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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涵盖了多元化的学习领域,主要包括:
1. 党的理论知识:包括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的党章学习。
2. 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领导干部对国家法律体系有全面理解,能够依法行政。
3. 经济社会发展: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理解国家发展战略。
4. 科技创新与管理:提升领导干部的科技素养,增强现代化管理能力。
5. 廉政教育与职业道德: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职业操守。
内容是什么
考核内容不仅限于理论知识的掌握,还包括实践应用能力。例如:
1. 理论研讨:通过撰写学习心得、参与专题研讨,检验理论理解深度。
2. 实践案例分析:结合实际工作,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3. 决策模拟:模拟真实场景,测试领导干部在压力下的决策智慧。
4. 团队协作:考察领导干部的团队建设与协调能力。
规范
考核流程需严谨公正,具体包括:
1. 制定考核标准:明确各项考核指标,保证公平透明。
2. 组织学习活动:定期举办学习班,提供充足的学习资源。
3. 考核实施:由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确保考核过程的客观性。
4. 结果反馈:及时公布考核结果,为领导干部提供改进方向。
重要性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素质:强化理论素养,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
2. 促进廉洁:通过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3. 激发潜力:竞争性的考核机制可以激发领导干部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
4. 服务社会: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直接影响政策制定和服务质量,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
完善的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是培养高素质领导干部的关键,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努力实践邓小平理论和同志“____”的重要思想,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切实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现就建立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是规范领导干部学习,增强自觉性、提高学习质量的有效手段;是促进领导干部端正学风,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干部的重要环节。建立这一制度,对于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同志“____”的重要思想,在全局进一步兴起理论学习的新高潮,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同志“____”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和体系,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学习积极性,促进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考核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
考核的对象是全体干部。
第2篇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1 值班人员
公司值班人员分为公司经理层和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值班领导在厂区24小时带班。
2 带班职责
2.1带班领导职责
2.1.1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作为公司最高领导,对公司内部一切情况有指挥权,带班期间的任何事情根据紧急情况选择“先请示,再处理”、 “边请示,边处理”、 “先处理,后请示”等形式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1.2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认真监督公司带班人员带班情况,保证带班质量。夜间带班期间至少要对现场各岗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带班管理干部和稽查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2带班干部职责
2.2.1负责组织本组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开展。遇到紧急问题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2.2.2带班期间要全面的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情况。
2.2.3带班期间有事情发生时,带班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生产调配,不得推诿。
3 考核规定
3.1每天的带班时间为当天8点至第二天早8点,周日、节假日带班时,在白天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
3.2原则上带班人员带班期间不允许外出,确实有事情,临时外出的,需向领导请假;确实有事情不能参加带班的,应向领导请假,并找干部替换班。擅自离岗或换班的考核50元/次。公司领导随时对带班人员进行调岗、查岗。
3.3带班期间不服从生产调配,积极解决生产中问题的,考核带班人员100元/次。
3.4带班人员带班期间带头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双倍考核。
3.5带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开机,无论任何原因手机打不通,考核50元/次。
3.6带班期间,因疏于管理、检查,或不积极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系统停车,或范围较大泄漏、火灾等影响较大事故的,连带考核当天带班人员。
3.7保持带班室卫生,坚持每天清理。
4 带班人员原则上第二天继续上班。
第3篇 j药监局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一、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是指领导干部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与基层单位建立起相对稳定的联系关系,健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渠道,经常深入基层查访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切实解决基层问题,进而完善决策机制,保障政令畅通,
促进工作落实。
二、各级药监部门领导干部,要从实践“____”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联系基层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正使“抓基层、抓基础、抓作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对所联系涉药企业,要寓监管于帮促之中,切实加大帮促力度,努力创新帮扶机制,不断提高帮促和服务效果。
三、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药监部门和涉药企业的主要任务是:
1、经常深入基层联系单位调查研究,检查其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并予以督促、指导;
2、及时了解基层联系单位自身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3、主动收集基层联系单位的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等,及时向局党组反映汇报,并尽快予以妥善处理和解决。
四、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可以通过深入基层联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不定期召开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联系基层工作,每月深入基层单位不少于1次,并建立联系基层工作记录,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联系基层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
五、市局党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专题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联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在联系基层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提请召开市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会办,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作出汇报。
六、各单位、各有关企业要积极支持、配合、协助市局领导干部做好基层联系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联系基层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七、本制度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第4篇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
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或泄露。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
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管理。
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
5、使用程控电话、长途直拨电话、无线对讲机、移动电话,不要涉及秘密内容。
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
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和纪律。
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
第5篇 市_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__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__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支部:___
第二支部:___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在联系点支部参加理论学习,参加“三会一课”等各类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6次。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化解误会、促进和谐。对在谈心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及时、妥善加以解决,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
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要服从支部书记的安排,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第6篇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关键,以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 凡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镇、一个村、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一个文化科技中心户。
第三条 市级领导干部主要是通过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检查督办、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等方式联系基层和群众。
第四条 市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工作的内容和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中心工作,抓好督办落实。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典型,以点带面,指导全市工作。
(三)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协调服务。
(四)结合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心体察民情民意,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对于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 对于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帮助解决。
本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第六条 每个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并将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民情日记”,每年写出1―2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
第七条 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八条 根据全市总体工作安排,市委每年初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联系单位进行一次调整和明确。
市级领导干部若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其联系点可作相应调整。
第九条 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坚持每半年对市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作为市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7篇 企业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
三、具体规定
1、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轮流带班,其中:生产部门中层人员实行车间级带班;高层管理人员、后勤系统中层人员实行公司级现场带班。
2、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安排由企管部负责。
3、带班人员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带班的,应提前安排替班人员。
4、带班人员应详细、如实填写值班记录,企管部负责按月装订成册后转安环部存档备查。
四、带班职责
带班值班领导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超能力组织生产;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
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 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处理;
(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考核
1、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2、处罚:
(1)无故不带班的,每次罚款200元;
(2)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第8篇 领导干部下井制度范本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真正把企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根据《安全生产法》,参照《长治市地方煤矿矿级领导入井跟班作业暂行规定》以及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企业负责人下矿跟班作业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作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井跟班领导干部的范围和任务
下井跟班领导干部的范围包括法人代表、经理、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及总工程师等主要公司和分公司级领导。企业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作业主要任务为:
1、参加班前会,对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及班(队、组)长工作情况。
3、巡查主要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
4、排查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存在的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撤离人员并上报。
5、核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查处“三违”人员,并提出处理意见。
7、落实安委办所确定的安全生产事宜。
8、处理现场突发事件。
二、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人下井跟班作业的时间规定和具体要求
(一)、时间规定:
1、公司:
①董事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1次。
②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2次。
③安全副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3次。
④生产副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3次。
⑤其它包片蹲点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2次。
⑥安全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⑦生产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⑧保卫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⑨资产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⑩工程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⑾技术部长:每月检查尾矿库不少于10次。
2、分公司:
①每月要制定经理、副经理下井跟班作业计划,月初报公司安全部存档备查。特殊情况,内部调整。
②每天必须有一位领导下井跟班作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
③跟班领导要与当班工人同时在井口签到,同时下井跟班作业。
3、公司领导每次下井检查时间不小于2小时,跟班作业时间不小于4小时。
(二)、填写信息卡规定:
1、公司领导每次出井后要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下井信息卡”。
2、信息卡内容有:时间、姓名、同行人、被检查单位及具体地点,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由当班检身工和跟班队长(或车间主任)签字,然后将“信息卡”传递到分公司安全科,由安全科根据处理意见进行落实并存档备查。
3、分公司安全科应将信息卡所列隐患整改的结果报安全部,每月21日将公司领导干部下井次数报公司安委办。
4、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出井后要将井下发现的安全隐患填写到“隐患公示”栏中,以便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三、下井情况考核
1、每月的21上午,分公司将领导干部的下井情况进行统计报安全部,在《矿山安全报》上进行公布。
2、领导干部未按规定次数下井跟班作业或检查,少一次罚款200元。
第9篇 乡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制度
为公正、客观地评价党员和领导干部,调动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制定本制度:
一、乡党委在抓好党员和干部经常性教育的同时,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活动。
二、农村党员依照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程序为:自我总结、自我认格--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征求非党群众意见--支部审核确定格次--上报党委备案(合格)和审查、批准、备案(优秀党员、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党员)。
三、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对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限期改正或除名等结论,报乡党委审查。
四、民主评议乡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由乡党委组织实施。
评议时,领导干部应对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学习等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并明确努力方向。
民主测评召集村两委干部、乡直、乡企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退休退岗老干部、老党员代表以及全体乡干部参加,测评后的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10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明确离任交接各方职责、内容、程序方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离任交接对象
离任交接的主要对象为:因调任、提拔、转岗、免职、辞(离)职等岗位变动的所有人员。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离任交接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比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 离任交接内容
一 、 工作目标任务交接:年度/月度工作目标、预算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重大事故及善后处理情况、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 、 档案资料交接: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业务档案、工作档案。
三 、 资产交接:固定资产、公用财物、个人保管的公物。
四 、 社会关系交接:日常工作相关的政府机构、服务机构等社会关系,供应商、厂家等业务单位的清单及联系方式。五 、 离任审计结果交接。
六 、 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交接。
第三条 离任交接职责
一 、 离任者对移交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 、 离任者上级负责对离任者的工作交接进行审核。
三 、 接任者负责对接收的工作进行查对核实。
四 、 人事中心负责对交接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监办和协调。
五 、 财务中心负责离任审计。
第四条 离任交接程序和方法
人事中心负责离任管理的组织工作,必要时可组成网工作组,制定成员分工和工作实施计划。人事中心负责向离任者、分管上级、接任者、财务中心等发送《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并组织监督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一 、 离任审计。财务中心在接到《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后,按《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在一周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未经离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不能进行离任交接。
二 、 财务交接。在规定时间内,财务签字权自然人从原任转为新任人员,凡发文后原任人员签字的财务帐单一律无效,财务收支等情况应在随后签署的《离任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中予以明确。
三 、 工作交接。
1、 交接时间:一般在规定时间一周内完成交接。
2、 交接仪式:交接工作由人事中心主持,离任者、接任者、直接上级及人事中心负责人在《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生效。
3、 资料保存:《离任工作交接清单》归公司保管。
第五条 离任交接纪律
一 、 离任者须充分配合交接工作,不得借故拖延交接时间。未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离任相关手续及工资、福利发放。
二 、 对正在办理、尚未完结的工作,离任者应详细说明情况,明确工作程序及重点,有责任继续给予工作支持,以保证后续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三 、 交接的资产、资料损坏、丢失,致使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离任者负责赔偿。
四 、 工作交接后发现离任者隐瞒未报的待处理事项,若离任者仍在公司任职,由离任者负责处理。
五 、 因接任者对接收资产、资料未认真核对,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或工作不能延续的,由接任者负责赔偿。
六 、 工作交接时需有离任者、接任者、人事中心三方到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经复核无误后三方签名认可。
第六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人事中心,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值班人员
公司值班人员分为公司经理层和公司管理人员。
要求值班领导在厂区24小时带班。
2 带班职责2.1带班领导职责
2.1.1 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作为公司最高领导,对公司内部一切情况有指挥权,带班期间的任何事情根据紧急情况选择“先请示,再处理”、 “边请示,边处理”、 “先处理,后请示”等形式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1.2 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认真监督公司带班人员带班情况,保证带班质量。
夜间带班期间至少要对现场各岗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带班管理干部和稽查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 2带班干部职责
2.2.1 负责组织本组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开展。
遇到紧急问题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2.2.2 带班期间要全面的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情况。
2.2.3 带班期间有事情发生时,带班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生产调配,不得推诿。
3. 考核规定3.1每天的带班时间为当天8点至第二天早8点,周日、节假日带班时,在白天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
3. 2原则上带班人员带班期间不允许外出,确实有事情,临时外出的,需向领导请假;
确实有事情不能参加带班的,应向领导请假,并找干部替换班。
擅自离岗或换班的考核50元/次。
公司领导随时对带班人员进行调岗、查岗。
3. 3带班期间不服从生产调配,积极解决生产中问题的,考核带班人员100元/次。
3. 4带班人员带班期间带头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双倍考核。
3. 5带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开机,无论任何原因手机打不通,考核50元/次。
3. 6带班期间,因疏于管理、检查,或不积极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系统停车,或范围较大泄漏、火灾等影响较大事故的,连带考核当天带班人员。
3. 7保持带班室卫生,坚持每天清理。
4 带班人员原则上第二天继续上班。
第12篇 土门中学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度
门土中学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全员责任制,①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②校级副职为第二责任人;③中层领导为第三责任人;④中层正职是本处室主要责任人,中层副职是本处室责任人;⑤年级组是本年级组主要责任人;⑥班主任是班级主要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班级责任人;⑦行政教辅人员是本部门本处室责任人。
(一)学校第一责任人职责
1、领导学校安全稳定的全面工作。
2、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3、组织制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4、定期检查责任制落实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整改。
5、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校舍、宿舍、活动场所涉及安全稳定工作的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
6、组织和调动人力、物力、财产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市教委。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总结表彰和责任追究工作。
8、定期向上级汇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和指导。
(二)学校第二责任人职责
1、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学校第一责任人职责第1-7条。
2、领导和指导所分管部门和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学校第三责任人职责
1、根据学校布置年级年级组本部门、处室全体人员、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2、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本处室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并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3、定期检查本部门、处室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汇报。
4、协助学校领导开展作好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
5、负责处理本处室范围内有关安全稳定工作方面的事件。
6、指导和协助年级组、部做好年级组、部的安全稳定工作。
(四)年级组、部主要责任人职责
1、负责年级组、部安全稳定全面工作。
2、根据上级布置年级年级组本年级组全体人员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3、制定和完善本年级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并逐级上报审批后执行。
4、定期检查本年级组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并上报。
5、协助班主任开展好班级安全稳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处理年级组范围内一般性的安全稳定事件。
(五)班级主要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班安全稳定全面工作。
2、制定和完善班级安全稳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逐级上报审批后执行。
3、利用班会和平时时间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稳定、饮食卫生、防火、防爆、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
4、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化解并上报。
5、严格履行本人的岗位工作职责。
(六)班级责任人职责
1、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主要责任人职责第1-4条。
2、及时向班主任和年级组汇报班级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情况并协助处理。
3、严格履行本人的岗位工作职责。
(七)处室责任人职责
1、完成处室主要责任人布置的安全稳定工作。
2、严格履行本人岗位工作职责。
三、检查制度
班级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常规检查,总务处每周对食堂和小卖部进行一次食品及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处室、年级组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安全常规检查,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上报。
四、会议制度
1、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会议,分析排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2、每月分别召开一次门卫和保安员、宿舍管理员、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安全稳定工作有关精神,听取汇报,提出要求。
五、接待制度
学校每天均接待来访,并定每周一为集中接待日,听取来访者意见和要求。
六、救治制度
学校每学期定期1-2次对教师进行常见意外事故救治的培训,每位教职工都有义务和责任接受培训,学生在校内或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或意外伤病时间,在现场的教职工和学校领导一定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救治措施对学生进行紧急救治,必要时要向有关部门求助。出现重大事件,学校主要领导人必须及时到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
七、联系制度
学校每学期分年级各召开家长会一次,对家长进行培训并通报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每年与街道(德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联系1-2次,年级组师生开展参观访问、观看电影、表演、听讲座、郊游、文体比赛、为民做好事等活动。班主任每学期普遍与学生家长联系一遍,三年内对市区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家访汇报本班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情况,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教育工作。
八、通报制度
各处室、年级组每月25日前向学校书面汇报本部门、处室、年级组(部)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各部门、处室、年级组对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对重大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或不及时处理的将按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奖惩办法》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13篇 常州高中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健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根据《中国___章程》、《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就认真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出如下要求:
一、时间安排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因故需延期召开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程序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分会前准备、召开会议、整改三个阶段。具体包括: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归档等主要环节。
(一)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
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根据本单位的中心任务或领导班子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有统一要求,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组织学习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有关文件,以及与主题有关的材料。学习要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基础。
(三)征求并反馈意见
及时向本单位干部群众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充分听取意见。征求意见由组织委员牵头,会同办公室、工会,通过个别访谈、设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和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四)开展谈心活动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学期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心,增进了解,化解矛盾,互相帮助,加强团结。
(五)撰写发言提纲
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提意见和上级党组织所指出的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六)召开民主生活会
1.民主生活会召开时,应先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应围绕主题和要求,紧紧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领导班子、自己及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避免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2.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应先班子,后个人,先主要负责人,后班子其他成员,逐个进行。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首先由发言的同志对照检查、自我批评,然后由其他同志批评帮助。
3.开展批评帮助,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以理服人,不乱扣帽子、无限上纲。要讲党性,讲原则,做到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纠缠细枝末节,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搞好工作的目的。
4.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严于律己,襟怀坦白,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认真对照检查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要做到内容实在、剖析深刻,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要说老实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坚决克服和纠正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或避重就轻、文过饰非的做法。
5.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认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切实改正;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必须详细说明,不能回避;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6.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有违纪问题能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检查并积极纠正的,可根据情况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应当严肃纪律,从重处分。
7.召开民主生活会应提前7天左右通知到领导班子每位成员。没有特殊原因,领导班子成员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会前要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要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印发班子成员。会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向本人转达会议情况和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七)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1.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并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2.实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加强落实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八)通报情况
1.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通报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参会人员、主题、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2.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九)材料处置
1.民主生活会后,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处置工作,及时归卷存档。归卷存档的材料主要有:会议方案、通知、梳理后的群众意见、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上次民主生活会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等。
2.民主生活会后的10天内,应将民主生活会的原始记录和有关需要汇报的材料报上级组织部门或纪检部门。
三、组织领导及管理指导
党组(党委)书记、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召集人。
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
1.牵头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
2.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同班子成员交心通气,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3.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头认真学习,带头交心谈心,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正确引导,当好表率。
4.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
5.会议结束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6.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从自己做起,认真整改,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起好表率作用。
上级党组织将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定期检查民主生活会记录,不定期参加有关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及时记载和反馈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和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可责令重开。
第14篇 某高级中学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高级中学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加强同干部、教职工谈话,坚持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是关心爱护干部、教职工,提高其政治素质,促进作风建设,化解矛盾,理顺工作关系,及时了解和把握思想动向,共谋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为了进一步键全并规范干部谈话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的目的
1、保证干部、教职工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自觉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的发展观来统领自己的工作。
2、引导干部、教职工端正思想和工作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
3、协调干部、教职工之间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4、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和行使职权,做到清正廉洁。教育干部、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
5、帮助干部、教职工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奋发向上,自觉确立更高的工作目标。
二、谈话事项和内容
1、干部或教师提拔、岗位变动、职务调整、免职时。依据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讲清变动、调整的理由。根据新的岗位特点、提出相应的要求、对因不胜任现职或不能很好落实现职而调整或免职的,开诚布公地指出缺点和问题。
2、干部、教师受到表彰、奖励或工作中遇到挫折时。受表彰奖励的,教育他们正确对待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工作中受挫折的要鼓励他们振作精神,放下思想包袱,总结教训。
3、干部、教师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中出现偏差时。指出偏差所在,要坚持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4、干部、教职工不团结或出现思想隔阂时。要弄清情况,分清是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加强引导。对闹无原则纠纷的,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5、干部、教职工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向有问题或在这些方面反映较多时。让干部、教职工讲清被反映的问题,澄清事实。本着“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原则,客观公正地指出所犯错的性质及危害,严肃批评,促其正确认识汲取教训。需处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鼓励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实践中改正错误。
6、干部、教职工退休时。要充分肯定他们长期工作的成绩和作出的贡献,希望他们欢度晚年,发挥余热,听取他们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询问他们在生活上的困难和要求。
7、干部、教师在思想方法、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影响工作时。帮助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指出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转变观念。
8、干部、教职工要求谈话时。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合理并能解决的问题,尽力帮助解决;不合理或条件不具备,一时办不到的要耐心解释,讲明道理,做通思想工作。
三、谈话的原则
1、原则上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根据需要也可采用集体谈话的方式。
2、坚持原则。以党性原则和党章的要求、校纪校规等规定为准则。
3、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一分为二,充分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既有高度,又有深度。抓主要矛盾,就事论事,揭示深层次的问题,说到痛处。
5、经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6、诚心相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
第15篇 领导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制度
1、严格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要求,全厂坚决执行,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厂长跟班制度。
2、领导带班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工作计划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它带班领导协商调换,确保每月跟班作业的次数。
3、每个厂领导每月跟班两次,跟班领导现场时间:当日下午16:00—次日16:00,分别在各厂区巡查、监督作业情况。
4、带班领导在每天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在作业现场,同时处理现场问题;“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不得到处理不放过。
6、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7、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厂安委会汇报。
第16篇 领导干部上岗制度
1、变电所、主扇、主绞车、 主水泵等,为矿井的要害场所,各级领导应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2、当班值班员(司机)必须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在检查工作中的指示和提出的问题,并留有记录。
3、技术员每周对本分管要害部位进行一至二次工作检查。
4、各级领导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安装限期处理,事后进行复查核实完成情况,对无故拖延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5、各要害部位的值班员、司机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提出批评意见,保证本制度认真执行。
第17篇 学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安泰学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在全民普法中好重要表率作用,推进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区、校“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纳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每年在参加区组织的学法考试外,以班子形式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建立党委、办事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第二条 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系统性、针对性。学习内容包括: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原文;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中心组制订学习计划时,布置学法内容,要提倡和鼓励各级领导干部通过自学、进修等形式参加大学法律专业学习,以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提高法律理论素养。
第三条 实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每年不少于1次,采取开卷或闭卷的形式进行。学法考试以区普法办命题为依据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以“六五”普法统编教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等。由校普法办公室做好干部学法考试或考核的登记和建档工作,考试成绩列入干部年度考核档案中。
第四条 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领导和检查督促。领导干部要把学法用法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结合起来;要在努力完成“六五”普法规划,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管理、服务群众效能的同时,与推动一个部门,带领全体公民认真学法用法结合起来;水平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部门实际工作,解决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我校的机关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结合起来。
第18篇 工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领导班子除参加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5、党组或委托人事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_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 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第19篇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施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我们从建立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入手,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全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完善制度,规范审计程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越来越突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我们从1997年开始,对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区属国有企业经理(厂长)试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过两年的实践,于1999年初,我们会同区纪检委和区审计局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塘沽区《关于网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审计的内容、审计的方法和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办法》的要求,区委组织部和区纪检委、区审计局每年初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定本年度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项目,审计局将其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这个《办法》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后,以区委名义下发执行。
为了增强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注意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一是提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工作;二是要求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提供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并对本单位所提供会计资料的全面、真实与完整及有无小金库问题做出书面承诺;三是严格实施审计,认真审查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必要的内查外调;四是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详细记载审计工作过程;五是审计结束后,及时撰写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六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结果报告;七是整理资料、立卷归档。
由于制度完善,程序规范,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1997年以来,我区已对300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日常审计,其中包括对4个单位进行了举报审计,对3个评先对象进行了评优审计,对8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在20__年上半年全区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工作中,12个街和2个乡合并为9个街,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大面积交流和调整。在这项工作开始前,我们委托区审计局在一个月内,对全区12个街和2个乡的主要负责人全部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及时做出了审计决定。审计工作的按期完成,为街道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全程监督,严把干部任用管理三关
为了不断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我们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全过程审计,即:对干部任前、任中(届中)、离任前进行经济责任监督审计,给干部一个真实、准确的评价。
一是,做好干部任前审计,严把选用关。区委根据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状,对有调整意向的干部,由我们委托审计局提前一个月进行审计,全面考察干部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选用干部失察、失误。
二是,做好干部任中(届中)审计,严把监督关。区委明确提出,政府组成单位每届任职期间都要进行一次审计,国有企业经理(厂长)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对一个时期社会舆论、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察考核中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被评为各类先进的干部,也要先过审计关。
三是,做好干部离任审计,严把评价关。为了正确评价离任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帐,上任干部不接糊涂班,我们对凡是离任的干部都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审计结果记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为制定接任者的岗位责任目标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干部任职审计结果分别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审计
我们注重利用审计手段强化对一把手任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坚持把审计的重点放在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上。对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在调任、转任、轮岗、退休、辞职辞退、解聘和机构裁撤、合并等离任前都必须接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不经审计,不予提拔;不经审计,不办理离任手续;不经审计,不予评优。几年来,对全区88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我们感到,对一把手的重点审计,一是增强了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干好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促进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有效遏制了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给离任的干部一个交待,为接任的干部交清家底,使领导干部走的明白,接的清楚;四是制止了个别单位因主要负责人离任前突击花钱、吃光分净、私占公物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提前动手赌住漏洞,防止离职前捞一把;五是有利于消除因情况不明、了解不够而产生的误解,增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团结。
四、严肃纪律,充分运用审计结果
为了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要求审计小组成员在审计工作过程中,自觉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的各项规定。审计局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所列事实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对于违反审计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照规定追究责任。
我们把审计意见书、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对被审计单位一把手进行考核的参考依据。同时,建议区纪检委(监察局),作为廉政考核的依据之一。对经过考察、审计,工作突出、政绩显著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如果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局依法做出处理。对被审计单位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并且单位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审计局除了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外,还应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监察局)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调整的建议,对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比如,20__年在对区属企业客运公司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存在违规发放资金270万元的问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在查清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措施,对该公司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
五、积极探索,完善审计工作机制
几年来,在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发挥了更大作用。
一是,处理好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干部调整工作的阶段保密性的矛盾。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干部调整工作的阶段保密性是一对矛盾。干部任免工作在酝酿、讨论过程中有较强的保密性,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公开进行的,这就要求适时把握审计时机。结合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在干部调整前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安排审计为佳。
二是,正确把握审计年限问题。对审计年限如何把握,过去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定难度。通过实践,我们对于任职时间较短、在任期内的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其起点定为干部的任职时间;对于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一般对其近三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于根据举报进行审计的单位或部门,主要对某一段时间或某一事项进行重点审计。
三是,科学界定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报告需要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双方认可的问题。我们坚持如果被审计的单位或部门、企业对审计决定所列的违纪事实和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审计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以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是,搞好延伸审计。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为了提高审计质量,保证审计的真实性,必须搞好延伸审计。我们坚持对有下属基层单位的,审计中至少延伸审计50%的会计核算单位;对于重点审计单位,延伸审计100%的会计核算单位。延伸审计的单位一般情况由审计局确定,特殊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和审计局商定。
几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深切地感到,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效地避免了使用干部上的失察、失误,有利于科学合理的考察、选用干部,克服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第20篇 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为教育和保护领导干部,及时帮助领导干部认识、改正错误,避免形成严重后果,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存在以下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决定执行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2、工作上明显失误,改进不力的;3、作风不民主、我行我素、闹不团结的;
4、经济上和作风上有一定问题的;
5、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
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以及行政监察对象。
三、诫勉谈话的内容
1、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2、分析问题的性质、危害、后果及所要承担的责任;3、研究改正错误、挽回损失、减小影响的措施;
4、明确限期改正时间;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诫勉谈话的有关责任
1、接到诫勉谈话通知的领导干部,应及时接受谈话;对被诫勉的主要问题应如实进行说明,不得隐瞒;对指出的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整改期限内认真整改,尽量挽回损失、减小影响。
2、纪检监察部门应在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履行相应职责。
对领导干部诫勉谈话的内容,应予以保密。
五、诫勉谈话的程序
1、诫勉谈话的对象由局党组根据情况确定,由纪检监察部门通知领导干部本人;2、诫勉谈话由局党组指派的党组成员进行,指定一位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3、谈话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收集、整理,形成的书面材料归入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