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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巡查:设定每日、每周或每月的固定巡查时间,确保所有区域都得到覆盖。
2. 系统检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有效。
3. 危险源识别:查找并记录潜在的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采取预防措施。
4. 员工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火灾应急程序和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
5.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每次巡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跟踪处理进度。
内容是什么
防火巡查的内容需详细而全面,包括但不限于:
1. 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堆积杂物。
2. 确保消防设施标识清晰,易于识别。
3. 测试消防报警系统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4. 查看电线电缆是否有裸露、老化现象,防止短路引发火灾。
5. 检验气体灭火系统、喷淋系统的压力是否正常。
6. 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抽查,评估其应对火灾的能力。
规范
执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1. 巡查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
2. 制定明确的巡查路线和检查清单,确保检查无遗漏。
3. 发现问题后,立即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填写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
4.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5. 定期回顾和更新巡查制度,以适应企业环境和设备的变化。
重要性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
1. 及早发现并消除火源,防止火灾发生。
2. 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3. 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减少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
4.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安全疏忽导致的法律责任。
5. 通过持续改进,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 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 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2篇 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
一、本队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二、本队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矿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区队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8、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七、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3篇 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4篇 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
1. 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 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5篇 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7
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七)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内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车间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司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生产分厂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配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消防安全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
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他需巡查的消防安全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纠正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民政部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6篇 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7篇 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
一、领导要亲自抓,凡是法人代表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全面落实消防抓法人,法人抓消防安全管理的局面。
二、按规定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到活动常常化,全年活动不少于四次。
三、消防设备完整好用,值班人员会操作固定消防系统,消防器材按规定面积配备,做到随时可用。
四、力量要落实,不准睡觉值班,并做到常检查,勤巡逻。
五、特别工种经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六、电器设备要完好,禁止乱拉乱接,定期维护保养,电加热器要专人严管。
七、凡经营场所,重要通道,均需按规定设置应急事故照明。
八、装修要符合有关消防建设规范,严禁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九、落实三清三关,做到:垃圾清、烟蒂清、场地清;关煤气、关门窗、关电源。天天做到有专人检查。
十、各种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或楼梯口堆物、上门等。
第8篇 a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在管内不仅适用于货场内装卸作业场所、车间、建筑物,而且适用于管内房屋、场地出租等情况。
二、防火巡查
第三条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防火巡查的部位:货场内、仓库内装卸车作业场所;维修、充电、锅炉车间厂房;办公楼、间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库、劳保用品库、机动车辆库、燃油存放点;管内出租房屋、场地。
第五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或及时组织扑救。
第六条分公司防火巡视检查必须每日进行,配备有专职消防管理员的,由专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并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货场内各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当日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担任,一并在现场干部管理人员巡视检查记录中登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管内出租房屋、场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
三、防火检查
第七条防火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和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防火检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还包括:防火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台帐。
第九条分公司防火检查分为内部检查和站区联合检查两种,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内部防火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可与每月的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进行。检查记录可与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记录,但属于火灾隐患的,必须向责任班组(人)下发专门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或通报。
2、在夏季和冬季防火期间,分公司必须进行专门的防火检查并填写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
3、车站、货运、公安、装卸的联合防火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车站、货运、公安的要求不执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时参加就可。
4、当月所有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均可记录在“消防安全台帐”内,但是要注明属于何时、何种检查、有何种情况(这样可省去另建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本)。
第十条公司防火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与公司其他安全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记录、一并整改,记录和整改情况复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台帐。
四、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9篇 __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在管内不仅适用于货场内装卸作业场所、车间、建筑物,而且适用于管内房屋、场地出租等情况。
二、防火巡查
第三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 防火巡查的部位:货场内、仓库内装卸车作业场所;维修、充电、锅炉车间厂房;办公楼、间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库、劳保用品库、机动车辆库、燃油存放点;管内出租房屋、场地。
第五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或及时组织扑救。
第六条 分公司防火巡视检查必须每日进行,配备有专职消防管理员的,由专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并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货场内各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当日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担任,一并在现场干部管理人员巡视检查记录中登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管内出租房屋、场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
三、防火检查
第七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和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 防火检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还包括:防火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台帐。
第九条 分公司防火检查分为内部检查和站区联合检查两种,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内部防火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可与每月的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进行。检查记录可与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记录,但属于火灾隐患的,必须向责任班组(人)下发专门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或通报。
2、在夏季和冬季防火期间,分公司必须进行专门的防火检查并填写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
3、车站、货运、公安、装卸的联合防火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车站、货运、公安的要求不执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时参加就可。
4、当月所有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均可记录在“消防安全台帐”内,但是要注明属于何时、何种检查、有何种情况(这样可省去另建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本)。
第十条 公司防火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与公司其他安全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记录、一并整改,记录和整改情况复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台帐。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消防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 消防防火巡查、检查分每日防火巡查及消防检查两大类,消防检查分周查、月查、季查及重大活动与节假日查四类。
2、 由保安部,安全小组的每日当班同事会同值班经理及公司各部门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对于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随时注意防火安全,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记录由巡查员及部门主管签署确认。
3、 每日,各部门当班管理人员在交接班前后会同另一班次的同事就岗位消防安全状况、操作程序执行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等进行常规检查,并配合保安部,安全小组的同事进行每日巡查。
4、 每周,安全小组组织一次市场安全检查。安全小组是公司授权的部门,有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可依据公司政策对不负责任的部门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 每月由安全小组会同安全小组扶持人(即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6、 每季度或重大活动、节假日,由安全小组、安全小组扶持人会同总经理(即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市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7、 各部门应将防火安全落实到各合作伙伴、全体员工,确保消防巡查工作人人参与、个个时刻留心身边的消防隐患。
8、 各类消防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各部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各部门同事的消防安全意识及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可靠性。
9、 消防检查及巡查内容详见运行表格的每日防火巡查记录与防火检查记录簿。
第11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12篇 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4
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4
(一)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学校应当加强夜间巡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也应当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定期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应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定期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学校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日常巡查部位,教学期间日常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七)学校教学期间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定期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开学前一月内必须开展单项定期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八)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测试检查的内容、方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十)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13篇 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范本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1、 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
展。
2.
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
(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
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
理是否符合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
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
一次,检查时相关人员参加。
2、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
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
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
理情况;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9)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
标准要求;
(11)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
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3)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14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范本
为保护职工生命、国家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确保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本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单位、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7、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每周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8、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15篇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 公司营业时间、营业结束后必须全面进行防火检查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 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油库负责人和安全防火负责人参加。
3、 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必须全面具体,认真细致,在全面检查的同时,应重点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疏散、消防器材设备等是否复合要求。
4、 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消除,对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并限期整改。
第16篇 消防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 消防防火巡查、检查分每日防火巡查及消防检查两大类,消防检查分周查、月查、季查及重大活动与节假日查四类。
2、 由保安部,安全小组的每日当班同事会同值班经理及公司各部门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对于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随时注意防火安全,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记录由巡查员及部门主管签署确认。
3、 每日,各部门当班管理人员在交接班前后会同另一班次的同事就岗位消防安全状况、操作程序执行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等进行常规检查,并配合保安部,安全小组的同事进行每日巡查。
4、 每周,安全小组组织一次市场安全检查。安全小组是公司授权的部门,有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可依据公司政策对不负责任的部门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 每月由安全小组会同安全小组扶持人(即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6、 每季度或重大活动、节假日,由安全小组、安全小组扶持人会同总经理(即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市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7、 各部门应将防火安全落实到各合作伙伴、全体员工,确保消防巡查工作人人参与、个个时刻留心身边的消防隐患。
8、 各类消防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各部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各部门同事的消防安全意识及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可靠性。
9、 消防检查及巡查内容详见运行表格的每日防火巡查记录与防火检查记录簿。
第17篇 加油气站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18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19篇 加油加气站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20篇 化工气体有限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发现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消防烟火、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六、消防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情况、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5、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