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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在企业管理中,防火、防盗制度是确保企业安全不可或缺的部分。它们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火灾预防措施:包括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置清晰的疏散路线、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等。
2. 报警系统:安装有效的火灾报警和监控设备,以便及时发现潜在危险。
3. 物理防护:加固门窗、设置防盗报警系统,防止非法入侵。
4. 访客管理:严谨的访客登记和陪同制度,确保外来人员的安全管控。
5. 资料保护:对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加密存储,防止信息泄露。
内容是什么
防火制度的内容涉及日常操作规程,如禁止在禁烟区吸烟,定期维护电气设备以防止过热引发火灾。防盗制度则强调员工的安全意识,比如下班后关闭电源,锁好个人物品,不随意透露公司敏感信息。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或盗窃,员工能迅速、有序地执行既定计划。
规范
实施这些制度需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度的透明度:所有员工都应清楚了解防火、防盗规定,并签署确认书。
2. 定期演练: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防盗应急演练,以提高员工应对能力。
3. 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安全防护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4. 监督与反馈:设立安全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风险,同时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
重要性
防火、防盗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们为企业构筑了一道安全屏障。火灾可能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甚至威胁生命安全;而盗窃不仅影响财物,还可能破坏商业机密,损害企业声誉。因此,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防火、防盗制度,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保护员工安全、维护企业利益的关键。只有将安全视为日常工作的核心部分,企业才能在面对突发状况时,保持稳定,持续发展。
防火、防盗制度范文
第1篇 防火、防盗制度
防火、防盗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平时要注意偶然着火及化学试验可能起火的因素,定期检查加热电器连接导线、控制器是否完好,放置是否符合放火要求。
二、针对情况准备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湿抹布。试验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以满足检测需要为准,化学室内不得大量储存。储存处应阴凉、通风、干燥。储存架应为不易燃物品,储存室由专人加锁管理。
四、检测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被加热对象,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五、发生火灾,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1、电器设备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2、化学药品失火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布灭火。已酿成火灾,应立即报警,同时组织抢救。
3、下班后与节假日,应关好门窗,防止被盗。
4、新到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训练。
六、成立义务消防队,
负责人:实验室主任
成 员:实验室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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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某某大厦煤气表房防火制度
某大厦煤气表房防火制度
一、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室内设备有无泄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报告。
三、对各种仪表设施要定期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检查,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四、室内要铺设胶皮垫,以防打火引起火灾。
五、应在表房门口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表房内外严禁抽烟,周围十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六、严禁在室内拉设临时线路,配备的电器设备(包括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装置。
七、维修人员进入室内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八、如发生严重泄漏,除立即关闭阀门外,应马上通知调压站和煤气公司。
九、如大厦内发生火灾,表房值班人员应立即关闭有关阀门,并坚守岗位以备随时做进一步紧急处理。
第3篇 电气检修班防火防盗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电检班防火防盗的职责、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电检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
《 管理制度汇编》-(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修班)
《安全技术常用数据手册》
《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为了加强电气检修班管辖设备管理,提高职工的防火防盗思想认识,切实保护国家和职工财物不受到损害,并本着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灭火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及库房,防止火灾和被盗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5 内容与办法
5.1班长为生产现场防火防盗第一责任者,班组保管员为班组库房防火防盗第一责任者,并熟悉班组所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班组库房(现场库房、检修间)要设有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工作。在网控楼一楼库房走廊内设有集中防火器材,设有专责人定期检查其设施的完备性。并按要求进行更换和检查工作(每周检查一次)。其它班组所有库房均应设置2瓶灭火器材(干粉或1211),并设专人管理和维护,安放在易于紧急使用之处并设有标示牌。禁止随意挪用消防设施。
5.2库房(检修间)有易燃物品时,应指定专人管理,每天下班前进行防火检查一次。应放置在远离热源,并经常监视库房温度不应过高,否则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5.3进入库房内禁止动火,如必须动火时,应与专责人联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4安全员经常教育职工要有一定的防火防盗意识,警钟长鸣。所有办公室、休息室、库房、检修间门窗应有可靠的防盗措施,并应设立专责人进行管理维护。
5.5严禁所有室内照明灯常明、电热设备电常送。移动或固定工器具电源必须随用随送电。工作结束随即停电。
5.6进入储氢站工作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铜材工器具。进入汽机厂房严禁穿有带铁钉工作鞋。
5.7电缆槽盒及桥架,就地设备卫生每月清扫检查一次,不得有积粉、积灰现象。
5.8生产现场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履行动火工作。
5.9节假日休息超过3天,休息前应检查库房门窗是否关好并锁牢,库房门应加贴盖有分场公章的封条。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巡视库房门窗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10每日下班时专责人必须检查办公室、休息室、值班室门窗情况,确认锁牢后方可离开。
5.11网控楼消防设施应设有专责人。
5.12班组管辖设备的消防设施班组设立专人负责。
5.13违反此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将给予50-500元经济考核。
5.14本制度若有与上级有关规程、制度相违部分,按照上级规程、制度执行。
5.15禁止在库房、检修间、母线室、班组内吸烟,禁止流动吸烟。
5.16班组库房内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防火通道,并保证其畅通不得堵塞。
6 检查与考核
6.1发生火情,每次扣100—200元。
6.2发生火险及火灾相关人员没有及时上报,每次扣100元。
6.3不按期整改火险隐患,每次扣100元。
6.4不按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检查清扫,造成火险,每次扣50—300元。
6.5仓库存放易燃易爆品放置距热源较近部位及不安全地方,每次扣100元。
6.6生产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接触热源未采取措施,工作结束后未及时拆除,每次扣50元。
6.7现场堆放空油桶、废滤油纸等易燃品,每次扣50元。
6.8禁烟区域或流动吸烟,每人次扣200元。
第4篇 车库、司机防火制度
(一)停车库防火安全应遵守下列规定:
1、车库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2、车库内严禁停放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
3、车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4、车库内的电器及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采取防暴措施,以保证防火安全。
5、车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设施。
6、在办公区内停放车辆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留有足以保证调车的宽度。
7、严禁在车库范围内加注燃油和排除油电系统故障。
8、保养维修车辆时,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车库内。
9、车库车辆应与其他设施进行防火分隔,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不准存放其他设备,使用电器应采取防火措施。
10、特种车辆与其配套设备必须分库保管。中间应设防火隔断,其互通部位应设常闭防火门。
(二)入库的机动车辆和其他特种车辆,必须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车辆的电气线路绝缘必须完好,不得被挤压。带电线路接线端头必须牢固紧定,不得松动脱落,各种线路须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车辆燃油系统必须严密,不得漏油,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处置。
3、驾驶室、车箱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必须开关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必须按灭火器配置标准配置灭火器:指挥车、防爆和低污染货车车辆配置4公斤灭火器2具。
(三)使用单位和司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车辆油路。
2、机动车在行使里程中,严禁往汽化器内直接注入汽油。
3、机动车电瓶充电必须送至充电间进行,严禁在机动车上直接充电。
4、给机动车加油时,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
5、检修机动车应在专用修理间或安全地点进行。为发动机保洁时,必须切断全车电源,严禁用明火烘烤发动机和在车上进行焊补作业。
6、车辆入库后,司机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车辆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应急措施疏散人员并及时扑救。
(四)汽车修理与保养防火安全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件清洗作业
(1)作业场地周围不得进行明火作业,并严禁吸烟。
(2)在清洗机件过程中,不得启闭电气开关,以防引爆油蒸汽。
(3)作业时要打开门窗,加强通风。
(4)废弃油要倒入专用安全容器中。
(5)作业时禁止使用铁刷,以防止机件互相碰撞打火。
(6)室内有油蒸汽时,不得发动试车。
2、电瓶充电室及充电作业
(1)充电室必须设有敞开的气孔或天窗,窗口上部应与室内平顶平齐,以免氢气在顶部积聚。
(2)充电室门窗应向外开启,以利泄爆。机械排风系统应独立设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室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防腐蚀要求。
(4)储存硫酸和配置电解液应在专用房间内进行,要防止硫酸与木材、布等有机物接触产生化学反应,释放热量。
(5)在充电室使用的扳手等工具应为铜制,并在手柄上包上绝缘层,以免不慎碰到电瓶桩头,产生电弧火花。
(6)充电时不宜采用过大电流,以免电瓶过热。
(7)充电时电瓶加液盖必须拧下,使放出的氢气自由逸出。
(8)测定充电是否完成,必须采用电解液化重计,严禁直接在电瓶桩头“擦火”或以其他不安全方法测试。
第5篇 工程项目食堂防火制度
食堂系重点防火部位,为了搞好食堂的防火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食堂环境,炊事员应负责天天打扫,物品堆放整齐。堆放的柴火不宜过多,以烧一天的柴火为宜,每餐烧好后,应整理好柴草,及时熄灭火种,严禁火种引出。
2、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3、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掉,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队部防火领导小组和生活卫生小组每月作一次防火卫生大检查。
4、对食堂炊事员要及时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食堂必须按规范配备安全灭火器,并对全体职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识教育。
第6篇 工地防火制度的规定
一、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动火区级别(一般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根据动火区级别分别由公安消防部门、公安安全部门、分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施工场地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进水口一般不少于二处,水源不够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二、各项目工地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易爆材料堆放,仓库和生活区域作出相应的防火规定与要求。
三、各项目工地的施工现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配齐;消防箱、灭火器,并应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锨等。灭火器应采用二氧化碳,四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一般应布设在仓库或易燃作业区,数量不少于二组。
四、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器材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焊割作业区应选择施工边远地区易燃易爆仓库距离应大于30m。焊接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距离应是10m,氧气瓶严禁立放,并应有明显标志,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放置在靠近火炉和其它热源的地方,焊工必须执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五、工地应设置易燃及有毒物品专用仓库,存放沥清、汽油、柴油、油毡、草帘作物、雷管、油漆及亚硝酸钠,三乙醇胺等危险有毒物品。三品库物应分类堆放,库内保持良好通风,对贮存物品保管员应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六、施工现场沥清,应选择在上班、下班以后,以减少环境污染,地点不得设在电线下方,距离建筑物25m。沥清及燃料场地距沥青锅不少于5米。
七、工地应专设吸烟室,进入内装饰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严禁职工抽烟乱抛火柴和烟头。
八、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安全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不准私自用电炉或用大灯炮碘钨灯床下取暖,或在施工现场明火取暖,冬天还应禁止私人自造“电热褥”取暖。一旦发生电气火灾,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
第7篇 车库防火制度
第一条车库内防火要求
1、车库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2、车库内严禁停放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
3、车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4、车库内的电器及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采取防爆措施,以保证防火安全。
5、车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设施。
6、在办公区内停放车辆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留有足以保证调车的宽度。
7、严禁在车库范围内加注燃油和排除油电系统故障。
8、保养维修车辆时,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车库内。
第二条 入库的机动车辆和其他特种车辆,必须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车辆的电气线路绝缘必须完好,不得被挤压。带电线路接线端头必须紧固,不得松动脱落,各种线路须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车辆燃油系统必须严密,不得漏油,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处置。
3、驾驶室、车箱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必须开关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必须按灭火器配置标准配置灭火器。
第三条 使用单位和司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车辆油路。
2、机动车在行使里程中,严禁往汽化器内直接注入汽油。
3、机动车电瓶充电必须送至充电间进行,严禁在机动车上直接充电。
4、给机动车加油时,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
5、检修机动车应在专用修理间或安全地点进行。为发动机保洁时,必须切断全车电源,严禁用明火烘烤发动机和在车上进行焊补作业。
6、车辆入库后,司机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车辆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应急措施疏散人员并及时扑救。
8、车辆不得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四条 汽车修理与保养防火安全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件清洗作业
(1)作业场地周围不得进行明火作业,并严禁吸烟。
(2)在清洗机件过程中,不得启闭电气开关,以防引爆油蒸汽。
(3)作业时要打开门窗,加强通风。
(4)废弃油要倒入专用安全容器中。
(5)作业时禁止使用铁刷,以防止机件互相碰撞打火。
(6)室内有油蒸汽时,不得发动试车。
2、电瓶充电室及充电作业
(1)充电室必须设有敞开的气孔或天窗,窗口上部应与室内平顶平齐,以免氢气在顶部积聚。
(2)充电室门窗应向外开启,以利泄爆。机械排风系统应独立设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室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防腐蚀要求。
(4)储存硫酸和配置电解液应在专用房间内进行,要防止硫酸与木材、布等有机物接触产生化学反应,释放热量。
(5)在充电室使用的扳手等工具应为铜制,并在手柄上包上绝缘层,以免不慎碰到电瓶桩头,产生电弧火花。
(6)充电时不宜采用过大电流,以免电瓶过热。
(7)充电时电瓶加液盖必须拧下,使放出的氢气自由逸出。
(8)测定充电是否完成,必须采用电解液化重计,严禁直接在电瓶桩头“擦火”或以其他不安全方法测试。
第8篇 _步行街防火组织架构制度
步行街防火组织架构
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本步行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各级部门职员负责实施,并以此制定步行街的防火组织架构,各部门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使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以确保本步行街内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本步行街设四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成立义务消防队。(具体人员名单以当时在职名册为准)
一级防火责任人:总经理
二级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经理、主任担任
三级防火责任人:各部门中副经理、主管、领班担任
四级防火责任人:各在岗员工
消防安全管理人:副总经理
义务消防队队长:安防组主任
2. 各级防火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义务消防队长职责。
2.1 一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2.1.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步行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步行街的消防安全情况;
2.1.2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1.3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1.4 建立义务消防队;
2.1.5 组织制定符合本步行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1.6 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有关经费。
2.2 二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2.2.1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部门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2.2.2 立足自防自救,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防火安全教育;
2.2.3 布置、组织、检查、总结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2.2.4 组织领导本部门的人员补救火灾事故,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3 三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2.3.1 组织实施岗位防火责任制;
2.3.2 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及执行义务消防员职责;
2.3.3 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2.3.4 每天检查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4 四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2.4.1 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2.4.2 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及执行义务消防员职责。
2.5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2.5.1 拟定年度消防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5.2 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5.3 在员工中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及演练;
2.5.4 协助一级防火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2.6 义务消防队队长职责:
2.6.1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6.2 组织实施消防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6.3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和消防器材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2.6.4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2.6.5 协助一级防火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3. 防火架构图
一级防火责任人(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副总经理)--义务消防队长(安防主任)--二级防火责任人(部门经理)--三级防火责任人(部门副经理、主管、领班)--四级防火责任人(各员工)
第9篇 仓库料场防火制度
1.仓库料场必须建立防火安全组织,设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在存放易燃、易爆、聚毒危险物品时要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制度,要根据物品性质设置适当的防火防爆设备及严格的管理措施预防发生事故。
3.仓库内电器设备安装要符合电器操作规程,电器设备和电线不能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内不准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大灯泡、碘乌灯、水银灯等高热度照明装置.
4.木材、脚手杆及其它可燃物品堆放不可过大,垛与垛之间要设有防火间距,材料堆放不得有碍消防设备使用,料场要留有3.5米以上宽度循环的消防通道。
5.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防火宣传标志要鲜明。
6.仓库、料场要设有消防水源,水泵要单独拉线确保长期灵敏有效,消防器材设置分布要合理。
第10篇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1 油罐区严禁烟火。禁止穿带钉鞋、携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进入油罐区。
2 油罐区严禁各类非计划性的及未经审批的违章动火和用火。
3 油罐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 部门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的管理使用须严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进行。
4 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没罐区;因工作关系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登记,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对能产生电火花的电瓶车、汽车等及设备如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
5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油品的加热温度。油品的加热温度不允许达到该油品的闪点。
6 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对储罐系统灭火设施系统、消防 器材做到熟练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定期保养,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可靠。
7 油罐区的罐顶不得装设非防爆电器和仪表。采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油位时,严禁将电气仪表的线接头暴露于燃油蒸气内,以免线接头产生火花,导致发生事故。
8 油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经常检查维修。油罐液压安全阀应经常保持足够的油位;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好用;阻火阀的铜网应保持清洁、通畅;进气管必须通畅好用。
9 严格遵守油罐区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严防超温、超压、憋压、超高、超速,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10 保障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装置的完好,每年检测不得少于一次,确保其安全可靠。
11 油罐区内不得随意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以确保防火间距和道路的通畅。
12 如需在油罐区内架临时明线,须经安保部门检查批准,且只准在指定的时间内供电,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第11篇 木工房防火制度
1、木工房内严禁烟火,房外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熬胶火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设石棉炉档,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3、电机应是封闭式(敞开式电机应设防护罩),电闸应安装闸箱。
4、碎料、刨花、剧木等易燃物品每班清扫一次,倒在指定安全地点,禁止在室内堆放。
5、电机、电闸等电器设备保持干燥清洁,定期打扫,清除灰尘。
6、禁止安装砂轮机。
7、下班后灭炉火、断电、关窗、锁门。
第12篇 客房防火制度范本
1、部门内设置一名安全检查员(安全知识由保安部统一安排培训)。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保安部。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保安部。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保安部。
6、楼层服务人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7、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8、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9、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10、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第13篇 机修房防火制度
1、机修房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房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所有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
4、机修工作业时,严禁带手套,下班时切断电源。
5、存放油类要求归类,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6、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第14篇 电动工具和电热器具使用防火制度
一、 本专业人员能熟练掌握所使用设施、器具的使用方法。
二、 在使用电动、电热器具前,应仔细检查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导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绝缘是否良好,是否有合格的保险控制,是否有跑漏电现象,确保工具能正常投入使用。
三、 在使用电动、电热器具时,如机器发出异声、异味应立即断电、停机检查。凡电动器具发生过热现象时,应立即断电检查。
四、 在使用电动、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看守,人员有事离开时应断电停止使用,并做好保护措施。
五、 在使用电动、电热器具时,应把周围的易燃、易爆品清理干净,并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以免发生危险。
六、 电热器具必须备有可靠的隔热基座,在不用时应断电并把工具放在基座上,待完全冷却后方可进行收存。
七、 工作中应注意安全,按操作规程施工,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具,确保安全方可施工。
八、 禁止在防火重地动用电动、电热器具。因工作需要应事先通报本部门领导及保卫部,经同意方可使用。操作期间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九、 设备出现故障后,应立即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对工具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确认接线及各方面无误后方可送电运行使用。
十、 存放电动、电热工具的应是专用的工程库房,禁止将工具借给非专业人员使用。
保安部
2005年2月
第15篇 z物业辖区变电所保卫及防火制度
物业辖区变电所保卫及防火制度
1、变电所是动力中枢,是重要生产保卫单位,应加强安全消防工作。
2、外来人员应持证明,经本企业保卫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准(用电监察人员持省局发给的用电监察证件)。建立“外来人员登记簿”,详细记载出、入所时间、姓名、单位等。
3、严禁在变电所电气设备周围动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时,须经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的同意,并做好消防措施。
4、变电所的消防工具和器材,要定期检查,抽样试验,对损坏或过期的应及时更换,不得拖延。
5、防火工具、器材应放在指定地点,使用方便,严禁随便动用。
6、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
7、变电所应划定消防部位,指定防火负责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有消防部位平面图。
第16篇 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的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各种电器绝缘要好,接头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
2、厨房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比如在使用煤气灶时,必须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操作规程。
3、厨房在煤油和炸、烘、烤各种食品时,油锅、烤箱内的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的油不要太满,以防引起火灾。
4、煤气管道及各种灶具附近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气罐与燃烧器及其他火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各种灶具及液化石油气罐的维修与保养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
5、炉灶要保持清洁,排烟罩要定期擦洗,要经常检查设备、管道有无漏气现象。
6、使用火源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炉灶,以防发生意外。
7、下班前要有专人认真清理炉灶,保证火头全部熄灭,阀门全部关紧后方可关门。
8、楼层厨房不宜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或其他房间。气罐不得卧放、倒置。
第17篇 宾馆客房防火制度
宾馆客房防火制度(七)
1、部门内设置一名安全检查员(安全知识由保安部统一安排培训)。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保安部。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保安部。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保安部。
6、楼层服务人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7、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8、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9、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10、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第18篇 建筑现场木工间防火制度
木工间是工地重点防火场所,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1、坚持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从参与防火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2、木工间制作职工对安全防火知识必须有深刻的认识,木工间的落手清工作必须做好,下班前便随手把锯末,刨花、木头片等清理出工地,保持木工间整洁。
3、落实防火责任到人,应设置“严禁烟火”牌标志。
4、木工间应尽量不堆或少堆木头,放在露天的木头应悬空,顶头应遮盖,四周清理干净,堆放木制品的房间要打扫干净。
5、凡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用电炉或火炉取暖,违者罚款50元。
6、刨花、木屑要随时清理,并做到料完场地清。
第19篇 机械修理防火制度范本
1、车间内严禁烟火,棉丝、抹布、油纸等要放入加盖的桶内,定期清除。
2、洗机械所需的汽油、煤油、柴油等必须有专人负责,下班前要将油倒入桶内盖好。
3、车间内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有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修。
4、砂轮机应安装在安全地点,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
5、车间内要配备灭火器材,经常保持清洁,道路通畅。
6、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20篇 配电室防火制度与办法
(1) 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净,要有良好的通风,在室内使用明火,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并有防护措施;
(2) 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附近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灵敏、有效。每年定期进行清扫、验收;
(3) 电缆线、变压器等处不得漏油,要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4) 高、低压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经常维护保养,以保证完备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