级副职为第二责任人;③中层领导为第三责任人;④中层正职是本处室主要责任人,中层副职是本处室责任人;⑤年级组是本年级组主要责任人;⑥班主任是班级主要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班级责任人;⑦行政教辅人员是本部门本处室责任人。
(一)学校第一责任人职责
1、领导学校安全稳定的全面工作。
2、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3、组织制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4、定期检查责任制落实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整改。
5、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校舍、宿舍、活动场所涉及安全稳定工作的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
6、组织和调动人力、物力、财产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市教委。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总结表彰和责任追究工作。
8、定期向上级汇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和指导。
(二)学校第二责任人职责
1、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学校第一责任人职责第1-7条。
2、领导和指导所分管部门和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学校第三责任人职责
1、根据学校布置年级年级组本部门、处室全体人员、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2、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本处室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并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3、定期检查本部门、处室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汇报。
4、协助学校领导开展作好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
5、负责处理本处室范围内有关安全稳定工作方面的事件。
6、指导和协助年级组、部做好年级组、部的安全稳定工作。
(四)年级组、部主要责任人职责
1、负责年级组、部安全稳定全面工作。
2、根据上级布置年级年级组本年级组全体人员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3、制定和完善本年级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并逐级上报审批后执行。
4、定期检查本年级组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并上报。
5、协助班主任开展好班级安全稳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处理年级组范围内一般性的安全稳定事件。
(五)班级主要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班安全稳定全面工作。
2、制定和完善班级安全稳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逐级上报审批后执行。
3、利用班会和平时时间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稳定、饮食卫生、防火、防爆、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
4、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化解并上报。
5、严格履行本人的岗位工作职责。
(六)班级责任人职责
1、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主要责任人职责第1-4条。
2、及时向班主任和年级组汇报班级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情况并协助处理。
3、严格履行本人的岗位工作职责。
(七)处室责任人职责
1、完成处室主要责任人布置的安全稳定工作。
2、严格履行本人岗位工作职责。
三、检查制度
班级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常规检查,总务处每周对食堂和小卖部进行一次食品及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处室、年级组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安全常规检查,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上报。
四、会议制度
1、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会议,分析排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2、每月分别召开一次门卫和保安员、宿舍管理员、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安全稳定工作有关精神,听取汇报,提出要求。
五、接待制度
学校每天均接待来访,并定每周一为集中接待日,听取来访者意见和要求。
六、救治制度
学校每学期定期1-2次对教师进行常见意外事故救治的培训,每位教职工都有义务和责任接受培训,学生在校内或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或意外伤病时间,在现场的教职工和学校领导一定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救治措施对学生进行紧急救治,必要时要向有关部门求助。出现重大事件,学校主要领导人必须及时到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
七、联系制度
学校每学期分年级各召开家长会一次,对家长进行培训并通报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每年与街道(德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联系1-2次,年级组师生开展参观访问、观看电影、表演、听讲座、郊游、文体比赛、为民做好事等活动。班主任每学期普遍与学生家长联系一遍,三年内对市区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家访汇报本班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情况,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教育工作。
八、通报制度
各处室、年级组每月25日前向学校书面汇报本部门、处室、年级组(部)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各部门、处室、年级组对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对重大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或不及时处理的将按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奖惩办法》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20篇 某乡安全生产领导带队检查制度
一、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湖南省“四大三基”建设
工作目标,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各位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好自己本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体党政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二、 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带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查,
每年不少于四次。
三、要坚持四不两直,深入调查了解各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严格检查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促。
四、 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严禁
检查过程中走形式、走过场。
五、 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要
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狠抓监督考核。镇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六、 定期通报制度执行情况,并纳入安全生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