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企业安全人员制度是保障组织运营稳定的关键因素,它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基本的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理程序。
2. 职责分配:明确安全人员的角色和职责,从预防到应对,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3. 监控机制:建立有效的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潜在的安全风险。
4.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件。
5. 审核与评估:定期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和效果评估,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
内容是什么
安全人员制度的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例如:
- 建立全面的安全政策,明确安全目标和期望结果。 - 设计安全规程,涵盖日常操作、设备维护、危险物品管理等多个层面。 - 实施安全审计,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查找漏洞并及时修复。 - 提供安全报告,定期向上级管理层汇报安全状况,以便做出明智决策。 - 建立沟通渠道,鼓励员工参与安全改进,形成全员关注安全的文化。
规范
遵循规范的安全人员制度,需要做到:
- 制度的透明化:所有安全规定需公开,确保员工知晓并理解。 - 制度的标准化:参照行业标准和法规,确保制度的合规性。 - 制度的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适时更新安全政策和程序。 - 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对违规行为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重要性
安全人员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 它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防线,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 - 它有助于维持生产运营的连续性,减少因安全事故导致的中断。 - 它提升企业的声誉,表明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增强客户和公众的信任。 - 它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一个健全的安全人员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石,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持续完善。
安全人员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总则
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本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3、法规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225-2010规定;安全企业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健康管理人员;
3.5《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6《广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3.7其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4、管理职责
4.1主要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4.2生产/安全科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3各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管理要求
5.1本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任组长,厂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5.2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厂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专门负责管理厂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健康工作;
5.3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品由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其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领导小组职责;
5.4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健康管理员任职条件:
5.4.1思想政治素质好;
5.4.2热管安全保卫工作;
5.4.3身体健康;
5.4.4工作认真负责。
第2篇 车间(班组)人员安全互保、联保制度
1、车间(班组)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2、工作前,车间主任(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3、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4、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5、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6、工作中要互相提醒、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7、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违章作业行为。
第3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安全员是整个矿山工作中最关键的岗位之一,直接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生存发展,岗位十分重要。为确保 矿山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望遵照 执行。
一、制定整个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生产岗 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形式 提出整改意见;并交企业备案。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作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安 全生产”的思想。
五、安全员必须在生产现场随时巡视,不得滞留在办公 室。在巡视过程中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 并及时处置,防患于未来。
六、凡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员必须立即向主 管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真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妥 善处理,安全员必须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 合同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人。如属安全员失职造成的事 故,安全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重点妥善组织开山班严格按规定时间放炮,并与其一道共同负责检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放炮现场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拉响警报,确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主管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选题监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机对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证砂石质量。
九、安全员兼职空压机房的开机管理维护。
第4篇 a小区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小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单位必须是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建筑、装修单位,工程部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即时通知安全秩序部。
二、安全秩序部根据施工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为施工人员办理入园施工手续。
三、施工人员在办理入园施工手续时,必须证照齐全并持有效证件的原本,每人交两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及五元工本费、十元押金。
四、外来施工人员须将消防专业机关认可的建筑材料耐火等级证明交安全部门备案。施工现场应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五、电工、电焊工、高空作业工人必须持有经国家专业部门颁发的电工本、电焊本和高空作业证明书方可入园施工。
六、施工现场要设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接受安全部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立即解决。
七、施工人员在入园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部门核发的施工证件,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非施工场所闲逛。
八、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安全制度和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安全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5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怎么写
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我们归纳为12种60类安全不放心人员,要加强不安全行为的管控,就要对安全不放心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致力于调控职工群众个体的安全行为,通过调控使之自觉遵章作业,养成安全行为,由基层各单位党支部书记、队长负责对职工认真开展“
12.6 0”工作,摸排和调控职工的个体安全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规范完善安全宣传教育记录记载。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印制专门的安全活动记录本,明确活动内容和活动要求,规范活动形式,要求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做为实况记载,党群工作部要定期深入队组进行检查,并严格考核。
二、 加大事故案例教育的力度。党群工作部、安全监察部、职工学校要把案例教育作为重点工作,集中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案例教育的剖析、教育工作。职工学校组织全员性的案例考试,每季度每人考三个案例。开展案例教育的措施包括:
1.观看光盘。即各队组要通过“二五”活动,组织职工收看《煤矿事故案例》和集团公司编制的《生命警示录》系列光盘。
2.编写案例教材。由职工学校牵头,安全监察部参加,编写事故案例教材,特别要深度挖掘每一起事故案例当事人发生事故背后的生理、心理、家庭、社会等原因,案例教材要及时更新。
3.组织开展事故案例巡讲。由工会、女职委、团委联合组织安全宣讲团到队组巡回演讲忽视安全、引发伤亡事故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要求每季度举办一次事故案例巡讲报告。
4.张挂图版漫画。各队部会议室要张贴悬挂安全图版漫画,通过这种形式,潜移默化的教育职工群众。
三、 强力推进“三违”帮教。一直以来,各单位坚持开展一般“三违”帮教、严重“三违”过五关的帮助教育工作。“三违”不除,矿无宁日。公司上下要形成强大的“三违”帮教态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完善“三违”帮教的档案。各单位要认真对“三违”帮教记录档案进行完善,完善记录格式和记录内容。
2.凡是“三违”必须帮教,一个也不放过。对“三违”过五关进行相应的改进,一是队组集中帮教关。凡“三违”当事人由所在队组集中每月开展帮教,“三违”人员多的队组每月分两次集中帮教,“三违”人员少的队组每月一次集中帮教。帮教过程中,要让“三违”当事人自己述说“三违”的经过和应吸取的教训,机关包队科室要下队组现场督查;二是党团组织集中帮教关。党团员发生“三违”,由组织部门、共青团部门组织帮教。党团员“三违”发生较多的,可由基层党支部、团支部协助开展帮教;三是对严重“三违”必须停职办班,接受教育培训;四是家属家庭帮教关。在家属联保组织开展“三违”帮教的同时,家庭也要协助帮教,严重“三违”人员须由家属家庭两方面担保方能上班上岗;五是亮相曝光关。对严重“三违”必须进行曝光,安全非常时期,对严重“三违”事故经过和人员的姓名、单位、处罚进行全公司通报。由安全监察部负责。
四、 切实抓好安全行为养成,安全行为养成重点强化以下几种:
1.劳保装备。安全帽、鞋、衣服、特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要求佩戴。
2.行走站立。在赴工作岗位、工作中、收工后,必须按指定和规定的要求行走站立。
3.安全预想。建立公司、部、队、班四级安全预想机制,作业现场要设立专门的安全预想牌板。
4.危险因素预控。通过详细的调研、摸查,从生产的全过程确定危险因素,通过教育培训,使职工群众注意预控,学会辨识。
5.手指口述。继续坚持手指口述操作法。
6.应急避险,抢险救灾。通过培训教育,使职工群众掌握基本的险情逃生知识。
7.培养军事化行为。具备集体上下井、集体出工、收工条件的单位,应该推行集体行动,避免迟来早退。
五、 认真细致地开展一人一事的安全教育工作。在长年开展身心调适的基础上,开展“
12.6 0”当班排查包保工作方法,放到班前会礼仪中。各单位在坚持上述方法的同时,需要明确把握五个要领。
1.吃透情况。对本队组每个职工的基本情况,支部书记必须掌握了解,这是支部书记的基本职责。
2.动态掌握。每个人的情况都在不断的发展变化,这就要求从事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动态掌握及时了解职工群众的新变化、新情况。
3.重点明确。对每个人的基本情况了解掌握后,必须明确安全教育的重点人物,特别是对危险人、危险源必须及时开展教育工作。
4.一人一策。就是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对症下药。
5.落实包保。明确重点教育的对象后,队组管理人员要专人包保,专人开展工作,专人监控,不能使之处于失控的状态。
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6篇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1. 目的
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每一实验室及成员。
3. 内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第二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卫生部2002年发布的行业标准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及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保卫制度及防护措施。
3.1生物安全制度
3.1.1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实验室。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临床医学实验室应通风透气、在通气不好的实验室要安装通气橱,通气设备指派人员负责(使用、维护),根据需要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并登记,签名。
3.1.2临床医学实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专业组长负责。
3.1.3临床医学实验室需要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3.1.4临床医学实验室应具有充分的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装置、紫外线消毒装置、过滤消毒装置(生物安全柜)、液体消毒装置等,分子生物学室、细菌室、艾滋病实验室、病毒室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实验室应具备上述所有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3.1.5临床医学实验室需有淋浴设备:风淋、水淋,实验室人员在接触高传染性标本和培养物时,必须经过风淋或者水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并做好记录。
3.1.6临床医学实验室出入管理:非实验室人员应经负责人许可,采取防护措施才能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等,做好消毒清洁后才能出实验室。
3.1.7菌种、毒株、各种指标阳性标本出入制度:菌种和阳性标本应进行出入登记,如工作需要拿出实验室,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明,才能拿出实验室。
3.1.8标本运输、处理制度:所有能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标本运输应装入不泄露、防破、密闭标本箱里运输。标本存放应专柜、密封保存。
3.1.9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违者,根据有关条例由生物安全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处罚意见。
3.1.10菌种、毒株、传染性强的标本、有害、有毒的化学药品,应实行专室专柜、双锁,两人管理,同时做好出入登记,违者重处。
3.1.11为了保证生物安全,科室应准备足够的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面罩、鞋帽、手套。尤其是细菌室、分子生物室、病毒室、艾滋病室等生物因子密集的地方。
3.1.12各实验区应有明确的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的标识。
第7篇 从业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知识专门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对新进厂员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培训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安全教育(即指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安全教育由生产部负责,技术部协助,学习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指示、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安全的规定;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由车间或部门负责人负责,主要是学习本车间或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主要学习本工序或班组范围内有关安全规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等安全注意事项。
2、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对特种作业人员,如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起重、车辆驾驶、气瓶检验、易燃易爆人员,必须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上岗作业。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和总结。
第8篇 幼儿园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
2.必须经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统一进行检查,并填写体检表。
3.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能上岗工作。
4.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疾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5.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其它有碍婴幼儿童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和调离,病愈后经医院或防疫部门检查证明无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原工作。
第9篇 人员进出库安全管理制度
1、 进库人员应自觉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并登记;携带物品出库要凭放行条。
2、 外来工作人员临时进出库,凭油库发给的临时出入证放行。离开油库时要把出入证交门卫回收。
3、 进入油库要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内。进库人员必须自觉将火柴、火机、聚光镜和易燃易爆物品交门卫保管,严禁穿钉鞋进入油库。
4、 外来人员因公进入油库须经请示油库领导批准。
5、 油库区内禁止私人会客,探朋访友。
6、 进入油库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油库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追究责任。
7、 非本单位职工严禁进入油罐区内,若因工作需要应由油库主管领导批准并指派专人陪同方可,否则追究责任。
第10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总则
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范围
1.1电工作业
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3.1申报“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的程序
3.1.1申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资产运营部审核。
3.1.2资产运营部初审后,通知申报单位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
3.1.3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上有关内容逐项认真填写。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卫生处、资产运营部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交回资产运营部备案、存档。
3.1.4资产运营根据有关规定填报“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
3.1.5“学习证”下发后,由特种作业人员个人保管,证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超过时限“学习证”自行失效。
3.2特种作业“学习证”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2.1特种作业学员必须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
3.2.2特种作业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具体规定详见“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3.2.3特种作业学员每半年接受一次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学员的工作。
3.2.4持有学员证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向资产运营部提出正式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申请。(电工作业学员证除外)
3.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
3.3.1资产运营部根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计划,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
3.3.2特种作业安全培训与复审工作,由资产运营部负责办理培训事宜。(联系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3.3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
3.3.4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3.5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复审验证,证件超过两年未进行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
3.3.6连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复审验证每四年进行一次。
3.3.7经培训单位考核未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未合格者,发证部门则取消其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
4.1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所需的费用,总公司不予负担。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待通过考核合格后,资产运营部负责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4.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4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4.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资产运营部统一保管。
5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1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5.2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5.3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5.4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6其他:
6.1持有特种作业《学习证》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培训取证,因单位或本人原因,在证件有效期内未进行培训取证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
第11篇 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目的
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对特种设备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管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3. 内容3.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
3. 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
3. 3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3. 4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 5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 6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3. 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3. 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 9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
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 10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3. 1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接工、水处理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引用文件
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记录
5.1《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第12篇 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为确保学生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学生校车驾驶员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学生校车驾驶员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学生校车驾驶员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学生校车驾驶员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学生校车驾驶员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学生校车驾驶员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学生校车驾驶员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学生校车驾驶员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学生校车驾驶员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学生校车驾驶员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学生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1)学校学生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学生校车驾驶员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学生校车驾驶员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学生校车驾驶员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7)晚间学生校车驾驶员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学生校车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学生校车驾驶员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学生校车驾驶员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学生校车驾驶员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学生校车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0、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1、学生校车驾驶员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学生校车驾驶员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2022年8月31日
第13篇 安全监察专责人员安全监察包保制度
1、为严格落实安全监察专责人员工作责任,强化安全包保工作,特制定专责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包保制度。
2、安监处专责人员在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做好系统安全监察工作的基础上,履行以下安全监察包保责任:
1.安监处长安全责任包保单位电务段;
2.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安全责任包保单位大朴屯站;
3.安监处副处长安全责任包保单位客运段;
4.安监处综合科培训员安全责任包保单位铁道器材厂;
5.安监处综合科调研员安全责任包保单位二厂站;
6.安监处综合科质量员安全责任包保单位房产管理科;
7.安监处综合科分析员安全责任包保单位行政事务中心;
8.安监处监察科行车监察科长安全责任包保单位大集站;
9.安监处监察科行车监察员安全责任包保单位露天运输段东部队、西部队;
10.安监处监察科机务监察员安全责任包保单位老虎台站;
11.安监处监察科工务监察员安全责任包保单位工务段;
12.安监处监察科电务监察员安全责任包保单位供应管理科、露天运输段工务队(电务)。
13.安监处监察科道口监察员安全责任包保单位供应管理科、露天运输段工务队(工务)。
3、包保责任:包保人每月至少参加对包保单位(队)进行1次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检查,配合包保单位共同做好无事故、无险情为目标的安全工作。
4、责任考核:每季,个人对包保情况进行自检(处务会议汇报),安监处对包保人尽责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包保人所包保单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扣包保人当月20%—50%安全奖;事故性质及其影响特别严重的,取消包保人当月安全奖,直至给予政纪处理。
第14篇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从业人员的权力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权力 1、公司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组织机构,并保持相对的稳定。 2、公司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要对从业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 4、公司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查处漏洞,消除隐患。 二、从业人员的义务 1、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 2、从业人员要自觉接收公司提供的各种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身的安全技能。 3、当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未及时给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从事生产。 4、对于突发的各种事故,从业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保护好现场,还要听从公司调遣,参与事故抢险。
第15篇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三、职责
总经理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机构的设置
1、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副组长、成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职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包括安全部员工及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等。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组长签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2、、成立安全部
1)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并发文成立安全部,并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简称安全员)人员。其他部门按规定由部门负责人专兼任或挑选安全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员,应由不低于中专或等同中专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安全培训,持安全资格证上岗者。
(二)、人员的任命
下列职位人员必须书面任命
1)安全员(专职)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4)应急救援队人员
上述被任命的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三)、权限和职责
1、公司在成立各个安全组织机构时,就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2、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员时,同样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