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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学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党员的培养、选拔和管理,确保党组织的健康发展。该制度强调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内容是什么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入党申请: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交入党申请,明确申请流程,包括个人自荐、党组织考察等环节。
2. 培养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参加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以增强其党性修养。
3. 考察评价:设立严格的考察期,通过定期的谈话、考核,全面了解申请人的政治态度、工作表现和群众口碑。
4. 推优入党:在考察合格的基础上,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5. 党员管理:对已入党的党员进行持续的管理和监督,定期进行思想汇报和组织生活,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规章制度
1. 所有入党申请必须书面提出,且需经本人签名确认,不得代签或伪造。
2. 党组织在考察期间应尊重申请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3.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不少于一年的培养教育,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推荐入党。
4. 党支部大会的决定需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成员同意,方可确定新党员人选。
5. 对于违反党纪的党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管理规定
为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学校党委应:
1. 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的进展,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
2. 建立健全党员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党员的培养、考察和评价情况。
3. 加强对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提高他们执行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4. 鼓励党员和群众参与监督,保障制度的公正透明。
5. 对于模范执行制度的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积极性。
第二中学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旨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党员队伍,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原则
1、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
2、发展党员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发展党员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以教学骨干为主要对象。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4、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党总支(党支部)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宁主义、_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3、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党总支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5、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6、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7、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8、严格发展党员条件,坚持以下标准:
(1)未列入发展计划者不予发展。
(2)政治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发展。
(3)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不佳者不予发展。
(4)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者不予发展。
(5)团员没有被团组织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者不予发展。
(6)群众评议不好者不予发展。
(7)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不足一年者不予发展。
(8)有作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不予发展。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总支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3、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总支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4、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由党支部组织入党宣誓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6、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由党总支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7、党支部接到上级审批结果通知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8、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存档。
9、坚持公示制,增加组织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开发展结果。如果师生对党员发展提出异议,党支部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五、发展党员工作纪律
1、各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2、各党支部每年要向党总支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
3、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___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2篇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坚持“谁介绍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对违反发展党员程序,未能坚持党员标准的行为等情况,给予责任追究。
2、属以下情况的,追究所在党支部的责任:
(1)没有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介绍人,没有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及按规定培训而予以发展的。
(2)没有每半年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的。
(3)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没有听取或征求培养联系人、全体党员的意见,或没有经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和同意,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
(4)在接收预备党员时,没有实行票决制进行表决,或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没有达到规定人数要求,或投赞成票的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要求,而吸收为预备党员的。
(5)没有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有关入党申请人材料上报党总支审批的。
(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没有按时讨论其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7)对不具备转正条件而给予转正的,没有经支部大会讨论票决而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8)弄虚作假,伪造有关发展党员材料、记录的。
(9)其它违反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的。
出现上述情况的,对党支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诫勉,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党纪处分。同时,取消当年度党支部及相关责任人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党总支应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在审查中,如发现发展对象不符合党员条件或入党手续不完备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总支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也要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属以下情况的,追究培养人、介绍人、考察人的责任:
(1)没有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作风等相关情况的。
(2)没有就发展对象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的。
(3)没有在《入党志愿书》上如实填写自己的意见,没有如实向支部负责人及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真实情况的。
(4)没有经常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帮助并按期填写意见的。
(5)其它违反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的。
出现上述情况的,党总支必须对相应责任人进行批评、诫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4、各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整体目标。
5、党总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在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质量的前提下,对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和无特殊原因三年内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
第3篇 中学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中学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根据《党章》和《细则》的要求,可以把发展党员的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预备党员的接受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
首先,要建立和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党支部一方面要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要及时谈话,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对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要及时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对申请入党者进行衡量。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承认党纲党章,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积极要求入党;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在程序上,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要经过支部考察,支委会(不设支委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积极分子后,支部向基层党委申报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基层党委要根据发出的考察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并及时抄报县区委组织部。党支部还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制度。
其次,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定时期的培养教育。《中国___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六条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这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培养教育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党支部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和方法,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通常采用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几种:一是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二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四是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五是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认真的管理。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的考察、实事求是地写成文字材料,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考察工作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基本方法是: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考察;在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中考察;在参加某项活动中考察;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考察。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定期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去;二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的材料;三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向党组织作出汇报制度。
第四,建立和坚持公示制。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左右的考察培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要在公开栏等公共场所,以书面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群众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支部或所在上级党委提出,书面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党委和支部对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第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凡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履行讨论程序之前,要参加由基层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___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以及《入党教材》。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六,对发展对象进行认真的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在这里大家要首先弄清楚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具体含义。
直系亲属,一般是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是指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爱人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甥侄等。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预备党员的接受阶段
接受预备党员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依据一定的程序进行。接受预备党员的基本程序是:
第一预审把关。基层党委收到支部要求发展预备党员的报告后,要认真审查考察材料,把好预审关。基层党委应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到所在支部进一步了解考察。预审可由党务副书记、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依据考察情况会商,提出意见,预审通过后,发给《入党志愿书》,办理其发展手续。
第二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邀请,或由党支部指定。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受留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二是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三是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们进行帮助教育。
第三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如果一次会议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申请人入党,要逐个讨论表决。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部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和支部书记盖章签字后,报党委审批。(设总支的单位,要经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再报党委审批。)
第四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要由上级党组织派专人与新党员谈话。
第五,党委审批。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过程中,要注意三点:一是坚持标准,严格审查;二是集体讨论,逐一审批;三是及时讨论,按时审批。表决时,同意的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党委必须在党支部上报接受预备党员决议后的三个月内讨论审批。无故超过规定时间的,报批党支部复议后再进行审批;如遇特别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应重新履行入党手续;无故拖延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也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说明原因,提出希望,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解决党员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重要途径。党委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党委组织部门应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交给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要通过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同时对预备党员应继续开展短期培训,进行党员标准再教育。另外,预备党员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时进行。
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是把住“入口”关的关键环节。党支部必须把预备党员转正与接受预备党员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不能草率从事。在预备党员转正这一环节上,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必须及时讨论、审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关系到预备党员能否及时完全行使党员权利问题。因此,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不能无故拖延。对于预备期满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也不能用推迟讨论的办法来代替延长预备期。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也应及时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接到审批结果后,应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于预备期满已经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由于组织上的原因未能按期讨论和审批其转正问题的,应作按期转正处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调动,原单位党支部应负责鉴定并将教育考察情况向调入单位介绍清楚,其转正由调入单位党支部负责办理。
二是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应该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具体分析,全面衡量。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符合党员标准的,按期转正为正式党员;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需要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从原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从上级党委批准之日起算起。
三是必须按规定的手续和程序办理。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如下:第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在预备期满前适当的时候交给党支部。如果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要进行启发教育,讲明道理,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经教育后本人提出不愿转正或无故超过一年仍不申请转正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第二,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第三,支委会审查。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党小组提出的意见、公示反馈情况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在预备期间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对照党员标准,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第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定。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必须到会,入党介绍人一般也必须到会,经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后,集体表决作出决议(表决方式与接收预备党员相同)。第五,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填入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经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是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该将《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培训等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也应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原因并存入本人档案。
四、入党材料的填写应注意的问题。
(一)、有关表格的填写及注意事项:
在入党材料中需填写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国___入党志愿书》、表中的内容有部分是相同的,在填写这些相关内容时一定要统一。以《入党志愿书》填写为例,《入党志愿书》是发展对象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自然情况,包括简历、家庭出身、社会关系以及向党表明自己的入党志愿的书面材料;它记载着申请人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全部审批过程。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后,《入党志愿书》为党员本人的永久性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分别由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上级党组织指派同申请人入党谈话的具体人、基层党委等分别填写。填写的基本要求是:
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认真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要用钢笔填写。
1、曾用名:指一个人出生后曾经正式使用过的名字。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几个最主要的填写。
2、家庭出身:应填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成份,经组织审查批准改变了家庭成份的,按改变的成份填写。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父母的职业来定。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则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家庭成份来定。
3、本人成份:本人成份是指一个人参加革命工作之前的社会职业,如某人在参加革命工作之前,个人职业是学生,其本人成份是学生;如果这个人参加革命工作之前,上过学,种过地,当过兵,有过多种职业的,可择其主要的、时间长的、离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近的职业确定。
4、现有文化程度:是指一个人现在所具有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经过正规学校教育,已取得学历的,应按学历填写,没有毕业的,应如实填写,如“高中一年”、“大学一年”等。对经过组织培训或自学提高的,应按实际达到的同正规教育相当的文化科学知识水平填写同等学历,如“相当大专”、“相当中专”等,但应当经过严格的考核,并经组织认可,不能由个人随意填写。
5、入党志愿:首先写明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加入中国___和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把自己真实的感受和认识写出来,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有关材料,更不要抄袭他人的入党志愿书。书写不要采用写入党申请书的格式,不要出现“敬爱的党支部”、“此致”、“敬礼”、“申请人”等字样。
6、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本人经历一般应从七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根据本人在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前后时间要具体到月并相互衔接。同时,要把所任职务和最熟悉的证明人填上。
7、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要写明参加的时间、地点、名称及职务;如无参加就在此栏内写“无”字。
8、本人如参加过___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要写明参加的时间、地点、任何职务,参与活动情况及组织结论是什么,有政治历史问题要将问题写明白及组织结论是什么。如无上述情况就在此栏内写“无”字。
9、奖励或处分:“奖励”应是政府行政机关、党组织或群众组织正式决定给予的奖励或授予的光荣称号。担任的公职(如人民代表)和一般的口头表扬可不填写。“处分”是经组织批准给予的处分(一般指受警告、记过以上的),受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过去被错误处分已经组织_纠正的可不填写。
10、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和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他们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应按申请入党人填表时的实际情况填写。
11、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和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如爱人的父母、伯、叔、姑、舅、姨、甥侄、分居的兄弟姐妹等。
12、对党还有那些需要说明的问题:凡是自己认为表中各项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而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
(二)、入党介绍人填写意见的基本要求
1、介绍人现任职务的填写:该项既包括现任的党内职务,也包括担任的党外职务。如兼任职务较多,可填写其主要职务,没有担任职务的,可以填zzz正式党员。
2、入党介绍人意见的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不能只写同意入党或同意第一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写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主要优缺点及介绍人本人的态度,是否愿意介绍其入党。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或只简单地写上“同意入党”等字样。
[附例]入党介绍人意见
介绍人姓名:zzz 现任职务:政工科长
zzz同志政治上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产主义信念比较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并能积极开动脑筋,大胆创新,为企业生产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比较广泛地团结同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缺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大胆。
根据该同志的现实表现,我认为他已基本具备___员条件,愿意介绍zzz同志加入中国___。
介绍人签名或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三)、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决议填写的基本要求
填写决议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情况。一是概括说明入党申请人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二是表决情况。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弃权的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等。
[附例]支部大会通过接收zzz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zzz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多次向党支部表达了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根据该同志的表现,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
党支部于z年z月z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应到党员z名,因事因病请假z名,实到z名,其中有表决权的z名一致同意接收zzz同志为_预备党员。
支部名称:zzz党支部(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四)、党总支审查意见的填写: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支部大会通过接受新党员的决议,要经过总支委员会审查讨论通过后签署意见,才能报上级党委审批。如果总支委员会经考察了解申请入党人的现实表现,认为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经审议不能通过时,就不要上报党委审批,并及时通知党支部继续对其进行培养教育,鼓励和帮助他进步,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待达到党员条件后,再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在支部大会通过后上报。
[附例]党总支审查意见
经审查,zzz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支部大会接收该同志为_预备党员的意见,建议党委予以审批。
党总支名称:_zzz总支委员会(章)
总支书记签名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五)、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后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谈话人同申请入党人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情况、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向党委汇报,供党委研究审批党员时参考。并填写好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附例]谈话人对zzz同志入党的意见:经考察了解,该同志对党的认识较深刻,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的比较全面、扎实。
该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
缺点:有时有自满情绪。
根据考察与本人谈话,认为该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吸收zzz同志为_预备党员,建议党委予以审批。
谈话人签名或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六)、党委审批意见填写的基本要求
按照党章规定,要写清楚被批准对象的预备期从z年z月z日算起。
[附例]党委审批意见
批准zzz同志为中国___预备党员。预备期从zz年z月z日至zz年z月z日。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七)、关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的填写:
[附例]1、关于zzz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zzz同志自预备期以来,能......已具备了党员条件。支部大会应到党员z名,实到z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z名,一致同意zzz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zzz党支部(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附例]2、关于延长zzz同志预备期的决议
zzz同志在预备期间,能......,但还存有.... 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这表明,还不具备一个党员的条件,鉴于zzz同志对自己的问题有一定的认识,并决心改正。支部大会应到党员z名,实到z名,其中有表决权的z名一致同意zzz同志的预备期延长一年,自z年z月z日至z年z月z日。
zzz党支部(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zzz(章)
z年z月z日
[附例]3、关于取消zzz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党员大会认真听取了zzz同志对自己转正问题的报告和支部委员会对他能否转正的意见。经讨论,大家认为zzz同志存在..... 问题,说明其不具备___员的条件,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应到z名,实到z名,其中有表决权的z名,一致同意取消zzz同志的预备党员资格。
zzz党支部(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zzz(章)z年z月z日
(八)、预备党员转正党委审批意见填写要求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如果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其党龄应从延长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如果因本人的原因,上级党委在审批时决定从审批之日转为正式党员的,其党龄应从上级党委审批之日算起。
五、需要注意的几个时效限制。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才能被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2、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党委对基层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也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在这些环节上,《细则》需要的时效性是非常严格的,各党委应引起高度重视,不要出现因组织原因而延误审批问题。
3、入党材料中存在的几个具有时效性的材料:第一个是发展对象培训的有效期限是一年。第二个是所有政审材料有效期为半年(即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半年)。
六、政审材料应注意的问题。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我们党是政治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目的,是为了使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有一个全面了解,便于党组织掌握他们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知道他们的政治立场和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避免敌对分子、阶级异已分子、腐败分子和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混入党内。因此,任何忽视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或草率对待政治审查工作的做法,都是对党的建设不负责任的表现。
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应该有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
第二,发展对象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
第三,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特别是在“___”和19___政治___中的表现以及近期同“___”斗争中的表现。
第四,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