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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内容
管理财务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务政策与目标:明确企业的财务目标,如盈利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等,并制定相应的策略。
2. 账务管理:规定会计核算方法,确保账目清晰,符合会计准则。
3. 预算控制:制定年度预算,监控各部门支出,防止超支。
4. 成本管理:设定成本标准,分析成本构成,寻求降低成本之道。
5. 投融资决策:规范投资和筹资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回报分析。
6. 内部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财务流程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7. 财务报告:制定财务报表编制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
重要性和意义
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至关重要,其价值体现在: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错误,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
2. 控制风险:明确权限,防止欺诈和滥用资金,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3. 支持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为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4. 合规经营:遵守法律法规,降低因违规带来的法律风险。
5. 增强透明度:对外界展示企业财务状况,增强投资者信心。
注意事项
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应与时俱进: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更新财务政策。
2. 执行力:制度的成效取决于执行力,需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规定。
3. 培训与沟通:定期进行财务知识培训,确保团队理解财务管理制度。
4. 内外兼顾:既要满足内部管理需求,也要符合外部审计和监管要求。
5. 适度灵活性:在保证原则性时,允许在特殊情况下的灵活处理。
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它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完善,以适应企业不断变化的需求。
管理财务制度范文
第1篇 财务部管理制度范例
财务部管理制度
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搞好财务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编报好上月会计报表;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集团及公司领导所需各种报表的,视情况而定,对主要责任人处以20元/次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10元/次罚款;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视情况而定,处以50元―200元罚款或调离岗位。
2、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不能认证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3、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10日前搞好上月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工作;因工作失职,未能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领购及缴销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及收据缴销过期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5、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开具工作;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及收据受到税务处罚及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和损失金额。
6、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收据遗失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7、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搞好统计工作,因工作失职,受到统计执法部门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8、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300元库存现金额预留保险柜库存现金,因超规定预留现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9、未经批准,擅自挪用现金或支付款项的;一经查处,除责令其归还所挪用现金、所支付款项外,并处以相关责任人挪用现金、支付款项额0.5倍罚款。
10、对外办理结算业务,除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外,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办理银行转帐结算;未经批准而办理现金支付的,一经查处,按所办业务金额处以0.5倍罚款。
11、对业务员及代理商所交现金应及时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对无法确认的现金,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由部门领导与销售协调落实,办理收款手续;因工作失职,造成现金货款未入帐或未能及时入帐,给业务员销售业务带来影响和损失的,视同挪用现金处理,处以所收现金额1倍罚款。
12、严格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13、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一经查处,处以相关责任人套取现金金额2倍以上罚款。
14、积极为公司各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搞好服务工作,如发现有工作不主动或服务态度生硬等现象,一经核实,处以10元/次罚款。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发掘内在潜力,为公司及时发现、选拔、重用人才创造条件,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2篇 酒店会计核算会计政策财务管理制度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核算和会计政策
一、酒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旅游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制定酒店的会计政策和办理会计业务。
二、酒店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记录,均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齐备、摘要简明、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酒店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会计政策:
1、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2、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3、应收帐款采用直接转销法;
4、投资采用成本法;
5、递延资产和无形资产在受益年限内平均摊销;
6、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
四、酒店帐务处理程序:
1、经批准和手续完备的收支凭证由财务部出纳员办理收支手续,按日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后向财务部主管会计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单证交接表》(见附件一);
2、主管会计根据出纳员移交的收支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及记帐凭证汇总表,经财务部会计经理审核签字后,按照记帐凭证及记帐凭证汇总表登记明细帐及总帐;[b]
3、主管会计根据明细帐和总帐,编制会计报表送会计经理审核签认后呈交财务总监;
4、酒店财务总监对会计报表审核签认后,呈报总经办审批;
5、财务部会计人员须按时记帐、结帐和对帐,按时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它相关明细表,并于次月八号(月、季报表)前或次月十五号(年报)前报送。同时,会计经理每月及年中、年末须对酒店经营活动情况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第3篇 小学学校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
1、 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管理现金,日库存量不得超过150元,加强防范措施。
2、 必须两人以上乘车取送大额现金,时间要保密。
3、 借款、领款、借取现金必须履行必要手续,及时报结。
4、 传票严加保管,不得丢失。
二、 帐票管理:
1、 及时下帐,月清月结,为领导当好参谋。
2、 帐本严加保管不得外存、任人翻看,票据随结随封,用时入库。
3、 传票存放处要防火、防潮、防盗、防虫蛀鼠咬。下班前要注意杜绝火种。
4、 翻阅传票必须经会计同意,当面查找,不得丢页。
三、 物品管理:
1、 建立健全国有固定资产帐,帐目统分结合。单位专人保管,及时上帐。
2、 坚持谁使用谁保管和年终查对制度。
3、 桌椅黑板等备品随班级使用保管,谁损坏谁赔偿,一年检查两次。
5、 贵重常用易丢物品集中存放,凭条借用。
6、 经常检查备品使用情况,及时保养检修。
7、 学校设备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第4篇 物业财务支票管理专项制度之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支票管理制度
2.1、支票受理管理规定:
2.1.1出纳员必须先检查支票右上方是否有交换号,支票下方印鉴是否清楚、齐全。没有交换号和印鉴不齐全的支票不能受理。
2.1.2本市支票的有效期为十日,自签发之日起至到期日。如遇节假日(指国务院规定的统一节假日)顺延一日,支票过期的不予受理。
2.1.3支票字迹涂改、印鉴模糊不清、填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2.1.4支票日期延期的不予受理。
2.1.5借用的支票(支票印鉴与发票抬头人不一致的视为借用)不予受理。
2.1.6破损的支票不予受理。
2.1.7支票金额填写应正确规范,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2.1.8支票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人民币100元以下必须使用现金。
2.2、支票领用管理规定:
2.2.1、用款人领用支票时,需持批准后的采购申请单或请款单,到物业公司财务部填写支票领用单。
2.2.2、财务经理再次核对资金、有否重复付款,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将支票的日期、用途、金额填写齐全、准确后交用款人,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用款人分别在支票存根和支票登记簿上签字并承担支票使用责任。
2.2.3、用款人在使用支票时,必须当在发票上填写支票号,以便财务人员核对。发票内容应填写完整,发票抬头应为单位名称,发票中购物内容应填写物品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大小写金额相符。如使用一张支票,发票为若干张时,必须将金额加总,写在第一张发票的右上角。
2.2.4、用款人必须在领用支票__日内办理报帐手续。
2.2.5、财务人员必须在发票后加盖报销印章,并审核采购物品内容是否与采购申请内容相符,金额是否相符、物品验收入库手续是否齐全后办理支票核销手续。
2.3、取消支票的规定:
2.3.1、用款人的用款申请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付款金额或收款单位发生变化、需变更的,必须及时通知总部财务人员办理原支票请款的作废,并报总部财务经理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2.3.2、管理处用款人的用款申请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事情发生变化不需付款的,必须报告物业公司财务经理办理原请款单的作废,并办理相应的取消支票手续。
2.4、支票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2.1、财务部必须设专人(如出纳)签发、保管支票。如遇财务出纳休假期间,必须由总部财务经理负责签发、保管支票,双方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2.2、出纳员必须分户保管、登记支票的领用、结存状况。
2.3、出纳不得开具空白支票、空头支票、远期支票。支票上必须填写收款单位、支付日期、用途、限额等。付款完毕,必须及时将支票存根连同发票或有效原始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2.4、出纳必须保管好已作废的支票及空白支票。
2.5、出纳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结算制度,按月与银行核对往来帐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认真核对未达款项,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2.6、财务部会计必须复核出纳收取的支票,并督促出纳员及时送银行。
第5篇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范例)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 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 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三条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 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 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 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 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 预算组织分工
第七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 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 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 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 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 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 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 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 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 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 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 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 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 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 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 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 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 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 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 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 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 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 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 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 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 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 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 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 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六章 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条 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 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 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 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 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七章 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 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 “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
第三十五条 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 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 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 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 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 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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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激活增收节支,严厉杜绝铺张浪费,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全局经济健康正常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相关财经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二条规范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执法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
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局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和行政执法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有不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而自行收费或执罚的站、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到局计财股申领财政正式票据。收费执罚后五天内应与局计财股结算,并将所收款项全额缴入国库。
第四条各站、室取得各项收入,应开具合法票据。票据上必须详细填明收款日期、收入项目或事由、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应同时用中文大写字填写清楚),并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及收款人签章等。
第三章支出审批报销
第五条各站、室取得各种支出报销凭证必须手续合法、票据合法。
第六条各站、室申请报销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各项费用,应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填报。
第七条各项支出费用报销前,须先由经手、验收或证明人在票据背面签字,并送局计财股审核,再经局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单位临时借款时,借条应经局主要领导审批,方可借支。借款人于事后应及时按文件规定办理结算和报销手续等。
第四章公用经费管理
第九条局统一订阅的报刊杂志,由人秘股负责分发管理。
第十条局办公用品由计财股统一采购,人秘股专人管理,实行领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局统一负担局领导、减负办、人秘股、计财股电话费用,局领导干部话费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县廉政办审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局文件、材料打印坚持节俭原则,严格申报审批管理。各站、室的文件、材料,局打字室能完成打印的,必须在局打字室打印;确需由营业场所打印的文件、材料,各站、室负责人提出打印数量申报,报人秘股审核,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再交指定的营业场所打印。
第十三条局业务招待费严格贯彻执行_党发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之规章制度。一般情况下,同城不吃请。对于确需招待的外地及上级来人,应在局主要领导的交办下,视来客对象限额招待。
第十四条规范局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约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燃料费等使用经费。局公务用车一律实行ic卡定点加油制度。车辆维修和购置零配件也一律在本县维修厂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县外维修和急需更换零配件的,必须报请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不论何种情况,维修更换的坏零配件一律带回本局存查。
第十五条自来水费除能源办、种子公司等办公室或营业场所按表交费外,全部由局统一负担。
第十六条电费除能源办、种子公司等办公室或营业场所按表交费外,全部由局统一负担。
第十七条局公用、营业性用水电使用量及交费额,应由局水电管理员专职管理,建立专门台账,定期收缴。
第五章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八条局机关财产物资由计财股统一采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按国家管理部门之规定,建立起明细登记账册。凡价值在2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物,一律作固定资产入户列账。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使用单位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时,应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并具办领用手续和按时归还。
第二十条建立起定期清理盘点制度。对本局所有的财产物资,应每年进行两次清理盘点。盘点中发现短少或损坏的财产物资,除正常原因外,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专项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局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申报、审批、验收和审计监督制度,管好用活专项资金,严禁挪用专项资金。
第二十二条各类专项资金到账后,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集体讨论、研究、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完成后,必须上报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接受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局每年对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到位、管理到位,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本办法的站、室、个人,年度总结中,给予评先、评优。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之规定,视情况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二0_年_月_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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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4
1、医院收入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
2、医院的收入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3、医院的各项医疗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疗收费合法性、完整性。
4、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不得将医院收入转入到其他部门。
5、医院支出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其他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6、医院的支出应本着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7、对人员经费支出部份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进行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部分,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发展计划,经费开支以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计算,根据需要和财力进行编制。
8、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单位的各项支出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交财务科审核,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8篇 某物业财务管理运作制度
一、管理方案
财务系统的设置按深圳花园具体情况划分核算单元,每个核算单元为一个成本中心,由各成本中心,由各成本中心及共同成本中心构成物业管理核算体系。
二、管理原则
严格监管各管理单元,主要侧重于现金收支情况的监督及费用的控制、出包合同及物资采购的监督控制,确保各项费用能控制在预算之内。
三、财务会计制度
总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国家有关的税收规定,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具体按财政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及《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执行。
四、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管理包括财产的保管、保养、使用、维修及支付保养、维修的各种支出。
(2)财产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财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其中工程、机电、设备类物资由工程部管理,及各使用部门保管;其他物资由办公室管理,[[及各使用部门保管。
(3)财产物资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消耗性物品及其它消耗性物品。
(4)所有固定资产和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部门设卡登记;属个人使用、保管的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人设卡登记。
(5)各种物资应设仓库保管,各仓库应分品种、规格和型号设账记录各种物品的收、发、存情况,并按月向管理处主任、主管部门和财务部报送月报表。
(6)各种物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由使用部门提出检修计划,经批准后,由对口部门安排维修。
(7)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管理处主任。属责任事故者,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8)低值易耗品和非消耗性物资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交旧领新。属人为损坏者(包括需维修的)。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9)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表,经仓管主管部门鉴定并经总物业经理批准后废发。由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所有物品进行检修、报废时均需报财务部备案。
(10)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国家的规定每一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10%,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11)各种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原则上一次性摊销。但数额较大的,按使用时间摊销。
(12)购置各种物品必须办理进仓验收手续;领用各种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办理领用。库存物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或变质,应立即查清原因,报告主管领导。情况严重的,应报告总物业经理。
(13)各部门所有的收支结算一律通过财务部办理。
(14)库存现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当日发生的收入一律送入银行,一般不得坐支。每日结出余额,每周填制现金收支报表,做到账款相符。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立即向财务经理报告,并查明原因。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物业经理。
(15)银行存款的收支应每天结出余额并每周填制银行存款报表。月结时,应取得银行对账单,填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16)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均应送财务部,由财务部监督和配合合同的执行。
(17)银行的结算凭证、发票、有价证券等统一由财务部管理。
五、物资管理制度
(1) 物资分类:
i)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
ii) 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使用时间不足1年或超过1年的物品。
iii)办公用品:办公用消耗性物品。
iv)物料用品:管理所需的消耗性物品。
(2) 物资采购(工程)申请审批程序
a 所有采购须先由各所在物业管理处填写采购单/工程承包确认单,由物业管理处主任签批后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a) 总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采购部门须提供1-2份报价单,由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b) 总额在1000元至10000元以下者,采购部门须提供不少于2份的报价单;由所在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c) 总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2万元以下者,采购部门提供3份报价单,由所在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d) 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至5万元以下者,采购部门提供4份以上报价单,由所在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e) 总额在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及以上者,采购部门须提供5份以上的报价单,由所在物业管理处主任初审,报物业公司审批。
b.采购单/工程承包确认单一式五联,分别为:-
第一联(白色)- - - - - - - - - - - - 承包商/供应商留存
第二联(红色)- - - - - - - - - - - - 所在物业管理处经理留存
第三联(绿色)- - - - - - - - - - - - 物业管理部会计处留存
第四联(黄色)- - - - - - - - - - - - 采购人员在申请付款时作附件给会计部
第五联(蓝色)- - - - - - - - - - - - 存档于物业管理公司
c.所有采购及工程项目对外须签定正式合同,备合同原件或复印伯睛份给会计存档;
d.所有采购及工程项目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会计部门才能予以付款。
e.对办公用品及其它低值易耗的物品及维修材料等的收、发各物业管理处须指定专人进行登记。
(3) 物资的领用、使用、保管制度
a) 专人使用之固定资产及及低值易耗品,由使用人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并负有保管责任;公司及部门共用物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履行领用手续并负有保管责任。员工离职或调离必须办理物品交接手续。
b) 日常物品的出入库须填写出入库单。仓库管理人员在物品领用时必须凭有关人员的签名的领料单办理出库手续。
c) 各部门领用物品须填写领料单,由部门主管及有关部门人员签名后方可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d) 各部门领用之物品,须建立部门领用物品使用登记薄,包括领用时间、领用人、领用数量及用途。
e) 仓管人员应及时将出入库单送至财务以便入账。财务应定期汇同仓管员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对物资的采购、消耗、使用情况汇总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六、成本控制
(1) 严格按预算对各单元进行控制;
(2) 严格按规定审查各种财产物资的申购程序及合同报价等;
(3)员工借款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借款人先填写
借款申请单,经部门主管、财务主管及管理处主任审批后,由财务部办理借款。所有借款除零星采购可使用现金外,均采用支票或汇票结算。现金借款不得超过rmb1000元,申请人必须还清旧款方可申请新的借款。
(4) 有关部门费用报销规定
a)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审批程序,凡需购买之物品,要先填写采购/工程承包确认单,由管理处管理处主任签名,呈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履行采购。所有采购/工程承包确认单由各部门填写所购物品清单交管理处出纳,由出纳统一填写并编号。要求所填内容、金额必须齐全。
b)所有报销须取得正式的发票、单据,并有经办人的签名(全名);
-市内交通费:外出办事非紧急情况不得搭乘的士,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先须征得管理处管理处主任同意。报销时,报销人必须在的士车票背面注明__年__月__日,由__地方到__地方办理__事情,并签名(全名)。
-办公用品:各部门若需购买办公用品,每月初须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交由行政文员汇总后统一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填写采购/工程承包确认单经管理处主任签名呈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履行购买。临时急需要的零星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零星物品申购单(附后)向管理处主任申请,经同意后由行政文员临时购买。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购买办公用品,否则不予报销。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任何收据,如有需要应到物业管理部会计处领取。
-工程部使用的工具用具及维修用品必须按月预算,统一申请并按本规定之一项的要求操作。临时急用之维修用品须填写零星物品申购单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并及时将该笔报销单据传真至物业管理公司按规定程序审批。
-通讯费用:
① 管理处管理处主任之手机费用按500元/月标准报销,超过部分自理,如实际费用不足报销标准,按实际发生数据实报销。但不再报销call机台费。
② 管理处主管及以上级员工按规定每月凭据报销call机台费(数字机)。
③ 其余员工call机台费一律不得报销,特殊情况需报销call机台费者须由管理处管理处主任单独书面申请,须详细说明被申请报销人员报销该费用之必要性,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后从审批当月开始按审批标准执行。
④ 报销人取得通讯费报销单据后应及时按月报销,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所取得之原始凭据之客户名称与报销人不相符者,不予报销;
●用其他月份之原始凭据代替当月凭证报销者,或擅自修改原始凭证者,不予报销;
⑤ 所有购买之办公用品及维修用品报销时须附清单于发票后,否则不予报销。
(5) 报销程序:
●经办人员在报销单据背后签名后,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报销人处签名,并将发票单据整齐粘贴于费用报销单之后;出纳审核费用报销单所填数据与其附件发票单据的数据是否相符;所填单据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管理处主任签名。
●出纳须将费用报销单及有关附件传真至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支付现金;
●出纳取得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完毕之费用报销单后履行支付程序,收款人签名,出
纳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印章;
七、会计报表规定
(1) 每月财务报告须按统一的格式上报,具体报送报表如下:
a) 资产负债表;
b) 收支表;
c) 固定资产明细表;
d) 各科目余额明细表(往来账明细须单独列表反映);
e) 应收、已收、实收管理费明细表
f) 库存现金盘点表;
g) 银行存款余额调剂表;
h) 银行存款余额调剂表;
i) 财务报告说明
(2)每月5日为报表的上报日(节假日顺延),为了保证报表的准时上报,各管理处每月结帐日期统一为月末最后一日。
(3) 所有报表须先报送至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后之财务报表方报送给有关部门人员
第9篇 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开源节流,使有限资金发挥较大的效益,促进药检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省财税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旅差费借支、报销及各种补助管理
2.1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可借支旅差费。根据往返路程、出差时间提出借款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借支。出差返所后须在十天内到办公室财务办理报销手续,所借款项一次结清,多退少补,超过十天后财务则从本人工资中扣回所借旅差费。
2.2 工作人员出差,公事办完后应及时返所,需要在途中转站的,应事先做好衔接安排。整个路途(单程)所报销途中住宿费,不得超过三个晚上,确有特殊情况超过者,须本人书面说明,经所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2.3 工作人员出差报销的各项开支标准,按省财税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按规定可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应乘民航班车,确有特殊原因乘坐出租车的,书面说明原因,由所领导批准报销;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坐飞机的,应事先请示所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财务规定办理报销,但可报销往返途中规定的住宿各一天及按乘坐车、船规定给予途中补助。
2.4 工作人员探亲。应事先请假,报销旅差费时应持有所领导批准的请假单。
2.5 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需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应由科主任签名,经办公室主任审批,财务凭原始凭证办理报销。
2.6 凡我所职工没有安排所内住房、住宿离所二公里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交通费30元。用自已自行车办公事的,每人每月补贴10元,不再凭票报销。
2.7 财务报销时间,定为每期一、三、五下午,其他时间不办理报销。年终结算期间不办理报销。
3、财务开支的审批权限
正常开支金额在500元之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3.1 500~5000元内的由分管所领导审批;
5000~10000元的由所领导讨论决定;
10000以上的由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2 常用药品、器械的购买,由库房管理人员提出计划送业务办公室审核,大型设备的购买由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购买。
3.3 常用办公用品计划送办公室主任审核,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购买。
3.4 各科室零星物品的购买,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范围送交有关领导审批。
3.5 采购物品一般由采购员购买,一切采购物品需经办人签字,仓库保管员验收(图书需经图书室验收)签字,所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4、基本建设项目及大型设备购置的合同,须经所领导批准后,方可按合同付款。
5、本制度由所办公室组织实施,修改解释权属所长办公会议。
第10篇 某县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县建设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单位所有支出按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执行。
1、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邮电费、水电费支出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单位职工水电费应由个人承担;单位职工参加函授、脱产进修和短期培训学习的费用支出一律由个人负担,业务培训按有关制度执行。
2、旅差费
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支出。旅差费支出根据现行价格因素和实际情况,市内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元;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费用包干)不得超过100元,并不得报销餐饮费;在途交通补助市内每人每天3元,市外每人每天8元,具体按有关文件执行。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其规定为:全年业务招待费事业单位不得超过单位总收入的1%。
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标准为20元/人,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进餐条据,财务股不予报销。
根据单位情况,实行业务招待费定额包干制,超额部分财务股不予报销。其标准为:党委成员各3000元,办公室1000元,财务审计股1000元,人事教育股1000元,建设股1000元,综合股1000元,公用事业股1000元,勘测设计股1000元。
4、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验收、入帐、保管。各股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5、小车费用
单位小车费用根据年初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单位情况,可实行小车费用包干制,即每辆小车费用开支控制在18,000元以内(含保险费),局党委成员每人不得超过5000元。
6、医药费
离休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医保据实报销,其他在职及退休人员均执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单位不再报销门诊及住院医疗费。
7、各种补贴
(1)独生子女费每年计96元,由父母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按有关规定发至14周岁)。
(2)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发放福利费不得超过100元。
(3)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因病住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次性慰问,其慰问费用限定在200元以内开支。
(4)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亡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吊唁,经费开支限定在200元以内。
(5)电话费、差旅费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管理
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五、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年度终了,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开。
财务审计股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_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11篇 __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为加强财务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运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都会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模板,仅供参考。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12篇 餐饮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中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部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2.餐饮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后勤发展集团有关财务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餐饮中心财务室负责日常的报帐,算帐,记帐等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为中心主任提供会计信息和经济分析数据,参与中心的规划和决策。
4.财务室协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
5.会计人员应尽职尽责作好会计工作,严格实行会计监督,遵守成本开支范围,降低伙食成本费用。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二.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部门当天收入的现金要及时上缴中心财务室,财务室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6.每天营业收入的现金要由保管员,核算员负责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帐,并由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签字。
7.任何人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购人员使用现金,必须由二人负责,持市场购货报销单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到中心财务室报帐。
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马虎,造成现金丢失、被盗,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银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填写结算凭证,必须认真,准确,清楚,不准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3.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回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薄中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纳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往来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对未达帐款要及时催要清理。
5.中心会计要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6.支票与印鉴要分开存放。
7.采购员领取支票前,必须填写《餐饮服务中心空白转帐支票领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出纳员填好日期,用途,限额,方可领取。
8.采购员使用支票结帐后,要及时报帐,如遇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后,也必须在月底前结清。
四.借款制度
1.任何借款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须填写借款单,由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
3.采购人员周转金到年底必须归还,次年重新办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一周内报帐。
五.收据管理与报帐制度
1.建立收据信用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2. 开错的收据,必须全套留存在本收据本内,不准撕下废弃。
3.购买伙食原材料商品报帐时,必须填写市场购货单及发货票方可报帐,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4.报帐时,市场购货单,发货票,必须有保管员,经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同时,发货票为一票多样商品时,必须列出购物名细及单价,保管员,经手人签字后附在发货票后。
5.旅差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六.会计凭证复合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凭证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在装订前要进行复核。
2.对于复核出有错误的会计凭证,要按规定的程序改正。
3.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毁损散失和泄密。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要销毁时,必须报集团财务科批准后方可销毁。
6.会计档案销毁时,应在后勤集团财务科派人监督下,经中心会计出纳核对准确后进行,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中心主任。
第13篇 医院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第14篇 某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wi/cw-04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每年_月、_月向商户公开本步行街管理费的财务收支状况,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张贴于本步行街管理处的告示板上。
8.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9.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 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第15篇 z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为规范其财务行为,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