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一、在主管部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二、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内容。
五、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
六、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七、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八、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及时更换和维修各种器材和设施。
第2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加气站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消防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管理
3、制定本站点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5、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局举办的专业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做到站点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月度消防防火安全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7、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更新、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地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器材完好齐备。
9、每年站点组织消防演练不得少于两次。
第3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医院是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好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是安全保医卫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 项。医院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一、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7、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障碍。
8、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
二、医院院长的消防安全职责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医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医疗、科研、教学、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医院科室(部门)消防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医院各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科室议事日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加强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妥善保管本科室(部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操作。
6、发生火灾时,组织工作人员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重点
一、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发生火灾影响全院,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部位,如变配电房、计算机(网络)中心等。
2、发生火灾会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的部位,如档案室、病案室、财务账簿、存储库房等。
3、发生火灾经济上有重大损失的部位,如大型检查仪器磁共振、ct、造影机等检查室。
4、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危险品仓库、高压氧舱、胶片室、锅炉房等。
二、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措施
1、医院消防重点部位管理要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
2、医院要任用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熟练、懂得消防知识、身体力行的人员负责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必要的防火业务培训。
3 、要根据不同重点部位的性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制度健全,责任措施落实,档案记录详细、准确、完整。
4、配备有效的防火、灭火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技术措施。
5、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和灭火预案。
6、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7、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 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三、建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逐级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而导致人员伤亡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要把安全知识、灭火知识、逃生知识,以及安全责任宣传、落实到每一位职工,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知道该怎么做。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注意经常查找,并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医疗卫生机构要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并主动邀请消防、电力、热力、供气等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相关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4、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预案。医疗机构消防的应急预案中要包括应对火灾、大面积长时间停电等各种灾害突发事故的物资储备、辅助逃生设施的设置、防护面罩、应急照明设备等的配备,以及患者的转移方案等内容。
5、加强内部消防安全专(兼)职队伍建设。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实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力量,配齐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6、定期监督检查、评比,推广先进经验。通过监督检查,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帐,定期评比,奖励先进,通报批评工作不落实的单位。
四、建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同医院的工作相结合,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系统。医院消防安全主要规章制度如下:
1、组织领导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规定职责,明确任务。
2、防火责任制度。规定各级领导,包括法人代表(院长)和分管负责人,如副院长以及科室主任、各科科长、班(组)长等负责人要对所管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
3、岗位防火责任制度。规定各种岗位职工的消防职责。
4、单位综合防火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医院防火管理制度、工作区防火制度、防火宣传教育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建筑防火审批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和消防工作奖惩制度等。
5、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使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层层分解,达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
五、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内容
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4篇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5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一)
1、在单位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逐项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2、经常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检查;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损坏或丢失;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3、严格落实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对未申办危险作业申请单或不符合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4、加强对生产装置、工艺设备、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5、在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的同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及时协调处理生产、工艺、设备、检修、施工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矛盾;
7、定期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8、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勘查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9、建立防火档案,管理、使用好消防台账。
第6篇 医院消防管理员职责3
医院消防管理员职责
医院保卫科科长是医院消防管理员,其职责是:
一、对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并在其领导下工作。
二、根据上级消防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五、负责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工作,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挡案,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七、负责按要求提出计划,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7篇 加气站站长副站长消防管理职责
1、建立组织保证体系及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2、设立专、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3、组织制定本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和完善本企业消防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管理。
5、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6、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地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7、负责组织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以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8、建立健全防火档案,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除日常的安全检查外,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
10、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更新、保养工作。
11、组织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得少于两次。
第8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志愿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9篇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一、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必要时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动火作业的审批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灭火器材的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临时设施区,按规定配备好灭火机、消防水笼头、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合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四、施工现场特别防火措施
1.本工程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箱或直接利用近邻河水,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
3.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明火熔熬石油沥青类物品。
五、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
(一)食堂:
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
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每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火机不少于1只。
3、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废物。
4、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氧气、乙炔
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6、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7、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六、现场防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6、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措施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护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和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灯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八、施工现场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同时认真选择保护装置,当线路出现过负荷情况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敷设的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中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应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搪锡后再与设备、器具连接,以防接触不良或加大电阻而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干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5、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5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和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和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季度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维护。
10、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切断电线时,相线与零线错开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断电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项目部决定由安全员任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建立安全用电考核制度。
负责人:郭才望
现场值班维修人员:陈洪普
组长:王幸平
组员:金卫平
九、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火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性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来源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十、防火值班措施
1、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地有危险性的地方进行检查,有防患应及时整改。
2、每星期日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检查,对在危害性的地方定人定措施整改。
3、每日轮到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地,否则进行罚款处理。
第10篇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各级人员职责
一、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必要时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动火作业的审批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灭火器材的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临时设施区,按规定配备好灭火机、消防水笼头、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合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四、施工现场特别防火措施
1.本工程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箱或直接利用近邻河水,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
3.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明火熔熬石油沥青类物品。
五、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
(一)食堂:
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
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每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火机不少于1只。
3、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废物。
4、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氧气、乙炔
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6、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7、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六、现场防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6、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措施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护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和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灯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八、施工现场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同时认真选择保护装置,当线路出现过负荷情况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敷设的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中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应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搪锡后再与设备、器具连接,以防接触不良或加大电阻而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干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5、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5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和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和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季度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维护。
10、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切断电线时,相线与零线错开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断电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项目部决定由安全员任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建立安全用电考核制度。
负责人:郭才望
现场值班维修人员:陈洪普
组长:王幸平
组员:金卫平
九、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火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性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来源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十、防火值班措施
1、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地有危险性的地方进行检查,有防患应及时整改。
2、每星期日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检查,对在危害性的地方定人定措施整改。
3、每日轮到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地,否则进行罚款处理。
第11篇 饭店宾馆专职消防管理员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接受消防机关的检查指导。
2.在部门经理领导下建立健全饭店消防安全制度、防火应急方案;组织实施饭店防火委员会的各项计划、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3.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加员工的防火意识,提高员工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
4.协助部门经理搞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和培训工作,并开展各种形式的防火演练活动。
5.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对店内的要害部位进行定期检查,报告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火险隐患。监督指导各部门落实防火安全制度。
6.发生火灾时组织、带领义务消防队进行自救,并配合消防机关扑救火灾,保护现场,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参与调查火灾原因。
7.制止各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定期向部门经理汇报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管理工作的建议。
第12篇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职责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三)实施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四)督促对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五)管理专职、志愿消防队;
(六)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
(七)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13篇 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第14篇 某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和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15篇 村消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在本村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开展两次以上较大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指导企业和村民做好对外来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开展村(社)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消防重点单位,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单位,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对村民住宅,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辖区内企业(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导、督促村民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开展争创年度村消防安全先进单位。
六、做好村(社)内消防管理资料积累和帐册登记、建档工作。
七、保管好各类灭火器材装备及村(社)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等。
八、根据本地实际,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第16篇 宿舍管理员消防安全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宿舍内人员疏散。
二、掌握宿舍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四、对宿舍内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及时制止。
五、发生火灾时,应按照灭火疏散预案组织、引导和帮助宿舍内人员快速有序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