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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财务内控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2

某物业财务内控制度

有哪些内容

物业财务内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财务政策与程序:明确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等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流程。

2. 权限划分:规定不同层级和部门在财务活动中的权限,防止权力集中。

3. 内部审计机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查,确保合规性。

4. 会计记录与报告:规范会计记录的保存和财务报告的编制,保证信息透明。

5. 风险评估与管理:识别潜在财务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

6. 员工培训与道德规范:提升员工财务知识,强调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重要性和意义

物业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1. 保障资产安全:通过权限划分和内部审计,减少财务欺诈和失误,保护公司财产。

2. 提升运营效率:明确的政策和程序能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3. 遵守法规: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4. 增强信任:透明的财务报告增强业主、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5. 支持决策:准确的财务信息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推动企业发展。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与时俱进:随着业务发展和法规变化,定期更新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

2. 实施与监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需确保全员理解和遵守,并有严格的监督机制。

3. 平衡效率与控制:防止过度控制导致工作效率下降,寻求合理的平衡点。

4. 重视沟通:及时反馈制度执行情况,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地。

以上内容旨在阐述物业财务内控制度的关键要素、意义及执行注意事项,希望能为物业管理者提供实用的指导。

某物业财务内控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物业财务内控制度

一、财务支出管理

(一)费用的请领

1、现金的领用:现金借款人需填写借款单、付款申请单或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财务部负责人和执行总经理审核、签字后,到出纳处领款。现金借款人在借款前必须结清以前的借款,否则不准续借。

2、支票的领用:领用支票时需填写借款单或付款申请单,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财务部负责人及执行总经理审核、签字后,到出纳处办理支票领用登记手续,手续齐备才能开具支票。

领用支票后要及时凭有效凭证报销,每月二十日前领用的支票,必须在月底前报销;每月二十日以后领用的支票必须在次月十日前报销。

(二)费用的报销

1、公司的所有开支必须事前征得执行总经理的同意,并严格按照指定的标准进行开支。

2、报销程序: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执行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返回财务部--结帐。

3、擅自开支和超越领导批示限额的开支不得报销。

4、费用开支后,当事人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开支明细或事由。

5、每周二、三、四为日常费用报销日,财务部在周二前做好现金准备。

6、领导审批报销的时间为每周四、五下午工作时间的最后一个小时。

(三)有关费用的说明

1、费用在1000元以上者,原则上使用支票支付。

2、所有职员的出租车票原则上不准报销(经执行总经理批准除外),因公外出可以报销公交车票。

3、公司的以下物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报销:

(1)书;

(2)办公用品;

(3)日用品、百货、饮料、食品;

(4)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5)药品;

(6)礼品,由于工作需要所需礼品一律由行政部统一购买,需要礼品的人员,事前把手续齐备的申请单交行政部负责人,领用时填写领用登记表。

4、公司各部门所签合同必须到行政部及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根据合同规定及相关票据进行付款准备。如果合同中途发生变更,应提前通知财务部。

5、财务部审查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对于虚报假报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分或处罚。

二、差旅费用报销管理

(一)原则

1、出差之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交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出差申请表》作为差旅费报销的必须文件。

2、每一位员工均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详细说明每一项开支。

3、只有与公司公务有关的费用发生,公司才予以报销。用于个人的娱乐消费、体育活动、美容美发、酒店客房的酒吧、酒水的消费等不在报销之列。

4、私人旅行不能与公务出差混在一起。如果私人旅行发生在公务出差之前或之后,则私人旅行的费用必须与公务出差的费用分离。

(二)差旅标准和出差补助

1、员工在市内出差,市内交通费经行政部审查后按实报销(不含出租车费)。

2、长途出差按以下标准报销:(略)

● a类城市指直辖市、沿海城市,其他城市为b类城市。

● 出差补助包含了临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补助费用以及日常的交通费用,所以该等费用不再报销。

● 次阶人员陪同高阶人员或客人出差的,其住宿标准可以按高阶人员或客人标准报销。

● 若一人以上出差到同一地方,同性别员工应同住一室。为了便于工作,公司领导不适用此款规定。

(三)餐费

●出差用餐补助为每天40元,分为:早餐10元、中餐15元、晚餐15元;

●报销餐补时,应根据出发及返回时间合理地申请;

●若项目公司提供用餐,则不得申请用餐补助;

●若有交际应酬餐则不得报销当日的中餐或晚餐。

(四)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

1、预借款:出差人员如果需要,可按出差地点和出差时间填写“借款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按公司借款审批权限报批。

2、报销:每一位出差员工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详细说明每一项目的费用开支。所有开支都必须提供原始发票及酒店明细账单以证明此项开支已经发生,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出差人员回公司三日之内应将需报销单据按规定填好交到相应的部门经理处待审批、报账、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违反以上规定,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报销或要求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五)票据及预领款丢失

1、所有预领款一经预领,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发生丢失由保管人负责。

如发生任何票据遗失,员工应提供适当的说明报告(如警方的证明、酒店或旅行社证明本人票据被盗的信件等)、或其他足够的证明文件(如遗失票据的复印件),公司可给予认可和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公司要求所有员工自备通讯工具。对给予通讯补贴的员工必须确保手机每天8:00-24:00间处于开机状态,司机、::部门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工作日24小时开机,周六、周日不关机。

1、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每月实报实销,总经理助理每人每月最高限额600元,限额以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理。

2、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每人每月最高限额200元、限额以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理。开发部经理、推广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采购部经理每人每月最高限额300元,由外省市股东或总部派来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部门主管、从事特殊岗位员工、外联工作繁忙人员和司机,经执行总经理批准,每人每月最高限额150元,限额以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理。

4、所有员工的通讯工具必须在综合管理部登记在册作为报销依据,无登记在册者均不予报销。

第2篇 智盛物业财务盘点制度

盛智物业财务盘点制度

目的

为求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燃料、物料、商品、零件保养材料。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集团公司稽核与财务部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各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部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各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部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各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责任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该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帐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帐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 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

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帐载错误处理

(一)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记帐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帐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3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____物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中心环节,财务管理应充分利用价值形式参与公司管理,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降低耗费,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投入与产出、速度与效益的最优化,使公司股东获得理想的收益。

第三条 公司应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公司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 程等文件的复制件,申办税务登记。

公司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申办相应的变更登记。

第四条 公司设置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开发经营情况,预测资金需要量,编制资金预算,进行资金成本的分析,以便于选择最佳筹资渠道,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

第六条 公司筹资种类、筹资期限和筹资金额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的借款是公司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预提费用、各种应付及预收款项;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是公司的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七条 公司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公司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 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

第九条 公司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第十条 公司重大经济事项须书立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署。

第十一条 公司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年度资金收支平衡计划和现金流量表,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资金计划指标下达各责任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货币资金支付实行财务副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应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和时间差,加强资金调度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于每季度终了对往来户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帐款按其帐龄长短逐笔进行分析,并向对方寄送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应明确催收措施及有关人员责任,防止坏帐的发生。

第十五条 公司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第四章 存货

第十六条 存货是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是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各种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 在建工程在产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

第十七条 公司存货的购入和领用,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存货的实际成本。

第十八条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一次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各种用具物品,如一般工具、专用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

第十九条 公司对存货于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对于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由公司财务和有关责任部门、人员进行逐笔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分别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列入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折旧。

第二十三条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

,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和实物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分别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六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商誉等。

第二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三十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三十一条 公司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二条 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第三十三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三十四条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第三十五条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七章对外投资

第三十六条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和规模由董事会决定。公司有关部门应作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在20%以下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在20%(含20%)以上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计价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收益

第四十一条 公司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八章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二条 公司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本着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由公司董事会核定当年限额,经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批准,在管理费中据实列支。

财务副总经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 职工福利费按照公司职工工资总额14%提取。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一、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二、对外投资的支出;

三、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四、对股东发放的股利;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九章 营业收入

第四十七条 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开发经营活动中,由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产品等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八条 营业收入实行计划管理。公司营销部门应按年、季、月编制收入计划,做好收入的预测和实施工作。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可确认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实现:

一、公司开发土地、商品房在移交后,将结算帐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可时;

二、代建房屋及代建其他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办妥交接手续,价款结算帐单经委托单位签证后;

三、出租房屋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应付租金时;

四、以预收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本期收到价款时。

第十章利润和利润分配

第五十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第五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年度开发经营计划和销售计划,编制年度利润计划,确定年度利润目标。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五十三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5%的公益金;

五、经股东会决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六、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

第五十四条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五十五条 公益金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十一章 企业清算

第五十六条 公司按照章 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公司剩余财产。

第五十七条 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以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计入清算费用,由公司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第五十八条 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在同一顺序内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终了,公司的清

算净收益,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然后按余额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查后,报股东会或有权主管机关确认。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某区物业办财务管理制度

z区物业办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必须遵守相关财务法规,坚持勤俭办事、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开支必须报办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办公室财务工作由专职报帐员负责,统一到区结算中心办理借款报销事宜;

四、年度经费预算、费用报销、工资补贴发放、申报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及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年审等工作由专职报帐员负责完成;

五、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根据年初的计划,由各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表》,报请主任批准,由综合部统一办理;

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设立财政专户,经营性物业的收支均由财政专户处理,实行专款专用;

七、经营性物业租金、水电、管理等费用的收支及财务收支报表由专职报帐员负责完成。

第5篇 物业财务现金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现金管理制度

1.1、各管理处必须按照规定收付现金。

1.2、现金的使用范围:

1.2.1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

1.2.2个人劳动报酬,包括劳务费、稿费、讲课费等。

1.2.3各种社会保险费、福利费。

1.2.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1.2.5预收押金的退付。

1.2.6结算起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1.2.7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它支出。

1.3、现金管理规定:

1.3.1不准白条抵库或白条抵帐。

1.3.2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1.3.3不准从收入款中座支现金。

1.3.4单位之间、部门之间不准互借现金。

1.3.5不准假造用途或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

1.3.6不准利用帐户代其他单位或私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1.3.7不准把管理处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1.3.8收入的现金必须当日(最晚于次日)送交银行。

1.3.9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批准的限额。

1.3.10现金必须当日清查盘点,月末编制现金盘点表。

1.4、现金预支规定:

1.1现金预支,必须填写现金预支单,写明借款的部门、借款人、借款日期、用途、预计归还日期。

1.2现金预支单经由各管理处物业经理批准后上报物业公司总部,总部将根据各项付款申请的款项性质,由总部各相关经理审批,再由总部财务经理审批后上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出。

1.3由物业公司出纳将款项预支给借款人,双方必须当面点清款项并签字。

1.4借款人的借款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按期归还,不得挪用。

1.5预支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日(差旅费除外),由出纳员负责督促归还。

1.6现金的预支必须为紧急采购支出或公司安排的员工出差、培训学习等支出,其余开支一律不予借款。

1.7现金预支单在借款人归还借款后作为报销的附件,不得撕毁或退还给借款人。

1.8借款人在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再次予以预支。

1.1.9济南市项目可申请3000元备用金,外地项目可申请5000元用金,以便各管理处运营使用。该笔款项应设专人保管。

1.5、现金报销规定:

1.5.1现金报销,必须由申请报销人填写支出凭单,金额必须与所附原始凭证相符。若所附原始凭证较多(如市内交通费)还必须填写报销明细表,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事由及详情、金额、附件单据张数,以供财务人员审核。

1.5.2报销人将填写完整的支出凭单、报销明细表报管理处物业经理审核。

1.5.3报销人将经物业经理审批后的支出凭单、报销明细表报总部各相关经理后报总部财务经理审核。

1.5.4财务经理审批支出凭单并签字后交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1.5.5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退回总部财务出纳。

1.5.6财务出纳将各管理处需报销的支出凭单金额再次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据以付款报销并入帐。

1.5.7济南市项目可三天报送总部一次,外地项目可一周报送总部一次。紧急情况可随时报送。

1.6、现金管理其它规定:

1.6.1大额现金的存取业务必须由总经理安排专人(如内保)及专车(或乘座出租车)护送。

1.6.2管理处所有现金必须存入专人负责的保险柜保管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保险柜钥匙。如遇财务出纳休假期间,应由总部财务经理负责保管保险柜钥匙。

1.6.3收取的各项押金、预收管理费等款项必须存入开设的押金、预收款专户。

1.6.4退付的各项押金必须从专户提取,按照《退还押金流程》经审批后退付。

1.6.5各管理处应在日常备用金使用到库存限额的一半时向总部申报、审批,请求提取备用金。

1.6.6所有现金的收、付必须由财务部门设专人(如出纳)进行处理。其他人在未得到有关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收付现金。

1.6.7在管理处现金的收付各项工作中,如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办理移交或转移的情况下,必须要对所移交或转移的现金加封,并加盖经受人签章,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6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入伙工作制度1.按财务部或发展商要求在指定银行开户,与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等款项协议。

2. 根据发展商提供的业主资料,为业主办理好结算管理费专用存折。

3. 根据发展商提供的物业类型、建筑面积,按财务部备案核准的管理费收费标准(或预收标准),编制各种户型月收费一览表,使用电脑收费系统的将上述资料录入电脑。

4. 确定其他收费项目(包括代发展商收费项目),入伙前打印出入伙收费单(代收据)。

财务公开制度1.管理费、车位费、水电费和各种有偿服务收费实行公开制度,各管理处应将各项收费标准,在本物业收费场所公开,其公开格式、式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见附表)。

2. 大厦(小区)《损益表》、《物业管理成本明细表》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支情况表》(见附表)应按季在小区宣传栏或大堂醒目位置向业主公布。

季度收支情况报表,应由管理处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管理处公章。

每期报表张贴时间为10天,逾期应取下保管。

费用催缴制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住宅局《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对欠交管理费等费用的有关规定,制订管理费催缴制度如下:1.对欠费业主(使用人)可采取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和上门催收等方式催缴。

对欠费3个月以上的业主(使用人)必须定期(每季度一次)发出书面催交函,催交函直接送达的,要求业主、住户签收;

催交函邮寄的必须挂号寄出。

上述催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2. 对无故不交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管理处可限期缴交,逾期按深圳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按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

3. 对业主拖欠水电费等费用的,管理处与供水、供电等部门签有委托抄表及收费合同的,可按合同规定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4. 对连续六个月以上拒交各项应交费用的,需上报公司总会计师,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采取相应措施追缴有关费用,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入伙工作规程1.入伙前管理处财务人员应实地了解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仔细研究公司与发展商签订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合同》,详细了解与财务工作有关的各项条款,如:物业类型、管理面积、委托管理年限、开办费用和管理费收费标准等。

2. 通过管理处与发展商取得联系,索取该物业总户数、户型和面积等资料,根据户型面积、收费标准等资料,入伙前制作出各类户型收费一览表。

3. 确定入伙收费项目(含社会代办业务、代发展商收费项目等),预先打印出入伙收费通知单。

4. 联系开户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协议,准备好银行、管理处和业主三方委托收款协议书,并代理业主开好托收费用专用存折。

5.入伙前准备好财务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收据、发票和零钱等。

催收管理费工作规程1.月初派发缴费通知单到业主信箱,同时,对上月欠费业主发出拖欠费用通知单,通知业主到银行及时存足款项,要求通知单必须投放准确。

2. 根据银行划款回单,核对出未划回款项的业主,采取电话通知和在大堂醒目位置公告通知两种方法催收管理费,告之业主可到管理处财务室交纳现金,逾期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3. 对拖欠六个月以上业主,书面上报公司总会计师,必要时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拖欠问题。

4. 对长期居住在境外欠费的业主,采取电话、发函形式催收管理费。

5.收费工作人员接待业主要做到态度热情、谈吐文明礼貌,电话催缴管理费时要先问好,然后自报单位、姓名,详细告知所欠各项费用的起止时间、金额,限定缴款期限,在业主清楚明了并向业主致谢后,方可挂机。

6. 管理处财务人员要熟练掌握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各项收费标准与依据,对业主有关提问政策出处解释准确,以理服人。

第7篇 物业财务内部监控及审计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内部监控及审计制度

1、财务部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制定财务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组织好各财务岗位的分工。

1.1、财务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2、财务出纳不能保管所有银行印鉴。

1.3、财务出纳对大额现金的提取、送存业务不能一人前往办理。

1.4、如采用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应设置核算权限,每人设置密码以分清责任进行会计核算。

2、财务部必须建立健全稽核制度:

2.1、财务会计定期核对财务出纳的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稽核现金实存数,银行存款实存数;

2.2、财务会计定期检查由出纳负责保管的各种票据的使用、结存情况;

2.3、财务经理必须随时对财务会计、出纳编制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审核,要求会计、出纳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登记各种会计帐簿。

2.4、财务经理月末对财务会计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5、每月末编制的各管理项目的财务报告,上报会计主管审核;会计主管将审核无误的各项财务报告汇总后上报财务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将审核无误的汇总财务报告及各管理项目的财务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审阅;物业公司财务部将总经理审阅无误后的汇总财务报告上报世贸中心集团总部,请世贸中心领导审阅。

3、内部审计制度:

3.1、集团总部财务部对认为有必要进行审计事项可定期或随时进行审计工作,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内部审计。

3.2、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3.2.1、各项收入的审计;

3.2.2、各项代收、代付款项的审计;

3.2.3、各项支出的审计;

3.2.4、各租户、小业主押金的管理审计;

3.2.5、各种财务票据的管理审计;

3.2.6、财务档案的管理审计;

3.2.7、各项税金的审计;

3.2.8、收缴率的统计审计;

3.2.9、日常备用金的管理审计;

3.2.10、各项财产盘点制度的审计等。

4、物业公司除接受集团总部的内部审计外,还必须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以及国家财税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8篇 物业财务公开制度范例

为维护业主权益,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公开范围包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收支帐目、住宅维修基金收支帐目。

一、住宅区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由管委会主任和住宅区管理处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每三个月至少张榜公布一次;年度帐目公布应由管委会主任和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公布。公布地点在小区宣传栏内。

住宅区的业主,承租人和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对管理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公布的帐目可以提出质询,::或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诉、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收到质询后七日内予以答复。

二、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的收支帐目,由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每三个月至少张榜公布一次。

三、住宅维修基金由住宅区管理处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应每三个月至少向业主张榜公布一次,交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质询。

第9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

入伙工作制度

1.按财务部或发展商要求在指定银行开户,与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等款项协议。

2.根据发展商提供的业主资料,为业主办理好结算管理费专用存折。

3.根据发展商提供的物业类型、建筑面积,按财务部备案核准的管理费收费标准(或预收标准),编制各种户型月收费一览表,使用电脑收费系统的将上述资料录入电脑。

4.确定其他收费项目(包括代发展商收费项目),入伙前打印出入伙收费单(代收据)。

财务公开制度

1.管理费、车位费、水电费和各种有偿服务收费实行公开制度,各管理处应将各项收费标准,在本物业收费场所公开,其公开格式、式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见附表)。

2.大厦(小区)《损益表》、《物业管理成本明细表》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支情况表》(见附表)应按季在小区宣传栏或大堂醒目位置向业主公布。季度收支情况报表,应由管理处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管理处公章。每期报表张贴时间为10天,逾期应取下保管。

费用催缴制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住宅局《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对欠交管理费等费用的有关规定,制订管理费催缴制度如下:

1.对欠费业主(使用人)可采取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和上门催收等方式催缴。对欠费3个月以上的业主(使用人)必须定期(每季度一次)发出书面催交函,催交函直接送达的,要求业主、住户签收;催交函邮寄的必须挂号寄出。上述催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2.对无故不交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管理处可限期缴交,逾期按深圳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按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

3.对业主拖欠水电费等费用的,管理处与供水、供电等部门签有委托抄表及收费合同的,可按合同规定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4.对连续六个月以上拒交各项应交费用的,需上报公司总会计师,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采取相应措施追缴有关费用,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入伙工作规程

1.入伙前管理处财务人员应实地了解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仔细研究公司与发展商签订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合同》,详细了解与财务工作有关的各项条款,如:物业类型、管理面积、委托管理年限、开办费用和管理费收费标准等。

2.通过管理处与发展商取得联系,索取该物业总户数、户型和面积等资料,根据户型面积、收费标准等资料,入伙前制作出各类户型收费一览表。

3.确定入伙收费项目(含社会代办业务、代发展商收费项目等),预先打印出入伙收费通知单。

4.联系开户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协议,准备好银行、管理处和业主三方委托收款协议书,并代理业主开好托收费用专用存折。

5.入伙前准备好财务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收据、发票和零钱等。

催收管理费工作规程

1.月初派发缴费通知单到业主信箱,同时,对上月欠费业主发出拖欠费用通知单,通知业主到银行及时存足款项,要求通知单必须投放准确。

2.根据银行划款回单,核对出未划回款项的业主,采取电话通知和在大堂醒目位置公告通知两种方法催收管理费,告之业主可到管理处财务室交纳现金,逾期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3.对拖欠六个月以上业主,书面上报公司总会计师,必要时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拖欠问题。

4.对长期居住在境外欠费的业主,采取电话、发函形式催收管理费。

5.收费工作人员接待业主要做到态度热情、谈吐文明礼貌,电话催缴管理费时要先问好,然后自报单位、姓名,详细告知所欠各项费用的起止时间、金额,限定缴款期限,在业主清楚明了并向业主致谢后,方可挂机。

6.管理处财务人员要熟练掌握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各项收费标准与依据,对业主有关提问政策出处解释准确,以理服人。

第10篇 物业财务合同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合同管理制度

1、物业公司应当设专人负责有关合同的审批、登记、保管。

2、外判合同应当执行公司总部颁布的各种合同的标准版本。合同中必备之基本条款及注意事项规定如下:

2.1合同(协议)中的我方均为山东世贸中心物业公司,并需加盖我司公章,而不得以管理处名义签署。

2.2合同(协议)中应详细写明服务地点。

2.3应注明合同(协议)的有效期限。

2.4在合同(协议)的变更、解除条款中,应备以下两个条款:

2.1、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如遇甲方(即山东世贸中心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本合同(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2.2、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唯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不负赔偿责任。

2.5合同(协议)中应具备以下条款:

2.5.1如乙方(即外判商)的工作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或国家有关标准),甲方应书面通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能达到标准,甲方有权扣除月服务费的%,直至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2.5.2乙方(即外判商)应购买第三者保险万,劳动保险万(保险金额要根据合同总价款来决定:合同总价款在10万元以下的,保险金额应为20万;合同总价款在10万-50万,保险金额应为50万;合同金额在50万-100万,保险金额应为100万。)如因乙方失误而造成甲方、第三者或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及所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6签约双方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须在合同正本的右侧页边处加盖骑缝章。

3、所有合同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4、所有合同必须经审批后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

5、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正本统一由公司总部财务部保管,各管理处保管合同复印件。

6、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均应由财务人员计算印花税金额、办理有关请款手续、贴花完税,并纳税申报。

第11篇 z_蓝湾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蓝湾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在财务主管领导下,根据现行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立帐户,并按规定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形式处理各项经济业务,各项业务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每月终要编制总账目余额平衡表,与有关明细帐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三、及时对内部往来科目业务挂帐,做到及时核对,适时核对,适时结清。对外部往来单位和个人的各项预收,预付,应收,应付款项,要严格按时设置二级科目,准确、及时给予结算,对长期挂帐应查明原因,认真清理后向财务主管反映汇报。

四、按照会计报表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做好年度、季度、月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它报表的编制工作。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要集中分类妥善保管,分别排列,以利查阅。

六、每月应将相关收支情况,费用收缴情况及时向主经理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对费用收支情况核对列明。

七、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企业的财经纪律,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八、做好电脑硬件和软件的管理工作,各类数据妥善保存。

九、妥善管理各类印鉴,对每日库存现金不得超出规定限额。

十、严守保险柜密码秘密,严格管理各类空白支票,认真办理领用登记和销帐手续。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七)

为规范公司操作,合理运用资金,节约开支,特制定以下财务支付报销规定:

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权限:

1、支出金额在10000以下(含10000元)。

经办人→ 副总经理→总经理

2、支出金额在10000以上至300000元的。

经办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经理报董事会备案)。

3、300000元以上的经营费用等各类支出,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报董事长审批。

4、一切支出如有合同或协议,办公室在归档同时应送财务部留复印件作为支付依据。

二、财务报销时间:

员工平时需要报销的单证先填写报销单,按规定审批后交财务部出纳处:

1、每星期二定为现金报销时间,员工需要报销,应事先办妥审批手续,经出纳员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2、每月22日定为支票结算日。

3、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出纳员方能付款。

三、现金收入管理

1、为应付日常零星开支,出纳员负责从银行提取不超过核定库存限额的现

金,并及时登记入帐。

2、对于超出限额的库存现金,出纳员应及时送存银行。

四、现金支出管理

1、现金支出仅限于下列用途:

①支付职工工资及各种津贴、奖金。

②支付给个人的奖励、佣金及其他劳务费。

③支付各种零星采购及银行结算起点以下的往来。

2、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借支现金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经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核对无误后出纳员方可付款。借款人应在借款单上写明借款事由、还款期限。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应在三天内办理还款手续,特殊情况不能核销的必须到财务部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应手续。借款应于月底财务结帐前归还,特殊情况需跨月结算的,应重填借款单说明理由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每笔资金支出都必须由经办人向收款方索取有效原始凭证,所办业务完成后,按规定日期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如无有效原始凭证或未经主管经理批准,以及有违反财务制度、财务纪律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4、现金支付限额为1000元(特殊情况除外),高于限额的原则上一律以支票支付。

五、支票管理制度

凡按规定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会计人员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人名章由主管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员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事由和金额,按规定权限审批后,由出纳人员签发。支票领取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财务人员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并于次月5日之前编制各银行余额调节表。

第13篇 物业小区财务管理制度-4

物业小区财务管理制度4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现金借用(含各小区收费员)必须由经理签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违反者由当事人以工资垫付且追究责任。

五、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七、对各类费用报销,由出纳督促,事后七日内必须报销,原则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区发生的任何收付款项必须统一入账,不得出现帐外资金收支。

第14篇 物业小区财务公开监督制度-5

物业小区财务公开监督制度(5)

__家园管理处是在广大业主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小区住户日常管理费用收取、合理正常使用及其它业务等经济核算、统计的合法部门。为了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加强对管理费的监督管理,使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特制定以下财务公开监督制度。

一、__家园管理处是负责住户管理费收缴及合理使用的部门,负责__家园的正常收支业务及财务核算、统计工作。

二、管理处必须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对小区的管理费收支情况及其它经济业务进行准确核算,并设立及登记专项帐目。根据有关法规条例,每季度将小区收支情况及财务经营情况书面提交业委会审核,并负责财务帐目的装订归档及妥善保存。

三、小区管理费收取标准的制定、调整及重大维修项目工程须由管理处向全体业主布栏张榜公布。小区管理费标准须上报物价局审查备案。

四、根据小区的管理特点及有关法规规定,管理处必须每季度将管理费收支情况于小区公布栏张榜公布,以接受小区业主住户的监督。

五、管理处关于小区管理费收支情况及经营状况随时接受业主、管委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商、物价、税务)的检查监督。

六、本制度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制定。

第15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财务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模式,特制定《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做好会计工作,按期出具财务报告,并经执业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

第五条 公司要发挥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职能,加强筹资、投资、利润分配工作,及时完成财务分析供经营管理决策参考,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第16篇 物业财务集团采购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集团采购制度

1、集团采购制度总则:为了保证正常运营、节约资金、减少积压浪费、加速资金周转,公司总部实行各项物资的集团采购制度。

2、集团采购供应商的臻选及考核:

2.1、各管理处应按照实际需要编制日常采购物资清单,上报总部,以便公司总部发标,臻选合格供应商。

2.2、物业公司财务部根据收集的供应商资料(如营业执照、资质、业绩等)进行供应商的考核工作,财务部采购人员可根据需要上门考察各供应商,并上报公司总部有关领导审批。

2.3、经公司总部领导确定供应商后,由财务部负责与选定的供应商签定有关协议。

2.4、经公司选定的供应商由各物业管理处的采购人员负责组织考核评估,以便公司总部决定是否继续与供应商签定协议。

2.5、公司总部将定期对各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考核,定期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供应商。

3、集团采购的具体运作流程:

3.1、各管理处应于每月编制采购申报表,并于10日前上报总部。

3.2、管理处填写采购申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3.2.1、采购申报表由各管理处按所需采购类别填写,采购类别分为:电工电料、水暖器材、工程材料、工具用具、办公用品、工服制作及洗涤、保洁用品、保安用品、园艺用品及其它类别。

3.2.2、由各管理处填写的内容包括:序号、品名、规格型号、现库存数量、月用量、请购数量、上期集团采购价等项目。

3.2.3、各管理处所需采购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要填写齐全、准确,不能漏项,尤其是物品的品牌、规格必须准确,如果未注明,公司总部将予以退回,要求补填,以保证所需物品。

3.2.4、现库存数量要与各管理处的采购申报表编制时间的实际库存数量一致。

3.2.5、月用量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可制定最低、最高库存量),如当月发生变化较大,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原因。

3.2.6、上期集团采购价应按照所购物品近期集团采购价格一致。如采购物品为第一次申请,应注明初次采购。

3.2.7、采购物品应注明单位并与请购数量中单位一致。单位应以最小量为准。

3.2.8、各管理处如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

3.3、公司总部采购人员在收到各管理处于每月10日上报的采购申报表后首先应交给公司各专业经理审核。

3.4、公司各专业经理在审核,同意管理处的请购申请后由财务部采购人员传真至指定的三家或四家供应商,进行寻价。

3.5、财务部采购人员在供应商报价后进行货比三家,本着质量达标、价格合理、供货及时、服务信誉好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后将采购申报表上报公司财务经理审核。

3.6、公司财务经理审核采购申报表并签字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返回各管理处。

3.7、各管理处在收到总部寻价并初步选定的供应商的采购申报表后应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管理处采购部门经理、物业经理签字后。填写采购申请单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总部审批。

3.8、公司总部在收到管理处上报的采购申请单后,重新进行审核,同时检查管理处的申请是否在管理预算范围内及是否超支,如符合开支则上报总部负责人审批。

3.9、总部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确认供货数量和价格后,通知供应商送货。

4、集团采购物品的结帐

4.1、各管理处在接受供应商的货物时,应按照供应商的送货清单设专人认真清点货物数量,验收货物外观有无破损,质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等。

4.2、各管理处应按照清点无误的物品办理响应的入库手续。

4.3、财务人员根据供应商的发货单及管理处的入库单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4.4、根据总部与供应商所签于收货__天办理付款的协议规定,各管理处应提前办理请款手续。请款时需将供应商的发货单、管理处的入库单、对供应商的意见反馈表作为附件,报送总部财务部请求付款。

5、集团采购管理其他有关规定:

5.1、各管理处的所有物品采购必须执行总部的集团采购制度,不允许自行采购。

5.2、各管理处的采购人员如在集团采购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总部有关人员,不允许自行与供应商协商,要求供应商送货。

5.3、各管理处应按照采购申请部门建立采购档案,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5.4、各管理处有关人员有责任对集团采购价格保密。

5.5、各管理处对于紧急、突发事件需紧急采购物品时,必须填写紧急采购审批表,经物业经理审批后方可自行采购。紧急采购审批权限为每次人民币__元整。

第17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现金借用(含各小区收费员)必须由经理签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违反者由当事人以工资垫付且追究责任。

五、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七、对各类费用报销,由出纳督促,事后七日内必须报销,原则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区发生的任何收付款项必须统一入账,不得出现帐外资金收支。

第18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七)

(一)现金管理

1、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及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见附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是(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经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另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现支付,反之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保证公司日常另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公司3-5天日常另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企业,银行最多可根据公司15天的正常开支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含公司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库存限额 一经核定,要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部分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

3、不准坐支现金

公司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自己的支出。用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支出的,叫做坐支。公司如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行审查批准,由开户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公司应分期向开户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未经银行批准,企业不能擅自坐支现金。为了加强银行监督,公司向银行送存现金时,应在送款薄上注明款项的来源。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在现金支票上写明用途,经开户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二)票据管理制度

包括银行支票和发票的管理。

1、空白票据的管理

(1)建立空白票据购买、领用、保管、注销的制度,指定专人管理,以明确责任。

(2)空白票据保管人员应建立明细登记薄,将每本空白票据起止号登记齐全,领用时按本注销。

(3)空白票据的领用,必须按号码顺序领用和签发,不得间隔号码。

(4)出纳人员存放未使用完的空白票据时,应与印鉴分开保管,更不得将空白票据事先盖好印鉴存放。

(5)各类票据不准转借、转让、倒卖、代开、撕毁、涂改、伪造,不准在填写票据时弄虚作假,不准擅自出售或拆本使用及销毁。

(6)公司若发生停业,合并等特殊情况,应按税务机关规定,需要撤销或更换发票的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原购领发票的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撤销、更换手续,一律不准私自处理。

2、银行支票

(1)银行支票的领用及签发

a、签发银行支票应按银行现行规定办理,用自动支票打字机或墨汁、黑签字笔、炭素墨水填写。

b、领用空白转帐支票应由领用人在支票登记薄中签名后领用,出纳人员应同时在支票票面上写明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及支付限额。

c、需当时付款的固定经济业务,如:合同款、劳务费、往业款项等,按照公司付款程序,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出纳人员应根据收款单位的收据,将其收款单位、用途、日期、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空项,支票的存根应和支票正联填写相同,不得简化,不得潦草。

d、现金支票必须由出纳人员签发,支票中的项目必须填列齐全,支票的存根应和支票正联填写相同,不得简化,不得潦草。

e、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和出借支票或转让给别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代办签发,不准填写假用途,逃避银行监督。

(2)银行支票的报帐

a、空白转帐支票领用人应在支票签发后的五天之内向财会部门进行报帐,逾期不报的应由会计部门负责催报,因迟报而造成资金不足出现空头支票或延误了会计工作的,应对领用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b、转帐支票使用完毕后,领用人应将经过领导批准及经办人签字后的收据交到会计部门,经出纳人员审核后进行支票销号。

c、支票如有丢失,领用人应立即同会计部门进行联系,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如因汇报不及时,又不采取相应措施,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3)银行出现差错

签发支票发生错误不能更改,应在支票的正联和存根上加盖作废戳记。作废的支票不得撕毁和丢失,应由会计部门按年单独装订成册,随会计资料一同归档。

3、发票(含机打发票、手写发票及内部收据)

(1)购买发票时,应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到指定地点购买。

购买发票时应根据不同行业,购买性质不同的发票。

(2)发票的领用

a、使用发票时由会计部门负责发票的专人填制《使用发票登记薄》由领用人签字,方可领出。

b、填制发票,应用元珠笔并依发票联项垫双面复写纸书写,字迹清晰、工整。

c、填制发票,应根据发票中所设项目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发票填写完毕,应由开票人签名或盖章,同时加盖开票单位的有关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

d、填制发票必须连续使用,不得间隔联次。

(3)发票的审核

a、作为收款单位时:

(a)审核付款单位交来的款项是否为本单位的款项。

(b)审核付款单位金额是否与应收金额相符。

(c)转帐付款应按银行支票审核规定,进行逐项审核,现金收付应当面点清。

b、作为付款单位时:

(a)审核收款单位开据的发票是否印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是否有发票字轨号码,是否有收款单位及开票人签章。。

(b)审核发票日期、收款单位名称、用途、填写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累计金额加计是否准确。

(c)审核发票是否有更改项目,联次传递是否正确,有无涂改和弄虚作假现象。

(4)发票差错的更正

1、按规定不能更改,重新开具新的发票。

2、发票填写发生错误,不能更改时(如:金额数字),应在发票的各联次上加盖作废戳记,如其中联次已撕下,应将撕下的联次按顺序重新粘在发票本上,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销毁。

(三)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的管理制度

1、来源:在住宅区移交时,开发建设单位按住宅区建设总投资的2%的比例,划拨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给住宅区业主委员会。

2、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对基金使用受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3、基金用于住宅区重大维修工程项目和购买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委员会申请维修计划,业主委员会审批。

(四)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调离,必须与接替人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法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犯财务制度和财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现金、支票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部经理监交;会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部经理监交;会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5、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薄余额进行 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薄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帐单核对相符。各种财务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余额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交接清楚。

6、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9、会计人员临时调离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会计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处理。

10、公司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合并单位的会计移交手续,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1、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公司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2、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部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公司总经理及会计部经理批准,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过公司总经理同意。

3、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会计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管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公司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4、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5、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六) 用章管理制度

1、会计部印章分别保存在两位出纳员处(财务章、人名章)以利于互相监督和审核。

2、会计部印章不准外借。

3、会计人员向外报送报表、文件等,需用印章时,经办人必须在登记薄中写明原因及签字,经会计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

4、印章用完后放入保险柜中保存。

5、对外结算的支票用章,经付款主管审核方可使用。

(七) 合同管理制度

1、所有原始合同原本均给会计部一份由会计部专人负责管理。

2、所有合同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贴印花税。

3、每支付一笔合同款时,须先由负责合同的会计员按合同条项逐项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付款批件上注明与合同相符字样,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付款予以拒付。

4、建立合同帐薄,按时登记合同帐,合同执行完后要及时注销。

(八)拨打传真长途电话管理制度

1、因公向外发传真或打长途,要事先填在登记薄中填清日期、时间、发往地、用途及经办人。

2、本部门电话仅限于因公使用不得打私人电话、传真不外借。

3、按照节约原则,因公打长途电话长话短说,尽量让对方往本部门打,节省开支。

(九)培训计划管理制度

1、定期由部门主管及经理进行业务培训/

2、学习国家有关财务、税收等的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凡参加完外出学习的员工,回来后均要写出心得,并将培训内容传达部门员工,以便共同提高。

4、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上各种有关培训,积极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取得相应技术职称。

5、定期进行轮岗,使每个员工做到熟悉掌握会计部各岗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做到一专多能

,做部门里的多面手。

(十)、报销管理制度

1、严格按预算付款。

2、对于手续不完备的款项拒付。

3、对于现金另星报销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属于预算内支出项目,报销人必须到负责预算的会计人员处核 销后到会计部经理处审核签字,方可到出纳员处报销。

4、属于预算外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特批在发票背面签字,经办人签字后到会计部经理处审核签字,最后由出纳员再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5、对于发票大小写金额、抬头、印章有误的拒付,内部收据不予报销。

6、上述报销均由经办人统一填制支出凭单。

第19篇 物业财务财务信息管理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财务信息管理

1、出纳信息

a.各现金网点的现金出纳在周末和月末要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帐面现金结存额与库存现金盘点额要一致。库存额按现金、借据、未入帐单据等分列,严禁白条抵库。月末《库存现金盘点表》报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和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

b.财务部、分公司(管理处)出纳每月末编制《银行帐户存款明细表》,并随会计报表一同上报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按月编制各帐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经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审核签字。

2、财务信息

按月编制《物业管理收入统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物业管理成本表》。按季编报《会计报表补充资料表》、《物业管理成本明细表》、《管理费用表》和《固定资产明细表》。

第20篇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范例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范例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

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

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某物业财务内控制度汇编(20篇范文)

物业财务内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财务政策与程序:明确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等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流程。2. 权限划分:规定不同层级和部门在财务活动中的权限,防止权力集中。 3. 内部审计机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查,确保合规性。 4. 会计记录与报告:规范会计记录的保存和财务报告的编制,保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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