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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部安全专员职责【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2 16:03:06 查看人数:61

工程管理部安全专员职责

第1篇 工程管理部安全专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二)负责项目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接受安监部部门的安全监督,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三)在申报、审查及工程验收中,要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负责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制订和管理,并督促实施;按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按照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批手续,对外包工象对本企业职工一样严格管理,克服以包代管的倾向;同时做好本企业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年度“反措”计划、年度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月维护计划,报安监部部批准实施。

(六)负责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材料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负责金属技术监督及检测工作,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安全水平。

(七)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和班组,了解掌握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难题。

(八)负责主持生产技术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作出结论性意见,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配合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方面资料及防范措施。

(九)负责落实二十五项重点反措要求。

(十)负责对安全性评价中生产设备安全部分查评和总结。

第2篇 景观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3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三)

1、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月重伤频率0.045%,月轻伤频率1.8%,安全教育率100%,安全技术交底率98%。

2、管理措施:

(1)认真执行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定。

(2)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削除事故隐患,禁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等。

(3)主管质安的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分管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遵守纪律教育。

(4)技术负责人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总施工、质安质量及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能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电气,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

(6)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班组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有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工长报告。

3、具体措施:

(1)工人进场时,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因现场施工用电人员较多,现场应设专业电气安全人员,主要负责工程照明、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3)施工用线不得使用无绝缘裸线、已破坏的绝缘电线等,施工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和接地接零。

(4)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直接用手操作的照明灯采用30v低压防爆工作灯。

(5)防火除按有关规定操作外,重点强调:

1)临时设施照明必须由持证电工按规定架设。

2)按规定配备和放置好灭火器材,防火责任人应进行严格管理。

3)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通道、入口无阻碍。

4)凡靠近木制品、油漆等易燃物品进行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

5)动火作业时或动火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如有发现火种,要及时扑灭,消防隐患。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坏、不合格的电器。

(7)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体及所有用电设备和金属金属外壳等必须接地。

(8)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均要带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

(9)现场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

(10)现场专职安全员每天班前检查安全情况,每周定期开安全例会,并落实必须的奖罚制度。

第3篇 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管理规定

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并填写“安全施工措施编制交底登记台帐”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需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多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公司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贯彻执行。

4、重大的起重作业、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应经公司技术和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施工前必须填写好“安全施工作业票”。

第4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履职制度,明确项目经理第一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新进场人员经公司、项目经理部和班组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技术教育培训,变换须经过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交底制度:

安全交底采用逐行进行,工长向班组长交底,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工种如架子工、焊工、机械操作人员等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

5、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有重点、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整改并有复验措施。

6、安全标志:

现场危险处立安全标识,安全施工纪律牌、安全技术牌、消防须知牌,安全通道警告牌等。

第5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更好的提高我处经济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发展,为此,安全措施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 工程建设的关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为了质量服务,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安全也是质量的特点之一,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组织和管理

1.1安全生产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的建成本处工程项目。其安全目标为:无人身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及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无汽车行驶责任重大事故;无施工安全事故。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长对本处工程项目安全负责。在其领导下,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操作工人,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管理人员坚持安全生产“五到位”原则,即:健全机构到位、批阅文件到位、深入现场到位、检查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并实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1.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确保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顺利实施,由处长领导各项目处的安全工作。加强对起重机械、施工塔吊、上下升降电梯、悬臂施工挂篮等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等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火工房、仓库、油库的设置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投入必须的安全设施,为参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施工环境。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和高空、起重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工地的电力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统一架设及管理,闸箱、开关应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锁”,做到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状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设施及电力线路不得使用。非专业电工严禁随意接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项目处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表中。重大问题,要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采取相应对策,限期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

2、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

为杜绝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措施如下:

2.1 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用绝缘胶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进行绝缘处理,架设净空满足相应要求,施工现场架线规划进行,满足走线清楚,接线方便,节约用线,使用安全。

(2)现场照明

a、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2.2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简明的炮眼布置说明书,以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每个爆破工点指定人员负责炮位选择,进行药量计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本工程项目严禁使用新爆破人员担任爆破工作。

(3)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台帐,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4)进行爆破作业要严格控制用药量,禁止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并按规定的警戒距离、时间,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全过程施工作业。

(5)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gb13349-92),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布置实施各项爆破工作。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开安全评议会,抓事故苗头,杜绝事故发生。建立爆破器材库管岗位责任制: 负责指定仓库建立完善管理细则:督促检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工作;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爆破器材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资质的人员予以拒绝;爆破器材库选点远离居民点,炸药与雷管分开存放,并设危险标志,非有关人员勿进;警戒与信号;爆破工作开始前,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装药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炸区范围以外。使用木质棍装药,装药后保证堵塞质量。对大型爆破作业,施爆前两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议,请有关单位参加,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爆破后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

2.3高空、运输、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安全限位装置必须安全有效,操限吊装设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禁止横吊,以免倾翻。

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长负责;5—15m为二级管理,由施工负责人负责;处长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措施应由负责人组织验收,因工作把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在适当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设置安全网和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按照后支先拆、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4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爆破施工时,控制爆破规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对周围的民房破坏,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设应对基础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承载力能够满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随时对支架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挂篮的安装、行走、使用、拆除必须按照制定的挂篮操作规程进行实施,随时对挂篮的节点、构件、焊缝进行安全检查。

(4)箱梁的悬臂浇筑对称进行,偏载大小应不大于设计规定要求。

(5)机械使用、用电等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2.5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参加本工程的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殊途同归=规定。

(2)制定分项更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解,并结合本项目各阶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

(3)各项目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课活动;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

(4)对特殊工种,如:爆破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二、夏冬季节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节天气对作业人员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进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须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电的准备工作,备用物资、防护措施、防护人员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抢险机构图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且必须做到时时检查,有备无患。冬季施工必须做好防雪、防冻工作。时时检查防冻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配戴好。

第6篇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施工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需将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的,还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双签发”。

2.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停电的安全措施,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地段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

3.低压绝缘导线无法挂接地线时,接地线离工作地段的距离不得大于300米,如工作地段有多处低压下户线,应挂接地线或断开客户电源点。

4.在10千伏线路上挂接地线穿越低压绝缘导线时,应检查低压绝缘导线绝缘层是否完好,如绝缘层有破损,应先将绝缘层破损处理好再行登杆。

5.导地线展放(拆除)工作若跨越街道、公路、交通道口、居区等处应设专人看守,跨越公路、交通道口时应装设跨越架,设置双向警示标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导线拉伤人等。

6.工作负责人应带以下资料: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标准化作业指导卡、班前班会后记录、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记录、现场勘察记录、施工方案、施工图纸。

第7篇 工程管理部安全工作职责

1、参加对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使其符合国家安全防火和劳动卫生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使劳动保护设施和环保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

2、负责制定和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安全措施。并向劳动、消防等上级部门办理“三同时”手续。

3、负责工程与施工双方的联系协调和竣工后的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工程验收时,对新安装的各种设备,必须把产品说明书、强度计算书、材质化验结果、技术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全部移交主管部门。

5、负责对外包工程及外来基建队伍的安全教育。签订承包合同时,要将安全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合同中,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发生事故严格按合同协议处理。

6、对不严格遵守国家安全规定进行的燃气建设,有权责令其停止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工程不得进入验收程序。

7、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工作。

8、负责派遣施工队伍对出现的燃气事故进行抢修处理。

第8篇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分析防治管理

一、 城市地铁施工事故概述

近几年来,随着全国地铁建设规模逐步增大,地铁施工事故分别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南京等城市时有发生。据相关人员初步统计:从2001年至2006年,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共发生24起地铁施工事故(如表1)。其中以上海地铁4号线和广州海珠城基坑施工,导致房屋变形坍塌的社会

负面影响较大(如图1)。

图1 上海地铁4号线事故导致房屋变形坍塌

二、 地铁事故分析

事故主要由于施工技术和安全防护不当原因造成,造成事故由于施工技术原因有16起占66.6%,其中主要是由于地下水的防止不当或不可预见等原因造成事故。

安全防护原因有8起,占33.4%,其中主要是由于机械原因(如龙门吊等)造成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分析如表2。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因为地铁施工对地质环境造成的扰动而发生坍塌事故的占63%,这主要是由于受到地铁工程的特殊性的影响,施工过程的控制措施不当所引发的。

地铁工程的特殊性:

地铁工程具有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项目多、施工场所隐蔽、施工技术复杂、岩土工程的不确定性等不可预见风险因素多和对社会环境影响大等特点,属于高风险工程。地铁施工可能会对施工影响区内环境,如地面建筑物、道路、地下构筑物及地下管网等的安全造成影响和破坏。

1.地铁施工面临的“四大环境”。即“地表建(构)筑物环境、地下管线环境、地下水环境、地层覆盖环境”均存在不明确性。

2.地铁工程的隐蔽性、施工复杂性、地层条件和周围环境的不确定性突出,这也加大了施工技术的难度和建设的风险性,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3.施工作业区域环境影响:地铁隧道内存在粉尘、噪声、有害气体、高温、潮湿等不良环境因素;另外,风、水、电、机械设备、原材料、建筑垃圾和运输车辆与施工人员争空间。

4。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影响:根据目前地铁隧道施工工艺、施工技术和施工条件限制, 作业人员一年四季、白天黑夜都在狭小的洞室中从事单调、艰苦、危险的重复劳动。同时承受噪声、有害气体、高温等不良环境的影响,身心健康长期受到压抑,自我安全防卫能力很容易降低。

三、地铁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分析

地铁施工重大危险源主要有如下五点:

(1)盾构法的重大危险源:掌子面支撑。

危害表现:开仓时掌子面失稳导致相邻建(构)筑或地表变形严重或产生喷涌。

盾构施工过程中若遇“人头石” 即大粒径卵石和漂石处理难。只能通过盾构打开土仓,进行人工破碎,易产生掌子面失稳坍塌事故。

盾构机行走姿态控制难度高。由于地层砂卵石直径大、含量高,且地层较软弱,盾构掘进极易造成跑偏,而纠偏时又易产生建筑空隙引起地面正常沉降,甚至产生塌陷事故。

地下水压大。由于地下水位高,砂夹卵石层透水性强且含有大量细砂,如处理不当隧道内易产生喷涌灾害性事故。(例南京市地铁遭受水淹事故)

盾构法施工安全隐患

用盾构法修建隧道,它引起地层位移的主要原因是施工过程中的地层损失、地层原始应力状态的改变、土体固结及土体的蠕变效应、衬砌结构的变形等。因此,能否有效控制地层位移(主要为地面沉降)是盾构隧道施工成败的关键之一。

盾构法施工导致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地面沉降。地面沉降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正常沉降

沉降原因: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客观条件,如地质条件或盾构施工工艺的选择。

第二类:非正常沉降

沉降原因:主要是施工中盾构操作失误而引起的,如盾构操作过程中各类参数设置错误、超挖、注浆不及时。

第三类:灾害性沉降

沉降原因:施工中盾构开挖面有突发性急剧流动,甚至暴发性崩塌,使地面塌陷。主要原因是遇到地下水压大或透水性强的颗粒状土体不良地质条件。

引起地面沉降的因素主要有:

(1)主观因素:它同施工人员的工作态度、技术水平等因素有联系,具体体现在:

a.盾构严重超(欠)挖引起地面沉降,

b.盾构机推进时,推进参数匹配不合理,

c.盾构同步注浆不足,

d.由于地层砂卵石直径大、含量高,且地层较软弱,盾构掘进极易造成跑偏,

e.较长时间盾构停止推进,因千斤顶漏油而导致盾构后退。

(2)客观因素:

a.盾构的选型

b.由于注浆材料本身体积的收缩,产生“建筑空隙”

c.盾壳移动对地层的摩擦和剪切,造成对土体的扰动

d.在土压力的作用下,隧道衬砌的椭圆度变形也会引起沉降。

盾构施工控制重点

(1)盾构机拆、装、运(起重吊装、道路运输应有专项方案)

(2)盾构机进出洞门(反力架的强度、盾构机自身的旋转、加固区的加固强度)

(3)起重作业(工作井口处管片泥土的垂直运输,上下交叉作业)

(4)洞内轨道运输(人员与车辆分道并进行隔离、洞内二次注浆人员防护)

(5)管片拼装(联接螺栓是否上紧)

(6)10kv高压线(防触电)

(7)盾构机穿越地下障碍物(高层或重要建筑、构筑物、煤气、水、电、通讯等管网)

(8)盾尾注浆压力及量的控制(防止地面凸凹)

(9)施工通道的设置

(10)门吊运转作业

(11)洞内动火管理

(2)矿山法的重大危险源:衬砌支护。

危害表现:相邻建(构)筑或地表变形严重或围岩坍塌或地下涌水。

矿山法施工安全隐患

矿山法施工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以下六种类型:

第一类:地下涌水

主要原因:地下水位高,地下水压力大。

第二类:隧道开挖时冒顶片帮

主要原因:地层结构松散、含软弱砂夹层等不良地质状况。

第三类:地表沉陷和相邻建筑物变形

主要原因:衬砌背后的建筑空隙填充不密实等因素。

第四类:支护结构失效

主要原因:设计方案考虑不周,支护结构选型或支设不当。

第五类:隧道通风不足导致中毒窒息

主要原因:通风设备选型不当,通风管路堵塞、破损。

第六类:触电事故等其它因素

主要原因:未使用安全电压,漏电保护设置不当。

(3)明挖法的重大危险源:深基坑。

危害表现:相邻建(构)筑变形或基坑壁坍塌。

(4)明挖车站施工的重大危险源:高大模板

危害表现:支模架失稳坍塌造成群死群伤。

(5)起重设备:塔吊或龙门吊

危害表现:塔吊折臂或倒塔,龙门吊倾斜事故。

四、地铁工程风险规避措施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完善有专业针对性的专项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按照工程在地政府现行的《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铁施工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和标准:

1.建立和实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这种风险管理包括辨识分析、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内容涉及探明风险源、分析风险因素、根据事故发生可能性和影响大小评估工程风险等级,以及建立监测系统,采取预防措施规避或转移风险等。

2.制定《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借鉴建筑工地的深基坑管理办法,进行暗挖工程施工方案评估,加强安全监测。同时,积极构建专家参与的中介安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安全中介机构或专家的力量,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施工单位对暗挖工程重大危险源部位施工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评估。同时,必须加强对地铁施工现场沿线道路及相邻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通过该规定的实施,从制度的建立来保障地铁工程的安全施工。

3.编制企业《地铁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标准》。鉴于当前尚无国家性的关于地铁暗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可借鉴北京、上海、沈阳等地的地铁工程安全管理的有益做法,根据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建筑物的基础形式、沿线的地下管网分布情况以及明挖、暗挖施工工艺方法等,建立和完善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的企业标准,为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4.充分发挥社会技术资源。与工程所在地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专家组保持联系,针对地铁工程施工专业性强,施工难度大,危险源隐蔽的特点,可聘请在地铁设计、施工、监理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地铁工程施工安全重大技术方案的会审和论证,参与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参加地铁施工重大危险点源抽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进而起到地铁施工安全管理的专家库作用。

5.在地铁施工工地安装安全风险远程监控系统。在所有的地铁施工工地尤其是在各风险点都安装摄像头,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对工地进行24小时监控,并设立四级风险警报,一旦发现问题,信息会立刻反馈到控制平台,便于及时有效发现安全隐患。项目经理部、子(分)公司或集团公司,通过网络实行远程监控。若地铁施工工地围档不规范对交通造成影响、施工组织不当、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工地发生事故或者在工地发生治安事件,相关管理人员在办公室内就可以实时掌握现场情况,能够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整改解决。

6.制定《地铁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超前预想,提前防范;发生事故,可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同时,可成立常设的抢险专家组,并定期组织演练。

地鐵施工的五條原則﹕

一是建立一系列的安全規章制度﹐強化各級安全管理職責﹐明確各級安全管理的責任。

二是實施重要技術方案業主審批制﹐未經論證﹑審批的方案不得開工﹐並在安全措施上加大投入﹐進一步提升設計對安全的把關。

三是加強對地鐵施工及周邊建筑物監測﹐對管網的監測數據進行動態控制﹐建立動態數據控制網絡。

四是嚴格實施風險源控制﹐加大對風險源的投入和控制力度﹔健全風險源管理制度﹐將地鐵二號線所有的風險源進行梳理並制定相應的預案和措施﹐實施動態的安全管理檢查﹔進一步明確業主﹑設計﹑監理﹑施工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責任。

五是對發生事故的責任弄清查明﹐用行政和經濟的措施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進一步提高對施工方在安全管理方面考核的比重﹐對于施工方造成的事故嚴肅查處。

稳定降水作业是地铁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应针对供电线路易发突然停电事故的实际情况,配备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后能够立即启动自备发电机,恢复降水施工。

地铁施工过程中对线路及沿线两侧建筑物倾斜和沉降、道路及各种管

线沉降、土体位移、水位变化、桥梁墩台位移、隧道收敛及拱顶下沉等进行及时的监测、分析和信息反馈,

第9篇 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

工程部应注意维护、保养好重要的设施、设备建立建全各部位的安全操作规范

电工和司炉工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重要部位如锅炉房、配电房、制冷、制热、机房、电脑房等未经所属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非该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充责任心,明确哕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安全和消防知识的培训,做到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各种应急措施。电脑房的工作人员不得将外来磁盘插入使用,以免染上病毒同时还要防范通过电了邮件等途径感染病毒,以及防范互联网睥'黑客'入侵酒店电脑系统,窃取酒店机密或修改酒店主页。重要部位要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建立班前班后检查制度和交接制度,确保安全。

第10篇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分析及防治管理

一、 城市地铁施工事故概述

近几年来,随着全国地铁建设规模逐步增大,地铁施工事故分别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南京等城市时有发生。据相关人员初步统计:从2001年至2006年,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共发生24起地铁施工事故(如表1)。其中以上海地铁4号线和广州海珠城基坑施工,导致房屋变形坍塌的社会

负面影响较大(如图1)。

图1  上海地铁4号线事故导致房屋变形坍塌

二、 地铁事故分析

事故主要由于施工技术和安全防护不当原因造成,造成事故由于施工技术原因有16起占66.6%,其中主要是由于地下水的防止不当或不可预见等原因造成事故。

安全防护原因有8起,占33.4%,其中主要是由于机械原因(如龙门吊等)造成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分析如表2。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因为地铁施工对地质环境造成的扰动而发生坍塌事故的占63%,这主要是由于受到地铁工程的特殊性的影响,施工过程的控制措施不当所引发的。

地铁工程的特殊性:

地铁工程具有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项目多、施工场所隐蔽、施工技术复杂、岩土工程的不确定性等不可预见风险因素多和对社会环境影响大等特点,属于高风险工程。地铁施工可能会对施工影响区内环境,如地面建筑物、道路、地下构筑物及地下管网等的安全造成影响和破坏。

1.地铁施工面临的“四大环境”。即“地表建(构)筑物环境、地下管线环境、地下水环境、地层覆盖环境”均存在不明确性。

2.地铁工程的隐蔽性、施工复杂性、地层条件和周围环境的不确定性突出,这也加大了施工技术的难度和建设的风险性,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3.施工作业区域环境影响:地铁隧道内存在粉尘、噪声、有害气体、高温、潮湿等不良环境因素;另外,风、水、电、机械设备、原材料、建筑垃圾和运输车辆与施工人员争空间。

4。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影响:根据目前地铁隧道施工工艺、施工技术和施工条件限制, 作业人员一年四季、白天黑夜都在狭小的洞室中从事单调、艰苦、危险的重复劳动。同时承受噪声、有害气体、高温等不良环境的影响,身心健康长期受到压抑,自我安全防卫能力很容易降低。

三、地铁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分析

地铁施工重大危险源主要有如下五点:

(1)盾构法的重大危险源:掌子面支撑。

危害表现:开仓时掌子面失稳导致相邻建(构)筑或地表变形严重或产生喷涌。

盾构施工过程中若遇“人头石” 即大粒径卵石和漂石处理难。只能通过盾构打开土仓,进行人工破碎,易产生掌子面失稳坍塌事故。

盾构机行走姿态控制难度高。由于地层砂卵石直径大、含量高,且地层较软弱,盾构掘进极易造成跑偏,而纠偏时又易产生建筑空隙引起地面正常沉降,甚至产生塌陷事故。

地下水压大。由于地下水位高,砂夹卵石层透水性强且含有大量细砂,如处理不当隧道内易产生喷涌灾害性事故。(例南京市地铁遭受水淹事故)

盾构法施工安全隐患

用盾构法修建隧道,它引起地层位移的主要原因是施工过程中的地层损失、地层原始应力状态的改变、土体固结及土体的蠕变效应、衬砌结构的变形等。因此,能否有效控制地层位移(主要为地面沉降)是盾构隧道施工成败的关键之一。

盾构法施工导致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地面沉降。地面沉降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正常沉降

沉降原因: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客观条件,如地质条件或盾构施工工艺的选择。

第二类:非正常沉降

沉降原因:主要是施工中盾构操作失误而引起的,如盾构操作过程中各类参数设置错误、超挖、注浆不及时。

第三类:灾害性沉降

沉降原因:施工中盾构开挖面有突发性急剧流动,甚至暴发性崩塌,使地面塌陷。主要原因是遇到地下水压大或透水性强的颗粒状土体不良地质条件。

引起地面沉降的因素主要有:

(1)主观因素:它同施工人员的工作态度、技术水平等因素有联系,具体体现在:

a.盾构严重超(欠)挖引起地面沉降,

b.盾构机推进时,推进参数匹配不合理,

c.盾构同步注浆不足,

d.由于地层砂卵石直径大、含量高,且地层较软弱,盾构掘进极易造成跑偏,

e.较长时间盾构停止推进,因千斤顶漏油而导致盾构后退。

(2)客观因素:

a.盾构的选型

b.由于注浆材料本身体积的收缩,产生“建筑空隙”

c.盾壳移动对地层的摩擦和剪切,造成对土体的扰动

d.在土压力的作用下,隧道衬砌的椭圆度变形也会引起沉降。

盾构施工控制重点

(1)盾构机拆、装、运(起重吊装、道路运输应有专项方案)

(2)盾构机进出洞门(反力架的强度、盾构机自身的旋转、加固区的加固强度)

(3)起重作业(工作井口处管片泥土的垂直运输,上下交叉作业)

(4)洞内轨道运输(人员与车辆分道并进行隔离、洞内二次注浆人员防护)

(5)管片拼装(联接螺栓是否上紧)

(6)10kv高压线(防触电)

(7)盾构机穿越地下障碍物(高层或重要建筑、构筑物、煤气、水、电、通讯等管网)

(8)盾尾注浆压力及量的控制(防止地面凸凹)

(9)施工通道的设置

(10)门吊运转作业

(11)洞内动火管理

(2)矿山法的重大危险源:衬砌支护。

危害表现:相邻建(构)筑或地表变形严重或围岩坍塌或地下涌水。

矿山法施工安全隐患

矿山法施工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以下六种类型:

第一类:地下涌水

主要原因:地下水位高,地下水压力大。

第二类:隧道开挖时冒顶片帮

主要原因:地层结构松散、含软弱砂夹层等不良地质状况。

第三类:地表沉陷和相邻建筑物变形

主要原因:衬砌背后的建筑空隙填充不密实等因素。

第四类:支护结构失效

主要原因:设计方案考虑不周,支护结构选型或支设不当。

第五类:隧道通风不足导致中毒窒息

主要原因:通风设备选型不当,通风管路堵塞、破损。

第六类:触电事故等其它因素

主要原因:未使用安全电压,漏电保护设置不当。

(3)明挖法的重大危险源:深基坑。

危害表现:相邻建(构)筑变形或基坑壁坍塌。

(4)明挖车站施工的重大危险源:高大模板

危害表现:支模架失稳坍塌造成群死群伤。

(5)起重设备:塔吊或龙门吊

危害表现:塔吊折臂或倒塔,龙门吊倾斜事故。

四、地铁工程风险规避措施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完善有专业针对性的专项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按照工程在地政府现行的《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铁施工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和标准:

1.建立和实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这种风险管理包括辨识分析、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内容涉及探明风险源、分析风险因素、根据事故发生可能性和影响大小评估工程风险等级,以及建立监测系统,采取预防措施规避或转移风险等。

2.制定《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借鉴建筑工地的深基坑管理办法,进行暗挖工程施工方案评估,加强安全监测。同时,积极构建专家参与的中介安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安全中介机构或专家的力量,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施工单位对暗挖工程重大危险源部位施工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评估。同时,必须加强对地铁施工现场沿线道路及相邻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通过该规定的实施,从制度的建立来保障地铁工程的安全施工。

3.编制企业《地铁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标准》。鉴于当前尚无国家性的关于地铁暗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可借鉴北京、上海、沈阳等地的地铁工程安全管理的有益做法,根据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建筑物的基础形式、沿线的地下管网分布情况以及明挖、暗挖施工工艺方法等,建立和完善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的企业标准,为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4.充分发挥社会技术资源。与工程所在地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专家组保持联系,针对地铁工程施工专业性强,施工难度大,危险源隐蔽的特点,可聘请在地铁设计、施工、监理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地铁工程施工安全重大技术方案的会审和论证,参与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参加地铁施工重大危险点源抽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进而起到地铁施工安全管理的专家库作用。

5.在地铁施工工地安装安全风险远程监控系统。在所有的地铁施工工地尤其是在各风险点都安装摄像头,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对工地进行24小时监控,并设立四级风险警报,一旦发现问题,信息会立刻反馈到控制平台,便于及时有效发现安全隐患。项目经理部、子(分)公司或集团公司,通过网络实行远程监控。若地铁施工工地围档不规范对交通造成影响、施工组织不当、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工地发生事故或者在工地发生治安事件,相关管理人员在办公室内就可以实时掌握现场情况,能够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整改解决。

6.制定《地铁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超前预想,提前防范;发生事故,可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同时,可成立常设的抢险专家组,并定期组织演练。

地鐵施工的五條原則﹕

一是建立一系列的安全規章制度﹐強化各級安全管理職責﹐明確各級安全管理的責任。

二是實施重要技術方案業主審批制﹐未經論證﹑審批的方案不得開工﹐並在安全措施上加大投入﹐進一步提升設計對安全的把關。

三是加強對地鐵施工及周邊建筑物監測﹐對管網的監測數據進行動態控制﹐建立動態數據控制網絡。

四是嚴格實施風險源控制﹐加大對風險源的投入和控制力度﹔健全風險源管理制度﹐將地鐵二號線所有的風險源進行梳理並制定相應的預案和措施﹐實施動態的安全管理檢查﹔進一步明確業主﹑設計﹑監理﹑施工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責任。

五是對發生事故的責任弄清查明﹐用行政和經濟的措施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進一步提高對施工方在安全管理方面考核的比重﹐對于施工方造成的事故嚴肅查處。

稳定降水作业是地铁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应针对供电线路易发突然停电事故的实际情况,配备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后能够立即启动自备发电机,恢复降水施工。

地铁施工过程中对线路及沿线两侧建筑物倾斜和沉降、道路及各种管

线沉降、土体位移、水位变化、桥梁墩台位移、隧道收敛及拱顶下沉等进行及时的监测、分析和信息反馈,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一)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副经理、安全负责人、各专业分公司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分公司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6、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四)安全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专业工程师要检查分包方、专业分公司,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分承包方自带的大型施工设备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理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部安全总监理保管;

5、对安全生产投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

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高层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3)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4)塔机安全措施等

(5)现场消防等工作。

(五)制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制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如:使用防护标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标准;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防护标准;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标准等。

1、加强防火消防管理,切实加强火源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指定专人管理。焊工作业时必须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品。消防工具,器材要齐全并安装在适当位置,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定期检查。

2、全体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3、水平安全网设置

从二层楼面起,在整体提升脚手架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要求网绳不破损生根要牢固,绷紧。网杆支杆采用脚手钢管,网宽不小于3m。

4、转料台设置

在结构施工过程中和结构完成后有些大规格材料(长钢管、模板等)无法从附墙吊运往室内或转入上层,应而设置转料台。转料台采用钢管斜撑式搭设,两侧设安全护拦,高900-1000mm。

5、洞口井安全防护

所有洞口井口必须设安全标志,夜间设警示灯,洞口处设900~1200高护栏。

6、安全通道

在施工现场内人员经过较多的道路搭设安全通道。

第12篇 钢结构工程施工流及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一、施工前准备及人员管理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钢结构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

2、做好施工前的劳动力部署计划及机械设备的配套计划;

3、做好材料进场的计划,交通是否畅通;

4、临时设施的布置;

5、做好与土建方的交接手续,积极配合,互相沟通;

调度迅速,力量精干。工程部要建立钢结构外协施工队伍信息库,收集联络从事过钢结构生产安装人员的相关信息,特别是技术能手的信息,以便临时调度,突击作业;

和谐相处、文明施工。严禁寻讯滋事、惹事生非。有事由队长协调处理,杜绝一切不利于团结和有损个人形象、公司形象的行为,否则,一次最低扣款50元/人。

6、遵纪守法,做模范公民。员工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不得违反公司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7、爱护公司财物,规范操作程序。工具和设备的使用要规范,凡违规操作损坏者,照价赔偿,造成责任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故意损坏者,除全额赔偿外,另一次最低扣款100元或予以辞退。

要妥善保管工具和设备,凡因管理不善丢失者,一律照价赔偿。

凡浪费和丢失材料者,照价赔偿。凡盗窃倒卖材料者,除赔偿损失外,一次最低扣款5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8、谨言慎行,坚决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凡工程队员工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机密和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和价格信息,不得有挑拨公司与客户关系的言行,否则,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9、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各工序各工种的操作技术,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艺水平。工程队人员要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要虚心好学、勤思勤问,尽快掌握钢结构建筑和钢结构工程的特点、结构、工艺流程、工序和焊接、吊装、拼装、连接打铆等技术,对培训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关键工序。

10、注意安全,保证质量,把握工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在安全上,不放弃任何一个细节,不包容任何一个违章的行为。要在保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严抓质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11、厉行节约,降低成本。要管好材料,合理用材,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设计不合理的情况,迅速向生产技术部汇报,以便修改方案,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工程成本。严谨浪费材料、丢失材料、盗窃倒卖和赠送材料;

12、搞好协调,生产有序、业主满意。施工过程中,要随时与监理和业主方沟通,重要情况要在施工日志上作好记录,涉及到工程变更和业主方原因造成的误工等,要求业主方签字确认。施工中出现的争议,应妥善解决或向公司汇报,不得与他人发生争吵。做到合作愉快,业主满意,公司满意。

二、施工放线

在条件允许施工时进行施工测量放线。

1、按照设计要求,对照图纸配合土建单位将标高、轴线核对准确;

2、施工前用经纬仪或水准仪复核轴线、标高,用记号笔或墨线作上记号,注明标高,并做好记录;

3、确定每个钢柱在基础砼上的连接面边线及轴线;

4、尽量避免让钢柱与螺栓的碰撞,避免柱底变形,减少与基础的接触面及螺栓的弯曲变形,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5、测设放线准确无误,桩基牢实精确。出现误差导致材料浪费和返工者,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一次最低扣款200元。

在施工放线过程中应当注意误差,在放线过程中尽量用经纬线,如遇大风天气,就不要放线,由于施工水平的不同,每次放线都会有误差,为了减小误差,应先对两边山墙进行放线,然后用钢尺量,如果山墙线和图纸有误差,说明实体与图纸不符,在不符的情况下,要及时纠正,将误差减小到最小,尽量控制在2mm之间。

三、 基础预埋

1、在基础砼浇筑之前,要仔细核对螺栓的大小、长度、高程及位置,并固定好预埋螺栓;

2、砼浇筑前应对螺栓丝口用塑料薄膜包住,以免砼浇捣时对螺栓丝口的污染;

3、浇筑砼时应派专业人员值班,做好砼浇筑时对螺栓定位的影响,以免预埋件的位移及标高的改变;

4、砼浇筑完后,应及时清理螺栓及丝口上的残留砼。

四、材料加工及制作

1、下料图单

a、下料工序为材料检验部分,主要包括对工程选用的型号、规格及材料的质量检查;

b、质量检测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c、下料的检验方法:检查钢材质量证明书和复试报告,用钢卷尺、卡尺检查型号、规格;

放样

放样、划线时应清楚的标明装配标注、螺孔标记,加强板的位置方向,倾斜标记线及中心线,必要时制作样板;;

注意预留制作,安装时的焊接收缩余量,切割包边和铣加工余量,安装预留尺寸要求;

划线前材料的弯曲、变形应予以矫正;

放样和样板的允许偏差为:平等线距离和分段尺寸0.5mm,对角线差1.0mm,宽度、长度0.5mm,孔距0.5mm,样板角度20度。

质量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测。

3、下料

钢板下料尽量采用数控多头切割机下料,必要时可采用普通切割机或氧割,但下料前应将切割表面的铁锈、污物清除干净,以保持切割件的干净、平整,切割后清除熔潭和飞溅物,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机械设备,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调整设备最佳参数的最佳值。

质量检验标准,切割时的允许偏差2mm;

钢材剪切面或切割面应无裂纹、夹渣和分层;

质量检验方法,目测或钢尺检查。

4、焊接

焊接钢柱,钢梁采用自动埋弧焊进行焊接,柱梁连接板加肋板采用手工焊接,采用自动焊应满足以下2点:

焊接后边缘30mm-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等物必须清理干净,以减少产生焊接气孔等缺陷因素;

引弧板应与母材材质相同,焊接坡口形式相同,长应符合标准的规定,使用手工电焊应满足以下规定:

使用状态良好,功能齐全的电焊机,选用焊条需用烘干机进行烘干。

5、除锈

除锈采用专用除锈设备,进行抛射除锈可以提高钢材的疲劳强度和抗腐能力。

经除锈后的钢材表面,用毛刷等工具清扫干净,才能进行下道工序,除锈合格后的钢材表面,如在涂底漆前已返锈应重新除锈。

油漆

钢材除锈经检查合格后,在表面涂上第一道漆,油漆应按设计要求配套使用,第一面底漆干后在涂上中间漆和面漆,保证涂层厚度达到设计要求,在涂刷过程中应均匀,不流坠。

验收

钢材出厂前应提交以下资料:

产品合格证

设计图和设计文件;

制作过程技术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

钢材,连接材料和油漆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焊缝检测记录资料;

油漆检测资料;

主要构件运输记录;

构件发运清单资料。

工程验收参照质量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范》jgj81-9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

五、钢结构安装

安全管理措施

1、工程队长或工程安装承包人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现场的安全施工全面负责。

2、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员为现场安全施工的专职人员,负责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

3、加强安全施工宣传,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标语、警告牌,提醒施工人员。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需配戴安全帽。

5、施工机械、机具每天使用前例行检查,特别是钢丝绳、安全带每周还应进行一次性能检查,确保完好。

6、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到现场机具、设备、已完成工程的安全防护。

当风速为10m/s时,有时吊装工作应该停止,当风速达到15m/s时,所有工作均须停止。

7、安装和搬运构件、板材时须戴好手套。

8、吊装时钢丝绳如出现断股、断钢丝和缠结要立即更换。

9、特殊工种需持有效证上岗。

10、一天工作结束时,要将安装的建筑物进行正确支撑,以免发生意外。

11、钻孔时始终要戴好防护镜。

12、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并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13、在安装墙板时,使用的移动脚手架的每层操作平台要固定牢固,并做防滑措施,拉好防护绳,扣好安全带。

14、移动脚手架与墙体有两个以上拉接点,并在外侧设两道抛撑。抛撑需固定在坚实有承载力的地面上。

15、移动前要清除前方道路的障碍物,填平坑洼地,压实路面方可向前移动

16、在实施每一项任务前,应对安装工人反复讲明安全事项。

施工方法

钢结构安装,首先符合砼基础的轴线及基础地面标高,采用分件吊装的方法,先吊装所有钢柱,待校正固定后,依次吊装钢梁,随吊随调整,然后进行安装固定,最后吊装屋面支撑及

施工顺序

现场吊装分为两个施工单元,采用一台50t吊车,由东向西吊装。

施工管理的原则及要求

a、规范操作、工艺达标、稳固牢实、外形美观、业主满意、公司满意、一次性通过工程质量验收。

b、施工质量一次性通过验收,未达验收标准的,由工程队限期整改,其费用由工程队负责。因整改致使工期超过合同规定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其违约责任由工程队承担。

c、材料损坏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由工程队承担全部责任。

d、施工质量具体要求按照第四条第一款标准执行。

(1)测设放线准确无误,桩基牢实精确。出现误差导致材料浪费和返工者,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一次最低扣款200元。

(2)要求吊装垂直平行、角度精准、螺栓拧紧、结构牢实,否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一次最低扣款200元。

(3)要求焊接规范,牢实美观,无虚焊、裂纹、夹渣。否则,一次最低扣款50元,并由责任人承担返工材料费。若因焊接不牢导致安全事故责任者,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4)拼板、包边垂直平行且无缝隙、表面无皱折,打铆栓钉要求稳固牢实且成直线排列,做到垂直平行,间距和松紧度一致,不得成波浪形排列和斜线排列。否则,每发现一处最低扣款50元。

(5)要求油漆涂刷到位且与主体色差一致,泡沫胶和玻璃胶处理正确。否则,每发现一处,最低扣款20元。

(6)竣工时,要求打扫地面卫生,洗刷处理墙壁污垢,否则,每发现一处,最低扣款20元。

安装前准备工作

a、柱角螺栓的施工;

b、编制安装计划和构件计划,组织好施工;

c、检查钢结构构件按顺序运到安装范围内。

安装施工工艺

a、钢柱安装:吊装前首先确定钢构件吊点位置,确定绑扎方法,吊装时做好防护措施,钢柱起吊后,柱脚与地脚栓约30cm-40cm时扶正,缓慢落钩就位,经过校正,拧紧螺栓,临时固定即可脱钩;

b、钢梁吊装:钢梁吊装在柱子复核完成后进行,采用两点对称绑扎起就位安装,起吊后与柱基准面10cm时缓慢就位,待调整校正后固定连接;

c、墙面檩条安装:檩条截面小、重量轻,一般采用一钩多吊或人力吊装的方法吊装,檩条的校正主要是校正间距、尺寸及自身平直度,平直度用拉线或钢尺检查校正固定即可。

吊装注意事项:

(一)防止人员从高空坠落

1、现场施工人员均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要高挂低用,并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现场作业人员要穿好防滑鞋。

2、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非吊装现场作业人员严禁入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同时避免人员在吊车起重臂回转半径内停留。

登高用梯子、吊装操作平台应牢靠,吊车移动操作平台时,上面严禁站人。

吊装时,高空作业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吊篮、梯子上作业,吊装钢梁时在其上弦加设安全防护支架,并在人工作上方拉安全钢丝绳,以便施工人员在梁上弦上能安全操作,严禁在未加固定的构件上行走。

在结构基础安装完毕,檩条就位安装后,需拆除梁上弦安全支架,在拆除安装支架前,在整榀梁的檩条之上,从两边柱底固定拉一个直径15mm长度90m的棕绳作安全绳挂安全带,才允许拆除安全支架,并进行其上方剩余檩条的安装。

高空操作必须配戴安全带,穿绝缘软底鞋,并作好安全措施。

在可以安全行走之前,屋面板必须完全连接在檩条上,是每侧均与其他屋面板连接,绝不能在部分连接或未连接的屋面板上行走。不得踩在板的边肋上,板边附近的邹折处,离未固定板边缘5寸范围内。

单层屋面板不得当作工作平台。人不得站在毫无承重强度的保温棉上。

一旦发现屋面板留有油性物质,立即抹去以防滑倒或翻落,处在板边时,工人应时时注意防止危险情况,使用安全带,安全网和扶手。

人手脚须远离移动重物及起吊设备。吊物和吊具下不可站人。

(二)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高空作业人员所携带各种工具、螺栓等应在专用工具袋中放好,在高空传递物品时,应挂好安全绳,不得随便抛掷,以防伤人。

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是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应用专用袋子上、下传递。

构件绑扎必须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开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在构件就位或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以防构件坠落伤人。

对于钢梁的吊装,由于钢梁为不规则工字钢,绑扎点容易滑动,故特制一吊装悬挂点用的专用钢板δ=14mm厚钢连接板,并用螺栓与钢梁上弦紧固。

起吊构件时,速度不能太快,不能在高空停留太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构件安装后,应检查各构件的连接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方可松钩、卸索。

吊装高空对接构件时需绑好溜绳,控制其方向。

雨天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特别指出,对于夹层吊装时的松钩、卸索,施工人员应站在稳固可靠的梯子之上。

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物料。

(三)起重设备作业要求:

吊装时吊机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吊机司机视力所及地点,应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工指挥手势要准确无误,哨音要明亮,吊机司机要精力集中,服从指挥,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吊装过程中因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断作业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构件长时间处理悬空状态。

风力大于6级时禁止吊装作业。

非专业人员不能擅自进入驾驶室或操作起重机,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刹住回转及行走机构。

起重设备不允许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边高低差相差太多。

如场地条件差,土质松软,履带吊下虽有走道板铺垫,但雨后土质会变得更松软,为防止履带吊在行走和吊装时倾倒,现场需有其他机械配合进行再次平整、压实,避免发生事故。

(四)防止吊装后结构的失稳

1、构件吊装就位后,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方可以卸钩,最后稳定后方可拆除固定工具或其他稳定装置。

2、屋盖构件吊装,及时进行固定并按好屋面支撑系统,以保持结构稳定。

安装校正

a、钢柱校正:钢柱垂直度用经纬仪校正,偏差及标高可用千斤顶校正,校正无误后立即用紧固件固定,待固定后的底座用细石膨胀砼进行固定;

b、钢梁校正,钢梁轴线和垂直度用测量校正,校正后立即固定。

六、 墙面夹芯板安装

1、施工前准备

a、夹芯板围护施工安装之前制定相应的施工图纸,并根据设计文件,编制组织设计及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交底;

b、根据文件详细核对各类材料的规格和数量,对损坏的夹芯板、泛水板应及时修复和更换;

c、各类施工设备应齐全,并能正常运转;

d、清除檩条的安装焊缝药皮及飞溅物,并刷防锈漆防腐。

夹芯板施工工序

墙板安装 按檩条位置从一端开始进行,板与板之间必须咬紧,再用螺钉固定;墙板接缝处做好防水处理,夹芯板安装时应边铺设、边调整、边固定。

七、檩条的安装

薄壁型钢檩条由于重量轻,安装时可用人力吊装,当安装完一个单元的钢柱、屋面梁后,即可进行屋面檩条安装,安装时直接用螺栓连接在檩条托板上,檩条安装误差应在5mm以内。

八、 屋面板的安装

屋面板安装:屋面板的安装根据现场主钢构的吊装完成情况,从一端山墙开始向另一端山墙方向施工,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排列,严禁错放、漏放,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拉线安装,使屋面板的坡度方向始终于屋脊保持垂直,屋面板的长度最好一次成型,尽量避免横向搭接。屋面板在手动及吊装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不得造成屋面板皱褶,应避免划横,损坏表面油漆;

屋脊的安装:屋面板端处应设置连接件,在放扣板之前封口处应打好密封胶,然后在加封条压紧,屋脊中心用碎保温棉充满填实,板与板之间的连接处应密封;

泛水板的安装:安装之前弄清泛水板的施工工艺,在结构线处按长度现在切割泛水板,用软管密封胶密封,泛水板饰边应做到搭接方向正确、牢固、线条垂直、防水效果好。

九、钢结构油漆

1、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涂防锈漆---刮腻子---涂底漆---涂面漆

注意事项:

钢结构面处理,防腐涂层要求设计图纸有明确说明;

刷漆的方法:有喷涂、刷涂、滚涂、无气喷涂均可;

油漆的检测方法用测厚仪测量,一般分为底漆,中间漆面漆。

第13篇 工程项目部质量安检员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在本公司工程项目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所辖项目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2、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具体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三道一平等工作。

4、参与图纸会审的工作,参与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工作。 5、检查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等的落实情况,并监督执行。

6、经常检查施工作业环境、作业条件、作业人员、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具体规定。

7、检查施工项目部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的原件,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持有规定的资格证、岗位证的原件,对未持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应辞退出场(事前应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8、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负责或屡教不改的监理人员,可进行罚款或辞退换人的方式处理(事前应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9、对所辖项目的工程安全生产应履行日常性检查的工作,并填写日检表(把 每日检查的内容写清楚基本上和质安检查日记相似)。

10、必须参与本项目部的周检和公司的月检、季检、半年检、年终检或不定 期的检查。

11、积极主动并及时地做好施工过程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分发收集工作,按类归档,不得丢失。

12、必须参加本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的每周一次工地例会,并对一周来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持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13、必须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参与检验批,其它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

14、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规定和本公司的制度,认真做好工程竣工备案资料的整理并装订成册,及时完整交回工程管理部。 15、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第14篇 砌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5.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6.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50mm×100m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8.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9.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0.用起重机吊砖应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1.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2.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檩条等)放置备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

13.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15.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6.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cm。

17.补充交底内容:

第15篇 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督行为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重特大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减少与预防各类一般性安全事故,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施工现场的监管作用,增强监理从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规范各监理单位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监督行为,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监理安全责任的通知》(苏建工[2004]458号)及苏州市对监理单位实行工程现场安全监理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工程施工的具体特点和监理工作的实际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市政公用、线路管道、装修装饰、房屋拆除等工程的监理单位,其在开展监理业务时的安全监管行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监理安全责任负总责,同时要确定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

(二)起草编制企业内部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导则,确定企业内部各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检查标准,并定期、不定期的对所承接业务范围内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各项目监理部所采取的安全工作措施等安全监理行为进行考核。

(三)定期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项目总监上岗前的考核,督促各项目监理部必须制定规范的安全监理程序。内容应包括: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安全隐患处理、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和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

第四条各工程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在对每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理时都必须做到:

(一)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工程监理规划中,并在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的办法。

(二)认真审查进入工程现场各施工企业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特别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的持证上岗审查。

(三)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到位情况。

(四)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五)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的规定。

(六)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并审查专项技术方案实施前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论证和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实施中是否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按方案作业,实施后是否进行交接验收。

(七)审核重大危源公示和告知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八)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安全设施合格证明及各种安全防护周转材料、安全防范措施的验收、检测与监测手续。

(九)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的查处力度: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同时必须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单(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现场b2表的形式发出);事故隐患整严重的要发出停工通知(以“工程暂停令”现场b1表的形式发出)。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监理必须对回复单(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得单现场a5表的形式收回)确认并保存;属停工通知的必须等安全隐患消除后才能以“工程复工报审表”(监理现场用表a6)的形式提出复工申请,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现场监理在发现与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过程中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紧急时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及时以电话形式向建设局安监站报告,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补全书面材料。

(十)对发生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或不停止施工的现象,要及时向建设局安监站报告。

第六条对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理的行为,实行量化考核的方式,采用计分考核的办法。所计分值将与该监理单位的年度业绩分值相挂钩,与年度信用考核相结合,与我市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相配套使用。具体计分标准详见“昆山市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行为计分考核标准”。

第七条鼓励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行为,对已采取监理措施而施工企业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或不停止施工的现象举报属实的,将采取加分的办法进行奖励;提倡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凡被评选为各级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其荣誉证书上将注明监理参建单位,并对监理单位发放荣誉证书,同时将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该监理单位加分奖励。

第16篇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为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等问题,加强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 全面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一)集中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全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建筑市场的整治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形成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上海建筑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包括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必须按照建设程序规定,严格履行项目立项、项目报建、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征地拆迁、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审批和备案程序。各级建设交通、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保、安全监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流程,不得越权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和减少审批环节。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停止项目施工,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停止资金拨付,并严肃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和企业法人代表。

(三)全面排查建筑企业质量安全隐患。建筑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等情况,以及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改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对有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单位法人代表、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 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源头控制

(四)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对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大问题,要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进行专门分析,并提出方案,预留费用。工程初步设计必须达到规定深度要求,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和费用。建设单位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

(五)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充分评估、论证,科学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工程招标投标时,要将合理的施工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施工工期;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技术措施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预算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单独列支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施工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三、 严格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

(七)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类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除依法可以不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一律公开招标,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招投标管理部门要从严审核,严格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招投标中有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和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中标一律无效。同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并依据情节轻重,取消相关单位一年至三年参加投标的资格,取消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资格,并予以公告。要进一步完善招标评标办法,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不作为评标条件;将施工招标中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关键岗位列为评标条件;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作为合同约定内容。

(八)坚决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的部分再分包的,劳务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分包无效;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责令停业整顿,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建立本市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数据库,推行分包合同备案制度,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将相关合同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开展定期检查,发现实际分包单位和合同备案信息不符合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分包单位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时,需提交经备案的工程业绩;未经备案的分包工程,不得作为资质审批的条件。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违法行为,管理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要将处罚信息记入诚信手册,并在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四、 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九)加强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编制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指导现场施工,根据投标方案和合同确立的人员名单派驻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与本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合同备案时应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总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实施现场管理和监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对所承揽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明确的顺序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十)加强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防止因勘察、设计不合理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使用建筑材料的性能等要依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质量安全事故提出建议。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施工不符合设计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予以纠正。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

(十一)严格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加强建筑材料检测管理,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应当自动录入信息系统,检测完成后,通过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工程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建筑材料供应商承担建筑材料施工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对生产和提供不合格以及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不良名单,禁止其产品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并联合质量技监、工商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落实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责任。工程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对所承担业务对应的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对编制虚假检测报告的、施工图审查意见重大失误和弄虚作假的中介服务机构,暂停其承接新的业务,并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或者吊销资质(对审图机构取消认定或者不予再次认定)。

五、 切实落实监理责任

(十三)完善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招标以监理大纲、人员、设施配备、单位业绩、社会信誉、企业诚信和服务承诺等作为评标的主要内容,投标文件应当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工程监理费按国家收费规定,以工程概算中建安工程费等为计费基数,按基准费率上浮20%计费。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实行国库直拨。招投标监管部门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核验监理取费标准。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四)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监理单位应当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监理责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监理日志和监理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委托的监理人员签字。工程监理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现场有施工时,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监理人员到现场实施监理。监理应当对分包企业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对于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质量安全隐患,监理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理未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罚。本市建设工程实行监理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通过监理管理信息平台,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施工现场监理情况的报告。

六、 加强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管理

(十五)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筑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培训,加强对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注册执业人员担任,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负责制。注册执业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和专业培训情况,要记入个人执业记录,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注册执业人员不得延期注册。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注册人员出借证章、重复注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注册人员的诚信记录,作为单位参加投标的条件。建设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实现企业、人员信息的共享。

(十六)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在市、县区两级财政安排的教育费中应当单独列支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经费。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劳务作业和用工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应当是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劳务合同关系的人员,并实行实名制登记和发放人员信息卡。中心城区的建设工地实行工人刷卡上下班制度。建设、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尤其要做好新入工地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全面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和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管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规定持证上岗,一经发现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使用无证人员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顿。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多层次培训体系,营造职业技能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的市场环境,逐步实现关键岗位技术工人经培训持证上岗。

七、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加快建设工程基本制度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加快完善本市建设工程法规规章体系的要求,抓紧制定和修订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并加快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监理、检测等方面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认真梳理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所亟需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标准、规范体系。

(十八)加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调整充实为独立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赋予建筑市场稽查职能。各级政府要根据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工程建设的规模,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经费,以及开展建材质量专项抽检的经费。市建设交通委应当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行为,加强考核,建设一支责权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对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建筑活动参与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改善检查手段,加强明查暗访,实施有效监督。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建筑市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吊销从业资质证书。依法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实行社会公告的制度,并向本市投资管理部门通报,限定新增项目的审批,向银行金融机构通报,限定其新的项目融资。

(二十) 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工程招标、企业及注册人员情况、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等各类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对建筑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拖欠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在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进一步完善市区(县)共享、部门共享的数据库,各级建设交通、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质量技监部门要依托信息系统,实现管理协同、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要提高建设工地管理的信息技术水平,强化对建设工程主要环节、现场信息和险情预兆的监控,完善及时发现和应急处置机制。

八、 加强领导,确保建筑市场整治取得实效

(二十一)转变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改革。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严格区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经营的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改革。各区县隶属建设部门的建筑企业要立即清理,限期脱钩。要坚决改变建设工程管理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区域封闭、内部循环、暗箱操作等现象。有关管理部门要着力开展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共同营造统一开放、法制健全、公平竞争和有序运转的建筑市场,为建筑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建筑市场整治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筑市场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市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区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起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同时,各区县政府要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地区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整治建筑市场的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工程管理部安全专员职责【16篇】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二)负责项目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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