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篇1
1. 提高效率:规范操作能提高钻孔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2. 确保安全:遵守规程可以降低工伤事故风险,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3. 保证质量:正确操作能保证钻孔质量,为后续开采工作奠定基础。
4.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维护保养能延长电钻使用寿命,节省设备投资。
篇2
电钻打眼作业的安全规程旨在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如眼部受伤、听力损伤、手部割伤等。遵守规程也有助于延长设备寿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
篇3
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旨在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和工程质量下降。通过规范的操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返工,同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篇4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电钻打眼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作业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通过遵循这些步骤,电钻打眼工能够更精准地完成任务,减少返工,同时降低潜在风险,保障生产进度和人员安全。
篇5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降低工作中的事故风险,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意外导致的设备损坏和生产延误。通过规范操作,可以培养工人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篇6
本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电钻打眼作业的安全进行,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及工程质量问题。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保证工程的精确度和质量。
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范文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电钻打眼工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第2条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参数及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煤帮平直,采高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3条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护设施。
第4条检修电钻必须在指定修理室进行。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5条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岩)裂缝中打眼,禁止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6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在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离或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扶处:
8.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抵抗线小于o.5米,岩层中的抵抗线小于o.3米。
对上述1、2、3、4项,如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7条打眼工应和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良好。
第8条打眼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9条领取电钻等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丝、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电钻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火花痕迹,不准使用;
3.钻杆平直,钻头锋利;
4.试转一下,其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6.带齐钻杆、钻头、铅丝(铁线)、护套、手镐、长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第10条电钻、钻杆、电缆的携带。
1.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并系结好,要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和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2.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3.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电缆。
第11条打眼电缆的敷设。
1.巷道内的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
.电缆横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第12条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有伞檐、活块等应用手镐、长撬棍处理掉;
2.在高度2.5米以上打眼时,必须有护帮措施。
3.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出炮道,然后才能打眼;
4.用铁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5.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三、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3条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第14条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镐刨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15条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第16条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眼内煤粉排净,底眼要用木楔、大块煤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第17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上打眼。
1.出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
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第18条打眼时必须停止输送机。
第19条淋水处打眼时,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20条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应用木扦或竹扦挖出部分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0.3米以外,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大于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著标志。
四、收尾工作
第21条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钻杆、卸下固定钻头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切断电源,拔下防爆插销(严禁带电拔销)。
第22条将电钻、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钻头要全数交回工具房或管理站。电缆要盘成8字形堆放整齐。需检修的电钻、电缆、钻杆等要运到检修地点。
第23条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