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中学教职工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审批规范程序涵盖了教职工每日出勤情况的记录、请假申请的流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这些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日常考勤管理:记录教职工的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
2. 请假类别:如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年假等各类假期的定义和天数。
3. 请假审批流程:从申请、审核到批准的步骤,包括申请表格的填写、主管审批、教务部门备案等环节。
4.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突发状况或紧急请假的处理办法。
5. 违规处罚:对未按规定请假或频繁缺勤的行为进行的纪律处分。
内容是什么
教职工的请假审批规范程序一般如下:
1. 教职工需提前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详细说明请假原因及期限。
2. 申请需经直接主管签字同意,如果是高级职务的教职工,可能还需学校管理层的审批。
3. 教务部门收到请假申请后,核实相关信息,并登记在考勤系统中。
4. 在请假期间,教职工应确保工作交接完整,不影响教学或其他职责的正常进行。
5. 请假结束后,教职工应及时销假,并向教务部门报告。
规范
实施这些制度和程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规范:
- 保持公正透明:所有教职工应平等对待,考勤和请假制度不得有特殊照顾或歧视。 - 保护隐私:在处理病假等涉及个人隐私的请假原因时,应尊重教职工的权利。 - 及时沟通:在请假过程中,教职工与上级、教务部门的沟通应及时有效,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定期审核:定期对考勤记录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重要性
中学教职工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审批规范程序对于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教学质量、促进教职工权益以及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至关重要。它们能够:
1. 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建立合理的工作分配机制,防止因人员缺席导致的工作混乱。
3. 通过规范的请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请假引发的管理纠纷。
4. 强化教职工的责任意识,提升整体的工作纪律性。
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审批规范,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提升教职工满意度具有深远影响。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请假审批规范程序和实施细则范文
第1篇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请假审批规范程序和实施细则
山天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请假审批规范程序和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1.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各部门规定上下班。
2.教龄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实行适当弹性坐班制。
3.教职员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深入所在班集体的主题教育活动等等)。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条外,同时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负责考勤的各级负责人签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
3.审批程序及权限:
类别
请表假时间
批准程序
教师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教研组负责人(不调课、代课)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
教学处主任、德育处主任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职工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组室负责人
一天以内(含一天)
部门负责人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中层
干部
一天以内
校务办
一天以上
校长室
各级负责人在签署教职员工准假前,要与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签署。
4.关于请假条的处理:
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组室考勤负责人每月汇总,与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请假条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务办公室收存,同时由办公室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组室考勤负责人收存,与月汇总表一起上交人事。
5.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书信、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二天内补填请假条。
三、有关规定:
1.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有准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情况除外),按矿工处理。
2.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办理书面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本人负责。
3.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员工由学校安排外出参加研修、培训、友好学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动等属公假。公假结束,要写简要的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经部门领导和校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统计程序:
各类会议、活动考勤统计由组室负责人、人事干部、校务办公室共同负责,每考核段结束时,由各组室考勤负责人填写汇总表,交人事、校务办公室,学校存档。
第2篇 临埠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临埠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强化纪律观念,规范管理程序,体现制度化和人本化管理,根据兰山区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
2、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其他不在岗行为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各种娱乐活动和其他非业务活动。
4、实行坐班制,坐班期间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相关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持请假条离开。
二、考勤办法
1、签到签退。
教职工考勤实行本人签到签退(机签)和教干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人员一律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传达室签到签退。
签到签退时间:上午为6:50--8:00签到;11:20--12:00签退。下午为预备铃前30分钟至上课签到;放学前20分钟至放学后20分钟签退。请假不足半天的,离校前和返校后要签到或签退。女教师哺乳期为产假结束后半年,哺乳期女教师在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坐班,可以不签到签退。
每周校长室统一组织不定期抽查,不在教室、办公室和运动场则视为空岗,5分钟之内找抽查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规定
(1)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教职工有事有病均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的最小单位为1节课,请假人员一般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紧急情况,可找分管主任或分管校长电话请假,由其代写请假条,也可事后补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1周以内,由校长审批;副校长和中层教干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期限超过学校批准范围的,经校长同意批准后报局人事科备案。教师请假超过一定期限,按照兰教字【2005】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教职工婚假为1周。因故需延长婚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3)产假。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产假为6个月,否则为3个月;个人根据情况可以提前请产假,需提前1周向学校提出,便于学校进行人事安排,但产假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产假结束后要及时回校销假。因故需延长产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4)丧假。教职工父母、公婆等亲人去世,给予丧假1周,岳父母、祖父母、岳祖父母等重要亲属去世,给予丧假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5)有10周岁以下孩子上学需要接送的,须办理请假手续,3次算请假1节。
(6)请长期病假,需向学校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医疗单据等,经校委会审核通过,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款,否则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弄虚作假者按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7)教职工个人进修学习应持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请假,每学期准假3天,不予考勤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8)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培训、参加业务竞赛等相关业务视为正常出勤,但须持分管领导证明到政务处备案。
(9)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作可自行安排,也可找分管主任协调安排。请假超过一周的,分管主任报校长室研究人事安排。
(10)凡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岗或虽提出请假申请但未经批准离岗、期满不上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均作旷工或旷课处理。
(11)请假人须持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大门口值班人员不予放行。请假条存根每月由相关领导交给政务处存档。
3、量化赋分
(1)教职工考勤每学期总分为100分,每月一小结,学期末汇总量化,纳入教师德能勤绩考评量化和年度考核。考勤赋分依据教师签到签退、点名和抽查记录及请假记录。
(2)每人每学期请事假病假五天以内不扣分,每超1天扣2分;旷工1天扣20分,旷会1次扣15分,旷课1节扣10分,抽查空岗1次扣10分,请会假每次扣1分,平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会议每次迟到、早退扣1分。上班时间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网聊、干私活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体育锻炼除外)。
三、考勤奖惩
1、学校每学期每人发放考勤补贴100元,每请假1节扣2元,旷工1节扣10元,旷课1节扣20元。迟到、早退2次算请假1节,空岗1次按旷工2节。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5天,超出部分扣当日工资(当日工资=工资总额/30)。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30天),除按规定扣当日工资外,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该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在教职工考勤中弄虚作假者和学期考勤量化不足60分或每学期旷工连续超过2天累计超过3天,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除按规定扣分、扣款外,当年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不能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
3、事假病假一学期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者,除扣分、扣款外,按有关规定上报区教体局人事科备案。
四、本制度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第3篇 调页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z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教职工的劳动纪律意识,保持井然有序、稳定高效的教学秩序,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考勤项目:
到离校、办公、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及学校组织的其他_或活动。
二、考勤时间:
上午第一节课到第四节课
下午第六节课到第八节课
三、考勤要求:
1.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无故迟到、不早退。早上凡迟于8:00进入学校、上班期间外出办事的教师一定要履行签名手续。
2.教师办公期间要勤勉敬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参与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
3.严格执行上课制度,无特殊原因不能迟进课室上课,不提前下课或途中离开教室,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课堂,不在教室抽烟。
4.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及其它要求到位的集体活动时(如教研活动)需准时参加,并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5.监考期间必须集中精力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因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不严、秩序混乱等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教师不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需遵循请假制度。半天之内的假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并作好记载,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批准。凡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执行。请假人自行调课,如调课有困难,可申请教导处代为安排调课,假满回校后到教导处销假。
四、考勤管理办法:
1.上下班迟到、早退、外出办事的考勤有门卫监督,当天值日行政记录。
2.教师上课、办公纪律考勤主要由教务处每天组织巡课检查,另外每周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教师是否在岗进行一次大检查。
3.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4.教研活动考勤由教研组长负责。
5.学校其他集体活动的考勤由组织者负责。
6.对教职工劳动纪律考勤情况的统计每月一次,学期汇总存档。
五、考勤管理奖惩:
1.教职工不履行签到手续或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理。
2.办公期间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的发现2次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考勤奖20元。
3.严重违反上课制度(如出现空堂现象等)按旷课处理,扣除当月课时津贴的1/3。
4.无故旷会一次扣考勤奖5元,不准时参加会议或活动超过3次算旷会一次。
第4篇 z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对请假的要求:
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__】146号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6、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
7、大型_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10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50元。
8、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2分之1,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2、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10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8元。
3、大型_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20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80元。
4、会议迟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罚5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1元。
5、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5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10—15元。
6、升旗检查不在扣罚2元。一月内有5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5元。(请假不计)
7、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