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采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篇1
回采装锹工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提高矿山开采效率,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设备故障率,同时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可以避免因人为失误导致的生产事故,提升整体工作效率。此外,良好的设备维护和环境保护措施也有助于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
篇2
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故障率,防止因巷道失修引发的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安全。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可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延长巷道使用寿命,维持矿山生产系统的稳定运行,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
篇3
回采电钻工技术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电钻作业,确保矿井开采的安全高效,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提高钻孔精度和工作效率,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篇4
回采扶棚工技术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作业流程,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人伤亡风险,确保矿产资源的稳定开采。良好的顶板管理有助于维持巷道稳定性,延长巷道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成本。
篇5
倾斜煤层回采支柱工的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煤矿开采过程的安全与高效。通过规范化的操作,可以预防煤壁坍塌、冒顶等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同时,合理的支护能提高煤炭回采率,减少资源浪费,促进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篇6
回采工作面值班电工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电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减少因电气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从而保证矿产开采的正常进行。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篇7
回采巷道维修工作是一项高风险任务,其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维护巷道的正常运行,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与效率。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生产中断,提高整体采矿作业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篇8
回采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确保矿山生产的高效、安全和环保。其重要性体现在:
1. 提高资源利用率:规范的回采能最大化利用矿产资源,减少浪费。
2. 确保人员安全:遵循规程可以预防事故,保护工人生命安全。
3. 保护环境:合理回采可减轻对地表和地下水的影响,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
篇9
回采放炮工的技术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矿山开采的安全、高效,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资源和环境。遵循规程可以实现以下目标:
1. 提高矿石回收率:通过精确的爆破,减少矿石的损失和浪费。
2. 降低事故风险:规范操作能有效预防因误操作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3. 保护环境:减少爆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地面震动、噪声污染等。
4. 维护生产秩序:确保开采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整体生产效率。
篇10
回采巷道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各项作业,保证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通过严格的规程执行,可以确保矿石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工人生命安全,维护矿山的长期稳定运营,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的履行。
篇11
本规程旨在为回采巷道维修工提供一套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巷道维护,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同时延长巷道使用寿命,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效率。
篇12
本规程旨在规范回采巷道的维修作业,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巷道损坏导致的生产事故。通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故障率,保证矿山生产的稳定运行,同时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回采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上岗条件
第1条 回采巷道维修人员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支护方法,具有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安全规定
第2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3条 维修巷道每组最少2人操作,严禁单人作业。
第4条 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第5条 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第6条 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第7条 维修时,要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按措施要求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8条 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第9条 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第10条 从原棚梁下打临时点柱开始,到新支架架设好之前,严禁人员通过。
第11条 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第12条 进行挑顶工作,事先必须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必须先支后回,补一架拆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第13条 更换棚腿时,必须在所换棚腿侧的梁下打上支柱,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
第14条 更换棚梁时,必须在棚梁的一侧架设临时支架,并用材料将棚腿背好。
第15条 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第16条 严禁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撒棚子或柱子。使用回柱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
第17条 严禁使用损坏、失效、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
第18条 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放,以免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和安全。
第19条 对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掩盖严密。
操作准备
第20条 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掩盖或移设好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
第21条 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清理好安全退路。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妥善处理。
第22条 维修工作与其他工种工作交叉互相影响时,必须与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正常操作
第23条 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架,支护好顶帮。
第24条 在原棚梁下打上临时支柱,松动原棚子的顶和帮,撤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回撤原棚梁。
第25条 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及时架设新的支护棚子,并背好顶帮。
第26条 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出工作地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清理工作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回撤下一架棚子。
第27条 卧底或挑顶需要爆破时,按有关爆破的规定执行。
第28条 工作面超前支护的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29条 使用木梁金属支柱(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架设超前支护时,应一梁三柱并留有宽0.7米以上的人行道。
第30条 使用铰接顶梁或十字铰接顶梁超前支护时铰接顶梁或十字顶梁要挂平,方向要与巷道的方向保持一致,相互间要铰接好,梁轴的方向要便于回撤,悬空处要用材料填实背牢。
第31条 上棚梁时人员必须口号一致,手要扶在侧面,不得扶在梁的上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
第32条 煤壁处以里巷道的维护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不采用沿空留巷时,其回撤不得滞后切顶线,并应及时架设一排关门支柱。
特殊操作
第33条 处理冒顶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要求操作。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1.巷道局部冒顶,但还未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事先准备好棚子的梁、腿、背顶材料,其材质、规格及棚距要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
(2)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柱,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的支架用长钢梁联成牢固的一体;
(3)清理出巷道两帮塌冒物,清理到架设一架棚子的空间时再挖腿窝,其深度应不超过邻近腿窝深度;
(4)立棚腿、上梁,动作要迅速、准确,并立即刹顶背帮,然后清理巷道中间的塌冒物;
(5)按上述方法逐架架设。如塌冒处支架上方留有空洞,则需用木料与顶板接实;
(6)塌冒区支架上方空洞要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处理。若需码木垛接顶,必须选用1.2米以上的长把工具把上方、两帮活块找下,必要时在棚梁上打上临时点柱,确认安全后,再用板梁、道木或圆木在棚梁上码成井字型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7)从维修开始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神集中按工艺要求操作外,还必须设一专人观察顶帮动静,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稳定后再恢复工作;
(8)要经常检查瓦斯含量,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加强通风,风量要适当,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2)塌冒处两侧支护加固方法同上;
(3)将直径12厘米左右的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处加固的棚子处打扦子,扦子插入1米为好,扦子密度视需要而定,然后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到能架设一架棚子空间时挖腿窝,中间的塌冒物尽量不动,腿窝一旦挖好立即立上棚腿接着上梁。如遇大块,扦子插不进去,可用钢钎凿碎,凿不碎时也可将大块适当下放,找出缝隙插入,把上部的塌冒物托住或固定住,尽量不让顶帮塌冒物往下冒,把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3.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不稳定且还在塌冒时:
(1)按上述方法,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待压力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收尾工作
第34条 工作完毕后,把施工地点的煤、矸清理干净,各种物料存放或外运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吊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移设好。
第35条 向区(队)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详细汇报,并交清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