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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49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发事件的即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二是定期的安全状况汇报,涵盖校园环境安全、教学设施安全、学生行为安全等方面;三是风险评估与预警信息,针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预防;四是应急处理方案的更新与执行情况反馈,确保学校应对各类突发状况的能力。

流程

该制度的执行流程如下:

1. 发现安全问题或潜在风险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上报给相关部门。

2. 安全管理部门收集信息,初步评估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

3. 对于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 非紧急情况,定期整理信息,形成报告提交校领导及上级部门。

5. 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安全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重要性和意义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对于维护校园和谐、保障师生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通过定期汇报,学校能够全面了解自身的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良好的信息报送机制增强了学校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置。这一制度的实施也有助于提升学校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为教育工作的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及时地报送信息,同时注重信息的保密性,以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公共利益。通过不断完善这一制度,我们能够为师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事件和_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2.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区分等级,按程序规定逐层报送。

三.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内容

1.报送(告)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别名称、存在时间、地点(区域、部位)、影响范围程度、应急与整改措施、目标、建议等;

2.报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场所、区域、部位)、起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控制情况、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3.报送(报告)不稳定安全因素、隐患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况;

4.报送(告)各类安全稳定信息均应包括安全稳定信息报告人员及单位。

四.安稳信息报送处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师生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人体伤害与财产损坏安全事故事件,发现第一人或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后勤职能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时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班级安全委员、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存在或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及不稳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3.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

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向上报告。

5.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3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

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五.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形式

1.学校种类安全稳定信息报送报告,可通过电话方式报告和报送或当面口头报告。

2.维稳类信息,原则上以单位或个人名义书面报送。

3.学校定时公示学校安全主、分管领导电话和学校与上级有关安全职能部门电话、邮箱帐户。

六.学校安全事故事件上报时限

1.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 人以上,3人以下或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在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

2.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 以上人,3人以下或重伤3 人以上,10以下或财产损失1 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在1小时内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报告,24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

3.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 人以上或重伤10 人以上或财产损失数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在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向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 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

4.学校发生消防、交通、公共卫生、传染病疫情、人身意外、群体伤害事故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必要时根据事态发展实行滚动报告。

六.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责任制

1.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实行领导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

2.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必须严格报送程序与工作纪律,实行逐级上报。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3.学校上报紧急、重要安全稳定和重大安全事故事件信息必须保证全面、真实、准确与时效性,如发生漏报、瞒报、谎报、迟报、知情不报和截留、扣压安全稳定信息等违纪行为,学校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严格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2篇 实验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现制订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门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牢记安全责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对待一切来访人员,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联系学校与子女等有关的事情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进入校园。

6、上学期间,大门上锁,做到门开人在。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班主任出具的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传达室等候。

7、严禁推销人员、小摊小贩进入校园进行销售活动。

8、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财务室、总务室、档案室、行政办公室、教室等门窗的关闭情况,发现疑点,应及时报告。

9、门卫人员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放或关闭校园大门。值班人员实行轮换值班制度,交接班要按时到位,确保每天24小时门卫工作岗位值班不间断。

10、门卫人员要协助学校,经常地关注校门附近的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或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或预防。

第3篇 中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上级有关学校食品管理规定,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品经营场所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

2、学校食品经营场所每次进货必须主动接受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3、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蟑螂等。

5、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6、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合格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7、学校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按规定进行检测。

8、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第4篇 学院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学院(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学校的安全,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对于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采取隐患整改措施,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整改原则:每月部门自查、季度保卫处巡查、半年全校联查,坚持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的工作原则。

二、安全隐患整改的范围

1、部门重点部位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的;

2、各种消防器材不能保持正常投入使用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建筑物内存在影响安全、不符合标准设施的;

5、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差,不能共同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的;

6、体育、实验教学未按照正确教学程序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对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整改办法

(一)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安全隐患,安全职能部门应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或安全责任人通报,并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人或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或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以待整改。

(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责任人或者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有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保卫部门。

四、 奖惩

(一)、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贡献大小,由单位或学校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二)、对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消除隐患的要求或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单位、部门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5篇 _学校安全责任追究规章制度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办公室的安全负责,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五、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六、学校食堂管理员对学校食堂、小卖店安全负责,要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小卖店的卫生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等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检查身体,上岗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负有直接责任。

七、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八、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一、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二、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学生往返学校交通安全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三、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四、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赔偿、不进职、不聘、开除留有、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学校饮食安全制度

1、学校领导要把饮食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明确饮食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督查其认真履行职责。

2、每学期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员都必须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对其进行学生营养、饮食卫生法律知识培训一次。

3、管理员要每周到校食堂进行食品质量检查,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依照国家部门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指导、指令其不违法经营,并将情况按时反馈给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小组。

4、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督查小组要经常性开展工作,如发现有不良情况要向管理小组反馈,保证师生利益和健康。

5、主管领导要定期深入查看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加强动态管理,严控其学生食品原料采购关、消毒关,加工烹调关、储存关等,跟踪督查,限令整改,并要有整改记录。

6、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合同书,要求负责人将《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管理重点。

7、政教处配合管理小组对学生餐厅和食堂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监督。包含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餐厅、食堂场所等环境要组织人员每天打扫并注意保洁、通风。

8、实行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事物中毒或疑似事物中毒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治工作。

9、实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炊事人员从事饮菜加工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工作服,佩带健康证。

第7篇 学校食堂安全制度15

学校食堂安全制度(十五)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所用食品的自主采购必须要到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每次采购时验明质量,点清数量,并按规定索证。

2、严格把好食品的验收关。食堂检验人员对采购进的食品做到逐样检验,如发现食品有过期、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立即退回或报废处理。

3、严格把好食品的贮存关、加工关、出售关。食品的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使用时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食品的质量,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才能上岗。对从业人员每天要进行晨检,发现异常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5、对师生供应的开水要符合卫生标准,茶桶要每天清洗,并加盖上锁。

6、外来人员无人陪同不得进入食堂内。

7、严格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热饭箱、天然气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等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8、以人为本,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常识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关心从业人员的实际问题,掌握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不让从业人员带情绪上岗。

9、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按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应急处理办法采取措施。

第8篇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八、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第9篇 雅成小学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雅成小学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国省市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文件通知精神,确保师生人人、事事、处处平安,真正让家长和社会放心,为师生创设一个良好安全工作生活环境,特对学校安全工作例行排查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责任人每学期向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2、对学校房舍、设备、设施,由相关责任人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告制。

3、各室管理责任人,除每月全面检查安全状况外,每日上班前,还需对所负责工作室及设备设施作安全排查,实行每日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学校房舍每次遭受恶劣天气后,至少组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5、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报告制度。

第10篇 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保障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分工明确,任务到人。

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层层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三、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专项会议,认真梳理学校安全工作,分析、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要底数清,情况明。

五.设立学校安全科,配齐配强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学生在校期间不间断巡逻。

六、由于工作疏忽,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__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_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责任,总务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安全直接责任人。食堂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总务处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服务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四、食堂必须持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堂经营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五、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购物索证制度。

3、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闭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安全。

六、总务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总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避免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安全使用。

八、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2篇 某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管理,特制定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星期一召开学校安全会议,每周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学校安全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请学校重点部位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工。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安全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听取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其他由学校安全例会解决的问题。

四、安全例会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五、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安全例会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学校安全档案。

第13篇 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按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仪器设备未经本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启用。

3、电器设备安装、电源线及其联接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实验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电器设施和消防器材。

4、教务处每月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盗、防污染),保证消防器材有效,门锁窗户保险可靠,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安全条例,上述物品应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有安全措施,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实验。

7、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在进行实验时,凡因违反实验室安全条例,违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

8、实验室应设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实验室人员下班(或离开实验室)应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关闭电源、水源及门窗。

9、如果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工作人员要立即打开房门,有序组织学生撤离,成人随后离开,以生命至上为原则。

第14篇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度

1、本校所有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维护学校师生安全。首遇责任人遇到偶发事件,态度要积极认真,急事急办,要有责任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拖办或置之不理。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助、帮助服务,并同有关人员、处室联系,向相关领导汇报。

2、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学校门卫保安处、校级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2)遇到学校发生被盗事件,首遇责任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上前制止,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及时向校级领导汇报。

(3)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勒索敲诈、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劝止,并向学校学生处及时报告。如发现有人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4)遇到学生上下楼梯拥挤、混乱或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或校长室)。

(5)遇到学生在上学途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首遇责任人应及时上前予以帮助,并协助肇事者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学校政教处。

(6)遇到本校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歌舞厅”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其带出并通知班主任、家长和学校政教处。

(7)遇到本校学生在校内外吸烟及其它不良行为,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和学校政教处。

(8)遇到学生劳动安全事故、大型集会安全事故时,首遇责任人应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并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9)遇到学生在校内乱涂乱画、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提出批评。

(10)遇到偶发病患的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病患学生送至医院救治,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11)遇到第一受理来电、来访者查询、投诉的人或部门的首遇责任人,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或热情接待来电、来访者并为其介绍、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直到对方满意。

3、奖惩办法:

(1)落实首遇责任制好的处室以及个人,学校将进行通报表扬;对背离“首遇责任制”管理办法,引起家长和社会不满或有理由申告的,由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诸如取消当年所有先进评选资格、当学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

(2)对于遇事不办,处置不力或知情不报,导致贻误处理时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予以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田家城小学

2014.9.2

第15篇 _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_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 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含民办学校)向教育局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3、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清钱”、“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中小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医护人员,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长审批。

五、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6篇 f中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中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学校各办公室按职能负责所管理的部门及辖区的安全工作。每学年初,学校、班级、教职工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安全工作教育制度

学校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并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职工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等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班级(或部门)安全管理是班级(或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班级(或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班级(或部门)要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所使用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班级(或部门)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监管,并实行护送制,严禁学校搭乘摩托车,杜绝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班级(或部门)要密切配合学校及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校园内消防安全工作。学生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要加强学生用火、用电、用气等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等的监督管理。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定期查体,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校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班级(或部门)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学校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班级(或部门)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学校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班级(或部门)要教育学生不进入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等。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班级(或部门)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班级(或部门)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学校及教育局批准。

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班级(或部门)要加强安全隐患及事故的排查、报告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等,应及时做好安全记录,以及补救措施,并向学校报告具体情况。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检查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集中检查时,学校制定检查提纲。日常检查,学校采取不打招呼、随时抽查的方式进行。

学校检查结束后,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并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受检班级(或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学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跟踪档案,限期整改。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班级(或部门)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教职工,每学年在绩效工资中奖励100.00元;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凡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级(或部门)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17篇 学校日常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第18篇 中小学校安全制度-4

中小学校安全制度(4)

一、根据学校工作分担不同,本人所管辖区出现问题。如:学生伤亡,教师若属管理不当,没有尽到责任,应承担一切责任,并且下岗。

二、由于所在年级,所管辖的学生出现事故,由本年级教师承担,班主任占70%,科任教师(语、数)30%。

三、在校内学生出现损伤流血事件,(教办通报,家长_)分别扣班主任工作全年积分20分,在校外扣10分。

四、在校内出现屡禁不改的同学骂人、追打、高声喧哗,三次以上,1人次扣班主任工作积分5分,其他教师扣1分。

五、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切实负责,认真管好学生,保证学校学生在校安全,要时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且每周有一次班级会议安全记录,没有的扣班主任工作总分5分。

六、二楼以上同学严禁在楼道上活动,更不能追打、趴栏杆,发现三次以上的班级,一人次扣班主任工作总积分3分。

七、学校财产安全,由当事人负责管理,财产丢失,学校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八、上下、转上台,严格按右行,尤其是三楼同学更应注意,若发现10次以上者,扣班主任10分,任课教师5分。

九、学校提倡学生走路上学,不提倡骑车,不准在校内骑车,若校内骑车,发现一人次,扣班主任1分。

十、学校_,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整队,班主任在前,副班主任在后,维持班级纪律,保证会议快、齐、静,否则,扣除班主任3分,副班主任1分。

十一、在一学年中,由于班主任努力,在任何工作中没有被扣分,最后总评,对前五名优秀班级教师各加10分。

第19篇 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校长主抓安全工作。

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班、责任落实到每个班主任,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3、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4、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教育、纪律教育等养成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定。

5、切实加强住校教师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和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极力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校,以防事故发生。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学生到小卖部买过期食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各班要严格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

8、各年级按计划确需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教导处核实报校长审批后方可。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各种集体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学生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校。

9、学校校舍维护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实施,要求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第20篇 某学校安全维稳值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使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免受各种危害,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特制《学校安全维稳值班制度》。

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次值班不得少于2人,并且要有领导带班。行课期间每周值班领导为值周领导,白班值班人员为教师和校园专职保安,夜间为校园专职保安。

2.学校安全、教导处等职能部门要作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值班人员、时间安排,不得有缺岗和空岗。不留安全盲区和安全空白。

3.校警门卫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在值班室安装电话,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确保安全通讯畅通。

4.学校设置“进出人员登记”、“安全巡逻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工作日志”、“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安稳工作簿册。

5.学校安全值班带班领导,要要加强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好详实记录。

6.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脱岗。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对学校重要部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巡逻看护,下班前都要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向学校安稳值班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汇报,提请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进出人员、物资登记”、“交接班记录”、“安全巡逻记录”、“安全工作日志”等安全相关工作的详实记录。

8.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9.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向相关部门说明或自行对调,否则视为无故不到岗,发生事故按内部安全保卫条例处罚。

10.班级教学活动安全实行任课教师责任制。

11.学校定期开展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

12.学校实行安全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治安、消防、食品卫生与疾病防控等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按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涪陵区李渡小学校

二○一一年五月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汇编(20篇范文)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发事件的即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二是定期的安全状况汇报,涵盖校园环境安全、教学设施安全、学生行为安全等方面;三是风险评估与预警信息,针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预防;四是应急处理方案的更新与执行情况反馈,确保学校应对各类突发状况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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