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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运营离不开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其中,员工奖惩制度是关键的一环。它不仅明确了员工行为的边界,也激励着员工积极进取,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内容是什么
员工奖惩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奖励与惩罚。奖励旨在表彰优秀表现,如超额完成任务、创新成果、团队协作等;而惩罚则是针对违反公司规定、工作失误或消极怠工等行为。这两部分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奖惩制度的基础。公司应明确列出可奖励的行为标准和对应的奖赏,同样,也要详细规定何种行为将受到何种程度的处罚。这些规则需要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避免产生误解或争议。制度的执行应保持一致性,无论员工级别高低,都应一视同仁。
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是奖惩制度的实施保障。公司需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估员工的表现,决定奖惩事宜。此外,对于重大奖惩,应有公开的评审流程,让员工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制度应设有申诉机制,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定期回顾和更新奖惩制度也是必要的,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
一个良好的员工奖惩制度是公司文化和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鼓励员工提升自我,同时也维护了公司的正常运作。管理者需审慎制定并公正执行,以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0范文
第1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0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公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七条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第八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九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十条下属的行为应予处罚,而其直接管理者没有处罚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过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三章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二)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三)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四)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五)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六)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七)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八)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记功通报全公司。
(一)绩效考核成绩超过上级安排任务的50%以上者;
(二)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三)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者;
(四)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五)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六)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七)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八)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九)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一)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二)全年能超额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三)增收节支50万元(含)以上者;
(四)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一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五)连续五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何劣迹者。
(六)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七)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评选“先进工作者”一次,人数在5-10人。
第十六条“劳动模范”授予那些在公司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十七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可作为集体奖励,其中的主要贡献者可以获得个人奖励。
第十八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上述情况均需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文字汇报主要行为。奖励行为的核实由企管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由企管部提出奖励意见(包括荣誉奖励及经理奖励),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员工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
第二十条公司对第十四条(七)款中合理化建议提议者,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即按合理化建议应用后实现利润或节支费用的一定比例提成奖金。具体办法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章惩戒
第二十一条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三)员工可以对公司内部的各种行为进行举报,企管部负责调查核实;
(四)处罚的决定在企管部开具的“惩戒通知单”中注明。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惩戒处罚有异议,可以向总经理或工会申诉。
第二十三条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扣除薪点10-20点/次。
(1)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戴安全防护措施者。
(2)在办公场所、作业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营业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5)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
(6)参会人员迟到者。
(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8)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9)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10)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11)私自挪动消防设施者。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也视为违纪,扣除薪点20-40点/次。
(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5人次(含)被查处违纪者。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生产作业点,可以根据规定制定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规定,报企管部批准后颁布执行。
企管部可参照上述条文制定相应的违纪行为标准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七条对上述所列行为(第二十四条(七)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企管部,由企管部填写“惩戒通知单”。(对具有第二十四条(七)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企管部直接开具“惩戒通知单”。)
经其他员工举报,企管部负责核实真相,也可以开具“惩戒通知单”;其中当事人具不承认错误的,可以加倍处罚。
“惩戒通知单”一式两联,企管部留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扣除薪点50-100点,并扣减薪点值5%-10%。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5)工作时间饮酒者;
(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7)违纪达5次(含)者。
第二十九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扣除薪点100-150点,并扣减薪点值10%-15%。
(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5)损公肥私或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
(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8)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第三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扣除薪点150-200点,并扣减薪点值15%-20%。
(1)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3)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4)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5)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者;
(7)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1)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5万元(含)以上)者;(公司同时保留要求赔偿责任);
(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3)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5)在工作时间内赌博者;
(6)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故意泄密或者出卖公司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
(8)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1)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12)第二次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4)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三十二条员工被处罚时,如果其直接上级有领导责任,给予该直接上级如下处罚:
(1)被警告员工的直接上级扣除薪点30-50点;
(2)被记过员工的直接上级扣除薪点60-100点;
(3)被记大过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警告处分;
(4)被辞退、开除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记过处分。
第三十三条管理人员年度犯有记过以上处分者,可以并处降职或撤职。
第三十四条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公司的任何员工,企管部负责核查,并填制报告。对企管部的惩戒核查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五条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决定由企管部作出,(涉及企管部的由主管副总经理作出),对记大过(含)以上的惩戒,批准人均为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由企管部出具罚单,计入当月工资核算。
第五章员工年度奖惩
第三十七条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二)嘉奖与警告抵消。
(三)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四)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
第三十八条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2%:奖励10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5%:奖励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5%:罚款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2%:进入末位淘汰系列(详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公司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针对岗位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报企管部汇总,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篇 商街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形象,良好体现贵族管家+星级服务的企业理念,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质素,从而培养出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两大内容:奖励制度和处罚制度。
2奖励制度
2.1目的
公司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做出新的成绩;同时尽量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以祈企业与员工共同进步,同创佳绩。
2.2奖励种类
2.2.1书面表扬
2.2.2通报表彰
2.2.3物质嘉奖
2.2.4加薪
2.2.5晋升
2.3奖励程序
2.3.1员工提名、个人自荐、部门提名;
2.3.2书面表扬、通报表彰由直属上司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交行政人事经理批准后生效;
2.3.3物质奖励、加薪、晋升由部门经理书面推荐,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2.4奖励条件
2.4.1对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技术突出、业绩良好者予以书面表扬;
2.4.2为防止事故发生提出切实可行建议或处理突发事故时有特别表现者予以通报表彰;
2.4.3对拾金不昧者予以通报表彰;
2.4.4对敢于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者予以通报表彰;
2.4.5对同事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或举报经查证属实者,予以书面表扬并奖励违纪扣除金额的50%;
2.4.6为公司做出显着贡献,或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功绩,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媒体发表有关文章令公司的声誉得以提升者,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奖励金额以不低于稿酬为准);
2.4.7代表公司参加市级以上竞赛活动获取名次者,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奖励金额以
不低于已获名次奖金为准);
2.4.8在防止管理区域财产、住户/客户财物的被盗、丢失等事故方面有成绩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物质嘉奖;
2.4.9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从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物质嘉奖;
2.4.10节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着成果者,予以一定比例的物质嘉奖;
2.4.11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称号的,公司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
2.4.12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市场开拓、技术方案革新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予以加薪/晋升机会;
2.4.13多次在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活动中成绩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加薪/晋升机会;
2.4.14才能卓着、经考核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务者,予以晋升机会。
1)奖励时,须填写《员工奖励建议申请书》。
2)以上奖励均以书面方式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3)对员工的奖励及奖励之基准,公司将保留唯一及最终决定权。
3处罚制度
3.1目的
为规范在职员工行为标准,廉洁操守,加强纪律,强化服务精神和服务意识,以利于保持公司整体系统能高效率运转,树立优良的企业形象,公司对违反下述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处罚。
3.2处罚类型
3.2.1口头警告(a类处罚);
3.2.2书面警告(b类处罚);
3.2.3最后警告(c类处罚);
3.2.4即时开除(d类处罚)。
3.3处罚方式
3.3.1口头警告(a类处罚):扣罚 岗位工资的10%,有效期为一个月;
3.3.2书面警告(b类处罚):扣罚 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的20%,有效期为两个月;
3.3.3最后警告(c类处罚):员工接获c类处罚的,扣发 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的40%,有效期为三个月;
3.3.4即时开除(d类处罚):员工接获d类处罚的,公司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3.5员工在任职期间接获c类处罚后有效期间,再接任何警告的,按d类处罚执行;
3.4处罚程序
3.4.1口头警告由直属上司发出,记录在工作登记本上,并让当事人在登记本上签名。
3.4.2书面警告先由直属上司发出,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经部门经理/主管审核、认定。警告书经员工签名后,两天内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副本存入个人档案;
3.4.3最后警告先由直属上司发出,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旁证材料,报部门经理/主管确认,四天内将所有材料汇总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经理批示后生效。警告书经员工签名后存入个人档案;
3.4.4违反即时开除条例者,由直属上司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收集旁证材料,报部门经理/主管确认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两天内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示后生效,由行政人事部对当事人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3.4.5处罚时须填写《员工过失通知》,处理结果在一周内做出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3.4.6员工接获的警告书必须是一式两联,并注明所犯的制度或违反的条例。
3.5处罚有效期
3.5.1员工受处罚后,如能知错悔改,在生效期满后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考察、确认合格,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可以撤销:a类处罚
一个月后撤销;b类处罚两个月后撤销;c类处罚三个月后撤销。副本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6处罚条件
3.6.1员工当月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后警告;
1)无故迟到、早退者;
2)工作态度不认真,在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3)当值时未按规定穿着制服或未配戴工作证者;
4)未经同意私自穿着制服外出或穿拖鞋在工作场所出入者;
5)不注意个人仪容、仪表、粗言秽语者;
6)上下班不打卡/签到或代他人打卡/签到,外出不作登记者;
7)不按指定员工通道进出者;
8)不按规定时间或未经允许私自离岗用餐者;
9)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话作私人用途达三分钟以上
者;
10)工作时间内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除因工作需要收听天气转变或特别广播)者;
11)当值时间鼓噪、喧哗或串岗者;
12)在工作区域内嬉闹、大声喧哗干扰他人者;
13)当值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14)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擅自调班者;
15)擅离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无故到其他岗位闲谈,干扰当值人员工作者;
16)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者;
17)无特别理由,管理人员不能按时完成应提交的各种书面报告(表)者;
18)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登记,完成工作后拒不按要求作记录、不签名者;
19)不注意安全操作,下班后不关好门窗、电源、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者;
20)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或公共财物损坏者;
21)非因工作需要私访业户或进入私人/业户区域内者;
22)擅自张贴或涂改公司通告者;
23)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垃圾等或破坏绿化者;
24)在公司规定的禁烟区、服务区内,在住户/客户面前吸烟者;
25)拾遗不报者;
26)明知其他员工犯有过失行为而不举报、不劝阻者;
27)对上司不礼貌、顶撞上司者;
28)制造谣言、恶意中伤同事或挑拨是非造成员工之间不团结者;
29)外传、议论个人或他人薪金者;
30)利用职权在工作场所贩卖或兜售私人商品者;
31)在工作场所私自派发任何种类之文字材料或广告者。
32)因工作效率欠佳不能依时完成上司交办的工作任务。
3.6.2员工当月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最后警告;
1)收到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2)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围观赌博者;
3)未经许可当值期间私带朋友或其他无关人员到工作场所逗留者;
4)未经许可,在管理区域私自张贴任何物品,或擅自更改、撕毁、窃取公司/服务中心张贴的物品者;
5)发表虚假或诽谤他人的言论,影响公司/客户的声誉者;
6)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私配办公/管理区域内任何锁匙者;
7)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为客户提供私人服务及收受利益者;
8)私自收受住户/客户所给的财物而不上交者;
9)违反工作规程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擅自进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等类似警示区域者;
11)公开顶撞上司或消极怠工者;
12)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对待同事者;
13)蓄意违反上司发出的合理工作指令、拒绝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者;
14)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带出或企图带出任何财物并拒不接受检查者;
15)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存放私人物品在管理区域者;
16)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管理区域内举办作任何形式的募捐或其他活动者。
17)因工作效率欠佳,不能依时完成上司交办的工作任务。且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3.6.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即时开除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
1)获最后警告处分生效期间再有违反任何规定者;
2)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十二次者;
3)一个月内旷工达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五天者;
4)侮辱、谩骂同事或客户,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者;
5)恶意恐吓或用武力危害其他人员人身安全者;
6)蓄意破坏、盗窃、恶意占有公共财物或他人财产者;
7)行贿受贿,或索要敲诈他人财物者;
8)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挪用钱款,损害公司、住户(客户)或他人利益者;
9)做出不道德、猥琐或下流行为者;
10)滋事寻衅,挑拨、教唆、煽动或参与打架事件的;
11)拒绝接受并纠合他人拒绝接受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者;
12)蓄意违反或疏忽执行上司发出的合理及合法指令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3)无充分理由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岗位调动者;
14)有偷盗行为查证属实者;
15)吸食毒品者;
16)参与或聚众参与赌博者;
17)做出欺骗或不忠实的行为,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害)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18)伪造文件,提供虚假资料者;
19)携带、收藏、贩卖或传播违禁物品,如武器、爆炸品、毒品、易燃品或淫亵物品经查证属实者;
20)当值时饮酒或在其他麻醉品影响下当值经查证属实者;
21)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利用职务之便在管理区域范围内贩卖或向任何人仕兜售私人物品者;
22)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工作区域财物损失达_______元以上者;
23)盗取或复制公司/服务中心机密资料,或出于个人目的有意泄露住户/客户私人资料且造成严重后果者;
24)严重违反安全规定且造成后果者;
25)做出任何损害公司/服务中心声誉、利益之行为,且情节严重者;
26)诬告或造谣中伤他人且产生严重后果者;
27)明知其他员工犯有应予以开除之行为而不劝阻且拒不检举者;
28)在社会上做出严重损害国家、公司、管理区域声誉及利益之行为者;
2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30)触犯国家或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4申诉程序
4.1获奖励或受处罚时,若认为奖罚与事实不符,可在奖罚报告发出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接到申诉材料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召集有关人员查
证、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示即视为公司最后的裁定。
4.2当警告书出现当值主管/主任、领班和一名见证人签名,即使该违纪员工拒签,也作生效。
4.3行政人事部将拒签的处罚意见书贴出通告栏内,员工可在三天内向公司申诉,若超过申诉期,视做放弃申诉,三天后该处罚意见书视作生效。
5修订及补充
5.1公司有权
根据经营理念和管理发展方向及工作之需要,随时修改上述制度内容。
第3篇 人力资源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一、奖励原则:
通过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以鼓励员工正确的行为,形成良性循环。公司每年评选各类优秀部门、优秀职工等优秀团队和个人,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希望您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其中的获奖者。
二、对于下列表现,公司将给予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业务推进做出重大贡献者,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改善服务、提高安全、开源节流及改善员工关系和公共关系提出的书面建议被采纳并有实际成效者。
4、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工作提出正确意见或建议,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者。
5、对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行为敢于揭露,事迹突出者。
6、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7、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8、对在对客户服务中表现突出,受到客人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突发事件、重大客户投诉妥善处理者。
9、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强烈敬业精神者。
10、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奋苦干、自觉奉献、业绩显著者。
11、超额完成个人业务、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12、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三年以上、历年考核合格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三、主要奖励项目:
1、个人奖:最佳员工奖、专业成就奖和特殊贡献奖。
最佳员工奖、专业成就奖和特殊贡献奖是由总裁签发表彰令,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的奖项。
a、最佳员工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秀员工,其中最佳员工金奖1名,最佳员工银奖2名,最佳员工铜奖3名。
b、年度专业成就奖:以专业为导向,评估个人或团体在其领域内的成就,公司每个达标专业体系各一名。
c、特殊贡献奖:特殊贡献奖指员工通过努力,在某一方面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使企业明显获利或减轻损失。
2、组织奖:每年度评选优秀部门奖、优秀团队奖。
3、临时的实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随时给予的奖励。
四、奖励方式:
通报表扬、表彰、职位晋升、现金奖励、物质奖励、奖励性假期、奖励性境内外旅游、参加外部培训等。依据员工所做出贡献的程度,上述奖励方式可以并行执行。
五、惩罚:
1、__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是规范的现代企业,纪律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保障因素。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共同目标和利益的需要,保障管理制度能合理、合法的有效实施,公司与职工代表共同制定对于违反本手册所列条款的行为给予处罚的办法。
2、惩罚方式包括经济处罚、辞退。
3、本手册中所列各项条款,除了违反带有严禁、必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字样的条款外,均属于一般性过错行为,对于一般性过错行为,公司根据所犯过错程度给予绩效扣减1分/次以上的处罚。
4、对于一般性过错行为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内部下发惩罚通知,由过错人确认惩罚事实,签字确认。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范畴:
a、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2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b、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c、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私自挪用公款、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
d、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以任何形式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组织的经营活动,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e、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它文件。
f、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g、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h、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i、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者。
j、员工被查实向公司提供的其个人信息是虚假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k、驾驶员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驾驶员原因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伤)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3000元以上的。
l、不服从部门领导及公司的工作调遣及工作安排。
m、月累计旷工3天或连续累计旷工15天、年累计旷工30天、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6次(含)以上或年度累计达60次(含)以上。
n、擅自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者。
o、议论打听他人的工资、奖金或其它福利待遇者。
p、泄露公司机密,遗失公司钥匙、票据等重要物品者。
q、对客户有失礼行为,受到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后果者。
r、违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事故隐患者,或知有隐患不汇报者。
s、明知公司财物受损或丢失,不管不问不汇报者。
t、工作时间睡觉者、不按规定时间就餐、开会迟到、培训旷课二次以上者。
u、触犯国家法律,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v、三次(含)以上的一般性过错行为即视为一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
w、本手册所列各项条款,凡属违反带有严禁和必须字样的条款,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_、严重违反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6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六)
一、目的:建立科学、完善的员工工作奖惩体系,以激发员工的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职责:
1、班长、主管签发的《奖罚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罚款,由部门经理审核,品质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奖励,由总办审核,总经理审批。
2、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罚由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3、操作员的辞退通知由主管提请,部门经理、品质部审核,总办主任批准。
4、普通员工(含)以上级别员工的辞退通知由部门经理提请,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5、部门级的奖惩通报,由部门经理签发,报品质部和总办备案。
6、公司级的奖惩通报由总经理签发。
四、方法和过程控制
1、全体员工奖惩办法
①奖惩方式:
a奖励方式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等,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加分、奖金、加薪)。
b处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处罚通知书、通报批评、辞退,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惩罚(扣分、罚款、减薪)。
2、奖励方法: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
①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②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③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④勤俭节约,为公司节省开支;
⑤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⑥经常协助上级管理工作;
⑦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⑧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通报嘉奖: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革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④对现行规章制度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⑤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⑥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⑦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3、惩罚方法:
(1)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扣分、罚款等处分:
①仪容仪表: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要求;
②工作要求: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闲聊,班前吃带异味的食品;
③工作(内务)环境:员工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④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用乘客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
⑤未经部门经理允许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者;
⑥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音,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⑦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制度要求;
⑧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
(2)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一般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记过处理:
①对业主不礼貌,与顾客争辩;无理顶撞领导;
②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
③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打卡;
④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辖区安宁;
②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③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业主的财物;
④未经业主允许擅自进入业主房间;
⑧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⑨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⑩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3)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严重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扣分、罚款、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①当班睡觉,造成事故或损失者;
②当班期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③违反制度、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④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⑤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有效投诉;
⑥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⑦涂改、假造单据、证明及各类凭证记录,拾遗不报;
⑧不尽忠职守,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⑨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
⑩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搏;
⑧不团结、拉帮结派、搬弄是非、无中生有,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损公肥私;
⑩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三次不改者;
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企业规章制度等文件;
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正确命令;
发现紧急事件不立即采取措施、不向上级报告者。
(4)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为重大过失,对当事人即时辞退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②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私自拿走、转买、隐藏公司、业主及他人财物;
③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_;
④酗酒、赌搏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⑤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⑥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未经公司同意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它报酬;
⑦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⑧经常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⑨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⑩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4、奖惩标准:
①符合“2(1)奖励方法”中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部门通报表扬,较突出者可给予50元以下奖励;符合“2(2)奖励方法”各条款规定的
,可给予员工50~100元奖励,并在公司内通报表扬。
②轻微过失予以口头批评,给予10~30元(扣5~15分)罚款;一般过失给予部门通报批评,并给予30~50元(扣15~25分)罚款;严重过失给予公司通报批评,并给予50~100元(扣25~50分)罚款;重大过失立即给予辞退,并在公司内通报,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给予100~500元罚款;因违犯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员工,公司有权不提前通知,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5、操作层奖罚办法:
①基准分为100分,总分为100+奖分/-罚分。
②考核分数与当月工作挂钩,每奖罚1分=2元。
③凡奖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须附签发人的书面报告;连续两个月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④奖惩均应使用“奖励/处罚通知书”,当事人签字,被考核者有权利了解奖罚分值及原因。
⑤此考核标准适用于操作层员工,此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以“惩罚方法”为准。
⑥奖罚标准:(略)
6、申诉和执行:
①员工如认为考核(检查)人给予本人的奖惩不合理时,在签字时可表明自己的意见并直接书面向总办进行申诉。
②总经理对公司范围内的奖惩有最终决定权,一旦决定,员工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5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员工的奖惩制度是一个企业不可缺少的制度之一,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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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和员工安全行为激励机制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财产,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全年无死亡事故,年重大伤亡事故率小于1‰;
2、责任落实到个人,各部门、各类工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新员工、调换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4、员工能自觉遵守公司安全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次数达标的,无发生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的;
6、对外包队人员的考核,实行公司统一标准,另外记录在册;
7、其他事项参考公司安全生产考评。
二、奖励
1、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600元以上的奖励。
2、发生重大事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使矿井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酌情可给予8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3、在推行安全、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创新或改进技术工艺,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纠正违章, 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 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300元至500元的奖励。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项奖励金额, 应专款专用, 根据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或贡献大小, 分别给予奖励, 不得平均发放。
5、举报私藏、私拿雷管、炸药者,经查实,给予举报者20000元奖励,并保密;举报私拿工具、电缆、钢材及各种生产物资者,经查实,给予举报者相关物资的20倍奖励。
6、凡被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7、年终总结时,集体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记录达到“年终奖”评定标准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奖励。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安全队长汇总材料上报部长,经安全生产部领导小组讨论,经审核后汇报公司。
2、先进部门、科室由安全生产部提出意见,交公司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3、对1、有关人员和班组的奖励,有安全生产部提出,经上级审查,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四、惩罚
1、乘罐笼上下井人数满载为6人/罐,超载的,处以50元/人的罚款;
2、滋事打斗,无其他影响的,当事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导致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3、无故脱岗者,无其他影响的,处以40元/次;引发安全事故的,扣除当月浮动工资;
4、酗酒上班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5、班组安全员工作失职,如查邦问顶不到位、支护不到位等,
第一次予以扣除一半当月浮动工资,再次发现全部扣除;
6、安全设施、安全警戒的使用和设置不到位,处以200元罚款;
7、设备因维护不到位、维修延迟等耽误安全生产的,给予机修科当班人员100元至300元罚款;机电矿长负失职连带责任,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8、对上等级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者,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领导,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9、安全管理层违章指挥、指挥失误的,当事人写书面检讨,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五、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财财会负责人核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员工安全行为激励机制
为提升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提升经济效益,形成公平、竞争、高效、良性发展的企业文化,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并划拨专项激励基金,该基金由公司支配,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激励基金以公司每月获得绩效奖励基金作为主要来源,每月因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款项(除因工伤管理处罚外)也纳入该基金。
我公司几种激励方式的实施如下:
一、表现突出奖
1、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奖励标准:
①本月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②某项工作的完成给公司带来巨大效益的集体或个人;
③某项合理化、可行性建议对公司效益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集体或个人;
④执行临时性任务完成效果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⑤其他可以考虑情况。
3、奖励办法:发放周期和发放对象按实际奖励需要确定,由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公司各部门领导决定实施过程,并决定是否公开奖励对象和是否公开奖励金额。
二、优秀集体奖
1、获奖范围:作业区所有班组、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团队)、后勤部门(管理人员团队),年终总结时评定优秀集体。
2、评定标准:
①本班组(团队)本年度工作绩效突出且稳定;
②本班组(团队)本年度生产效率、质量有明显提升或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③本班组(团队)本年度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的记录符合公司绩效考评标准;
3、评定和奖励优秀集体每月统计一次,安全生产部领导直接评选,并汇报公司领导小组。在年度总结会上就本年度获得优秀集体称号的团队名单,给予团队10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三、教育培训福利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技术技能。公司给予一定的激励性资助,具体实施如下:
1、资助范围:全体员工
2、资助方法:
①公司根据员工需要,不定期免费为员工举行知识、技能、技术等培训;培训期间领取补助,计入工资表;
②公司派送员工参加技能培训或知识学习的,在这期间的经费由公司报销;
③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岗位需要和自身知识提升需要参加相关技能证书考试的,凡考试前提出申请,并通过考试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能证书,经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凭发票给予报销报名考试费和期间的正常消费费用。
3、该项费用由公司福利费支出,不计入公司激励基金。
济南沃泰耐火材料公司
第7篇 某某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怎么写
某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便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制度。
2. 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3. 0奖励3.1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行为,并受到客户群众来信、来电、赠送锦旗或登报、上电台表扬的,据调查属实的,奖20-100元,并可申报优秀员工。
3. 2发现小区安全隐患(包括漏水、漏电、消防、治安事故等),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者,视事迹大小,据调查属实的,给予10-50元奖励。
3.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给予奖励50-100元;3.5被采纳的建议对公司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良好声誉的,据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200-500元,可申报优秀员工。
3. 4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公司重大。
3.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有优良事迹足为其人员表率。
3. 7仪容仪表、着装、不符合要求5-10元。
3.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元。
3. 9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 10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元。
3. 11在工作内不遵守,不听管理和劝阻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100元。
3. 12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 13串岗、扎堆聊天-50元。
行政命令、会议、交办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未造成重大损失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造成重大损失扣除工资;3.14对于自己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 15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衣服不整齐。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对同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制造事端情节较严重工作散漫,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在上班时间讨论非属公务之事。
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100元,严重者停止其管理岗位。
3. 16警告两次给予记过一次,严重警告两次、记过三次者解除用工协议(合同)
5.0附注
5.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经理签发执行。
第8篇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三) 第一节内部惩罚公司对职员的惩处形式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除名四种形式。
一、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口头警告处分。
1、 有二次以上上班着装违反公司着装要求;
2、 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
3、 接听电话时,未使用礼貌用语;
4、 办公台面凌乱不堪;
5、 在办公区内吸烟;
6、 上班时间经常打私人电话,利用公司电话拔打声讯台(经查实,费用将从职员工资中扣除);
7、 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内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二、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书面警告。
1、 三次口头警告;
2、 与同事在办公区内争吵;
3、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
4、 未经许可将公司文件、信息资料向外传播,未造成经济损失;
5、 毁坏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之内;
6、 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件;
7、 代其他员工打卡;
三、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降级处分。(普通员工受降级处分时即进入观察期,只享受试用期待遇。)
1、 三次书面警告;
2、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需公司代其出面调解;
3、 损坏公司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以上;
4、 搞小团体、拉帮结派,影响公司团队精神;
5、 一年中有三个月(含)因迟到、早退而罚款;
四、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除名处分。
1、 降级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仍表现不佳;
2、 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异常恶劣;
3、 盗用公司物品;
4、 蓄意破坏公司物品;
5、 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受雇于其他公司;
6、 严重损坏公司对外形象;
7、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8、 在公司酗酒、打架斗殴;
9、 应聘公司职位时,提供虚假资料,被公司查实;
10、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
11、 触犯刑律;除上述行为外,公司将视员工行为的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给予行政处分,解释权在公司。第二节奖励公司对职员所做的成绩设有以下三种奖励方式:
一、口头表扬
二、 书面表扬:在公司对外刊物或公司公告栏上用文字形式提出表扬。
三、 奖金奖励:公司将视职员所做成绩的不同而依上述奖励方式进行奖励。
第9篇 公司员工的奖惩制度
1.总则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 奖惩的原则。
2.1.1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 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 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 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 元。
4.4.1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 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 说脏话、粗话者。
4.4.5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 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 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 元。
4.5.1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 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 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 培训旷课者。
4.6.4 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 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 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 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 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 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_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_―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 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 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第10篇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范例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11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为了让员工有自我约束的意识,并且能增强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对于不良的工作作风给予警告和处罚等,都要制定相关的奖惩管理制度,以下是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拉帮结派、聚众斗殴、煽动谣言、罢工误产、打架盗窃等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8)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12篇 小区物业员工录用考核及奖惩淘汰制度
小区物业员工录用考核及奖惩、淘汰制度
(1)确定标准、严格招聘
我们公司在多年物业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用人标准,比较突出的做法是:重品德修养,热爱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讲奉献、能吃苦;重工作能力,要求员工一专多能;重学历水平,坚持在高学历中选择录用管理人员。管理队伍年龄要求因岗位而异,合理优化,既稳健经营,同时又充满锐气。
(2)绩效报酬、规范管理
我公司人员的组织靠的是严格、可见的企业规范,在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利下,建立一套合理公正的奖励制度,依据工作中的表现确立不同的报酬工资福利系统,通过规范化的iso9002:2000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运作。
(3)素质评价、绩效考核
人员管理中的绩效考核是充分发挥人员素质效能的内在保障。通过实践我们总结出管理人员素质评价体系,对员工进行全面客观的评鉴,各级人员均有详细的绩效考核指标,业绩的好坏、质效的高低、综合素质的优劣均可通过量化在分析图上反映出来。使考核起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性作用,同时使员工有压力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实行5%淘汰率。
(4)激励驱动,留住人才
实践证明,企业想要保持长久的活力,就要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和文化机制,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努力工作;通过企业文化活动的形式,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团队意识和群体的凝聚力。
第13篇 员工守则奖惩制度范例
每一个单位员工,根据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要求,对于员工的工作行为都会进行一定的约束和鼓励,所以就有了员工奖惩制度的制定,以下整理了员工守则奖惩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第14篇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 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六条 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七条 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八条 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九条 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 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 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 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 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着者,记功一次。
第十四条 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五条 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营业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六条 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十八条 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九条 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二十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一条 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二条 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条 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条 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 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八条 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二十九条 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第三十条 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20%比例奖励创收人。
第三十一条 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第三十二条 完成全年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50%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第六章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
第三十三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条 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第三十五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三十六条 上半年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80%者,记过一次。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第三十八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第三十九条 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第四十条 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5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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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保障公司制度的正常进行,激励公司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所有的奖励与惩罚,均依照本办法处理;
3.0 解释
3.1 员工奖励:给予表现出色的员工以奖赏与勉励;
3.2 员工惩罚:对违反了公司规定的员工给予一定的惩处或者责罚;
4.0 原则
4.1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各类规定以及文件,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技术业务知识,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4.2 公司奖励制度是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并且采用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4.3 公司惩罚制度是采用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体现了公司的人道主义;
4.4 对公司员工实施奖惩,其批准权和审核程序由行政部遵照程序进行;
5.0 奖励制度
5.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会视情况而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5.1.1 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生产速度、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成本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5.1.2 在生产产品、产品设计、改善工作环境、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取得良好成绩的;
5.1.3 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5.1.4 爱惜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让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1.5 抵制公司内部斗争恶化,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成效的;
5.1.6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1.7 一贯忠于职守,无违反公司规定者;
5.1.8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5.1.9 认真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5.1.10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5.1.11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1.12 能适时主动完成非职责范围内工作者;
5.1.13 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并且给公司带来荣誉者;
5.1.14 对非职责范围内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用并且取得良好的成效者;
5.1.15 遇到危急情况,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让公司减少损失者;
5.2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5.2.1 现金奖励(以工资奖金形式发放)
5.2.2 精神奖励(对于有特别贡献的员工给予通告奖励,号召公司员工学习)
6.0 惩罚制度
6.1 对于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视情况给予惩处;
6.1.1 违反纪律,无视公司规定,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6.1.2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以及工作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市,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6.1.3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员工生命、公司财产遭受到损失的;
6.1.4 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公司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6.1.5 滥用权利,违反公司规定操作,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
6.1.6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自离开岗位,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6.1.7 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
6.1.8 接待宾客不微笑,不主动服务,不使用敬语,不使用规范的语言,不礼貌者;
6.1.9 没有按公司要求着装整齐,给客户以不好印象者;
6.1.10 工作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损失者;
6.1.11 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者;
6.1.12 在工作中,欺骗,谩骂,威胁上级主管,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6.1.13 干涉非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
6.1.14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关系,或诬告他人,造成严重损害者;
6.1.15 隐瞒患有严重疾病不向公司报告者;
6.1.16 向公司提供不真实情况者;
6.1.17 利用公司名誉在外面招摇撞骗者;
6.1.18 利用公司人力物力为自己创造财物者;
6.1.19 未经公司许可,兼营与公司产品相关或相同的业务者;
6.1.20 伪造公司文件,印章,记录,票据者;
6.1.21 故意损害公司公共财产,不赔偿损失者;
6.1.22 在公司或宿舍内藏有管制刀具,炸药,等危害性物品者;
6.1.23 偷窃公司物品经查属实者;
6.1.24 参加或组织煽动他人怠工,罢工,闹事者;
6.1.25 吸食,私藏,使用麻醉剂(同时报公安机关)
6.1.26 故意损坏公司账单,账簿,记录,表单者;
6.1.27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1.28 与客户或同事吵架,侮辱,或威胁动手打架者;
6.2 对员工有惩罚有如下方式:
6.2.1 经济惩处: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处以不超过其工资20%的处罚;
6.2.2 通报批评: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处以通报批评;
7.0 奖惩作业流程
7.1 由行政部发现的有关奖惩方面的事情,由行政部提交意见到总经理外,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2 由部门负责人发现并上报行政部者,部门负责人提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核查清楚,情况属实后由行政部上报总经理,并给予相关处理;
8.0 员工申诉流程
8.1 员工对处理有意见的,需在处理通知到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上诉到行政部,由行政部再次核对,如情况属实,则驳回上诉;
8.2 部门负责人对处理有意见的,需在处理通知到达之日起三天内向行政部提出异议,由行政部作出相应处理;
9.0 其它
9.1 本条例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发布,修订;
9.2 本条例作为本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之一;
9.3 本条例当中未涉及的奖惩事宜,参照本公司另外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9.4 本条例由总经理签发,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执行。
第16篇 某物业小区保安部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小区保安部员工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加大对保安队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保安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物业小区保安服务的特点、任务及职责,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1、违反《交接班制度》者,罚款5~50元;
2、违反《巡检制度》者,罚款5~50元;
3、违反《保安人员值岗的行为》者,罚款5~50元;
4、违反《保安人员文明用语》者,罚款5~50元;
5、违反《保安人员仪容仪表标准》者,罚款5~50元;
6、违反《警卫室内务管理规定》者,罚款5~50元;
7、违反《对讲机使用制度》者,罚款5~50元;
8、违反《保安部劳保用品使用规定》者,按价赔偿并罚款5~50元;
9、凡当月违反各项制度超过三次以上者,除按章罚款外降薪50元。
第17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三)
奖励
1、奖励表现突出和有一定业绩的员工给予荣誉或物质以资鼓励,奖励的种类公为表扬、嘉奖、记功;授予优秀员工,模范员工等荣誉称号。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重奖,并分别给予记功晋级,授予称号: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制作)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见义勇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做出突出贡献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等奖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奖励(工资的1%--50%)。
(1)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的对外社会影响。
(2)能严格履行职责,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热情周到服务,受到客人(业主)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者。
(5)开源节能,降低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客人(业主)安全、见义勇为或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8)拾金(物)不昧者。
(9)参加上级领导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或通报表扬者。
(10)其它各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对公司有利者。
4、奖励方法:
凡记功,授予称号或适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员工,经部门推荐,并须填写“奖励登记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存入人事档案。经评定和批准授予“优秀员工”者,可获荣誉证书、奖品、奖金等。在年度总结大会上举行“全年最佳员工”表彰仪式。
惩罚
惩罚是对有过失的员工给予的处分、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停职、辞退和开除。
一、凡第一次发生以下过失的由部门主管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罚款(工资的1%--5%)。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店不出示工作牌,乘坐电梯者。
2、服务时间在客人(业主)面前打哈欠、伸懒腰、剔牙齿、挖鼻孔、剪指甲者。
3、不注意节约器材、水、电、饭菜,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者。
4、上班时间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内吸烟、吃零食、嚼槟榔者。
5、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6、未经批准穿着制服、工鞋离开公司外出者。
7、非因公事,从大堂正门出入,非穿工作制服在大堂走动者。
8、不遵守员工宿舍及更衣室、员工餐厅的规章制度者。
9、不按公司仪容仪表标准上岗者。
10、下班后或休假在公司范围内无故逗留者。
11、上班时串岗、离岗、成堆聊天、睡觉、看电视、收听录音机或看书看报刊杂志者。
12、在公司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影响公司形象者。
13、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者。
14、无故迟到、早退或上下班不打卡、代打卡、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者。
15、擅自调整班次、 休息者。
二、凡违反下列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其以上管理者填写“员工过失单”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工资的5%--20%),多次重犯者予以辞退。
1、工作散慢、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客人(业主)不使用服务敬语者
2、对同事和他人使用侮辱性语言威胁、恐吓、强制干涉其他同事者。
3、待客不尊重、不礼貌、不耐烦、不理睬客人(业主)或与客人(业主)争吵者。
4、将公司或业主财物遗失、损坏没及时报告,故意对调查提供错假信息者。
5、擅自移动(挪用)公司财物者。
6、利用工作之便与业主拉关系,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业主家中者。
7、未按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操作者。
8、不服从上司指挥、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声誉者。
9、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门卫人员查包、私带公司物品离开者。
10、未经允许带亲友在宿舍住宿或用餐,在公司内参观逗留者。
11、未经许可擅自涂改、张贴或撕扯公布拦上的通知、文稿者。
12、未经允许私自配备公司钥匙者。
13、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或在禁烟区吸烟,不爱护公共卫生者。
14、员工之间谈恋爱者(将其中一方调出公司)
三、凡违反以下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立即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协商报总经理,视过失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作出经济处罚(工资的10%--100%)或停职、辞退开除等处理。
1、在公司内销售私人物品。
2、影响公司荣誉的任何言行举止。
3、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的机密性资料、商业机密。
4、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聚从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5、因违反公众道德或触犯法律,司法机关拘留或判刑。
6、蓄意破坏(危害)公司、客人(业主)或同事的财产等。
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事故或严重损失。
8、疏忽职守引起公司或客人(业主)严重经济损失。
9、向客人(业主)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10、在公司范围内或上班时间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11、擅自动用、改变安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违反防火及安全条例。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正常调动。
14、滥用职权、苛克下属造成恶劣影响。
15、偷阅、传阅和私藏黄色书刊、_书刊、书籍和音像制品。
16、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贪污或挪用公款。
17、携带使用禁品、毒品或有吸毒现象,或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者。
18、触犯国家法律。
四、取消处分
受警告以上处分一律填过失单装入档案。受处分后,本人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可以撤消处分。一旦撤消处分,即可从档案撤出处分卡片。撤消处分按处分权限执行。撤消处分的最早时间:警告处分不少于己于人个月,记过处分不少于
3个月,记大过处分不少于6个月。有特别突出表现者,竟总经理批准撤消处分的时间可以提前。
五、处分作用期限
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者,当年奖金不能全额享受。凡上半年受过一个警告处分者,半年奖金享受30%,收记小过以上处分者奖金全免。年内受一个警告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70%,受记小过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30%,受记大过处分者,年终奖金全免。凡因改正错误表现突出而被撤消处分者,从撤消之日起的奖金发放不受影响。
六、员工申诉权
第18篇 某贸易城员工奖惩制度
贸易城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三)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总经理和公司人事行政部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五)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奖励:
(一)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二)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热爱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岗位工作目标;
2、模范遵守员工岗位行为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能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商户和消费者的赞誉,对维护公司信誉有明显贡献;
3、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及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取得明显或较大的经济效益的;
4、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出现事故苗头和隐患或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或先进员工的;
6、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7、其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质量差;
2、不服从分配和领导,影响工作;
3、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违反工作纪律;
4、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5、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事故或损失;
6、隐瞒本人或他人重大职务过失,知情不报;
7、损坏公物,乱动消防器材或其它使公司财物受损行为;
8、工作时间因个人原因争吵、打架。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具体的奖罚措施按照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执行。
第19篇 保安部员工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晋升;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质奖励,晋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多次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发放奖金:
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2. 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达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不退缩,有效的控制场面使损失降到最低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嘉奖无签发警告通知书者2、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3、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月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 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第二节 违纪过失
一.惩罚种类:
口头警告:签发警告通知书,罚款:辞退: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口头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重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 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及时汇报 ,不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 不使用礼貌用语。
7、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穿工作服者。
8、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 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重者。
10、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2、 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3、 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列会,培训者。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签发警告通知书或罚款: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者。
7、 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 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 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 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当班记录、删除录象记录。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者。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辞退:
1、 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 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 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经查实累计被户主投诉3次以上者。
7、 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 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 盗窃同事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 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9、 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 年度内累计三次签发警告通知书者。
23、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 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20篇 s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丽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