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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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识别:正确识别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如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等,确保设备符合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
2.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清洁、润滑、紧固等日常维护,预防故障发生。
3. 故障诊断:通过观察、听觉、嗅觉等手段,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准确判断故障部位。
4. 维修操作:按照维修手册,进行拆装、更换零部件等操作,确保维修过程中不破坏设备的防爆性能。
5. 安全测试:维修后进行电气性能测试,确认设备运行正常且符合防爆标准。
6.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填写维修报告,以便跟踪设备状态和历史维修情况。
篇2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 确保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并了解设备的型号、性能及操作方法。
2. 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无破损、松动现象。
3. 熟悉作业现场环境,确认无易燃易爆物品存在。
二、设备检查
1. 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可能存在的故障点。
2. 关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3.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拆卸,避免产生火花。
三、维修作业
1. 维修过程中,保持工具干燥清洁,防止产生静电。
2. 接触电气部件前,确保已做好绝缘防护措施。
3.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作业。
四、故障排除
1. 分析故障原因,采取针对性的修复措施。
2. 安装新部件时,确保其符合设备规格要求。
3. 修复后,进行功能测试,确认设备正常运行。
五、恢复与清理
1. 恢复设备原状,紧固螺丝,清除杂物。
2. 检查电缆线无破损,接头牢固,绝缘良好。
3. 重新合闸,观察设备运行情况,无异常后,方可撤离现场。
篇3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的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维护
2. 故障诊断与修复
3. 安全操作程序
4. 工具使用与管理
5. 应急处理与报告
6. 培训与资质认证
篇4
1. 设备检查与识别:确认设备的防爆类型、等级和适用环境。
2. 故障诊断:通过观察、听觉和测试确定故障部位和原因。
3. 安全隔离:断电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确保安全。
4. 部件拆卸:按照制造商的说明拆卸故障部件。
5. 维修或更换:修复或替换损坏的部件,确保防爆性能不受影响。
6. 清洁与组装:清理设备内部,按照原样重新组装。
7. 功能测试:通电测试设备功能,确保正常运行。
8. 防爆检查:检查设备的密封性、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等防爆指标。
9. 记录与报告:填写维修记录,提交相关负责人审批。
10. 设备复位:恢复电源,将设备归位。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范文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期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第9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扩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严格实行不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恶霸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各件必须更换。
第17条 选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了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式逻辑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