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
8、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9、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2篇 抽放工区区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负责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决定、指示、通报、通知。
2、负责制订矿井瓦斯抽放及利用的总体规划,按照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好瓦斯抽放钻孔和地质孔的钻孔施工。
3、组织好瓦斯抽放封孔、联网、参数测试、系统巡检、抽放泵维护、抽放管路的安装、改造、回收等工作。
4、搞好矿井瓦斯抽放及利用的安全技术指导工作。确保矿井瓦斯抽放及利用的正常进行。
5、经常深入工作现场。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瓦斯抽放及利用方面的问题,和基层单位人员一起解决。
6、负责瓦斯抽放及利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7、参加全矿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规范现场操作,各施工地点挂牌管理,及时填写牌板、现场资料收集并填写报表上报通风工区、通风副总、总工程师。
9、提高打钻速度,并在施工过程中完善各种钻机打钻过程中使用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10、组织本工区职工参与矿组织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知识培训。
11、负责在本工区推广应用防空新工艺、新技术。
第3篇 公司日常安全防火防电工作细化管理规定
依据公司《员工手册》第八章之《安全生产和防火管理规定》,'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由各部门、各级管理负责的逐级防火、防电安全责任制度。并因管理不到位、检查不落实、安全操作不执行等依规做出处罚,发生事故依规做出重罚。
一、安全责任范围
部门/责任等级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第三责任人
成品部
程占刚
文泽华
员工
电子部
周宇
插件、成型:梁秀艳
补a:陈正权
补b:林志梁
员工
仓库
程占刚
成品部: 陈明
电子、元件:郭绮莹
成品:李燕华
qc
杨东民
iqc室:冼桂妹
成品检验:杜连飞
qa检验:叶彩平
/
工程
陈仪财
黎维然、廖利辉
/
研发室
吴培胜
廖利辉
/
大办公室
陈嘉明
黎诗莹
办公人员
财务室
王严
陈祝英
/
二、日常管理细化:
1、每天下班时,(如光管、风扇、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开关。
2、遇到错峰用电时,各责人或委派人必须关闭电源开关后方可离开。
3、日常检查要求电器开关位置是否固定、电线松散和裸露、老化,设备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运行是否异常等。
4、仓库下班后开掉所有电源。
5、插座不允许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用电电器(特殊的,须经第一责任人或工程部许可)。
6、上班期间,关闭不必要的照明、和风扇开关设备电源。
7、 移动风扇,要先关闭,后移动。
8、用气用电或设备异常,不得私自维修处理.应通知行政部或工程部,待处理。
三、管理处罚
1、日常检查工作内容必须遂级委派,委派不到位,追究上级责任人。
2、上级责任人检查发现问题(如不关电源等日常规范)时,追究下级连带责任。
3、日常违规责任,一律处罚20元/人(除明示外),追究上一级管理不善同等处罚。
4、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三级责任人一同处罚。罚金50-1000元。
5、行政部作不定时检查,发现违规现象,三级责任人依次处罚。
第4篇 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安全管理措施
(一)通风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若无独立通风系统要实行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且串入另一采掘面的进风中ch4和co2浓度均不得超过0.5%。
2、每旬对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风量配备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3、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通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停止井下工作,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工作人员全部撤出地面。
4、长度大于6m的独头巷道,必须应用局扇送风,否则必须按盲巷处理。
5、井下所有地点必须通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6、控制风流的设施必须牢固可靠,确保风流畅通,任何人发现井下的设施损坏应立即向矿长(生产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二)、局部通风管理
1、掘进巷或独巷超过6m必须采用全负压或局扇(局部通风机)通风。
2、局扇安装、拆除实行申请报告制度。安装前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所需供风量填写安装申请单,拆除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
3、局扇安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局扇及开关安装在距送风工作面回风口10m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大于0.3m。
②、局扇安装地点的巷道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③局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停止运转时自动切断该局扇送风独巷内的一切电源。
4、局扇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①风筒敷设必须吊挂平直,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
②风筒末端距迎头不超过5m,风量满足《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③风筒拐弯必须缓慢拐弯,不准拐急弯,异径风筒连接必须先大后小。
5、局扇由瓦检员负责进行挂牌管理,除瓦检员、矿技术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一台局扇只能向一个掘进面送风。
6、使用过程中的局扇不论停工与否,不得停风。因故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停风区的人员立即撤出,瓦检员立即将局扇开关和独巷内所有电源开关断电后打到“零位”,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三)通风设施管理
1、通风设施的范围:密闭、风门、隔风墙、调节风窗 、风桥、风帘、栅栏、风筒。
2、通风设施的建立、改变、拆除必须有专门设计或措施。
3、为采掘服务和使用一年以上的通风设施,必须按永久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其余的按临时性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
4、通风设施的质量必须符合煤炭部《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的规定,并且符合以下规定:
①、通风设施的掏槽深度:防火门墙(密闭)不少于0.03m,基它不小于0.2m,同时见硬底、帮,并与煤岩接实。
②、通风设施的厚度:密闭(墙)及风门墙垛不小于0.5m,木板墙、木板风门墙垛不少于0.02m,风门门扇不
③、调节风量窗应设在设施的上方中部,受巷道限制时可设在一侧;风量不得有管线通过,人行及通车巷道设调节风窗时,必须设两道相同断面面积的风窗。
④、主要进回风之间、采区进回风之间必须设置永久风门或永久隔风墙,设风门时还须设反向风门,同时两道正向风门必须进行联锁。
⑤、栅栏的设置:所有密闭前、停风区域、瓦斯超限区域、“一通三防”禁区入口处(风门代替时必须钉门)均必须设置栅栏,栅栏高度不低于1.8m,网格不小于0.2m,且牢固可靠。
⑥、采面结束后和报废井巷都应该及时密闭。采面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报废井巷必须在5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
5、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
①、生产班负责对工作范围及相邻的通风设施管好、用好。
②、设专职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设置、维护、改变、拆除,任何人不得损坏通风设施或擅自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严禁同时打开一组的两道风门。
③、失去作用的通风设施应及时拆除,损坏的通风设施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
④、矿井对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的责任者及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经济处罚,根据设施损坏或盗窃的具体情况,经矿领导批准,对其责任者或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罚款列入矿安全奖励基金,赔偿费用列入材料费之中。
6、对举报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有功的人员,由矿在安全基金中列支给予奖励30~50元。
二、瓦斯防治管理
为防止发生重大瓦斯事故,必须强化矿井瓦斯防治管理,为此,特制定瓦斯防止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与管理
1、瓦检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2、瓦检员所带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
3、瓦检员必须按矿技术负责人编制的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检查,检查地点、次数、路线、时间符合规定。
4、下列地点必须设点挂牌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①、采煤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隅角、回风、进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
②、掘进工作面:局扇进风、掘进头、回风、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
③、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密闭与栅栏处。
④、风井总回风、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地点。
5、瓦检员在日常检查瓦斯和co2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不准用便携式瓦检器进行检测,就瓦斯和co2检测次数、周期做如下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进风(每班2次间隔3小时),工作面(每班3次,间隔2小时),上隅角(每班3次,间隔2小时),回风(每班3次,间隔2小时),进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小时)。
②、掘进工作面:局扇进风(每班2次,间隔3小时),若是被串联的进风(每班3次,间隔2.5小时),掘进头(每班3次,间隔2.5小时),回风(每班3次,间隔3小时),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5小时)。
③、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随时出现随时检测);密闭每周检测一次,原则规定是周二的中班进行,栅栏每天检测一次,规定早班进行。
④、风井总回风(每班3次,间隔2.5小时),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5小时)。
6、瓦斯检查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检员必须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
7、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必须按《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瓦斯积聚。停电停风区域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汇报。
8、任何人不得进入瓦斯浓度大于3%,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地点,否则,必须采取专门措施。
9、井下放炮地点,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
10、通风瓦斯日报每日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审阅签字。
11、井下瓦斯排放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瓦斯排放
1、局扇因故停风或启封密闭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有组织进行排放。
2、排放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排放回风系统内必须撤人、断电、警戒。撤人及警戒位置,断电范围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②排放回风流与全负压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不大于1.5%;
③、排放时必须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并在措施中明确控制风量方法。
④、排放结束后,巷内各处瓦斯均低于1.0%时,方可向巷道内送电并恢复作业。
3、组织排放时由矿领导现场负责,排放前由矿技术负责人进行排班。
4、巷内瓦斯浓度小于3%时可由瓦检员自行排放,超过3%必须进行组织排放,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5、全矿停风时排放瓦斯顺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
(三)、盲巷管理
1、井下凡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且未通风的独头巷道,长度超过6m均作为盲巷处理。
2、盲巷内瓦斯浓度不超过3%或其他有害气体不超过《规程》规定时,可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否则必须进行密闭。栅栏、密闭位置应设在距巷口小于2m处。栅栏设置应封闭全断面,栅栏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质量牢固可靠。
3、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m内必须切断所有电线和铁道,防止杂电流引入盲巷。
4、盲巷必须设禁止牌,检查牌,同时建立台帐,填入采掘工程平面图与通风系统图中。
5、密闭每天检查一次,栅栏每班检查一次,栅栏内的巷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密闭,栅栏损坏或有瓦斯积聚等问题时,必须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
6、进入设置栅栏的盲巷内检查时,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它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区段,并有专门措施,栅栏内盲巷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或ch4浓度大于3%时必须立即密闭。
7、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第5篇 浅谈新华路q2标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已成为建筑、道路、桥梁等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这无需冗言。新华路q2标取得了无锡市2023年市文明工地、江苏省2023年省文明工地、无锡市市政工程示范工程的称号。从新华路q2标针对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式方法中,我个人深有感悟,接下来就谈一下新华路q2标具体安全工作措施:
一、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为组织好新华路q2标段的施工安全工作,经项目部决定,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落实标段内“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项目部进场后,根据工程特点及时制定了安全技术方案审查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和台帐,制定了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职责。
三、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总公司及时与项目部、项目部及时与各部门和分部、分部与个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组织员工学习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管理进行了明确分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强化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同时项目部还定期对各个岗位及部室的安全职责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个人收入挂钩,使各岗位、部室管理人员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力争做到安全工作处处有人管。
四、加强常态化管理,狠抓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
项目部加强安全检查,加大整改力度,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及月度检查相结合,每月定期组织开展3次综合大检查和召开安全例会1次。根据总公司质量安全年活动和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项目部分别组织开展了深基坑防护检查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高空作业等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本项目的施工安全。
具体工作如下:
(1)平时日常巡视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一些工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甚至赤膊、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对于此类现象我们项目部的各级管理人员都会在施工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及时的制止和纠正,对其所在的班组进行批评并要求其班组长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和教育。
(2)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方面的不够重视,经常发现部分电箱里重复搭接、无接地保护、电焊机破旧无电源保护罩、用电线路排放凌乱等现象。对此项目部果断做出决定,专门派专职电工进行每日的巡查,严格要求各个班组增设配电箱、拆除重复搭接,做好接地和接零保护、过路线架空和规范现场的用电线路,坚决做好现场的临时用电。
(3)在桥台、墩身的施工,一开始对开挖的基坑和泥浆池都不主动的进行围挡和防护。对此项目部严格对所有的泥浆池和桥台的基坑开挖施工作业必须进行钢管加防护网硬防护,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杜绝由于疏忽或是夜间照明不足而造成的失足、跌入事件的发生。
(4)由于施工现场的限制我项目部有一段社会便道近邻居民住房,存在一定的施工扰民和便道扬尘大等问题,为此项目部规定,凡是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音的工序一律放在白天施工。对于扬尘大问题项目部专门安排一个清扫小组和一台洒水车来控制社会便道的扬尘。同时为了社会便道的顺畅问题专门在便道俩头设专门人员进行交通疏导,并严禁超限车辆驶入。
(5)在文明施工方面由于受到施工场地的限制,我们的彩钢瓦围挡是紧靠社会便道架设,此处车流量又较大,经常会有车辆或行人将我项目部的围挡损坏,另外有的时候考虑施工需要,例如燃气管道做过路铺设、电力管线队伍做电线迁移施工等工作,也不得不拆除围挡或者移位,针对上述情况,项目部能及时组织人员对沿线围挡进行修复。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共配备了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施工一线人员、上岗安全培训教育和对施工现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部十分注重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为此项目部举办各类培训班,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进场人员都通过安全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台账。项目部为所有参建人员办理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七、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监理单位对专项方案的审批
项目部及时编制:《新华路q2标临时设施搭建计划》、《新华路q2标临时用电方案》、《新华路q2标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方案》、《新华路q2标现浇箱梁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新华路q2标跨锡达路门洞搭设方案》、《新华路q2标交通组织方案》等安全专项方案,并及时上报总监办且已全部审批结束。
八、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以及日常管理
项目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和特种设备,委托无锡市鼎都安全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由项目部机务管理人员负责道路施工机械,桥梁施工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台账管理工作。
九、施工驻地,场内临时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
根据合同条款和无锡市共建中心要求,项目部驻地租用独门独院办公楼二层,各桥梁工区驻地均采用彩钢瓦搭建,内部地坪进行硬化处理。生活区、办公区、食堂、仓库均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
十、针对项目特点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
项目部进场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摸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了《新华路q2标安全应急预案》、《新华路q2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案》、《新华路q2标消防应急演练方案》、《新华路q2标燃气泄漏模拟演练方案》等各类应急预案,并根据危险系数组织了消防演练和燃气泄漏模拟演练。
十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落实
项目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和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锡公建{2010}141号文件《关于锡东新城高浪路,新锡路,新华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试行办法》指示精神和要求,加强对施工作业区、泥浆池、基坑、沟塘进行了防护和围护,在便桥、便道进出口、交叉路口及沿河道地段等设置了各类指示、警示、警告等标志标牌。
结束语
尽管安全工作开展得平稳有序,但也不会因此而放松管理,更不会麻痹大意,会在上级领导之下坚决把安全工作当作以后的重中之重来常抓不懈,以后会把安全意识的培养,工人自我安全防护的教育工作、继续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安全投入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
安全工作既是挑战、又意义深远,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紧密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努力实现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转变;努力实现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努力实现从被动防范向管住源头转变;努力实现从以控制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全覆盖、长周期的实现安全生产,为我项目部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6篇 浅谈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现就搞好煤矿安全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突出重点抓隐患
首先有针对性的根据各项工作进程及联系,抓好隐患或尽可能降低造成的伤害。其次有预见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排除可能产生的隐患。。第三,分阶段抓好隐患处理工作,根据季节变化及自然规律,夏季抓好防水、防汛、防雷电,冬春季抓好瓦斯煤尘、火灾及防冻等。
二、兑现标准抓管理
严格兑现《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一方面从实际出发按照“木桶理论”,加长短木板来实现少花钱多办事;另一方面加大质量标准化的学习和资金的投入,使广大职工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放心人”,从而确保每一工程动态达标。
三、分清层次抓培训
必须分层次对人员进行培训,对执行层和落实层人员必须采取脱产半脱产和长短班培训的办法,来加强对“一法三规程”的学习,提高遵章守规意识和安全素质,并把安全技术理论和岗位操作实践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侧重实用技术和实际操作,突出实用效果。对决策层和管理层的人员要下功夫搞好重大事故案例,重大灾情防范和井下灾变时如何逃生模拟演练教育,从根本上提高素质。
四、全员管理、群防群治
坚持群众路线,贯彻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大家管理,人人重视,互相监督,制止“三违”消除隐患。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使全体人员都参与抓安全工作,使“三违”现象无处身,隐患可及时被发现并排除。
五、利益驱动、责任追究
严格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对三违行为进行重罚,并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利用经济杠杆驱动,把安全质量同经济利益挂钩,使全体作业人员及干部的行为与工作成果都和安全质量联系在一起,提高职工干标准活,上标准岗意识。
煤矿生产活动中要牢固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保护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必须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自觉抓、长期抓、超前抓、反复抓,努力实现企业的长治久安。
“三个三抓”重拳出击抓安全。
抓好三个整顿。一是整顿安全作风,力戒作风不实、弄虚作假。二是整顿安全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劳动纪律,加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三是整顿安全管理,保持正常秩序,落实层级管理,提升执行力,做到压力沉底,令行禁止。
抓好三个治理。一是治理基础工作,重点抓好规程措施的编制、审签、贯彻学习、签字存档及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及管理程序。二是治理安全整改项目,落实机运、顶板、火工产品三个专项整治,每月逐项检查、考核。三是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明确分工,落实职责。
抓好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周的安全学习日必须由组织,做到学有所用。二是加强管理与沟通,营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有朝气的、有执行力的管理团队。三是加强现场安全监管,重点是抓好采掘顶板、通风瓦斯、防治水、机电设备等安全管理,确保现场可控在控。
安全工作责任重如泰山,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站在对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认真排查、果断治理安全隐患,针对隐患加强应急预案,确保每个安全岗位有人职守、有人监管,真正做到不留死角,切实维护矿区安全、稳定、和谐。
第7篇 某物业园区安全管理部工作服务承诺
物业园区安全管理部工作服务承诺
本部门对外工作承诺
1、日常意外突发事件,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保安队长/保安领班及保安员到达事发现场,并根据事件情况通知相关跟进部门。
2、在不违背公司规章制度及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满足业主等提出的要求。
3、对待各种投诉自己不能给对方满意答复时,立即上报当值保安队长/保安领班,保安队长/保安领班无法作出答复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跟进。
4、负责大厦范围内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大厦各消防系统正常运作。
6、严格按装修规定管理大厦范围各种装修工程。
7、在10分钟内完成住宅楼各类门、气、水等开关工作。
8、在接到任何业主的投诉,如自己不能作出处理的,马上通知保安队长/保安领班,由保安队长/保安领班在2分钟之内通知到相关的跟进部门。
9、在人手可调动的情况下,完成各部门所需公差人员。
10、在指定日期内完成行政通告内的所有内容。
11、在不影响工作程序情况下完成客服部下达的一切工作指令
12、保障各种推广活动,维持秩序工作、人手安排到位。
第8篇 电气工作或与电气设备相关的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3.6.2电气工作应至少两人一起工作,工作前应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前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6.3与电气设备相关的机械或其它设备上的工作(如电机拖动的机械,电气、气动阀门等),须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在办理的工作票中写清楚,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再进行工作。
3.6.4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票并交集控运行值班人员,集控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联络票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的工作票负责人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署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坏时方可对设备停送电操作,并应设有警示标志。停送电前应由要求停送电的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现场守护并制止其他人员在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设备上工作(与本设备或系统有联系的工作票应暂时收回)。
第9篇 公司电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与主任级分(子)公司、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机构”)、建设单位(是指由投资方组建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机构,如项目法人、发电厂或电站建设公司等)之间的关系,保障集团公司电源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规范电源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改善施工环境,使电源工程安全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独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程序主要依据性文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颁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颁布,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起执行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执行
(六)《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38号
(七)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 5009.1-2002)
(八)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
(九)《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华电总[2005]1438号)
(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b版)》
(十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a版)》
(十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8年版)》
(十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8年版)》
(十四)《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大纲(a版)》
(十五)《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生产运营准备工作管理规定》(中国华电生[2005]93号)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工程安全管理,负责基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信息上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管理,参与电源建设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计划、监督管理、年度考核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集团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的制度。
(二)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安排,部署集团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三)督促二级机构及建设单位履行基建安全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四)组织监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抽查工程重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调查处理有建设单位责任的基建较大安全事故及有较大影响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件。
(六)负责对二级机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二级机构负责对所辖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负责对所辖建设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监督所辖建设单位落实国家、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三)结合集团公司基建安全总目标要求,按照分级控制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安全施工目标。
(四)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大纲(a版)》的要求,对所辖建设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五)根据各级政府及集团公司的文件通知,统一部署,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六)负责对所辖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调查处理有建设单位责任的基建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并将调查结果上报集团公司。
(八)审核所辖建设单位或本地区建设单位上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的安全报表。
第七条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审定承包商制订的有关实施细则,组织和推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三)结合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基建安全总目标要求,按照分级控制的原则,制定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目标。
(四)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配置手册》等规定的要求组织安全策划工作,并根据策划方案制订工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
(五)建立各级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及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程序文件和考核机制,确保两个体系有效运行。
(六)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与有关建设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负责考核。
(七)负责对工程建设承包方相关安全施工资质的审查。
(八)组织建立工程安委会,制定工程安全目标、方针、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对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章工作目标
第八条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不发生对企业形象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不发生自然灾害引发的较大人员伤亡事件,并在工地范围内杜绝以下五种责任事故:
1、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火灾事故。
2、同等责任及以上较大交通事故。
3、垮(坍)塌造成的较大以上人员伤亡事故。
4、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章过程管理
第九条安全责任制
(一)建设单位实行行政正职第一责任人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各承包方的行政正职是所属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承包方的各管理部门、岗位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程建设和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承担岗位安全责任。
(三)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建设单位所签的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十条开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要求
(一)工程建设部负责检查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
(二)二级机构督促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监察部门,监督建设单位组织安监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及取证。
(三)建设单位应成立安全监察部门,形成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四)建设单位要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主要承包商应通过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其承包工程量的大小,在合同中明确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且建设单位的经营管理层和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各参建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和项目经理必须缴纳个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概算中的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要专款专用,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使用明细表,在招标时不得列入竞争性报价。
2、与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目标和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
3、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水土保护措施。
4、对承包方的人员和招用的劳务人员情况进行监督,民工正式上岗前必须体检合格,正式职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对违反规定私招乱雇的人员、不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退场。
(五)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可设在安监部门,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但不得聘用本工程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
(六)建设单位应明确发布建设项目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主要保证措施。
第十一条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要求
(一)工程建设要坚持“安全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其他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二)工程建设部会同安全生产部参与或组织重要的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不定期组织项目间、地区间的建设工程安全互查和评价。
(三)二级机构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所辖建设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布“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四)建设单位要定期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1、按照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规定,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以及项目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承包商的要求包括:
(1)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已分包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主体工程和重要的辅助工程项目禁止分包。分包必须报项目公司批准。违反规定转包、分包的,转包、分包队伍立即清理出场,并对承包商给予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清理出场。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总承包商应将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其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
(2)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发布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有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与检查。对各级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和落实。
(3)制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编制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并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和建设单位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4)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管理的网络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其人员、装备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5)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应达到100%。
(6)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督人员进行现场旁站监督。
(7)负责本单位及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进入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至少三天的入场教育,其中必须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现场施工人员每周至少学习1小时,民工每周必须集中培训一次。每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记录学习和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必须签到。
(8)负责随队家属的安全宣传教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非参建人员发生安全事故。
(9)按现场总平面布置管理规定,编制实施细则。
(10)编制危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2、监督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的规定,行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以及项目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监理单位的要求包括:
(1)设立安全副总监,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2)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职责;
(3)负责制定监理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
(4)负责对危险点和危险源的评估,提出控制措施;
(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提出意见,报建设单位或受委托方批准后,监督实施;
(6)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单位备案;
(7)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报建设单位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
(8)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
(9)对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提出初审意见;
(10)组织重要安全防护设施、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
(11)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并监督整改。
3、监督设计单位履行工程技术设计有关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1)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行业设计安全标准,确保建筑安装结构的安全和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
(2)对施工安全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提出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负责技术措施的交底;
(3)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和设计服务。
(五)建设单位专职安全工程师每日必须到工地巡查各工作面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并在pmis系统填报每日安全巡查日志。建设单位每月必须在工程建设月报中填报本月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第十二条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应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基建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即时报告,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一)工程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向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和安全生产部及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和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二)有关事故的调查程序和分类,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集团公司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三)事故调查取得初步意见后,主管区域公司及建设单位向集团公司汇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采取的应对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在每季度首月的前3日上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电力建设工程伤亡事故月(年)报表”(见附表)。二级机构要对所辖建设单位上报的事故报表进行审核。
第六章奖罚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对建设单位实行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对未认真履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依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年终绩效考核等办法进行考核;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应按合同中有关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和个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情况严重的,应终止合同的执行。对现场施工人员违章(要特别重视容易发生违章作业的农民工),存在安全隐患,则对当事人及用人单位施以严格的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安全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第十六条对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应扣罚所有相关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且按合同中有关规定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程序与现行的依据性文件有矛盾时,以现行依据性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用于规范集团公司系统的电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对违反该办法的行为将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但该管理办法不作为处理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十九条本程序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程序(a版)》同时废止。
第10篇 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及教研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11篇 浅谈如何搞好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工作
为了提高和规范农村水电站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水利部于2006年4月14日印发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为了贯彻和实施好这个办法,2006年8月下旬,省水利厅水电局在北河召开了全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水电站站长工作会议,专门对贯彻和实施这个办法进行传达和布置。 2006年9月20日省水利厅下发了《黑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实施方案》,在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及各个阶段工作都做了详细、周到的部署。为了卓有成效的完成好这项工作,首先在西沟、永久、龙头桥、渤海和阳光等水电站先行试点。总的看,大部分试点单位对开展这项工作特别重视,摆上了工作日程,做了大量细致工作,确实是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好每一步工作,积累了很多有效经验,达到了预期效果,为全省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个别试点单位,对开展这项工作还不够重视,主要体现在对有关文件的学习和领会不够,工作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等。下面,根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就如何搞好“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参考:
一、在三月末前,完成对试点单位的审核评议工作
这五家试点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了试点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工作,有关材料和附表已报水电局。水电局将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试点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评议。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和文书档案,看生产环境和工程现场等。一是检查安全机构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三是检查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四是检查工程和设备的养护情况;五是检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最后提出审核评议意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建议。
二、为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创造条件,在六月末前必须完成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工作
按照《黑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实施方案》规定,“全省全面开展这项工作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07年11末全部完成任务。”目前,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和黑龙江省水利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水电企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通知》(东电监资质[2007]15 号)文件规定,从2007年7月1日开始,由东北电监局为全省农村水电企业核发电力业务许可证。因此,在6月末以前必须完成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工作,为下半年“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工作创造条件。这两项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重要。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是基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是结果,是水电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和资质合法的标致。为切实开展好这项工作,有关行署、市、县(市、区)水务局和各水电站要给予高度重视,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挑选懂业务和事业心强的同志从事这项工作。做到精心组织,统一策划,统筹安排,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真正抓出成效来。
三、调整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管理权限划分
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工作的时间安排:3月20日至4月20日完成准备阶段工作;4月21日至5月31日完成实施阶段工作;6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总结阶段工作。
关于省水利厅和行署、市水务局审批权限划分问题,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总装机容量在5000千瓦以上(含5000千瓦)电站,单机容量在1000千瓦以上(含1000千瓦)电站,水库电站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含1亿立方米)电站和省水利厅水电局直属电站,首次分类和年度检验由省水利厅负责批准,其它电站由行署、市水务局负责批准。”由于今年下半年要进行水电企业核发电力业务许可证工作,同时也为了充分发挥行署、市水务局的行业主管作用,强化省水利厅的宏观、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能,决定调整水电站分类审批权限。总装机容量在5000千瓦以上(含5000千瓦)电站,省水利厅直属电站,省水利厅水电局直属电站和申报a类的电站,由省水利厅负责审批。这些电站包括:晨光、石头、永久、云峰、西沟、象山、库尔滨、白石、宝山、乌一、山口、桃源峰、龙头桥、威虎山、小河里、加信和楼山等17座水电站。
四、几项具体要求
1、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的有关内容
各水电站要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让职工真正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内容和精神,并提高对该办法重要性的认识。首先必须弄清楚,这个办法是水利部为加强水电行业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出台的一个部级规章,对全国范围内农村水电企业的生产运营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约束力,具有法规的效力。二是这个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水电行业的主管部门。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加强对水电行业监督管理的同时,必须为他们提供优质、快捷和便利的服务,帮助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
2、关于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定实施方案问题
水利部《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水电任务较重的省、市、县设立水电安全生产监察机构。装机容量2000千瓦及以上水电站,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这一要求,哈尔滨、牡丹江、黑河、佳木斯、绥化、海林、宁安、东宁、汤源、依兰、逊克、孙吴等市、县水务局,都要设立水电安全生产监察机构。西沟、象山、乌一、白石、宝山、库尔滨、山口、云峰、桃源峰、永久、晨光、石头、渤海、桦树川、龙风山、西泉眼等水电站要设立水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考虑到工作需要,有关水电站在这次“电站安全管理分类”过程中就要完成组建机构的任务,该机构名称最好统一为:××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不需要增加编制,也不需要劳动部门批准,属于内设机构。用本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明确有关人员职责和主要工作目标即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目标必须上墙。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名称,最好统一为××市、县水务局水电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领导小组,同样属于内设机构。这只是一种建议,不强求一律,更不搞一刀切。关于制定实施方案问题,要因地制宜,从本单位实际考虑,切实有必要细化的内容,可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其他单位,只要按照省水利厅实施方案的要求去做就行了,但不能简化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和内容。
3、关于完善规章制度建设问题
这项工作非常重要,作为这次电站分类检查考核的重点。水电企业的生产必须有章可循,而且要一丝不苟的执行这些规章制度,尽量杜绝事故的发生。在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最主要问题是提高规章质量,应具有结构合理、文字规范等特点。一是内容要具体、详细和全面;二是提出的安全措施可行,针对性强;三是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要求将规章制度粘贴在办公室和生产车间最醒目的地方,以提醒和增强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
4、关于实施阶段申报、批准的程序和备案等问题
实施阶段工作,从4月21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一共40天时间,时间紧、任务重、程序复杂。各水电站要抓住有效时机,积极搞好申报工作。首先参照电站分类标准,如实填写首次分类申报表(附录二、续表一、续表二),逐级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批准。按分级管理和审批权限要求,由行署、市水务局负责的,报县(市、区)水务局审核,报行署、市水务局批准,报省水利厅备案。由省水利厅负责的,分别报县(市、区)、行署、市水务局审核,报省水利厅批准后备案。省水利厅和行署、市水务局在对电站申报的类别进行审核批准前,要对上报的材料和现场检查情况,提出审核评议意见,审核评议结论是确定电站类别的依据。审核评议的内容和模式,请参照省水利厅对试点单位的作法。
关于对上报材料和现场审核评议意见,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基本情况、审核评议意见、结论和建议。举例说明:例如,省水利厅对试点单位龙头桥水电站审核评议意见:(1)基本情况。龙头桥水电站于2002年11月26日建成投产,总装机容量2500千瓦(2×1250千瓦机组),年设计发电量406万千瓦时,实际年平均发电量470万千瓦时,现有职工17人。电站分类申报的类别为b类。(2)审核评议意见。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该电站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明确了本企业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签定了责任状;制订了《值班长责任制》、《安全员责任制》和《安全防火防盗制度》等;安全防护设施和防火措施符合有关要求;水工程设施和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厂区环境优美,生产场所清洁卫生、整齐有序,整个生产环节符合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规程;电站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运行和大坝安全鉴定等资料齐全;营业执照齐备,合法经营;一线职工持证率达到100%,在岗人员符合《水利部小水电站定员编制》标准。(3)结论和建议。根据对申报材料和现场情况的审核评议,该电站申报的材料齐全属实,申报的理由符合水利部规定的b类电站标准,同意为 b类电站。考虑到水电企业生产必须有章可循,建议今后要继续加强和完善规章制度建设,以解决现有规章制度内容不全和不完善的问题。加快和提高水电技术现代化水平,真正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争取早日晋级到a类电站行列。
5、关于总结阶段的安排
总结阶段工作,从6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各水电站就开展这项工作的总体情况,要客观、详细、全面的进行总结,总结完成后报行署、市水务局,行署、市水务局统一汇总后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将全省的情况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水利部。二是省水利厅对全省水电站分类情况进行通报,并对c、 d类电站和“四无”水电站下达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改通知书。c、d类电站和“四无”水电站要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省水利厅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容和要求,认真积极扎实的进行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降低标准,争取一次性达到验收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强化对水电站生产运行的监察管理,以提高全省农村水电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第12篇 安全管理工作浅议
1 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形成
通过采用系统工程的逻辑思维方法对大量事故进行分析,可以得到事故发生的原因。其主要取决于人、物和环境和管理 4 个方面。
1.1 人的原因
所谓人的原因,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的行为。人在生产活动中,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必然是不安全行为。有统计资料表明,休工 8d 以上的伤害事故中 96%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休工4d 以上的伤害事故 94.5%,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具体的不安全行为有:操作错误(启动操作不给信号、忘记关设备)、奔跑作业、送料过快、以不安全的速度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的摆放不安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在起吊物下停留作业;机器运转时加油、清洁、修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必须使用防护用品时未使用;不安全着装;工作时说笑打闹、带电作业等。人的失误有 2 种类型,即随机失误和系统失误。随机失误是由人的行为、动作的随机性质而引起的,与人的心理、生理原因有关,它往往是不可预测,也不重复出现的。系统失误是由系统设计不足,或人的不正常状态引发的,与工作条件有关,类似的条件可能引发失误再次出现或重复发生。造成人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自身因素对过负荷的不适应原因,如超体能、疲劳、疾病时的超负荷工作,以及环境过负荷、心理负荷,都能使人发生操作失误;由于外界刺激要求不一致时,出现要求与行为的偏差的原因;对正确的方法不清楚,有意采取不恰当的行为等,都能引发不安全行为。另外,鲁莽、草率、懒惰等性格,也是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原因之一。非理智行为在引发事故的不安全行为中,占很大比重。冒险蛮干、麻痹大意等非理智行为的产生多由于侥幸、逆反、惰性、逞能、凑趣、从众等不良心理所支配。
1.2 物的原因
物的原因是指物的不安全状态。这里的物是指生产过程中发挥一定作用的机械、物料、生产对象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物都具有不同形式、性质的能量,有出现能量意外释放、引发事故的可能性。据统计资料表明,休工 8d 以上的伤害事故中 91%的事故,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关;休工 4d 以上的伤害事故 83.5%,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关。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状态,就是物的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具体指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的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缺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对建筑行业来说,“物”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半成品、燃料、施工机械、机具、设施、能源等。通常,事故涉及的物要比人复杂得多,其形态多种多样,其所拥有的能量的状态更是千差万别。一方面,在生产活动中一刻也未间断过能量的利用,人们给以能量种种约束与限制使之按人的意志进行流动和转换,正常发挥能量用以做功。另一方面,一旦能量失去人的控制,便会立即超越约束与限制,自行开辟新的流动渠道,出现能量的突然释放。突放的能量如果涉及人的身体并且超过人体的承受能力,就会酿成伤害事故。
1.3 环境的原因
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引起的。但不考虑客观的情况而一概指责施工人员的“粗心大意”、“疏忽”却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还应当进一步研究造成人的过失的背景条件,即不安全环境,如照明光线过暗、作业现场视物不清;光线过强;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有油或其他影响环境的东西等。与建筑行业紧密相关的环境,就是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精心布置的施工现场的事故发生率肯定较之杂乱的现场低。到处是施工材料、机具乱摆放、生产及生活用电私拉乱扯,不但给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而且会引起人的烦躁情绪,从而增加事故隐患。
当然,人文环境也是不能忽略的。如果某企业从领导到职工,人人讲安全、重视安全,逐渐形成安全氛围,更深层次地讲,就是形成了企业安全文化,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状况肯定良好。反之亦然。
1.4 管理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安全达标等活动予以控制。对作业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就可以发现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常见的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2 安全事故的形成及其发展过程
为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首先必须了解事故的形成及其发展的过程。事故的形成和发展一般可分为以下 3 个阶段。
(1)孕育阶段。事故的形成必然有其基础原因,如不考虑客观条件,搞献礼工程和首长工程,盲目指定工期;施工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设备、机具及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缺陷等等。这类隐患出现就使事故处于孕育阶段。人们可以感觉到他的存在,估计到事故可能会出现,但无法肯定会出现或者无法得知事故发生的确切时间和具体形式
(2)发展阶段。由于上述基础原因的存在,再加上企业管理上的缺陷和漏洞,导致了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出现,就构成了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即“事故苗子”。此时事故已处于萌芽状态,人们可以预测到它发生的形式和时间。
(3)发生阶段。生产中的事故隐患被某些偶然事件触发时,事故就发生了。这些偶然事件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事故的发生必然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的损失,阻碍生产的正常进行。
3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作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保障生产、生活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的必备条件。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代表着劳动人民的利益。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经济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同时,安全生产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安全生产是精神文明在生产中具体体现,而精神文明在经济建设中具体表现就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关系千万人的安危,是广泛的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伤亡事故多,职业病严重的国家算不上是文明的国家;伤亡事故多,职业病严重的企业,也算不上是文明的企业。
安全生产也是社会安定团结的要求。一旦发生了重大事故,将造成恶劣影响,给全社会蒙上一层阴影,给人民带来不安全感和恐惧感。工人上班不安心,家属在家不放心,一人出差在外,全家忧心忡忡。如此局面,社会怎能安定团结,人民怎能安居乐业对一个企业来说,一次重大事故的发生,就有可能使好企业陷入困境,使困难企业雪上加霜,毁于一旦、一蹶不振。事故的发生,轻则影响职工情绪,重则造成人身伤亡以及重大财产损失。随之而来的事故处理过程更是令人筋疲力尽,无暇顾及生产。消除不利影响更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企业不讲安全,何来效益可言对一个家庭来说,安全生产问题则绝对是致命的。对个人来说,安全生产直接关乎生命与健康。还有什么比生命和健康更重要呢发生了事故,轻则伤残,重则死亡。因此,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意义是极其重大的。
第13篇 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专职安全人员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职责,提高专职安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对专职安全人员的考核、奖惩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专职安全人员是指参加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公司或所属各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 公司总部安全工作人员任职条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管理岗位基层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应用各类计算机办公软件。
第六条 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应用各类计算机办公软件。
第七条 参加安全培训取证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及以上与安全相关的工作经历;
(二)工程类及相关专业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与安全相关的工作经历;
(三)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
第八条 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的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并在公司注册后,其奖励、使用待遇等按公司执业(职业)资格取证奖励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三章 培训与取证
第九条 培训
(一)各单位在每年年底之前将安全工作人员培训需求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公司将以此为依据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与上级单位联系培训事宜。
(二)各单位安排安全人员参加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取证培训时,须对其资格及能力进行审查,符合第七条规定人员报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同意后才能参加培训(推荐表见附件1)。
(三)各单位要定期对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组织培训,每年再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6学时。
第十条 取证
(一)参加由地方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取证培训人员,由培训机构颁发相应的证书。
(二)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有关单位应及时将持证人员名册及证书、证号等信息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是专职安全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工作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安全工作人员资源库,公司及各单位聘任的安全工作人员必须从资源库中挑选,对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人员优先录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之前将本单位在岗安全工作人员,包括所属各部门、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人员名册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样表见附件2)。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调动或任免须征求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的意见。
第十四条 各单位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的岗位变动(调入、调出、转岗等),应在岗位变动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
第十五条 复审
(一)持有行业、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员,需按照行业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证书每三年复审一次。
(二)复审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安全业绩证明;
2.持证人员在三年有效期内每个年度参加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培训证明;
3.其他相关资料以当期复审通知为准;
(三)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安全工作人员,需及时在公司注册备案,并在注册有效期到期之前参加再教育培训,按时延期注册。
第五章 职责及权限
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开展安全活动情况、安全奖惩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参加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三工”活动及“危险预知”活动开展情况,督促班组安全基础工作的持续开展。
(五)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四不推”原则督促整改。
(六)参加本单位安全会议,协助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七)督促并协助本单位相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按时发放、试验、鉴定工作。
(八)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评估、上报工作。
(九)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十)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十一)督促并协助本单位相关部门做好施工机械(机具)、车辆交通及防火防爆安全工作。
(十二)参加本单位安全考核、奖惩及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专职安全工作人员权限
(一)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违章者按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有权进行处罚;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向领导汇报。
(二)有权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三)有权参与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及安全专项方案。
(四)对现场安全状况有一票否决权及经济处罚权。
(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权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有权开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停工整改通知书。
(七) 遇有严重安全隐患时,有权指令立即停止施工,做好人员撤离,并上报处理。
(八)对不认真执行上级安全指示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越级向上级汇报处理。
第六章 考核与奖罚
第十八条 考核
(一)公司对在岗安全工作人员的履责情况实行年度分级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核结果。
(二)公司组织考核和评定各单位安全部门的安全工作人员。
(三)每年底在岗安全工作人员应填写《在岗专职安全员业绩考核表》(见附件3)。
(四)各单位按照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4)对本单位在岗的安全工作人员实施考核。
(五)考核分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级。
第十九条 奖励
(一)公司对在岗安全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奖励。
(二)各单位对每年度经考核达到优秀等级的安全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三)公司对各单位推荐的获得优秀等级的安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表彰,并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发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者,相关单位应给予重奖。
第二十条 处罚
(一)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由各单位进行再培训;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取消安全工作人员资格。
(二)对玩忽职守并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安全工作人员,公司将依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对专职安全人员的管理除了执行本规定外,同时还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14篇 掘进工作面班前开工准入安全检查的管理规定
为了强化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动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班组开工准入”指在开工前上岗干部、班组长、安监工、瓦检工一体实施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检查,待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工生产。
2、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上岗干部牵头组织“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否则不得开工。
3、安监工对“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协助做好检查工作。若不执行“班组开工准入”检查,安监工有权指令停止作业。
4、掘进、机掘的中班和夜班缺员安监工的,也要组织“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安监部门要不定期抽查监督。
5、安全检查的内容
5.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准入检查评价内容
5.2局扇安设位置、选型是否合理。
5.3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规定
5.4机电设备是否完好无失爆
5.5是否按规定使用前探支护,使用规范
5.6机组是否有急停按钮
5.7风筒到工作面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5.8是否按规定安设“三条线”(静压管、压风管和排水管)
5.9机组喷雾是否符合规定
5.10监测系统运行是否规范
6、经“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后,确认工作面无安全隐患方可开工生产。
7、“班组开工准入”检查后,检查人员要按规定填写《铁鑫煤矿井下作业区域班组开工准入评价表》。
8、“班组开工准入”检查人员应该到位而没有到位,影响检查耽误开工的,要按“三违”论处,并给予责任者100-300元的处罚。
第15篇 ehs工程师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1、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营。
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监督,有效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进行纠正。
3、编制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完善安措计划,开展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4、 具备施工现场的组织指导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理解能力和执行力。
职位要求:
1、2年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了解土建施工/施工用电/重型设备/脚手
架管理等作业。
2、熟练使用exl,ppt等办公软件,能够及时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
3、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优先录用。
第16篇 某学校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专干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校(园)点、本责任辖区的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承办。
2.协助校(园)长制订本校(园)、本单位、本责任辖区的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考核办法、奖惩方案、应急预案等。
3.负责办理本校(园)食堂、小卖部的《卫生许可证》,查验校医资质证书和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4.经常对水源防投毒、防污染的情况及设施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遇有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校(园)长。负责按卫生专业人员的要求对自备水源或水质不达标的自来水进行消毒。
5.督促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持证、统一穿戴工作衣、帽上岗,随时察询每位从业人员有无生病迹象,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加工、服务工作的病患者,应立即报告校(园)长,并明确告之当事人,且现场监督其停止食品加工、销售、服务工作。同时,要做好全程监督检查的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