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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哪些
某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了解自己的安全角色。
2. 奖励机制:对于积极参与安全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的个人或团队,设立表彰和奖励措施。
3. 惩罚规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设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4. 审核与执行:设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奖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5. 教育培训:强调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对安全知识掌握不足的个人进行培训和指导。
流程
1. 制定制度:由学校管理层牵头,结合教育部相关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2. 宣传与培训:通过会议、公告、培训等方式,确保全校师生熟悉并理解制度内容。
3. 实施监控:设立安全巡查小组,定期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记录并报告安全状况。
4. 评价与反馈:根据安全检查结果,对个人和集体的表现进行评价,实施奖励或惩罚措施。
5. 反馈调整:收集师生对制度执行的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奖惩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1. 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奖惩制度,可以激发全校人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 预防事故发生:明确的责任分配和严格的惩罚措施有助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校园安全。
3. 营造良好氛围:奖励优秀表现,能够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师生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4. 保障教育质量: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有助于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水平。
轻微的不严谨之处在于,奖惩制度的执行可能受到人为因素影响,导致评价不公,但通过持续改进和监督,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情况。个别师生可能对奖惩敏感度不同,需要不断调整制度以适应多元化的需求。
某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贵州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镇教育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_、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3月1日
第2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季度和学期安全奖。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由所在部门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学期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继续在学期安全奖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值班费。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学期安全奖,同时根据情况扣除所在区域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季度学期安全奖;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督察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直至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学期安全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担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师公共办公室等)的安全责任人,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校将在年终给予评优选先。
第3篇 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考核是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的决定性环节。
2、学校建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岗位组成考核小组。
3、建立健全安全考核的经常机制,依据《考评方案》一学期组织一次考核,一学年进行一次兑现——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评体系,是教职员工晋级、晋职、评先、选模的主要依据,发生责任事故者一票否决。
4、安全考评依据《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考核方案》进行。
5、考评奖励: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安全考核成绩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
(2)80—89分的为达标单位。
(3)安全意识强,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5)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6)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7)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8)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一票否决”:
(1)综合考评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决”。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
(3)因管理不善造成学校被盗、火灾等,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4)学校食堂因管理不善,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食物中毒事故的。
7、综合考核70—79分的为重点管理单位
8、对于违反安全法规、上级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4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及“分级分组条块管理”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
一、各级负责人:
1、各班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年级组长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总结,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及时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学生①攀爬学校围墙;②用篮球架倒立;③站在课桌椅上把头伸出窗外;④打架;⑤在教室过道狂奔追逐;⑥带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人次扣1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5分。
6、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未做到以上一项的一次扣5分。
四、学科教师:
1、值班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值日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上报综治办,并与相关班主任沟通的。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项未做到扣5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员:
1、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安全问题,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3、开展每月一次岗位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何一项,学期中各项荣誉评比,考核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发生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师生或劫持学生案件;
2、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实的。
七、说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计,学校根据考核予以奖励。
第5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及“分级分组条块管理”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
一、各级负责人:
1、各班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年级组长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总结,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及时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学生①攀爬学校围墙;②用篮球架倒立;③站在课桌椅上把头伸出窗外;④打架;⑤在教室过道狂奔追逐;⑥带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人次扣1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5分。
6、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未做到以上一项的一次扣5分。
四、学科教师:
1、值班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值日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上报综治办,并与相关班主任沟通的。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项未做到扣5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员:
1、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安全问题,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3、开展每月一次岗位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何一项,学期中各项荣誉评比,考核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发生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师生或劫持学生案件;
2、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实的。
七、说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计,学校根据考核予以奖励。
第6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季度和学期安全奖。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由所在部门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学期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继续在学期安全奖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值班费。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学期安全奖,同时根据情况扣除所在区域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季度学期安全奖;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督察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直至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学期安全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担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师公共办公室等)的安全责任人,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校将在年终给予评优选先。
第7篇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贵州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镇教育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3月1日
第8篇 _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_、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9篇 重庆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_、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 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 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 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 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 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_、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经济奖励。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