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 健康管理师(初级)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采集健康信息,分析健康数据和危险因数,提供有关健康方面的建议
2.对人体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管理和指导
3.定期跟踪客户健康状况,包括生理、心理、身体功能等
4.协助公司销售团队开展健康宣讲,健康沙龙活动,并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5.配合公司销售人员完成销售工作及售前售后服务
职位要求:
1.医学,护理学,营养学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护士资格或健康管理师资格证书优先录取
3.有较好的健康保健实践理论培训知识,能向客户提供专业健康咨询建议,具备一定的方案编写能力
4.善于沟通,亲和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营销意识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第2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全分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科学集中、统一、完整、方便、安全,按人员分类进行档案分类、编号、存放整齐,方便查阅。
第二条、建立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及时传送调动人员的档案。
第三条、了解和熟悉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发现有误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更正。
第四条、档案要保持清洁、整齐,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
第五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工作。
第3篇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借鉴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通常做法,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电力(葛洲坝)集团公司、水利水电总公司、安能公司、水电流域开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从事水电、火电、送变电建设的施工企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法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作。
第五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六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健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七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目 标
第八条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九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条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一条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二条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特大事故;
2、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三条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各级行政副职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六条 电力公司总经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金。
5、保证基建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 电力公司基建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审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部署基建安全工作。
5、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6、组织或参加基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1、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督促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4、在安排基建施工任务或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5、必须按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6、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7、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8、参加基建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4篇 设备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结合员工思想动态,定期了解接触职业危害员工(制冷工、电焊工)对工作环境提出的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
2结合本部门员工的工作环境,完善职业健康危害管理方面的内容,提出防止员工职业健康危害所采取的措施;
3负责建立本部门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岗位新员工职业监护档案,并上报本单位安委办。
4负责本部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按照安委办下发的指定检查表开展检查,并将双版(检查签字版与电子版)检查结果上报安委办。
5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职业防护用品的申购、发放,防护用品申购到位,录入防护用品台账上报安委办备案,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原则并有使用记录和本人签字确认。
6负责本部门新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宣贯。
第5篇 人力资源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合理配置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人力资源,确保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有关人员意识和能力的需要。
(3)负责全面掌握职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情况,根据不同的对象、时期、场合、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的统筹安排,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工作的实施,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与评价。
(5)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6)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7)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8)贯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生产经营单位/部门的加班加点进行监控。
(9)负责对公司提供劳务的相关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施加影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在提供劳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10)在招用各类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临工)时,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11)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6篇 健康管理师岗位工作职责
(1)采集和管理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信息;
(2)评估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和疾病危险性;
(3)进行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咨询与指导;
(4)制定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促进计划;
(5)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维护;
(6)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教育和推广;
(7)进行健康管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8)进行健康管理技术应用的成效评估。
第7篇 属下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中一名行政副职领导为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实现本单位/部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
(4)审核、审批本单位/部门的作业文件,不断修改完善本单位/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1)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各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和聘用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2)定期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改进。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3)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单位/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4)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 “五同时”原则。
(5)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时,负责参与组织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负责对辖区内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7)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单位/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8篇 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专职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1贯彻落实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本单位安委会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全面开展所辖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1.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本单位及属地职能管理部门等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1.3负责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不到位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并向上级报告,做好检查记录;
1.4负责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费用预算,保证员工劳保用品、个体防护、职业健康检查和防暑降温等物品的投资费用。
2兼职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2.1负责新员工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普及推广职业健康安全知识;
2.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防护器材、急救器具和检测仪器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状态,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
2.2负责本部门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每2个月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按时整改。
2.3负责本部门新上岗接触职业危害岗位员工个人监护档案的建立,完善个人基础信息。
2.4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的申购与发放,要有详细的发放记录,本人签字确认。
第9篇 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
1.0 目的
为本厂提供一个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环境,尽可能性减少工作中潜在的危险,以确保工厂安全、个人健康和环境卫生特制定此程序。
2. 0 范围
本程序适用本厂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场所及工作环境。
3. 0 主要职责和权限:3.1 总经理经理负责必要的资源;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此程序执行;3.3 安全管理员兼任ehs事务统筹协调员,负责本厂所有人员的健康保障及安全规划,并根据各工作区域识别各种危险源,统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或措施,同时对执行状况的纠正/跟进;3.4 各部门负责人兼任ehs区域协调员对所属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及安全纪律的监督。
4.0 工作程序
4.1 行政人事部
4.1.1 安全管理员经过适当安全培训,并取得政府部门认可授予的证书;
4.1.2 本厂设立ehs管理委员会,安全主任兼任ehs事务统筹协调员,担任负责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ehs委员会由不同部门的成员代表参加。
ehs委员会事务统筹协调员至少每60天组织召开一次ehs委员会例会,行政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三次会议,会议记录应予以保持;
4.2 本厂ehs委员负责执行以下具体职责;
4.2.1 每年一月份提出ehs方面的工作计划;
4.2.2 每年一次定期联络政府部门对饮用水、车间空气测试、风速进行测试;
噪音可由本厂自行测试,并保留测试报告,若测试不符合规定,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3 每月对所有消防器材、电气管理(包括电线、电源),至少检查一次,如有异常,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4 进行消防演习并做好记录,至少每年分别做消防演习一次,如有问题,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5 至少每月一次检查厂房是否损坏,如有损坏,迅速维修;
4.2.6 对所有的事故及事故险象进行调查,包括火灾、化学品泄露、人员受伤、职业病、财物损失等;
4.2.7 所有新员工及员工在接受新工作前,应由部门负责人给予与新工作有关的ehs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机器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废弃物的处理及印刷设备的正确操作等,培训记录应保存。
4.2.8 对于化学品操作人员每年必须定期做健康体检。
5.0 宣传沟通
5.1 所有通告栏张贴有关的ehs规章及有关知识,以便员工充分知悉;
5.2 本厂设置意见箱,所有员工都可以提出对ehs问题的意见建议等;
5.3 本厂管理者将定期对收到意见、建议进行审阅,必要时召开ehs委员会议,采取必要的措施,正确妥善的处理,并通过ehs委员会就相关的情况给予反馈。
第10篇 生产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组织建立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充分性、有效性。
(3)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按照体系的要求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体系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4)负责在安排日常生产工作时,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五同时”原则。
(5)负责监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时”的落实工作。
(6)定期组织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更新,组织制定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制定公司年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并通过实施管理方案加以实现。
(7)组织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
(8)负责体系内审、管理评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定期向管理者代表汇报体系运行状况。
(9)负责组织、安排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组织修改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10)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1)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1篇 健康管理服务经理/高级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开展市场需求调研,提出产品服务建议,制定客户健康管理方案。
2.配合落实健康管理业务或服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3.面向内外部合作渠道及销售人员开展健康服务产品、销售和服务流程等培训。
4.收集客户服务反馈,处理服务投诉,管理客户关系。
5.其他公司交办的任务。
职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相关专业优先
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健康管理销售、服务经验,保险销售经验优先
良好的业务开拓能力及沟通能力,具有一定英语能力(能力要求排序:写、读、听、说)
第12篇 保卫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3)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4)负责组织以防火、防爆、防毒、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组织监督有关单位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运输、储存、管理和正确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负责参加重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在权限内提出对有关方面的处理意见。
(6)是公司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7)负责对动火作业报告的审批。负责组织火警、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8)是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负责公司区域内交通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工作。
(9)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3篇 某工厂安委会办公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坚持贯彻、落实安全“五同时”的原则,组织制定、修订或完善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编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
2 在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在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工作指导下,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安监及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动态,及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及时组织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岗期间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及防护能力;
5做好职业危害因素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安排好新老员工工种分配和调整工作;负责对从事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做岗前身体检查,在岗员工按照专业检查机构要求,每2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6定期组织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状况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有效;
7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台帐,定期更新健全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8如实报告职业病事故,并做好调查处理及工伤认定工作;
9组织落实接触职业危害员工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
10负责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管控内容;
12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一般职业病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重大职业病事故的统计和上报。
13本单位工会、人事行政部、生产部、技术部和设备部、储运部、供应部、酸奶部等职能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履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协助安委会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第14篇 健康管理专家(招商健康)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健康管理总监
工作职责:
1.负责健康团队的日常管理;
2.负责制定健康管理相关的工作及管理流程并监督实施;
3.负责高端社康医疗模式打造;
4.负责家庭医生、远程医疗、定点合作服务质量监督;
5.负责客户后续服务的管理及跟进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位要求:
1.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品性端正,热爱健康事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防疫、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3.有丰富的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社康医院经验者优先;
4.有一定的行业资源;
5.电脑操作熟练。
第15篇 院长(以岭健康管理中心)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篇3:院长助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2、具有三级综合医院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现代化医院管理经营意识、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及强烈的全局意识,有成功筹建及运营模式经验。
工作职责:
1、协助筹建院长管理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规划、定位、设计、医疗、护理、设备、信息智能化、工程、综合及招采配合等相关工作;
2、协助院长落实各环节及建设时间节点任务要求,保证按计划实施;
3、提高筹建质量和管理水平,规避项目建设工作风险,促进各项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4、协调医院筹建过程中重大工作事宜,及与政府相关部门关系的维护;
5、及时主管领导汇报医院筹建相关的各项工作问题、提出建议、反馈各类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