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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8

某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某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了解自己的安全角色。

2. 奖励机制:对于积极参与安全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的个人或团队,设立表彰和奖励措施。

3. 惩罚规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设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4. 审核与执行:设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奖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5. 教育培训:强调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对安全知识掌握不足的个人进行培训和指导。

流程

1. 制定制度:由学校管理层牵头,结合教育部相关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2. 宣传与培训:通过会议、公告、培训等方式,确保全校师生熟悉并理解制度内容。

3. 实施监控:设立安全巡查小组,定期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记录并报告安全状况。

4. 评价与反馈:根据安全检查结果,对个人和集体的表现进行评价,实施奖励或惩罚措施。

5. 反馈调整:收集师生对制度执行的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奖惩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1. 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奖惩制度,可以激发全校人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 预防事故发生:明确的责任分配和严格的惩罚措施有助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校园安全。

3. 营造良好氛围:奖励优秀表现,能够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师生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4. 保障教育质量: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有助于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水平。

轻微的不严谨之处在于,奖惩制度的执行可能受到人为因素影响,导致评价不公,但通过持续改进和监督,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情况。个别师生可能对奖惩敏感度不同,需要不断调整制度以适应多元化的需求。

某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贵州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镇教育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_、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3月1日

第2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人、财、物、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五上午三、四节课召开学校行政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2、根据学校行政会的研究部署,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每周一下午第7、8节课召开全体教职工例会,部署有关安全工作。

4、周一班会课,各班根据学校安排组织学生学习、贯彻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并结合本班学生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5、每月的第一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宿管处、门卫、食堂、小卖部负责人、水电工等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部门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每学期举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安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或关工委领导来校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7、根据学校阶段性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校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8、每学期各年级分别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学生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第3篇 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统称事故)的发生,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严肃追究各种安全稳定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学校、师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定县补郎苗族乡中心学校。

第三条 补郎中心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深化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 “分头排查,共同汇总,记录在册,切块负责,追踪要账,限期整改,强化督导,常抓不懈”的“三十二字”总要求,强化以“十五防”(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防爆、防_、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群体性疾病、防自然灾害事故、防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防学生意外伤害、防学校周边不良环境、防学生心理脆弱、防校外不法分子入校侵害)和“七不准”(未经允许,不准罢餐,不准_,不准_,不准串联,不准搞联合签名,不准张贴标语和小字报,不准悬挂横幅)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关键在校、重点在防、做实为本、常效为先”和“分工协作、条块结合、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稳定措施,对存在的各类隐患、苗头和问题,及时发现、控制、化解、治理,切实筑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线,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第四条 凡违反安全稳定责任制的,依照本办法直接或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追究违反安全稳定责任制的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学校校长是本管辖区域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汇报,亲自过问和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齐抓共管。

第六条学校的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彻底解决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隐患和苗头。

第七条学校负责人对本机构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抓好本机构的安全与治安工作。

第八条学校安全稳定(安全保卫)机构对本辖区、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学校的其他领导,对所分管工作涉及的学校安全稳定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要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与所分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实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和苗头要先行及时果断地处置。

第十条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要组建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和卫生保健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归口主管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体制,相关资料、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第十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解决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实行注册安全副职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

第十二条 建立例会制度。学校每学期要在第一责任人的主持下至少召开四次例会,专题研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制订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

第十三条 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要把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进行考核,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学校安全稳定防范机制。

第十四条 学校要采取具体措施,对学校实施安全稳定监督管理,实行学校安全稳定校长负责制和安全稳定一票否决制,切实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稳定事故(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十五条 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与治安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与治安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师生。

第十六条学校应指导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广泛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自防自护自救互救教育、逃生教育,加强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遏制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七条学校要下大力气抓好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失当安全、学校内部和校园周边治安等方面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排查与治理。

1.确保校内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和建设中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

若有施工任务,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施工安全问题,责任到人。

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严禁火种带入学生宿舍。

学生聚集的教学楼、宿舍、图书馆(室)、微机室、实验室、餐厅等场所要配备应急照明灯。

2.确保师生在校内食堂就餐、饮水、午间(课间)餐、食用加碘加钙食品及碘钙制品、食用校内商店食品等各个方面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落实卫生保健机构和技术人员,加强师生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到有传染病源的场所开展活动,发现传染病必须进行隔离,及时救治和报告。

3.确保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劳动、运动、集体活动中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禁止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有关活动,组织者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报所属教育部门批准。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它危险性劳动。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等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4.确保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以及对易燃、易爆、放射、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不发生师生安全事故。

5.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学校在用火、用电、用油、取暖、使用煤气、使用煤炉等方面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学校要配齐配足防火器材,不得锁闭或堵塞校内建筑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所有校内建筑要保证能及时疏散出室内全部人员。学校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学生疏散。

6.在教育教学中,确保不发生因管理失当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等方面的安全事故。学校要通过开设专题课、学科中渗透、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知识的教育。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在上操、上下课及放学等容易发生学生拥挤的关键时段,学校对重要路段如楼道楼梯、厕所、门口等,都要安排专人执勤、疏导,确保不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7.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师生交通责任事故。

8.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确保在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中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

要将校内的教学区、宿舍区、就餐区、实验区、运动区、校门口等各个活动区域,划分为多个安全稳定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稳定防范、疏导和隐患排查。哪个责任区发生安全与治安事故,须追究该区责任人的责任。

9.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三室两厅一吧”等不适宜学生出入的经营场所以及停车场所等。

第十八条 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学校要对管辖区域内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期初要有安排部署,学期中要有检查,学期末要有总结,年度全面总结。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检查、督查、整改和验收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师生在校安全。

第十九条 妥善预防和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妥善处置;对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解决。

第二十条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补郎中心学校(本部)

2023年3月

第4篇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1、校长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门签订责任书。

2、学校要全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总体是:人身伤亡事故零起,无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要将此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人人担责。

(1)副校长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工团组织负责分别与校长签订责任书。

(2)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校长签订责任书。

(3)各年级组长分别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4)各班班主任分别与各年级组长签订责任书。

(5)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与学校主管安全领导签订责任书。

3、责任书内容主要有:

(1)要联系岗位职责;

(2)要突出安全目标;

(3)要强调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要挂钩安全奖惩制度。

4、责任书签订一式两份,实行一年一签订。

第5篇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统称事故)的发生,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严肃追究各种安全稳定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学校、师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定县补郎苗族乡中心学校。

第三条 补郎中心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深化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 “分头排查,共同汇总,记录在册,切块负责,追踪要账,限期整改,强化督导,常抓不懈”的“三十二字”总要求,强化以“十五防”(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防爆、防邪教、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群体性疾病、防自然灾害事故、防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防学生意外伤害、防学校周边不良环境、防学生心理脆弱、防校外不法分子入校侵害)和“七不准”(未经允许,不准罢餐,不准游行,不准集会,不准串联,不准搞联合签名,不准张贴标语和小字报,不准悬挂横幅)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关键在校、重点在防、做实为本、常效为先”和“分工协作、条块结合、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稳定措施,对存在的各类隐患、苗头和问题,及时发现、控制、化解、治理,切实筑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线,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第四条 凡违反安全稳定责任制的,依照本办法直接或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追究违反安全稳定责任制的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学校校长是本管辖区域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汇报,亲自过问和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齐抓共管。

第六条 学校的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彻底解决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隐患和苗头。

第七条 学校负责人对本机构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抓好本机构的安全与治安工作。

第八条 学校安全稳定(安全保卫)机构对本辖区、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学校的其他领导,对所分管工作涉及的学校安全稳定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要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与所分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实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和苗头要先行及时果断地处置。

第十条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要组建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和卫生保健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归口主管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体制,相关资料、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第十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解决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实行注册安全副职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

第十二条 建立例会制度。学校每学期要在第一责任人的主持下至少召开四次例会,专题研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制订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

第十三条 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要把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进行考核,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学校安全稳定防范机制。

第十四条 学校要采取具体措施,对学校实施安全稳定监督管理,实行学校安全稳定校长负责制和安全稳定一票否决制,切实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稳定事故(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十五条 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与治安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与治安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师生。

第十六条 学校应指导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广泛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自防自护自救互救教育、逃生教育,加强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遏制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七条 学校要下大力气抓好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失当安全、学校内部和校园周边治安等方面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排查与治理。

1.确保校内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和建设中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

若有施工任务,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施工安全问题,责任到人。

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严禁火种带入学生宿舍。

学生聚集的教学楼、宿舍、图书馆(室)、微机室、实验室、餐厅等场所要配备应急照明灯。

2.确保师生在校内食堂就餐、饮水、午间(课间)餐、食用加碘加钙食品及碘钙制品、食用校内商店食品等各个方面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落实卫生保健机构和技术人员,加强师生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到有传染病源的场所开展活动,发现传染病必须进行隔离,及时救治和报告。

3.确保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劳动、运动、集体活动中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禁止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有关活动,组织者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报所属教育部门批准。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它危险性劳动。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等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4.确保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以及对易燃、易爆、放射、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不发生师生安全事故。

5.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学校在用火、用电、用油、取暖、使用煤气、使用煤炉等方面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学校要配齐配足防火器材,不得锁闭或堵塞校内建筑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所有校内建筑要保证能及时疏散出室内全部人员。学校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学生疏散。

6.在教育教学中,确保不发生因管理失当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等方面的安全事故。学校要通过开设专题课、学科中渗透、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知识的教育。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在上操、上下课及放学等容易发生学生拥挤的关键时段,学校对重要路段如楼道楼梯、厕所、门口等,都要安排专人执勤、疏导,确保不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7.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师生交通责任事故。

8.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确保在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中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

要将校内的教学区、宿舍区、就餐区、实验区、运动区、校门口等各个活动区域,划分为多个安全稳定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稳定防范、疏导和隐患排查。哪个责任区发生安全与治安事故,须追究该区责任人的责任。

9.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三室两厅一吧”等不适宜学生出入的经营场所以及停车场所等。

第十八条 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学校要对管辖区域内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期初要有安排部署,学期中要有检查,学期末要有总结,年度全面总结。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检查、督查、整改和验收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师生在校安全。

第十九条 妥善预防和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妥善处置;对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解决。

第二十条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补郎中心学校(本部)

2023年3月

第6篇 某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决定建立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

1、学校要把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学期计划和总结。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

2、听取有关治安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学校社会治安、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督促、检查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3、根据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形势的需要,领导小组可随时召开专题性会议。会议建立专门档案,主要是: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出席情况。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履行请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及时召开有关专题会议,并共同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5、学校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都召开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体教师。针对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要通报情况,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

6、工作例会会议要有记录,并形成书面材料和安全综治信息上报有关部门。

第7篇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并监督和组织学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上报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可疑越级报告。

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和主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进展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变化及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报告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五、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学校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区教育局应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发生一般事故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六、对报告工作不负责任,信息反馈不及时,有意包庇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造成事态扩展和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某初中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体育运动中的安全要求

学校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安全要求

1、体育课、体段课的运动量必须符合学生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的特点。

2、体育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认真检查所用场地,确保场地的安全系数。

3、体育课要组织周密,运动时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4、体段课须由教师全面组织,严禁学生自由活动。

5、教师上体育课前应仔细察看器具的安全性、确保体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进行。

6、体育教师应教会学生游玩方法,并加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7、加强基本技术训练和指导,做好运动性伤病的预防工作。

8、加强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课的纪律教育,各项体育运动均需按统一的口令行动。

9、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活动量不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于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予以必要的照顾。学生应主动向学校讲明自己身体的特异情况。

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与体育运动器械设施要求

1、学校田径场应设有平坦、松硬适度、不扬尘的跑道。跑道终点线应留有25米左右的延长段,以便缓冲和整理活动。教师上廛前应事得天独厚清除跑道上的砖块等障碍物,确保学生运动安全。

2、爬绳、爬竿、跳箱及单双杆等,均需附设沙坑,内置足够厚度的黄沙或70%与30%锯末的混合物,沙坑应经常翻松。沙坑内不得混有致伤性杂物。(如无沙坑,活动开展时须铺垫足够保护学生运动安全的海棉垫子。)

3、投掷项目的投掷区,必须与其他运动场地分开,并保持足够的距离。

4、单双杆、爬竿、吊环等所有的固定器械,应无锈斑、发霉、断裂等情况,发现不牢固的地方应及时调换或修理。

5、操场上一切游艺性的器具,如滑梯,巨人步等要定期检修,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在固定的体育器具旁设立指导性说明及使用规则。

7、学校提供的活动场地、活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二、学校卫生工作安全要求

中小学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1、中小学校食堂必须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师生供餐。一校在不同地址分设多个食堂应按规定每个食堂分别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

2、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应有一位校长分管学校食堂卫生工作,并配备专职和兼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管理工作,每天做好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学校食堂和餐厅应保持环境整洁,垃圾和泔脚缸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3、食品生产经营者承包的中小学食堂、餐厅必须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向食堂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师生供餐。并应接受学校对食堂的卫生管理。

4、学校食堂供应熟食卤味、冷面、冷锟饨的必须按照本市相应的卫生标准执行。未经许可,学校食堂不得向外校、外单位供应盒饭。

5、食堂从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和手链,上岗前将手洗干净,操作时穿戴清滞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吸烟。

6、食品加工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距离公共厕所、垃圾站、粪池等污染源10米以上;

(2)食堂应设有与供应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贮存、初加工、烧煮的场地、冷藏设备、备餐室和更衣室等设施,蔬菜应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食堂在布局上要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的交叉污染;

(3)厨房的净高不低于2.5米,厨房的最小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

(4)食堂内应有防蝇、防尘、防鼠、洗涤、通风、盛器清冼消毒和学生洗手洗碗设施;

(5)糕点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糕点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7、食堂采购食品及其他原料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三)超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食品原料到食品,应当层层验收,做好进货验收记录及索证工作。

8、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

9、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须回烧。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

10、供应熟食卤味或冷面冷锟饨,须设有不小于4平方米的专间及二次更衣室,专间内装有空调和紫外线灭菌灯,并配有熟食冰箱、流动水、清洗及消毒池,专间内温度应保持在25c以下。

11、供应熟食卤味以及四月至十一月供应的荤食品、冷面、冷锟饨的应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留样量不少于100克,且做好留样记录。

12、食品仓库、冷藏设备应保持整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13、食品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干净,保洁备用,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的容器和食具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14、凡外购课间点心,学校必须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学校供应盒饭必须向供方索限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

15、中小学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必须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要求

1、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生产经营者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学生营养餐的生产经营者,其卫生许可证中必须有获准“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未领取卫生许可证者不得生产经营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

2、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运送路程较远的膳食要有保温设备。

3、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学生集体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食品、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膳食要保持一定的温度。

学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生食菜肴要有保证卫生质量。

学生营养餐每份所含的热能和营养素应达到营养要求。学生营养餐的烹调应注意减少营养素的损失。

学生课间餐的食品每份应当单独包装。

5、实行学生集体用餐的中小学校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应重视学生对饭菜质量的要求,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控制措施。

学校订购集体用餐时,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订购学生营养餐时,应确认卫生许可证注有“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订购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

学校应当设有学生洗手、餐具清洗设备和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暂存场所。

负责分发学生集体用餐食品的人员每年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进行学生集体用餐的分装、发放工作。

6、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油、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暂不作为实行学生集体用餐的单位对待。但是,按本办法应体检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当地卫生部门应加强对该类食堂的指导,学校应努力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保障学生健康。

盒饭卫生管理要求

1、生产经营盒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

凡生产加工学生盒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

2、生产经营盒饭应当符合以下基本卫生要求:

(一)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冷藏、挑拣切配、烹调、清洗消毒、盒饭分装、装箱等专用场地;

(二)建立分装盒饭专间,内设空调、紫外线灭菌灯、二次更衣及清洗消毒池等设施;

(三)布局合理,形成生进熟出的流水作业线;

(四)有相应的更衣、洗、照明、通风、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盒饭的原料应当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或标准。盒饭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不得加工供应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

4、未经冷藏的盒饭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需要冷藏的盒饭,烧熟后应当在3小时内使食品中心温度降至20c以下,冷却后分装,在10c以下冷藏,加热后食用。盒饭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供应的盒饭应当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6、接触食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接触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应当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开使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后应当严格消毒,并保持清洁。

7、盛装盒饭应当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不锈钢容器。

8、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上岗。

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进入分装专间时应重新更衣,洗手消毒,并戴口罩。

9、盒饭生产经营者应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原料质量验收、卫生检查和产品质量检验,并做好记录。

10、盒饭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运输。在运输前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污染。

11、凡生产加工学生盒饭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装盒饭的专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建立盒饭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

(三)供应的盒饭应当符合相应的营养和卫生标准;

(四)配备专(兼)职的营养师(士);

(五)厨师应当经营养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12、学校供应学生盒饭时应做到:

(一)订购时应当查验供应单位的《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设有专用场所暂存盒饭;

(三) 供应时有专人负责盒饭的管理。

学校小商店卫生要求

1、环境应符合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要求。

2、经营人员上岗时应穿戴清洁的统一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并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

3、销售卫生

(1)定型包装食品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厂名、厂址、配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进口食品应有中文标识,严禁陈列、贮存、销售超保质期限食品。

(2)定型包装食品贮存条件必须符合产品标识的注明的要求。

(3)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价目标牌不得直接接触入口食品,销售时不用手直接抓食品,销售工具不得有生锈、积污垢现象,包装材料不得有毒有害、污垢不洁。

(4)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其他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卫生、安全标准。

4、食品库房卫生

(1)库房地面和货架不积灰,无废弃食品的残余食物;

(2)食品应做到分类分架存放,日用品和食品、杂物要做到分开存放,食品堆放时应做到隔墙离地,堆放整齐;

(3)仓库内应有除害措施,无鼠迹。

学校中传染病的预防与干预要求

学校中传染病的来源主要是患传染病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其次是感染后无症状而排菌的健康带菌者(因不易被人发现,易感儿童很容易和他们接触而被传染),此外,正处于潜伏期、前驱期或隔离末期的儿童来到学校,也往往是病原体的传播者,特别是,未注意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以及未按计划实行自动免疫接种,是导致传染病学生中发生传播的重要原因。

要全面地,有效地控制青少儿童传染病的发病和流行,必须采取下列综合措施:

1、加强入园、入学晨检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密切注意传染病的新动向。

2、加强健康教育,使教职员工特别是卫生保健教师及班主任,熟悉并掌握学校中的常见传染病的前期症状及传染源隔离时间,培训班级卫生员,发挥他们在预防传染病工作中的监督与传报作用。

3、加强教室内通风换气减少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机会。

4、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凭健康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搞好饮水卫生和食品卫生,减少肠道传染病发生以及传播的机会。

5、参加有计划的自动免疫接种,增强青少年儿童身体的抵抗力,对已处于潜伏期或密切接触的易感者,则应采取被动免疫接种,例如接种丙种球旦白等。

6、一旦发生传染病的暴发或流行,则应立即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在上级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自动、被动免疫接种及群体药物防治。

学校校医(卫生保健教师)的职责要求

(一)当好学校领导参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期、季度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组织好各项全校性的卫生保健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管理。

(二)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制订各项检查评比制度。认真指导和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地培训和建立一支卫生员或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三)定期进行学生体格、视力等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生活安排、学习和学生因病缺课情况,认真填好学生体质健康卡,建立并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分析健康资料。

(四)积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简易治疗与应急处理以及近视眼、沙眼、龋齿、蛔虫、脊柱异常弯曲、扁桃体炎、鼻炎、贫血等矫治工作,如发现病情严重者,应迅速护送到医院诊治。

(五)做好传染病管理,各项预防接种和登记、统计工作。如遇传染病发生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消毒处理。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检查制度,以控制传染源。

(六)坚持体育与卫生保健相结合,会同体育教师,定期检查体育器械与运动场地的安全,并分工做好学生的形态、机能、素质测量以及体育课运动量强度和密度的生理测定。

(七)实行教学卫生监督,对学生作息制度、课程客观存安排、作业布置以及课外活动等方面,都要从劳逸、动静等方面作好合理安排、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休息和课外活动时间。

(八)指导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开展,督促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培训炊事员和饮水管理员,指导检查食堂卫生、膳食营养和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九)积极开展红十字活动,培养红十字小干部。

(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种卫生保健讲座和业务进修,要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使工作为断深化。

三、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安全要求

交通安全要求

1、加强教育。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规范骑车和走路,特别是在寒暑假前后返校活动中必须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学生骑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教育学生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3)穿马路时,200米内有横道线必须走横道线。

(4)教育学生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骑,在没有机、非分道设施的路上骑自行车,应有尽有在道路右侧1.5米以内行驶。转弯要伸手示意。

2、加强管理。学生家长要经常性地对自己子女的自行车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二轮、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

学校不得在公路上上体育课或组织学生游戏。

素质教育活动中的安全教育

1、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报批制度,开展活动前必须书面报县素质教育活动办公室,得到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严禁租用无客运资格和个人车辆运送学生开展活动。

3、学校开展户外素质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按规定由指定运作单位进行运作。运作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学生安全。学校不得允许没有得到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开展素质教育活动。

4、学校每组织一次素质教育活动,必须有明确的带队领导和教师。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行为规范教育工作,教师不得离开学生团队自行开展活动。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特别是涉及到在外住宿,必须确保夜间学生的活动和住宿安全,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5、开展军事训练中,要根据气温适时调节,特别要防止中暑的发生,班主任要亲临现场,随时注意学生的身体状况;饮食要足量、卫生,不得到市场上购买熟食制品,杜_物中毒。

四、其他安全要求

校园安全要求

1、建立严格门卫制度,设专职门卫,24小时有人值班。学校保安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增强敬业精神。

2、建立并且认真执行学校安全保卫记录制度。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证件,进校填写客单,离去收回客单。

4、教室必须配门锁,学生临时异地上课离开教室应关门上锁,底层教室还应关好窗,上好搭扣。

5、学生自行车宜集中停放,学校规模大的,应建自行车停车场,定时开关,由专人看管。

6、学生进校后一般中途不得离校,确有需要,应由班主任出具出门证明。

7、低年级学生进校后,不得让陌生人带领出学校。

8、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阴止,不得放行。

9、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10、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扰、行凶、斗殴,先应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可拨打“110”报警。

11、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应关闭校门。

五、学生在校用电安全要求

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离不开用电,为避免学生在校用电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电工一定要按用电要求严格安装用电线路,不准学生随意乱拉电线。

2、必须选用质量合格的开关、插头和电源插座并安装在安全的地方,尽量让小学生摸不着。

3、电工要定期检查教室的线路、开关、插座和各种用电器是否破损。一定要按装漏电开关。

4、学生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用手触及电线,不得随意拉开关、摸电源插座。

5、需用电时才拉开关,离开教室一定要关风扇,熄电灯。

6、用电器坏了,一定要请老师、电工修理,简单故障也应在电工或老师的指导下自己才动手排除。

7、用电器坏了,一定要报告电工或老师及时更换,自己不能随意动手更换。

8、电工要专门负责实验室的用电安排,上课前后,电工都要检查所有的开关、线路、电源插座,防止上一节课有同学把开关、用电器等弄坏及污损而造成接着上课的同学触电。。

9、在带电做实验时,一定要穿绝缘胶鞋,不要把衣服和手脚弄湿,电工工具一定要准备齐全。

10、在学生宿舍里,电线一定沿墙壁整齐布设,不得悬空乱拉,防止学生在上面搭挂衣物等。

11、宿舍线路只供照明用,不得作他用。学生绝不能偷电,不能用电炉电饭锅煮食烧水,不得在床上安装电风扇,使用电吹风等。

六、学校消防安全要求

1、贯彻执行《消防法》,切实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工作。

2、制订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计划,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有意识地把消防安全渗透到学校教学中。

3、组建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学校实施消防安全教育的具体工作。

4、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排除。

5、坚持经常检查学校消防设备情况,保证设施齐备、完好、有效。

6、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要有防范措施,要有请示报告。

7、做到不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8、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并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中的安全要求

1、实验之前必须预习。认真学习有关实验教材的内容,明确实验目的,结合课文理解实验内容和原理,搞清楚每一个实验的步骤以及实验注意事项。

2、做实验以前,要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仪器是否干净,并将桌面上的实验用品放整齐。

3、做实验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实验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注意操作规范。如要进行自己设想的实验,事先必须征得教师的同意,听从教师的指导。

4、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特别要谨慎、妥善地处理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实验室所有的药品不能跟手接触,更不得品尝药品的味道。绝对不允许把各种化学药品任意混合。用剩的药品应该交还实验室,未经教师允许,不能将药品带出实验。

6、浓酸(如浓硫酸、浓硝酸、浓盐酸等)和浓碱(氢氧化钠浓溶液、浓氨水等)具有强腐蚀性。不要让它们溅在皮肤或衣物上。

7、可燃性气体(如氢气、一氢化碳等)与空气的混合气体遇火容易发生爆炸,因此这些气体的发生装置要远离明火。点燃可燃性气体前,必须先要检验气体的纯度。

8、实验时皮肤如被玻璃(先检查伤口里是否有玻璃片)或利器割伤,先用3%双氧水消毒伤口。伤口深的要接受医生的检查处理。

9、使用加热器加热时要小心,万一不小心而失火,一般的小火可用湿布或沙土覆盖着火的物体。火势大时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10、安装照明电路,应仔细检查使用的导线是否有裸露、插头是否完好,裸露的导线、损坏的插头勿用。

11、解剖生物应指导学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开玩笑以免划伤、刺伤。

12、保持实验安静,自觉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和仪器设备。注意节约药品、煤气和水电。

13、实验时,要认真地和耐心细致地观察实验现象,将观察到的现象和实验数据,实事求是地随时作好记录。

14、实验完毕后,将实验装置拆开,把废液和废物倒在指定的容器里,然后把仪器洗干净放回原处,做好清洁整理工作。

八、防汛工作要求

1、防汛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准备,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2、学校每年6月初检查、督促落实防汛措施,特别是危房、校舍的加固整修。

3、在汛期内,当市、县有关部门发布(通知)风力8级以上;日雨量50.1毫米以上;风暴潮达5.20米以上时,学校防汛小组的成员必须到位,要加强值班。

4、当江海潮位预报有风暴潮时,学校应组织人员配合出防、巡逻,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5、当市气象台发布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警报包括内部广播、电话通知后,学校防汛小组成员要主动进入岗位,对本单位的危房、棚舍、门窗、避雷针、广播线、电话线、行道树等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加固抢险措施。

6、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包括内部广播、电话通知后,学校要进行全面检查,对住在危房内的人员及危旧校舍内的学生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撤离,根据就近安置的原则,认真切实地做好危房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

7、当发生重大险情时,学校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果断决策,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认真做好受灾师生的安全撤离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8、一旦遭到百年一遇潮位加十二级强风暴等特大灾害时,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重点设施的安全为宗旨,根本县防汛指挥部的命令,迅速组织人员按照老、弱、并残、妇、幼、后青壮年的秩序,撤离至距一线大堤5公里以外的范围内,有领导、有组织地另行安置好师生员工。

第9篇 某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二下午。

二、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顺延至周三上午。

三、由分管领导汇报一周内主抓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安全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安全治校、治学、治生的方法。

四、总务主任:负责校舍维修、电路安全等等,负责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教导主任:负责教学过程安全,教科研主任:负责学前工作安全和老师工作安全。

五、通过安全例会调动学校领导、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安全例会不留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要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第10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及“分级分组条块管理”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

一、各级负责人:

1、各班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年级组长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总结,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及时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学生①攀爬学校围墙;②用篮球架倒立;③站在课桌椅上把头伸出窗外;④打架;⑤在教室过道狂奔追逐;⑥带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人次扣1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5分。

6、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未做到以上一项的一次扣5分。

四、学科教师:

1、值班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值日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上报综治办,并与相关班主任沟通的。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项未做到扣5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员:

1、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安全问题,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3、开展每月一次岗位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何一项,学期中各项荣誉评比,考核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发生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师生或劫持学生案件;

2、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实的。

七、说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计,学校根据考核予以奖励。

第11篇 某某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

各区(市)县教育局、安监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试行),现将本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组织实施。实施中及时将问题上报市教育局、市安监局或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市安监局每年将组织专项检查。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安监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厅。

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结合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范细则。

二、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安全工作切实放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三、安全工作的目的及意义: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四、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 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设专(兼)职安全员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设置安全保卫专(兼)职工作员一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党(团)书记、工会主席是安全的主要责任人,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对安全实行全面管理;党团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学校与校内各处室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目标网络责任体系。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目标网络体系责任体系。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结合学校特点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第三章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30日前,书面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室内艺体场所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3、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5、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占有一定比例。

十一、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 6月1日至10月20日。学校每年6月 1日起到10月20日止,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

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十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三、_和大型活动制度

1、_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_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_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_,严禁一味地强调_速度,避免学生在_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_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四、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第四章安全工作具体管理职责及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原则,按照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监督员带头抓,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安全管理体制,认真做到领导、措施、责任、资金、人员“五落实”,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隐患、促落实、保安全。

一、门卫职责及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门卫制度,确保师生进出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校门通道及附近区域的治安工作。

二、学校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1、学校要健全学校房屋的档案,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给供水、电、气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从设计立项到竣工验收,都要严格依法管理,做到“五个必须”:必须依照学校自身的特点进行规范设计,必须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规定进行施工监督,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有关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3、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

4、学校要加强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

5、学校要加强对停车棚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师生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6、学校设立的各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制度。

7、学校设立的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学校一切供用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8、学校设立的各办公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办公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9、学校设立的各教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教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10、学校设立的各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11、学校设立的体育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一切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12、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做到专职人员24小时昼夜监护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学校日常活动安全要求

1、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安全。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分别对学生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重视体育卫生监督,要认真检查一切体育设施的运行情况,如有安全隐患,要坚决停止使用,并立即向学校报告;要反复讲明动作要领,强调安全要素,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为学生合理安排运动区域,严禁放敞式的体育自由活动。

2、运动会的安全。学校组织学生运动会要周密安排,成立组委会,要设立专门安全小组负责对运动会的安全管理,统一指挥,维护比赛场地秩序;比赛期间对比赛场地、设施、设备要认真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对投掷场地,跳高、跳远场地,短跑、接力赛场地要重点设防,专人负责,加大人力投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准备一些常用药品及医用物资,要有抢救人员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以应对突发事件;对拉拉队要落实专人进行规范管理。

3、课堂教学(含实验课)的安全。任课教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

4、集队_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集队_的安全管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集队_要按年级、班级、按方位有顺序进出场地并形成惯例;严禁快速集合,防止混乱和拥挤;楼道、过道要指定安全责任人,坚持到岗值班履行职责,确保集队_过程中师生安全。

5、师生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学校举行师生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事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预案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安全责任人、执行时的各环节、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照明灯光电路的检查与维修、参加人员的进场与退场组织、交通工具安全及行进路线、应急措施等,必要时要和当地派出所、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防患未然。

6、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学校负责落实相关责任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各学校要制定本学校的《学生日常安全行为守则》,经常性的教育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四、学校消防安全要求

学校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加强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检查;加强对校内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和整改。

五、食品、卫生和防疫安全要求

1、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学校设立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餐厅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2、学校开办食堂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两证”不全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办食堂。

3、学校要积极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定期组织师生参加体检;校区要及时发现疫情,果断处置,控制疫情发展,防止疫情蔓延并立即上报疫情,对有关环境作全面、彻底消毒处理,建立长效的预防控制流行性传染病机制。

4、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包括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生理卫生、运动卫生,要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防病从口入。

六、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学校设立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学校危险物品的日常管理。

2、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性质、特性制作分类标签,分类摆放,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腐蚀和通风设施。

3、危险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地点,严禁将保管室兼作他用。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必须符合操作规程。

七、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要求

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校园信息网络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切实搞好网络安全监控,防腐朽思想侵蚀、防计算机病毒入侵、防网络泄密、防敌对势力破坏。

八、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安全要求

1、学校勤工俭学负责人或校办企业负责人负责对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

2、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企业要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加强对校办产业生产的各环节、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体系,纳入目标考核的范围。

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要求

1、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各类法制讲座,开展“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2、学校要同当地公安机关、法院建立警民协作联系制度,邀请民警协助学校作好法制教育、帮教工作。

3、学校要配合当地治安机关清理学校校园周边环境整理。

第五章安全工作责任分解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应做到条块结合,对学校安全工作形成立体覆盖网络,使校园内每一个区域已点,每一项工作都有安全责任人,形成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监控。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

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员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计划、措施负责安排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三、副校长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四、中层干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五、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负责相应教研组或年级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六、班主任负责相应班级教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七、学校校医负责食品卫生、防疫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八、学校教师负责上课期间的学生课堂安全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九、其它人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学校各安全责任人因公外出,因私请假时,学校要安排临时责任人负责相关责任点(区域)的安全工作。

第六章安全工作责任书的签订

一、学校要结合实际详细划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根据本细则详细拟订各责任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

二、学校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严肃认真地与各责任人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安全责任书应详细具体地明确责任人的责任点(区域)、安全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奖惩等内容。

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化时,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确定新的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七章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一、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

二、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任务是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城市重点设施安全,如供电、供气、供水设施;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尽量减少损失;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关部门报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提供车辆和救援物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四、学校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五、学校及有关人员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六、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

三、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和责任人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七、安监部门对安全事故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在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的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第九章附则

一、成都市其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下载:1.成都市教育局安全管理规范细则

第12篇 学校安全计划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都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

3、加强群防群治,共建平安校园。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

5、强化安全预案制度。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详和的校园环境。

第13篇 某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把各班级的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对于安全工作思想上重视、措施得力、工作有成效的班级和个人,在评优、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对成绩特别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

3、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教育不利、措施不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级或个人取消本年度的一切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安全工作优胜奖享受校优秀工作者同等待遇。

第14篇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制度

为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例会制度。

一、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校长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各班级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大节日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二、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有关安全工作知识的内容。

三、汇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对查出的隐患处理结案情况,要有书面的汇报材料。

四、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室、各班要按例会要求,写出安全工作汇报总结。

五、互相交流安全工作方面的经验,通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研究处理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15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即要相互配合,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部门领导、各组室负责同志及全体教师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教师都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总教两处人员值日、保干巡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相关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等社会活动,未经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性活动等。

7、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及时离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一)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校长、主任、德育室老师、保卫干事、门房值班人员、夜间值班人员组成,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全体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上岗,认真负责,文明值勤。节假日期间加强巡查,排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以便防患未然。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安保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确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说明,同意方可放行;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身份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4、外来人员会见教师,须电话同教师联系方可入校,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会见学生。

5、师生出入校园要履行登记手续,学生外出必须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亲自说明并做好登记方可出入校园。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向师生推销商品。

(二)门岗值班员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值班人员每天按时与夜班交接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不迟到,不空岗,不早退。

2、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管理的各项要求,按时开关大小门,严格登记并管理好外来人员及车辆,做好学校教师进出校园的登记管理。

3、 学校正常授课期间学生出入校园要做好记录并向班主任索要签条后方可放行,家长及外来人员须电话同教师联系后方可入校。 4、认真做好学校信件、报刊等相关物品的登记、保管、发放工作。学校放假期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入校。

5、 门岗交接时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领导并做好记录。门卫钥匙为学校备用,不能随意为外人提供,如需使用必须征得领导同意。

(三)夜班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为有效防止火灾盗案的发生,提高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和防盗意识,明确规定夜班保安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1、夜班要及时到岗按时交接,不迟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须巡查。

2、当班期间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觉、娱乐、脱岗,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

3、保安人员职责范围: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检查并维护学校水、电等相关设施。

4、当班期间要加强巡查电源、火源、水源,熟知水电阀门的位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5、学校放假期间及夜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认真做好交接记录以防责任不清,如因记录不清无法确定责任的将追究当日值班人员责任。

6、夜班人员要熟知报警及学校领导、总务主任、安保干事电话,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如因职责不到位造成损失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学校雇工按协议条款处理)。

(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大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7、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内;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师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二、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的教学安全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教师请假、教师代课,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7、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8、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9、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1、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必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12、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硬器和利器。 13、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4、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5、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6、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

1 、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 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三)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师生_、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_、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_、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2、学校_、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踩踏等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3、学校_、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师生_、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对_、会操、外出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组织师生_、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大型_、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运动会等)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6、每次_、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_、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

8、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学校各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室是学校的安全重点部位,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务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不得存放过夜现金,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由专人随身携带和管理,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务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由专人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非本校财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财务室,外来人员进入财会室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学校教师不准接触保险柜,到财务室办完事后不得在财务室逗留。

6、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

(二)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防护,确保安全。

(三)学校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校卫生室老师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医务工作能力。

2、校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校长的批准下,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药品和医用器械。

3、每学期定期进行药品清理和对医疗器械检查,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师生用药时,要告诉师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服药时间、药量、次数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5、经常检查校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后勤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6、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四)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窗锁门。

6、个人的小包、手机、现金、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以防被盗。

7、办公室教学公用电脑为本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8、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言论。

9、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机房、电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电教室是学校重点部位,必须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机房、电教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机房老师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校外人员带入机房、电教室操作微机。

4、机房、电教室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机房、电教室,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计算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发现计算机有故障,要及时报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七)档案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等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主管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传阅。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档案室,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人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八)学校财产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仪器、图书、教育教学等物品,保管人员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2、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3、各组室的校产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4、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九)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使用供电、供水设备。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窗锁门。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注意保养、妥善保管。

五、校园临时用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临时工或施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员安全教育,加强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负责逐个造册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存档,做到登记及时、祥细、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学校应与其单位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要服从学校安保管理,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带物资出门应由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出门。

5、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6、 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或回收,有专门的值班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授课期间严禁施工车辆进入校园,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园环境卫生。

第16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季度和学期安全奖。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由所在部门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学期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继续在学期安全奖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值班费。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学期安全奖,同时根据情况扣除所在区域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季度学期安全奖;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督察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直至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学期安全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担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师公共办公室等)的安全责任人,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校将在年终给予评优选先。

第17篇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 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 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 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 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第18篇 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二下午。

二、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顺延至周三上午。

三、由分管领导汇报一周内主抓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安全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安全治校、治学、治生的方法。

四、总务主任:负责校舍维修、电路安全等等,负责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教导主任:负责教学过程安全,教科研主任:负责学前工作安全和老师工作安全。

五、通过安全例会调动学校领导、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安全例会不留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要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第19篇 某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每月的__日,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2.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探讨,若有人不能参加,会后必须及时找其他人补上。

3.会议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并做好下月安全计划,会上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小结本部门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将要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下月安全工作计划。

4.最后校长就安全工作还存在的问题及要在下月采取的措施,要注意的问题作全面部署。

5.会后汇总《安全事故发生情况汇总表》和《安全查改台帐月报汇总表》。

根据市、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学期开学前、期中考试前、期末考试前,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分析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次会议均要形成会议记录。具体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要负责落实好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整改情况。

2、具体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要每月要召开一次各部门、处室的安全工作协调会,布置进行每月一次的对安全工作进行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全体教职工会议,教育全体教职工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双无”目标。

4、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总务处每月要召开处务会,布置与汇总随时对校舍进行的管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供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对发现的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具体分管安全的学校领导。

5、学校教导处每学期要召开安全检查会议,布置与汇总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的安全问题,布置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器材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完备,确保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安全。

6、学校办公要每月召开处务会,布置与汇总随时检查的校园治安秩序,加强门卫管理,严格登记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第20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照《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本学期绩效工资,取消年级组学期评优资格。

一、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班主任→课任教师

综治办主任 →教务处→ 门 卫

校长→总务处→工作人员

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体育课和两操活动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 门卫安全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在场教职工为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类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二)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三)办公室主任(安全):是学校综合治理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综治档案和安全档案的建立,制订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师和家长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若因档案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则应负管理责任。

(四)总务主任: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对学校校舍及各种设施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各种设施,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

发现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必须同安全办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五)教务主任:负责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中的学生安全,组织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落实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检查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现安全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

(六)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课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要按时放学,不得提前或延迟放学时间,以确保学生回家路上的安全。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防溺水,防雷击、防火等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拥挤,如有_,班主任应站在楼梯口,组织学生上下缕梯,防止楼道口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比赛,劳动时,必须特别加强安全教育,同时要全程参与,不得擅离现场,学生在班级活动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七)任课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课堂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经常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对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擅离岗位、私自调课、迟到、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等。

(九)其它岗位人员: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坐班,严格出入门登记制度,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教学时间,学生无班主任批条,不得出校门;上学和放学期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内;禁止在校内零卖和晒物;禁止滞留校外人员或学生在门卫室。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值日教师:严格履行值日教师工作职责,到岗及时,责任落实。如因失职、渎职出现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实验管理员:对有毒化学药品要加强管理,防止有毒药品被盗,造成中毒事故发生;教育并监控学生实验操作过程。

学生家长: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学 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三、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全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当事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追究责任规定和要求:

1、 上课时间出现学生打架斗殴等安全事故,由当时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一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10元。

2、 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有学生或其家长投诉经查属实,一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20元。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权负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3、 课余时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值日老师、值日行政领导的责任,比例按3:4:3责任界线划分。

4、学生放学,班主任或当班教师要护送学生出校门,如果出现安全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学生从校门逃出校外,追究门卫、保安责任,班主任负连带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较坏影响,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在重大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教育教学活动负责处室和班主任负全权责任。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岗位空缺,导致安全事故按旷工计算,并追究赔偿损失。

7、学校领导、教师在值日或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中,玩忽职守造成的责任事故除按要求扣工资外,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领导和老师都要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长应负领导责任之外,要根据事故的情节,发生的原因等,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由责任线相关人员比例赔付。

某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某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了解自己的安全角色。2. 奖励机制:对于积极参与安全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的个人或团队,设立表彰和奖励措施。 3. 惩罚规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设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4. 审核与执行:设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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