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梯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1、熟悉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二、电梯驾驶人员:
1、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3、做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5、停用后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
第2篇 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某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和《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结合本市电梯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各公司所从事的电梯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以及本办法。
2.所有从事电梯安装、维修和保养的人员,必须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的方可上岗。
3.各公司工程、维保部门在电梯安装、维修施工前需由专人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告知手续应及时归档。
4.电梯安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在电梯操纵盘上方设置核发的铭牌。
5.各公司工程部、维保部应提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在安装完成后应报电梯检测机构检验,并协助使用单位完成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的有关文件必须及时归档。
6.各公司工程、维保部门的电梯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立即通知商会的安全主管领导,同时各公司主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处理故事。
7.事故处理后应向商会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商会将开专题会议对事故进行分析、通报。
8.各公司维保部应告之电梯使用单位在轿内或出入口张贴《乘梯注意事项》,乘梯注意事项可由各维保单位编写并向使用单位推荐。
9.各公司维保部门应将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方案进行全员培训,并在电梯机房张贴。
10.各公司工程部应严格电梯安装、维修的质量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不允许交付用户使用。
第3篇 电梯管理员安全职责
1.负责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
2.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才能上岗。
3.保证电梯轿厢、梯级的清洁卫生,通往电梯、自动扶梯的通道和上下登梯口处绝对不得有障碍物。
4.建立电梯技术档案,日常做好电梯运行记录,存档备查,保证电梯档案内容完整,管理规范有序。
5.经常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排除故障。对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做好安全防患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6.配合维修保养单位做好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对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确认。
7.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主动为乘客耐心解释,稳定乘客的情绪,配合做好抢救工作,尽快解救人员。
8.宣传电梯法律法规,使用户正确合理地使用电梯。
9.对违反电梯安全使用规则的行为,立即制止,不允许乘梯。
10.管理好电梯钥匙,未经许可,不准交给无关人员使用。
第4篇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考核题库答案
一、选择题:(请将所选答案的代码填在题前的括号内)
(c)1.按的用途分,供居民住宅楼使用的、主要运送乘客也可运送家用物件或生活用品、多为有司机操作的电梯叫 。
a.乘客电梯 b.客货(两用)电梯 c.住宅电梯 d.载货电梯
(b)2.电梯曳引机通常由、_____ 、减速箱、机架和导向轮等组成。
a.曳引绳 b.制动器 c.轿厢 d.对重
(a)3.目前电梯中最常用的驱动方式是_____。
a.曳引驱动 b.卷筒驱动 c.液压驱动 d.齿轮齿条驱动
(c)4.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载重量 _____时起保护作用。
a.等于额定载荷 b.超过额定载荷 c.超过额定载荷10% d.达到额定载荷90%
(c)5.超载保护装置起作用时,使电梯门_____,电梯也不能起动,同时发出声响和灯光信号。
a.关闭 b.打开 c.不能关闭 d.不能打开
(a)6.轿厢内应设停电应急照明,在正常照明中断的情况下能_____。
a.自动投入 b.人工投入 c.长时燃亮 d.替代正常照明
(c)7.为防止发生坠落和剪切事故,层门由_____锁住,使人在层站外不用开锁装置无法将层门打开。
a.安全触板 b.安全触点 c.门锁 d.门刀
(c)8.为了必要(如救援)时能从层站外打开层门,紧急开锁装置应_____。
a.在基站层门上设置 b.在两个端站层门上设置 c.设置在每个层站的层门上
(c)9.封闭井道内应设置固定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位置0.5m以内各装设一盏灯,井道中间每隔_____设一盏灯。
a.5m b.6m c.7m d.8m
(d)10.电梯机房温度应保持在_____之间。
a.0~35℃ b.0~40℃ c.5~35℃ d.5~40℃
(c)11.各类电梯的平衡系数应在_____范围内。
a.0.4~0.45 b.0.45~0.5 c.0.4~0.5 d.0.5~0.6
(c)12.电梯机房的噪声平均值应不大于_____db()。
a.55 b.65 c.80 d.85
(d)13.通常所说的vvvf电梯是指_____。
a.交流双速电梯 b.直流电梯 c.交流调压调速电梯 d.交流调频调压电梯
(b)14.当乘客在电梯门的关闭过程中被门撞击或可能被撞击时,保护装置将停止关门动作并使门 _____ 。
a.保持静止状态 b.重新自动开启 c.人为控制打开 d.延时关闭
(b)15.当轿厢不在层站时,层门无论什么原因开启时,必须有强迫关门装置使该层门 。
a.人为关闭 b.自动关闭 c.发出警示灯光 d.发出警示声响
(a)16.当电梯额定速度大于0.63m/s时,应采用_____。
a.渐进式安全钳 b.瞬时式安全钳 c.带缓冲作用的瞬时式安全钳 d.任何型式的安全钳均可用
(c)17.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超过_____的电梯。
a.0.5m/s b.0.63m/s c.1.0m/s d.1.5m/s
(b)18.检修运行时,轿厢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_____。
a.0.5m/s b.0.63m/s c.1.0m/s d.1.5m/s
(b)19.若机房、轿顶、轿厢内均有检修运行装置,必须保证_____的检修控制“优先”。
a.机房 b.轿顶 c.轿厢内 d.最先操作
(b)20.杂物电梯的轿厢 _____进人。
a.允许 b.不允许 c.在有人监护下允许 d.在有足够空间时允许
(a)2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属于_____。
a.连续运输机械 b.间歇运输机械 c.曳引驱动的运输机械 d.以运输货物为主的运输机械
(b)22.自动扶梯设置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保护,使_____免受伤害。
a.扶手带 b.人的手指和手 c.围裙板 d.梳齿板
(c)23.限速器应在轿厢速度大于等于_____ 时动作。
a.额定速度 b.110%的额定速度 c.115%的额定速度 d.120%的额定速度
(a)24.轿厢与对重之间的间隔距离应不小于_____ 。
a.50mm b.75mm c.80mm d.100mm
(c)25.限速器的运转反映的是_____的真实速度。
a.曳引机 b.曳引轮 c.轿厢 d.曳引绳
(b)26.在电梯出现超速状态时,_____首先动作而带动其他装置使电梯立即制停。
a.安全钳 b.限速器 c.缓冲器 d.选层器
(a)27.电梯供电系统应采用_____系统。
a.三相五线制 b.三相四线制 c.三相三线制 d.中性点接地的tn
(c)28.层门关闭后,在中分门层门下部用人力拉开门扇时,其缝隙不得大于_____mm。
a.6 b.8 c.30 d.50;
(a)29.安全触板平时凸出门扇边缘约30mm,其被推入所需的力应不大于_____牛顿。
a.5 b.10 c.15 d.20
(b)30.电梯运行失控时, _____装置可以使电梯强行制停,不使其坠落。
a.缓冲器 b.限速器及安全钳 c.超载保护 d.补偿装置
(a)31.电梯不平层是指:_____。
a.电梯停靠某层站时,厅门地坎与轿门地坎的高度差过大 b.电梯运行速度不平稳c.某层厅门地坎水平度超标 d.轿厢地坎水平度超标
(c)32._____开关动作应切断电梯快速运行电路。
a.极限 b.急停 c.强迫换速 d.限位
(a)33.直顶式液压电梯可以不装设安全钳,但必须在液压缸的油口装设_____ 。
a、限速切断阀 b、电动单向阀 c、手动单向阀 d、截止阀
(d)34.电梯的补偿链中穿有麻绳,其主要作用是_____ 。
a.增加强度 b.便于安装 c.便于加油 d.防止噪音
(c)35.机房地面曳引绳通过的孔洞应有高度_____的围框。
a.≥25mm b.≥30mm c.≥50mm d.不限
(c)36.电梯的额定速度是指 。
a.电动机的额定转速 _____b.安装调试人员调定的轿厢运行速度
c、电梯设计所规定的轿厢速度 d、电梯轿厢运行的最高速度
(d)37.上端站防超越行程保护开关自上而下的排列顺序是_____ 。
a.强迫缓速、极限、限位 b.极限、强迫缓速、限位
c.限位、极限、强迫缓速 d.极限、限位、强迫缓速
(c)38.电梯层门锁的锁钩啮合深度达到_____以上时电气接点才能接通。
a.3mm b.5mm c.7mm d.8mm
(d)39.轿厢内的报警装置应通到_____。
a.轿厢顶部 b.“110”报警台 c.电梯井道中 d.有人值班处
(b)40._____电梯不允许司机在轿厢内操作电梯。
a.杂物 b.办公楼 c.民用住宅 d.液压;
(b)41.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对_____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
a.监督检验 b.验收检验 c.定期检验 d.使用单位
(b)42.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_____的要求进行检验。
a.监督检验 b.验收检验 c.定期检验 d.使用单位
(a)43.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 _____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a.自检合格 b.通过制造单位验收 c.通过使用单位验收 d.运行无故障
(b)44.取得_____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a.出厂合格证书 b.制造许可 c.生产许可证 d.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a)45._____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
a.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c)4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取得制造许可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_____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a.法律法规 b.国际标准 c.安全技术规范 d.地方标准
(c)47.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_____的资格许可。
a.安装 b.改造 c.维修 d.制造
(b)48.为起到警示作用,电梯的旋转部件应涂成_____ 。
a.红色 b.黄色 c.绿色 d.蓝色
(a)49.需要手动盘车时,应_____ 。
a.切断电梯电源 b.按下停止开关 c.有人监护 d.打开制动器
(a)50.松闸扳手应漆成_____,盘车轮应涂成黄色,可拆卸的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a.红色 b.黄色 c.绿色 d.蓝色
(c)51.轿厢地坎上应装设护脚板,高度至少_____,宽度应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a.0.5m b.0.6m c.0.75m d.1.0m
(b)52.轿厢内的报警装置应能在_____状态下继续有效。
a.电梯故障 b.停电 c.正常 d.任何
(a)53.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_____ 或类似装置。
a.对讲系统 b.警铃 c.外部电话 d.声光显示
(b)54.用层门钥匙开启层门前,应 _____ 。
a.观察层楼显示 b.确认轿厢位置 c.有人监护 d.接受培训
(b)55.轿厢内应设置_____,并保证在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自动燃亮。
a.永久性照明 b.应急照明 c.临时照明 d.应急电源
(b)56.轿厢应设超载装置;当轿厢载荷超过额定载荷10%,且不少于_____时,超载装置应可靠动作。
a.50kg b.75kg c.80kg d. 100kg
(c)57.底坑高度为 以上时,应设爬梯。
a.1.3m b.1.5m c.1.6m d. 1.8m
(b)58.在机房地面高差大于_____时,应在台阶边缘设置牢固的护栏并设楼梯。
a.0.3m b.0.5m c.0.8m d. 1.0m
(b)59.当轿顶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距离超过_____时,轿顶应装设护栏。
a.0.2m b.0.3m c.0.4m d. 0.5m
(a)60.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_____的标牌。
a.使用须知 b.警示 c.制造厂 d.指示
(c)61.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_____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版权所有)
a.电话 b.互联网上 c.书面 d.托人传话
(a)62.对电梯运行的基本要求是_____,方便舒适。
a.安全可靠 b. 高速 c. 稳定 d.容量大
(d)63.电梯运载重物时,应在轿厢中的_____位置码放。
a.靠近门口 b.靠近里侧 c.靠近两侧 d.均匀分布或集中在轿厢中央
(d)64.发现建筑物出现火灾时,电梯司机首先应_____ 。
a.立即将电梯驶往着火层救人 b.舍弃电梯逃离 c.打火警电话报警
d.将电梯驶往疏散层(或基站)放出乘客,锁梯或转入消防状态
(d)65.维修或检查人员在_____ 时,可以进入工作岗位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查电梯。
a.睡眠严重不足 b.酗酒后未完全清醒 c.精神受刺激 d.身心状况良好
(c)66.电梯出现关人现象,维修人员首先应做的是:_____。
a.打开抱闸,盘车放人 b.切断电梯动力电源
c.与轿内人员取得联系,了解情况 d.打开厅门放人;
(b)67、乘客对电梯服务有意见时,安全管理人员应 。
a.据理力争 b.耐心解释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c.禁止其乘坐电梯
d.关闭电梯,停止运行;
(c)68.发现建筑物出现跑水现象并可能已流入井道时,应_____ 。
a.无论轿厢在哪一层,立即锁梯 b.立即组织人员修理跑水设施
c.轿内人员全部放出后,把轿厢停在高层锁梯 d.通知人员检查电梯设施
(c)69.《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发证机关是_____。
a.公安局 b.劳动局 c.质量技术监督局 d.电梯维修单位;
(d)70.在需要进入电梯井道时,应使用 打开电梯层门。
a.双手用力向两侧扒门 b.用撬棍撬 c.用电焊切割 d.层门钥匙
(c)71.在用电梯配备司机是_____的需要。
a.领导 b.乘客方便 c.安全运行管理 d.电梯设计原理;
(c)72.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应遵循以 的方针进行。
a.保养为主 b.维修为主 c.保养为主、维修为辅 d.检查巡视;
(d)7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_____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a.应当 b.10天 c.15天 d.一个月
(d)7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_____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d)7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_____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c)7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应当至少_____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a)7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_____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a.电梯 b.起重机械 c.锅炉 d.场(厂)内机动车辆
(d)78.《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电梯_____ 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a.受检单位 b.维修保养 c. 制造单位 d.受检单位及维修保养
(b)79.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施工单位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当发生电梯困人情况时,修理人员抵达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_____分钟。对偏远地区,可以通过合同特别约定抵达时间以及在最短时间内解救被困人员的有效方法。
a.15 b.30 c.45 d.60
(a)80.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_____对所管辖电梯进行巡视。
a.每日 b.每周 c.每半月 d.每月
(b)81.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中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应在_____的基础上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
a.竣工 b.自检合格 c.使用单位验收合格 d.运行无故障
(b)82.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中规定:维护保养单位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 _____进行自检。
a.届满前 b.届满前1个月 c.届满前2个月 d.届满后
(d)83.电梯施工单位是指从事电梯的_____ 。
a.制造单位 b.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c.日常维护保养单位 d.a+b+c
(b)84.《安全生产法》规定,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_____的部门制定并批准。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c.工商行政管理
d.劳动和社会保障
(b)8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_____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d)8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于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_____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a.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c.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d.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d)8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于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_____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a.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c.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d.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d)8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_____罚款。
a.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8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_____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9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_____以下罚款。
a.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5万元
d.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9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_____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a.检验检测机构 b.注册登记部门 c.日常维护保养单位 d.使用单位
(b)92.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 _____人。
a.1 b.2 c.3 d.4
(b)9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_____年。
a.半 b.1 c.2 d. 3
(c)9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 _____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
a.法规 b.国家标准 c.安全技术规范 d.规章
(d)95. 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的电梯周期日常维护保养项目表(附录a)中有: _____、_____ 、_____、_____ 、和_____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a. 日,月,季,半年,年 b. 日,星期,半月,月,季
c. 星期,半月,月,季,年 d. 半月,月,季,半年,年
(a)96.《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_____。
a.终止检验 b.通知使用单位 c. 继续检验 d.采取防护措施
(b)97. 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是电梯安装维修作业_____的安全要求。
a. 最高 b. 最低 c. 可选 d.非强制性 (a) 98. 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各控制回路原则上_____。
a.不允许短接 b.允许短接 c.允许拆掉 d.不允许拆掉
(c)99. 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的全部内容为_____ 。
a. 非强制性 b. 推荐性 c. 强制性 d.选择性强制
(d)100. 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适用于_____安装维修作业。
a. 各类电梯作业 b.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c.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d. b+c
(c)101.《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完成检验工作后,检验机构必须在_____工作日内,根据原始记录中的 数据和结果,填写并向受检单位出具检验报告。
a.5个 b.7个 c.10个 d.15个
(a)102.《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施工或使用单位修理后可申请 。
a.复检 b.重新检验 c.验收检验 d.不再检验
(c)103.《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于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但未超过允许项数的一般项目,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了_____的意见后,方可判定为合格。
a.同意整改 b.在一定时间内整改 c.监护使用 d.限制使用
(a)10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_____继续使用。
a.不得 b. 可以 c.采取监护措施后可以 d.整改后可以
(d)105.《安全生产法》规定,我国安全生产方针为:_____ 。
a.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b.安全服务于生产 c.安全服从于生产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10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 _____负责。
a.可靠性 b.安全性能 c.使用性 d.舒适性
(a)10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 _____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a.立即 b.及时 .c.15分钟内 d.30分钟内
(b)10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_____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
a.周期性 b.经常性 c. 针对性 d.按计划
(b)10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情况紧急时,_____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a.安全管理部门 b.安全管理人员 c.电梯司机 d.维修人员
(a)1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 _____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a.安全教育 b.专业技术教育 c.作业知识教育 d.思想道德教育
(b)111.层门和门锁的有效设置,是防止_____事故的重要措施。
a.撞击 b.坠落 c.电击 d.机械伤害
(c)112.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维修保养记录应填写两份,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_____年。
a.2 b.3 c.4 d.5
(d)113.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适用于_____ 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的自检。
a.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b.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c.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d.a+b+c
(d)114.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_____的自检。
a.安装 b.改造、重大维修 c.维护保养 d. a+b+c
(a)115.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检测检验仪器,必须经过计量_____,并且在有效期内。
a.检定合格 b.校准合格 c.自校准合格 d.期间核查
(a)116.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鼓励施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的方法进行自检,确保电梯_____及自检记录的准确性。
a.安全性能 b.使用性能 c.节能性 d.可靠性
(b)117.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施工自检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和 _____盖章确认。
a.使用单位 b. 建设单位 c.监理机构 d.检验机构
(c)118.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定期自检记录由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维护保养人员、质检员及使用单位_____签字。
a.负责人 b.法人代表 c.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d. 任何人
(d)119.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如果定期自检有不合格项目,_____ 应填写整改记录并及时予以整改。
a.安装单位 b.改造单位 c.重大维修单位 d. 维护保养单位
(b)120.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现场检验时,自检人员应参照_____进行安全作业。
a. db11/ 418 b. db11/ 419 c. db11/ 420 d. gb7588
二、判断题:(请将答案填在每题前面的括号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曳引钢丝绳需要更换时,可选择同一绳径的任意一种钢丝绳。
(√)2.液压电梯比曳引电梯安全性好,且节约能耗。
(×)3.杂物电梯不能乘人,危险程度低,所以不必像其他电梯那样注册和定期检验。
(√)4.防超速和断绳的保护装置是限速器—安全钳系统。
(×)5.防止超越行程的保护装置是缓冲器。
(×)6.在发生轿厢或对重蹲底时起保护作用的是强迫换速开关、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
(×)7.检修运行时可以设置“应急”运行功能,使电梯能在检修状态下开门运行。
(×)8.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尽快放出被困乘客,层门应能被救援人员直接扒开。
(×)9.缓冲器在轿厢撞击它的任何情况下都能起到保护作用,保护乘客不受伤害。
(×)10.限速器的动作速度选择只与额定速度有关,而与安全钳型式无关。
(×)11.为防止触电,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任何情况下都应单独接地。
(√)12.从进入机房起供电系统的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始终分开。
(√)13.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14.变频变压调速电梯要比变压调速电梯节能且舒适感好。
(√)15.液压电梯下行是靠轿厢的重量驱动,而液压系统只起阻尼和调控作用。
(√)16.液压电梯在油管破裂或其他情况使轿厢由于自重和载重而超速下落时,限速切断阀能自动切断油路 ,使油缸的油不外泄而制止轿厢下落。
(×)17.载货电梯不允许搭乘人员。
(×)18.在住宅电梯的“有司机运行”状态下,电梯运行前,轿门应自动关闭。
(×)1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越小越好。
(√)20.为防止乘人过多而引起超载,乘客电梯轿厢的有效面积应控制在标准允许范围内。
(×)21.电梯机房允许安装其他设备。
(×)22.为防止曳引轮与曳引钢丝绳的磨损,应在曳引轮绳槽内涂抹润滑油。
(√)23.电梯使用中,应在门开到位后按关门按钮,门才能关闭。
(×)24.层站呼梯按钮及层楼指示灯出现故障不影响电梯使用。
(√)25.限速器电气安全开关必须能双向动作。
(×)26.加装了消防员操作功能的电梯,即成为了在火灾时消防员可以使用的电梯。
(√)27.集选电梯在运行中应能顺向截车,并能响应最远端的反向运行指令。
(√)28.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可以用自动复位的开关,但不能用磁力开关。
(√)29.有司机操作的电梯,在司机操作状态下,应点动关门。
(√)30.非直顶式液压电梯必须设置安全钳。
(×)31.额定载荷1000kg以下的电梯可以使用任何型式的缓冲器。
(×)32.制动器在正常情况下,通电时保持制动状态。
(√)33.电梯限位开关动作后,切断危险方向运行,但可以反向运行。
(√)34.门锁的电气触点是验证锁紧状态的重要安全装置,普通的行程开关和微动开关是不允许用的。
(×)35.导向轮的主要作用是调整曳引绳与曳引轮的包角。
(√)36.电梯的每次运行过程分为启动加速、平稳运行和减速停止三个阶段。
(×)37.电梯速度是影响舒适感的主要因素。
(×)38.机房所有转动部位须涂成红色,并有旋转方向标志。
(×)39.电梯司机发现电梯运行异常时,应记入运行记录后继续运行,待维修人员到达时进行停梯修理。
(√)40.电梯机房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41.电梯出现关人时,一名维修人员即可完成盘车放人操作。
(√)42.门锁的电气触点是验证锁紧状态的重要安全装置,普通的行程开关和微动开关是允许用的。
(×)43.机房所有转动部位须涂成红色,并有旋转方向标志。
(√)44.由司机操纵的电梯在使用中,不经允许不得使电梯转入自动运行状态。(√)
(×)45.电梯层门钥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46.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少量引酒后,不影响其安全地工作。
(×)47.曳引钢丝绳应每月用汽油清洗。
(√)48.地坎槽中有异物可能造成电梯无法启动。
(×)49.封接层门联锁开关后使电梯运行,是电梯维修中经常使用的故障判断方法。
(√)50.电梯维修、检查中,严禁身体横跨于轿顶和层门间工作。
(×)51.因与电梯维保公司签定了维保合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无须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53.只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不必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即可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4.机房内应贴有发生困人故障时,救援步骤、方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
(√)55.在电动机或盘车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
(×)56.机房只要配备了适用于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就不必要求机房门应向外开启。
(√)57.机房应通风良好,门窗应防风雨,门应有锁,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
(√)58.轿厢内应标明额定载重量、人数、制造单位的铭牌。轿厢有效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
(√)59.如液压电梯机房与井道之间无法直接通过正常对话的方式进行联络,则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上述装置在停电时应由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
(√)60.紧急报警装置应保证建筑物内的组织机构能有效地应答紧急呼救。
(×)61.使用单位的电梯钥匙应专人保管、使用,但使用人无须经过培训。
(×)62.使用单位培训或聘用了持有电梯运行维修证的人员,则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便可由自己的持证人员来进行。
(√)63.电梯使用单位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64.电梯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并对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65.为了便于紧急状态下的紧急操作,盘车时抱闸一经人工打开即应锁紧在开启状态,使得只需一人即可完成盘车操作。
(√)66.为在盘车时掌握轿厢的平层状况,曳引绳上应标注层楼平层标志。
(×)67.为了美观,对投入使用的电梯轿厢进行装潢,并铺设大理石地面,对电梯系统毫无影响。
(×)68.电梯平衡系数偏大时,可以在轿顶放置对重块进行调整。
(×)69.电梯运行超速导致限速器开关动作,使电梯停止运行,此时的停梯状态为故障状态。
(√)70.验收和定期检验时,电梯如果存在《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所列重要项目中的其中一项不合格,则此次检验将判定为 “不合格”。
(×)7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时也是监督检验机构。
(×)7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所指的电梯就是指利用轿厢在规定楼层内垂直运送乘客或货物的机电设备。
(×)73.因与电梯维保单位签定了维保合同,则电梯的安全问题应全部由电梯维保单位负责。
(√)74.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7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76.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可以继续使用。
(√)7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78.电梯维修单位应制订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而使用单位则不需要。
(√)79.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8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所指的电梯不包括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8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8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83.特种设备的生产是指设计、制造,不包括安装、改造、维修。
(√)84.《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要求,电梯制造企业承担自己制造电梯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时,应当按本规定要求,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85.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8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7.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1月11日发布的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9
-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以及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均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88.因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以及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是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电梯施工单位无须增加条款。
(×)89.《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中规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资格许可。
(√)9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中规定,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重要安全部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91.处于施工质量保证期的电梯,因享受施工单位的免费维修服务,不必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9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93.《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9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95. 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是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最高要求。
(×)96. 施工单位不能制定高于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日常维护保养标准,但不少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项目内容及要求。
(×)97. 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只要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不签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98. 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维修保养记录应填写两份,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
(√)99. 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所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
(×)100.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对所管辖电梯进行巡视。
(√)101.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签字确认。
(×)102.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当发生电梯困人情况时,修理人员抵达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60分钟。
(√)103.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不能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104.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定了电梯安装维修作业最低的安全要求。
(√)105. 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06.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要求,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一样,其他需要持证上岗的工种如:、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操作。
(×)107.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的自检,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108.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应进行自检,并填写相应的自检记录,自检记录分为施工自检记录和定期自检记录。
(√)109.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
(×)110.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维护保养单位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半个月进行自检。
(√)111.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自检记录的结果及结论负责。
(√)112.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定期自检记录由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维护保养人员、质检员及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113.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存在技术要求相同的重复性检测项目时,施工单位自检都合格时可在自检过程中只记录一个数据。
(×)114.因检验检测机构可在检验管理系统中查找到电梯运行合格证的有效日期,使用单位不用每年主动申报定期检验。
(×)115.《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定期检验的配合是电梯维保单位的职责,使用单位可以不到场配合。
(×)116.《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于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一般项目缺陷,因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程度小,可不整改。
(×)117.《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于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重要项目缺陷,只要采取措施监护运行,就能领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118.《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119.《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受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20.《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三、简答题:
1.曳引驱动电梯由哪八个系统组成
要点:
曳引系统、导向系统、轿厢、门系统、重量平衡系统、拖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和安全保护系统。
2.电梯应具备哪些正常工作的安全设施或保护功能
要点:gb/t10058《电梯技术条件》中规定:
(1)供电系统断、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2)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超速保护装置。包括限速器、安全钳动作的电气保护装置和限速器、绳断裂或松弛保护装置;
(3)撞底缓冲装置,包括耗能型缓冲器的复位保护装置;
(4)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的保护装置;
(5)层门和轿门的电气联锁装置,包括门锁、紧急开锁与层门自动关闭装置和自动门关门时被撞击自动重开的装置;
(6)紧急操作和停止保护装置;
(7)轿顶应有检修运行装置,并优先于其他地方设置的检修运行装置。
3.防止超越行程的保护装置由哪些开关组合而成各起什么作用
要点:一般是由设在井道内上下端站附近的强迫换速开关、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组成。
强迫换速开关设在端站正常换速开关之后,开关动作时,轿厢立即强制转为低速运行,构成防止越程的第一道保护。
当轿厢在端站没有正常停层而触动限位开关时,立即切断方向控制电路使电梯停止运行,但此时电梯仍能向反方向(安全方向)运行。限位开关构成防止越程的第二道保护。
极限开关是防止越程的第三道保护。当限位开关动作后电梯仍不能停止运行,则触动极限开关切断电路,使驱动主机和制动器失电,电梯停止运转。
4.对极限开关的结构和动作有什么要求
要点:极限开关必须符合安全触点要求,不能用一般的行程开关和非接触传感装置。
极限开关应在对重接触缓冲器前动作,并在缓冲器压缩期间保持动作状态。极限开关不应与限位开关同时动作,并且能防止电梯在两个方向的运行,需经称职人员调整后电梯才能使用。
5.哪些因素可能造成轿厢的超速和坠落
要点:(1)电梯控制失灵;
(2)曳引力不足;
(3)制动器失灵或制动力不足;
(4)曳引钢丝绳断裂。
6.简述限速器—安全钳的联动保护程序。
要点:限速器是限制电梯运行速度的装置,一般安装在机房。当轿厢上行或下行超速时,限速器电气触点动作使电梯停止运行。当下行超速,电气触点动作仍不能使电梯停止,速度达到一定值后,限速器机械动作,拉动安全钳夹住导轨将轿厢制停。
7.为防止人员坠落或剪切,对电梯门系统的设置有何要求
要点:防止人员坠落或剪切的保护主要由门、门锁和门的电气安全触点联合承担,标准要求:
(1)当轿门和层门中任一门扇未关好和门锁未啮合7mm以上时,电梯不能启动。
(2)当电梯运行时轿门和层门中任一门扇被打开,电梯应立即停止运行。
(3)当轿厢不在层站时,在层门外应不能将层门打开。
(4)当轿厢不在层站时,层门无论什么原因开启时,应有一种装置能使层门自动关闭。
(5)紧急开锁的钥匙应专人保管,只有紧急情况才能由称职人员使用。
8.什么是电梯的平衡系数为何取值在0.4~0.5
要点:平衡系数是对重侧重量平衡轿厢载荷变化的比例。
由于固定的对重不能平衡轿厢载荷从空载到满载的动态变化,那么取中间值可使其载荷变化的影响控制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内,故而平衡系数取值0.4~0.5。
9.自动扶梯应有哪些安全保护装置要点:自动扶梯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扶手带入口安全保护装置、梳齿板异物保护装置、速度限制装置、非操
纵性逆转保护装置、梯级链伸长、断裂和缩短保护装置、梯级下沉保护装置等。
10.gb/t10058-1997规定,正常生产时什么产品、主要零部件和安全附件应做型式试验
要点:在正常生产时,安全部件每年不少于一次型式试验;控制柜、曳引机、绳头组合和导轨每二年一次型式试验;整机每三年一次型式试验。
1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要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1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要点:
(1)年龄20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电梯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二年以上本专业或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5)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13.《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中对轿厢内报警装置的要求是什么
要点:轿厢内应装有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上述装置在停电时应由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紧急报警装置应保证建筑物内的组织机构能有效地应答紧急呼救。
14.依据《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中规定,实施电梯现场检验时应具备哪些检验条件
要点:
(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15.依据《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中规定,电梯制造企业应提供哪些资料和文件
要点:
.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标准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气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16.如果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如何应对
要点:
(1)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保护现场。
(4)配合调查。
(5)做好善后工作。
17.按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要求,简述紧急操作(盘车)程序
要点:
(1)盘车前应确认该电梯的电源已经切断,严禁带电盘车。
(2)盘车前应确认轿厢位置并确认各层层门已经闭锁,轿顶、轿厢、底坑无关人员已经撤离,相关配合作业人员已经做好相应准备,开始盘车前应与配合人员取得联络并得到复述。
(3)盘车时,开闸作业人员应手握制动器释放工具且释放工具不应脱离制动器,以免失控。
(4)需重力滑行时,应控制其滑行速度不大于检修速度。
(5)使用手轮盘车时,至少应有两人(含两人)以上配合操作,开闸人员应听从盘车人员的口令。
18.按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要求,开启层门进入轿顶时的安全注意事项是什么
要点:
(1)用厅外开锁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一定要“一慢,二看,三操作”。切勿用力过猛,失去平衡,致使发生坠落等意外。
(2)确认轿厢位置并处于静止状态,以避免剪切的危险。
(3)按下停止开关并将检修/正常转换开关转换到检修位置,开启照明后再进入轿顶;
(4)不允许双腿分跨立于层门内外侧工作,以免电梯误动而致伤。
19.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包含哪些内容
要点:
(1)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注册登记。
(2)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含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及时申报并配合定期检验,使用检验合格的电梯。
(6)及时消除电梯的事故隐患。
(7)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8)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
(9)对报废的电梯办理注销手续。
20.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建立哪些管理制度
要点:
a)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b)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c)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21.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说明何为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关于电梯的概念是指哪些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3.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4.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在何种情况下应报废对报废的特种设备应办何种手续
答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 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25.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施工单位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b)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c)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d) 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e) 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及时抵达的时间;
f) 争议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26.按照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说明,什么是电梯的改造、重大维修和普通维修
答案:改造:改变电梯的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或者改变电梯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规格以及改变电梯的提升高度、轿厢重量、加装安全保护装置并引起系统发生变化的。
重大维修:对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电梯主要部件进行整体更换或者整体拆卸维修,但不改变电梯的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或者改变电梯的提升高度、轿厢重量、加装安全保护装置不引起系统发生变化的。
普通维修:不属于改造和重大维修的普通维修和调整,包括更换不属于重大维修部件的其它零部件,调整属于改造以外的性能参数、调整零部件间隙或距离、部件的解体清洗等。
2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答案:(一)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2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哪几种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答案:(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
(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七)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
(八)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
2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答案:(一)未依照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30.为什么要制定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案: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因在一定运行时间内由于震动、磨损、老化使其产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使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处于非正常状态下运行,为此应由持有相应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进行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根据相关尺寸的变化及零部件磨损情况在日常维护保养时进行调整和更换。本标准的目的是使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可靠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司机实操题
一、1)电梯使用中,该做和不该做的内容有哪些
2)填写运行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
二、1)如果轿厢停于接近层门位置,释放被困人员的规则和步骤是什么
2)填写运行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
三、1)电梯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轿厢哪些方面及日常工作中应关注什么
2)填写运行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
四、如果轿厢停于远离层门位置,释放被困人员的规则和步骤是什么
2)填写运行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
五、1)电梯行驶前的准备工作是什么
2)填写运行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
六、1)电梯超载后的哪些状态,如何处理
2)填写运行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
七、1)使用完毕关闭电梯有哪些工作
2)填写运行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
八、1)叙述操纵盘各按钮的作用是什么2)填写运行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
九、1)电梯度运行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2)填写运行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
十、1)电梯交接班时的注意事项
2)填写运行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
第5篇 电梯困人救援工作安全管理规范
电梯困人救援工作的安全管理
规范电梯困人救援工作,以确保乘客的安全是电梯困人救援管理工作的目的,凡遇故障,司梯人员应首先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5分钟仍未到场,工程部经过训练的救援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设法先行释放被困乘客。
1、援救程序:
1)、告知被困人员,等待救援
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通过对讲机或喊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箱外。如果轿箱属于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厢门完全关闭。
2)、准确判断轿箱位置,作好援救准备
根据楼层指示灯等判断轿箱的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2、救援步骤:
1)、轿箱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
a、 关闭机房电源开关
b、 用专门外门锁钥匙开启外门
c、 在轿箱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
d、 协助乘客离开轿箱
e、 重新关好厅门
2)、轿箱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
a、 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开关
b、 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
c、 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箱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为止
d、 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1)的方式救援
遇到其它复杂的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援救结束时,
电梯管理员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
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
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机房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第6篇 电梯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关系到国家与人民长远利益的一项基本国策。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这是加强安全防范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切实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及设备损坏,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组织上的保证,实行全面安排,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切实做到施工管理与安全同步进行。
第三条 努力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方针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四条 加强劳动纪律,人人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做到令行禁止。
第五条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要做到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
第六条 加强对各类事故的管理,要做到责任明确,处理妥当,不护短,不隐瞒,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教育。
第七条 建立安全施工的奖惩制度,好则奖,违则罚,做到奖惩分明。
第八条 建立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使每个职工知道在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安全部门为公司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条 安全管理委员会
1.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工程副总经理
委 员:安全部部长、安装部部长、维保部部长、质管部部长
2.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综合安全管理机构。
(2)认真贯彻国家及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3)研究确定推行全面安全管理的措施,对本公司重大安全问题做出决策;
(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分部关于电梯安装安全施工的汇报,研究解决在安装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及解决措施。
(5)负责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小组
1.安全管理小组组成
组 长: 安全部部长(兼)
成 员: 施工组组长
专职安全员
兼职安全员若干
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1)安全管理小组接受安全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2)负责执行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各有关部门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4)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并提出解决办法。
(5)对安全施工有较大贡献者及安全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第十二条 安全员
安全员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
(2)接受委员会及安全管理小组下达的关于施工安全方面的任务。
(3)负责每天施工前班组会的安全交底工作及宣传安全注意事项。
(4)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现象及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较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第三章 安全施工各级岗位责任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施工中,实行全面安排、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安全施工责任制。
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施工有关政策及用于安全施工的资源配置。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十五条 工程副总经理
1.对公司安全施工负领导责任。
2.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施工规划、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处理和解决重大隐患,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安全主管领导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策。
4.检查指导主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5.审定批准关于安全施工的奖励和处罚。
6.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及管理人员的任命。
第十六条 安全部部长
1.协助工程副总经理抓好全面的电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处理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2.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向工程副总经理及时汇报。
3.负责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4.组织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5.检查指导各班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安装部长、维修部长
1、安装部长、维修部长对本部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公司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施工班组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5、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处理。
第十八条 施工组长
1.负责本队班组职工在电梯安装中的安全施工。
2.进入现场首先必须向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宣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认真组织好班前班后的安全会,教育工人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设备工具、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坚决纠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同时对新工人要指定专人传、帮、带。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决不允许违章作业,对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危及职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撤离现场,并立即上报。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实反映情况,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6.协助并参加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查出问题及时登记,并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 安全员
1.协助主管安全的领导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负责地做好安全员工作,经常查询安全问题,注意现场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做到不护短不隐瞒。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爱护设备,关心同志们的健康,相互帮助。
4.参加公司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并对出观的安全问题承担一定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员
1.自觉遵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确认制,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保护安全设施完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和各种防护用品。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纪律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每个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二条 劳动纪律细则
1.坚持持证上岗,无证者未经培训不得进入电梯安装的施工现场。经过一定的培训后,在专人负责下可进入施工现场做些电梯安装辅助性工作,但不能从事电梯安装的主要工作。
2.在施工中,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我行我素,不得拒绝分配的任务,对分配的任务要按时保质的完成。
3.在施工中要按工艺规范施工,不得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4.在施工前要仔细检查施工工具、设备及防护用品,特别是电器工具状况要符合要求,防止触电。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衣、帽要整齐利落,不准穿拖鞋、硬皮鞋,不准赤背、赤脚。
6.不准酒后进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嘻笑打闹,不准打架斗殴,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定。
7.要爱护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8.在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违反规定吸烟。
9.要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注意防火、防病、防盗,库房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
10.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防护,按规定悬挂、张贴安全标语、标牌及警示语,井道内禁止垂直交叉作业,厅门口要加防护拦,防护帘。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劳动纪律者按奖惩规定进行惩罚。
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四条 电梯的安装施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忽视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不但会给工程质量造成影响,而且还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事故,因此为确保工程的质量,施工人员的安全,更好地贯彻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措施是安全管理规定的细化,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第二十六条 电梯安装施工前准备
1.脚手架的架设:脚手架是电梯安装施工前期的必要设施,脚手架一般由甲方负责请专业人员架设。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脚手架承重量不够,横杆绑扎不牢(螺钉松动),横杆间距过大,架板出头太短,作业板铺设不全,脚手架的结构不符合脚手架图纸要求。
(2)可能造成的危害:脚手架塌落设备损坏和人体伤亡,人员攀登困难,容易掉下,影响正常施工。
(3)防范措施:
a.严格检查脚手架是否按图施工,不符合图纸要求的要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脚手架图纸一般由电梯安装单位提供。
b.检查承载是否满足要求,脚手架承载能力大于250kg/m2。
c.查作业板:作业板铺设至少要有三层,每层木板不少于三块,竹板要铺满。
d.查脚手架是否绑扎牢固,钢架检查搭扣螺钉是否紧固,要做到安全可靠。
(4)检查时发观的问题做好书面记录,并由带班班长签字,并向脚手架施工单位(甲方)提出交涉。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需安排食宿,开箱点件,整理库房。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着地面不净,通道不畅,楼道照明不亮,搬运大件不方便。
(2)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人员绊倒,碰伤,压手,损坏电梯零部件等。
(3)防范措施:
a.进入现场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施工前要讲,施工中要查,施工后要总结。
b.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皮鞋、拖鞋。
c.搬移重物要注意前后照应。
d.不准在工作时间嘻笑打闹。
e. 库房内零部件要放整齐,库房加锁防止丢失。
f. 施工人员住所要注意清洁卫生,防止生病,注意防火。
3.测量及放线:为了检测井道是否符合要求及井道偏差,需对井道进行详细测量,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放线。因此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作业。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因思想麻痹,失脚掉下,井道上面掉物伤人。
(2)防范措施:
a.施工人员思想集中,在工作时,脚要站稳,手要抓牢;
b.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
c.样板木托架必须制作牢固,安装可靠。
第二十七条 导轨的安装:导轨安装是电梯安装工程的重要分项工程之一,它包括导轨支架的焊接或埋设,导轨的吊装及机械固定,导轨间距及垂直度的测量及校正,导轨接头的修理等工作,同时涉及到电焊、吊装、装配、打眼等工种,并属于井道内高空施工作业。因此,保证安全是保证安装质量杜绝各种事故的首要条件。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因导轨支架需电焊(有的支架需用水泥埋设),或增补预埋钢板时需要用冲击钻等需带电作业,这样,可能有漏电的可能性,造成施工人员触电,或受强烈电弧光的刺激,吊装导轨时,可能导轨脱钩下落,发生砸人或损坏其它器具的危险,导轨组装时,可能掉物或失手失脚造成人员伤亡。在用电、气焊时易发生火灾。
2.防范措施:
(1)对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捶等在使用前一定要检查导线是否有损坏、漏电的地方。电源的连接一定要使用安全合格的插头、插座,否则一定要更换新的合格插头或插座。决不允许用电器设备的电源导线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
(2)电气施工人员要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防护罩,其他人员在电焊前要避开弧光。
(3)高空作业的焊接人员焊前一定要站稳把牢,要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
(4)带电作业必须要二人以上作业,切不可单独作业。
(5)打电锤要站稳把牢并系好安全带,遇到钢筋时不可强钻,打电锤时注意要二人相互配合,不允许二人同时使用一个电锤。
(6)吊装导轨时,要组织好现场人员,做好分工,统一指挥,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并负责指挥。
(7)仔细检查吊装导轨的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绳强度要够,不可有断股现象,挂导轨的吊具要有一定强度。
(8)导轨吊装时,井道下面绝对不准有人,在负责挂导轨人员离开下面发出吊运指令才能起吊。要设专人在上面观察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通知指挥停止吊装。
(9)负责装配导轨的人员要互相配合好,工具和装配件一定要装到袋内或用绳拴好,动作准确迅速。
(10)测量、校正导轨人员要注意站稳把牢,系好安全带。
(11)所有在观场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衣着要整齐,不允许穿拖鞋。
3.其它问题,如安装质量问题及规范要求等,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曳引装置安装:曳引装置安装包括承重粱的制作安装和曳引机的安装调试,曳引装置组件比较重,在吊装时必须注意安全。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吊装曳引装置时有可能因吊绳拉力不够断开,或吊钩强度不够或吊绳捆绑不牢,造成曳引装置下落,压伤人或损坏设备。
2.防范措施:
(1)吊装曳引机时,班组长必须亲临现场,同时对施工人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统一指挥。
(2)吊装前认真仔细检查吊具及吊钩(机房上面的),吊装用的钢丝绳必须可靠,不能有死弯或断股现象,吊钩要能受2吨以上的重量,挂绳时要牢固可靠。
(3)吊装所用倒链的吊装重量大于曳引机的重量,同时要安全可靠。
(4)吊装时严禁人员进入吊物下面。
3.曳引机的安装位置精度要求及承重钢梁的制作安装,严格按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
第二十九条 对重装置的安装:对重装置的安装在井道下面进行,对重架上面需吊链吊起,下面需用方木支撑,并安装导靴和对重块。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可能吊装不牢或吊装绳断开,造成对重架下落,伤人或损坏设备,对重块较重,安装时可能失手造成伤人或压手。
2.防范措施:
(1)严格检查吊具,吊装用的钢丝绳强度要够,不允许有死弯断股现象。
(2)对重架下面的临时支撑物要平稳牢固。必要时可用铅丝辅助固定。
(3)搬运重物时(如对重块、对重架等)要小心,脚要站稳,手要拿牢,安装时动作迅速准确。
(4)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3.对重架的安装精度严格执行安装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并要自检互检。
第三十条 轿厢安装:轿厢安装比较复杂,它包括轿架安装、导靴安装、轿厢安装、绕绳轮安装(复绕)、安全钳安装等,并且要在井道上方进行,因此,施工安全问题必须注意。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安装轿架时需在顶层进行,在下梁的下方加方木支承,上方还要加倒链吊起,这样可能因吊具不合格或支承方木固定不牢,而造成轿底或横梁落下伤人,或因工作范围狭小,吊装时碰人。
2.防范措施:
(1)严格检查吊具,吊装用的钢丝绳不能有死弯或断股现象,倒链要固定可靠。
(2)轿底下面的支承方木一定要牢固可靠,并做好施工监测平台。
(3)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穿拖鞋作业,必须带好安全帽。
(4)吊装时要有人统一指挥。
3.安装精度要严格执行安装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每一步都要进行自检和互检,不合格处立即纠正,并要做自检记录。
第三十一条 曳引钢丝绳的安装
1.曳引钢丝绳的制作,执行施工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2.不安全因素及危害:曳引绳头制作时需用汽油清洗,并需灌注巴氏合金,因此有可能发生火灾,当钢丝绳承重时可能会发生绳头转动。
3.防范措施:现场应清理干净,避免现场存有易燃物质,施工现场不准吸烟,不允许在附近进行电气焊,施工完工后,现场清理干净,挂好钢丝绳后,一定要着重检查绳头螺栓的开口销是否装齐。
第三十二条 厅门安装:厅门安装包括:地坎、门上梁、门立柱、门扇及门锁的安装,此项工作是在各层的厅门口与井道之间进行,同时也需要电气焊和电锤,因此,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不安全因素:使用电动工具因漏电造成触电;高空作业失足坠落;上方吊物伤人;厅门施工中,施工人和其他人员误入井道造成事故等。
2.防范措施:
(1)必须带安全帽,在井道里施工者要系好安全带。
(2)在每个厅门施工时,现场一定不能离开人,要一次安好,安好后要将门锁好,防止误开。
(3)工作期间不准打闹。
(4)施工前对电气设备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漏电或电源线外皮破损时要采取措施。
(5)安装厅门要逐层进行,不准垂直交叉作业。
(6)未施工的门口应加防护栏,防止误入。
3.厅门的安装精度,严格执行施工工艺规范和质量标准,并做好自检互检记录。
第三十三条 电气安装:电气安装包括配线、电气设备及安全开关安装,安装过程中,接触电较多,同时也有高空作业。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因为是电气安装,故有触电的危险,同时在高空作业也有滑下的可能。
2.防范措施:
(1)施工人员要做好防电准备,必须穿绝缘鞋,必须要带绝缘手套。
(2)不允许带电操作,比如接线、扩孔等要切断电源后进行。
(3)电气设备不允许用电、气焊进行切割,更不允许带电切割。
(4)所用的电气设备及工具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漏电之处,若有,必须更换。(5)所用的电气设备及工具,要用合格的插头与电源插座相接,不允许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6)各开关保险一定要安全可靠,不允许用钢丝代替保险。
(7)施工中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外壳必须接地。
3.其它电器安装要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自检互检记录。
第三十四条 电气调试:电气调试是比较复杂的技术工作,同时是在电梯运行过程中进行调试,因此不安全系数因素比较多。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有触电的危险,有可能在运行时夹人或伤人,调试中可能冲顶或墩底,造成人员伤害,可能误入井道摔下,造成人员伤亡。
2.防范措施:
(1)在调试前,班组长必须检查护栏、护板,一定要安装齐全,在调试前,必须要有经验的人员开慢车,全程检查是否有妨碍运行的物体。
(2)调试人员必须二人以上,不可单独调试,调试人员穿好绝缘鞋,必要时带绝缘手套。
(3)调试过程中要有1人指挥,其它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和安排。
(4)安全开关不可随便短接,若必须要短接,事后要立即恢复。
(5)严禁人员在厅、轿门中间站立,在轿顶工作人员要远离井道墙壁,站在护栏之内。开梯前要发出通知,让大家注意。
(6)电梯电源开关处应挂牌指示,“正在调梯请勿动”,并派人员看守,发现问题能立即断电。
(7)调试人员要头脑清醒,打开厅门(机械钥匙开门)后,要看清轿厢是否在本层,方可进入,绝不可开厅门后就贸然进入。
(8)电源保险丝要按规定安装,不可用铜丝代替。
(9)仪器仪表要按规定正确使用。
(10)遇有突然停电时不可惊慌,在切断电源情况下,再采取其它措施。
(11)严禁短接门连锁及其它安全开关走车。
(12)在机房调试时,要远离曳引机导向轮和钢丝绳,不允许将仪表或其它东西放在曳引机上,开梯前要向在场人员打招呼。
第三十五条 运行实验:运行实验是对电梯性能及某些指标的检查,需要电梯不断的起动、运行、停止。同时还需往轿厢内搬运砝码或其它配重物资。
1.存在的危险及危害:可能突然出现故障,如冲顶、墩底或不走车等,造成人员伤亡,或因搬抬重物砸脚碰手等。
2.防范措施:
(1)必须在安全回路正常无误的情况下进行。
(2)向轿厢搬运重物时,要有秩序,逐步加入,不能乱搬,乱放。
(3)运行时要认真仔细观察,突然发生故障不要惊慌,轿厢操作人员立即切断电源,再找原因进行处理。
(4)运行试验时,机房要有人值班,注意观察,一旦发生危急情况,立即切断总电源。
第三十六条 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是电梯安装工程最后一项工作,需在机房、井道、地坑测试检查各零部件安装精度,因此,检查验收工作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1.存在的危险性及危害:可能触电造成伤亡,碰伤,夹人等
2.防范措施:
(1)在机房检测各项指标时一定要断电后进行。
(2)检测厅门的有关数据时,注意不可在厅、轿门中间久留,待电梯停稳后再进行检测,决不允许开门走车测量。
(3)检测井道时,检测人员要站在轿顶护栏之内,人数最少不能少于2人,但人数也不能太多,以不超过4人为宜。
(4)检测井道时,电梯的运行(慢车)由在轿顶人员操作。
(5)井道内的检修灯、照明灯要齐全,电梯运行时检测人员的头或脚不要伸出轿厢边缘之外。
(6)进行电气检测时要切断电源进行,需带电测试时要注意绝缘和防护。
(7)检测时要分项进行,井道、机房、地坑不可同时作业。
第三十七条 本措施主要是从人身安全方面考虑所采取的一些防范办法,其它如电梯安装质量问题,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三十八条 每天要在班前会议上明确今天的施工内容,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遵照执行,有违犯者,要批评教育,令其改正,若不听劝告,班组长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六章 电梯施工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条 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班组)及日常安全教育是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的重要措施。
第四十条 凡新进入公司职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的调入职工)必须经过公司、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岗位工作学习。
1.公司安全教育
(1)新进入公司的职工,进公司后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组织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分部。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b.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劳动纪律等。
c公司的性质及电梯安装施工的特点。
d电梯安装施工的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等。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
2.部安全教育
(1)由各部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a.本部的基本概况、电梯安装施工的特点。
b.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电梯安装施工的操作规程。
c.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d.本部以往发生事故的教训及措施。
3.班组安全教育
(1)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
a.电梯安装施工现场的特点、施工流程及注意事项。
b. 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
c.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保管方法。
第四十一条 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进行记录登记,经公司安委会审批后,才能正式上岗享受劳保待遇。
第四十二条 日常教育。公司各级领导对所属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及法制教育。
1.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一般半年开展一次,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组织,主管安全领导具体实施。
主要教育内容:
(1)思想教育,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政策、法令,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学习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使职工知道有章可循。
(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使职工接受教训。
2.部门每季组织一次安全教育,由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
主要教育内容:
(1)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及安全知识。
(2)开展安全月活动,在安全月内严禁一切大、小事故发生,表扬安全施工的先进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操作表演,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原因,以从中吸取教训。
3.组长随时对本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会,密切注意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动向,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三条在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典型事故召开现场会,进行分析研究事故原因,用生动的事实教育职工。
第四十四条临时工、代培工、实习工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具。
第四十五条公司参观人员要遵守安全纪律、安全制度,服从指挥,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 电梯施工安全检查
第四十六条 电梯施工安全检查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做好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四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研究、改进、解决电梯安装施工中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保证安全施工。
第四十八条 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组织,主管安全的领导及各有关人员组成临时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
第四十九条 安全检查,坚持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第五十条 安全检查内容
1.查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查各级领导干部执行电梯安装安全施工责任制的情况。
3.查各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4.查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5..查生活环境、卫生状况及库房情况。
第五十一条 安全检查办法
1.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一般在各大节日之前进行,分部每月检查一次,班组每周检查一次。
2.对各级组织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逐项研究,落实整改,限期完成。
3.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不听劝阻、无视警告者,根据安全管理制度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4.对检查结果记录存档,由公司保管,作为对班组评估的依据之一。
第八章 各类事故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 各类事故管理办法是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掌握我公司各类事故情况,做好事故和隐患调查、分析,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改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第五十三条 对各类事故实行由主管安全领导全面负责,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事故的资料,并存档。
第五十四条 事故分类及分级
1.工伤事故。指职工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与施工有关的伤害。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的伤害。
(2)重伤:指负伤后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或虽不致成为残废,但伤势严重的伤害(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办)。
(3)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指假如人在发生事故地点肯定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伤亡的险肇事故(包括起重断绳和掉物,高空往下扔物品,下面无人监护,从高空摔人未造成的伤害等)。
(4)死亡
2、设备事故
(1)一般设备事故
a.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在1000~30000元(不含30000元)。
b.发生设备事故影响主要施工,造成停工在4小时以上,十六小时以下者。
(2)重大设备事故,
a.设备事故的设备复修费在3万以上者;
b.因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工16小时以上者。
(3)因设备技术状况不好,安排的临时检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暂时无法修复的带有隐患的设备停机,不列为设备事故。
3.操作事故
(1)一般操作事故
a.因违章操作造成安装工作不能进行,停工4小时以上者。
b.因违章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者。
(2)重大操作事故
a.因违章操作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者。
b.因违章操作造成电梯安装(维修)停工8小时以上者。
c.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违章操作。
4.质量事故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超出质量评定标准允许偏差范围造成不合格,降低了设计标准需要进行返工、整改或加固处理的都称为质量事故。
(1)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事故返工损失金额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管理费在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者。
(2)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返工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
第五十五条 事故报告和调查
1.事故发生后,受伤者、出事故者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和公司领导。重大事故向市有关部门报告。
2.在及时报告事故的同时,马上停止工作,对负伤者及时组织抢救。
3.每次事故隐患发生后都要及时进行事故分析。事故分析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制定防范措施,事故分析按照三不放的原则进行(要做到事故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具体不放过)。
第五十六条 事故结案
1.事故发生后,公司和安全管理小组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拟定并落实改进措施,认真填报事故报告表,有关事故资料汇集齐全并建档,这次事故应予以结案。各类重大事故的结案应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2.安全管理中,需要奖惩人员或部门,按“电梯安装施工奖惩管理条例”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安全管理制度同样适用于扶梯的安装及电(梯)梯的改造、维修、保养。
第五十九条 安全管理制度的附录
第7篇 浅谈电梯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
电梯的正常运行关系着住户的人身安全,提高电梯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大电梯运行的管理力度,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才能够有效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笔者从加强电梯维修保养与安全管理工作对于防止安全隐患的重要意义着手,针对现阶段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的现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大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力度的具体策略,旨在为我国的电梯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电梯属于高层建筑物当中进行垂直运输的交通设施,电梯是否能够安全的运行,关系着一系列的安全问题。要让电梯正常、安全的运行,就必须要对电梯实施定期的保养维护工作,倘若管理不当,缺少完善的、专业的维修保养工作,就非常容易导致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导致生命与财产都蒙受巨大的损失。所以,针对电梯实施规范的管理、预防性的维修以及长期的保养维护,有效降低停梯时间与故障几率,使得电梯能够长时间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是一项至关重要、经常性的关键工作。只有电梯的相关维修保养公司与使用公司共同根据国家制定的对应规范,切实落实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工作,才能够防范于未然,避免不必要事故的发生。
加强电梯维修保养与管理对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意义
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工作涉及到社会的和谐乃至于整个国家的稳定。而近年来,各地不断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必须要引起大家的重视与反思。针对这些电梯事故实施详细的研究,导致电梯出现安全事故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含电梯设计与制造方面的缺陷、乘坐人员的错误行为、专职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缺失、使用与维护方面的缺失、电梯安装工作不规范等因素。其中,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不规范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所谓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其指的是针对使用中的电梯实施定期的管理与检查,只要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在没有出现电梯故障以前就必须实施维修,从而有效避免酿成安全事故。
电梯的使用与保养不当通常包含下面几种状况:①使用电梯的公司对于电梯的正常使用与保养工作缺少安全维护方面的认知,缺少一套合理的管理体系;②使用电梯的公司没有设置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电梯的管理与保养工作;③部分乘客针对电梯内部的设施所造成的损害。
电梯在运行的进程中,运动的零件非常多,正反转的频繁启动,各个位置都在进行着持续的运用,各个零部件之间不断进行着振动与摩擦,各个机械零件之间的尺寸改变、机械磨损以及电器老化等情况无法避免,所以,电梯在不断运行的进程中,发生故障的几率非常高。鉴于此,针对电梯实施定期的维修保养与安全管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现阶段电梯维修保养与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分析
在当前高楼大厦高度集中的城市生活当中,电梯具有巨大的运用数量与广泛的使用范围,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着亿万人的生命安全,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至关重要。然而,当前电梯在管理与维修保养方面仍然普遍存在下面这些不足。
2.1.维修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
部分电梯的维修公司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会在社会当中聘用一些既无资质,也无经验的工作人员来进行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导致电梯的维修管理工作存在巨大的隐患。
2.2.维修人员无良好的工作态度
大多数维修人员在自身的潜意识当中,都认为只要电梯没有发生故障,就不用去进行主动的检查与维修,其没有认识到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重要程度,工作中缺少主动寻找电梯安全隐患的警觉性。
2.3.对电梯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
在进行电梯选购的时候,一些开放商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通常会选择价格偏低的电梯,然而一些价格过低的电梯,其品质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对于电梯的安全运行埋下了隐患。而一些电梯应用公司的领导通常都不重视电梯的安全问题,缺少电梯故障管理制度,倘若电梯发生故障,难以进行及时的救援。
加大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力度的具体策略
3.1.建立完善的电梯管理制度
3.1.1.明确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的对应责任主体。电梯是否能够安全的运行关系到保养、维修、安装、设计以及制造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当电梯投入使用之后,则主要依仗电梯的安全管理以及维修保养工作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然而,现阶段大部分物业管理机构没缺少充足的管理、维修以及保养能力来独自承担这些工作。
3.1.2.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电梯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构建规范的制度,将电梯的安全管理、维修与保养纳入日常工作当中,使得安全管理与维护工作有章可循、责任明确,从而有效推动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的目标。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的选型、订货、安装、使用、管理、维修以及保养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监控。建立完善比如“电梯维修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章流程”、“电梯安全操作规章流程”等对应的规章制度,同时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制度,使得以后的管理、检验、维修与保养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
3.1.3.观测电梯的安全操作与管理流程,构建长效的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当前高度发展的信息化技术,构建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健全电梯运行管理体系,从而详细掌握电梯运行情况、维修保养品质、维修保养状况等。电梯的监管人员针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修单位实施定期的巡视、检查,只要发现违章的事项,就立即责令其进行改正。针对隐患问题必须要实施严格的督促整改,整改完成以后要进行核查,保障整改工作切实有效。
3.2.提升电梯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要想保证电梯正常、安全的运行,不但需要电梯本身的品质与安装的品质过硬,同时还需要广大电梯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倘若从业人员自身综合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当然就难以针对电梯实施精确、细致的维修与保养,这就需要电梯维修保养公司加大对于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一方面,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的机构实施系统的业务技术教育。通过系统的专业理论与业务技能培训,并且必须通过对应的技能考试,必须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如此,才能够使维修保养人员在工作当中根据相关的规定来严格执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当电梯出现异常情况的时候,才能够准确、及时的查找出异常的原因,并且可以采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及时的检修。另一方面,还应当不断加强维修保养人员的心理素质。针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强维修保养人员的心理素质,能够促进他们更好的完成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3.3.加大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除了正确的管理、维修以及使用之外,普及电梯安全知识也是降低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率的重要环节。这就要求相关机构加大宣传的力度,不断提升相关机构的安全意识。可以采用宣传正反面的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梯常识等,使得维修、使用、管理这几个机构能够提升对于电梯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对应的安全责任主体,严格根据对应的规章来进行工作,切实落实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品质。此外,要切实落实电梯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以及乘坐电梯的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一方面,针对电梯管理工作人员实施知识教育,包括:电梯的开梯与停梯方法、电梯困人救助措施、电梯故障及紧急事故保修等。另一方面,则是对电梯乘客宣传安全的乘梯知识,比如,乘扶梯的时候,双脚必须要站在黄色安全边框以内;乘扶梯的时候,手必须握住扶手带;乘坐电梯的时候,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小孩或者孤寡老年应当在有人陪同的情况下乘坐电梯。
3.4.加强日常对电梯巡检保养工作
建立健全完善可行的电梯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这些制度主要有:电梯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电梯维修、保养交接班制度;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制度;电梯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等。电梯维修人员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只有切实提升社会大众对于电梯安全使用的主动意识,构建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管体系,加大对于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才可以保障电梯正常、安全、平稳的运行,为人们提供更好的便利服务。
第8篇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由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第四条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四)具有三个月以上的申请项目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见附件1。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为:
(一)基本知识,占总分的10%
(二)专业与安全知识,占总分的70%
(三)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知识,占总分的20%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在操作现场进行,考试内容见附件2。
第七条本大纲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大纲自2006年月日起实施。《广东省特种机电设备作业人
员培训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粤质技监[2000]177号)有关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1-1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一)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二)安全生产法
(三)行政法规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3.工伤保险条例
(四)电梯、起重机械技术标准
1.电梯、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电梯、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技术
(一)机械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1.机械安全基础知识
2.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3.机械电气防火防爆基础知识
(二)电梯、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1.电梯、起重机械安全基础知识
2.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技术
三、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一)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安全生产监督监察
(四)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四、事故管理
(一)事故预防
(二)事故报告
(三)事故调查
(四)事故分析
(五)事故处理与整改措施
(六)典型案例分析
第9篇 电梯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的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电梯驾驶人员
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维护。
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10篇 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梯、升降机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及合资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生产技术部门是电梯、升降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梯、升降机的安全使用监督检查。
第五条 使用单位负责电梯、升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 人员要求
第六条 电梯、升降机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电梯、升降机驾驶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梯、升降机知识,能正确操纵电梯、升降机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紧急状态,并能排除一般性的常见故障。
第八条 维修人员应受过技术培训,掌握电梯、升降机的工作原理、各部分的主要构造与功能,能处理及排队各种故障,能对电梯、升降机进行日常性的维修保养。
第四章 常规检查
第九条 电梯、升降机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临时性检查四种。
第十条 电梯、升降机常规检查由装置电梯、升降机持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并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升降机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升降机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第十一条 电梯、升降机常规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五章 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电梯、升降机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 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升降机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第十四条 电梯、升降机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升降机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升降机档案的内
容。
第十五条 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升降机作业人员或维修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第十六条 电梯、升降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升降机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第十七条 电梯、升降机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升降机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第六章 检验
第十九条 电梯、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检验,更换电梯、升降机准运证。
第二十条 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升降机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二十一条 电梯、升降机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第二十二条 电梯、升降机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第二十三条 申请电梯、升降机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升降机管理档案保存。
第七章 技术档案整理 第二十四条 电梯、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电梯、升降机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 电梯、升降机开工申报单;
3、 电梯、升降机安装施工记录;
4、竣工验收报告;
5、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事故及故障记录;
9、电梯、升降机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电梯、升降机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电梯、升降机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 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升降机,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3. 电梯、升降机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电梯、升降机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
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6. 停用一月以上的电梯、升降机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项目: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第11篇 电梯安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办法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本办法所述电梯不包括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单位必须执行本办法。
本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 使 用
第四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购置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制造厂家提供的免费质保不能代替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第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二)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第七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要求:
(一)安全使用承诺和内部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
(二)相关人员的职责;
(三)安全操作规程(含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四)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含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五) 使用登记、定期报检和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六) 接受安全检查制度;
(七)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八)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九)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定期演习制度;
(十)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附件的出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维护说明等随机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等;
(四)日常使用状况、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第十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货梯、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以及观光娱乐高速乘客电梯必须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
(二)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三)在电梯轿厢内或者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四)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五)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宾馆、酒店、机场、车站、医院、商场等“窗口”单位,应保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全天24小时在岗;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 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组织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于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制定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二)对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检查,确保其齐全清晰;
(三)妥善保管电梯的厅门门锁钥匙及其安全提示,妥善保管机房钥匙和电梯电源钥匙;
(四)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第十三条 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
(二)不乘坐明示处于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其它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第十四条 电梯停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 电梯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经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或操作。
第三章 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 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电梯维修项目许可,并不得超越许可技术范围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
保养后的电梯应当处于良好、安全的运行状态,各部位功能应当达到要求。
第十八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按照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见附件一、二、三、四,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规范内部管理,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逐台建档,落实维护保养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并妥善保存有关技术资料、维护保养合同和工作记录等。
(二)按照本办法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及合理的保养计划,对电梯的易损、运动、安全保护装置及基本功能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要求,从而保证电梯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应当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不同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全天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对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当做详细及时的记录;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专业维修人员能够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设区市城区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其它地区一般不应超过1小时;
(五)每部电梯建立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六)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督促电梯使用单位按照规定悬挂或张贴电梯注册登记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使用须知和警示标志。
(八)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其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查;
(九)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电梯维保单位在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进行详细纪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五),日常维护保养纪录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且保存存档,定期检验时应当提供给检验检测机构核查。
第二十一条 电梯维保单位质量检验(查)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 电梯维保单位可以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则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第二十三条 省外注册的电梯维保单位(以下简称省外单位)进入本省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原则上应当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电梯维修项目许可。
第二十四条 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设立分支机构的省外单位,在本省开展业务时必须设立工作站,达到相应要求(详见附件六),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开展业务。
第二十五条 省内注册的电梯维保单位(以下简称省内单位)跨设区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在电梯所在地设立工作站,达到相应要求(详见附件七),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电梯所在地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电梯维保单位(含分支机构)设立的工作站,应当受控于其法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十七条 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施工前,电梯维保单位或工作站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电梯维护保养告知书见附件八)电梯所在地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二十八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现场作业时,应当有2名及以上维护保养人员,确保进入井道作业时有人看护,确保乘客不能使用电梯或进入电梯轿厢。
第二十九条 电梯维保单位及工作站,应当自觉接受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避免过度压价竞争,确保工作质量。
第三十条 电梯维保单位及工作站,应当自觉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证后监管,自觉遵守有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电梯维保单位及工作站的责任人员、办公场所、维护保养联系电话及其它重要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相应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电梯维保单位及省外单位工作站向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内单位工作站向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三十二条 实施电梯检验前,检验检测单位应当进行现场“三确认”,并核查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单位资格及省外单位工作站证明、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对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检验检测单位应当出具不合格的检验结论,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电梯所在地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实施电梯检验时,检验检测单位应当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检验时,应当有2名及以上检验人员,确保进入井道作业时有人看护,确保乘客不能使用电梯或进入电梯轿厢。
第三十四条 电梯检验合格后,检验检测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应注明该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和联系电话。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梯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但不得擅自设置门槛进行资格审查、许可或审批。
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取证刚满1年、质量保证体系运转不正常、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事故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及工作站组织监督抽查;设区市、县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现场质量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或抽查。
第三十六条 对电梯的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规定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进行维护保养。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赣质技监锅发[2004]22号、赣质技监锅发[2004]50号、赣质技监特发[2005]83号和赣质技监锅便函[2005]24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12篇 日常电梯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职责
1、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电梯驾驶人员
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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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方法范本
一、 电梯管理人员每日对电梯作例行检查;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检查;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二、 电梯管理员应加强对电梯钥匙(包括机房钥匙、电锁钥匙、轿内操纵箱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三、 货梯应配备专职司机,且司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 运行中的电梯突然出现故障,司机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并立即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五、 发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进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法将电梯移至安全的地方,并处理。
六、 发生火警时,切勿乘搭电梯。
七、 除专职司机外,禁止载货电梯载人。
八、 货物进出时,应将电梯置于司机状态或按住开门按钮,搬运货物应轻拿轻放,禁止用铲车搬运货物;禁止碰撞轿门、轿壁;
九、 货物应尽量放在轿厢地板中央,防止偏载;禁止超载。
十、 电梯轿厢内的求救警铃、风扇、应急照明等必须保证其工作状态正常可靠,以免紧急情况时发生意外。
十一、因维修保养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时,应至少在首层明细位置悬挂告示牌及设防护栏。
十二、电梯应每年按时年审,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前一个月,应督促维修保养单位到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年度检验。
十三、未经允许, 不得擅自使用电梯运载货物;超长、超宽、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
进入电梯。
十四、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涂、乱画等损坏电梯的行为,并做好电梯的日常保洁工作。
第14篇 关于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情况及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我公司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及措施总结如下:
一、 切实加强电梯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我公司认真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承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按期申报电梯定期安全检验(即年检),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2.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且必须持证上岗。
3.制订完善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档案包括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日常安全检查保洁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4.在电梯轿厢内显著位置向电梯乘客明示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5.严格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配置轿箱内紧急求救通迅装置,并确保其始终完好可靠,保证乘客在被困情况下能方便、快捷地对外发出持续有效的呼救信号。
6.禁止任何无合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电梯用户必须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需自行维保自用电梯的单位,必须按《条例》的规定申办电梯维修许可证。
7.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测检验机构或电梯维保单位因电梯存在安全隐患而发出的暂停使用电梯的指令,无充分正当理由不得继续强行使用电梯,并应立即组织隐患整改。
8.建立内容完整、资料齐全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制造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文件;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二、强化监管,规范电梯维保工作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直接关系到电梯安全运行,关系到电梯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规范电梯维保工作,依据《条例》对从事电梯维保的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1.我公司规定从事电梯维保的单位必须按《条例》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建立健全电梯维保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电梯维保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制度、24小时值班急修制度、紧急故障处理规程以及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3.电梯维保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规定的项目、方法和周期,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内容执行,并确保所维保的电梯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4.我公司按照《条例》规定,至少15日要按照维保工作计划进行一次预防性维保,对电梯进行了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排除,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存档备查。
5.我公司在电梯轿厢内设置24小时维保应急救援电话,并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电梯困人等紧急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接收报警求救电话。电梯维保单位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有效安全地开展救援工作。
6.我公司能及时申报电梯定期安全检验,张挂有效期内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三、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
电梯应急救援是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应急救援迅速,处置得当,可消除隐患,化险为夷;反之,应急迟绶或不当,被困人员可能因恐慌而做出一些危险行为,甚至酿成人身伤亡事故。我公司制定了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具体预案如下:
1、电梯进水的处理
电梯一旦发生进水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阻止进水后,首先清理机房和井道等处的积水,在电梯层门口设置“电梯故障、禁止使用”的警示牌,同时通知专业电梯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发生火灾的处理
(1)、大楼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电话;
(2)、立即通过消防通道有序疏散建筑内的人员离开,劝阻人员请勿乘坐电梯;
(3)、立即启动电梯的消防迫降运行功能:用已配置火警信号与电梯联动功能,电梯会自动迫降;
(4)、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电梯门并切断动力和照明电源。
3、 发生地震
(1)、如果有地震预报,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电梯门并切断电梯动力和照明电源;
(2)、如果突发地震灾害,应立即使电梯就近平层、开门,使乘客快速离开轿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切断电梯动力和照明电源;
(3)、我单位电梯未订地震功能,可通过通话装置指导轿厢内乘客使电梯就近平层、开门后立即离开轿厢,不得再进入,当确认电梯内无人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切断电梯动力和照明电源。
4、 困人救援
电梯发生故障且有乘客被困时,应迅速切断电梯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尽快至机房按救援说明使用盘车装置手动将轿厢移至平层区,打开电梯门救出乘客,在整个过程中应使用通话装置与轿厢内乘客通话,对被困乘客进行安抚,稳定其情绪,消除其恐慌感。不要轻易尝试释放乘客,并劝告乘客不要盲目尝试自救。为便于被困乘客救援,应在轿厢内醒目处设置有维修单位名称、救援电话号码等信息标识。
5、 其它妨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
一旦发现电梯运行不正常,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同时通知电梯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若有人员伤害或重大设备损坏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高新区质量监督部门。
6、事故后的处理
(1)、电梯进水、火灾、地震等其它灾害发生后,应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损坏部件,确认能运行方可投入使用。
(2)、电梯困人救援结束后,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投入使用
(3)、其它妨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排除后,电梯方可投入使用。
7、电梯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张文明 电话:0871-8312748 13577080671
苏金东 电话:0871-8312748 15912571537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第15篇 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篇一: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篇二: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二)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三)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四)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五)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六)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七)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篇三: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1、积极参加市、区特种设备行业技监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对电梯结构和相关安全技术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熟知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法规标准以及乘电梯的安全规则和要求。持行业有效证件上岗。
2、经常口头宣讲,张贴安全提示等多种形式向乘梯人员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常识,检查,坚决纠正,制止电梯使用中在轿厢内吸烟、吐痰、打闹、跳跃、扒、挤等不文明不合规行为和现象。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3、每天至少对园区所有电梯巡查一次,并要认真做好记录;运行中一旦发现电梯出现故障时,要立即与维保单位联系,进行抢修,若由于行业部门对送电设备或管网进行检修等原因,在接到有关方面通知,正式停电前15分钟,应于电梯轿厢门旁张贴停电通知,告知乘客,以免发生坠落。
4、按楼分部,建立建全电梯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电梯的保养,报修记录并妥善保存。电梯钥匙专人保管。
5、积极完成中心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四: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电梯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二、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电梯使用登记工作和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电梯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对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和纠正其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电梯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编制常规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电梯的日常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六、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电梯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第16篇 电梯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本办法所述电梯不包括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单位必须执行本办法。
本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 使 用
第四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购置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制造厂家提供的免费质保不能代替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第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二)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第七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要求:
(一)安全使用承诺和内部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
(二)相关人员的职责;
(三)安全操作规程(含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四)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含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五) 使用登记、定期报检和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六) 接受安全检查制度;
(七)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八)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九)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定期演习制度;
(十)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附件的出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维护说明等随机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等;
(四)日常使用状况、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第十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货梯、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以及观光娱乐高速乘客电梯必须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
(二)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三)在电梯轿厢内或者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四)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五)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宾馆、酒店、机场、车站、医院、商场等“窗口”单位,应保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全天24小时在岗;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 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组织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于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制定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二)对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检查,确保其齐全清晰;
(三)妥善保管电梯的厅门门锁钥匙及其安全提示,妥善保管机房钥匙和电梯电源钥匙;
(四)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