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篇1
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因设备维修不当导致的事故。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设备停机时间,同时确保矿井生产活动的稳定进行。此规程的实施也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降低事故风险,提升企业形象。
篇2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旨在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性,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延长设备寿命。通过规范化的维修流程,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减少因设备停机造成的生产损失。良好的设备维护也有助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降低事故风险。
篇3
本规程旨在确保井下机械维修工在执行任务时的人身安全,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运行。通过规范操作流程,降低设备故障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篇4
本规程旨在确保井下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延误。通过规范化的操作和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维修成本,为矿山的持续稳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篇5
井下机械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维修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矿井的正常运行。良好的维修习惯也有助于延长设备寿命,减少维修成本,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篇6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降低故障率,确保矿产开采工作的稳定进行。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减少意外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设备利用率,为企业节约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篇7
本规程旨在保障井下机械维修工的生命安全,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矿山作业的稳定进行。通过规范操作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增强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设备维护水平,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上岗条件
第1条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第11条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2条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4条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第15条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6条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正常操作
第17条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8条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9条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0条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21条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22条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23条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4条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第25条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收尾工作
第26条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27条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