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操作员资质:操作起重机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并熟悉设备性能。
2. 设备检查:每次作业前,应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吊钩、钢丝绳、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位,确保无损坏、无异常。
3. 工作环境:确认工作区域无安全隐患,如地面平整、无障碍物、无高压线等危险因素。
4. 负载评估:准确估算负载重量,不超过起重机的最大额定载荷。
5. 操作程序:遵循正确的起升、平移、降落步骤,保持平稳,避免急停急起。
6. 应急预案:制定并熟知应急措施,如设备故障、负载失控等情况下的应对方法。
目的和意义
制定并执行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旨在:
1. 确保人员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保护操作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2. 保护设备:规范操作能减少设备损坏,延长起重机的使用寿命。
3. 提高工作效率:遵循规程能保证作业流程的顺畅,提高工作效率。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起重机使用的法律法规,避免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责任。
注意事项
1. 操作前务必穿戴好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服和防滑鞋。
2. 在操作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确保现场秩序。
3. 吊装物品时,应使用合适的吊具,并确保其牢固可靠,避免吊具断裂引发事故。
4. 遇到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等,应立即停止作业,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5.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或振动,应立即停止操作,检查并排除故障后再继续。
6.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护,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 不得私自调整或修改起重机的控制系统,以免影响设备性能。
8. 在完成作业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妥当,断电并锁闭控制面板,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以上就是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的基本内容和注意事项,希望每位操作员都能牢记于心,严格执行,确保每一次作业的安全和高效。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讲义范文
第1篇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讲义
一、起重机械: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起重机械在工农业生产中起着一种不可代替的作用。它以机械作业代替手工作业,从事起吊、平移、搬运货物的一种专业特种生产机械设备。国家质量把它列如特种设备管理监督检查范围,随着管理监督检查生产的饿不断完善,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操作使用维修保养也在不断进步。对工人的操作技能要求也不断提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为保证安全上产铺平了道路。
二、分类:千斤顶、手拉导链、电动导链、固定式电动葫芦、移动式电动葫芦、单梁桥式起重机,单梁悬挂式起重机、定柱式悬臂吊,双梁桥式起重机,双梁葫芦起重机,龙门葫芦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抓斗式起重机,电磁起重机,汽车吊等类型。
2、起重机的基本参数
a、起重量:被提起重物的质量/重量
起升高度:起重机水平停车面至吊具允许最高位置的垂直距离。
运动速度:稳定运动状态下额定载荷的垂直位移。
3、起重机的工作级别:a1~a8,载荷状态:q1-轻,q2-中,q3-重,q5-特种
q1很少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轻微载荷
q2有时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中等载荷
q3经常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较重载荷
q4频繁起升额定载荷
4、起重机的基本构造组成
机械部分;电气部分;驱动部分
机械部分主要包括主梁、端梁葫芦
电气部分包括:电气回路,控制回路,接触器,电阻器,操作控制器、电机、电缆、变压器等。
驱动部分:减速机行走轮,联轴器,卷筒,钢丝绳等
5、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
1)限位器:用来限制各机构运转通过的范围的一种安全防护装置,能自动切断电源停止各机构的动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分类:重锤式限位器,螺旋式限位器,导杆式断火限位器
2)缓冲器:当运行限位器或只动装置出现故障时,由于惯性的原因运行到总点与止挡体或物体相撞,产生强大的力量,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减缓冲击力。
3)制动器:为了使物体安全可靠地停止于生产需要的位置而不发生下滑坠落,安全可靠平稳制动的一种制动机械。
4)吊钩:不允许有沙眼,裂纹,开口度不超过15o,扭距不超过10%磨损量
5)钢丝绳:不允许有断股,断丝,在一个纽距内不断丝数不超过22丝,变形,打弯,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钢丝绳直径相对杆公称直径减小7%时不允许使用。
导绳器:防止乱绳,同时杂钩上升到一定的位置时有拨叉拨动导杆挡块达到上升限位极限位置而断电停车,导绳器装在卷筒上,大小合适,转动自如,间隙不超过2㎜,无裂纹,沙眼变形。
电动葫芦分类:cd型、md型、tv型
电动葫芦安全保护措施:
1)、在易燃易爆场合使用专用防爆式电动葫芦应具有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2)所有的电气元件电缆不得有裸陋部分
3)防爆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4)轨道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5)钢丝绳表面不得有断丝现象。
6)运行轨道接头应光滑平整,高低错位不得大于1㎜
二、电动葫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操作前的注意事项
2)对于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使用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试车,无异常现象方可正常使用。
3)操作前应检查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事物或障碍物。
4)检查操作按扭标记应与动作一致。
5)制动器动作应灵敏可靠。
6)起重限位器开关动作应安全可靠
7)起升运行机构空转时是否有异常声响或震动。
8)吊钩滑轮组是否转动灵活无异常。
9)起升及吊装捆绑钢丝绳不得有破损。
电动葫芦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严禁起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物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歪拉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用缓冲器与止挡冲撞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保养
8)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吊装。如吊拨埋置物和斜拉作业。
9)不得在吊载物有剧烈震动时进行起吊横行和纵行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起重机的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和损伤下作业如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放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损坏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情况下作业。
14)注意吊钩处在狭窄的场所,易倾斜的位置时不要盲目操作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左右前后方位的按前性。
17)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总电源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与吊装。
19)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无下降限位器的葫芦起重机在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周的安全圈。
21)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处无其他作业人员时再进行动作。
第2篇 港口集装箱轮胎移动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rtg安全操作使用注意事项:
起重机必须由经过熟练且培训过的人员进行操作,如使用不当,起重机有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与环境带来危险!
尽管设备本身根据不同层次的状态可提供声光报警,但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还是要要求操作者具备格外小心与熟练的技能!
在起重机出现各种问题时操作应能全面控制起重机,因此,操作者熟悉起重机系统与操作状况都是极端重要的!因为这可以帮助他针对不同的风险状态时为保证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而采取必要的预防准备措施!
当困难出现增加时,总是记住保持冷静!首先应思考,然后采取正确的行动措施!
机器的安全使用:
1、全面熟悉起重机的构成与手册,注意观察一些介绍与警告标志;
2、努力判断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规避之,对你自己注意到的任何故障报告给你的监管上级或设备维修负责人员;
3、请穿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服装;
4、攀爬或进出起重机设备时请集中注意力并小心,应沿着一些诸如走道的设施进出并保持走道干净,排除所有影响安全的隐患,比如积雪,冰块,其他物质,擦除泄露的油污以免打滑;
5、保持机器干净,特别是一些经常需要调整的控制部件;
6、不允许没有任何资质的人操作你的起重机(委托),对起重机造成的任何破坏作用操作者都应付直接责任;
7、出现危险时,确保自己优先使用起重机的各类紧急出口;
8、不要站立在吊起的集装箱或负载下面;
9、充装液压蓄能器之前,应充分确信系统已经卸压,液压油必须能从蓄能器装置自由流出,如果不能流出,说明蓄能器内装压力太低;
10、只有在得到起重机操作司机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攀爬起重机;
11、所有的关于起重机电气部分的运送转移,安装,调试,维修都必须由熟练的技术人员来完成;
12、始终佩带劳动保护服装,必要的服务条件下应佩带护目镜,听力保护设施等;
13、小车桥架上检修维护时注意被撞击的危险可能;
14、检查,清洁并排除所有油液包括燃油泄露的可能性(修理工作中油液具有可燃性);
15、雷击与暴风雪环境下不推荐使用起重机(停止运行)。
对操作者:
1、启动起重机前应确认起重机前/后无人(防止撞击/碾压);
2、尽量避免突然停止/启动(紧急停止)状况;
3、仔细观察操作环境条件,注意障碍物影响你的机器工作以及打滑区域,特别是冰雪条件下出现的危险,在有油液覆盖以及沙子很多的路面也会对机器工作产生风险,将所有风险源立即报告给你的上级或主管设备安全的人;
4、为确保安全工作应限制最大驱动速度;
5、对任何在前方的拖车设备应保持足够远的距离(防止撞击),禁止同其他拖车设备并排行走;
6、注意观察吊具的自由高度与相关指示信号,在行车到一个新的受限制的自由高度工作情况下,你应明确你起重机准确的总高度,对一些临时性设施如机器上方的电源线路等应特别小心,防止碰撞;
7、无灯光情况下禁止开动机器,遇到通道灯光微弱情况时应报告;
8、在改变驱动方向时,在变换到其他方向之前应让机器立即停止;
9、应注意大车行走通道的边沿,特别是通道路面有危险情况时;
10、永远记住不要使用起重机来企图运载或提升人员;
11、无论任何时候你离开起重机即使时很短的时间,你也要停止发动机,并将负载卸放到地面;
12、对机器的任何碰撞与事故应做详细的报告分析,包括损坏的原因,以避免同类事故不再重现;
13、注意观察提升重量显示,以及总的负载重量,不要在不满足符合承压强度的路面行使机器;
14、跟踪定期维修流程,确认起重机控制与操作系统可靠与安全;
15、在进行维修与设备检查时发动机必须保持在停止运行状态;
16、当检查燃油及电池电气设施时应绝对禁止明火的使用;
17、在冷却液发热时散热器是处于压缩状态,应注意缓慢打开散热器盖;
18、发动机在运行是不要打开主开关(蓄电池);
19、在服务与维修时仅仅允许对设备相当熟悉的人进行操作;
20、不系安全带,不允许进行大车驱动操作;
21、不要在倾斜路面上停放机器。
第3篇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担任。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4、工作中,严禁吊挂超额定重量。
5、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安全位置,升起吊钩,并将控制手柄关闭,切断电源。
第4篇 门式抓斗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抓斗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抓灰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抓斗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4、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6、工作停歇时,不得将抓着灰的抓斗悬在空中停留。
7、检修门式抓斗起重机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8、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9、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抓斗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0、门式抓斗起重机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抓斗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1、露天门式抓斗起重机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12、在大车顶部检修小车各部设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13、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4、门式抓斗起重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三、工作完毕
1、将起重机抓斗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起重抓斗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5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起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得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第6篇 工贸企业缆索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行走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 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使用规定。
四、缆索吊机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试吊。经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六、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或采取 其它有效措施。
七、起重工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八、起吊重物时,吊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九、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拥扎的部位。两 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
十、起吊重物时,吊具拥扎应牢固,并封钩防滑脱。拥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十一、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十二、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十三、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
第7篇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交底规程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履带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是,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分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5.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是,不得超过78°
7.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8.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9.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 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8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发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临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限拉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
(4)桥式起重机的步道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门式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5)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离场面2.5m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cm。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m。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8)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9)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10)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11)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2)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第9篇 电动单梁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认真执行__系统公司《生产作业管理基本规定》。
二、操作准备
1、认真检查提升机构、大、小车抱闸、传动装置及其操作装置、钢丝绳、吊具、主勾、电铃、限位开关和安全开关及各控制点的接触情况、电源的接触等是否良好。
2、认真检查车上所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安全、警示装置、电器联锁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上车梯子、护栏、走台是否安全,定滑轮、钩头是否完好无损。
4、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准确、安全可靠。
5、检查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安全护栏以外。
三、安全操作
1、开车前应先发出警铃信号,取消防风措施;运行、提升工作要逐档起动;除人身和设备受到严重威胁外,正常工作严禁打倒车。
2、吊运物原则上不得从人和重要设备上方通过;必须要经过时,操作人要注意观察地面情况,遇到有人时,及时发出鸣铃警示信号,通知行人避让。
3、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响铃发出信号:
①大、小车移动时;
②与另一车接近时;
③起升与下降重物时;
④行进中发现前方有人时;
⑤吊着物体在很低的水平位置移动时;
⑥行进中准备停车时。
4、起升钢丝绳必须垂直,提升抬包和重物要专人挂钩,并严格作到以下“10不吊”:
(1)歪拉斜挂、捆绑方法不正确的不吊;
(2)空钢丝绳无人拉着的不吊;
(3)超重、超负荷的不吊;
(4)看不清起吊物的不吊;
(5)手势不清、信号不明的不吊;
(6)重量不清楚、不明确的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升降人或载人,不吊;
(9)使用未经过检查的钢丝绳,不吊;
(10)连接在其它物品上或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5、在起吊物体时,起重工要知道该物体的重量,禁止超负荷作业。在起吊与额定负荷相近的物体时,起重工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如钩头、卷筒、抱闸、钢丝绳或吊具等,确认无问题方可起吊。
6、门吊带有负荷运行时,小车不得在门架横梁上方停留,以防物体拖落砸坏大梁。
7、吊运金属液体抬包或重物时,严格执行制动器试验操作制度。首先提升20公分停车,再降下一些,在悬空状态下随即停车,经试验制动器工作正常后,才允许提升至运行高度做运行移动;运行高度必须超过车间堆放物的最大高度半米以上。
8、吊运盛有热、重金属抬包和重物时,除紧急抢救事故外,严禁大、小车的升降动作同时进行;操作时只准作一种运行动作。
9、垮有两台天车运行时,两车在相距5米应缓行,并响铃向对方发出警示信号,以防撞车,禁止顶车运行违章操作。
10、起重工驾驶时,两手不能离开操作把,要主要停车信号,不管是谁发出停车信号,都要立即停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1、在起吊重物或在工作开始第一次起吊时,应先将物体吊起高度不高于0.5米,然后再降落到不着地面处,停车来检查制动器、钢丝绳和吊具是否良好,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12、开动或停止设备时,要逐渐升档或减档,以防损坏设备
13、空车行走时,要将钩头升到上部,以免碰撞或钩挂下面物体。
14、禁止司机在同一时间有三个(含三个)以上动作进行操作;禁止用两台车同时吊运一件重物,确因设备砘位体积大,需要两部车起吊时,必须听从地面专门人员指挥,协调一致。
15、卷筒上钢丝绳在降到最低位置时,不得少于1.5圈;严禁用钩头或钢丝绳吊红钢。
16、厂房内天车停止使用后,不准悬挂物件,钩头应升到上部;如在吊运过程中发生故障或紧急停电,要在钩头下面设警示标志,禁止在钩头下通行;禁止用手盘车落下重物。
17、吊物用的钢丝绳卸吊后要将绳套全部挂在钩头上,不准拖绳行走,以免挂划设备及钢材。
18、司机在工作中要坚守岗位,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将车交给他人操作;学员在操作时,师傅必须在旁指导不得离开。
19、天车停止使用后,吊钩不准有重物。吊钩应位于上方距离撞尺一米处。控制器要停到零位,关掉紧急开关,拉下总闸,锁好车门;龙门吊要穿铁鞋;抛地锚,采取防风措施。
20、在地面操纵的梁式、电动葫芦等起重机,要指定人员负责操作,并要执行专职驾驶人员的操作规程。
21、禁止使用两台起重机共同吊一重物;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两台共同起吊一重物(只限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时,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并有有关领导在场指挥,方可起吊。
22、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不工作时,必须将起重机可靠地同定好。
24、对新安装、改装、大修、自修的起重机,其安全技术资料和参数,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在使用前经过载荷试验。
25、在调整、检修、更换部件、加油擦拭等工作时,必须在设备停下后进行;严禁带电修设备,修理时必须拉下总开关,挂上停电检修牌。
26、按规定部位上下天车,不准从一部天车(或走台)跨到另一部天车上(或走台);大车走行梁、梯子和走台要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有油滑倒。
27、不准在天车上引火或放易燃易爆品,禁止安装临时灯和电炉子,禁止放置任何浮动物;润滑油(脂)存放必须加盖或放在不易发生火灾的固定桶里。
28、检修主滑线时,必须拉开电源开关和联系开关,挂上安全警示牌;并在滑线上挂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工作。
四、维护保养
29、必须加强维护保养工作,除日常保养工作外,吊钩和止推轴承每周润滑一次;每月用20倍放大镜检查吊钩危险断面有无裂纹;每月仔细检查一次钢丝绳,润滑一次。
30、应根据使用情况,2~3年做一次载荷试验(静载荷超载25%,动载荷超载10%)。
31、定期检查安全装置,必须保证完整可靠,发现失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不得迁就使用。
32、对钢丝绳、抱闸的杠杆的连接部分及传动部分,要定期加油,保持润滑良好。
33、司机室应铺有绝缘胶皮或木板;室内照明、电铃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凡属传动部分应有安全罩;梯子、栏杆、车门和走台板都要坚固可靠。
34、天车上必须配有灭火器材,如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四氯化碳灭火。
35、认真学习,懂得天车的一般技术性能和维修知识,掌握操作技术,掌握一般电工基本知识,应达到二级电工水平,维护好天车设备。
36、搞好清洁卫生,设备装置保持完整齐全,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桥架、台车和操作室,禁止遗留或放置任何工具、零件和杂物,防止落下伤人。
第10篇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2、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3、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第11篇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应在乎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 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5.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7.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8.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9.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10.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11.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2.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13.起重机上下坡道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1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5.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7.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8.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手段进行指挥。
19.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0.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21.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22.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
23.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三角木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
第12篇 工贸企业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于16㎜2的软 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牌。
2.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准超过制造厂的规定。不准在暗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 准超过暗沟、地下管线允许的承载力。
4.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准小于表11-4的规定,且应设专人监护。
表11-4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 1< | 1〜10 | 35~63 | 110 | 220 | 330 | 500 |
最小安全距离 | 1.5 | 3.0 | 4.0 | 5.0 | 6.0 | 7.0 | 8.5 |
6汽车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收 紧。车上操作室禁止坐人。
7汽车起重机及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进行其他操 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完全收回,放在支架上,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重机除设计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准吊物行走。
8汽车吊试验应遵守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维护与保养应遵守zbj80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维护与保养》的规定。
9高空作业车(包括绝缘型高空作业车、车载垂直升降机)应按gb/t 9465-2008《高空作业车》标准进行试验、维护与保养。
第13篇 轮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使用通用设备、工具时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3、本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及安全技术、安全技能等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必须熟悉和掌握所操作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技术标准及要求。
5、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确认制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二章 车辆的安全检查
第一节 起重机构的安全检查
1、设备结构、各连接部位的各焊接件焊缝无裂纹、开焊,无弯曲、扭曲、凹陷等严重变形现象,伸缩臂 侧面间隙≤2.5mm,盖板腹板的平面度≤1.5mm∕m,支腿侧面间隙≤3mm,支腿垂直平面内间隙≤5mm。
2、设备的性能参数、标语及吨位标志要齐全,外露的传动部位(件)必须设置防护罩。
3、操作室的各紧固件应齐全完好,联接无松动,上下车踏板防滑性能良好,门窗开并、插销、遮阳板、电铃、报警器、灭火器等齐备好用。
4、吊钩的表面应光滑无裂纹,吊钩转动灵活、销轴润滑良好,不准补焊,防脱钩装置完好,段面磨损≤原尺寸的10%,扭转变形≤10°,开口度≤原尺寸15%。
5、滑轮、卷筒要求转动灵活,不准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卷筒上钢丝绳尾部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自紧性能,卷筒端部应有凸缘,高度要求大于两根钢丝绳直径的高度。
6、钢丝绳端部与卷筒固定牢固,压板及螺丝齐全,吊钩下落到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不少于3圈,不得使用报废的钢丝绳。
7、制动器要灵敏可靠,各部件无裂纹、塑性变形,制动带磨损≤原厚度的50%,制动轮磨损≤原厚度的40%,制动轮实际接触面≥理论接触面70%,制动轮摩擦面上沟痕≤1.5mm。
8、液压系统;液压回路不得有渗漏,胶管无老化现象。
9、上升限位器应灵敏可靠,幅度指示器应准确并有防吊臂后倾装置,支腿回绪销定装置、回转定位装置、倒退报警装置、水平仪(16t以上)应齐全好使。
第二节 行走机构的安全检查
一、车辆的绕行检查
1、检查车梯踏板、扶手、栏杆等有无断裂、开焊处,检查踏板上有无冰雪、油污等易滑物,上下车时站稳扶牢,禁止跳上跳下。
2、检查车辆上层区域确保其没有破碎、损坏、大体完好。
3、打开所有外面的灯,包括紧急频闪灯,确保使用时的光线充足。
4、检查车辆的液压、气动、燃油系统及其相关的各种管路、接口是否有泄漏、损坏、破裂或丢件松散脱落等现象。
5、检验所有的照明灯具及制动、转向、倒退等其它灯具是否工作正常、清洁明亮。
6、检查空气滤清器和发动机供气管是否有损坏或泄漏现象。
7、检查发动机机油水平情况。
8、检查前后左右各悬挂系统是否有磨损、损坏或泄漏现象,核实其是否在合适的高度,上下与车体的连接是否牢固,要有适当的润滑。
9、检查左右前制动和前桥主销是否有磨损、损坏、泄漏或松动,同时检查车轮轴承密封区域是否有泄漏、损坏的痕迹。
10、检查车辆的转向系统各部件是否有磨损、损坏、泄漏或松动等现象。
11、检查所有的轮胎及轮辋是否有深痕或缺损,胎面花纹、胎压是否合适,安装是否紧固,轮胎螺栓是否齐全,有无磨损严重、损坏、松动等现象。
12、检查车辆的各种油箱、气缸是否有损伤或泄漏现象,油位是否符合要求。
13、检查所有的液压部件(或气压部件)及相关的软管是否有损伤、泄漏现象。
14、检查车辆底部是否有损伤或泄漏的迹象,车下的各种软管应无扭绞和破裂,并远离运动的部件,所有部件和装配附件应安装正确并处于良好状态。
15、检查发动机驱动皮带、风扇、风扇罩及防护配件是否完好。
16、检查散热器中发动机冷却液的液位。
17、检查制动系统及其部件是否有损伤、泄漏、磨损到限或其它异常现象。
18、检查车辆上的灭火设备、器材是否保持齐全完好,有无损坏。
19、检查车辆上所有的螺栓、销、轴及附属零件是否安装正确,有无磨损、损坏、丢失、松动等现象。
二、发动机启动检查
1、发动机启动并运行后,检查所有仪表和指示器是否正常。
2、检查发动机运转时,有无异常现象。
3、检查报警器是否好使。
4、检查各种开关、旋钮、操纵手柄、踏板等是否齐全可靠,有无缺损。
5、检查驾驶室的门窗是否损坏、清洁。
6、调整所有的视镜,以达到最大的视野。
7、调整驾驶员座椅,达到最安全、最舒适。
8、检查风挡刮水器、洗净器能否运行。
9、一切安全检查结束,确认车辆无任何问题后,方可出车作业。
第三章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技术要求
1、天车钢丝绳断股,严重变形,径向磨损达到40%应报废。
2、天车卷筒有裂纹,筒壁磨损达到原厚度的20%应报废。
3、吊钩有裂纹、钩口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厚度的10%应报废。
4、吊起物件后,车辆的倾斜度不大于3度。
5、最大回转不得超过135度。
6、最大升臂不得超过规定。
7、起重量不得超过规定
第二节 使用、操作要求
1、车辆在行驶时,必须严格执行汽车司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两侧的支腿必须全部打开,垫平稳牢,使车辆保持水平状态。
3、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服从指挥,听清、看明指挥人员发出的指令,与指挥人员联系确认好,做好呼唤应答,严禁随意启动。
4、起吊前,必须鸣笛示警,吊卸时,注意观察了望,缓慢起钩、下落及回转。
5、作业前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地面50-100毫米后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使钢丝绳受力均匀,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6、吊运物件时,钩头必须对准物件的重心。
7、严禁将钩头倒在被吊物件上,防止钩头钢丝绳脱槽。
8、同一作业现场的两台吊车共同作业时,两车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每台车的起重量必须在规定范围内,统一指挥,统一操作,步调一致。
9、吊运物件时,如遇到起升制动器突然失灵,应立即发出信号,通知下面人员离开,并迅速将控制器反复动作(起落)、开动旋转选择安全地把吊物落下,不准自动降落。
10、起、落钩、旋转时不能启动太猛,合理使用,不开飞车。
11、不准利用极限停车。不允许逆转停车,特殊情况下反转停车时,控制器只能放在反向第一级。
12、运行时,禁止大钩(或小钩)、回转同时开动,各种控制开关禁止突然反向搬动。
13、工作时,臂架、吊具、钢绳、重物等与输电线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14、起吊拆卸设备时,必须待连接的两个部件完全脱离后方可起吊。
15、吊卸长、大物件时,物件两侧必须栓绑拖拉绳。
16、作业结束后必须将起重臂回收、回位,切断起重机构的动力,并关好门窗上锁。
17、做好吊车的润滑、清扫、清洁工作。
第三节 安全操作要求
1、开车或起吊时,必须响铃发出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2、作业过程中,司机的手不准离开操作手柄,禁止司机擅自离开岗位。
3、禁止在有转动部位附近做检修及检查、清扫、加油等工作。
4、空载运行时,吊钩与地面距离必须保持2.5米以上。
5、吊起重物后,禁止从作业人员和设备上通过。
6、禁止将物件放在设备、工件等物体上,落物时,必须将物件放稳后,方可卸钩。
7、若重物还吊在空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禁止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8、吊车作业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要立即停车,吊车停止作业时吊钩上禁止悬挂重物,并将吊钩抬到接近极限位置。
9、风力超过六级以上及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禁止作业。
10、禁止吊运各种压力气瓶,特殊情况必须将压力气瓶放在专设的吊具内方可吊运。
11、禁止吊运易燃易爆等物品。
12、被吊物件没有停稳时,禁止装卸吊物。
13、吊车上一切安全装置不准任意拆卸和移动。
14、天车运行时,禁止载人,禁止吊运人员
15、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起吊物上或扶靠起吊物,禁止在起吊物件下作业或停留,禁止吊物行走。
16、天车工必须服从地面指挥人员的指挥,互相联系好,密切配合,
17、禁止超负荷吊卸重物,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冰冻中的物件。
18、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吊车作业旋转半径内,禁止站在车辆平台上或起重臂下指挥作业。
19、车辆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乘坐在吊车平台上或控制室内。
20、禁止未经专业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操作吊车。
第14篇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行车前检查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吊车各部技术状况处于完 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方准使用。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
(2)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
行驶
(3)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4)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5)运行吊车载物起步须用低速档;吊物底端面须距地300~400毫米,吊物行驶中不得换档,避免急剧转向和紧急制动,必须缓慢行驶。
(6)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8)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9)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站人或通行。回转台上严禁站人。臂架回转和运行吊车的顺车、倒车、调头应不刮碰周围的任何设施。
(10)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11)起重机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2)吊车运行路面应不发生车轮下陷或使车身倾斜。汽车吊各支腿处的地面坚硬度应保持一致,作业时不产生严重下陷。
(13)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14)起重机吊装工业屋架,柱子就位,吊行车梁就位、吊屋面板(梁)时,摘挂必须彻底,不准刮碰。
(15)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吊一个工作物时,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由一人统一指挥。吊装时,两车的升降速度要相等,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重量的80%。
(16)应尽量避免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
(17)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18)严禁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9)起重机司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拒绝吊 运:
1)起重机所用钢丝绳不合安全技术规定,
2)所吊工作物件捆绑不牢固,3)工作物上有人时或手扶吊钩时,
4)吊物超过额定重量或物体重量不明时,
5)吊物埋在地里时,
6)指挥信号不明确或多人指挥时,
7)易爆物品不吊,如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8)吊物需歪拉斜拽时,
9)起重机发生故障没排除时,
10)在作业环境不良的场地作业时无人监护,维护现场安全时,如空间窄小,过往行人多、照明不良等。
第15篇 悬挂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经考试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并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传动系统。
2.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并排除不正常现象后,才准使用。
(1)吊钩约头、滑轮有无裂纹等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升降电机制动器是否正常。
(5)行车运行时有无异声。
3.严禁超范围使用,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1)超过定额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4)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违章指挥时不吊。
4.进行作业时,尽量保持被吊物平衡,吊构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5.禁止吊车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吊车吊着重物时,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
6.禁止两台吊车同吊一重物。
7.禁止把限位器当作开关使用。
8.禁止把控制按钮电源线环绕在钢丝绳中起吊。
9.禁止操纵按钮开关活有油污及潮湿,严禁敲打撞击按组开关。
10.禁止在钢丝绳磨损严重情况下起吊;
11.工作后,将吊车开到指定地点或安全地方,切断电源。作好安全处理防止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