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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检查与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核心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绩效评估:定期对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量化或定性评价。
2. 行为准则:设定企业行为规范,明确何为优秀表现,何为不可接受行为。
3. 奖励体系:包括物质奖励(如奖金、晋升)和非物质奖励(如表彰、荣誉证书)。
4. 惩罚措施: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警告、罚款,严重时可能涉及解雇。
内容是什么
绩效评估通常基于明确的目标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行为准则不仅关注工作效率,也强调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奖励体系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而惩罚措施则用于维护组织秩序,防止不良行为的滋生。
在奖惩制度中,透明度至关重要。员工应清楚了解如何获得奖励和避免惩罚。制度应具有灵活性,以适应不同部门和岗位的需求。比如,销售部门可能侧重于销售额,而研发部门则更看重创新和项目完成情况。
规范
制定和执行检查与奖惩制度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性:所有员工应受到相同标准的评判。
2. 及时性:奖惩应及时反映员工的表现,避免延迟影响激励效果。
3. 可行性:奖惩措施应切实可行,避免空洞无物的承诺。
4. 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员工反馈,优化制度,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重要性
检查与奖惩制度是激发员工潜能、提升组织效率的关键工具。它有助于建立积极的工作氛围,增强员工归属感,同时也能及时纠正错误,维护企业文化和价值观。通过合理运用这一机制,管理者可以引导员工朝着共同目标努力,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检查与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检查与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公司发展的基础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确保安全效益的丰收。
1、矿山配备专职安全员对各部门进行安全巡查工作,在检查中必须严厉查处岗位违章、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机组连续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2、在安全生产的同时,要注意加大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必须达到计划要求。
3、安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的报矿山领导处理,或发现情况不及时汇报处理的,将追究安全员责任。
4、矿山鼓励员工技术创新,实行工作考核制,对员工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者进行惩罚,对积极表现者进行奖励。
第2篇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检查层次
1.1由站领导负责,职业安全领导小组参加,每季度进行一次。
1.2职业安全专(兼)职业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1.3领导小组负责人,对本小组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
2.1各职能部门、领导小组执行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2.2工作现场检查:场地总体职业安全状况,工作场地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落实隐患整改
发现存在职业卫生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四定原则落实整改。
4、奖惩措施
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的,考核责任人每次100元,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视整改情况考核责任人每次50-200元。
第3篇 设备检查与评比奖惩制度
1.矿成立以机电矿长、机电总工、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考评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设备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设备管理混乱、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不好的单位给予批评或处罚。
2.各类奖罚单据由机电科各专业管理组开具,经机电科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实行奖罚,提请矿长办公会裁定。
3.连续三个月机电设备完好率达95%,电气设备无失爆、标准化验收达部一级以上的单位,嘉奖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技术员、机电维护人员1000元。
4.机电设备完好率低于95%,标准化验收低于部一级标准的,已对矿承包单位,按合同有关规定罚款;未对矿承包单位罚分管机电的区队长、技术员(或分管工程师)每人30元,机电维护人员每人10元。
5.机电设备无“下井证”下井者,按每台件2元罚井口把钩工。
6.机电设备安全保护齐全,甩掉无压释放、过流保护装置或其它电气保护装置,综合保护装置不用者,罚款100元。
7.未经电气管理组批准擅自增减设备容量或更动开关过流保护定值者,按30~5 0元罚款;若危及安全,影响生产时,由责任单位自负。
8.甩掉检漏继电器不用者,按100~300元罚款。
9.各种固定设备实行交接班、定期检查或巡回检查等制度,并做好各种记录,未按规定执行和填写记录者,按每次5元罚款,发现填写假记录者,停发浮动工资三个月。
10.井下电气失爆,按每台(或每处)100元罚款;未按期整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按原罚款金额的两倍罚款,直至处理完为止。
11.带电检修、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按每台50元罚款。
12.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在同一地点摆放,无接地极或接地极敷设不合格,或在开关群附近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罚款20~30元。
13.因生产损坏的机电设备路部件(如开关芯子等),在更换新部件后,两天内必须交回机电科有关车间及专业管理组消帐,否则按每超一天5元罚款。
14.玩忽职守,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使用不当,致使设备损坏,按设备损坏程度以及影响生产范围处以100~500元罚款。
15.规违反油脂管理规定或润滑不当,造成机械事故的,对兼管油脂工作的区长、技术员及工区油脂管理员每人罚款30~50元,造成重大事故及严重损失的,另给予行政处分。乳化液配比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16.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以接到设备催送单之日起10日内回收上井消帐,逾期不交者,按每台每天10元罚款。
17.单台更换下来的设备,责任单位应在7日内回收上井到指定地点 并办理消帐手续,否则按每台件每天10元罚款。
18.未经批准擅自转用机电设备的(含电缆、五小电器)按每台件50元罚转用单位。
19.凡回收上井的机电设备,其零部件不符合拆除前移交清单的数量时,按下列标准罚款:遗失件原值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按原值的50%罚款;遗失件原值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按原值的40%罚款;遗失件原值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按原值的30%罚款;1000元以上的,由矿领导确定,但不得少于500元。
20.设备应严格控制拆套使用,凡不经批准私自拆套的,按被拆部件原值的100%罚款。
21.蓄意破坏,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根据情况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要爱护设备,一旦发生设备事故,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尽快恢复生产,对造成设备事故隐瞒不报的,根据情况处以50~5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徇私舞弊,违反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任意处置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电缆)应给予设备原值2~5倍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24.对贯彻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并能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避免机电事故者由矿给予一次性嘉奖。
第4篇 选矿厂班组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把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依据
1、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2、各种专项检查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检查。
3、季节性和临时性检查依据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与时间及要求
1、每班员工岗位自查。
2、每班由班组长会同安全员各岗位巡查。
3、做好检查登记。
4、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临时控制措施。
三、班组长检查内容
1、督促班组员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结合交接班组织班前检查确认;
3、对本班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规程执行情况组织班中检查(每班不少于一次);
4、针对岗位检查出的隐患采取控制措施。
四、班组安全员检查内容
1、对班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工器具使用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班组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每班不少于二次);
3、对隐患控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对员工联保互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班组员工自查内容
1、作业前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先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确认;
2、作业中对设备运行状态、互保对象、联保对象的作业行为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控;
3、交班前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做好交接工作。
六、班组应对以下行为进行安全奖励
1、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的;
2、纠正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3、积极提交安全合理化建议的且建议得到采纳的;
4、在上级组织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5、积极参加突发事故救援的有功人员;
6、在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中有创新的;
7、在安全生产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七、班组应对以下行为进行安全处罚
1、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
2、作业过程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3、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4、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的;
5、其他违反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5篇 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一、检查层次
1、由公司领导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
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生产车间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 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
四、奖惩措施
五、附则
1、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厂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职业健康检查与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效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考核工作由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车间、部室配合。
第三条、考核以部门为对象,考核内容各车间、处室所承担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并结合年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计划。
第四条、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各车间、处室工作绩效的一部分,其考核归入公司绩效考核范畴内。由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车间、部室按月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不好的单位开具整改通知单。
第五条、对于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工作量大,完成情况好的车间、部室,由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奖励方案,经分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第7篇 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望各班组遵照执行。
检查依据
1、日常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依据《质量标准化达标》打分。
2、各种专项检查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检查。
3、季节性检查和临时检查根据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临时检查五种。具体要求为:
1、日常检查:区管技人员和各班组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
2、定期检查:由单位每周组织一次,检查时要事先编好检查表,逐项检查,及时下发安全隐患限改通知书。
3、专项检查:由各专业副职负责组织,例如:顶板、机电、辅助运输等,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季节性检查:根据矿下达文件,组织在暑季、汛期、冬季及节假日进行检查。
5、临时性检查:由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公司通知组织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工班(队)长
查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查思想
(1)查各工班(队)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心。
(2)查职工的安全意识
(3)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深入人心。
3、查管理
(1)查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受否健全和落实。
(2)查日常记录能否坚持。
4、查隐患
(1)查施工现场和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2)查生产文明情况以及物品是否摆放整齐。
5、查纪律
(1)查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的遵守情况。
(1)查劳保用品的穿戴情况。
四、安全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奖励500元/项;
(2)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奖励200元/次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励500元/次。
(4)对抢险救灾有重大贡献者,奖励1000元/人。
(5)积极参加公司、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并获奖的,按活动方案标准进行奖励。
(6)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奖励500元/人。
(7)被评为省、地、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分别奖励500、300、200元并给予通报表彰。
五、安全处罚标准
1、安全管理方面
(1)班组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的,考核班组绩效奖金1000元,班(队)长200元。
(2)单项工程开工三天内,现场文明生产未达标的,考核200元/项。
(3)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对责任制未按时完成的,考核200元/次
(4)工程未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处罚1000元/项。
(5)未按时参加公司、单位组织各项活动的,处罚500元/次。
(6)未按时填写相关资料或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的。处罚200元/次。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
(9)设备使用过程中无设备运行记录、保养维修记录的,处罚200元/次。
(11)未按施工现场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对预案进行培训演练的,处罚200元/项。
(12)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罚200元/次,拒绝整改性质恶劣者,扣除项班(队)长及安全员当月安全奖。
(13)在矿安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单位加倍处罚。
(14)在省、地、市检查中受到处罚的班组,分别考核奖金5000、3000、2000元。
2、安全违章
(1)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不达标的,考核200/项;
(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处罚200元/人;
(3)班组长现场违章指挥的,处罚500元/人;
(5)现场违章使用机电设备,处罚1000元/次;
(7)未持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
(8)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安全员未按要求对防护措施进行检查验收,未实施现场监护的,处罚500元/次。
(9)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未按要求设置材料标识牌的;处罚200元/处。
(10)其他违章作业,按“三违”规定标准处罚。
3、安全隐患
(1)现场出现顶板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2)现场出现辅助运输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3)现场出现机电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4)现场灭火器材丢失或灭火器失效未及时发现、处理,处罚500元/处;
(5)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未按要求悬挂的,处罚500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