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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 安全用电制度的建立:制定明确的用电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用电审批流程、设备维护保养规定、应急处理程序等。
2. 电气设备的选型与安装: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安装符合工程设计规范,接地良好,防止漏电。
3. 人员培训与教育: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作业现场管理:实施现场电气作业的安全监护,确保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规程,防止违章操作。
5. 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 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电气安全事故,降低事故损失。
模板
1. 制定安全用电政策:企业应制定全面的用电安全政策,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确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2. 设备管理:
- 选择合格电气设备:所有设备需通过国家相关认证,具备安全标识。
- 安装与维护: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确保设备接线正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员工培训:
- 定期培训:为员工提供定期的电气安全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
- 安全意识:强调安全第一,提高员工对潜在危险的识别能力。
4. 现场监控:
- 安全监护:设立专职安全员,监督现场用电行为,防止违规操作。
- 工作许可证:实行电气作业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电气作业。
5. 设备检查:
- 定期检查:对电气设备进行季度或年度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故障记录:建立故障报告系统,及时记录并处理设备异常。
6. 应急响应:
- 预案制定:编制电气火灾、触电等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快速响应。
- 演练实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团队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标准
1. 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等相关国家标准。
2.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t14048系列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860的要求。
3. 人员培训应遵循《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4. 现场管理应参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jgj186-2012执行。
5. 设备检查和维护应遵循《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的相关规定。
6. 应急预案制定需参考《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以上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程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提高工程效率,降低风险,实现安全、高效、有序的施工环境。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程
4.1各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源,必须从变压器计量箱接线端头,连接到相应负荷的配电装置上,合理分布各用电负荷。
2配电装置必须固定,并能防雨防外来物砸坏。使用的电线必 须绝缘良好,禁止使用裸线。
3配电装置应安装相应的保护,且动作灵敏。所有的刀闸、盒、盖完好,使用专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导线代替。
4电源线出线,必须架空。跨越施工区架空高度在5米以上,一般架空高度在2.5米以上。
5凡人体可能触及的道路、作业施工现场及其他用电场所,禁止使用裸线搭接电源。
6各施工单位在业主的统筹下,合理用电。电源点的搭接须经监理和业主同意,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将电源外接、转接;凡经同意搭接的施工用电电源,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相邻单位的电源。
7各施工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电气设备、电源线路负责,避免用电中的人身和设备事故。
8各施工单位敷设的横穿临时道路地下管线,必须增加绝缘管保护,使线路不受破坏,导致电击人、畜事故发生。临时施工用电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当日拆除。
9无论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高压设备发生意外,应及时报告业主及供电部门,不得擅自更换高压保险或私自拆除高压电气设备。
10禁止使用非标准的电器取暖、加热设备;人员离开办公、生活场所,必须切断电源。
11加强施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禁止以电杆为支点安装其他设备,防止造成人为触电事故。
12各施工单位,对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必须做到勤巡视、勤保养、勤维护。对用电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各单位必须立即实施,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13各参建单位在所使用的高压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防止电气设备着火后,事故继续扩大。
14高压线路突然停电,用电单位必须立即与供电部门和东庄水利枢纽现场管理处联系,不得在未判明停电原因前,检修电气设备、线路,以防线路突然送电造成触电事故。
15禁止未受过专业培训、不懂用电知识的人检修或安装电气设备,搭接电源。
16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处以经济处罚如下:
(1)计量箱接线端,搭接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固定、安全可靠的配电装置,该变压器不得带电供电,并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2)配电装置无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裸线连接,必须责令停止供电,并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3)配电装置盒、盖缺一处,处以罚款100元。用导线代替保险丝,每处处以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每延迟一天,增加罚款100元,直至整改符合安全要求。
(4)跨越施工道路的架空线低于5米,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一般架空线低于2.5米,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5)凡在人体可能触及的施工作业面,使用裸线搭接电源,处以5000元罚款,并立即拆除。
(6)将施工用电转接非指定用途,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立即拆除;未经允许将相邻单位用电私自拆除,除承担由此而造成对方的损失外,一次处以5 000元罚款。
(7)各施工单位不按照安全用电规定用电,造成高压设备损坏、线路失压,以及其他用电单位失电或其电气设备损坏,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外,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8)埋设地下的管线,绝缘损坏,造成伤人、畜事故,除赔偿损失外,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临时用电当天未拆除,造成后果的,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9)办公、生活场所,因安全用电不当造成事故的,处以罚款2000元。
(10)电源线路上晾晒衣物,以电杆为支点安装其它设备等,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立即整改。
(11)电气设备没有配消防器材,限期补充,延迟一天罚款100元,直至符合要求。
(12)擅自拆卸高压设备部件,处以罚款10000元,并责令立即恢复。
(13)未经培训的人员,乱搭乱接电源、电气设备,造成用电事故的,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处以5000元罚款。
(14)凡经监理、业主认定,对不符合安全用电的整改意见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第2篇 施工机械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环境应清洁整齐,通风良好,零配件、工件堆放整齐有序,通道畅通,车间内严禁吸烟。
2 清洗用油的容器应加盖,在指定地点存放,废油、汽油等应及时处理。
3 修理车辆,机械解体作业时,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进行,各部件应架稳垫牢,回转机构应锁定卡死,使用起重机吊装零部件时,应遵守4.11节的相关规定。
4 重心高或易滚动的工件,应采取稳固措施。
5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凿、冲类工具应刃口完整、锐利,无裂纹,无毛刺,尾部不应热处理淬硬;出现卷边应及时处理。抡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应有人,锉刀、刮刀应装有木柄,不应用嘴吹除金属碎屑;使用刮刀应徐徐用力。
6 使用电器设备应检查插座、电线、开关;应正确接入。
应保持电源线及电器设备清洁。开关箱应装有触电保安器。
7 使用电钻应戴绝缘手套,起动后再接触工件,钻斜孔应防滑钻,操作时可使用加压杆,严禁以身体重量助压。
8 使用千斤顶应遵守10.2.13~10.2.17条的相关规定。
9 严禁在砂轮上磨笨重、不规则的物体。磨削时人不应站立在砂轮的正前方,砂轮与支架间隙应调整适当,不应过大,不应使用厚度不大和周边有缺口的砂轮。
10 严禁在汽油附近进行锤击和使用砂轮。
10 严禁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机件时严禁吸烟。不应清洗尚在散发热量机件,应待充分冷却后清洗。清洗车辆应先切断和移走电源。清洗作业中不应使用钢丝刷并防止机件间相互碰击。
12 不应在车辆翼子板、车体、发动机罩等处任意摆放工具。
13 严禁用手直接拨动差速器、变速器等机构内部的齿轮和将手指伸进钢板弹簧座孔等处。
14 机械拆卸前应先将外部泥土和油污洗净。
15 拆卸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和专用工具,按总成部件零件顺序从外到内依次拆卸,不应乱敲乱打,拆卸后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分类分组存放。
16 拆装螺丝螺帽,应选用合适的扳手,不应随意用活动扳手和管子钳等。拆卸静配合件应用专用拆卸工具或压力机。
17 各部分装用的螺栓、垫片、锁片、开口销等应合乎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险垫片、制动铁丝不应重复使用;对通用件、标准件、轴承、油封、弹簧等,不合标准的不应使用;零部件装配前,应进行检查,不合格部件、零件不得装配。
18 应处理好装配件的程序,一般先内后外,先难后易,先精密后一般,依次进行。
19 动配合件的摩擦表面应涂上清洁的规格相符的润滑油。
20 对接合处、密封装置、各管路,应保证密封。
21 凡特殊重要部位如气缸盖、主轴瓦等处的螺栓、螺帽应按规定顺序和力矩分次均匀拧紧。
22 修复后试运转前,应加足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检查调整各部位间隙、行程及灵活度。
23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仪表,声响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处理。
24 试车前先应空走合,然后负荷走合,严格遵守本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走合期减载运行的规定,严禁超负荷运转。
25 架空试车时,车辆的前方不应有人,在发动的车辆下面不应从事其他作业。
26 进入车底作业时,应在方向盘上悬挂有“车下有人,严禁起动”的警示标志;在车辆修毕试车时,遇方向盘上挂有警示标志时,修理期间不应发动车辆。
27 严禁用各种容器或自流方式向化油器中加注汽油。
28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设备或容器时,应严格清洗,将设备置于通风处,使内部残余物质进一步挥发。进入容器作业,应注意通风和使用低压防爆照明,并定时出容器换气休息,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
29 严禁用嘴吸取汽油和防冻液。
30 车间内不应存放燃油、易燃物料。废油应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或交仓库回收保管,沽过油料的废棉纱、破布、破手套等应集中放置在有盖的金属容器里并及时妥善处理。
第3篇 施工电梯人、货两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电梯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箱内必须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装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执行jgj 33——2001第3.1节和第3.4节的规定。
7、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运行的障碍物。
8、升降机安装在 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过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保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过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9、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0、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满1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11、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中每塥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米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米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1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2)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3)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4)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13、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
14、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米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15、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16、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7、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开关作为停止进行的控制开关。
18、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拔到零点,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维护门。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木工
1.一 般 规 定
1.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1.3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1.4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5使用手据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爆断伤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1.7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1.8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2.横板安装与拆除
2.1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 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 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进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2.1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 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 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3.门 窗 安 装
3.1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
3.2立门窗时必须将木楔背紧,作业时不得1人独立操作,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3.3操作地点的杂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4.构 件 安 装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应设防滑板梯,系好保险绳,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应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操作人员移动时,不得直立着在屋面上行走,严禁背向檐口边倒退。
4.2钉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应在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
4.4拼装屋架应在地面进行,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才允许吊装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须及时安装有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4.5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使用。绑扎屋架及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确因操作需要,必须在大楞上铺设通行脚手板。
5.木 工 机 械
5.1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 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5.2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7) 。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8) 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2)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进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过3mm。
(5) 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5.4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第5篇 施工电梯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怎么写
1、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施工电梯操作说明书要求。
2、 操作司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班。
3、 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荷运行,要求载人不得超过12人,人、货混装时不得超过1000kg。严禁让非操作人员动用电梯,若发现项目部将追究操作司机责任,并将进行处罚200元。
4、 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5、 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
6、 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以代替正常超纵按钮的使用。
7、 操作司机在每层升降前,必须监督其它职工 楼层防护门及梯笼门后,方可进行操作运行。如楼层防护门及梯笼门未 好即运行,项目部将对违章操作司机进行处罚,每次50元罚款。
8、 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封锁电梯笼门和维护门。
9、 操作司机应对机械进行保养、维修、检查,并作好相关操作记录。
第6篇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1 当前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特点
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火力电厂建设的主力机型将是300mw、600mw、900mw等机型。
300mw、以下机型由于容量低、能耗高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机型正朝着高、精、尖、高参数、大容量方向发展,各种新的工艺和装备在建设中将得到广泛运用。
但交叉作业、高空落物、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灼伤、烫伤、以及化学物质的中毒等仍将是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的一大特点。
电建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多工种的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面变化大、人员集中的生产场所。
由于“产品”固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多。
是事故易发性的作业场所。
2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电建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多工种作业的群体,健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保护体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础和保证。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管理思想应该是:职责分明、预防为主、把握重点、有始有终、封闭管理。
即指导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和贯彻各种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管理标准。
强化各级人员纵横向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策划,从人、财、物、机、法、料、环方面制定预防措施,合理分配各级部门、人员的权限,制订出控制各个节点、危险、关键点的安保计划,从源头上抓实施封闭管理。
3. 应急预案的建立
在电建施工现场中,制定的主要预案应该包括:
1、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2;
化学危险品应急预案;3、机械设备应急预案;
4、射线事故应急预案;
5、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6、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
7、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
应急预案的编写内容和格式力求规范,(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程序文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等)。
保证应急预案编写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按照4m1e(人、机、料、法、环)的方法,分析产生事故/事件的原因,对事故/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策划,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专业审核,并签字。
批准后的应急预案返回原编制单位,编制单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
对于有较大修改的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有权将应急预案审批稿退回原编制单位重新编制。
应该值得重视的是,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事故进行组织抢险救援行动的行动指南。
所以,对制定应急预案的要有演习计划,定期组织演习,验证应急预案及响应的有效性。
4 优化危害因素辨识程度
加强电建施工现场的危害辨识,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安全危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判定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主要危险源和主要环境因素,从而为作业人员的安全提供科学依据,并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电建施工现场的危害辨别应包括:
1、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2、作业场内所有人员的活动;3、作业场内所有的设施、设备等。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辨识、环境因素识别的原则主要依据“输入→输出”的原则(见图),根据施工过程中原辅材料、能源及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投入来判别企业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相互作用中产生安全隐患的要素。
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环保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据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对可能造成施工现场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污染及资源浪费等产生影响的所有危害进行对照分析,按《危险源调查表》、《环境因素排查表》,辨识、确认其危害。
工程安全等相关部门在此基础上,编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并根据各作业层的情况,将《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递交各相关部门确认。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作用节点,不定期发布危险源清单及对策。
5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是为了在施工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技术手段,改善劳动条件,避免失误,清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一份良好的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在编制技术措施之前,要根据电厂的不同机型、地理位置等,加强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严格做到工程项目从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布置、交底、实施和监督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使作业层便于操作履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随意性。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是项目施工技术措施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应做到同时编制、同时审核、同时批准、同时执行。
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人员必须熟悉所编制的施工项目情况,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实际情况,然后进行系统分析评价,找出危险源、危险点,使制定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具体明确,确保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好后,由工种专职工程师审核后送上一级会审,然后由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批准。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在实施中如发现有问题,应停止实施,由原编制人修改的按原审批程序批准后变更。
6 大型机械设施的管理
机械设备的安全是电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上稍有不慎,往往会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负面影响大。
例如某电建公司在上海沪东中华造船厂有限公司船坞工地施工中,曾发生过600t__100m龙门起重机在吊装梁过程中突然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型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仅从这两起事故看,其主要原因是机械质量不过关、审批把关不严,吊装方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具体、不落实、违规指挥等原因造成的惨剧。
因此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维护、使用、操作、保养各个坏节都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使机要受到损坏,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因素和现象。
从一些机械设备管理好的电力施工企业来看,不外乎有以下几点做法:一是在机械的保养、修理方面舍得投入,确保机械的完好率;
二是在机械安全保护设施规范化上舍得投入,项目现场机械的必须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用电、接地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确保安全使用;
三是在机械操作、 指挥管理人员的培训上舍得投入,提高人员素质;
四是加强单机安全技术档案,搞好状态识别和标识,定期检验鉴定做好相关记录;
五是补充、完善机械保养、修理的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坚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机械进行定期保养和故障检修,确保机械设备良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
第7篇 钻探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章 钻探机场地基的修筑
第一条 机场地基应平整、坚固、稳定、适用。钻塔底座的填土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
第二条 在山坡修筑机场地基,岩石坚固平稳时,坡度应小于80°,地层松散不稳定时,坡度应小于45°。
钻机类型与地基面积 表一
钻 机 类 型 | 地 基 面 积 | |
总面积/㎡ | 长×宽/m | |
_y-1(_u-100) | 60 | 10 ×6 |
_y-2(_u-300-2 ) | 99 | 11 ×9 |
_y-3(_u-600 | 143 | 13 ×11 |
ju-1000 | 143 | 13 ×11 |
_b-500 | 130 | 13 ×10 |
_y-4(_b-1000a) | 154 | 14 ×11 |
_y-5(_u-1500) | 180 | 15 ×12 |
第三条 机场周围应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河沟、地势低洼地带或雨季施工时,机场地基应修筑拦水坝或修建防洪设施。
第四条 机场地基应满足钻孔边缘距地下电缆线路水平距离大于5米,距地下通讯电缆、构筑物、管道等水平距离应大于2米。
第二章 钻探设备安装、拆卸、搬迁
第五条 钻塔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拆卸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架等进行严格检查。
2、安装、拆卸钻塔应在安装队长或机长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人员要合理安排,严格按钻探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
3、安装、拆卸钻塔时,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杆应有足够的强度。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
4、进入机场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塔上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禁止穿带钉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业。
5、安、拆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塔板台板长度、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6、夜间或5级以上大风、雷雨、雾、雪等天气禁止安装、拆卸钻塔作业。
第六条 钻架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放钻架,应在安装队长或机长统一指挥下,有秩序地进行。
2、竖立或放倒钻架前,应当埋牢地锚。
3、竖立或放下钻架时,作业人员应离开钻架起落范围,并应有专人控制绷绳。
4、钻架钢管材料应满足最大工作强度要求。
5、钻架腿之间应安装斜拉手,应在钻架腿连接处的外部套上钢管结箍加固。
6、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钻架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二
电压/kv | <1 | 1-10 | 35-110 | 154-220 | 350-550 |
最小安全距离/m | 4 | 6 | 8 | 10 | 15 |
第七条 钻机设备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各种机械安装应稳固、周正水平。
2、安装钻机时,井架天车轮前缘切点,钻机立轴中心与钻孔中心成一条直线,直线度范围±15毫米。
3、各种防护措施、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完好,外露的转动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或者防护栏杆。
4、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
第八条 设备搬运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动车搬运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人工装卸时,应有足够强度的跳板;用吊车或葫芦起吊时,钢丝绳、绳卡、挂勾及吊架腿应牢固。
2、多人抬动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
3、轻型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并采取防倾斜措施。
4、禁止在高压线下和坡度超过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地面整体迁移钻机。
5、使用起重机械起吊钻机设备时,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三章 升降钻具与钻进
第九条 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游动滑车、拧管机和拧卸工具等应灵活可靠。
第十条 使用钢丝绳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丝绳安全系数应大于7。
2、提引器处于孔口时,升降机卷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3圈。
3、钢丝绳固定连接应不少于3个;绳卡距绳头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4、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变形、磨损、断丝钢丝绳应按《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1986)的规定报废。
钢丝绳用卡子连接的要求参照表 表三
绳径/mm | 8.8 | 11 | 13 | 17.5 | 19.5 | 24 | 28 | 32.5 |
绳卡个数 | 3 | 3 | 3 | 3 | 4 | 5 | 5 | 6 |
卡子间距 | 70 | 80 | 100 | 120 | 140 | 160 | 200 | 230 |
第十一条 升降机,应平稳操作,严禁升降过程中用手触摸钢丝绳。
第十二条 提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连锁装置;提落钻具或钻杆,提引器切口应朝下。
第十三条 钻具处于悬吊或倾斜状态时,禁止用手探摸悬吊钻具内的岩心或探视管内岩心。
第十四条 操作拧管机和插垫叉、扭叉,应由一个人操作;扭叉应有安全装置。
第十五条 发生跑钻时,禁止抱插垫叉或强行抓抱钻杆。
第十六条 开孔钻进时前,应对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措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 机械转动时,禁止进行机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维修;禁止跨越传动皮带、转动部位或从其上方传递物件;禁止戴手套挂皮带或打腊;禁止用铁器拨、卸、挂传动中皮带。
第十八条 钻进时,禁止用手扶持高压胶管或水龙头,修配高压胶管或水龙头时应停机。
第十九条 调整回转器、转盘时应停机检查,并将变速手把放在空档位置。
第二十条 转盘钻机钻进时,严禁转盘上站人。
第二十一条 扩孔、扫脱落岩心、扫孔或遇溶洞、松散复杂地层钻进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
第四章 孔内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孔内事故处理前,应全面检查钻塔(钻架)构件、天车、游动滑车、钢丝绳、绳卡、提引器、吊钩、地脚螺丝、仪器、仪表等。
第二十三条 孔内事故处理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并设专人指挥;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撤离。
第二十四条 禁止同时使用升降机、千斤顶或吊锤起拔孔内事故钻具。
第二十五条 禁止超设备限定负荷强行起拔孔内事故钻具。
第二十六条 打吊锤时,吊锤下部钻杆处应安装冲击把手或其他限位装置,禁止手扶、握钻杆或打箍;人力拉绳打吊锤时,应统一指挥。
第二十七条 使用千斤顶回杆时,禁止使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第二十八条 人工反钻具,扳杆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禁止使用链钳、管钳工具反事故钻具。
第二十九条 反转钻机反钻具应采取低速慢转。
第三十条 使用钢丝绳反管钻具连接物体应牢固可靠。
第三十一条 钻孔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下爆破筒前,应进行孔径、孔深、偏斜度探测。
2、向钻孔内送药包时,应慢速下放。
3、爆破前应确定爆破危险边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第五章 机场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二条 钻塔座式天车应设安全档板,吊式天车应安装保险绳。
第三十三条 钻机水龙头高压胶管,应设防缠绕、防坠安全装置和导向绳。
第三十四条 钻塔工作台,应安装可靠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应大于1.2米,木质踏板厚度应大于5毫米或采用防滑钢板。
第三十五条 塔梯应坚固、可靠;梯阶间距应小于400毫米,坡度小于75°。
第三十六条 机场地板铺设,应平整、紧密、牢固;本质板厚度,应大于40毫米或使用防滑钢板。
第三十七条 活动工作台安装、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台应安装制动、防坠、防窜、行程限制、安全挂钩、手动定位等安全装置。
2、工作台底盘、立柱、栏杆应成整体。
3、工作台应配置直径30毫米以上棕绳手拉绳。
4、工作台提引绳、重锤导向绳应采用直径9毫米以上钢丝绳。
5、工作台平衡重锤应安装在钻塔外,与地面之间距离应大于2.5米。
6、活动工作台每次准乘1人。
7、乘工作台高空作业时,应先闭锁手动制动装置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十八条 钻塔绷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塔绷绳应采用直径12.5毫米以上的钢丝绳。
2、18米以下钻塔应设4根绷绳;18米以上钻塔应分两层,每层设4根绷绳。
3、绷绳安全应牢固、对称;绷绳与水平面夹角应小于45°。
4、地锚深度应大于1米。
第三十九条 雷雨季节、落雷区钻塔应安装避雷针或采取其他防雷措施。安装避雷针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避雷针与钻塔应使用高压瓷瓶间隔。
2、接闪器应高塔顶1.5米以上。
3、引下线与钻塔绷绳间距应大于1米。
4、接地极与电机接地、孔口管及绷绳地锚间距离应大于3米,接地电阻应小于15ω。
第六章 机场安全用电
第四十条 钻探施工用电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1993)。
第四十一条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第四十二条 每台钻机应独立设置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
第四十三条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晒措施。
第四十四条 机场电器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第四十五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遵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1983)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机场照明应使用防水灯具;照明灯泡,应距离塔布表面300毫米以上。
第四十七条 在修理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或设专人监护。
第七章 机场防风、防火、防寒
第四十八条5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钻探作业,并应做好以下工作:
1、卸下塔衣、场房帐篷。
2、孔杆下入孔内,并卡上冲击把手。
3、检查钻塔绷绳及地锚牢固程度。
4、切断电源,关闭并盖好机电设备。
5、封盖好孔口。
第四十九条 大风后重新开始钻探作业前,应检查钻塔、绷绳、机电设备、供电线路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钻探作业。
第五十条 钻探机台应成立防火组织,作业人员应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第五十一条 机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合理摆放,专人管理,禁止明火直接加热机油及烘烤柴油机油底壳。
第五十二条 寒冷季节施工,作业场所应有防寒措施和取暖设施。机场内取暖,火炉距油料等易燃物品存放点应大于10米,距机场塔布应大于1.5米。
第8篇 施工外用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梯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二、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1、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地线无松动,电缆完好无损、无障碍,机件无漏电,安全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2、电梯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螺栓情况。
3、动力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4、各部结构应无变,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5、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
6、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7、安全限速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志上日期要及时更换(无标志应有记录备案)。安全限速器每隔三个月做一次吊笼附落试验,检查该安全装置的可靠性(试验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电梯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8、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岗上,不准用板围起来挡负,特别在冬天。采用挡风,会增加桥厢摇晃,对电梯不利。
三、每班运得前,必须进行空车升降试险,测定各传动机构和制动器灵敏有效,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桥厢)升离地面1m左右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一不正常,经修复后方可运行。
四、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轿厢门、围护门等处电器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定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五、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1、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头,关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揿按欲去方向的按钮,电梯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号位电梯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总电梯停靠站时不准有限位撞板来自动停车。
2、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挡后再停车。
3、电梯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1~2mm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后方准使用。
4、轿厢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不得超过12人,轿楔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除外)。
5、电梯应装有可靠的通讯装置,号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车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在电梯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6、电梯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伪军一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轿厢(通过轿厢顶部天窗出入口爬到脚手或楼层内)。
7、电梯运行中不准开启轿厢门,乘人不应倚靠轿厢门。
8、作业完毕后轿厢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并锁好电源箱,做好清洁保养工作。闭锁轿厢六和围护门后方准离开。
9、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用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代替正常操纵按钮的使用。
六、吊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严禁人货混载运行,乘人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中的规定。
七、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报告机修组人员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不准擅自检修。
八、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加固。
九、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十、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十一、作业后,将轿厢(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轿厢和围护门,做媸清洁保养工作。
十二、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十三、严格执行施工电梯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第9篇 建筑工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导沟上开挖段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人员或工具杂物等坠落泥浆内。
2 挖槽施工过程中,如需中止时,应把挖槽机械提升到导墙的位置。
3 在特别软弱土层、塌方区、回填土或其它不利条件下施工,应按专项施工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4 在触变泥浆下工作的动力设备,如无电缆自动放收机构,应设有专人收放电缆,并经常检查防止破损漏电。
5 在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得进行开挖。
用地下连续墙作为挡土墙的基坑,丌挖时,应严格按照程序设置围檩支撑或土中锚杆。
第10篇 电力公司工人安全施工责任规程
电力公司工人安全施工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0.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11篇 施工安全注意事项规程
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悬空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高空及屋面维修作业人员严禁在避雷带上挂攀安全带。
2、施工作业点应作有效封闭。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须做好不低于2米的遮拦围挡及施工告示牌等防护措施。
3、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每天施工完成后的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建筑垃圾严禁倒入生活垃圾箱内,并且当天必须清理运走,不准在现场堆放。
5、高空及屋面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洒扬尘,严禁高空抛物,一经发现,每次扣工程款1000元,不再返还。
6、因违规操作给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按全价进行赔偿。
7、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脚手架整体承重部位应回填夯实。不准使用轻嫩、枯脆、虫蛀、闷麻和有大裂缝的竹料;::不准使用枯脆、破损、散边的竹片底笆;不准使用草绳、麻绳、塑料绳及锈蚀铁丝做拉结或绑扎的缚料;
8、应自觉学习并遵守下列规定文件: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发)
2)《江苏省消防条例》
9、应自觉遵守《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定期向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严格执行招收外来民工等有关条例,办理劳务证。加强管理力度,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及任何忧民现象发生;
10、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上述条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规定者,按性质严重程度罚款100元~1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第12篇 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1.新购机械必须严格履行验收制度,按照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环保性能逐项检验,性能不合格的机械不准入库,不得以降低价作交换。
2.每种机械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或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
3.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上述装置的调试及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5.新机(进口机械设备按原厂说明书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做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机械设备冬季使用,应按机械设备冬季使用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9.对于违反本规程的指挥调度,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10.机械设备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隧道、跨线桥的通行净空,确保机械安全通行。
11.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12.下挖工程,施工作业区域内有地下电缆、光缆及其他管线时,应查明其位置与走向,用明显记号标示,严禁在离上述管线2m距离以内作业。施工前,应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取得配合,方可施工。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或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配合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作业。如需进入机械设备的回转半径之内时,必须停止机械设备回转并可靠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密切联系。
14.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机械设备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5.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16.在有碍机械设备安全及人身健康的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具。
17.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经公安消防部门检定合格的消防用品。
18.公路施工机械应按《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19.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工作前的检查制度:
a. 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b. 油、水、电机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好。
c. 安全机构是否正常可靠。
d. 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e. 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f. 油温、水温是否已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2)、工作中的观察制度:
a.指示仪表、指示灯有无正常。
b.工作机构、操纵机构有无正常。
c.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d.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技术要求。
(3)、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a.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障碍。
b.按照保修规范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保养作业。
c.做好次日或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20.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润滑保养情况及施工技术要求等。
21.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
有驻车制动装置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机时,要打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22.机械设备在保养或修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冒险进行保养、修理、调整作业。禁止在工作机构没有保险装置的情况下,在工作机构下面作业。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电源开关处应挂设:“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23.要妥善保管长期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并定期发动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4.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13篇 顶推梁施工安全作业规程
1总 则
1.1为了在顶推梁施工中做好安全与技术管理工作,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连续梁桥的顶推施工,对采用其他方式的桥梁工程也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3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非标准设备等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4进行顶推梁施工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2一般规定
2.1顶推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结构和施工特点以及施工环境、气候等条件编制顶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报上级安全和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2.2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应对顶推作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3顶推作业施工负责人必须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全面负责,组织编制顶推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处理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2.4安全与技术管理部门,应认真贯彻实行安全责任制,密切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2.5顶推作业施工中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本规程的专职安全检查员。 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顶推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6 对参加顶推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本工程顶推施工特点、熟悉本规范的有关条文和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主要施工人员应相对固定。
2.7顶推施工中应经常与当地气象台、站取得联系,遇到雷雨、六级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施工。停工前应做好安全措施,人员撤离前,应对设备、工具、零散材料、可移动的铺板等进行整理、固定并作好防护,全部人员撤离后立即切断通向操作平台的供电电源。
3作业环境及作业前检查
3.1顶推法架梁施工前应对临时墩、导梁、制梁台座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使用前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排除,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3.2不得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设置预制台座,预制台座一侧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其水平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外电架空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距离(m)
4
6
8
10
15
3.3梁段顶推应符合下列标准:
3.3.1油泵与千斤顶应配套标定。
3.3.2顶推千斤顶的额定顶力和拉杆的容许拉力均不得小于设计最大顶力的两倍。
3.3.3顶推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导向、纠偏等监控工作,确认偏差符合设计要求。
3.3.4顶推过程中应及时在滑座后插入补充滑块,插入的滑块应排列紧凑,其最大间隙不得超过20cm。
3.3.5顶推千斤顶的油泵应配备同步控制系统。两侧顶推时,左右应同步;多点顶推时各千斤顶纵横向应同步。
3.4顶推法施工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应经检查、试运行,确认合格。
3.5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施工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6顶推过程中应随时检测桥墩墩顶变位,其纵、横向位移均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3.7预制梁段混凝土浇注前应将导梁安装就位,导梁与导梁段连接的埋件应安装牢固,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浇注混凝土。
3.8顶推过程中出现拉杆变形、拉锚松动、主梁预应力锚具松动、导梁变形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顶推,妥善处理,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顶推。
3.9落梁前拆除滑动装置时,各支点均应均匀顶起,同一墩台上的千斤顶应同步进行,同墩两侧梁底顶起高差不得大于1mm;相邻墩台上梁底顶起高差不得大于5mm 。
4作业安全
4.1顶推作业时,滑道面及临时支点下滑板应保持清洁,四氟板面应朝下,并注意临时支点摆放位置,避免与滑道边接触而加大摩阻力。
4.2采用水平及竖向千斤顶调整梁体位置时,竖向千斤顶支撑应稳固,且下放垫四氟板,板面朝下。
4.3作业前各摩擦面、连接板、填板应清洗干净,表面不得有油污及渣滓,螺栓孔飞边应磨平,但不得损伤板面,并保持干燥。
4.4作业前应清洁安装平台滑道面并涂四氟粉,清除箱梁顶推障碍物。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时应明确指挥信号和方式。
4.5每节段开始顶推时,应先推进5 cm,立即停止,回油,再推进5 cm,再停止,回油,如此反复二三次,以松动各滑动面及检查各部分设施的运动情况,之后再开始正式顶推。
4.6顶推过程中梁体的前移必须是在四氟板垫塞上滑移,四氟滑板两面应保持清洁(不能用汽柴油清理) ,清理干净后将白色面涂上用于减少摩擦的润滑硅脂。施工中需要配足人员,端正插入垫塞,保持黑色的一面贴紧箱梁腹板,白色一面朝向不锈钢滑板,不可放反。若顶推过程中四氟板未及时跟进,应立即停止顶推,顶起箱梁腹板,放进四氟板后再继续顶推。
4.7临时墩喂填滑板时注意方向及正反,四氟面朝下。顺桥向不得有间隙,损坏者不得使用。循环倒用时注意存放位置。每一次顶推后后应把滑板清理干净,并整齐妥善存放。
4.8顶推过程中,应对梁体进行标高(挠度)、中线偏移间断性观测,以及临时墩位移观测,并向顶推作业负责人随时报告。
4.9顶推作业时,各千斤顶应相互保持联系,同步逐级加力。如果发现导梁杆件变形或螺丝松动,导梁与箱梁联结处变形或混凝土开裂情况时,应立即停止顶推,进行处理。
4.10梁体顶推过程中会产生挠度,当导梁上临时墩时其最低底面可能会低于滑道面,此时需暂停顶推,使用千斤顶顶起导梁,使其导梁底面高于滑道面,并在导梁第一级台阶底面与滑道之间抄垫钢垫块,垫块下铺设滑板且四氟面朝下。抄垫好后落顶,再开始顶推,当导梁真正底面上滑道后,再起落顶拆除垫块并正式顶推。
4.11在顶推时遇到顶推力过大而箱梁不滑动时,应暂停作业,及时分析原因,找到阻力的来源,解决后再进行作业。
4.12在顶推拉拖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钢绞线打绞,所以在顶推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观察,发生上述现象及时处理。
4.13 作业中涉及到的施工用电、起重作业、高空作业、钢筋模板作业、水上作业、临边防护等,均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14篇 门式钢管脚手架支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要求
①模板支撑的基础必须平整严实,并做好排水,回填土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②当模板支撑架设在钢筋混凝土楼板、挑台等结构上部时,应对该结构强度进行验算。
③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200mm,当超过200mm时,一榀门架承载力设计值应根据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进行修正;伸出长度为300mm时,应乘以修正系数0.90,超过300mm时,应乘以修正系数0.80。模板支撑架的高度调整宜以采用可调顶托为主。
④模板支撑构造的设计,宜让立杆直接传递载荷。当载荷作用于门架横杆时,门架的承载能力应乘以折减系数,当载荷对称作用于立杆与加强杆范围时,应取0.90。当载荷对称作用在加强杆顶部时,应取0.70。当载荷集中作用于横杆中间时,应取0.30
(2)模板支撑施工
①模板支撑在安装前应在楼面或地面弹出门架的纵横方向位置线并进行抄平。
②门架、调节架及可调托座应根据支撑高度设置,支撑架底部可采用固定底座及木楔调整标高。
③用于梁模板支撑的门架,可采用平行或垂直于梁轴线的布置方式。垂直于梁轴线布置时,门架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平行于梁轴线设置时,两门架应采用交叉支撑或梁底模小楞连接牢固。
④门架用于楼板模板支撑时,门架间距与门架跨距应由计算和构造要求规定,水平加固杆应在周边顶层,底层及中间每5列、5排通长连续设置,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楼板模板支撑较高时(大于10m),门架设置剪刀撑应在外侧周边和内部每隔15m间距连续设置到顶,剪刀撑宽度不应大于4个跨距或间距,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45°~60°。
⑤门架用于整体式平台模板时,门架立杆、调节架应设置锁臂,模板系统与门架支撑应做满足吊运要求的可靠连接。
⑥搭设模板支撑时,施工操作层应铺设脚手板,操作工人应系安全带。
(3)模板支撑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①不得使用严重变形、损伤和锈蚀的门架及其配件。
②可调底座、顶托应采用防止砂浆、水泥浆等污物填塞螺纹的措施。
③不得采用使门架产生偏心载荷的混凝土浇筑顺序,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随浇随捣随平整,混凝土不得堆积在泵送管路出口处。
④应避免装卸物对模板支撑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
⑤交叉支撑、水平加固杆、剪刀撑不得随意拆卸,因施工需要临时局部拆卸时,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第1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履带起重机
1. 一 般 规 定
1. 1司机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的规定。
1. 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1. 3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遇有恶劣气候必须遵守本规程30.1.5条规定。
1. 4新购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试吊,如静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25%)及动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10%),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 5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操纵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
1. 6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 7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1. 8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应保留3圈余量。
1. 9起重机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 10加油时附近严禁烟火,油料着火严禁浇水,应用泡沫灭火器、沙土或湿麻袋等物扑灭。
2. 安 全 操 作
2. 1操作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4和30.1.7的规定。
2. 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2. 3重物起吊离地10~50cm时,应检查机身稳定性,制动灵活可靠,绑扎牢固,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2. 4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2. 5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和降落臂杆。
2. 6起吊重物左右回转时,应平稳进行,不得使用紧急制动或在没有停稳前作反向旋转。起重机行驶时,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
2. 7起重机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2. 8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一次不超过15°)。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2 .9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尽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3. 停机后检查
3. 1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去配重,拆短臂杆,主动轮在后面,回转、臂杆、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
3. 2起重机通过桥、管道(沟)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3. 3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