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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8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旨在维护教学资源的正常使用,确保教育质量不受影响。该制度涵盖以下几个关键点:

1. 明确责任归属:确定设备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人,包括学生、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

2. 赔偿标准:设定各类教学仪器的赔偿金额,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和价值来确定。

3. 处理流程:详细规定报告、核实、通知和支付赔偿的步骤。

4. 预防措施:提出防止仪器损坏或丢失的教育和管理策略。

流程

1. 发现损坏或丢失后,立即向教务处报告,并填写相关表格。

2. 教务处进行调查,确认事实并评估损失。

3. 通知责任人及其家长(如适用)关于赔偿事宜,包括金额和期限。

4. 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赔偿,逾期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扣减奖学金或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重要性和意义

此制度对于晶华学校的运营至关重要,它:

1. 培养责任感:通过赔偿机制,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习惯。

2. 维护教育资源:保证教学仪器的完好,确保教学质量。

3. 公平公正:统一的赔偿标准确保了处理类似情况时的公平性。

4. 防止滥用:警示所有人珍惜并妥善使用教学设备,减少无谓的损耗。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也有助于提升全体师生对公共资源的尊重意识,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打下坚实基础。通过明确的责任追究,可以预防潜在的资源浪费,促进校园的和谐与稳定。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文

第1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坏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四、实验室应有专用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赔偿低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主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2篇 晶华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房屋建筑及使用要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手续、材料齐全。

2、学校自行安排的基建、修缮项目必须报教委审批,经教委安排和审批的所有基建修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建设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基建修善项目都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3、加强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后,进行全面普查,平时不定期检查,雨季要进行重点检查砖木结构的房屋,要通过检查孔检查柁、檩条的安全情况,楼房的楼梯、楼梯扶手、走廊扶手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墙体裂缝的房屋,须查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要加强烟囱、锅炉和内部线路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危险房屋需经房屋管理局、质检所检测危险程度,发现或经检查认定存在较大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隔离警示标志。

5、餐厅、电教室堂、厅等人群聚集的场所,需有详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尤其是教学楼、宿舍楼,楼道两端的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铁栅栏或其他妨碍出入的障碍物,出现紧急情况时,通道口有专人指挥,保证师生按秩序撤离。

6、购置各种设备要保证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三无产品,安装设置合理,确保师生安全。

7、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报废、防火、防盗等制度,做到材料齐全,存档备查。

8、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定期更新,定期报废,确保设备牢固可靠,安全正常使用。

9、安排人员负责学校的房舍、场地、设施安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3篇 晶华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华晶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都应尊重和爱护。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全体师生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国旗法制定本制度。

一、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操时间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参加仪式的师生,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三、升旗仪式程序是:

1、出旗: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齐步从侧面走向旗杆,在场师生立正。

2、升旗:升旗时应使国旗在国歌中徐徐升至杆顶,在场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唱国歌:由各班宣传委员或文艺委员指挥,齐唱国歌。

4、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教师作简单、短小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或由学生代表诵读誓词。

四、每日傍晚,由旗手和护旗手将国旗徐徐降下,不得使国旗落地。

五、升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

六、旗手、护旗手要由各班选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执行任务时,旗手、护旗手要庄重整洁。

七、国旗降下后要有专人保管,不准损坏、玷污,国旗更不能丢失。

第4篇 晶华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华晶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为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杜绝传染病的流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发现学生有传

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争取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人数的统计与登记,认真做好每天的晨检工作,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搞清楚因病缺勤学生的去向且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并进一步做好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的病情发展。

三、学生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情况,学生在就医的同时要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了解该生当天的饮食、活动场所和接触人群且做好记录。

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捷方式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委科技局报告。报告的情况是:1、在同宿舍或同一班级,一天内有三例或者连续三天内有多个学生(五例以上)患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在半小时内报告;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半小时内报告;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告;4、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

五、班主任对于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学生要做好工作,争取做到在家中治疗休息,如在校期间有任何变化要及时与家长连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学生返校时要出示有效医疗机关的有效结果或证明,证实该生健康状况符合条件才准其复学。

六、班主任要对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情况进行登记,做到详细记录。对不履行者则的班主任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5篇 晶华学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华晶学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支部成员要联系一名党员和一至二名党外群众,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外群众及时掌握了解广大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普遍关心的问题和迫切要求,以改进支部工作,增强凝聚力。

2、每个党员要联系1-2名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群众的思想和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3、各党小组长要随时掌握联系人情况,定期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及时做好汇报。党支部要随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指导。

4、支部成员和党员干部教师要经常深入课堂、宿舍,深入班、组和食堂,了解群众愿望和群众呼声,宣传党的政策,帮助师生提高思想觉悟,关心师生生活,切实地为广大师生办实事、办好事,把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全体党员同群众共同奋斗,为四化做贡献。

第6篇 晶华学校政治学习、会议制度

华晶学校政治学习、会议制度

一、政治学习会

星期五下午三、四节为集中政治学习时间,隔周党团活动。

二、校务会

每周五上午召开,由校长主持学习文件,总结安排。

三、教代会

每学期召开一次。

四、全体教职工会

星期日晚召开,学习重要文件,总结安排工作。

五、教研活动

每周二下午三、四节为教研活动时间。

六、班主任会

每周三下午三、四节召开,总结安排班级工作。

华晶学校校务例会安排

会议名称 参加人员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校长办公会 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 星期六上午9:00-10:00 校长办公室 校长

行政会 全体行政人员 星期六上午9:00-10:00 校长办公室 校长

例会 全体教职工员工 星期日晚上7:00-8:00 电教室 校长

党团活动政治学习 全体党团员 星期五第七节课 党团活动室 党团委书记

年级组会 本年级教师 单周星期四 本年级办公室 年级主任

教研组会 本教研组教师 双周 教研活动室 教研组长

班主任会 全体班主任 每月一次 政务处 政务处主任

第7篇 晶华学校安全隐患问题举报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隐患问题举报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有序地处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位教职工及同学都有责任和义务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及安全问题。

2、每位教职工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学校负责人报告。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登记、整理、汇报工作。

3、学校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政务处、教务处或总务处。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5、学校对教师反映的隐患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如属实要对该教师进行表扬或奖励并在年终考核中给与加分。对学生反映的情况核实后给予该班量化加分并予通报表扬。

第8篇 晶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校防火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漆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未培训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七、学校防火委员会,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第9篇 晶华学校教工考勤制度

华晶学校教工考勤制度

为规范教工出勤考核和请假程序,保证、提高学校和后勤服务质量,根据上级的规定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勤管理机构

学校办公室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执行本制度,对全校教工的出勤进行登记、公布并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缺勤情况。

办公室负责考查学校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学校教务处负责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查岗登记并及时将查岗缺勤情况交办公室登记和公布。

第二条 考勤管理人员与职责

1.学校第一副校长负责领导学校的考勤管理,对办公室、教务处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负责审批2-7天(含2天和7天)的假期。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学校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3.学校教务主任负责领导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全体教工进行签到、签退,对教学岗位人员进行查岗登记,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办公室。负责审批教学岗位人员1(含一天)以内的假期。

4.学校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考查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及时登记、公布全体教工的出勤情况;为教工办理属办公室办理的请假手续;并根据审批的假条及时通知请假人员所属的处室或年级组。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缺勤处理办法

1.教工因公出差、开会,因病住院治疗、休养或因私离岗外出都必须办理齐全的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旷工处理。

2.校会、升旗仪式、教工会议、学校临时安排的活动、上课、辅导、专业训练无故不到、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视为旷工。教工旷工一天,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20元,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自动退职。

3.教学岗位人员旷课,按10元/节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

4.教工因公缺会应请假,否则视为缺会。教工因私、因病缺会一次,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15元。

5.请假类别及处理办法

设扣除工资为Y元,请假天数为_天。

1)事假:Y=5__病假:Y=3__

2)丧假:Y=(_-7)_5产假:Y=(_-90)_5

6.迟到、缺席

1)教研活动、专业训练、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迟到每次扣1元。中途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节)计算,每次扣2元,迟到达20分钟以上者算旷课1节,旷课1节按旷工半天计算。

2)上课迟到,中途无故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堂计算)每次扣4元,迟到10分钟以上算旷课2节,即旷课1天。

3)自习辅导迟到,早退及中途离开,每次扣1元,缺席按学校所付津贴加倍扣回。

4)例会:迟到、早退、1次扣2元,病假1次扣5元,事假一次扣10元,旷工一次扣15元。(若请假,则重复计算)

7.长期病事假(达10天,周六、周日不计)

1)教学人员:10天-15天扣除全部绩效工资,保留出勤时间内的工作量工资。

2)教辅人员:每10天扣发全部校内工资。

3)30天以上扣发各种福利。

4)工资扣除:

教工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病假2个月内,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9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70%计发;工作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按工资总额的80计发;工作满25年的,按90%计发,省劳模可增加10%(所扣金额按月上缴会计室)。

8.凡旷工两天或迟到、早退累计(一学期)8次者,取消当年各项评优和晋级资格。

第四条 办理请假手续程序

1.凡因病因事需要请假,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先向年级组长说明,安排好代课(3天以上,含3天),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先到办公室领取、填写请假凭证,然后找教务主任、教学副校长审批,再将请假凭证送到办公室备案,同时在教务处领取代课卡,交给代课人。非教学人员请假1天(含1天)以内由所在各室的负责人批准,请假2--7天(含2天和7天),由主管副校长批准,若请假在7天以上则由校长批准,请假凭证一律交办公室备案。

2.凡因公外出、派出者必须与相关处室协商,做好工作安排,办好相关手续,并将有关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3.请假者必须在办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因特殊紧急、重大事情或不可抗拒力未能及时办理手续或须延长假期的,均须先向部门领导、主管副校长口头请假,然后在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补办好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请假必须归口(办公室),其他任何行政领导的口头答复均视为无效。

5.请假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履行请假手续后到教育科技局人事股审批。

6.教工满假后须立即到办公室销假,否则满假后的时间算为超假。

第五条 作息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实行签到、签退、坐班制,早晚自习、晨读实行跟班辅导制,晚三、第八节实行年级值班制。签到时间:预备前30分钟内;签退时间:最后一节上课后5分钟至下课后20分钟内。有早读安排的老师于早读课铃响前到达,特长班专业训练按安排时间进行。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的一些临时性工作。

第二条 教工婚假、丧假、产假时间:

1.婚假7天,晚婚者,婚假增加3天。

2.教工直系亲属病故给假7天(外县教工不含路途往返)。

3.计划生育手术,凭医生证明给假15天,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小产不满4个月给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实行晚婚者增加产假一个月(产假包括公休及法定假在内)。

第三条 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本制度自宣读之日起执行。

教师工作纪律进本要求及评估细则

一、工作纪律基本要求:

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如下棋、打扑克、打毛线、闲聊、拉家常等)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活动。

4、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评估细则:违反上述要求,按下列规定扣分、单项扣完为止,

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20分)

1)每旷工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4分。

2)事假每误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2分。

3)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20分)

违反本项规定,依据坐班检查、日常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举办教育活动。(20分)

1)不经请假批准,无故缺勤一次扣6分。

2)事假缺勤一次扣4分。

4、不在教学楼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10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30分)

1)违反本项规定,依日常检查、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2)特别严重者,出扣除本项分数外,可从所得总分中从重扣分。

第10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第11篇 晶华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华晶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严惩不良行为,特制定损坏赔偿制度:

一、积极保护花草树木和节约水、电,如发现损坏及浪费水、电现象,除罚款5-10元外,还要补栽花草树木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玻璃、黑板、门窗及窗帘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且还要把损坏的公物整理修复好。

三、桌椅、锁及其它损坏,凡开学经学校整理维修好之日起,出现各种物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维修好。

四、各科室的固定财产损坏,包括各专用教室,只要出现人为的将物品损坏事件,罚款10-20元,严重的将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校内室外基础设施和体育场地器材,如被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直至按原价赔偿并负责安装、修理好。

六、师生齐抓共管,保护好集体财产,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人人争做爱校小主人。经学校检查评比,表彰并奖励爱校先进个人和班集体。

七、损坏公物赔偿现金标准如下:

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50-70元赔偿。

2、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20元。

3、损坏凳角脚一只赔款3-5元。

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10-15元。

5、损坏桌面一张,赔款15-20元。

6、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80-100元。

7、损坏树木、花卉,赔偿5-20元。

8、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5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12元。

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0、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第12篇 晶华学校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1、计算机教室是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上机实习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要 指派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兼)职教师负责计算机教室日常管理工作。

2、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①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及教学研究。②计算机课外小组 活动。③培训教师。④在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面向社会,为当地经济建设 服务。不准将计算机教室挪作它用。

3、计算机教室使用管理:⑴每学期初按教学计划,安排学校《上机实习课表》,并 分年级列出贴在墙上。⑵使用计算机教室者要提前三天登记,使用完毕要认真填写使用 情况记录单。⑶以上文字资料按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4、计算机教室设备要统一编号并配有运行情况记录单,磁盘软件和文字资料要分类 编号妥善保存。室内设备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它用。

5、进入计算机教室要穿拖鞋。所有软件未经管理教师许可和杀毒处理不得擅自使用 。

6、计算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 持在20°至25°C;非运行时一般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 非冷凝)。7、计算机教室内不准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 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教 室。

8、计算机教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漏)电保护措施,确保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室 内设备的安全。

9、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调入调出时,要及时做好设备清点和有关帐目等交接手

第13篇 晶华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华晶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校医:刘小光。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县疾控中心(电话:7325657)和教育科技局(电话:7321428)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务必于2小时内,以电话方式(即最快捷方式)报告。

2、疫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时、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于6小时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4篇 晶华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华晶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为了保证微机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机房所有设备都是公有财产,任何人必须加倍珍惜。对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或赔偿该实物。

二、对不按操作程序,不遵守机房管理制度而造成的设备损坏,视为有意破坏,须加倍赔偿,另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操作不慎或行动不小心而无意中造成的设备损坏,视其损坏程度酌情予以赔偿。

四、若微机、桌椅等设备已出现故障或已发生损害,微机老师应告知使用者或注明,以免继续使之受到更大的损害,否则微机老师应负主要责任,并作相应赔偿。

五、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用于教学,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外借,须主管校长批准。

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否则管理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第15篇 晶华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1、对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6篇 晶华学校广播站制度

华晶学校广播站制度

广播站是校园宣传的喉舌,一切工作本着为学生服务为宗旨,负责宣传学校文件,校园内最新动态及开拓学生视野等工作,作为学校宣传力量的重要部门,应以严格、有序的管理制度规范广播各成员职责、纪律,以便有效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组织纪律

1、凡广播站成员应遵守校团委学生会的纪律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自身本职的工作。

2、广播站会议无论大小,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出席,有特殊原因者,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者达3次,做自动退出处理。

3、若由于工作而影响学校考勤者,必须提前向老师提出请假,但如利用广播站之名处理个人私事者撤消其成员资格。

4、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播出节目提前向站长说明,妥善安排节目的临时处理,若由于个人原因影响节目播出者将视情况而处分,但不得频繁出现类似情况。

5、工作做到服从安排,无特殊情况下,不得私自调动,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推卸应承担的责任。

6、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录音带、CD碟等。非工作需要,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播音器材。不得随便带非广播站工作人员进入广播站,广播站设备、VCD、CD碟不得外借

7、各播音小组应当经常保持联系,提出存在问题,总结、积累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8、站长、各成员要经常留意广播播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遇到重大活动,请及时安排各小组做好播音内容的准备,必要时可进行试播。

二、播音员注意事项

1、各播音员必须保证准时到岗,准时停止播音。

2、值班同学在播音准备期间必须熟悉节目稿件内容,保证稿件的健康性和合理性,保证节目播出时朗读流利。

3、播音时应合理运用背景音乐,播出时适当调低背景音乐声,不宜播放节奏强烈、内容不适合中学生的流行歌曲,提倡播放一些校园歌曲、民族音乐、轻音乐等。

4、播音员要有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及时播出与学校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有关的新闻或专题内容。

5、播音员在节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稿件、VCD、CD碟以及桌面,保持广播室的整洁,写好当天的广播记录(如稿件来源于我校学生,请注明作者姓名、班级、文章题目等)。

三、广播站训:广播是我家,我爱广播我的家,我与广播共荣辱,我与广播共辉煌。

第17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逐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逐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班级、专业部、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部主任为专业部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专业部、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部主任、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组织相关处室主任织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第18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一、由实验室管理的,属于固定资产部分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器材发生损坏后,实验教研组组长(或实验员)对该仪器提出报废申请。

二、申请提出后,应由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进行鉴定。鉴定小组由主管校长、主任及了解该仪器性能的教师代表组成。小组成员必须三人以上,其中不得有实验室成员和造成仪器损坏的当事人员。

三、鉴定小组的意见属于仲裁意见。报废申请获得批准,该仪器即行报废;未获批准,该仪器继续维修使用。

四、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对一些仪器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拭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

五、教学仪器(含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应停止使用,凡能修复的,实验室应进行维修。教学仪器的维修属于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对于实验室维修不了的仪器,由实验负责人处理。

六、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1)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2)维修费用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0%。

七、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八、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该仪器的技术档案。

九、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人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帐。

第19篇 晶华学校作息制度

华晶学校作息制度

1.学生须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2.课表规定的自习,无故缺席作旷课处理。

3.上课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准备学习用品,安_候。

4.教师宣布上课时,班长喊起立,教师示意后才可坐下。迟到者立在门口,经教师同意才可就座。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应答,发问先举手,应答要起立并讲普通话。教师宣布下课,由班长喊起立,待老师示意后才可有秩序地走出教室。

5.课间休息不得在教室内跑跳打闹或在走廊大声喧哗,以保证课堂安静、整洁。

6.课后无事不进教师办公室,不随便翻动教师用品。

7.课外活动(包括团队活动、文娱活动、体育活动等)要准时,不得随便缺席。

8.在夏季作息时间时,应严格遵守午睡制度,好好休息,不得有影响他人的行为。

9.晚寝按规定时间进入公寓,晚寝铃响后要保持安静,准时休息。

第20篇 晶华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华晶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一、本学校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本学校各部门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二、积极配合学校编写大事记,全面介绍等。

三、本学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而不能因个人私事翻阅,外机关工作人员须持机关介绍信方可查阅。

四、查阅人必须爱护案卷,轻拿轻放,不得乱翻、涂改、折叠、剪裁、撕拆、圈画,对违反者追究责任。

五、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和《利用效果登记卡》

六、一般情况不准带出室外,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查阅,要以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旨在维护教学资源的正常使用,确保教育质量不受影响。该制度涵盖以下几个关键点:1. 明确责任归属:确定设备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人,包括学生、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2. 赔偿标准:设定各类教学仪器的赔偿金额,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和价值来确定。 3. 处理流程:详细规定报告、核实、通知和支付赔偿的步骤。 4. 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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