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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h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涵盖了会议的召开频率、参与人员、议程设定、决策流程、会议记录及后续执行等多个方面。
内容是什么
1. 会议频率:例会每周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主席团决定临时召集。
2. 参与人员:全体学生会成员必须参加,必要时邀请学院教师列席指导。
3. 议程设定:议题需提前两天通知,确保所有成员有充足准备时间。
4. 决策流程:遵循多数决原则,重要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5. 会议记录:记录员负责会议纪要,包括决议、待办事项及责任人。
6. 后续执行:会议决议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定期汇报进度。
规范
1. 会议期间保持严肃,手机静音,不得随意离席。
2. 发言需有序,尊重他人意见,避免个人攻击。
3. 纪要应在会后24小时内发布,并存档备查。
4. 对于未完成事项,需在下次会议上进行追踪。
重要性
h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是保证学生自治组织高效运作的基础,它强化了团队沟通,促进了决策透明,确保每个成员都有机会表达观点,共同推动学生事务发展。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学生会能更好地服务学生,提升学院的凝聚力,同时培养成员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为他们的未来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
h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范文
第1篇 h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
为了更好的发挥学生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特颁布执行以下例会制度
1. 学生会例会需本着短小精悍,讲求效率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务。
2. 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3. 主席团例会定于每周一日晚上7;00召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4. 全体例会由秘书处通知临时召开,全体学生会成员均需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学生会各成员不能参加的需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5. 每次例会以前由秘书处负责签到作为考核内容,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6. 学生会秘书处需认真做好会议纪录并及时总结。
7. 如个人有意见或建议,可形成提案每次例会前交至秘书处,会上或会后进行讨论,会议中需保持良好的秩序。
8.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学生会例会制度
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例会定于每周日(周一)晚19:30,在学生会办召开。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 原则上学生会例会参加的人员范围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成员,特殊情况除外,部门会议由部长组织召开每周至少一次。
第三条 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档及作为考评依据)。
第四条 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部门上周的工作总结和后期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安排;
(2)广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建设及要求;
第五条 讨论各部对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
第六条 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在会议前至少半天向办公室请假,迟到15分钟记旷会一次。(请假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请假,经主席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无效)
第七条 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含2次)者,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资格。
第八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 在会议期间应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十条 会议成员参加会议时,一律不得穿拖鞋,须佩带胸卡。
第3篇 学生会例会制度范本
学生会的例会要按时举行,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学生会例会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有序进行,为了保证学生会的高度协调统一,加强学生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院学生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系例会管理制度:
第二章 常规会议流程
第一条 全体成员会议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1、时间:周一晚19:30
2、地点:教学楼b101教室
3、参会人员:全院学生会干部。
4、主要内容:主席团商议后再公布。
第二条 主席团会议制,每周召开一次。
1、时间:周日晚19:00
2、地点:学生会办公室6楼
3、参会人员:主席团。
4、主要内容:总结、计划、安排
第三条 全体学生会正副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
1、时间:周五下午3:50(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2、地点:学生会办公室4楼。
3、参会人员: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正副部长。
4、会议内容:各部门总结本阶段工作,落实下阶段工作重点;讨论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并作出决定;听取各成员的反馈信息。
第三章 会议纪律与考核
第四条 参会人员须在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会议的第一个议程为例会考核,会议进行中要保持良好的秩序,认真记录,不得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 因特别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负责签到部门请假。该部门对假条审批,未得批准的视为缺旷。若不在学校的学生会成员,在会前向负责签到部门电话请假,事后补交书面假条。会议进行中或会后请假均视为无效。缺席人员,须及时向参会者了解会议内容,若因不知情而造成工作失误者,须自己承担责任。
第六条 部长会议请假3次按旷会1次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各部部长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次,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4次。
第七条 考勤登记每个月会内公布一次,各项登记以学期为单位,第二学期不再累计。
第四章 会议组织原则
第八条 每次例会之前,主席团要及时了解会议议题,以备会议有序进行,会议要求“精、短、准”,做到沟通、交流、有效,问题解决落实,工作安排到位。
第九条 每次会议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归档。
第十条 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者可以在例会中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但对通过的决议务必坚持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一条 办公室定期对各种例会考勤加以整理、公布,并上交主席团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为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各部门要召开本部门例会,每三周至少一次,并把例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报道办公室各相关负责人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4篇 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
为了更好的发挥学生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特颁布执行以下例会制度
1. 学生会例会需本着短小精悍,讲求效率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务。
2. 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3. 主席团例会定于每周一日晚上7;00召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4. 全体例会由秘书处通知临时召开,全体学生会成员均需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学生会各成员不能参加的需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5. 每次例会以前由秘书处负责签到作为考核内容,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6. 学生会秘书处需认真做好会议纪录并及时总结。
7. 如个人有意见或建议,可形成提案每次例会前交至秘书处,会上或会后进行讨论,会议中需保持良好的秩序。
8.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学生会例会制度范例
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例会定于每周日(周一)晚19:30,在学生会办召开。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 原则上学生会例会参加的人员范围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成员,特殊情况除外,部门会议由部长组织召开每周至少一次。
第三条 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档及作为考评依据)。
第四条 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部门上周的工作总结和后期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安排;
(2)广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建设及要求;
第五条 讨论各部对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
第六条 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在会议前至少半天向办公室请假,迟到15分钟记旷会一次。(请假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请假,经主席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无效)
第七条 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含2次)者,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资格。
第八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 在会议期间应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十条 会议成员参加会议时,一律不得穿拖鞋,须佩带胸卡。
第6篇 学生会例会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有序进行,为了保证学生会的高度协调统一,加强学生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院学生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系例会管理制度:
第二章 常规会议流程
第一条 全体成员会议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1、时间:周一晚19:30
2、地点:教学楼b101教室
3、参会人员:全院学生会干部。
4、主要内容:主席团商议后再公布。
第二条 主席团会议制,每周召开一次。
1、时间:周日晚19:00
2、地点:学生会办公室6楼
3、参会人员:主席团。
4、主要内容:总结、计划、安排
第三条 全体学生会正副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
1、时间:周五下午3:50(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2、地点:学生会办公室4楼。
3、参会人员: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正副部长。
4、会议内容:各部门总结本阶段工作,落实下阶段工作重点;讨论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并作出决定;听取各成员的反馈信息。
第三章 会议纪律与考核
第四条 参会人员须在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会议的第一个议程为例会考核,会议进行中要保持良好的秩序,认真记录,不得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 因特别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负责签到部门请假。该部门对假条审批,未得批准的视为缺旷。若不在学校的学生会成员,在会前向负责签到部门电话请假,事后补交书面假条。会议进行中或会后请假均视为无效。缺席人员,须及时向参会者了解会议内容,若因不知情而造成工作失误者,须自己承担责任。
第六条 部长会议请假3次按旷会1次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各部部长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次,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4次。
第七条 考勤登记每个月会内公布一次,各项登记以学期为单位,第二学期不再累计。
第四章 会议组织原则
第八条 每次例会之前,主席团要及时了解会议议题,以备会议有序进行,会议要求“精、短、准”,做到沟通、交流、有效,问题解决落实,工作安排到位。
第九条 每次会议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归档。
第十条 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者可以在例会中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但对通过的决议务必坚持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一条 办公室定期对各种例会考勤加以整理、公布,并上交主席团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为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各部门要召开本部门例会,每三周至少一次,并把例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报道办公室各相关负责人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