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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哪些
学校安全形势分析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对校园环境、设施、活动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2.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人为冲突等,建立详细的应对方案。
3. 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教职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
4. 安全监控与管理:利用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确保校园内的实时监控,并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5. 安全信息报告与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报告机制,及时传递安全相关信息,确保信息透明。
流程
1. 风险识别:通过对校园进行全面检查,识别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 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其严重程度和可能性。
3. 制定策略: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4. 实施与监控:执行安全策略,通过监控系统和人员巡逻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5. 反馈与调整:收集反馈信息,评估措施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学校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对于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可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降低事故影响。安全教育培训能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主动避免危险。良好的安全信息沟通机制有助于及时解决问题,增强学校对安全问题的响应速度和处理效率。该制度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营造安心学习环境的基石,对于提升学校的综合管理水平具有深远意义。
学校安全形势分析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安全风险的预测、防范,提高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的规范性、全面性,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一、要把安全形势分析工作常态化
每周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都要认真分析学校所面临的安全形势,每月都要召开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议,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安全工作,就当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对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二、安全形势分析的内容要全面化
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师生群体和个体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以及群体、个体之间的关系状态;
(二)师生在校内活动的安全状况:
1.校舍及构筑物安全;
2.食品饮用水安全;
3.消防安全;
4.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5.特种设备安全;
6.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实验药品器材等安全;
7.集体活动安全;
8.学科教学、实验(实训)实践课、活动课等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9.学生在教室、楼道、宿舍、运动场等场所的自主活动安全;
10.其他校内安全。
三、安全形势分析要做到具体化
1、校园周边有无社会不法人员对学校师生造成伤害;
2、校园周边有无各类经营场所安全,如网吧、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三无”图书、音像制品,以及其他非法经营场所;
3、师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安全;
4、流行病、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安全;
5、师生上下学乘车(含自备车)路途安全;
6、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地震及次生灾害带来的风险;
7、其他由于社会治安、环境、气候、地质等方面的社会和自然灾害风险。
四、安全形势分析要做到制度化
校长每月都要亲自参与、亲自过问安全形势分析工作,对问题查找不明,工作懈怠、不重视安全工作人员要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学校德育、教学、后勤领导对各口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定期的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重点问题、整改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校长,并且在每月25日前要将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上报教育局。
第2篇 学校警示标志安全防护制度
一、目的
规范学校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校园生活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08)和《安全色》(gb2893-2008)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及周边所有场所。
三、职责
1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教育局负责购买和安装。
2 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学校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四、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五、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1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2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3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4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六、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1 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2 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3 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七、其他要求
1 安全警示标志是学校公有财产,全校师生和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保卫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3 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 雨 雷 电)损坏请安全保卫部将对其修缮或更换。
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八、本规定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中心学校
2023年2月
第3篇 z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安全工作,确保在校学生身心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姓,特订此责任制度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副校长具体抓,学校教职工具体落实的多元化共同努力,共同负责的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齐抓共管。
二、校长应经常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人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安全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定期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情况;并注意组织全校师生,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安全防范教育,同时,每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三、班主任对学生安全教育,监管等负责重要职责。
1、班主任应利用班队会和各种活动对班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2、班主任应强化工作,平时多注意了解,观察学生,发现不安全现象和首头应及制止、教育,并对个别较严重的学生应作好跟踪调查。
3、班主任每期主期举办两次以上的安全教育为内容的主题队会,对学生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
4、按学校的要求,定期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科任教师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安全同样负有责任。
1、科任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实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任课教师对新教学科应认真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学生作好安全防范。
3、体育、实验等具有危险性的课程,教师应事先对有关安全防备及预防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五、学校应定期跟相关责任人(含班主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
六、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作好学校保卫工作。同时,学生在校期间,保卫人员应随时观察发现学生不安全现象,应及时排除、制止、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进行,按《安全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4篇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广泛进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氛围。
二、班级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有责任和义务对所辖区的安全进行有组织地经常性地全面检查,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三、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四、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负责检查的人应详实记录在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第5篇 小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2、化学危险品室、柜,必须专人管理,管理人要有较高的责任感,懂得各种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要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账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9、保管和使用人员对室内财物、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6篇 学校安全巡逻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加强小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小学保安队伍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园治安防控能力,值守校园门卫由专业保安人员负责,确保校园安全文明。
一、小学保安队员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及巡逻值勤装备上岗巡逻。
二、 根据治安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适时调整巡逻路线、时间,巡逻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做好自身防范。
三、负责对进出校门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阻止推销员、商贩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阻止在校园门口50米以内设摊。
四、巡逻时要注意观察可疑情况,发现重大涉嫌情况,在积极做好应对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派出所报告,扭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及时扭送至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伤害。
五、巡逻时发现有故意损坏各类治安防范、消防和其他小学设施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六、在巡逻中不准擅自离岗办事,值勤时间不准看书报、杂志。严禁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打人、骂人,做到文明值勤。
七、 巡逻时要举止端庄,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扇扇子,不准背手、袖手或将手插入裤袋内,不准搭肩、挽臂、嬉笑。
八、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及助动车巡逻,严禁酒后驾驶。
九、做好每日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十、对工作中认真负责,做好处置各类安全防范工作的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违反规定或造成安全防范隐患后果的要给予惩处,后果严重的除追究责任外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辞退。
第7篇 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滩八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我校成立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从事校园网络管理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水平,必须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法人或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法人、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统一管理及维护。接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上网。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要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未经允许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对应部门领导的批准。对网站内容要进行定期更新、备份。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同时上报县教育局电教室。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校园网络内的每台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网络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过校园办公系统上报。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维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用户名和密码。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密码。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法律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根据情节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用户名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第8篇 达立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
达立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科学基地,贮存有贵重的仪器和化学危险药品。为防止损失和产生事故,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一、防盗
1、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室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
3、仪器室内不会客,不住宿,未经领导同意,谢绝参观。
4、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5、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治安部门报告。
二、防火、防爆
1、仪器室备有防火设备:灭火机、砂箱等。严禁在仪器室内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应按药品的性能,分别做好贮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学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谨防失火、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防水
1、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实验楼要有自来水总闸,生物、化学实验室设置分闸,总闸由值班人员负责启闭,分闸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启闭。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冻爆裂酿成水患。
四、防毒
1、实验室藏有有毒物质,实验中会产生毒气、毒液,因此必须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
2、建立危险品专用仓库,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
3、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严格管理,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帐、双从把锁。
4、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学生实验室装有排风扇,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
5、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实验室附近有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物质蔓延,影响人畜。
五、安全用电
1、实验室供电线路安装布局要合理、科学、方便,大楼有电源总闸,分层设分闸,并备有触电保安器。
2、总闸由每天的值日人员控制,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每天上下班检查启闭情况。
3、学生用电源总闸设在讲台附近,由任课教师负责控制供停。
4、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安全,决不"带病"工作。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5、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
一楼化学实验室负责人:
二楼生物实验室负责人:
三楼物理实验室负责人:
实验室总负责人:
达立教务处
第9篇 某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由安全保卫处具体负责。
第二条 各处室主任为自己管辖部门范围内办公室、电器、设施设备安全排查的具体责任人。处室主任每月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办公室、电器、设施设备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书面报安全保卫处备案。第三条 各处室主任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处室安全排查责任人,并建立处室安全排查台帐。
第四条 安全排查责任人每周对处室管理对象进行一次排查,并进行登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报安全总务处备案并进行整修。
第五条 处室安全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负有督促整改到位的责任。
第六条 学校总务处每月应坚持对校内线路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修。
第七条 排查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并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九条 安全保卫处应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同时安全保卫处要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
第十条:学期终结,由安全保卫处根据检查台帐、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对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根据造成的危害由学校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10篇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参考版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第11篇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成立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建平 (校长)
副组长:王日大(分管副校长) 林忠川 (副校长)
成 员:陈爱转 (德育处主任)叶青 (教导处主任)王当琪(办公室主任) 黄小莲(总务主任) 李成娇(工会主席)谭贞杰(德育处副主任)龚智豪(教导处副主任)王崇芬(办公室副主任)黄彬彬(总务处副主任) 王少梅 工会副主席) 林慧(大队辅导员)各年级组长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日大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谭贞杰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干事:陈爱转 (德育处主任)叶青 (教导处主任)王当琪(办公室主任) 黄小莲(总务主任) 李成娇(工会主席)谭贞杰(德育处副主任)龚智豪(教导处副主任)王崇芬(办公室副主任) 黄彬彬(总务处副主任) 王少梅工会副主席)林慧(大队辅导员)各年级组长
二、职责分工
(一)组长:校长,全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校安全责任事故领导责任人。
1.负责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领导、组织好全校安全工作;
2.负责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对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和对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按照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作出决策;
3.负责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确保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授预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经费、办公设施设备等工作条件的落实;
4.负责对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协调、解决;
5.负责执行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
6.发生安全事故后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二)副组长:全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全校安全责任事故综合监管责任人。
1.负责按照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和实施安全工作;
2.负责根据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布置安全工作任务和工作规划,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主持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机关工作意见和指令,指出工作举措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工作中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
5.对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报告,并积极提出处理意见。
(三)组员:陈爱转 (德育处主任) 叶青 (教导处主任)王当琪(办公室主任) 黄小莲(总务主任) 李成娇(工会主席)谭贞杰(德育处副主任) 龚智豪(教导处副主任) 王崇芬(办公室副主任)黄彬彬(总务处副主任) 王少梅工会副主席)林慧(大队辅导员) 各年级组长
责任事故直接领导责任人。
1.负责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一岗双责”原则,协助主要领导制定分管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
2.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所分管方面的安全管理重大问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不推诿;
3.负责督促所分管部门抓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安全专项整治;
6.负责组织开展有关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7.负责监督分管范围内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8.负责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安全执法工作;
9.负责在业务工作中执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10.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责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区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指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牢记“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不断加强安全学习,提高对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把安全工作作为全校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严防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落实各种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则和措施。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网络,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层层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将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个人员。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在实处,收到实效。
三、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一岗双责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和重大事件报告制。
四、充分利用学校的校内电视网络、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班会、各种_及请校外专职人员做报告等方式,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使广大师生员工学会一些安全自救知识及自我保护的方式、方法。
五、学校必须重点加强小卖部、门卫、、保管室、电教室、微机室、医务室、财会室、办公室及实验室等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在学生中发生伤害事件。
六、切实做好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安全干事、电工及相关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全校的电路、气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载运行。严禁学生将任何尖刀、火种带入学校。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用电、用气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全校的安全消防设备,定期更换灭火器中的灭火剂。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严防学校发生火灾。
七、加强领导校园巡视制度和领导值班制度。在巡视、值班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地完成巡视、值勤工作。
八、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应经常与辖区派出所、办事处取得联系,安全干事应协助辖区加强学校周边整治和社会治安工作,以确保我校学生在上学和放学路上的安全。
九、加强对安保工作人员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安全。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一、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三、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五、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二、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制订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三、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四、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五、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实验、电教等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
4.学校小卖部的卫生、消毒和食品的储藏管理等情况。
5.各班学生执行安全制度情况。
三、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值班制度
一、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安排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二、节假日值班应安排领导干部带班。
三、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都有参加本单位值班的义务。
四、台风及夜间值班一律安排男同志,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的教职工一般不作安排。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六、校园日常值日人员须佩戴值日标志,重点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上放学时,值日人员应重点加强校门周围安全管理,防止学生受到不法人员侵害和预防交通事故,注意学生进出校园是否有异常情况。课间休息时,值日人员应到校园巡视学生的活动情况,及时制止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举止。值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应及时查问。发现师生员工或外来人员有违反校园秩序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或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放学后要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财会室、仓库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设法解决。
七、夜间、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发现可疑人员要查问清楚,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有关部门。如发现盗窃、火灾等立即拨打“110”或“119”报警,并做好应急准备。
八、认真做好值日记录,交接手续完备。
学生交通安全制度
我校地处秀英大道主干道,为维护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学生人生安全和交通畅通,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严格遵守各行其道的通行原则。
三、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四、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五、校内不得骑车、滑车。
六、上放学走人行道,严禁在路上追逐打闹。
七、严禁搭乘不安全、不规范的车辆。
在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制订计划,安排时间,针对不同年级确定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文明守法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懂得文明守纪、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
二、学生在校期间,包括课余时间,学校都应负起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责任;应组织教师在学生进出、活动、学习、生活的场所值勤,避免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校舍、设施、设备、场地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活动环境。
四、在校期间,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爬越栏杆,不带危险、不安全的器具来学校玩耍,不做危险动作,不玩弄电器,上下楼梯靠右,不追逐,不打闹,同学之间和睦相处。
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体育教师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七、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八、不得组织学生到非正式游泳场馆游泳。组织学生到游泳池游泳必须要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要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要进行下水前的准备活动;要限定活动时间;要组织安全保护和救护小组;游泳结束,一定要清查人数。组织学生到天然游泳场游泳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密组织。
九、组织学生进行远足、登山、野营等活动应加强领导和组织,出市活动应执行报批制度。
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教学安全,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对违纪学生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妥善解决。
三、上课期间,不允许将学生赶撵出教室罚站或允许学生离开学校。
四、因学生问题确需停课处理的,必须通知家长到校将学生接回家庭,配合教育和处理。
五、学生在校期间因病需要请假就医的,一般情况下由班主任或由班主任安排学生护送就医或回家休息并通知家长,特殊情况必须拨打急救电话并立即通知家长,绝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校园。
六、课堂教学需开展演示实验的,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明实验要求并注意演示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切实采取防范措施。
七、课堂教学安全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体育课(活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度
体育课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以身体练习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生必修课。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鉴于体育教学的实际和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特制定体育课(活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关于体育课教学常规和学生学习常规
1.课前备好教案,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同时在教案中体现安全措施,对体质差、技能差、纪律差的学生做到心中有数,把课堂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2.体育教师课前须做好充分准备,严格实行体育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每项体育活动预先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上课应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时妥善安排活动。
(1)残疾学生或有严重疾患、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由本人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复核后书面通知班主任。
(2)如有伤、病或女生经期,由学生本人到校卫生室开具有关证明,并主动报告体育教师,听从体育教师的安排。
(3)体育教师应及时将缺课情况书面向班主任反馈。
4.上体育课时,学生着装要适宜运动,要求穿运动衣、运动鞋,不携带小刀、钥匙、别针等尖锐、硬质物品,不佩带徽章、胸针等饰品。
5.体育教师对授课项目要给予正确示范,对注意事项要给予提醒,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和课后整理活动,以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在课堂教学和活动过程中,教师必须不离学生,不离场地,对单杠、双杠、铅球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教师必须亲自负责,并直接对学生进行保护。
7.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掌握自我保护的要领,不准离开教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要服从体育教师和体育委员的安排,根据规定的教学练习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练习和活动。严禁学生在课堂上打闹,教师要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的不安全行为。
8.讲究运动卫生,养成良好习惯。上课前后一小时不饮食,不大量喝水;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后做好放松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应积极整理、放松。
9.学校不提倡体育课上开展篮球、足球等项目的对抗性训练或练习,严禁体育教师无视教学常规和安全管理要求参加与学生的对抗性练习活动。体育课上教师放纵并亲自参加与学生的对抗性练习,属于严重教学不当行为,若发生伤害事故均由该教师承担全责。
10.在进行投掷项目练习时,学生要严格按教师发出的投掷和拾拣器材信号进行练习。严禁相互对掷练习。无器材的学生应远离投掷区,拣拾器材时,应持器材返回投掷区,禁止抛掷回投掷区。
11.初学体操动作时,必须在教师的保护帮助下进行。技巧练习必须在海绵垫上进行,在做组合动作时,海绵垫之间不得有间隙。在进行单、双杠、支撑跳跃练习时,也应在器械周围摆放海绵垫。
12.下课前3分钟,体育教师应要求学生收拾器材,集合整队作简单讲评。下午第四节体育课后,体育教师应指挥学生统一回归教学生活区,制止滞留运动场地的行为。
二、体育课上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扭伤、挫伤、脱臼等肢体硬伤
1.受伤学生应及时报告体育教师;
2.体育教师视学生伤情采取必要的正确的处理措施;
3.一般情况下,体育教师指派学生护送受伤学生到学校卫生室检查;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救护。
4.体育教师应将学生受伤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校领导,以便学校及时联络家长,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二)若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厥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和学校领导。
2.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采取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领导。
5.体育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三、课外活动、体育训练安全要求
1.课外活动必须有组织有指导进行。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指定的活动场地进行。
2.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3.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施,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4.运动队训练须按教练员要求进行。
5.所有体育活动除遵守有关规则外,学生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由学校将严肃处理。
四、有关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要求
1.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学校实施体育教学、安排体育活动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总务处每学期初和期末至少两次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维修。
3.体育组和体育教师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场地要勤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对体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4.体育教师在实施室外教学时,要预先检查场地和器材,合理划分活动区域,要注意场地中的不安全因素,经常平整场地,清除小石子,检查沙坑等。
第二章 门卫安保制度
门卫制度
一、门卫人员应随时坚守工作岗位,忠于职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坚持夜间巡查。任何时候都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门卫人员应管好校内住户信息,熟悉校内住户人员情况。校内住户应全力支持门卫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不得无理与门卫人员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门卫人员对进入校内的外来人员,应进行询问登记,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派出所警务室和户籍民警。禁止摊贩、推销等闲杂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区。
四、外单位因公来校人员,门卫应报告学校办公室。经同意后,凭有效证件登记入校。接待来访学生家长时,门卫应先打电话通知该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经班主任同意后,凭有效证件登记入校。送货人员进入校内凭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进入校内。
五、所有人员运输教学设备建筑材料出校门须凭总务处或当班行政干部的“出门条”。家属区住户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门,应主动向门卫打招呼或陪同,门卫应作好登记。
六、学生出入校区凭校服和校卡。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保安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七、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因对进出学校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登记,对可疑物品一定要进行严格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对临时工作人员收集的废品,凭值班干部批示签字的出门条放行。
八、学生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出校门,一经查实,一律没收。
九、出租车、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园。外单位公务车辆进入学校原则上须经学校领导或办公室同意,并在值班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但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位置。校内严禁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十、对留宿在校内的外来人口,门卫有权通知到派出所按《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办理暂住人口登记,并实行监督。
十一、保管好大门钥匙,按时开关校门。严禁任何人翻越学校大门和损坏门卫有关设施。
十二、对严重扰乱学校秩序、不听劝阻和有违法行为的,应将其转送派出所或警务室处理。如发生案情,应马上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注意保护好现场并通知派出所。
十三、门卫应协助学校、社区、派出所搞好其它工作。
安全值班及巡逻(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主管安全工作的主任,必须在每年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防汛时期、疫情流行时期、双休时期、党和国家、省市召开重要会议时期以及学校正式放寒暑假前一周,安排并制定出值班表,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安全科,下发学校各部门,通报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
二、在安排以上值班工作中,要求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人员在值班岗位值班。带班领导、值班干部当班时间严禁迟到、早退、缺岗。带班行政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全天通讯畅通。
三、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时间加强校园巡视,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处理突发事件。
四、学校主管安全副校长和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应每天不定时到校一次,负责督导、检查带班值班人员值班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以保证学校安全。
五、保安人员坚持巡逻制度。24小时不间断巡逻,工作中要精力集中,巡查仔细。对可疑人员要祥加盘查,不放过任何疑点。发现问题果断处理。搞好巡逻登记,坚持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保安运作手册》规定的有关方式、路线、次数、要求、内容进行巡逻。
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省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教育局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市区集体活动,必须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五、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六、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七、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八、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组织大型学生文娱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落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预先组织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重点做好防火、防电、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凡参加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安全保卫,并预先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守纪等宣传教育工作。
三、演出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
四、剧场内严禁吸烟,剧场内动用明火(包括演出用蜡烛等道具)须提前一周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五、剧场内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
六、后台和演员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非工作人员和非演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前后台。
七、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严格遵守剧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会同区政府、车管所、派出所等部门与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
二、车主必须手续齐全,有驾驶证、营运证,购买“车上乘客保险”。
三、接送学生期间,车主在规定停靠时间内,不得漏带学生,不得私自带客,对乘车学生关心爱护。
四、车主在行车过程中负责学生的安全,特别是雨雪天、雾天要倍加小心。若发生车祸造成学生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车主负责。
五、学生在校内上车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并填好学生乘车情况记录,对到上车时间还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
第三章 各部门安全制度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妥善保管好公、私现金及贵重物品,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置放在无关锁的地方,谨防白日掏(拎)包案件的发生。
二、严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台、橱、柜内过夜。
三、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四、每天下班应关好门、窗、橱、柜,关闭电器电源。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二、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三、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四、学校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五、学校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会室,应在下午4:00之前办理。学校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存、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随同。
七、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八、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微机管理小组、微机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建立微机管理档案。对微机进行登记,要明确数量、型号、分布及联网、维修、使用情况。
三、加强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人员离开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锁。
四、做好防火工作。室内装璜要符合防火要求。要有严禁烟火标志,配置灭火器材。
五、严格按规定设置电器线路,使用合格线材。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不合格电源。
六、严防黄毒及计算机病毒,定期检查硬盘内容。发现新的计算机病毒、数据破坏严重的以及利用计算机观看、复制、制造、传播黄色淫秽物品和_内容的,应迅速报告校长室。
七、建立各类软件的购买、使用台帐。学校软盘由专人统一保管。不得自带软盘进入机房,外来软盘上机均应登记并严格检查。
八、上机应定人定机。禁止玩游戏软件,不得破坏系统和擅自设置口令,不得攻击加密系统。
九、教师应经常巡视学生的上机情况。学生上网应在教师的监督之下进行,并做好上网登记。
十、上机完毕,及时按要求填写上机记录卡。
十一、微机不得擅自供校外人员使用。
十二、爱护机房内所有设备,人为损坏计算机房设备应予以赔偿。
多媒体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二、加强多媒体操作规程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独自使用。
三、建立多媒体教室使用台账。
四、加强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人员离开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锁。
五、做好防火工作。室内装璜要符合防火要求,严禁烟火,配置灭火器材。
六、严防黄毒及计算机病毒,定期检查硬盘内容。发现新的计算机病毒、数据破坏严重的以及利用计算机观看、复制、制造、传播黄色淫秽物品和_内容的,应迅速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七、禁止玩游戏软件,不得破坏系统和擅自设计口令,不得攻击加密系统。
八、多媒体教室内所有设备,人为损坏多媒体设备应予以赔偿。
校园“信息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二、加强机房安全建设,严格把好机房安全关。
三、教务处负责学校网络安全,须落实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实行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
四、配备安全技术防范器材,做好预防准备。
五、加强安全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校园网正常工作。
六、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
档案室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安装防盗设备、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二、配置合格的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建立健全档案登记、传阅、归档、借阅等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四、档案要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五、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人为的、自然的损坏。
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购买假冒伪劣医疗物品;采购人员要按规定采购,并提高识别能力。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变质失效药品。
三、加强医疗器械的卫生消毒,做到无菌操作。
四、有毒药品、麻醉药品等应按照危险品管理办法专门保管。
五、严格执行注射规则:注射应按处方或注射卡执行,并按照规定作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操作规程,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筒,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应备有急救药品,遇过敏者应予以及时抢救。
六、给药做到两查两对一交代。配药要两查:查处方或医嘱有无错误,查药品质量、剂量、配伍禁忌。发药要两对:对配方与处方是否相符,对标签说明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一交代:对配药者应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七、因病情或技术设备条件所限,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显著者,应予以及时转院。医治医师应有转诊记录备查。
实验室、实验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二、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性质相抵触的应分室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
五、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
六、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七、做好防汛工作。
八、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员未经准许不得进入库房。
二、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各类物品和电源、电器设备,做好安全防范和清洁卫生工作。
三、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库房的防光、防火、防虫、防高温、防潮湿、防灰尘、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工作。
四、发现库存物质出现虫蛀、发霉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五、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堆放杂物,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库,下班时要切断库房电源,关窗锁门。
六、做好学校财产入库和出库的登记工作。
七、节假日前要进行库房的物质安全检查。
八、库房内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九、库房管理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
第四章 食品安全制度
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严防病从口入。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合格证,定期体检,并经常搞好个人卫生,符合上岗要求。
二、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不购不卖不卫生、变质、变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三、做好有关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搞好内部环境卫生;防止食物霉烂变质。
四、做好防鼠、防毒、防火工作。
。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小卖部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二、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三、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四、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小卖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_物中毒。
六、教育学生不买、不吃不卫生的食品。
七、加强校园周边管理,严禁小摊小贩在校园周边贩卖。
八、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八、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九、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十、电脑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二、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宿舍区应设为防火重点部位,张贴禁火标志。校园内禁止设易燃易爆物品储藏库房(少量化学实验用品、食堂燃料等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加强管理)。食堂厨房、木结构教学、生活楼等易燃易爆部位应设立安全监督岗,严密制定防火措施。
二、防火重点部位建立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防火责任人,根据需要配好灭火器械。
三、防火重点部位要严格控制一切火种,不准在防火重点部位吸烟、焚烧垃圾,严禁使用煤油油炉、酒精炉、电炉等燃具,不得在防火重点部位擅自进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须报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主管领导审批,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
二、应根据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气线路、设备敷设、安装环境,对配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锅炉等重要设备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请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
三、学校建筑内的导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内,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密闭。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
四、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五、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气设备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岗;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施及附件齐全。
六、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
第六章 重大突发事件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制度
一、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必须及时汇报校长室,学校在事发后一小时内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在校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走失事件,校舍及设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停课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火灾事件,重大盗窃案件,师生违法犯罪情况,政治事件及严重影响学校安定的其他事件。
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校内治安管理,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为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校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二、对不认真贯彻上级治安管理规定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治安秩序混乱,事故、事件不断发生的部门,学校将给予严厉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经监督部门检查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提出整改仍迟迟不落实,以至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或人身伤亡事故的部门,由学校给予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行政或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损失较大金额财物,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发生集体_、非法_、罢课、罢教、罢餐行为的部门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得参加各类评比、奖励、晋职、晋级等。
五、对于人为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按上级文件精神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及时报告,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
第12篇 学校安全预警管理制度
1.学校常规安全工作预警
(1)健全学校安全组织,完善安全网络,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安全管理员职责,督促其认真履行。
(2)做好学生的安全常规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食品、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课间活动注意安全等,使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
(3)饮水和饮食卫生安全:在春秋季节对学生进行疾病预防教育,教育学生严禁购买三无食品。
(4)学习和生活场地的安全:对学生教室、图书室、厕所、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做好清洁、通风,进行必要的消毒。对安全通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道无阻,通道照明正常,在教学楼、综合楼的道路内规定位置安装应急灯、指示标志;在防止房顶坠落物的地方、高压线、有危险的电器装置处,设立警示标志;在校门口设立提示标志;在实验室、计算机机房、施工场地设立提示或警示标志。
(5)消防安全: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能用、够用、会用;检查线路、开关、用电设施是否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燃物品、引火器材进人校园。
(6)交通安全: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要求严守交通规则;暴雨天气或冬季雪天推迟到校时间。
(7)安全防范:做好有关安全预警、隐患排查、目击报告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雷击、台风、暴风雨等)及地质灾害的防范;禁止学生携带凶器、有毒物品人校;建立安全危险源跟踪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学生档案,落实安全结对教育措施。
(8)学校遇紧急突发事件通过应急铃声发出紧急疏散信号。
2.在假期和其他特殊时期发布安全预警,进行安全提示
(1)在暑假、寒假、国庆节、“五一”节、元旦放假前发布安全预告,并安排一定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离校、返校及假期外出途中注意安全,避免交通、溺水等事故发生。同时在每次节假日放假前都要发“致家长一封信”。
(2)每周一,各班要对学生进行至少15分钟的安全教育。
(3)学生外出探亲旅游要有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以免出现意外。在汛期发布预警,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做好防洪灾、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4)在常见病多发季节或传染病暴发期间发布健康预警。
(5)在外地外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视其实际情况,根据职能范围发布预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依据各部门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班级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13篇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4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四)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教师宿舍等);构筑物。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黄金桥中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第14篇 大学校园安全督查队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园安全督查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在相关单位会商、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安全实际情况成立。
第二条校园安全督查队目的在于采用“啄木鸟”的方式,落实校园安全督查常态化,及时督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扎实推进校园安全工作,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确保校园持续安全和稳定。
第三条校园安全督查队在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能源管理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要贯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坚决贯彻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支持和配合校园安全督查队开展工作。
第二章校园安全督查队组成、职责
第五条校园安全督查队组成:
(1)实行以推荐、自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形式。
(2)成员范围包括各相关成员单位、师生员工,含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每个成员单位推荐安全督查队成员1-2名,以兼职为主。
(3)队员实行聘任制,聘期2年(涉及队员工作岗位调整,由所在单位另行推荐)。
(4)本工作具有学校公益性质,申请专项经费,成员享有相应规定补助。
第六条校园安全督查队成员职责:
(1)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定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督查。
(2)按时参加督查队的有关会议和各类活动,在学校安全管理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3)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和反映基层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4)向基层单位开展安全宣教,提高各基层单位安全防范意识。
(5)执行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校园安全督查队主要工作内容:
(1)单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2)影响校园正常秩序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校园乱设摊位、进校推销、违章交通、未经审批举办的各类活动等。
(3)影响校园施工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违章搭建、违章施工等。
(4)影响校园消防和用电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消防设施和管理、违章用电等。
(5)影响房舍安全和产业安全等学校资产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房屋安全、产业生产安全等。
(6)影响危化物品和实验室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7)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8)影响学生社区、食堂等后勤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9)其他影响安全生产、危及校园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校园安全督查队工作机制
第八条校园安全督查队由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第九条校园安全督查队成员单位下设若干专项工作小组,包括危化实验室安全小组、资产基建能源安全小组、后勤产业学生安全小组、校园综合治理小组,各组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本小组专项工作。
第十条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制定年度安全督查计划(半年做到全覆盖),定期巡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每月牵头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和参与,落实安全督查和整治。
第十一条校园安全督查队每月召开一次组长工作会议,就安全检查情况研究落实(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会商)。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整理,创建安全信息平台:__大学安全生产微信平台(__云)和《__大学安全生产信息》(每月一期)。
第十二条学校每季度召开一次校园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各专项工作小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督查工作,研究推进。
第十三条对于安全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安全主体责任原则,专项小组可向被检查单位开具《__大学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责任单位逾期不改的,专项小组协调无效的,由专项小组会同学校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约谈,开具《__大学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对于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将记录汇总,上报校园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十四条被检查单位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拖延;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权隶属,共同协商,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五条本办法将根据今后工作实际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5篇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5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5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出售饭菜的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操作台必须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养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准披散发;不准戴戒指、耳环和手镯。
3、学校食堂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周围环境要经常打扫清洁,沟道要经常冲洗干净,不得有剩饭、剩菜和污泥,防蚊蝇孳生。购回的蔬菜不允许摆放在地上,也不允许混装,要按要求用菜架分类摆放并且防蝇防尘防变质。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对即将烹调的各类蔬菜洗净后用清水浸泡30分钟以上,防止蔬菜上的残留农药中毒。
5、严格食堂食品加工管理,禁止加工出售菌类、四季豆类、发芽的马铃薯和冷荤凉菜等卫生安全隐患大的食品;禁止出售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禁止出售隔夜的饭菜。
6、食堂内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三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7、食堂的砧板、刀具要生、熟分开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生熟食品要分开摆放;食品用具、容器、加工工具和其它餐饮用具(包括学生碗筷)的清洁消毒和保洁,要严格按照《食堂餐饮具、学生碗筷清洗消毒制度》执行,周围环境卫生要经常打扫并随时保持清洁。
8、食堂采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做到每天一次检查并有记录,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采购的油、盐、酱、醋等典型食品原料必须实行索证制度;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的食品;采购的蔬菜必须是清洁新鲜、感官无异常或没有异味的。
9、学校食堂加工出售的饭菜,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做到每天“三检查、三登记”,即早、中、晚餐前检查人员分别进行检查和登记。主要检查加工出售的饭菜是否有异味,是否出售隔夜饭菜,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饭菜,坚决作废处理。
10、学校的小卖部,只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才能出租:
(1)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书,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11、学校出租小卖部,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承租人必须履行小卖部承诺书。禁止出售来历不明或标识不清,无相应检验合格证的食品;禁止出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添加剂、色素过多,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冰棒及其它饮品;禁止出售“三防”措施不力,被苍蝇、螳螂、老鼠等爬过、吃过的食品。承租人必须与供货方签订“代购协议书”。
12、学校要协调卫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出租的小卖部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坚决没收禁止出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
13、学校要求家长劝告、教育学生(或子女)不要在学校周边餐馆用餐及购买各类食品。
第16篇 小学校园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办法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校园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或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校园内发生火灾安全事故。
(二)学校的校舍、场地、其它公关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校园内发生拥挤、踩踏、车辆肇事伤人、校园暴力等安全事故。
(五)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停课休息或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活动,导致的安全事故。
(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发生的安全事故。
(八)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九)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发生的安全事故。
(十)校园内其它安全事故。
第三条 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局属各单位、民办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等问责主体都将视责任大小、安全事故大小、社会影响情况等,受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免职、撤职等处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一)未按上级规定每学期召开两次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二)为制定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安全制度。
(三)安全职责不明确,安全制度形同虚设,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
(四)学校食堂、公寓、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门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无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不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或安排了但为落实到位。
(六)学校门卫管理不善,形同虚设,门卫制度和职责不“上墙”,未制定来客登记、盘查准入制度的。
(七)对上级相关部门督办的校园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及时的。
(八)寄宿制学校为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未对在外租房学生建立台帐,未建立家校管理i协定,未签订房租协议等(家长与房主签订租房协议)。
(九)出租校园场地停放社会车辆或出租场地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将被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一)学校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发生暴力事件或干群之间发生暴力事件导致_或集体_。
(二)因管理不善导致学校发生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
(三)学校违反有关规定停课、休息或私自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活动,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未实行校园24小时值班,无专人在上学前或放学后进行安全巡视,出现被盗、漏水、电线起火等安全事故。
(五)体罚或变相体罚导致学生伤害事故(无人员伤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将被停职检查。
(一)凡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有人员受伤),无论任何原因将给予问责主体停职检查处理。
(二)学校出现安全事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出现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现象的。
(三)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因教师脱岗或管理不到位、管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你(1—3人受伤)。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将被劝其引咎辞职。
(一)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性安全事故(无人员死亡,但社会影响较大)。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食堂、公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三)学校管理混乱,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未做到必要的管理、告诫、制止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有5人以下受伤或有1人死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将受到免职处理。
(一)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大、有人员伤亡)。
(二)发生踩踏、拥挤等安全事故(有人员伤亡)。
(三)学校提供的饮用水、食品、药品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5人以下中毒、无人员死亡)。
(四)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校内发生的流行病、传染病,而导致大面积发病(5人以上10人以下发病,无人员死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将受到撤职处理。
(一)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极大(死亡数人)。
(二)因学校管理不善,出现学生群殴事件,致人死亡。
(三)因门卫管理不严,外来社会人员私闯学校,发生师生伤亡事件。
(四)因学校管理漏洞,导致学生私自离校,出现意外身亡。
第十条 校园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应制定问责方案予以立项,然后组织实施。根据问责调查结果向局务会提出建议,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 凡重大问责事项的立项应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第十二条 校园安全事故的行政问责的实施,主要有学校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出具调查报告,提交校委会会讨论通过。对有关责任人按管理权限作出处理意见。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7篇 小学学校课堂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校课堂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
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
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3、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管理责任人,具体落
实至每位任课教师,每位班主任,切实加强教育。
4、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一分钟进任课教室,并做好点名工作,对发现缺课
学生,要问清情况后及时向所任班级班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汇报,所任班级班主
任要及时向缺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情况,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备案。
5、任课教师对教学的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学工具要及
时修理,避免学生受伤而出现安全事故;对容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体育课,活
动课要及时进行使用说明和安全教育;活动要求班主任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体育
教师要做辅导工作,要全程控制局面;对那些因身体原因或本身有残疾但可以做
轻微活动的学生,要求上操场,确实不能出操的学生,应安排留教师复习,预习
文化功课。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
从管理。
6、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18篇 学校学生骑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规定
为加强对我校学生骑车管理,确保学生骑车安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定以下制度:
(1)年满12周岁的学生方可骑车到校,班主任老师必须把好年龄审核关,严格控制骑车学生数量。
(2)所有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尤其是车闸)。为加强家长责任心,骑车的学生必须先由家长签订好《学生骑车协议》,再办理有关手续,领取骑车证、认领停车位置后方可骑车到校。
(3)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骑车证必须在胸前显著位置佩戴。校内禁止骑车,到校门口提前下车推行,尤其上下陡坡更应注意慢行。
(5)按指定地点有序整齐停放,车辆必须上锁,各班指派专门管理员加强管理。
2.家庭、学校诺守协定
为确保学生骑车安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特订以下诺守协定。
(1)年满12周岁的学生,由甲乙双方签订学生骑车《协议书》,到班主任处办理有关手续、认领停车位后方可骑车到校。
(2)乙方必须加强对车辆日常检查、修理,杜绝问题车辆上路。教育学生养成节俭意识,不骑高档次车辆到校。经常对自己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尤其是不闯红灯、不骑快车、不脱把骑行等,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校内禁止骑车,进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尤其上下陡坡更应注意慢行。车辆按指定车位有序整齐停放,必须上锁。
(4)甲方给骑车学生免费提供停车场所,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交通法规教育,并对学生骑车情况加强检查管理。对于不遵守“协议”规定的学生,甲方有权取消其骑车到校的资格。
(5)学生骑车及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自协议生效日起,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精神。
第19篇 深圳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毒品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毒品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大门。
十、任何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第20篇 紧急版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一、 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经常排查各种安全设施,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教师值日、值周及节假日值班工作;门卫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要安排领导和保卫人员值班。
四、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时要进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询问。 严禁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学校。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学校财产。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总务处签发出门证并登记,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押。
六、对任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秩序的外来人员,除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七、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能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后不得随意鸣放高音喇叭。
八、 学校总务处、库房、会计室等重要部门都装上保险,安全门、窗上加铁条。食堂要注意防火,灶外杜绝火种,要注意安全用电,定期检查电线,发现不合格电线要及时更换。办公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办公室的抽屉中不得存放现金、存折、债券等有价证券,不得存放贵重物品过夜。
二、办公室使用的文具、公章、课件下载计算机及各种资料必须认真保管,以防失窃。
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随收缩好自己的抽屉,进出关好门窗,以防偷窃。
四、教师办公室严禁吸烟。
五、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电炉及明火器具。
六、办公室成员必须学会使用办公室和周围的消防器材,发生火警可及时扑救。
七、配合校办定期检查办公室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下班离校时必须做好安全监察,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