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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51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消防安全管理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基础,也是维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的关键。一个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为企业创造稳定、安全的工作环境,从而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公众信任度。

安全制度有哪些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火灾预防措施: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确保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设备正常运行。

2. 员工培训:所有员工都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火源控制、疏散路线及灭火方法。

3.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报警、疏散、灭火和后续处理流程。

4. 危险品管理:严格管控易燃易爆物品,规范其存储和使用。

5. 消防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实际操作能力。

注意事项

在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的落实:制度不能只停留在纸面,需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并能在紧急情况下正确行动。

2. 更新与改进:随着企业环境和业务的变化,制度应及时更新,以适应新的安全需求。

3. 监督与评估:设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要求。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通过规范行为、强化责任,确保企业在面对潜在火灾风险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四、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v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住客的人身安全,酒店一定要做好消防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酒店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电气防火制度

(!)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或劳动局)正式考核发给电工证后才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不经考取电工证的学徙工不得单独操作。

(2)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新设、增设、更换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3)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负荷应按规定标准,接头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可能有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电线靠进墙壁、地板、苇箔或与其它物体接触时应做瓷的或金属的套管加以隔绝,在任何部位增设新的线路,如不做金属套管时必须使用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6)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瓶、以及其它化学危险品库内、铺设的照明线路,应用金属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灯具、电闸箱,灯开关应装在库外。

(7)禁止在电灯灯头上使用纸张、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灯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在未经试验正式通电使用之前,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安装检修所用临时照明灯必须使用低压手把灯。

(9)灭火器、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0)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速拨总机电话“2871888”或火警电话“119”,知道距离最近的消防疏散门。

2、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指空调机房、配电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机房内禁止吸烟、闲人免进。

(2)机房内禁止贮存各种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机房要定期清扫,不得残留布毛、纸屑、垃圾等易燃物。

(4)机电设备各种线路和机械部分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以防打火,短路,引起着火事故。

(5)在检查擦洗零部件用油时,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用剩下的汽油,油擦布等要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6)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正确使用。一旦发生火情速拨总机电话“2871888 ”或火警电话“119”,知道距离最近的消防疏散门。

3、前厅防火制度

(1)前厅、前台的工作人员要经常注意发现制止宾客将易燃、枪枝弹、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等带进饭店,如发现马上通知值班经理和保安部。

(2)前厅、前台工作人员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等。保安室内禁止吸烟。

(3)及时清理电文传真机纸等易燃物。

(4)经常检查电传机和照明用电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时及时关闭。

(5)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7)一旦发生火情速拨总机电话“2871888 ”或火警电话“119”,知道距离最近的消防疏散门。

4、总机房防火制度

(1)电话机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闲人勿进。

(2)室内通风要良好,杜绝一切火种,如用油类易燃品清洗机件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因其它原因需用火时,须得到有关领导和保安部同意后方可作业。

(4)知道所在楼层灭火器材的位置,并懂得使用。一旦发生火情速拨总机电话“ 2871888”或火警电话“119”,知道距离最近的消防疏散门。

5、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并设明显的标志牌。

(2)仓库照明及线路须符合消防规定,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3)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4)严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热器。

(6)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运用。

(7)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确无问题关闭电源、锁门方可离去。

(8)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确的使用方法。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一旦发生火情速拨总机电话“2871888”或火警电话“119”,知道距离最近的消防疏散门。

6、消控中心防火制度

(1)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电脑设备。

(2)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防止各类引起火灾的设备事故和技术操作事故发生。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防止导电尘埃附在电路造成短路失火。

(4)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性和完整性,保持室内干燥。

(5)当值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脱岗。

(6)懂得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熟悉酒店各监控点以及全酒店所有消防器材的具体位置。一旦发生火情速拨总机电话“ 2871888”或火警电话“119”。

7、客房部防火制度

(1)本部门、班组要有防火负责人、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2)消防器材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并放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严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识的损坏。

(3)各楼备用的消防楼梯,严禁堆放任何杂物,要随时保持畅通无阻。及时清理本部门区域内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4)各处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应处于良好的状态并定期检测维护。

(5)不得私装、私拆电线和电器设备。发现客人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应予以劝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经理。

(6)不准在房务中心及禁烟区域吸烟,不准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运用。

(8)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门及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熟练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10)对公安消防部门指出的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整改解决。一旦发生火情、火灾事故,要立即报告酒店领导及消控中心,速拨总机电话“2871888”或火警电话“119”。

8、餐饮部防火制度

(1)本部门、班组要有防火负责人、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2)消防器材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并放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严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识的损坏。

(3)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杂物,要随时保持畅通无阻。及时清理本部门区域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4)各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灯,应处于良好的状态并定期检测维护。

(5)不得私装、私拆电线和电器设备。发现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应予以劝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经理。

(6)不准在厨房及禁烟区域吸烟,不准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8)厨房排烟罩上及运水烟罩的油污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和排气畅通无阻。

(9)严格执行下班后关闭水电闸、电灯和电器设备、炉灶火种、煤气阀门的安全制度。

(10)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门及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熟练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11)对公安消防部门指出的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整改解决。一旦发生火情、火灾事故,要立即报告酒店领导及消控中心,速拨总机电话“2871888”或火警电话“119”。

第3篇 电磁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站所室岗位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电磁站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部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必须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3、发生电器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扑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4、所属电缆层、沟、电容器,严禁烟火,确保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岗位人员都要掌握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部位安全。

6、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

第4篇 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

第七十九条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八十条产品经销公司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协调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环保节能工作。所属单位负责安全环保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八十一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公司及所属单位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下属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相应机构,统一协调指导各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下属各公司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

各公司安委会设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各公司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基层各库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十二条安全标准化管理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及各地方政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并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以hse体系、西安市高危行业安全标准化体系为基准。

公司定期对所属单位安全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并建立安全标准化考核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产品经销公司制定《安全标准化规范》,该规范由《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该规范适用于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八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公司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公司应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列入对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作为对主要责任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第八十四条安全事故隐患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立项、销项整改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事故隐患整改实行公司责任制。公司是识别、评估和整改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组织整改。

(二)事故隐患在未整改或销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所有事故隐患实行所在岗位、基层单位、所属单位三级监控;一般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或所属单位督察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督察管理,特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督察管理。

(三)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所属各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价,查找事故隐患;产品经销公司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事故隐患调查工作,掌握事故隐患情况。

(四)对需要立项投资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组织评估。产品经销公司应成立重大事故隐患评估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安全部门组织投资规划、财务资产、销售管理、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

(五)根据事故隐患评估结果,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实施或所属单位组织实施并向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督察。

第八十五条安全应急预案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所属单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基层单位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成。

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所属单位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全资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

基层单位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由各基层单位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及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编制和修订,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送上一级主管领导备案。

(二)产品经销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管理办公室、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专家组组成。

(三)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组建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员工伤亡事故由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火灾、盗抢事故由负责消防保卫管理的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涉及与生产有关的火灾、爆炸事故处理,应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协同调查处理。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安全环保质监部)接到各类事故的报告后,根据事故响应汇报,属于一般以上事故立即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较大以上事故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的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集团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三)实行领导干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责任事故,除国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对确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副

职、业务分管副职等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党务干部的党内处分参照执行)。组织处理分批评教育、主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四)公司所属单位在事故基本查清后应向上级正式汇报。所属单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主要领导应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产品经销公司汇报。所属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决定到集团公司汇报。

第八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一)公司安全专项费用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求、公司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二)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控股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由各单位自行核算、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参股公司将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报备给控股方的同时,应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将汇总后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八十八条环境保护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原则,在预防产生新污染源的同时,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公司的环境管理水平。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最高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本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

(三)各级项目投资部门对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工程建设部门对施工建设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负责。

(四)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应将环保费用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将环境治理投资纳入年度计划。

(五)产品经销公司对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十九条节能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积极推行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支持所属单位与职工开展节能技术研究,提出节能合理化建议。

产品经销公司与所属单位通过设立节能管理部门实现对节能的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节能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全集团的节能工作;下属各单位设立相应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

第九十条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负责消防、治安保卫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办公室负责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上报相关事故。

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机构、明确责任、建立队伍,加强预防和培训教育,做好设施与装备的维护,特别是涉油(气)、化工产品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油区治安整治和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偷盗和交通事故发生。

第5篇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 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 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 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 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 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 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 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 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第6篇 某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公共场所或单位内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以下以某单位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希望大家从中领略到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院部、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火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防火委员会主任。防火委员会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院部、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条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章火灾预防

第八条学校防火委员会将对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和易发生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场所或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九条办公楼、教学综合楼(含实验室、研究室)、图书馆、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网络中心、培训中心、会议中心、食堂等一切公共场所的防火。主管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张挂于显见地方。要配足灭火设备,并有专人管理,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应停止使用。

(一)应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并设有应急灯及明显标志,疏散通道须保持畅通。

(二)电气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线路要定期检修。

(三)对楼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高位消防水池要确保水源充足,应急照明系统要保持良好状态。

(四)楼道内严禁堆放物品。

(五)报警系统要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检查与记录,并与校保卫处值班室保持联系。

(六)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不得随意拉线、改线、超负荷用电;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七)夜间除值班人员外,不得在办公楼随意留宿。

(八)各办公室、实验室等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九)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不准学龄前儿童单独乘坐电梯。

第十条校园防火

(一)秋冬季节、天干物燥,严禁焚烧杂草、落叶、垃圾等。

(二)校园内临时动用明火,须经保卫处检查同意,方可动火,并有专人负责。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一条储存、运输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必须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报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到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危险品库房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危险品库房必须按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爆、消防设施和器材。非特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十二条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必须报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要求设置公共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在学校公共场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五条举办大型_、文艺晚会等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于举办日三天前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必须选用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必须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违章用电、用气,不准私自接线、变更管道、换表和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用气故障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修。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消防组织

第十七条学校成立防火委员会及各级消防组织,通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防火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划,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代表学校与各单位签定《防火安全部门领导责任书》;

(三)根据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就改进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

(五)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配备、更换、维修等做出规划,提出专项经费预算;

(六)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调查研究科),既是学校防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防火安全办公室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其职责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本规定及学校防火委员会的要求,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向有火灾火险隐患的单位发出《火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三)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设置、配备、更换、维修、报废提出意见,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等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四)建立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六)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指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组织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九)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就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防火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条各单位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定本单位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与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签定《防火安全部门领导责任书》;

(三)针对本单位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六)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指导、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领导小组除应当履行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须的操作规范的文字内容,应在设备周围明显处上墙告示。

(二)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四)建立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火灾扑救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二十三条失火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将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配置和维护资金列入消防安全预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第二十六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消防器材应放在消防箱内,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经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居民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先进、优秀的评比直至处分、处罚。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三十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校属各单位(含附属医院)、驻校各机构和企业,均须依据本规定,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制定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二)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 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 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 ;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 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 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 、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6.4《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第8篇 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消除隐患。

每年5月集中开展车辆发动机、电源线系统油污状况排查,对存在易引起自燃隐患的车辆,应清除油污,消除危害因素存在。

4、保持疏散通道、车辆安全出口畅通。

5、严禁随意在车辆大功率使用电线范围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电线存在,导致车辆自燃。

6、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组织学习和演练应急预案。

第9篇 旅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管理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10篇 商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生产、办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工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商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商店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1. 商店应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2. 商店承包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承包人应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3. 商店职员要进行过消防安全培训,严禁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上岗,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 商店承包人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对隐瞒不报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5.商店承包人实施对责任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商店职员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活动,接受消防训练,熟悉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 “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

7. 发现火灾,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8.商店使用电器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9.商店内外易燃物要及时清点,禁止易燃物堆放在店外。

_________________

_年_月_日

第11篇 某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监控员交接班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监控员交接班制度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况及故障火警处理情况、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况,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内容,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况,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责任。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况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第12篇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1.园长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2.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

4.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5.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应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厨房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6.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8.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3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也是公共场所,医院在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中,经常会使用一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各种医疗与电气设备,因此,医院不仅要有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而且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为了做好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二位副职领导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总务科长负责医院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制,科室负责人认真抓好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争取尽快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3、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整改。

4、要定期对医院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重点对医院的氧气房、配电房、供应室、检验科的化学物品,毒、麻药品进行不定期检查。

5、建立定期的巡查制度。做到每天巡视各个科室,每星期对各科室进行两次专项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杜绝火灾的隐患。

6、经常检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病房的走廊内和楼梯间不得堆放杂物等,应保持走廊畅通无阻,疏散的指示标识应清楚。

7、住院部的电器设备应符合电气安装要求,不得随随便便用一些用电量大的电器,以避免引起电路超负荷、短路。

第14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办公室、德育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发电房、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15篇 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预防火灾的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奖惩分明。

二、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的领导要经常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明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三、单位具体负责防火的工作人员要坚持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四、单位全体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内动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请示防火工作的领导,违者重罚。严禁在禁烟处吸烟。

五、电工要经常做好电源电线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修复,对陈旧线路要及时更换,杜绝安全隐患。

六、不得私自动用一切消防器材,安全通道不得占用,以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

七、更夫和值宿人员夜间必须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的巡视,发现有异声、异味、异色时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如遇火情,应立即起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迅速拨打“119”电话,报清起火地点,火势及被燃物,以便消防人员准确到达现场。

九、单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防火活动,做好宣传教育。

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都能做到“一熟悉、三会”(一熟悉:消防器材,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一、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懂得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

第16篇 某服装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厂部设安全委员会,车间设安全小组,班组设安全员。负责各职权范围内的防火工作。

2.负责企业的消防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组织员工制定防火公约。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防火厂作_指导员工遵守防火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设厂义务消防队,在厂安全委员会和厂办公室的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消防活动.定期组织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和进行灭火训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贯彻“预防为主,防泊结合”的方针.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消防工作。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

5.定期保养、维修和检查各类消防器材,进行消防检查,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6.负责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火灾原因.积极向领导和有义部门提供情况,对肇事者提出处理建议。

7.对消防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况予以庆彰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或损失者,给予严肃处理。

8.在生产区严禁吸烟,严禁乱动消防设施.违者按规处理。-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第17篇 c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18篇 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除工程部工作人员外,非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不得入内。

2、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4、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扑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5、所属电缆层或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确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7、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室内必须配备应急事故照明灯。

8、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防止雨、水、小动物侵入室内,尤其雨季要常检查,防止雨水灌入电缆沟内流入变配电房。

9、要经常保持室内设备周围环境清洁,并保持所有通道畅通,要定期对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清扫和检查。

10、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性能,并掌握操作方法,要熟悉室内及周围存放灭火器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11、做好配电房日常检查记录。

第19篇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经理部现场消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理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经理部各部门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3、项目经理作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为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项目经理统一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安质部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传、培训、检查、监督、考核。

4、各部门确定一名消防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5、各级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

(4)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包括本部门外来人员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5)设立兼职消防员,明确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本经理部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6)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

(7)负责做好本经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火灾预防

6、凡属经理部内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部门),应将本单位的消防制度张贴公布,所属人员达到“两懂三会”(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级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预防、会使用灭火器)的消防素质。

7、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向公安分处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8、经理部的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9、经理部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非电工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经理部(含集体宿舍)私用电炉。

10、加工班在施工期间需要焊、割作业时,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1、施工作业队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及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各作业队要严格遵守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等级,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1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埋压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火灾扑救

14、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准确拨打“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部门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15、发生火灾的部门要迅即组织力量扑救,并确定人员到交通路口为消防车引路。

16、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17、火警、火灾扑救后,实行“五不放过”(即起火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隐患未得到整改不放过、职工未受到防火安全教育不放过、奖励未兑现不放过)。

18、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4)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

19、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及赔偿损失,经理部财务部门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经理部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0篇 cng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实行国家的消防安全法规,接受消防部门监督检查及工作指导。

二、站区为一级重点防火单位,进站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具有防火防静电作用的工作服和工作鞋,站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火作业,严禁带入打火机、火柴等火种。

三、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训练。

四、加强站区内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消防设施改它作用。

五、加强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对发生了事故绝不掩盖,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及时认真查清原因,吸取教训。

六、入站充装车辆必须检查登记,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进站,除驾驶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站区,充气时马达必须熄火,汽车电源必须关掉。

七、外来其他人员必须经过领导同意方可进站,并作好登记。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汇编(20篇范文)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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