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
食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评估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法规的遵守情况,以及食堂卫生环境的维护。
2. 菜品质量与营养搭配:检查菜品的质量,包括食材的新鲜度,口味,以及是否符合营养均衡的要求。
3. 成本控制与预算管理:考核食堂运营成本,包括食材采购、人力成本和能源消耗等,看是否在预设范围内。
4. 服务态度与客户满意度:通过员工表现和用户反馈,评价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5. 团队管理与协调能力:评估管理人员的团队建设,员工培训,以及处理内部冲突的能力。
内容是什么
在考核过程中,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 食品安全记录:定期检查食品安全记录,确保无违规操作和食品安全事故。
2. 菜品创新:鼓励管理人员定期推出新菜品,满足员工口味需求。
3. 成本分析报告:要求提交季度成本分析报告,分析成本变动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4. 投诉处理:记录并分析投诉,及时解决并预防类似问题发生。
5. 员工培训计划:查看管理人员制定的培训计划及其执行效果,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规范
考核制度需遵循以下规范:
1. 公正公平:考核标准公开透明,避免主观偏见影响结果。
2. 定期进行:年度考核应至少进行一次,同时可结合月度或季度小结进行动态评估。
3. 结果反馈:考核后及时向管理人员反馈结果,明确改进方向。
4. 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调整、晋升机会等挂钩,激励优秀表现。
5. 反馈机制:设立匿名反馈渠道,鼓励员工参与对食堂管理的评价。
重要性
食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考核,可以促使管理人员不断提升菜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员工满意度。
2. 优化成本管理:考核有助于发现成本控制中的问题,推动管理人员寻找更有效的节约策略。
3. 促进团队建设:考核可以激发管理人员的领导力,提升团队凝聚力,促进食堂内部和谐稳定。
4. 保障食品安全:严格的考核制度能确保食品安全,减少潜在风险,维护食堂的良好声誉。
5. 持续改进:通过考核,管理人员可以明确自身工作中的不足,持续改进,推动食堂管理的持续优化。
z食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z食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食堂承包公司为全面评价各食堂和食堂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激发工作热情,促进经营、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效率,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特指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和基本原则
年度考核的重点是对各食堂的整体工作和食堂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考核。考核的基本原则是突出特点,以德为首,以绩为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事实求实。
二、考核制度和基本内容
(一)分层考核,食堂与食堂之间,管理人员之间,进行比较评定。
(二)按定量与定性两大指标进行考核。
1.定量指标主要通过财务报表来体现各食堂的经济效益和增长比例(包括全年完成营业额、人均完成营业额,全年完成利润总额,人均完成利润,全年上交中心管理费总额,人均上交管理费)。
2.定性指标主要是体现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通过问卷对食堂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包括:服务宗旨,改革开拓精神、相互协调情况、执行中心指标态度、业务管理水平、工作责任心及奉献精神、员工中的威信,思维反应、处理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表达能力、廉洁自律情况);二是通过问卷对食堂的工作成绩进行考核;三是通过问卷对食堂的服务水准和一般员工的服务态度、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四是平时中心监控组、学生火管会、上级部门检查情况和就餐者对伙食工作的评价。
三、考核标准
(一)考核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为优秀,二等位合格,三等为不合格。
(二)确定考核等级的原则:
一等,出色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定量、定性两大指标考核为优秀。二等,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定量、定性两大指标考核为良好或合格。三等,未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两大指标考核为较差,或在本年度发生重大卫生、安全、实物中毒等事件。
四、考核程序
(一)先由各食堂经理认真总结本食堂的工作,并在中心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考评会议上述职;
(二)由参加考评会议的成员根据平时掌握的实际工作情况结合工作总结述职情况背靠背打分,提出考核等级意见;
(三)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结合食堂总结述职、综合定量、定性两大指标考核等级。
五、考核结果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年末进行,通过对食堂和管理人员的考核,对食堂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做出基本评价,明确成绩,找出差距或不足,并作为确定食堂和管理人员年终奖、是否续聘和工作调整的依据。
第2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3篇 食堂餐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餐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卫生监督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9.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10.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11.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4篇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职工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食堂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堂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交办公室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第5篇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范本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 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参加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四、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六、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七、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6篇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
一、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参加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四、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六、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七、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7篇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范本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一、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二、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保障每年参加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
三、单位每月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等,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四、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8篇 二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谷阳二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一年一聘,学年初,食堂与从业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第9篇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安心本职工作,服务态度热情,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努力提高烹调技术,调剂饭菜品种,讲究营养口味,坚持健康标准,傲到饭热、菜香,保证职工吃饱吃好。
三、食堂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年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四、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10篇 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11篇 f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第九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四、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12篇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肥皂,后用流动水冲洗。养成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用消毒柜消毒。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13篇 中学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招聘与管理
1、管理人员包括管理员和班长,负责食堂炊事人员的招聘。开学前管理员与班长向校内外招聘炊事人员9名、锅炉工1名,要求聘用人员身体健康,思想端正,能胜任所聘工种的工作。所有聘用人员需报主管领导审核备案,一经聘用,所有人员需交一百元押金并签订工作合同方可上岗。
2、管理员组织、领导炊事员办好食堂,全面安排工作,定期组织炊事人员学习,提高员工素质,做好服务工作。负责炊事人员的考勤、考绩工作,并做好记录。
3、班长组织、领导炊事员做好成本核算、确定合理价格、保证饭菜质量和数量、做好操作间和售菜间的所有工作。
4、炊事人员的工资由三部分构成:基础工资500元,常规工资100元,奖励工资100元,其每月工资总数不得超过700元。锅炉工工资每月600元。每月实际工资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果等由管理员进行核算,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放。出现以下情况对管理员进行扣款:炊事人员私开小灶、私自炒菜扣除管理员和班长10元,有问题炊事人员越级反映管理员和班长扣5元,因炊事人员无理取闹影响食堂正常秩序者扣除管理员和班长50元。
5、管理员要充分调动炊事人员的积极性,要求他们服务热情周到,主副食调配合理,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并保证分饭分菜公平合理。经常召开各班生活委员的会议,听取学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每月定期安排好一次学生加餐工作,如果出现不安排的情况或安排不当扣管理员50元。
6、管理员严禁乱拉乱拿食堂物品,严禁多吃多占或请无关人员到食堂吃喝。出现一次扣管理员10元。
7、接受主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进库与出库
8、管理员是食堂财产、物资、食品等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财产进行管理,对购进物资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数量到位,并对价格进行监督。
9、货物进、出库房必须实行进出物品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员应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不弄虚作假,不私占便宜,不拿原则做交易。进货有进货来源、出售单位(人)、大宗采购物品需审核出售单位的资质和许可证、所有物品必须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货人签字等,把好质量关,对数量不足和质量较差的物品,不签字验收,出货有物品名称、数量、领货人签字。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作到食堂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日清月结,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如发现一次记录不详实,扣管理员5元。
10、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进库物资,做到“五防”(即防腐烂、防霉变、防鼠、防蟑螂、防蝇),同时应将物品归类存放,如大米、面粉必须离墙壁、地面各20厘米等,干货、湿货、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类存放,各类货物必须摆放在货品架上。如发现腐烂、霉变、变质的物资应及时清除出库(管理员有责任在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尽量避免物资积压,减少损失)。对存放物资不合理、没有及时清除腐烂、霉变、变质物资等扣管理员10元。
11、严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库房。非库房管理人员及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库房。每周必须用药物对库房内进行消毒。
三、安全与设备
12、管理员根据学校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13、要求炊事人员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传染性疾病症状及外伤性感染的人员应立即上报学校劝其辞岗。要求炊事人员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4、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组织和检查炊事人员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管理员负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15、管理员要协同炊事人员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定期检修,要求锅炉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锅炉及其设备进行检修。
16、管理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检查、维护和添置。购进的设备,必须按照规格、型号、单价、厂牌、编号、购入年月登记建档,妥善保管使用说明书,以备按章操作和维修。指导使用者要了解和熟悉设备的性能,严格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前,必须认真检查不安全因素,确定没有障碍后方能开机。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告,总务处负责半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检修,严禁私自拆装维修。机器或设备运行中,必须有专人看管,严禁聊天、打闹,不准用手触动机器内面团、绞肉等物。使用电器时,必须注意安全,发现电线破裂或短路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工修理。非电工者不得随意修理。
__中学
二0__年__月十五日
第14篇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5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5
一、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二、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保障每年参加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
三、单位每月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等,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四、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15篇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一、食堂工作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饭菜质量有监督权,要定期不定期对饭菜抽样检查。
二、食堂食品采购员及保管员工作要求
1、食堂食用的所有原料、材料都要有凭据,谁采购,谁就做好采购记录并签字,必须责任明确,高度负责,采购回的原料一律进入食品储藏室,由保管员按采购单一一验收入库,并作交接签字,原料入库后实行专人保管。采购食品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采购和使用。
2、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肉类食品。采购肉类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等复印件。
3、食品存放时应做到生与熟隔离;食物与杂物、消毒药品隔离。
4、每顿饭前由炊事班长按菜谱到食品保管员处领取原料,并进行签字,周末由主管领导进行核对结算,没有签字的领用单一概无效,经核对缺失的原料由保管人员赔偿。
三,炊事员工作要求
1、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食堂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饰物。
2、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必须进行消毒。 如手接触脏物必须洗净后才能重新进行工作。
3、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4、食品处理区内严禁随地吐痰、饮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5、餐具卫生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
6、食品陈列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做到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防毒。
7、每餐都要对所有食品进行留样, 留样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室48小后方可处理掉。
8、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9、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16篇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奖励制度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奖励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对凡有留长发、长指甲、不穿戴工作服、口罩等不良行为的,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予以清除岗位。
二、规范食品加工程序,照章操作,对于偷工减料、违章操作者予以扣分当月50%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三、严格采购供应制度,对于在进货中出现采购“三无:食品、劣质原料、发霉食品或向供货商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给于采购员扣发当月工资、奖金或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强库房管理,严格货物出入库制度,账目清晰。对与库房保管存在监守自盗或个人原因造成货物、原料、食品变质、污染和失窃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分开给予停职、扣发月薪、通报批评或开除处理。
五、强化工作人员对食品加工,盛放用具或器械的洁净、维护。凡因加工用具、盛放容器不洁,造成污染而影响师生饮食健康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六、严肃劳动纪律,按时上下岗,不迟到早退,不在工作期间干私事,不无故脱岗。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对当事人予以扣发月薪或开除处理。
七、鼓励工作人员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对于有技术创新、服务水平高、工作敬业的员工予以适当的物质、提高工资待遇等奖励。
八、推行责任追究制,有食堂管理的到基层工作人员层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那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第17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到市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负责人报告,患者必须由校卫生部门对其作检查治疗后再作决定。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律重处。
第18篇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19篇 年度食堂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食堂承包公司为全面评价各食堂和食堂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激发工作热情,促进经营、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效率,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特指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和基本原则
年度考核的重点是对各食堂的整体工作和食堂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考核。考核的基本原则是突出特点,以德为首,以绩为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事实求实。
二、考核制度和基本内容
(一)分层考核,食堂与食堂之间,管理人员之间,进行比较评定。
(二)按定量与定性两大指标进行考核。
1.定量指标主要通过财务报表来体现各食堂的经济效益和增长比例(包括全年完成营业额、人均完成营业额,全年完成利润总额,人均完成利润,全年上交中心管理费总额,人均上交管理费)。
2.定性指标主要是体现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通过问卷对食堂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包括:服务宗旨,改革开拓精神、相互协调情况、执行中心指标态度、业务管理水平、工作责任心及奉献精神、员工中的威信,思维反应、处理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表达能力、廉洁自律情况);二是通过问卷对食堂的工作成绩进行考核;三是通过问卷对食堂的服务水准和一般员工的服务态度、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四是平时中心监控组、学生火管会、上级部门检查情况和就餐者对伙食工作的评价。
三、考核标准
(一)考核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为优秀,二等位合格,三等为不合格。
(二)确定考核等级的原则:
一等,出色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定量、定性两大指标考核为优秀。二等,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定量、定性两大指标考核为良好或合格。三等,未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两大指标考核为较差,或在本年度发生重大卫生、安全、实物中毒等事件。
四、考核程序
(一)先由各食堂经理认真总结本食堂的工作,并在中心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考评会议上述职;
(二)由参加考评会议的成员根据平时掌握的实际工作情况结合工作总结述职情况背靠背打分,提出考核等级意见;
(三)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结合食堂总结述职、综合定量、定性两大指标考核等级。
五、考核结果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年末进行,通过对食堂和管理人员的考核,对食堂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做出基本评价,明确成绩,找出差距或不足,并作为确定食堂和管理人员年终奖、是否续聘和工作调整的依据。
第20篇 某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所有食堂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每名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勤换洗工作服。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