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运行管理岗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中心工艺、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标准、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执行。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并参加编制中心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中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四)协助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职工的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五)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定期组织紧急事故预案演练。
(六)负责中心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尘毒发生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核工作。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用火安全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八)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中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设施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九)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2篇 输电线路工区线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输电线路作为电网的重要环节,由于距离长、地域广,受自然环境与人为因素影响的机会比较多,因此,保证线路安全的运行存在许多困难。
输电线路能否做到安全、可靠、优质、经济运行,依赖于科学管理。科学管理内容包括:输电线路的运行标准化的制定、运行工作岗位职责、运行值班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和检修管理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运行分析与故障统计制度的制定、技术培训、安全管理。
1 运行值班制度
巡视与检查制度:电气设备在运行中的巡视,可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登杆检查。
2 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行业标准dl/t74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和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搞好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即做好巡视、检修及反事故措施的实施工作。
运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其所属(包括代管)的每条线路都应有专人负责运行维护。
每条线路必须明确其所属的线路运行单位,并明确划分运行维护界限。
一条线路属两个及以上线路运行单位维护时,应有明确的运行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
对于重污秽区、多雷区、重冰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等特殊区段和大跨越的线路,线路运行单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和气候变化等具体情况及时加强巡视和检修,并做好预防事故的准备工作。
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在线路运行维护工作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并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和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对于近期内不会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一般设备缺陷,应列入正常的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
对于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可以维持线路运行,但情况较严重并使得线路处于不安全运行状况的重大设备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要加强巡视。
对于已使得线路处于严重不安全运行状况、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紧急设备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采用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后尽快处理。
4 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
4.1 检修原则
①运行单位必须认真抓好设备检修工作,加强设备检修管理,使线路设备经常处于健康完好状态,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②线路设备检修,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并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③线路设备检修,应采取停电与带电作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逐渐减少停电检修的次数。
④线路设备检修,要尽量采用先进工艺方法和检修机具,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
4.2 计划管理
①运行单位应根据线路设备健康状况、巡视检测结果、设备检修周期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确定下一年度线路设备的计划检修项目。
②运行单位应在每年九月份根据线路运行工区申报的计划检修项目,编制下一年度的检修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③运行单位应根据上级审批的年度检修计划内容和实际情况,编制季度、月度检修计划。
④线路运行工区在检修计划下达后,应认真做好各项检修准备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
4.3 施工及质量管理
①检修施工中应健全完善检修岗位、施工质量和安全工作等责任制度,要认真执行工作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并做好检修施工记录和带电作业统计工作。
②重大检修项目和大型更改工程要按正常审批程序,完成施工设计,编制施工技术、安全、组织措施,明确工艺方法及质量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
③参加带电作业、焊接、爆压等技术项目的检修施工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考试并持有合格证明方能上岗操作。
④检修施工所用器材及更换零部件必须选用经鉴定合格、性能符合要求的产品。
第3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运行注意事项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运行过程的注意事项
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运行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文件的正式发布日期和试运行开始日期应与第一版文件上所登记的日期相一致。
(2)有针对性地宣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试运行后第一件要做的工作是培训,即按照培训程序的要求对全体员工实施培训。使全体职工认识到新建立或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对过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变革,是为了向先进的现代标准接轨,要适应这种变革和新管理体系的运行,就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职业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作为厂一级的管理人员,应着重掌握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原理、原则、功能以及控制的方法;中层管理人员主要应掌握本部门体系要素的工作内容;一般员工应着重对手册的支持性文件中涉及各自岗位的操作标准、规定、程序的掌握。培训计划、培训需求、考卷、培训内容等记录都要了解的内容(如职业安全卫生方针),都应培训到位并经得起审核。
(3)实践是经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体系文件通过试运行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全体职工应将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如实反映给有关部门,以便采取纠正措施、目标、指标及方案的完成情况要有监控,如不能按期完成,或者时间进度、投资等定的不合理,应提交管理评审修改,同时,对文件中相应的地方也要更新修改。
(4)将体现试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如体系设计不周;项目不全等进行协调、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涉及组织部门众多,在运行过程中,各项活动往往不可避免的发生偏离标准的现象,因此,组织应按照严密、协调、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利用信息反馈系统对异常信息的反馈和处理,对体系进行动态监控,牢牢抓好体系的运行机制,在组织领导主持下,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对出现的问题加以改进,完善并保证体现的持续正常运行。
(5)加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不仅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运行本身的需要,也是保证试运行成功的关键。所有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活动有关的人员都应按体系文件要求,做好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反馈、处理和归档等工作。记录要完整,设计了记录格就应认真填写,如有些表格无用,就去掉;如为节约用过去的旧表格、旧本,可注明哪些表格删掉或不用,不要把以前的记录全都撕掉,特别是当内审发现问题时,错了应从内审整改时改,不要将记录重抄一遍。
(6)文件、手册除了有受控文件外,还可以有非受控文件,如给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的文件可以是非受控文件,文件领取要有登记,特别是领导人和安全卫生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推进部门的文件更要严格手续。作废文件保留的要有作废标记,收回的要登记。
第4篇 如何做好运行班组安全管理
〔摘 要〕 班组是安全生产的主体,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本文对如何搞好运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论述。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员工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主体,是企业执行规章制度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因此,加强运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运行安全生产的基础。
1、班组安全目标管理
1.1制订安全目标
制订班组安全目标要结合运行班组的性质和工作实际,拟订具有可操作性的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要控制在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范围内,并且符合“四级控制”的原则。即“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控制异常和未遂”。
1.2 实现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
以解决和控制“人、物、环境”三个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为中心,突出解决班组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保证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措施中要明确责任人、监督人和完成时间,确保按期完成。
1.3 安全保证书的签订
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确定后,发电部部长与各班长《安全生产责任书》,班长与员工签订《员工安全保证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
2、 班组安全活动日管理
2.1 活动时间
运行班组每个轮值1次,每次不少于2 h。
2.2 活动内容
2.2.1 总结上一轮值班组安全生产情况、“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开展情况、“两票三制”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分析本班出现的不安全事件,制订防范措施;对安全生产中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制订整改措施。
2.2.2对反违章检查情况进行总结点评。对查出的违章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对好人好事提出表扬,必要时提请部门给予奖励。
2.2.3学习事故通报、安全周报、简报及上级安全文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开展讨论,结合本班实际制订相应的预防或改进措施。
2.2.4 布置下轮值重点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工作任务和季节特点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3 活动效果检查
2.3.1为确保班组安全活动效果,发电部安全专工根据公司下发的学习计划结合本部门实际,于每个安全活动日的前1天将安全学习计划内容下发到班组;班组根据本班组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公司、部门下发的安全学习及计划组织学习。
2.3.2 公司、部门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分别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安全活动开展情况提出指导意见或建议并签字。
2.3.3安监部人员应及时抽查班组活动情况,提出意见并签字。
2.4 安全活动签到制度
安全活动须人人参与,包括合同工、实习及学习人员,实行签到制度。缺席人员由班组安全员安排补习,做好记录。
3、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3.1 培训对象
3.1.1班组所有运行人员,包括新进班组的职工、实习人员、合同工。
3.1.2转岗和离岗超过3个月的人员。
3.2 培训内容
3.2.1 按照班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培训 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负责人,包括公司及部门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等。
3.2.2 培训内容主要有岗位运行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安全规程、规定、制度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3.2.3操作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3.2.4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故障安全设计(在事故发生时降低能量可减少损失)、增加安全系数。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隔离、个体防护、设置薄弱环节、避难与救援等。
3.2.5机组大小修前对《三项措施》、《电器防误操作管理办法》、《两票管理和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以提高安全意识。 3.3 安全培训的形式
重点要在每天的班前会上按照“三讲”要求,讲清操作任务,进行危险点分析,交代预防措施,班后会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点评。另外还可利用安全活动日,安全分析会,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安全漫画、征文,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活动进行培训。
3.4 培训记录
3.4.1 班组安全培训情况要进行记录。
3.4.2新入厂人员、转岗人员及离岗3个月以上人员的培训和考试的结果要记入个人培训档案。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也要记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
3.4.3 所有安全规程、安全知识考试试卷批改后都要归档存放,保存期限至少1年。
4、 安全工器具管理
4.1所有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宏观检查,并检查其《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4.2 使用后的安全工器具要对号入座,妥善保管。
5、 班组日常安全管理
5.1运行班组一日化管理程序
接班前签到-班前会-接班前的巡视检查-交接班(两交清)-完成本班工作时间内操作任务-班后会。
5.2班前会
班前会由接班班长主持,交班班长详细交代上班安全运行情况和系统运行方式,下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操作预告;接班班长根据人员出勤情况和交班班长的交代,进行工作安排,进行“三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班前会上交代和强调的主要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要记录在班长工作日志中。
5.3班后会
运行班组正点交班后由班组长主持召开班后会,全班人员参加,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和违章现象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讨论制定防范措施。班后会的主要内容记录在班长工作日志中,不安全事件分析情况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中记录。
5.4巡回检查及缺陷处理
接班前的巡回检查和上班期间的巡回检查。将缺陷录入缺陷管理系统,配合检修办理工作票,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隔离措施、安全运行措施),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和注销,交接班时交代清楚有关事宜。
6、 劳动保护
6.1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
6.1.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首先做1次外观检查,确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运用是否灵活等。
6.1.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能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监测的防护用品;要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6.1.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
6.2 班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班组和个人根据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一般要求,在使用前一定要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并按照《安规》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班组对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分类管理,即对于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直接发放到个人使用管理;对于集体公用的,由班组负责管理。无论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还是集体劳动保护用品,都要正确使用和保管,如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到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部门提出更换。
7、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是班组安全管理必不可少的内容,能够起到凝聚人心、潜移默化的作用。班组安全文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7.1 核心文化
核心文化是指理念、愿望、价值观等,是班组安全文化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就是班组开展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首先要做好人的工作,才能做好班组安全工作。“安全每一天,幸福每一人”是班组安全管理的目的,也是员工的愿望,就是要让班组每个人每天安安全全,让每个职工幸福快乐。价值观,是班组安全管理对人生价值的体现,如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就是说安全工作我要为别人着想,为别人负责;同时别人也为我着想、为我负责。
7.2 物质文化
又称形象文化或表层文化,包括设备形象、环境形象、办公场所形象、各种安全标志物等。
7.2.1 班组所管辖设备健康良好,清洁无污,附属设施及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齐全规范。
7.2.2 现场作业环境优良,没有装置性违章和安全隐患,各类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因素得到了有效治理和控制。
7.2.3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完整良好,满足工作需要。
7.2.4 在班组管理上突出人性化的安全文化气息。班组的安全管理标志物至少应包含以下安全文化内容:安全管理理念、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格言(或警句)、反映员工精神面貌的照片等。
7.3 制度文化
班组必须具有的规章制度、安全文件。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安全工作规定》、《安全工作奖惩规定》、《两票管理和使用细则》、《运行规程》、《“三制”管理制度》、《系统图》等。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能够不断提升班组乃至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第5篇 某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投入运行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水电站大坝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项目法人负责。
对于坝高70m以上的高坝或者监测系统复杂的中坝、低坝,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水电站大坝监测系统进行专项设计、专项审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水电站大坝监测系统的专项检查验收报告应当报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备案。
第五条水电站大坝工程的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期和首次蓄水期对水电站大坝进行监测和分析,在水电站大坝蓄水和工程竣工时进行安全鉴定,并将水电站大坝有关监测分析资料、安全鉴定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有关专题报告,报送大坝中心备案。
第六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加强对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水电站运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七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
(二)编制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建立健全大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负责水电站大坝日常安全运行的观测、检查和维护;
(四)负责对水电站大坝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安全监测的资料以及其它有关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保存,建立大坝安全技术档案以及相应数据库;
(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水电站大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定期检查、特种检查、大坝安全注册的相关工作;
(六)定期对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仪器进行检查、率定,保证监测仪器能够可靠监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安全状况;
(七)组织实施水电站大坝的补强加固、更新改造和隐患治理,组织实施病坝、险坝的除险加固;
(八)负责水电站大坝险情、事故的报告、抢险和救护工作;
(九)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绩考核。
第八条水电站的水库调度,必须以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为前提,充分发挥设计规定的水库综合效益。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编制年度水库调洪调度方案,报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水库在汛期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库调洪调度方案运行,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九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按照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
每年汛前,对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泄洪设施和水情测报、通讯、照明等系统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对泄洪闸门、启闭设备、动力电源进行试运转,并做好防洪器材以及交通运输设施的准备工作。
每年汛期,加强对水电站大坝的巡视检查,做好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水情测报和水库调度,确保泄水建筑物闸门和有关设施能够按照防洪调度原则和设计规定安全运行。
每年汛前、汛后,对水电站大坝近坝库岸和下游近坝边坡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十条发生地震、暴风、暴雨、洪水和其他异常情况,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巡视检查,增加观测的次数和项目。
第十一条水电站扩建或者改造不得影响水电站大坝安全。水电站运行单位进行水电站扩建或者改造时,对扩建或者改建建筑物的设计(包括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应当经原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并报大坝中心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二条水电站大坝的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工程,应当进行设计审查。对于涉及水电站大坝地基和隐蔽工程的施工项目,应当按照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专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当进行竣工验收。
水电站大坝监测系统的更新改造,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组织专项设计、专项审查,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向大坝中心申报专项检查验收。
第十三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经大坝中心审核后,报省级以上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备案。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配置水电站大坝应急处理需要的报警设施和通讯系统。
第十四条水电站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通知电力调度机构,并按照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处置。
抢险工作结束后,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将抢险情况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省级防汛指挥机构、电监会及大坝中心报告。
第十五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在排除水电站大坝险情后,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对排除的水电站大坝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申请大坝中心检查。经大坝中心检查,并报电监会同意后,水电站大坝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评级
第十六条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
第十七条日常巡查由水电站运行单位负责。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水电站大坝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巡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以文字、图表的方式记载保存。
第十八条年度详查由水电站运行单位负责。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在每年汛前、汛后或者枯水期、冰冻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水电站大坝进行详细检查,提出水电站大坝安全年度详查报告,报大坝中心备案。
年度详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监测资料进行年度整编分析;
(二)对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进行审阅;
(三)对与水电站大坝安全有关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
第十九条定期检查由大坝中心负责。大坝中心可以委托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一般每五年进行一次,检查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新建工程的第一次定期检查,在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完成五年后进行。已运行40年以上的大坝,大坝主管单位应当结合定期检查进行全面复核鉴定;对有潜在危险的重要大坝,大坝主管单位应当根据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及时进行安全评价。
大坝中心组织定期检查,应当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根据水电站大坝的具体情况,确定专项检查项目和内容。水电站运行单位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大坝中心提交有关专项检查情况的专题报告。大坝中心对专题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水电站大坝实际运行情况,对水电站大坝的结构性态和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提出定期检查报告,形成定期检查审查意见报电监会备案。
大坝中心委托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的定期检查,由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提出专家组名单。大坝中心审查专家组的组成,审查专家组确定的专项检查项目和内容,并派人参加定期检查。专家组向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提出定期检查报告。大坝中心审查专家组提出的定期检查报告,必要时对有关的专题报告复审,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形成定期检查审查意见报电监会备案。
第二十条特种检查由水电站运行单位提出,大坝中心组织实施。
发生特大洪水、强烈地震或者发现可能影响水电站大坝安全的异常情况,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向大坝中心提出特种检查申请。大坝中心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确定检查项目和内容。对需要进行专项检查的项目,由水电站运行单位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大坝中心提交有关专项检查情况的专题报告。大坝中心综合检查情况,提出特种检查报告。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根据特种检查报告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建立水电站大坝的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水电站大坝及其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或者存在的隐患、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改进意见,及时整改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大坝中心应当定期将水电站大坝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的结果,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三条从事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的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良好业绩。大坝中心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
第二十四条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分为正常坝、病坝和险坝三级。
符合下列条件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正常坝:
(一)设计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二)坝基良好,或者虽然存在局部缺陷但不构成对水电站大坝整体安全的威胁;
(三)坝体稳定性和结构安全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四)水电站大坝运行性态总体正常;
(五)近坝库区、库岸和边坡稳定或者基本稳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病坝:
(一)设计标准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已限制水电站大坝运行条件;
(二)坝基存在局部隐患,但不构成对水电站大坝的失事威胁;
(三)坝体稳定性和结构安全度符合规范要求,结构局部已破损,可能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但水电站大坝能够正常挡水;
(四)水电站大坝运行性态异常,但经分析不构成失事危险;
(五)近坝库区塌方或者滑坡,但经分析对水电站大坝挡水结构安全不构成威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险坝:
(一)设计标准低于现行规范要求,明显影响水电站大坝安全;
(二)坝基存在隐患并已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
(三)坝体稳定性或者结构安全度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
(四)水电站大坝存在事故迹象;
(五)近坝库区发现有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的严重塌方或者滑坡迹象。
病坝、险坝应当限期除险加固、改造和维修,在评定为正常坝之前,应当改变运行方式或者限制运行条件。
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变更的,大坝中心应当报电监会备案。
第四章安全注册
第二十五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实行安全注册制度。
电监会主管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工作,大坝中心负责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具体事务。
第二十六条新建水电站大坝完成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一年内,或者水电站大坝完成首次定期检查半年内,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向大坝中心申报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
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安全注册的水电站大坝,不得投入运行;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新建水电站大坝具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报告;已运行的水电站大坝具有定期检查报告和经电监会备案的定期检查审查意见;
(二)有完整的水电站大坝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三)有健全的水电站大坝安全规程制度、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
第二十八条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大坝中心根据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状况及管理水平,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
(一)符合安全注册条件的正常坝,根据管理实绩考核情况,颁发甲级登记证或者乙级登记证;
(二)符合安全注册条件和管理实绩考核要求的病坝,颁发丙级登记证;
(三)水电站大坝定期检查被评定为险坝的,不予注册。
水电站运行单位对未能注册的大坝应当限期进行整治。
第二十九条大坝中心负责对水电站运行单位的管理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情况;
(二)水电站大坝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四)水电站大坝安全资料及档案管理情况;
(五)水电站大坝安全经费落实情况。
第三十条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实行动态管理。甲级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乙级登记证和丙级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
在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有效期内,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及时报大坝中心重新审核评定。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换发登记证。
第三十一条大坝中心每年年初应当将上一年度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情况报电监会。电监会应当公布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名单。
大坝中心应当分年度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情况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五章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电监会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水电站运行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规程、规范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状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责令水电站运行单位立即排除;
(三)参加水电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四)督促检查水电站运行单位对水电站大坝进行补强加固、隐患治理以及对病坝、险坝进行除险加固;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三条大坝中心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技术监督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
(二)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检查;
(三)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对病坝、险坝进行除险加固,及时消除水电站大坝事故隐患;
(四)组织对水电站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提出定期检查审查意见和特种检查报告,报电监会备案;
(五)负责水电站运行单位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建立并管理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数据库和档案库;
(七)参加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参加水电站大坝附属设施更新改造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参加水电工程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水电站大坝工程的项目法人违反本规定,未按要求报送水电站大坝有关监测分析资料、安全鉴定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专题报告以及水电站大坝监测系统的专项检查验收报告的,由电监会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水电站运行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电监会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防汛工作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水电站扩建或者改造工程、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或者更新改造工程、水电站大坝监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进行安全专项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的;
(三)未按照规定编制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的;
(四)未及时报告水电站大坝险情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和有关专项检查的;
(六)未按照规定开展定期检查有关工作的;
(七)未按照规定申请特种检查的;
(八)未按照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的;
(九)发现险情未采取措施的。
第三十六条大坝中心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电监会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核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组织定期检查、特种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向电监会报告、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五)未按照规定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的;
(六)未按照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的;
(七)未按照规定对水电站运行单位进行管理实绩考核的。
第三十七条从事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的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滥用职权,违规操作,发生重大失误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10年内不得从事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水电站大坝,包括横跨河床和水库周围垭口的所有永久性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的挡水结构以及这些建筑物与结构的地基、近坝库岸、边坡和附属设施。
(二)水电站运行单位,是指负责水电站大坝日常运行的水电站大坝产权所有者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
(三)大坝主管单位,是指水电站大坝的控股股东所代表的企业法人或水电站大坝的产权单位。
第四十条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
第四十一条电力系统投入运行的小型水电站大坝,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发布前的有关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规章,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6篇 燃气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城市燃气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和沼气等几种,它们除了可以用作燃烧这一共性外,还有许多不同的性质,这些不同的性质不但决定着它们的生产、储存和输送方式的不一致,而且使燃气的安全管理方式也有所不同。近年来,因使用燃气方法不当等诸因素引起燃气爆炸事故时有发生,所有这些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不得不引起各级管理层和用户高度重视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本文结合自身燃气安全管理经验对城市燃气的安全使用提出一些看法。
一、燃气工程设计、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在燃气的设计和建设期间须重点考虑以下两点工作(一)燃气加臭
为能及时消除因管道漏气引起的中毒燃爆事故,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根据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燃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2、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应能察觉。因此,不论是在燃气的设计阶段还是施工阶段就须把燃气加臭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但是由于自控工业发展水平的局限性,往往对于加臭系统的投运工作不是尽善尽美。其主要表现在:由于小时用气量波动很大,根据我公司输气情况来看,高峰时用气量高达6×10nm3/h,低峰时仅为3600nm3/h,因此加臭方式不能按照日平均供气量来确定,而要根据天然气小时流量和日供气量两方面因素确定加臭方式。我公司根据日供气量和在线时时监测的天然气小时流量精准加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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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道防腐
从管道腐蚀现象看,大多数是集中穿孔腐蚀,也有一少部分是均匀腐蚀。因此,应在管道投运的同时,对长输管线及城市管网采用强制电流和牺牲阳极相结合的方法与燃气工程同时投运。
在阴极保护系统投运时应注意以下两项工作:1、运用强制电流法投运时,由于在连接恒电位仪时有“输出阳极”、“输出阴极”等诸多连线,且这些连线由控制台连接后引入地下,属隐蔽工程,一旦发生异常现象难以排查。因此,在阴保系统投运时,应用标准标签注明连线端子,并且在设计图上标明变更位置,完工后根据施工情况划出完整竣工图。2、运用牺牲阳极法投运时,应在设计图上注明准确的牺牲阳极埋设位置、周围标志性参照物或里程碑,以便于投运后对检查片的挖掘,有效地检查阴极保护效果。
二、燃气置换工程的安全管理
燃气置换是一个繁琐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确保安全平稳实施是燃气行业需要十分重视的课题。
(一)工程验收及交接
工程管理部门在燃气工程吹扫、打压验收工作完毕后,首先应提供一份完整、准确的地下管网竣工资料;在置换前应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置换小组对欲置换区域进一步审核,防止因错改和漏改而发生意外,实践证明这个程序非常必要,可减少许多差错。
(二)编制方案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置换总体方案和各分系统实施方案是燃气置换工程的指导性文件,应安排专业人员编写天然气置换总体方案,总体方案和各分系统实施方案都应编写有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尤其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大事故的小疏忽)。当管线距离较长时,应加入置换时间的确定,以便更好地控制置换速度,当管线沿途出现异常现象时,也能及时发现。
(三)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发挥报社、电台、电视台、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市民和工商用户理解、支持天然气置换工作;全体参与置换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培训,熟悉置换程序、工作标准和质量标准。
三、燃气运行安全管理
从思想认识上充分认识城市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抓燃气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使其正常运行。
(一)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要对城市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整体排查,对查出的险工险段进行认真治理,做到万无一失。
(三)建立长效机制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并使其正常运行
1、严密燃气规划协调工作。
城市燃气工程是一项全社会的基础工程,客观上要求规划、城建、市政、劳动、电力电信、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规划部门在市区发展规划时,要充分听取和论证市政、电信、电力等部门的发展计划。
2、加强宣传教育。
要大力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技术,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防护、救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将燃气安全知识印发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后期运行维护管理。
加强有关法规、技术标准的学习,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严格可行的管理体系和工作程序,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完善有关燃气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燃气管线巡查和抢修人员、配制专用设备,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燃气安全。
第7篇 x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根据《澄合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运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为加强矿井信息调度工作,充分发挥调度协调职能,保证矿井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xx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一、调度运行方式:
1、调度范围:矿井所属各单位。
2、调度内容:各系统的安全、生产、销售及重大突发事件。
3、调度的方式:采用调度网络与电话调度,报表传送,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度;
4、时间与内容: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全矿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班、按日、按月、按旬完成原煤产量、开拓、掘进进尺等各项任务。
2、负责组织或召开生产调度会,班前作业会,生产平�会,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一切具体问题,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凡是当前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迅速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凡是发生重大事故,调度室要组织和指挥抢救工作,并组织尽快恢复生产。与此同时,迅速将事故详细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并向有关领导和局调度室汇报。
4、及时掌握全矿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采掘工作面接替情况及采掘工作的出勤率等问题,进行专题调度。
5、抓好均衡生产。平时要狠抓夜班生产和月初、季初的生产,安排好矿井计划检修工作,并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6、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对领导指示,及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生产活动及出现的重大问题,如实地向矿有关领导或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7、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矿各采掘工作面的安装、生产准备和日常生产情况。
8、经常深入生产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生产变化情况,及时向矿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建议,保证生产不间断地进行。
9、建立建全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各项图表及排版,及时提供生产调度日报和上月生产活动分析。
10、上级调度通知、调度通报,是传达领导紧急指示、进行紧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属于紧急公文,并且具有同级正式文件的同等效力,矿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11、调度人员有权参加矿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审工作,有权组织召集或参加有关生产或安全问题的一些会议。
12、根据矿领导指示或生产上紧急需要,有权调度所属有关单位人力、物力以及车辆,各有关单位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调度命令。
13、根据工作需要,调度人员有权了解计划、生产措施和领导指示落实情况,有关单位或人员应如实地提供情况和有关资料。
14、矿调度室经常与采掘队、辅助队、销售、供应等单位加强联系,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5、加强调度业务学习,掌握计算机信息录入程序,及时准确填报各种生产数据,并按时向有关部传递。
三、调度员岗位职责:
1、负责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对当班生产的重要问题,班队长的汇报情况,以及所发生的各种事故,及时安排处理,同时汇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
2、对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示、通知等要认真做好记录,迅速请有关领导传阅,及时向有关单位传达,并了解其执行情况。
3、在矿值班领导主持下,组织开好下一班的班前作业会议,为下班的生产做好准备。
4、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全工作,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5、在发生人身事故时,要严格按照《关于工伤抢救程序的规定》,立即组织抢救工作。
6、做好雨季“三防”的日常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7、每班及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各种数据和信息,并按要求及时输入“生产调度管理系统”。
四、调度会议制度:
1、参加调度会议人员
(1)每日碰头会(早7:00),由矿属各采、掘、机、运、通、辅助单位行政正职、职能科室正职参加。
(2)每日十六点班(15:00)、零点班(23:00)班前调度会,由采掘队、生产辅助队值班干部和该队工长及矿当日值班领导参加。
2、调度会议内容及程序:
(1)碰头会由调度主任主持,班前会议由调度员主持。准时点名,通报上天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做好当天生产计划、工作安排。
(2)会议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要讲实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会议宣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通报、指示、指令及矿领导指示精神,简要分析通报上班安全生产运行和作业现场进展情况。
(4)与会队干部汇报当班生产作业计划,调度室将依据日作业计划,结合作业现场及相关系统、环节的实际情况,下达其当班生产任务以及一些临时性工作安排,各队要认真组织落实。
(5)凡各区队需下料或上下设备、管子、工字钢、单体支柱,打躲避洞,打绞车基础,铺道,移装岩机等工作时,必须在碰头会或班前会上作计划,凡各单位干零星杂活未向调度室做计划私自安排,造成不良后果,均由该队长负担一切费用,并按照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6)每日碰头会,由安检、生产、机电、调度、矿领导针对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阶段性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安排意见,及时协调各区队和各环节急待解决问题。
3、要求和纪律:
(1)所有按要求参加调度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到会,迟到一次罚款20元,矿会一次罚款50元。确因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矿级领导主管和调度主任请假,否则按旷会论处。
(2)当班调度员必须按时督促碰头会或班前会议所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3)开会期间手机必须设为振动或关机状态,响铃一次罚款50元;
(4)各单位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必须事先沟通,确实需上会时再提出,严禁推诿扯皮。
五、区队干部值班制度:
1、各区队必须在每月1日前,将本队全月干部值班安排表上报调度室,若值班人员有变化时,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否则每次罚款50元。
2、区队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在其队部值班),调度室随时查岗,每班不少于一次。
3、若值班人员有事要暂时离开队部时,必须事先向调度室请示,并说明去向,征得同意后,必须安排本队其他人员留守在队部接听电话。
4、若值班干部中途有事要离开矿区时,必须由该队其他干部代替值班,并通知调度室,代替人员到位后,原值班干部方可离开。
5、每发现值班干部脱岗一次,罚款20元;无人值班,罚款50元,并由该值班干部承担因脱岗或空岗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6、全矿所有干部及业务主管人员手机必须保持待机状态,发现手机关机,每次处罚200元,并追究责任。
六、跟班干部及工长汇报制度:
1、各采掘队必须由队干部现场跟班,跟班干部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保证本班生产任务的完成,确保安全工作。
2、跟班干部要坚持每班三次的(向调度室)汇报制度——班初汇报(汇报上班完成情况及遗留问题、当班计划等)、班中汇报(汇报当班工作进展情况)、班末汇报(汇报本班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如有特殊事情,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
3、当班工长也要坚持每班两次的汇报制度——班初汇报(汇报出勤人数、当班计划等)、班末汇报(汇报本班任务完成情况)。
4、跟班人员和当班工长要按时汇报,迟汇报一次,罚款5元;少汇报一次,罚款10元;不汇报按无跟班或无工长论处,无跟班或无工长者一次罚款50元,罚该队队长100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跟班干部和当班工长必须同本班人员同上同下,发现迟下或早上者,一次罚款30元。
6、跟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向调度室如实汇报情况(例如生产影响和事故等),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的发生,否则,要严格追究当班跟班干部的责任。
七、停工误时管理制度:
1、停工误时是指因设备故障、材料供应、安全质量等原因造成本单位或其它单位生产中断,影响产量进尺和正常生产组织的非人身事故的总称。
各单位需检修的设备必须在前一天提出计划,由调度室主任全面协调后,在当日碰头会上进行安排,但必须规定时间,落实责任人。检修完毕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台做好记录,此期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计本单位误时,否则按误时处理。
所有临时性安排任务归口调度室管理,被安排单位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否则,按照停工误时论处。
2、事故处理程序:
(1)凡发生事故造成生产中断的单位,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跟班干部必须在现场立即组织人员积极抢修、处理,避免事故扩大或误时延长。
(2)各单位的事故处理,必须听从调度室的统一协调指挥,凡不服从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误时延长,按责任划分,予以加倍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3)调度室按事故的影响范围或程度,需调度其它单位人员或物资时,必须无条件服从,积极组织处理,否则按同类事故影响追究责任。
(4)事故单位处理完毕后,跟班干部应立即汇报调度室 ,并对现场工作安排详细说明,调度室做好记录。
3、必须追查处理的事故:
(1)机电事故:造成生产单位停产超过1小时或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事故。
(2)顶板事故:造成生产中断1小时以上或影响产量100吨以上,进尺1.5米以上的事故。
(3)运输事故:主、副井提升井下运输系统,停运1小时以上,或副提升系统停运2小时,或生产单位停产1小时的事故。
(4)其它事故:造成生产单位或系统影响,影响职工延时1小时以上的事故。
4、事故追查的管理规定:
(1)调度室负责事故追查的组织工作。按事故性质通知分管领导,职能科室、事故单位负责人及事故有关人员按时参加。
(2)对2小时以下的误时,由当日值班人员主持追查;2小时以上的误时由调度主任及有关业务科室参加,生产矿长主持追查。
(3)事故的追查要达到“快、严、细、准”,结果由调度室在追查后4小时内通报全矿。
(4)凡被通知参加追查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
(5)对事故追查必须尊重客观事实,需查看现场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了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先从管理上查找并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写出书处理意见,交矿调度室。
5、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者造成经济损失赔偿的规定:
(1)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误时要进行考核和处理。对造成局部性停工误时的责任单位按1.5元/分钟进行处罚;对造成某一系统或全矿停产误时的对责任单位按3.0元/分钟进行处罚。
(2)事故造成1000元以内经济损失的,由责任者赔偿损失的20%—40%,直接经济损失在1001—5000元者,由责任者赔偿损失的10%—30%,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其余部分由其单位负责赔偿。
(3)对因个人操作不符合规定或擅离职守,而造成设备损坏,由责任者按100%赔偿。
(4)对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每次罚款50元。
(5)事故责任单位及个人罚款、赔偿,经追查小组决定后由调度室月末出据罚单(一式三份,调度、财务、个人各持一份)通知到责任单位及责任者,由财务科执罚。
(6)各单位全月误时超过规定指标,扣干部工资10%。
附:各单位误时控制指标
单位
全月误时控制指标
备注
采煤队
16h
掘进队
8h
指一个掘进头
运一队
8h
运二队
8h
机电队
12h
通维队
4h
生产
0
供应
0
销售
0
八、关于工伤抢救程序的规定:
为了确保我矿实现安全生产年,进一步完善工伤抢救程序,加强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使工伤人员能够迅速抢救上井并得以及时治疗,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加强各级领导值班制度和采掘区队现场跟班制度值班期间有事必须向调度室请假,说明去向和电话号码,并能在10分钟内找见,如去处用电话无法联系时,必须找本单位其它领导代替值班,否则不得离开值班岗位,严禁脱岗和空岗。
2、井下发生工伤,工伤所在单位必须立即如实向调度室汇报受伤人单位、姓名、受伤部位、受伤地点、伤势情况,调度室通知该单位领导立即停止一切工作,组织现场人员尽力抢救和井上快速运送受伤人员。
3、调度室接到受伤情况汇报后,做好记录,并按以下程序通知:
(1)立即通知运输大巷(电话8040),停止沿途其他工作,将电车开往出事地点接送工伤人员。
(2)通知副井信号工(电话8034),通知副绞车司机(电话),听到信号后,将罐笼放至下部等待工伤人员。
(3)通知调度值班司机魏锋洲(电话:)。
(4)通知调度主任周志明(电话)。
(5)通知当天值班领导。
(6)受伤部位在腰部以上者,立即汇报公司调度中心(电话:6791202)。
(7)通知:何成育王掌学种盈仓王建芳
同战仓李建平宋录才
(8)伤势严重时通知:
张存乾 韩对民 王全堂 王万恒同新立
邓晓奇医院负责人刘建军何兵王忠斌
4、伤员上井后,要积极组织医护人员抢救,必要时送局医院抢救,并及时将情况汇报调度室。
5、调度室通知沿线车辆时间必须在5分钟之内通知完,通知有关领导必须在15分钟之内完成。
6、矿医院接到调度室电话后做好抢救准备工作,如工伤危重,立即在15分钟内带抢救箱,去井口等待进行应急处理,并护送工伤到医院。
矿井各部门负责人电话号码
序号
部门职务
姓名
电话
1
总经理
张存乾
2
副总经理
王建芳
3
副总经理
种盈仓
4
副总经理
王掌学
5
副总经理
何成育
6
副总经理
韩对民
7
生产负责人
刘建军
宋录才
8
安监负责人
李建平
9
机电负责人
何兵
10
技术科负责人
同战仓
11
供应负责人
同新立
12
通风负责人
王忠斌
13
财务负责人
王万恒
14
劳人负责人
王全堂
15
后勤负责人
邓晓奇
16
办公室负责人
王社永
17
卫生负责人
第8篇 风电场运行管理安全规定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 风电场场长:
(一)对运行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
(二)负责审批主要系统设备的运行方式,现场运行规程及全厂性系统图和各种技术文件。
(三)负责审批各级运行人员技术培训计划,领导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工作,组织特殊性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四)每天了解负荷曲线,检查运行方式和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异常情况处理和设备启停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巡检主要设备,重点检查关键岗位及主要设备缺陷。
(五)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运行分析会议,听取汇报,检查和布置有关安全、培训、运行指标分析等工作,并组织评比。
(六)负责审批重大特殊试验的计划和技术措施并主持试验工作。
第二条 安全监管员
(一)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监察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运行反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参加运行事故分析、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确定责任人,督促制定与落实防范措施。
(四)负责工作票、操作票的统计评价工作。
(五)负责现场运行参数、文明生产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三条 风电场场长助理
(一)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运行技术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现场运行日志,各种报表记录、参数及有关系统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制定并下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负责运行规程修改和技术分析会议。
(三)负责审核全厂性电气、机械等主系统的图纸、各种运行报表及各种运行专题总结。
(四)负责组织修编并审核各专业的运行试验方案和措施。
(五)组织制定全厂性各种运行技术管理标准,督促现场严格执行。
(六)组织编制全厂性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特殊运行方式和调整方案和措施。
(七)负责运行小指标竞赛工作,对各值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审核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定期总结执行规程、制度的经验。
(九)风电场场长是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具体执行人,根据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实际及时与调度联系,落实设备能及时的投入或退出系统。
(十)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运行技术培训的全面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运行技术比武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运行技术培训工作计划,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并督促现场严格执行。
(十三)负责运行技术培训工作的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
(十四)是当值机组安全生产、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对调度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
(十五)合理调度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方式,使其处于安全经济运行的最佳状态。
(十六)根据调度命令完成有功和无功负荷的调整,使系统的供电质量(周波、电压等)符合规定标准。
(十七)根据调度命令和设备情况,及时正确指挥机组启、停和设备的停送电操作,正确命令和认真监督机组主要辅助设备和主要系统的启停和切换工作。
(十八)认真执行机组经济调度曲线,合理分配机组负荷,搞好经济调度,完成各项生产计划和技术指标竞赛任务。
(十九)参加风场班组反事故演习及有关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第四条 值班负责人
(一)在风电场场长、风电场场长助理领导下,负责风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组织部门职工搞好安全经济运行,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三)执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各种规程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四)执行厂部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制定和实施部门全年、季度、月工作计划。
(五)搞好部门、班组基础管理工作,抓好班组建设,积极开展技术革新,节能降耗和运行小指标竞赛及合理化建议工作。
(六)积极做好技术培训、规程制度学习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七)督促检查运行人员贯彻执行规程制度情况及各岗位文明生产并进行考核。
(八)每天查阅运行日志及其他记录,定期参加交接班会议。
(九)负责重大设备系统的组织协调,参加机组启停和特殊试验工作。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 认真执行“两票三制”。
第六条 运行岗位值班管理
(一)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
(二)准确分析事故和异常,精心操作,认真监护。
(三)检修质量不合格不投运,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完善不送电。
(四)按规范化要求提高监盘质量,认真监视参数变化及正确判断设备的运行工况,及时调整、如实反映情况。
(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mis,准确、及时地输入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随意删除任何文件,维护好相关设备。
第七条 运行分析管理
(一)运行分析工作是确保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值班人员应根据设备参数、运行记录、设备巡回检查等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对策。
(二)运行分析内容:
1.系统及设备运行方式的变化对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影响;
2.设备运行参数的变化;
3.操作异常情况;
4.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各种因素。
(三)运行分析的分类及要求
1.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对设备运行参数的变化,设备缺陷及异常现象等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意见由值长签字后上报。
2.运行操作异常分析:运行中发生的各种误操作情况,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从中吸取教训,便于改进工作。
3.设备事故及异常分析:因设备发生事故和严重的异常运行工况,应认真对事故处理和有关操作进行分析、评价,分清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便于提高运行水平。
4.专题分析:为总结经验教训,必须进行某些专题分析,如大修后运行状况分析,设备改进后的效果分析,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等。
5.专业分析:运行专工负责整理运行记录后,进行统计分析,分析运行方式、机组出力、安全、经济等各种因素。
6.场级运行分析:每月在场长助理主持下召开全厂运行分析会,分析、讨论、安排专题分析工作。
7.部门运行分析:每月部门组织运行分析会一次,重点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找出工作中的差距。
第八条 运行培训管理
(一)运行人员培训应按照三级培训管理要求,运行部门负责现场培训管理。
(二)运行人员培训工作按部颁《电业生产人员的培训制度》的规定,以岗位培训为主,结合现场和岗位实际,做到学用一致。刻苦钻研业务,达到“三熟”“三能”的要求。
(三)培训的主要方法:
1.开展技术竞赛和技术比武。
2.组织反事故演习。
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4.现场运行规程考试。
5.技术问答。
6.现场考问。
7.默画系统图。
8.事故预想。
9.技术讲课。
10.运行分析。
第九条 运行现场应具备必要的规程、制度、图纸、资料及各种记录簿,并随现场设备、运行操作方式及上级规定的变动及时修编现场规程、制度、图纸、资料等。
第十条 调度管理
(一)调度管理原则:安全与经济兼顾,当安全与经济发生矛盾时,经济服从于安全。
(二)调度管理目标
1.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调度规程。
2.充分发挥设备能力,满足电网运行方式的需要。
3.保证各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
4.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保证在安全经济方式下运行。
(三)调度操作管理
1.值长是机组设备系统调度操作的总负责人,各值运行值班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值长领导;各级领导发布的命令涉及到值长的权限时,不得直接向运行值班人员下达操作命令,而必须经值长同意,由值长下令操作。
2.自治区、市调管辖设备的操作,值长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值长管辖设备的操作,运行人员必须按值长的命令进行;出现事故时可按各自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应迅速汇报值长、调度员。
3.根据自治区、市调命令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值长无权拆除,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值长下令采取的安全措施,只有得到值长的指令方可拆除。
4. 值班人员在接受调度命令时应全文复诵,核实无误后,应迅速正确地执行;执行完毕立即进行操作汇报。任何受令人和各级领导人均无权无故拖延或不执行调度命令。
5.接到调度命令时,或者在执行调度命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指令的调度员(或值长)报告,由发令者决定指令执行或撤消;如发令人重复该指令时,原则上必须执行;但如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时,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调度员(或值长)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6.无理由不执行或者延迟执行调度指令,受令人应对此负责;不允许执行或者允许不执行调度指令的各级领导人,也应当对此负责
7.值长离开控制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调度联系。
8.正常情况下,主要设备、系统及主要辅助设备的投、停及切换操作,必须在得到值长的许可后方可执行,值长除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运行方式外,有权决定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
9.值长发布操作指令时要严肃认真,并对指令的正确性及必要性负责;通常值长向值班负责人发布指令,由值班负责人传达给值班人员执行,必要时,值长可直接向值班人员发布指令,值班人员执行指令后,应将执行情况汇报值长。
10. 有关调度之间的联系必须互报单位名称和本人姓名,并使用统一规定的调度术语;各专业值班人员与值长进行电话联系和汇报时,必须首先互通姓名。调度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监护制、复诵命令制和录音记录制。
(四)有功出力管理
1.值长要准确掌握设备各种运行方式的最大出力和最小安全出力。
2. 机组正常根据调度命令应确保按计划曲线运行,以保证电网周波在50赫兹运行。
3.如设备发生异常或机组主、辅设备因消缺需降出力,以及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设备出力时,必须汇报厂领导和调度员。
4.正常运行时,未经总工批准,发电设备不允许超出力运行。
(五)无功出力管理
1.正常运行值班人员应严密监视本单位的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保证电压在正常变动范围。
2.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调度下达的电压曲线自行调整无功出力或投入svc。
3.调度管辖的变压器电压分接头位置,未经调度部门同意不得自行改变或调整。
第十一条 设备变更管理
(一)设备变更或改造要编制设备变更或改进方案,经总工批准后执行,如属于调度管辖的设备应经调度批准。
(二)变更或改进的设备及系统应作投入试验,在试验前有关单位必须将有关图纸、资料、试验措施经总工批准后交运行值班人员。
(三)试验过程中的操作及调整工作,由运行人员执行,值长指挥,试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试验。
(四)值长根据系统情况有权对各种试验改变时间或停止试验,但应通知试验人员,在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要变更试验项目或延长试验时间,须经值长同意。
(五)设备经试验正常后,方能正常投入运行,有关人员应将有关安全、经济运行和试验报告及时送交运行值班人员。
第十二条 调度通讯管理
(一)电力系统调度通讯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迅速处理事故的重要工具。如有故障,通信专业人员应及时排除,保证通讯系统的畅通。
(二)调度电话为调度业务专用电话,非值班人员不得使用;不得占用调度电话联系其它无关工作。
(三)行政电话为调度备用通讯工具,通讯值班人员应予以优先安排处理故障。
(四)调度通信设备改造、试验,应有有效的临时通讯手段。
第十三条 设备停、复役管理
(一)运行或备用中的设备、系统,除有明显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外,未经值长批准,不得由运行或备用转入备用或检修。
(二)凡属调度管辖的设备、保护、自动装置,其停用或由备用转入检修,检修人员应将工作票于开工前一天送交运行,由值长向管辖调度员提出申请。
(三)不影响机组出力的辅助设备和公用系统的检修及试验,检修人员可在当天提出申请处理。
(四)设备事故、故障抢修可先口头提出申请,补办手续。
(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应做出检修交待,属调度管辖的设备由值长汇报调度,恢复运行或备用;非调度管辖的设备由运行人员投入运行或备用。
第9篇 浅谈县级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
实现无人值班变电站是当前电力科技发展的方向,也是电力部门正在逐步推广的一项减人增效的有力措施。本文简单分析了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中的一些措施和方法。
1、 变电站的现有的规程及规定要修改,运行人员的工作责任 心要提高。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是规范运行人员进入生产现场进行设备巡视、倒闸操作、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当遇有通讯失灵时,运行人员就按照《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自行处理。原有的《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已不适应新技术、新设备、高电压、大电网的要求,更不适应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管理要求,应进行修编。集控站与有人值班变电站工作性质不尽相同,工作环境也不一样。有人值班变电站的值班人员不准擅离值守,值班期间不准外出,而集控站则不同,集控站人员在进行设备巡视、倒闸操作、事故处理时,经常经过闹市区。比如,进行正常巡视时,规定每天巡视几个变电站。但是,是否有占用工作时间购物、办私事的情况发生呢?占用了设备巡视时间,设备巡视只能是走马观花,怎么能保证设备巡视到位?怎么能保证巡视质量?因此,如何规范集控站成员的日常工作行为规范,则显得特别重要。而现在执行中的《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由于编印时的种种客观原因,内容不全面,有些方面没有归纳进去,也不适应于当前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比如,有时检修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到集控站办理“第二种工作票”借用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钥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无人值班变电站钥匙使用管理规定”,同时要制定相应制度来规范检修人员进、出无人值班变电站时,在“防火、防盗、防小动物措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集控站管理的变电站较多,接线方式各异,设备配置也不尽相同,集控站运行人员必须熟悉现场情况。否则,会给日常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求运行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业务素质。近几年,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出现。旧的培训模式已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个别值班人员,设备出现异常后只能够汇报信号指示情况,对于造成异常的原因却不能进一步的检查分析。汇报不出故障的确切原因及位置,有时可能因为一级保险熔断或瞬时信号未及时复归,而使检修人员白跑一趟,工作搞的很被动。
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完善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规程制度和运行管理制度。完善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规程制度和运行管理制度,是改善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的有效途径。要对《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修编,并根据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实际情况,编写《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来规定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检查、运行规定、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等规定。根据集控站的工作性质,补充修编《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及检修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使工作处处有章可循。
2、 制定多层次的设备巡视制度,加快设备“状态性检修”的步伐。
经过这几年对设备进行大面积的改造,设备的安全运行可靠性得以提高,无人值班变电站电气设备实行“状态性检修”已指日可待。设备检修周期的延长,对定期巡视设备的质量显得由为重要。单靠集控站的日常巡视已不适应对设备安全运行的需要,易采用多层次的设备巡视制度,即:①集控站进行日常巡视检查,负责及时发现设备的突发性缺陷及对原有设备缺陷发展情况的监督巡视;②变电工区组织专工,每月对变电站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月度设备会诊检查,对设备健康状况提出会诊意见,对存在的设备隐患制定措施,对集控站提出特殊巡视要求,并提出设备缺陷处理意见报公司;③检修、保护等相关部门也要组织各专业人员,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变电站的设备进行定期专业性巡视检查,检查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一些运行人员不易发现的隐蔽性缺陷,并对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消缺计划,做好消缺准备;诊巡视检查,对设备健康状况作出综合性评价,为设备状态性检修提供依据。
3、 公司各部门要有“大运行”理念,发挥装置应有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我提出的“大运行”观点,就是要求公司各部门都要适应“无人值班变电站”这一现代化运作方式,传统的变电站运行管理模式已逐步被淘汰,陈旧的管理方法一定要随之更新,否则将会阻碍无人值班变电站建设和发展。例如:以前各个部门停电申请,都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行事。今天你来个设备检修,明天来个保护年检,后天他又来个计量安装等等。这样以来,势必造成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工作混乱,集控站就那么几个人员整天忙于操作,定会给安全运行带来隐患。这时就需要我们的生产管理部门出面协调,将这些工作进行必要的整合,尽可能安排在一次停电中完成,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停电次数,提高运行的可靠率。
设备装置的更新,也给我们的管理层带来了新的冲击,有些传统的、很直观的东西经过改造没有了,取而代之是数据或模拟量等,这个时候就看你管理者是否有创新意识,用的好它能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工作效率。在这里我举个身边的案例加以说明:利用现有微机保护装置里的软压板,只需远动将遥控信号上传到集控站,就可实现远方重合闸投退操作。这一问题充分的说明,思想的更新比设备的替换更为重要。
4、 加强运行人员的职业素质,改善变电站的硬件设施。
提高集控站操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技术业务素质是保证变电站安全运行的根本。一方面要加强运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养,使操作队员做到敬业爱岗,来提高操作队员自觉遵章守纪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操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请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有针对性讲课,全面列出一、二次设备的构造和原理,设备的运行维护、使用操作等管理规定。使操作人员对设备,特别是新设备的工作原理、设备结构、操作要领、参数要求、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做到熟练掌握,心中有数。在新建、改建和设备更换工程中,对于设备的选型应尽力选用质量高、维护方便、运行可靠、使用简单的设备,并尽力使用统一的设备,方便运行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在无人变电站硬件配置上决不能搞克扣,集控站的“五遥”功能缺一不可,各类信号要做到明细、实用、统一及规范,为了确保“五遥”装置稳定运行,远动班要进行全天候的维护。集控站配备的车辆要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处理各变电站的突发事件。
6、 结 语
总之,影响到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运行管理的因素很多,单靠变电部门搞是绝对不行的,应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来规范化我们的运行管理。加强培训工作,提高集控站运行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使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每个薄弱环节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缺陷的闭环管理,做到“发现及时、能修必修、修必修好”,提高设备检修工艺及时消除隐患,只有这样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才能再上新台阶,创新的水平。
第10篇 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11篇 m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一、每班发车前,把钩人员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防坠器要保证在断绳时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每天机电科人车检查专职人员对人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影响安全运行的隐患,必须停止运行,只有处理好后,才能恢复使用。
二、每班人车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
三、人车严禁与其它车辆组车运行。
四、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的位置上,当发生意外时,必须立即拉动防坠器把手使防坠器发挥作用。
五、乘人必须听从人车跟车工指挥。人车运行起动时发送开车信号,必须征得人车跟车工同意。
六、乘人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七、人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八、人车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
九、人车主要作为人员运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措施必须经矿长和总工批准。
十、人车运送人员每趟最大载人量为15人(含跟车工),每排限坐3人。
十一、人车跟车工在人车运行前,要检查人车内人员乘坐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不得允许发送开车信号。
十二、人车运行使用必须同时执行《斜坡管理制度》,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以及《煤矿安全规程》。
第12篇 化工厂安全运行及管理措施
一、安全运行影响因素
1、人为因素的影响
1.1人的心理
1.1.1心理机理失调:心理疲劳、情绪失控。
1.1.2非理智的心理状态:侥幸心理、过分的自信心理、省能心理、逆反心理、从众心理、虚荣心理、有意违章心理、完全服从于生产的冒险违章心理。
1.1.3无意识的心理状态:技术状态不佳、配合不好、判断失误。
1.2人的失误
1.2.1随机失误
1.2.2系统失误:遗漏、遗忘、心理紧张。
1.3作业疲劳
视觉和听觉敏锐度降低、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思维能力降低、能动性积极性明显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2、设备因素的影响
2.1设备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的类型
2.1.1机械性伤害:碰撞、打击、夹击、跌落。
2.1.2火灾爆炸性:设备泄漏、爆炸而引发事故伤害。
2.1.3电气危害:电击、发生火灾爆炸。
2.1.4职业性危害:设备设施产生尘、毒。噪声、高温。
2.2压力容器、管道的潜在危害
2.2.1压力容器的分类
2.2.1.1按品种划分: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
2.2.1.2按压力等级划分:低压(0.1≤p<1.6mpa)、中压(1.6≤p<100mpa)、高压(100≤p<1000mpa)、超高压(>1000mpa)。
2.2.1.3按容器的重要性、压力、介质的危害程度划分:第一类容器(非易燃或无毒介质的低压容器或有毒介质的低压传热和分离容器)、第二类容器(任何介质的中压容器、剧毒介质的低压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质的低压反应和储存容器)、第三类容器(高压、超高压容器)。注:①剧毒介质:进入体内的量<50g即会引起肌体严重损伤或致死作用的介质;②有毒介质:进入体内的量≥50g即会引起人体正常功能损伤的介质;③易燃介质:与空气混合时,其爆炸极限的下限<0.1%(体积分数)或上下极限之差>20%的介质。
2.2.2压力容器的潜在危害
生产介质易燃易爆、有毒,发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仅可造成中毒、烫伤、烧伤等人身事故,还能产生火灾、爆炸和环境的污染等事故。
2.2.3压力管道的分类
2.2.3.1按压力等级划分:低压(0.1≤p<1.6mpa)、中压(1.6≤p<100mpa)、高压(100≤p<1000mpa)、超高压(>1000mpa)。
2.2.3.2按压力和介质危害等级划分:gc1: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火灾特性为甲、乙类可燃性气体或可燃性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的管道;gc2:火灾特性为甲、乙类可燃性气体或可燃性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输送可燃性、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的管道,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输送非可燃性、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gc3:输送可燃性、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mpa的管道,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输送非可燃性、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2.2.4压力管道的潜在危害
生产介质易燃易爆、有毒,发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仅可造成中毒、烫伤、烧伤等人身事故,还能产生火灾、爆炸和环境的污染等事故。
2.3机泵设备的潜在危害
2.3.1机泵设备的主要损害形式及原因
机械振动;介质产生的腐蚀、冲蚀、汽蚀、磨蚀,操作不当引起的损伤;过大的接管安装应力引起壳体变形;基础受到的损伤。
2.3.2电动机着火的原因
电动机负荷运行;金属物或其他固体掉进电动机内,或检修时绝缘受损,使组受潮,以及遇到过高电压;电动机接线处各接点接触不良或松动时,会使接触电阻增大引起接点发热,接点氧化迅速,最后将电源接点烧毁,损坏周围绝缘导线,造成短路而烧毁电机;电机单线运行。
3、物料因素的影响
3.1火灾危险
3.1.1火灾发生的基本条件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3.1.2主要可燃物
甲苯、洗油、褐煤。
3.1.3火灾事故的特点
爆炸性火灾多;大面积流淌性火灾多;高温泄露着火多;火势发展速度快。
3.2爆炸危险
3.2.1爆炸形式
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2.2爆炸的破坏作用
直接破坏,引起火灾、碎片冲击。
3.3毒害危险
3.3.1毒物对机体的作用性质分类
麻醉性毒物;刺激性毒物;全身性、窒息性毒物。
3.3.2常见的毒物及其危害
3.3.2.1甲苯: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甲苯毒性小于苯,但刺激症状比苯严重,吸入可出现咽喉刺痛感、发痒和灼烧感;刺激眼粘膜,可引起流泪、发红、充血;溅在皮肤上局部可出现发红、刺痛及泡疹等。
3.3.2.2洗油:作用于皮肤,引起皮炎、痤疮、毛囊炎、光毒性皮炎、中毒性黑皮病、疣赘及癌肿。可引起鼻中隔损伤。
3.4静电危险
3.4.1静电产生的原因
3.4.1.1内因:物质逸出功不同;物质的电阻率不同;物质介电常数不同。
3.4.1.2外因:紧密的接触和迅速的分离,附着带电;感应带电;极化带电;流动带电;喷出带电;飞沫带电;淌下、沉浮、冻结带电。
3.4.2静电的危害
带来燃烧性爆炸。
4、工艺因素的影响
4.1设计阶段工艺因素
选择物质危险性较小;工艺条件较缓;工艺技术成熟;设备承受超压性能好;设置可靠的p、t、f、l等参数的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设置必要的报警、监视、泄压装置。
4.2运行阶段工艺因素
控制阀故障(开关不到位、阀卡、阀失灵全开或全关);显示仪表失真。
4.3事故处理工艺因素
事故处理阶段的首要目的减少事故损失,其关键就在于如何快速准确的进行正确的工艺处理;要提高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设置eso紧急停车系统,保障把事故限定在较小的范围内。
5、作业坏境因素的影响
5.1噪声
5.1.1噪声源
压缩机噪音95db(a)、泵噪音90~95db(a)、调节阀噪音、管道噪音、放空噪音。
5.1.2工业噪声卫生标准
每个工作日接触噪音时间
新建企业允许噪音
现有企业允许噪音
8h
85 db(a)
90 db(a)
4h
88 db(a)
93 db(a)
5.1.3噪声的危害
对听觉、心血管、神经、视力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设备、仪表的损害、精度下降;掩盖报警声响信号。
5.2高温
5.2.1高温对人的危害
工作能力、协调性、反应速度、注意力降低;人的循环系统、消化泌尿系统,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大量出汗,严重会中暑。
5.3低温
5.3.1低温的危害
冻裂设备或管线;冻坏仪表,造成假显示,误操作;冻凝含水介质。
5.4采光照明
5.4.1不良照明对人的影响
视功能降低和产生不适感,从而使观察对象模糊不清,引起工作失误。
6、自然灾害的影响
6.1地震
6.1.1地震的危害
所用溶剂是易燃易爆、有毒的介质,因此,发生地震时,一旦设备、管线、储罐等遭到破坏就可能带来泄露、燃烧、爆炸和有毒气体的蔓延等次生灾害,将会造成产生破坏人员伤亡的严重灾害。
6.2雷电
6.2.1雷电的危害
雷电产生高达数万伏甚至数十万伏的冲击电压,可损坏发电机等电气设备的绝缘,烧断电线;劈裂电杆,造成大规模停电;强大的雷电流通过导体时,在极短的时间内将置换成大量的热量,产生高温造成易燃易爆介质的燃烧,爆炸;巨大的雷电流流入地下,会在雷击点及其连接的金属部位产生极高的对地电压或跨步电压的触电事故;雷电电流产生的强大磁场会使导电体感应出较大的电动势,并且还会在构成闭合路地金属物中感应出电流,若回路中有的地方接触电阻较大,就会局部发热或发生火花发电;雷击的热效应,能使雷电通道中的空气剧烈膨胀,同时水分及其他物质分解为气体,在被雷击物体内部出现很大的压力,致使被击物遭受严重破坏电室,可造成配电装置,电气线路,金属官道上产生冲击电压,使雷电沿线路、管道迅速传播,若进入操作室、仪表间、配电室,可造成配电装置、电气线路绝缘层被击穿,产生短路,使建筑物内易燃易爆物质燃烧或爆炸;防雷装置上的高电压,对建筑物的反击作用;雷击电流通过人体,可使呼吸中枢麻痹、心跳骤停,以致使脑组织及一些脏器受到严重损害,出现休克或突然死亡;雷击产生的火花、电弧,还可以使人遭到不同程度的烧伤。
二、安全运行的应对措施及管理
1、人为因素的应对措施
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量;不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领导重视;以有效的手段约束、激励人。
2、设备因素的应对措施
2.1设备使用前的安全管理
编制设备管理制度文件;培训操作员工;对设备进行试运转、调试,办理交接手续。
2.2设备使用初期安全管理
对安装、试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调试、改进等有关记录提出分析意见,填写设备使用鉴定书作为以后参考;完善设备管理制度。
2.3设备使用期安全管理
保养责任制;操作证制度;创造良好的使用环境;培养设备使用、维修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资料程案管理制度。
2.4设备使用原则
2.4.1三好
2.4.1.1管好。设备操作对设备的附件、仪器、仪表、工具、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损。设备发生事故时,立即停工断电,保护现场,及时、真实地上报事故情况。
2.4.1.2用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爱护设备,不准设备带病运转,禁止超负荷使用设备。
2.4.1.3养好。操作者必须按照保养规定,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2.4.2四会
2.4.2.1会使用。操作者要熟悉设备结构、性能、会正确调整电流、温度、压力、流量,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熟练、动作正确规范。
2.4.2.2会维护。操作者要正确掌握设备的维护方法、维护要点,准确、及时地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润滑油质量,要做到润滑“五定”:定时、定量、定质、定人、做好设备润滑管理。
2.4.2.3会检查。操作者必须熟知设备启动前后的检查项目内容,正确检查设备各部位运转情况,通过感官(听、摸、看、闻)和仪表判断设备运转状况,分析并查明异常情况产生的原因。
2.4.2.4会排除故障。操作者能正确分析判断一般常见的设备故障,并及时排除,保证设备安全,排除不了的凝难故障,应及时报检修。
2.4.3四项要求
2.4.3.1整齐。工具、工件摆放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4.3.2清洁。设备清洁,环境干净,无油污,无杂物,无碰伤。
2.4.3.3润滑。按时加、换润滑油。
2.4.3.4安全。合理使用,精化,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及一切危险有害因素,预防设备事故的发生。
2.4.4四懂
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2.5设备运行期的检查
外部裂缝、腐蚀的检查;保温及防火层(腐蚀、损坏)管线的检查(有无超压、超温、超负荷、有无异常振动、异常声音);有无发生液击、有无变形、腐蚀;转动设备的检查(听、摸、看)检查固定螺栓、结合件等有无松动等不正常情况,能处理的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做出决策;换热器要定期壳体与头盖法兰连接,管路与壳体法兰连接,阀门与管路法兰连接,阀门大盖等密封出的泄漏情况,支座及支撑结构、基础情况;构建物的检查(厂房、塔器的柜架、管线支撑、设备的基础支座、梯子、平台、栏杆等构建物应定期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其腐蚀、脱落、断裂等不正常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整改好;对边所、配电室、仪表控制的渗漏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电气设备、仪表控制设备进水短路;对房屋的防雷设施、避雷针等进行检查,防止其腐蚀、损害失效;消防设施的检查(消防栓、消防蒸汽、移动式灭火器、可燃性气体报警器等,都要进行定期检查,使其保持完好,一旦发生火警时,能够及时投用。
3、物料因素的应对措施
3.1可燃物大量泄漏的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当有可燃物大量泄漏时,首先应正确判断泄漏部位,及时切断泄漏物料来源,在一定范围内严禁动火及其他火源。
3.2报警
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在立即进行扑救的同时,要马上上报火警,以便消防部门能及时前来扑救,并使其他人员及时做好疏散准备。
3.3断绝可燃物
将燃烧点附近可能成为火势蔓延的可燃物移走;关闭进料阀。
3.4排除爆炸危险
当发生火灾时,还需观察周围情况,排除爆炸危险,将受到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
3.5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3.6预防中毒的技术措施
以无毒或低毒的物料代替有毒高毒的物料;改革工艺;生产过程的密封;隔离操作;通风排毒。
3.7个体防护措施
3.7.1呼吸防护:使用防护面具。
3.7.2皮肤防护: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手套、眼镜等)。
3.7.3消化道防护:防止误用有毒液体。
3.8急性中毒的现场救护
3.8.1原则:救护者的个人防护(佩戴好防毒面具,穿好防护服,在进行抢救);切断毒物来源;防止毒物继续进入中毒人体内;防止毒物继续浸入人体的措施:救护人到现场后,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解开中毒者的颈、胸部衣扣及腰带,保持呼吸畅通;清除毒物,防止毒物污染皮肤、粘膜;清除皮肤表面的化学刺激性毒物,冲洗时间要达到15~30min;毒物进入眼睛时,应尽快用大量流水缓慢冲洗眼睛15min以上,冲洗时把眼睑撑开,让伤员的眼睛向各个方向缓慢移动;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促进生命器官功能恢复:打开呼吸道;人工呼吸(用手捏住患者鼻孔,以16~20次/min的速度向患者口中吹气;心脏按压。
3.9静电应对措施
3.9.1消除设备静电技术措施
固体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直径大于或等于≥2.5m或容积≥50m3的设备,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设备外围均于布置,其间距≥30m;转动设备的接地,可采用导电润脂或用接地设施进行接地;设备内部各部件之间的活动连接或滑动连接等部位,应保持其接触电阻值在1000欧以下;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储罐都必须接地;各生产装置系统的总泄露电阻应在1000000欧以下,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螺栓之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3.9.2作业人员防静电措施
工作中应尽量不做与人体带电有关的行动(接地、接触接电体、工作场合、穿脱衣服);在有静电危害的环境中,不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钥匙、硬币、手表、戒指、项链)使用规定的静电防护用品。
3.9.2防静电安全检查
防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人员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车间安全技术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企业每年至少抽查两次;易燃易爆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有防静电的内容;定期对岗位人员进行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装置内各设备和管道的静电接地和跨接点必须牢固好用。
4、工艺因素的应对措施
4.1操作阶段的工艺安全管理
4.1.1安全生产管理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各类动、静设备必须达到完好的标准,压力容器、管道及安全附件齐全好用;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95%以上;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配备齐全,灵活好用,并定期检验,保持装置内消防通道畅通,机动车辆进入装置区中必须安装防火罩,并办理进车许可证;车间建立并执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对设备、仪表和生产过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暂不能整改而又要投入运行的,要制定包括隐患内容、危害、防范措施、监控手段、治理计划、负责人等内容的可靠安全防范措施;设备的处理、投用,工艺的调整需制定严密的操作方案和可行的安全措施,现场应设有专人监护,分工协作,层层把关;加强对关键危险点的监控力度。明确监控内容,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把巡查制度落到实处;对车间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考核,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完善各岗位的hse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装置内施工作业,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许可证,进行作业风险评价分析,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部进行监护;定期进行事故模拟演练,定期对装置进行安全检查或安全评价,持续改进装置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产操作
应定期检查或检测,以防不测;对运转机泵设备的卫生清扫,要防止抹布被卷进伤人,严禁用水冲洗电机,以防止触电或损坏电机蒸汽带需按正确方式绑扎牢固,使用时,开启要缓慢,固定带头,防止甩龙伤人;冷换设备的使用,应按程序操作,投用时,先开冷流,后开热流,而停用时,先停热流,后停冷流;备用机泵定期盘车,冷却水畅通,高温泵应处于预热状态;安全阀起跳后,必须按规定重新校验、铅封,安装后全开上下游阀,并加铅封以防误动。
4.2事故处理阶段的工艺应对措施
4.2.1事故处理的原则
在生产过程中,单线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当事故发生时,要做到了解全面、分析正确,判断无误,处理及时,措施得当。尤其是对事故发生蔓延及后果要有所预测,关键时刻要胆大心细,当机立断。其宗旨是避免人员伤害,减少对设备的影响,降低损失,并能尽快恢复生产。
4.2.1.1事故处理安全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首先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尽量避免人员受到伤害。
4.2.1.2事故处理设备原则
所有塔、罐不能满或空,严防跑满;高低压有关的设备严防串压,防止超压爆炸着火;各设备充压、泄压速度不能过快,以免损坏设备及造成泄漏。
4.2.1.3事故处理工艺原则
严禁超温及中毒,事故排除后应尽快恢复生产,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上下游相关装置的联系,减少对其装置的影响。
4.2.2紧急停工
4.2.2.1原则
事故发生后,各岗位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当事故发生时,首先通知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然后根据事故类型,允许时间、事故的蔓延或事故范围,果断采取两种措施:一,应对事故的必要措施,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及有关装置的安全;二,全面完成紧急停工转入正常停工或恢复正常操作的措施。发生事故时,根据现象和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操作参数变化,正确判断事故,迅速处理,避免事故扩大,重大事故立即汇报车间主管或值班人员和生产管理部门,装置紧急停工应向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同意。发生火灾立即报火警,并立即切断或减少流向着火的可燃介质。当发生中毒时,在报告气防部门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组织现场自救和急救。当出现有毒介质泄漏时,应视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并通知其他可能危及到的人员。
4.2.2.2紧急停工的处理方案
4.2.2.3紧急停工的注意事项
装置一旦发生事故,班长要组织好人员,并尽快通知装置主管和相关人员,实统一指挥,确保装置顺利、安全、稳定、有序停工。装置停车时,应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有毒、有害的物料。物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排放要缓慢进行,采取逐渐减压措施,放空管线末端必须设有防火措施。进行紧急处理时,首先要作好个人的防护工作,防止出现人员烧伤、烫伤、中毒等人身事故。在发生泄露是故事,要沉着冷静,先按岗位操作法和事故处理预案组织初步的抢救和掩护。无论着火、爆炸过程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的自身的安全,避免事故的扩大。无法切断危险源时,要用氮气、蒸汽或水进行掩护。
5、作业环境因素的应对措施
5.1噪音应对措施
降低噪音源;合理布局噪音源;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2高温应对措施
通过技术革新,改革工艺过程,改进生产设备,减弱高温、热辐射的影响;通风;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个人防护。
6、自燃灾害因素的应对措施
6.1地震应对措施
6.1.1震前预防准备工作
定期编制和组织抗震防灾规划;对生产设施进行审核检查凡不符合抗震防灾标准的,尽快完成抗震加固;工程建设要避开不利抗震地带;建立以现有生产体系为基础的综合抗震防灾体制,培养一支抗震防灾技术和管理队伍;要保持抗震救灾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电源、水源、通讯救护及抢修器材等,处于随时可备用应急状态;制定各生产岗位专业指挥系统的抗震应急对策、方案和措施;利用各形式、手段,普及地震、抗震、防震和救灾知识教育。
6.1.2震时应急救灾工作
建立有效的抗震应急救灾指挥系统,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救灾系统;装置的主管和工艺、设备、安全技术人员,要立即到岗位,按照职责分开,组织实施本装置的指挥和救灾;按照生产装置应急对策方案,并结合震时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实施震时安全停工方案,以及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应及时组织防余震的紧急措施,对可能造成扩大灾情、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部位以及可能成为恢复通讯、供电、供水、供汽和交通故障的关键设施,要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险和抢修。
6.1.3震时可能发生的灾害
火灾爆炸、危险介质泄露、高压串低压事故、紧急停电、水、汽等原因,会使装置操作混乱,引发次生事故。
6.1.4地震时应急措施
地震时出现停电、水、汽等生产性事故;出现配电室、操作室倒塌;出现设备、管线破裂,泄露事故,应及时关闭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阀门和运转设备,降低高温高压,管道的温度、压力,进行局部或全面紧急停车。震后,大部分人员可撤离现场,在有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留少部分人员监视现场,处理意外事故,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蔓延。
6.1.5职责任务
6.1.5.1日常职责
检查落实装置抗震、防震的设施情况,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装置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抗震措施,使设备和构筑物达到抗震能力;对装置操作人员进行抗震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生产人员进行抗震防灾演练,熟悉掌握抗震时的应急措施。
6.1.5.2震时职责
迅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指挥部成员迅速到位,全面组织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处理生产中的问题,将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收集各岗位的震情,及时向上部门汇报;紧急组织抢修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扩大;组织人力,物力,抢救伤员和中毒人员;服从上级指挥部门的指挥。
6.1.5.3震后职责
汇总本单位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恢复生产;加强员工心理疏导,稳定员工情绪,做好生产人员的后勤供应供应工作,做好伤病员地安抚救护工作。
6.2雷电应对措施
6.2.1直击雷保护措施
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
6.2.2雷电感应保护措施
金属设备、管道、钢结构予以接地;
6.2.3雷电浸入波保护措施
在电气系统应安装阀形避雷器,保护间隙法、管型避雷器。
6.2.4防雷设施的安全管理
6.2.4.1定期检查
每年在雷雨季节来临前,对防雷设施进行专业检测,防雷接地电阻一般不超过10欧,并保存专业检测数据和报告。
6.2.4.2常性检查
对各种防雷设施应按规定、标准要求检查整体、器件情况(连接兰是否有裂纹,引下线有无闪络或烧损痕迹,是否腐蚀痕迹与临导体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6.2.4.3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遭受雷击区域的设备、设施是否采取了防雷措施;避雷针一般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应镀锌、涂漆;引下线应沿建筑物、构筑物的墙敷设,并经最短径接地;避雷针与引下线的接地应采用焊接;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有人通行的地方,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严禁在装有避雷线、针的构建物上架通讯线、低压线、广播线;金属物或线路与防雷设施不相连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不少于5m。
第13篇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充分发挥管理体系运行的作用,促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按照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检查、内部审核的管理及考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检查与内部审核由企管部归口管理,落实本办法的奖惩事宜。
第四条 各单位严格按照体系文件规定和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
第三章 内部审核
第五条 管理体系年度审核方案由企管部负责制定,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需要时由管理者代表决定增加审核次数。
第六条 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由管理者代表领导,企管部根据年度审核方案结合上次审核结果和体系运行实际,制定具体的内部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审核人员,确保审核满足计划要求,达到深化体系运行的目的。
第七条 内部审核报告由审核组长编制,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分发至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 对内部审核发现的问题,由企管部依据职责范围,落实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责任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企管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第九条 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资料的保存执行《内部审核程序》有关规定。
第四章 运行控制
第十条 各单位每年应针对体系运行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第十一条 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所辖范围内管理体系运行主要责任人,应指定/设置体系管理员,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相关信息有效沟通。
第十二条 各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体系运行的实效性。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管理体系文件的宣贯、学习、培训,做到每个岗位人员能够理解文件内容,熟悉本岗位相关要求,掌握操作方法和应急救援知识,了解管理方针的含义和目标的内容。
第十四条 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关注各类文件的适应性、充分性,收集相关信息,为完善体系文件提供依据;妥善保存管理体系运行的各种记录,作为管理体系符合性、有效性和持续改进的证据。
第十五条 各单位树立遵守法规意识及严格执行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意识,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带领本单位全体员工不断提高管理体系业绩,持续满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各单位根据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自检自查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的体系运行质量。
第十七条 企管部每月组织一次管理体系运行质量及运行绩效滚动式综合检查。
第十八条 各单位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保持相应的记录。
第六章 不符合项的判定
第十九条 内部审核、滚动审核或专项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判为主要不符合项: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2.造成系统性或区域性严重失控;
3.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4.重复出现同类事故、事件或不符合项。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核、滚动审核或专项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判为次要不符合项:
1.文件要求遵守不严格,或偶尔不遵守;
2.偶尔的人为失误;
3.系统不会造成严重影响;
4.粗心或笔误;
5.理解不当而发生的情况;
6.不按时传递有关的信息或资料;
7.不按时参加有关的会议、学习等活动;
8.记录与实际不符等。
第七章 内部审核员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我公司内部审核员的聘任由企管部提出,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核员应具备的条件:
1.经培训取得质量/环境/计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
2.能够正确执行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有关规定:
3.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能力;
4.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6.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核员应履行的职责:
1.指导和帮助相关单位的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2.按照内部审核计划安排,按时参加内审工作;
3.遵守审核有关的要求;
4.有效策划并完成所承担的审核任务;
5.尊重客观事实,态度公平、公正;
6.如实填写审核记录;
7.按要求报告审核结果;
8.验证相关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9.配合和支持审核组长的工作;
10.妥善保存与审核有关的文件。
第二十五条 审核员所在单位应支持内审员的工作,保证审核员按时参加审核。
第二十六条 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聘任期为三年,对认真履行内部审核员职责,工作成绩显著者可以续聘;对丧失公正性或以权谋私者随时解聘。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质量,给予内部审核津贴每人100元/日,审核组长200元/日;对陪同外部审核的人员实施一次性奖励,每人次200元。
第八章 考 核
第二十八条 内审/检查每发现一个不符合,视情节对责任单位罚款50-100元;对发现的不符合不纠正或纠正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每项/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九条 外审发现的次要不符合项,每个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每出现一个主要不符合,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100-200元。
第三十条 对外部审核发现的主要不符合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并对其单位主要领导罚款100元;对次要不符合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50元。
第三十一条 导致停止使用体系证书或吊销认证资格,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并追究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企管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审核证据和日常检查结果,对各单位体系运行情况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标准见附件),每半年一次进行奖惩兑现。
第三十三条 实行百分制考核,对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按照单位大小及体系运行的职责范围给予1000--5000奖励;综合得分在70--90分以上的(含70分),不奖不罚。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者,给予500-2000罚款。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对炉锅运行管理安全要求
(一)炉锅房不应直接设在聚集人多的房间(如浴室、教室、剧院、商店、医院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出口的两旁。炉锅房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是不准锁住或闩住,锅炉房内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门应向锅炉房内开。
(二)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定期检验制度、文明锅炉房和先进司炉工竞赛制度等)。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还应建立巡回监视检查和定期对自动仪表进行校验检修制度。
(三)蒸汽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时;
4.给水机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四)热水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不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2.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协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五)锅炉应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定期停炉检验的重点如下:
1.上次检验有缺陷的部位;
2.锅炉受压元件的内外表面,特别是开孔、铆缝、焊缝、扳边等处有无裂纹、裂口和腐蚀;
3.管壁有无磨损和腐蚀;特别是处于烟气流速较高及吹灰器作用附近的管壁;
4.铆缝是否严密;有无性脆化;
5.胀口是否严密,管端受胀部分有无环形裂纹;
6.受压元件有无凹陷、弯曲、鼓包和过热;
7.锅炉和砖衬接触处有无腐蚀;
8.受压元件或锅炉构架有无因砖墙或隔火墙损坏而发生过热;
9.进水管和排污管与锅筒的接口处有无腐蚀、裂纹,排污阀和排污管连接部分是否牢靠;
10.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等与锅炉本体连接的通道是否堵塞;
11.自动控制、讯号系统及仪表是否灵敏可靠;
12.水侧内部的水垢、水渣是否过多。
(六)锅炉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如必要时还应作强度核算。不得用水压试验的方法确定锅炉的工作压力。
在工业生产中发生了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以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每位职工都有必要学会一些正确进行现场救护的方法。
第15篇 保证静电除尘器与飞灰输送系统安全运行管理技术措施
一、管理措施
1、进行需要停运静电除尘器或飞灰输送系统的检修工作,应提交工作票,值长汇报运行部决定是否执行该项检修工作。值长审批工作票时通过与专业管理人员或当值运行人员了解,应严格控制工期。当值运行人员必须待检修人员具备现场工作条件时,方可进行停运操作,以尽可能减少停运时间。
2、对影响静电除尘器或飞灰输送系统安全运行的异常、缺陷,当值运行人员必须及时汇报值长。值长汇报运行部、张总、检修王总,并通报生产部副部长以上人员,要求抓紧处理。如1小时后,检修人员未到现场并已开始消缺工作,则当值值长必须升级汇报。
3、对影响静电除尘器或飞灰输送系统安全运行的异常、缺陷,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配合、跟踪,并对异常、缺陷的处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4、涉及到灰库、捞渣机的异常、缺陷,值长汇报运行部、张总、检修王总,并通报生产部副部长以上人员,要求抓紧处理。如1小时后,检修人员未到现场并已开始消缺工作,则当值值长必须升级汇报。需金山公司配合、协调的工作,值长通报副经理及以上人员。
5、禁止当值运行人员随意停运静电除尘器或飞灰输送系统,必须履行汇报程序。
6、灰库切换操作执行以下规定:
1)如灰库发“高料位”信号,并影响输灰系统运行时,当值运行人员依据保证设备、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执行灰库切换操作。
2)如因配合金山公司外销飞灰(一般在春夏季),需要切换灰库,由专业管理人员请示运行部杨部长同意。
3)无正常原因,金山公司要求灰库切换时,当值运行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必要时汇报专业管理人员,请示运行部协调。
7、影响静电除尘器或飞灰输送系统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汇报运行部。然后,采取措施排查原因。如12小时后,仍未确定原因,则必须再次汇报运行部。
8、监盘人员发现某个灰库发“高料位”信号时,必须汇报值长,值长做好记录,并汇报运行部,通报安监部,必要时汇报张总、金山董部长、袁总、苏厂长(观察1、2号灰库气化风机电流显示28a以下、3号灰库气化风机电流显示23a以下,则灰库料位不会影响输灰系统运行)。
9、发生金山公司卸灰、卸渣不及时现象时,运行人员及时汇报值长。值长汇报运行部、张总、金山董部长,必要时汇报袁总、苏厂长。并要求加强脱水仓料位、飞灰输送系统运行工况监视。
10、进行需要停运电场或输灰管道的操作,必须汇报当值值长,由值长履行请示汇报程序,如非紧急情况,值班员及专业管理人员无权自行决定电场及输灰管道运行方式。
11、如无异常情况,禁止随意调整各级电场输灰运行周期,如需调整必须请示专业管理人员。各仓泵落料时间可根据落料量和输灰压力调整,但应小幅度调整。观察3-4个周期无问题后,再进行下一次调整。
12、运行中注意检查输灰管道、仓泵、灰斗运行声音,如有异音应做好记录,以便异常分析。
13、如果发现某个电场发“低料位”信号。应汇报专业管理人员就地实测,如信号属实应汇报运行部。
14、接班后30分钟内,当值值班员向值长汇报设备运行工况:灰斗料位;电场运行情况;输灰管道运行情况;仓泵落料情况;除灰、仪用空压机运行情况;灰库气化风机电流与风压。
15、电除尘系统报表依据实际运行参数和现场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每日18:00专业管理人员(节假、休息日由专业值班人员)核对签字交接。具体检查方法祥见相关措施。
16、整点接班前10分钟,接班班组班长组织本班成员召开班前会。交班后,交班班长组织召开班后会。会议具体内容与要求祥见运行部管理实施细则。
17、各班在交班前一小时和接班后一小时各测一次料位及储气罐、干燥器排污一次。测完料位必须在表单上签署姓名。如一二三四级电场灰斗料位前后波动值在1000左右则认为料位数值有做假行为。每次考核500元。运行部及专业管理人员将在早8:00下午14:30检查储气罐、干燥器排污情况,如排污时间超过30秒则认为未做排污,每次考核20元。
二、技术措施
1、保持灰斗气化风温度130---160度之间运行。
2、设备巡检时,注意检查仪用空压机运行方式符合要求:两台空压机“就地加载”、两台空压机“远程”;干燥器再生风门开度合适,即保证排气过滤器有明显空气排出即可。检查再生风温度正常(手感再生风管道法兰判断)。
3、检查临时灰斗流化压缩空气空气管有过流声。现压缩空气联箱供汽总门开度已调整合适,如无必要不得调整;可调整供气分门,以调整某个仓泵的流化空气量。
4、每小时检查1、2号炉一级电场输灰管道外置流化空气管道温度,如较体温高,应及时停运吹扫2、3次,将管内积灰排净。
5、如发现1、2号炉一级电场输灰曲线异常(如输灰压力曲线出现“拖尾巴”现象),应及时停运吹扫2、3次,将输灰管道内沉降的飞灰排净。
6、新安装6号空压机气侧经4、5号冷干机供气至管网,冷却水自3号冷干机冷却水系统转接。如需要安排6号空压机运行,必须有专人监视冷却水系统运行情况,并汇报值长抓紧安排抢修其它空压机。
7、除灰、仪用压缩空气系统排污工作,必须严格监督执行。
以上措施,要求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传达、现场示范讲解,并严格执行;值长严格要求本值人员严格执行,并加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如发现某值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则依据责任归属,考核专业管理人员、值长。
第16篇 不可忽视机组检修期间的运行安全管理
运行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向市场输送符合调度要求的电能。高度重视机组运行期间一切生产活动的安全性,已成为运行人员的行为准则。但是,当机组由正常运行方式转为检修状态后,由于工作重心发生了转移,人机界面也有改变,生产人员的工作心态也会变化,易发生一些意外事件。许多单位已有这方面的教训。
防患于未然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机组检修状态下的特点,有必要提醒大家不可忽视检修状态下的运行安全防范工作。
1 不可忽视对公用系统产生的影响
鉴于经济等因素的要求,多数发电厂都不只一台发电机组,而机组间必将存在一些公用系统。若无特殊情况,各台机组是不允许同时检修的。当某台机组转为检修状态(特别是大、小修)后,常常会发生走错机组或走错间隔事件,也容易误将检修机组相关的所有系统设备都进行隔离办票。这样做的后果有可能会影响公用系统的正常运行,甚至会发生相邻机组跳闸的严重事故。因此,既要注意相关系统间的联系,又要注意一次设备与二次控制回路的连锁关系,例如发电机转检修后,发电机主变压器的并网开关可能要求在运行状态,有的是为了提高主接线的供电可靠性,有的还要求主变向厂用电系统倒送电,这样在进行发电机或主变一、二次设备检修时,隔离措施既要完善,又要防止对运行设备产生影响或使有关设备失去备用等,这在实际工作中是容易忽视的,必须引起重视。
2 不可忽视检修现场的人身安全隐患
检修现场的人身安全是首要的,长达数十天的检修现场有哪些安全隐患是容易被忽视的呢?这里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往往人们重视检修方面的安全,而忽视运行方面的安全。
即使是大修现场也并不是所有的设备都处检修状态,总有部分设备或系统在运行。有的设备待检修但尚未开工,或者有的系统设备检修后已转入运行或处于备用状态,如通风系统、消防系统和厂用电系统等。长时间的现场检修,由于工作繁忙和工作者疲劳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放松这方面的警惕,导致检修人员有涉及非工作区域的可能,而一旦进入该区域就有改变设备状态或运用中的设备对人身产生伤害的风险。最危险也是最常见的有误入带电间隔事件等。因此做好非检修设备及其区域的完全隔离是关键,而且在隔离设备边界处及相关区域设有醒目的标志是非常必要的。
另外,在检修现场大量设备的解体正是好学人员尤其是运行员工学习充电的好机会。在遵守一般安全规定的同时,不可忽视以下方面的安全事项:
(1) 遵守现场保卫要求;
(2) 着装符合要求,备有带背带的电筒,遵守防异物落入管道、设备等规定;
(3) 查看解体设备要征得检修人员的同意;
(4) 禁止单人进入压力容器内,防接触毒腐物质、防滑落、防窒息、防迷向等,容器人孔门处应有人呼应,以防发生意外时有人帮助接应。
3 加强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
参加机组大修的人员往往有多个承包商单位,这给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带来许多困难。因为机组大修的检修工作包多达几千个,必有相应数量的检修工作票需要办理,虽然保证工作票安全隔离措施正确完善地执行是运行工作的职责,但由于大修跨度达2个月,复杂的现场环境可能会导致安全隔离措施在这期间发生改变,如工作标示牌、设备标示牌、警告牌容易丢失,遮拦、围带位置易发生改变,临时携带型接地线有时被拆卸甚至丢失等,这些都是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需要注意的地方。在现场工作时要有意识地检查安全措施有无变动现象,若有改变要通知检修和运行人员共同确认处理。在电气方面特别要加强检修期间接地线(接地闸刀)的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由于整个检修期间的运行工作量往往在检修开始和结束时比较重,在协调好工作的同时,安全管理工作要善始善终,才能确保实现整个大修的安全目标,这正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之一。
4 做好检修过程中的设备变更资料搜集工作
运行部门要和维修等部门相互配合,及时沟通,设备和系统一有变更及时记录归档,不能有遗漏,否则将给后续工作带来麻烦或隐患。
5 做好设备的再鉴定验收工作
再鉴定工作是检修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分品质再鉴定和功能再鉴定,其中功能再鉴定是检验修后设备的运行性能、运行参数是否达到设计运行要求和能否达到修前的最佳运行工况。运行部门在严格执行再鉴定程序的过程中,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是前提,协调好工作是关键,要科学地组织再鉴定验收工作。不具备试运行条件的坚决不试运,不合格的决不通过验收。
6 及时升版运行规程
通过对检修过程中设备变更资料的搜集以及在再鉴定过程中出现的参数改变,要及时修改系统图和升版运行规程,以防止发生误操作或延误设备启动,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较大变化的系统或设备最好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对于在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还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在机组运行中可能发生的相关事故预想工作。
总之,做好机组检修期间的运行安全管理工作是机组检修目标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应引起相关部门特别是运行部门的高度重视。(王 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