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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指挥工作是施工现场的核心环节,涉及到人员协调、设备调度、作业安全等多个层面。以下是指挥工在执行任务时需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
1. 熟悉工地环境:在作业前,指挥工必须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设施布局以及潜在风险点。
2. 正确穿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鞋等,确保个人安全。
3. 有效沟通:使用标准手势、口哨或无线通信设备,确保与作业人员的沟通清晰无误。
4. 规范指示:在指挥机械设备作业时,必须明确、准确地指示方向和速度,避免误操作。
5. 定期检查:对工作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 应急预案:熟悉并能执行应急响应计划,如遇突发事件能迅速作出正确反应。
7. 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指挥工的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施工安全,减少因指挥不当造成的事故。通过明确的指导原则,降低工地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护了每一位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注意事项
1. 指挥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专注,不得分心或疲劳过度。
2. 遇到不确定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与相关人员讨论解决办法,避免盲目决策。
3. 在指挥大型机械设备时,务必保持与机器的安全距离,防止被卷入或碰撞。
4. 保持与现场监督员的紧密协作,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共同维护工地秩序。
5. 对新入职或转岗的指挥工,应进行充分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掌握所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6. 工作结束后,指挥工应参与现场清理,确保工作区域整洁,为下一次作业做好准备。
本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位指挥工的自觉遵守,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请各位指挥工牢记职责,以专业素养和严谨态度,保障每一次作业的安全进行。
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指挥作业。
二、指挥人员发出“预备”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司机接到信号,在开始工作前,应回答“明白”信号。指挥人员听到回答信号后,方可进行指挥。
三、指挥人员在发出“工作结束”的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同时可发出“停止”音响信号,司机在接到信号后,应回答“明白”信号,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四、指挥人员对起重机械要求微微移动时,可根据需要重复给出信号。司机按信号要求,缓缓平衡操纵设备。除此如无特殊要求,指挥人员都应一次性给出。
五、指挥人员用“起重吊运指挥语言”时,应讲普通话,指挥信号必须清晰、明确。
六、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七、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八、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九、当多人绑挂同-负载时,起吊前,应先做到呼唤答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吊。
十、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十-、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十二、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被要易于辨别。
第2篇 装卸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杂货作业安全通则》。
第二条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穿指挥服或戴指挥袖标。
第三条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规范动作进行指挥,要站在安全、明显位置。
第四条必须能够清楚地看到货物的起落点,否则,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工接力指挥。
第五条必须密切注视货物的运行情况,不能因起重司机可以看见作业面而放松或中断指挥。
第六条起落钩时应提醒附近人员避让或躲闪。
第七条吊钩运行线下有人、有车、钩没挂牢、货物装码捆绑不标准、重量不明、货物被压住或埋在地下等不能指挥作业。
第八条吊运大件货物或设备时,起吊前要拴挂好平衡绳。当起升到0.5m高度时,必须停钩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起升作业。
第九条严禁两人或多人同时对同一起重机进行指挥。
第十条如指挥工中途需要离岗时,必须有另外的指挥工替代指挥。
第3篇 螺旋卸车机卸车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并熟知《装卸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和《螺旋卸车机清车装卸工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二条 严格执行卸车调度员的指令。负责对重车、排空车过程中卸车系统作业人员、设备及铁路车辆安全的监护。
第三条 作业中,负责监督、检查、纠正清车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第四条 监视坑道皮带机及卸车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联系停机处理。
第五条 负责对轨道障碍物的检查和组织清理。
第4篇 起重指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信号工应正确选择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3、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4、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5、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作挂钩工。
6、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7、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8、在吊装异形构件时,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9、群塔作业时,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第5篇 信号指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信号指挥工应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参数,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作业前选择视野开阔站位,执行规定指挥信号。作业前查明吊物重量、状态、周边环境等,掌握正确吊装方法。
2. 信号工发出起吊指令前应检查吊具、索具、吊运容器等是否符合起重吊装安全要求,严格执行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3. 起重吊装时,信号工必须集中精力,随时跟踪吊物运行状态,信号传递正确、及时、到位,不得从事与吊运无关的其它事情。紧急情况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及时发出停车指令,及时疏散吊运危险区域相关人员。
4. 起吊物离地受力时应发出停车指令,观察起重机械的制动性能,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具、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冒装、制动器打滑、钢丝绳扭结、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钩挂附属物等,应立即发出停车指令,降下重物,待处理彻底后方可起吊。
5. 吊运中突遇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滞空。塔机司机采取措施释放重物下降前,信号工及时做好地面警戒、监护、疏散人员。
6. 严禁吊物跨越人头通过。吊物严禁跨越人员集中区域或靠近高压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7. 吊索捆扎吊运时,按规定使用卸扣。起重吊运必须执行双吊点起吊,严禁单吊点起吊。起重吊运信号指挥执行低速起升、低速就位,禁止高速起升或降落。
8. 吊钩运行至限位极限前,信号工应及时发出停车指令。
9. 信号指挥工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10. 信号指挥人员应熟练掌握至少两种及以上指挥信号。
第6篇 信号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信号指挥工佩戴齐全“信号指挥”标志及个人防护用品,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要服从上信号指挥。
2、熟悉起重机的性能,向起重机司机和挂钩工进行旗语、手势、音响信号的交底。
3、了解吊运物的体积、重量、摆放位置,与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装方法、吊点、吊运安装过程。
4、检查吊具、索具、吊运容器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5、吊装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动作未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6、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信号指挥站位要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磕绊、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
7、起吊离地20-30厘米,应停机检查。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等问题,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在起吊。
8、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
9、坚决抵制违章作业指令,坚持“十不吊”,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
第7篇 舱口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装卸工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严格执行装船指导员的指令,正确指挥装船作业,指挥时,口令要清楚,保持与指导员和装船机司机的通讯联络。严禁在装船机悬臂下指挥或停留。
第三条作业中,坚守岗位,随时观察舱内情况。指挥装船机司机使装船机与船上的设备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在抛料铲正前方指挥装船。随时注意船舶摆动情况,防止机船碰撞。
第四条指挥装船机移舱或通过船舶驾驶台时,装船机大臂和溜筒与船舶要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禁止边行走边起大臂,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第五条作业结束以后,指挥装船机司机完成臂架收回、俯仰等动作,使机械处于安全位置。
第8篇 建筑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穿指挥服或戴指挥袖标。
第三条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规范动作进行指挥,要站在安全、明显位置。
第四条必须能够清楚地看到货物的起落点,否则,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工接力指挥。
第五条必须密切注视吊物的运行情况,不能因起重司机可以看见作业面而放松或中断指挥。
第六条起落钩时应提醒附近人员避让或躲闪。
第七条吊钩运行线下有人、有车、钩没挂牢、吊物装码捆绑不标准、重量不明、货物被压住或埋在地下等不能指挥作业。
第八条吊运大件时,起吊前要拴挂好平衡绳。当起升到0.5米高度时,必须停钩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起升作业。
第九条严禁两人或多人同时对同一起重机进行指挥。
第十条如指挥工中途需要离岗时,必须有另外的指挥工替代指挥。
第十一条施工时应根据不同季节和气候变化,采取不同措施。遇有恶劣气候和六级以上大风影响安全时,应停止高空起重作业。
第十二条夜间施工,照度达不到标准时,不准作业。
第十三条在安装桁架时,必须在桁架上设护身缆索,作为高处作业人员的扶手或挂安全带用。
第十四条起吊屋架等重型构件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吊点。
第十五条使用千斤顶、卷扬机等起重设备,应熟知其性能并在规定负荷内操作。使用各类吊车应与司机密切配合。
第9篇 原矿平台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时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防止车辆、装载设备以及落石对自己伤害。
2、指挥卸载和推排作业设备时,应根据车辆举升后的高度,必须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同一地段同时指挥进行卸载和推排作业。
3、对有塌陷危险的地方,应设置警戒范围,并注意观察,防止车辆和设备进入。
4、指挥车辆倒车时,站在车辆的左后侧安全地带,指挥信号一定要明确、及时。
5、在指挥推装设备及车辆时,要防止滚落的矿石挤压、冲撞破坏挡墙。距围栏保持1米距离,严禁超高堆料。
6、做好原矿堆场雨季的排水工作,及时疏通排水通道,及时清理人行通道上的泥土、石块等杂物,保证人行通道安全畅通。
7、雷雨天气禁止在原矿堆场进行指挥卸矿、推矿作业。
第10篇 排土场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在同一地段严禁同时进行卸载和推排作业。
3、作业面应经常保持平坦,并有3—5%的反坡。
4、排土场边缘应留有顶宽0、5—1米的安全土挡。
5、指挥运输车辆倒车时,禁止靠近车辆,要站在车辆的左后侧,指挥信号明确,及时。
6、对有塌陷危险的地方,要设置警戒范围。
7、排土场下方禁止人员进入。
8、夜间作业时,排土场要保障照明。
第11篇 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运转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程》和《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程》;指挥工是兼职爆破工的,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禁止闲杂人员到指挥平台上去,对上到指挥平台上的人员的安全负责。
不准在铁路上行走、逗留、抢道、钻车和在车辆下休息。
翻矿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翻车机、矿仓和破碎腔内和周围无人、无障碍物,方可允许卸矿。
横过铁道时,必须首先确认没有电机车来到。要制止其他人沿铁道行走。
待旋回运行正常后,方可让电机车翻矿。
要对翻入的矿石实行总量控制,要指挥翻矿人员不得连续翻矿。
实施爆破作业(放炮)时,人员不得停留在指挥房内。
严禁在两矿仓中间的隔离墙上行走,并要制止他人在此通行。
不得自己清理矿仓周围的矿石。
第12篇 吊车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指挥工作。
2、应熟悉所指挥的吊车、索具的性能,负载量,绑挂等情况。不准超载和违反安全规章。
3、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而且要干脆、利落。应站在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吊物运行时,应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4、不能看清司机和吊物时,必须增加中间指挥人员。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吊物降落时,必须确认摆放区域的安全。当多人绑挂同一物件时必须互相紧密配合,确认无误,方可由一人指挥。
6、同时用两台起重设备吊运同一物件时,应用两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7、在吊运接近满负荷重物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物件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进行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