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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在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是确保安全作业的重要环节。这一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火作业申请:施工队伍需提前提出明火作业的申请,详细说明作业内容、时间、地点及可能产生的风险。
2. 审批流程:申请提交后,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查,评估作业的安全性,并决定是否批准。
3. 现场安全措施:审批通过后,需制定并执行相应的防火措施,如配备灭火器材、设置警戒线等。
4. 监督与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人员需现场监督,确保明火作业的合规进行。
5.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以防万一发生火灾时能迅速响应。
内容是什么
明火审批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作业前的风险评估,分析潜在的火灾隐患,如易燃材料的存在、电气设备的使用等。 - 制定详尽的作业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和安全规范,如禁止吸烟、禁止乱丢火种等。 - 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规定。 - 确保现场有专人负责,监控火源,并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 作业完成后,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防止复燃。
规范
该制度的执行应遵循以下规范: - 所有明火作业必须经过书面审批,不得擅自进行。 - 审批过程中,需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如天气条件、周围建筑物状况等。 - 对于高风险作业,需增设额外的安全防护措施。 - 违反制度的行为应受到严肃处理,以强化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重要性
明火审批制度对于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它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工地的正常秩序。严格的审批制度也有助于提升整个团队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第一的工作氛围。只有将这项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才能确保施工现场的稳定与安全。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员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2篇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
一、 班组活动: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苗子、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第3篇 工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组。
6.严禁小孩、妇女在工地内停留。
7.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第4篇 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指导书以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技术项目为对象编制的,是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2、施工作业指导书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为编制依据,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细化。
3、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内业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编制。
4、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督促实施。
5、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
5.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5.2施工进度计划。
5.3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
5.4机具设备计划,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
5.5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
5.6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6、经批准后的施工作业指导书,由内业技术员交资料员登记发放。
7、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发放范围:技术、质检、生产、安全、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有关施工队及工长、资料员自留存档等。
第5篇 室内水泥砂浆抹灰工程安全施工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室内抹灰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米,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宜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稳。
3、搭设脚手架不得有跷头板,也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管道上。
4、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如发现不安全的地方应立即作加固处理,不准用2×4、2×8木料、钢模板等作为立人板。
5、搅拌与抹灰时,注意灰浆溅入眼内。
6、在室内推运小车时,特别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车把挤手,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7、严禁从窗口、阳台口、井道口等向下随意抛掷东西。
8、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第6篇 工程施工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部文件资料(含甲方、建立及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甲方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专业工程师资料留做备份。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上报甲方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⑤外购件发至工地由项目副经理和施工员签收,单据交由资料员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工施工员保管,原件及时送回公司存档。
从单位发过来设备由施工员签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员管,复印一份资料员存档。
采购拉来的配件由施工员签收打单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带回公司,一份施工员保管,另一份资料员存档。
第7篇 工程项目施工期管理工作内容
工程项目施工期的管理工作内容
1放样
在进行地面及墙面施工时,依照平面图纸的尺寸弹线放样,将所要制作的家具、柜子、隔断依次放好大样,并查对实地放样与平面图纸是否有差异,若发现现场尺寸与图纸不符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同时请甲方到场当面征求意见得到共同认可后方能进行施工。
2施工调度
施工调度包含三个方面,即人员(工种)、材料及机具的调度,根据施工进度表及实际情况合理进行调度,可避免产生施工间断出现人员、材料、机具的利用不足或过剩造成浪费。
2.1人员的调度管理
针对各工种施工特点和相关的联系,使施工的进展具有均衡性和节奏性。消除停工、窝工现象,保证各种专业人员不间断地按次序从一个项目转移到另一个项目进行施工。
2.2材料的调度管理
施工期间管理人员应对各种材料存量登记清楚,并预计出未来数天内对材料的需求量,及时给予调配,保证供给,禁止出现停工待料现象,同时要注意保持工地整洁,切勿使材料乱置于现场,为避免工地空间变小影响施工,需要控制材料进场时间,对进场材料应设置工地材料库房进行保管,施工时的材料发放一般以当天用料当天发放为基本原则。施工中必须注意防止施工人员随意浪费材料,主要抓两方面:一是设计好施工主材料和高档材料的开料方法,然后再进行裁切下料,二是剩余材料的再利用。
2.3机具调度管理
实行施工机具的领用登记制度,以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为原则,防止出现不正常的损坏和遗失。在工程完成后,应安排专人对机具进行清理、保养之后入库。
3施工检查
3.1工艺质量检查
检查各阶段工序在施工中是否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及规范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防止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3.2安全措施
3.2.1严防施工场地发生火灾,在易燃场地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监护。
3.2.2严禁非电器人员安排及维修电路,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3.2.3防止闲散人员破坏,注意工地钥匙的传递切勿流入不相干人之手。
3.2.4每日施工完毕,应注意将门窗锁好,巡视工地,检查防范措施。
3.2.5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发生。
3.3施工进度检查
除重点检查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展外,也要经常了解其它工序的进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重视对非关键工序的检查,避免使非关键工序转变成为关键工序,即由于它的沮滞成为施工进度的障碍,影响整个工程的工期,并根据进度检查结果,按实际施工进度状况不断地修正原网络进度表以便控制工作进度。
第8篇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上岗后要知晓当天的工作量,及时和领导沟通材料的使用量,要认真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端正劳动态度,保质保量完成当天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无本工种工作任务,主动申请其它工作,不准以上厕所、吸烟等其它原因变相怠工,如经发现,按相关条例处罚。
2.按施工标准合理使用原材料,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做到计划用料,对本工种使用的材料不能乱丢乱放,用后要摆放整齐,并注意防盗、防雨、防潮。
3.要爱护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今年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按劳动保护和工具领用制度执行。
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如马凳、跳板等一切登高承重的设施,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要和领导沟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生产。
5.要树立社会公德,严禁任何人偷拿材料送人拉关系,偷拿变卖,一经发现按处罚条例执行。
6.提高自身修养和劳动素质,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住宿要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能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不能夜不归宿,晚10点前必须归宿,如有事不能按时归宿,必须事先和领导请假。否则按管理条例处罚,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7.急公司所急,因工作需要加班,不要找借口推托。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加班工时扣罚工资。
8.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9.正常情况下公司不鼓励加班,如工程急,确需加班,必须事先与主管领导打好招呼,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不支付加班工资。
10.工地离公司近的职工伙食由公司统一管理,如在外地要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购物有经手、验收、审核三人组成。
11.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篇 工程安全施工总则制度
一、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工地,确保安全生产。
二、施工企业应当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等一标五规范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三、建筑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醒目的标牌,包括:施工工程概况牌、安全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四、该招标工程施工禁止搭设竹、木脚手架,采用钢管脚手架,搭设钢脚手架应当有技术方案和防坠落、防倾斜安全装置。
五、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制,项目经理为主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设方应予以协助。
七、建筑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整洁、美观,在城市中的工地应有不低于1.8m围档设施。
2、道路平整、畅通、不积水。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泥浆不外流。
3、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4、扰民的施工不得在底面进行,若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尽量减小噪声。
5、施工现场应符合卫生标准。
6、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证明身份的胸卡。
7、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整洁通风,不得设通铺和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8、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工地。
9、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10、不得在施工现场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物质。
11、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10篇 总承包施工对合同和工程计量、决算工作管理规范
施工总承包对合同和工程计量、决算工作的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理顺合同关系,总承包由合约工程师负责合同的洽谈、签定,预决算的编制审核,报送业主审定。
1各专业分包必须设置专职的合约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及工程计量和决算工作;
2违反合同规定不能履行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将依据合同条款予以处罚。
3合同管理流程见图3.7.14-1。
4预决算编制审查程序流程见图3.7.14-2。
第11篇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五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六条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专业工程处界定及编制专项方案,并报送项目经理部。
第七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公司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一)专家组成员;
(二)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公司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九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专业人员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专业工程处。专业工程处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项目经理部总工审查,审查完毕立即报公司专家组。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公司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 公司专家组收到项目经理部专项方案后,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10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一周内再次报送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公司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六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质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工程施工员安全交底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员安全交底制度
一、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规范,规定及安全技术规程,做好防护安全措施.根据工程的特点,以书面形式,逐条向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确保施工安全.
二、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三、参加施工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的工程安全问题要及时负责整改.
四、发生工伤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护好伤员,参加事故处理,并填好工伤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防范措施.
五、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必须佩带上岗证,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六、每天开工之前,应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七、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便于安全操作与维修.
八、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要予以保护.
九、施工现场的洞,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作业,打架,斗殴,赌博,以身作则,搞好宿舍卫生.
十一、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上班.
十二、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机械使用,保养,维修的规定.必须定期或每天对各种机械(卷扬机,砂泵等)进行检查,保养,加油,特别着重于卷扬机的制动部件(如箍钩,脚刹,离合)的检查.
十三、维修机械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须悬挂警示标志.
十四、各种机械必须安装安全有效的防护网罩.
十五、必须定期或每天进行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全面检查工作和全面检查有关机具,并必须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第13篇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1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现行定额规定的计费基础计算,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费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单独安装工程标准。 2二、现场评价费
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现场评价及评分办法。
现场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管需要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进行检查评价。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评价结果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评价得分-80)×3%。
2、评价结果为合格者,得分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应进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评价结果作为测定和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整改后评价仍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五、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 3算、预算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七条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八条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三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
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依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文明措施评价结果,测定评价费率并确定承包人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
未经现场评价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4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四条 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14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8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八)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坚持“四查”(即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
2、经常检查施工现场、机械动力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3、搞好群众性安全组织活动,每周至少向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教育,包括三级安全教育或现场施工安全教育。随时提醒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
4、根据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相关安全法规文件的要求,凡发生轻、重伤事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重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持现场,要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公司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切实贯彻执行。
5、根据工程项目和施工状况需要,组织工人、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批后,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6、切实贯彻全员安全意识,鼓动和支持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7、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辅助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对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8、认真执行电业法规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对涉及的供电设施、供电线路以及各种电动工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使其保持安全良好。
9、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加强管理,对现场用火、施焊、油漆等必须制定切实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进行。
10、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加强管理,负责组织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和培训教育。
第15篇 物业修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使工程任务顺利、按期完成,确保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合作单位必须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并遵守以下制度,如违反以下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害和损失,将根据相关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 各施工单位都必须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人1名,可由工程负责人兼任。
2、 施工用水用电,必须按规定向物业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代维单位申请,严格按申请批准范围内的用电容量使用,并限于在批准的接电接水供应点联接。
3、 施工人员在施工操作时,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施工有关规定,以及修缮工程的具体施工要求,避免影响正常办公、营业。
4、 现场的设备、材料必须排列堆放,整齐有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 各施工操作人员严禁赤脚,赤膊工作,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吸烟、喝酒、赌博。
6、 施工队伍应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工具、劳保设施和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按进度计划完成,对可能存在的高空、高危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上下抛递工具。
7、 工程施工当中,应做到“三清制度”,即:人走料清、日产日清、工完场地清;弃土及时清理,保证道路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8、 正确操作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不准带病作业,机械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严禁机械设备过负荷操作,操作人员离岗时随手断电。
9、 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施工人员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
10、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组织办理好各种有关证件,施工单位所属的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11、 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安装有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一机一箱一保护,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必须按三项五线制专用保护接零系统要求部设;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符合《临电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接地电阻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12、 电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一定的机械强度和供电容量的要求,pe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黄绿双色线不得当做n线或相线使用;pe线必须使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不得采用铝芯线或金属裸露线等。
13、 电线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14、 电箱中电源线路的进出线应整齐成束,严禁临时随意挂接在熔丝上。
第16篇 某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__古运河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我司(建设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设规律,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要求,对现场各施工单位制定了以下的施工质量管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开工前报甲方、监理备案。分项施工的现场应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要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根据合同规范的规定切实作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工作。
2、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技术交底,进行应知应会教育,严格执行技术要求,严格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按合同要求执行先试验再铺开的程序。
3、加强质量监控,确保技术要求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重要的隐蔽工程覆盖前应进行摄像或照相并保存现场记录,否则,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争执或纠纷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4、须完备检验手段,要根据技术要求的规定送检。检验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经甲方认可。
5、要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对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
6、安排公司级的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并将检查报告抄送甲方。
二、细则
1、地基与基础
1.1土方工程:
(1)基槽、基坑和管沟基底的土质,严禁扰动,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检查标高偏差,并根据不同要求不超过50mm~100mm,填方工程必须分层夯实,验收土质与密度是否符合要求。桩基水下爆破应将炸松的石渣清除后检查。场地平整应在平整完毕后检查。不符合要求者,甲方不得签名。
1.2防水混凝土结构工程
(1)原材料、外加剂及予埋件,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2)防水砼密实性、抗渗标号必须符合设计和验评标准。
(3)施工缝、变形缝、止水片、穿墙管件及支模件等的设置和构造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严禁有渗漏。
(4)必须经常检查保证项目是否达到要求。
(5)必须检查卷材防水和水泥砂浆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合格后报甲方监理验收签认。
2、主体与装饰工程
2.1模板工程
(1)拆模:施工单位必须申报拆模申请书,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拆模。
(2)混凝土拆模:混凝土结构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模板拆卸日期,应按结构特点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来确定。
(3)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拆模期限:
a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板而受损坏,方可拆除。
b承重的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以后,才能拆除(按设计强度等级的百分率计):
板及拱:
跨度为2m及小于2m50%
跨度为大于2m至8m75%
梁(跨度为8m及小于8m)75%
承重结构(跨度大于8m)100%
悬臂梁和悬臂板100%
c乙方必须编报支拆模体系的施工方案(含施工缝和后浇带的部位支模和拆模体系),如果乙方未经甲方监理批准拆模方案自行提前拆模,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d不应早拆的模板支撑在支模时应涂上红色彩色。
(4)对基础工程(人工挖孔桩开挖支模应有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梁、板、柱、剪力墙模板及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其支架支承部位必须有足够的支承面,如安装在基土上,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防止沉降变形。
(5)必须检查模板的平整度、垂直度及隔离措施。经监理确认后,可进入钢筋绑扎和焊接。
(6)检查施工单位对模板和支架技术方案是否可靠。高支模(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应有专门的施工方案和计算书,经监理和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施工。支模完毕,经验收签认,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检查各轴线水平与垂直位移偏差和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2.2钢筋工程
(1)钢筋受力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和锚固长度、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2)钢筋焊接长度、焊接密实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
(3)焊接点按施工规范、规程随机抽检试验。
(4)用电源电压、电焊条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5)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6)施工单位对钢材、焊条等材料必须检查提供合格证给监理,监理并按批量应随机抽查送检验。
(7)施工单位必须检查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接头位置和锚固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8)钢筋绑扎、钢材焊接好后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认。
(9)乙方应提交钢筋支撑方案,保证钢筋达到图纸的要求位置,经甲方监理批准后,才能施工。
2.3钢筋混凝土工程
(1)钢筋混凝土所用水泥、水、骨料外加剂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2)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3)对砼试块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乙方必须做7天及28天龄期的试件,并将试验的结果交甲方,对设计不允许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
(4)施工单位必须检查原材料如水泥等的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合格后报甲方监理验收签认。水泥进场,应用快速试验控制现场水泥质量。
(5)对大型砼,审查施工方案、防止水化热的处理方案是否可靠,检查现场计量是否齐全,施工设备是否保证,控制搅拌时间,塌落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严格养护措施,要求确混凝土结构质量。
1)凡竖向构件养护:砼浇后36小时,松开模板专人24小时浇水养护,绝对保证砼面湿透有水份或拆模后立即用薄膜密封砼竖向构件或用养护剂涂砼表面确保涂剂厚度,绝不漏涂。
2)水平构件养护:砼应在浇筑完成后的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最好用贮水养护或安排专人24小时浇水养护,绝对保证砼面湿透
有水份。
3)养护期必须按规范执行。
4)拆模后乙方应组织监理甲方一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蜂窝,麻面分析原因及时处理。砼板表面应二次抹压,以防表面裂缝。
2.4砌砖工程
(1)砖、砂浆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实心砖砂浆饱满度不少于80%,砖墙转角其它临时断处,留槎的做法必须符合施工要求。砖砌筑前浇水湿润。
(3)检查砌体浇水养护、上下错缝、接搓、预埋拉结筋是否符合要求。
(4)特别要注意检查砖与梁交接处的砖拱,斜砖砌法是否满足防止收缩裂缝的要求。
(5)检查砖墙、柱、轴线是否满足允许偏差有关要求。
(6)采用空心砖砌块时,门、窗周边200mm空隙内应用c20细石砼填实。墙体支承在楼板的墙脚,应用三皮实心砖砌筑,砖墙砌至梁或楼板底部,用实心砖斜砌挤紧,门洞两侧宜用实心砖砌筑,每边不小于200mm。并且应严格按照规范、图纸要求、当地标准进行砌筑。
(7)采用小型轻质砼砌块时要采取防裂措施。
(8)填充墙拉结钢筋必须按设计规范要求预埋钢筋,严禁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2.5室外墙面
(1)材料的品种、数量、颜色须符合设计要求,各面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和裂缝等缺陷。
(2)细心用小锤轻击全面检查,做到哪个部位检查到哪个部位,发现不符合要求时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返工。
(3)立面垂直,允许偏差不大于3至5mm,水平允许偏差至5mm用观察或用靠尺检查。
(4)阴阳角垂直方正,允许偏差2至4mm观察或角尺检查。
(5)墙裙、勒脚上口平直,允许偏差3mm。
2.6外墙饰面技术要求:
(1)天然石板、人造板、釉面砖、陶瓷锦砖:外墙装饰砖要用专用工具勾缝,施工前要进行模数计算,弹线施工,做到表面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均匀,无掉角、脱皮和起砂等缺陷,特别注意整个墙面材料要同一批货,以免颜色不一致。
(2)马塞克:粘结牢固,分布均匀,表面平整,颜色一致,不得接槎,无露浆,无漏粘,阳角处无黑边。特别注意裙楼与标准层衔接部位必须保证同一批材料、水泥、配合比和工艺。关键做好技术交底和要求,加强自身质保体系检查。
(3)外墙找平层宜用掺防水剂、抗裂剂的水泥砂浆,砂浆标号不小于m7.5,与墙基面的抗拉粘结强度不小于0.4mpa,以达到保护墙体、防水抗渗的要求。
(4)外墙不同材料交接处宜在找平层中附加宽300mm金属网抗裂。
(5)在光滑的砼墙体或轻质墙体抹找平层时,应设一道聚合物水泥浆粘结层。
(6)外墙防水砂浆层应留置分格缝,纵横不宜大于3m,缝宽宜为10mm并嵌填弹性密封材料,外墙饰面砖不宜用无缝拼接,缝宽应大于5mm。外墙饰面层宜留分隔缝,且与防水层分隔缝对齐。
(7)穿过外墙防水层的管道宜预留套管,套管应突出墙面不小于20mm,周边填密封胶。
2.7滴水线(槽)及突出墙面的腰线、檐板。
首先做到流水坡向正确,滴水线先做基层,要求顺直,保证滴水槽深度和宽度均不少于10mm,整齐一致,外窗台要低于内窗台20mm,并要做20%排水坡度。突出墙面的腰线、檐板上部应做不小于3%的向外排水坡,下部应做滴水,与墙面交角处应做直径100mm的圆角。
2.8室外大角做到方正顺直,整齐、美观、顺直偏差不大于10mm。
2.9室外横竖线角(包括:阳台、花台、外窗檐线、腰线、格条、格线等)做到无缺棱掉角,窗台坡度顺直偏差不大于10mm,施工中必须拉通线
2.11室内顶棚
材料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抹灰层与基体之间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罩面板安装牢固,无脱层、翅曲、折裂、缺楞掉角等缺陷。
2.12抹灰材质必须符合要求,灰膏买回来后一定要经一段时间发透并过筛,搅拌均匀,方可使用,要表面沉没洁净线角平顺,孔洞槽合方正、整齐、光滑。乙方必须认真交底。
2.13罩面板材质应符合有关要求,能适应南方气候条件。如泡沫石膏板湿度大于90%就会变形,不适合南方使用。安装要牢固,颜色要一致,保持图案平面均匀美观。
2.14室内墙面
粘结牢固、无空鼓、裂纹、脱皮、流坠、疙瘩、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线角顺直、灯具洁净、线盒整齐,无污斑。墙底墙面拼缝横平竖直,直视不见拼缝,贴脸,脚板等交接处严密。
2.15预防空鼓、裂缝
(1)粉刷面层时应清扫干净,抹灰前,基层浇水湿润
(2)如砼基层光滑部位应进行凿毛和涂刷界面剂,用1:4:10的108胶:水:水泥的浆喷或刷毛并养护。
(3)粉刷时分层施工,每次不宜过厚(水泥砂浆为5至7mm,石灰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为7至9mm,面层纸筋灰不大于2mm)以防坠裂,前后两道粉刷衔接不要过紧,以免砂浆产生松动。
(4)防早期脱水开裂脱落。
(5)门窗框与墙体缝隙应仔细塞紧密,应分两次用细石砼塞紧,以防框松动。
(6)配电箱消防盒无砌体时其背后应钉钢丝后再进行粉刷。
(7)为防止墙梁、墙柱结合面裂缝,天面以下两层温度变化较大,宜在墙梁、墙柱结合面,抹灰前挂网,金属网宽300mm,用射钉固定,拉平。
2.16预防起泡、爆灰
(1)抹灰工程使用生石灰淋水后要充分时间使生灰熟化透,熟化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禁止使用。要求采用熟化透的石灰膏,并经一个星期泡水后,搅拌均匀方可使。
(2)磨细石灰时,应检查是否有未熟化的颗粒,并经水泡14天后方可使用。
2.17预防踢脚线、墙裙、厚薄不一致,上口不平顺。
(1)首先要使墙面粉刷平整,厚度不一致,先吊直、套方,找规矩,贴灰饼、墙面冲筋。墙面、柱面阳角抹出水泥砂浆护角,再抹灰。护角宜用1:2水泥砂浆,其高度不小于1.8m,每侧宽度不小于50mm。
(2)抹踢脚线,墙裙时上口应拉线找直,上口应用垂直面一样压实抹光。
(3)阴阳角应有直角三角板托方,并使之上口交圈。
(4)在油漆刷浆时为防止污染其它成品应加以覆盖,被污染之处应及时清除。以上技术措施必须认真交底和检查。
3、地面楼面工程
3.1地面基层
(1)基土必须分层均匀夯实(每层夯实不大于20cm),须符合设计要
求,防水层粘结牢固,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2)基土必须分层夯实。如填三七砂石必须贯水夯实。
a)平整度不超过15mm。
b)防水层结合必须严密,无渗漏并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
3.2地面层楼面层。
(1)各种面层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面层与基层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2)水泥砂浆面层
a基层必须清洗干净,施工前一天应洒水润湿基层,批砂浆前应纵横刷水泥浆,批水泥砂浆时表面压实,括平,然后压光,压光应及时,在水泥砂浆终凝前完成。
b及时进行养护,以防早期脱水开裂。
(3)水磨石面层
要求表面光滑,无裂纹、砂眼、石料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分格牢固、顺直和清晰。
(4)拼石面层
要求先选材,保证颜色协调,间隙适宜,光泽一致,无裂纹,无剪口、无缺楞掉角,无污痕。铺贴前进行模数计算和预排,使排石和拼缝均匀。非整块料排在阴角处或次要部位。
(5)木地板
a材质、含水率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木砖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缝隙宽度均匀,木板与墙、木板与木板碰头缝的处理,应按规范留缝,基层应做好防水处理层,防止地板受潮起拱。
b认真检查面层材质及用靠尺检查验收平整度,用锤子检查有无空鼓等质量问题。
3.3厨、厕、浴室、阳台泛水与防水
(1)厨、厕、浴室楼板、墙体应做好防渗处理,不得有渗水,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低于门外地面标高不小于20mm,地面坡向地漏1%~3%,地漏口处标高应低于地面最高处标高不小于20mm,无倒泛水。
(2)阳台泛水,标高符合设计规定(但室内与室外地面标高不小于50mm),无明显倒坡,出水管长度,位置一致。
(3)楼板必须灌水检查,保证无渗漏。
(4)楼板中孔洞按规定必须浇筑严实。
(5)楼板必须一次浇好,不留施工缝,振捣密实,尤其是翻边更应密实,不得有缺损现象。预留孔洞位置准确,湿养护不少于7天,拆模检查有蜂窝、露石、露筋等缺陷必须用膨胀水泥砂浆补好。
(6)楼板孔隙中的混凝土要认真浇筑严实。穿管板的孔隙,先清除松动石子,冲洗洁净,托好定型底模板,水灰比不大于0.5,配合比为1:2:3的水泥:砂:细石子混凝细致插捣密实,拍平油光,面层标高低于楼板面10mm以上,隔天浇水养护,并检查板底。如漏水严重,则要返工重浇,混凝土硬化后,用聚胺脂防水涂料将管周边和槽括满,四周墙面根部也要括20cm以上防水涂料。
(7)试水:防水涂料完成后,蓄水深10cm,24h后检查不漏水为合格。
3.4厨、厕、阳台找坡与平层施工措施。
(1)捣好地漏:清扫冲洗干净基层,从地漏面高5mm拉线按规矩出塌,使地面水都要坡向地漏。
(2)基层面刷一度水泥浆约1h后,每间必须一次铺足1:2.5~1:3的水泥砂浆,按标准括平、拍实抹平。隔24h浇水养护,检查找平层不得有积水的凹坑,起壳,起砂等弊端。
(3)施工中必须保护好管道和地漏,严禁建筑垃圾,水泥浆水,油漆涂料等倒入,堵塞管道。
3.5厨、厕、浴室的防水。
(1)厨、厕、浴室地面防水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
(2)地面防水层应设在结构找平层上面,并沿墙面四周高出地面200mm。
(3)地面蓄水24h试验不渗漏为合格。
(4)抹灰前先修补墙面的孔洞与缝隙和空头缝。先要清除孔洞中的灰疙瘩,浇水湿润,随抹1:2.5防水水泥砂浆。
(5)墙面抹灰:要扫刷或括除墙面的灰疙瘩,隔天浇水湿在墙面,使用不超过停放3h以上的砂浆进行刮糙,用力括紧括薄,使砂浆嵌入砖缝中,厚度控制在5mm左右,一个墙面不宜留施工缝。
6)吊直墙面,按规矩出墙饼,冲筋,要求抹灰平整,阴阳角方正挺直,隔7天喷水养护,养护不少于7天。
(7)贴面砖前,检查基层抹灰的质量,如有脱壳和裂缝必须返修补好方可贴面砖,面砖必须预排,做大面盖小面,正面盖侧面,贴到横平竖直,且不允许有小于1/2的砖,使排砖和拼缝均匀,嵌补密实。
(8)按设计高度做好浴缸的泛水,坡度和放漏措施。
(9)卫生洁具安装后,经试水合格,地面蓄水无渗漏,地面排水坡度准确无积水和倒泛水,方可施工地面砖。
(10)地面砖镶贴前1h先刷一度1:4:8的108胶:水:水泥的水泥浆,然后根据设计要求的地面砖进行铺贴。
4、屋面
(1)屋面坡向、天沟符合要求,做到无积水和杂物。
(2)屋面防水层必须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防水层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面层做到不空、不裂、不渗漏,保护层是按规定做伸缩缝。
(4)屋面防水隔热层必须及时施工,免温差过大引起裂缝,防水层往女儿墙身应做高250mm泛水。
(5)屋面防水施工前,必须检查有无渗漏,如有渗漏必须处理过后,方可做防水处理。
(6)泡沫混凝土隔热垫层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和专业厂家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监理审批后施工。
(7)面层必须分格水泥砂浆面层按规定每36m2,纵向长度≤6m,留伸缩缝10mm,防水油膏填缝。块材架空按100m2、座砌按≤36m2面积留伸缩缝,缝宽20mm,防水油膏填缝。细石砼每36m2留伸缩缝20mm,防水油膏填缝。对面层做到无裂缝,无空鼓,分格缝必须用油膏填实。刚性保护层离女儿墙200mm留全长伸缩缝,防水油膏填缝。架空隔热板与女儿墙距离不宜小于25cm。
(8)面细部:女儿墙压顶必须做向内排水坡,坡度宜≥6%,女儿墙与屋面相交处做半为10cm圆弧角;屋面抽气管,烟道等根部也应做成圆弧角高台,台高30mm,使流水畅顺,天沟坡度不小于0.5%。排水孔应加伞罩,以地漏为中心d=500mm范围做斜水坡度,下沉≥25mm。变形缝的伸缩片,附加层,填嵌材料,面层覆盖符合设计要求,防锈涂刷均匀,封闭严密不漏水,洁净,线角顺直。
5、门窗工程
5.1铝合金门窗安装
(1)门窗及附件质量,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予埋件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及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用螺丝应用不锈钢螺丝。
(2)安装牢固,关闭严密,开关灵活,附件齐全,安装周边应填充密实边缘用防水胶密封应符合jgj73-91施工规范及验收规
范。
(3)门窗框与墙体安装缝隙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嵌填饱满,铝合金窗外围应留宽5mm,深8mm槽,用防水胶密封。
(3)铝合金窗下框必须留泄水孔,推拉窗边框应设防撞胶。
(4)铝合金窗下框底的框连结件的缝应用防水胶密封。
三、质量控制处罚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必须开工前7内天报验,经业主及监理机构认可后方可施工。如延期一天罚款100元;如未报验擅自施工的,甲方监理有权要求无条件整改,并罚款10000元每次
2、材料未经报验擅自使用的(需复试的材料,必须复试合格后使用),一律返工,并罚款10000元每次
3、工序必须提前报验并附报验资料,无验收资料,监理有权不予验收,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一律返工,并罚款10000元每次。
4、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擅自隐蔽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机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无条件返工,重新检验,并罚款10000元每次。
5、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或违反强制性条文,偷工减料,降低质量等级,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并罚款10000元每次。
6、业主或监理巡视或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发质量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整改,整改完毕,自检合格,提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验收,未按业主或监理要求时间整改到位或回复不及时,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7、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罚款5000元/次,造成事故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此条对安全问题同样适用)。
8、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甲方监理方已向施工单位明确指出,而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不力,使质量未发生好转,罚款5000元/次
9、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必须遵守以下程序:(1)施工班组自检(2)项目经理部验收(3)监理验收(4)项目监理机构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违反上述程序1的罚款1000元/次。
10、结平模板拆除必须经监理同意,私自拆除的罚款1000元/次,造成质量问题无条件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11、三大阶段验收和质监站停检点,上级行政部门例行检查等,项目经理、质检员等必须到场,否则罚款1000元/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必须到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整改通知单整改内容在3条以上的处罚3000元/次。
第17篇 建筑工程施工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基层组织,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是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关键。通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明确责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达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的目的。
2、班组长在班前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工具,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具、电气设备,增强安全生产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3、班组长利用上班前进行一段时间上岗交底:(1)清点班组人数;(2)讲评近期安全生产情况;(3)分配作业任务;(4)说明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和安全操作要点,明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5)检查并纠正班组成员穿戴个人防护用品;(6)征求班组成员意见、建议。
4、班组长在班前班后进行(1)上岗检查: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2)下岗检查:落手清工作即工清、料清、场清。
5、班组长听从项目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安全检查,协助项目落实整改方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牙之中。
6、坚持每月开展班组讲评活动,并将班组讲评活动的内容,认真详细地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中。
7、认真落实项目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无安全措施的,工人有权拒绝操作,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第18篇 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确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大、中、小检维修项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
3 定义
3.1 外包工程项目:是指经本公司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3.2 外包单位(承包方):是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3.3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指对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负有主要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项目的管理部门。
3.4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4 职责
4.1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4.2 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拟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2.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2.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
4.2.4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4.2.5 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3 工程所在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在本部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4 外包单位
4.4.1 外包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4.4.2 开工前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4.3 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场所;
4.4.4 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5 落实施工项目的各项安全措施。
4.5 财务部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4 管理程序及要求
4.1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 本公司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4.1.2 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c.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d.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e.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f.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g.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
h.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i.工程施工计划/方案;
j.外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k.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
4.1.3 评审程序
a.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部门对中标外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b.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外包单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
a.不能提供4.1.2条所述安全资质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或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
b.在两年内在本公司施工作业期间有发生过重伤、死亡事故的记录的;
c.新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之前两年内曾发生过死亡及以上事故的。
d.外包单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2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要求
4.2.1外包单位通过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2.2 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本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与外包单位签订。
4.2.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协议后的2天内,外包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总额的1%-10%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予以明确。
4.3 安全教育
4.3.1 经审查合格并签订安全协议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组织施工人员接受本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记录,未经教育不得进行工程施工。
4.3.2 外包单位应自觉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
4.4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4.4.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手续,填写《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
4.4.2 外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
a. 外包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b. 外包单位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外包单位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4.3 外包工程施工计划/方案的编写
4.4.3.1 外包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写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工程所在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贯。
4.4.3.2 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目标、组织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4.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a. 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作业时,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手续。
b.对设备(系统)检维修、维护时,必须办理“停电作业票”。
c.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
e.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门协助外包单位进行办理。
4.4.4 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4.4.4.1 外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所负责项目全过各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场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4.4.2 工程所在部门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现场管理,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4.4.4.3 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违章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对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
4.4.4.4 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根据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4.4.5 设备启动、调试的安全管理
4.4.5.1 施工过程中需要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联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员或岗位员工负责操作,严禁外包单位私自启动设备。
4.4.5.2 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4.4.5.3 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内容。
4.4.6 外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4.4.6.1 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生产人员的操作、巡检;
4.4.6.2 废旧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4.7 竣工安全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验收,不符合本质安全要求的不得验收通过。
5 惩罚与考核
5.1 外包单位违反本制度条文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违规操作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规定进行罚款。
5.2 外包单位施工现场违反文明生产规定或未做到工完场清的,视情节收取乙方2000—10000元违约金。
5.3 安全环保部根据外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评价,按《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评分为100分制,评定结果: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将继续保留合作,在使用过程将享有承接工程优先政策,总分70---90分之间为较好,将列为观察使用单位,总分70分以下为一般,将列入为临时单位和重点监视对象单位;对评审总分60以下为差,将给予淘汰清退处理;
5.4 外包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发生人员重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5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造成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施工保证金作为承包方的违约金,并取消其施工资质,两年内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扣除保证金的行为,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方对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赔偿责任。
5.5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工程所在部门违反本制度条文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6 制度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8 本制度自2023年8月30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9 附件
《外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表》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考核细则》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
1
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各类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并与招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相应资质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否决项。若手续不全的,强制性要求停工、退场。若存在弄虚作假、蒙骗行为的立刻取消施工资格。
2
外包施工单位进场前签订施工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提交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方案。
手续不全的扣20分,并强制性要求停工整改,完善手续后方可施工。
3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未建立、制定或未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管理网络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5分。
4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教育培训要做好记录,并提交给安全环保部检查。
未培训或没记录的,扣5分,记录敷衍了事或记录不全的扣3分。
5
进场施工作业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查出无证上岗的,扣5分,并责令无证人员退场。
6
外包单位施工前需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开工前未提供的扣5分。
7
外包单位进场施工前需向安全环保部提供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每超过一天未提供扣5分。
8
施工单位要给所属员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台帐,并督促按规定穿戴。
未配备劳保用品的扣10分,未按规定穿戴每人次扣2分。
9
施工单位要学习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违反本公司制度的每发现1人扣2分。
10
施工单位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理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
未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的每次扣5分,现场未落实安全措施的扣5分。
1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发现违章扣5分/人次。
12
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每项扣5分。
13
施工单位对安全环保部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未及时整改的每项扣5分。
14
调试前需制定调试方案并做调试记录。
没调试方案或不按规定调试的扣5分。
15
严格按用电安全规程拉接电源,临时用电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私自乱拉接电源的,临时用电不办理审批的,扣5分
16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不及时上报或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扣20分
17
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机具(包括从业主方借用的机具)须按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使用不合格的机具每次扣5分。
18
施工作业现场必须做到整齐有序,垃圾杂物送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扔。
如有违反扣10分
19
不得随地大小便。
每发现一次扣5分
20
施工场地每天打扫保持卫生干净。
场地脏乱差的扣20分
21
施工完毕按规定做到工完场清,达到5s的标准要求
未进行工完场清的每次扣30分
22
发生一起轻伤事故
扣10分
23
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
扣100分
24
其它。
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考核。
合计得分
综合评价及建议
考评人签名:年月日
审核人
意见
审核人签名:年月日
公司领导意见
公司领导签名:年月日
说明:以上评分为100分制,90分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70—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评估结果纳入外包施工单位记录档案,作为今后是否继续录用的依据。
第19篇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一个工程的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管理方面有哪些方面的员工管理制度,以下提供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仅供参考。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工程奖罚制度,具体如下;
工程质量
下列影响主体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缺陷的问题,责令停工返工外并处罚:
1现浇模板支撑不牢,顶住或满堂架坍塌下沉、撑帮变形、跑浆漏浆、拆模后柱、梁出现弯曲、歪扭、轴线位移和断面尺寸偏差超过允许规定;接渣
处错台不顺,夹渣不实;罚款:200元/次
2现浇模板局部厚度不够,表面不平积水,罚款300元/处。
3不按规定留置试块或弄虚作假,罚款100元/次。
4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及水电管材等主要材料与设计图纸、合同要求不符;现场拌制砂浆、混凝土不安配合比兑料;施工故意减料;罚款500元/次。
5混凝土缺陷未经甲方和监理人员同意,擅自修补的,罚款300元/次
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隐藏的,罚款300元/次。
7钢筋主筋移位,间距与设计不符,下料长度与搭接长度不够;柱、梁、箍筋加密不安设计和规定要求;钢筋捆扎不牢,应绑未绑;保护层偏大偏小,马蹬,垫块数量少,拆模楼筋;板负筋踩踏严重;罚款300元/处
8混凝土蜂窝,马面,空洞,漏筋超过允许规定;少贫混凝土表面出现开裂振捣不实,漏震过震;接错处理不好,留档方法不当;浇水或覆盖养护不及时;罚款400元/处
9粘土砖或混凝土加气砌块干砖上墙、顶头灰缝不实;墙体拉结筋遗漏或不按规定放置;罚款200元/次
10预留空洞、预埋件,预埋套管遗漏,错位,破损或不按规定施工,罚款100元/次
施工管理
1、项目经理不靠工地或无故缺勤罚款200元。
2、夜晚加班无带班领导(或技术员)、相关工种不设专人现场值班的罚款200元。
3、工程不能如期竣工每延误一天处以万分之一款。
4、工程出现梁、板断裂、墙体裂缝等重大质量事故或永久性质量缺陷,施工出现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处5000元罚款,施工安全
5、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不及帽带,每人次罚款50元,另处安全员和工种负责人个50元。
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60元,并处安全员和工钟负责人个50
元。
7安全网和脚手架不按规定要求设置或设置不及时、不闭合;不按规定搭设安全通道,每次罚款300元。
8施工用电不按照安全规定,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每次每处罚款400
元。
9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或操作工疲劳作业,每处罚款500元
以上罚款一旦发生,乙方必须在每次例会时交纳到工程监理部,由监理部设专帐统一管理,全部用于工程奖励。拒不缴纳罚款者,由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工程奖励
对工程质量好、进度快、无安全事故地工种给予奖励。奖励对象和金额,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共同检查评分确定,并按实际发生,在工地例会时当场兑现。
本制度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促进工地加强管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处,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施工氛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进度目标。
第20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范本)
1.现场禁止吸烟或设吸烟室。
2.非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
3.动用明火前必须经检查,开用火证方可操作。
4.现场的临时支搭禁止使用易燃物,支搭木板房要符合建委标准 要求,并经消防部门审查。
5.工地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消火栓禁止被埋压圈占,高层建筑及时安装临时消防竖管。
6.工地的办公室、宿舍、更衣室必须人走关门上锁,财务室等要害部门要安装防撬锁。
7.职工携物外出和开出车辆必须凭出门条经门卫查验方可放行,建筑物内不准做仓库。
8.工地禁止留宿非本工地人员,会客和洽谈业务人员要经门卫允许,建筑物内住人要经审批。
9. 班前要对职工开展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安全交底,所有职工要掌握本工种的防火知识和一般防火常识。
10. 各工种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清理杂物做到活完脚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