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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形象组织管理
项目部对外树立良好企业的形象,对内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制作,标卡上应有个人照片、姓名、职务、所属单位等以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达到切实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项目施工班组的工人,一律实行挂牌作业,进出工地必须出示项目的工作牌,树立班组工人在该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二、 安全组织管理
2.1、建立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2、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的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三、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6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四、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2、对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技术技能,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年度安全考核记录,制定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4.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起重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4.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4.6、严格“三宝“的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4.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
4.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4.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4.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4.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4.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4.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4.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4.15、各类易爆易燃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乙炔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动用明火必须由项目经理和安全责任人在现场核验签字后方可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16、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4.17、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4.18、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五、安全档案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资料主要有:
5.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5.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5.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5.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5.6、班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5.7、奖罚资料;
5.8、伤亡事故档案;
5.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六、安全检查
6.1、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由班长或安全员传达工长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时检查当日记录。
6.2、项目经理带队每星期组织一次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问题,落实责任人,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时间,定期复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人和事,严格按公司安全奖惩条例执行。
6.3、公司对项目进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必须执行jgj59-99标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由项目经理签收,并布置落实整改人、措施、时间。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项目经理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七、场地、设施和环境管理
7.1封闭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设置好连续封闭的围墙和围板,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围档外墙抹灰刷白,在围墙外部上书标语“______工程由湖南省汉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在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大门,其高度与围墙相适应,宽度在5米以上,要求牢固、美观、整洁、稳定。出入口处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工地大门上方做成拱形灯箱,上设“湖南汉昌建筑工程公司”标志,给人的视觉效果要典雅、美观、大方。
施工外架采用双排外脚手架,采用2000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作业,将钢管刷成红白相间的醒目标记,用于“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搭设符合规范,检查符合要求,围护要处于正常的安全状态。
7.2、施工标牌管理
在大门右侧的外围墙上设立标准的“五牌一图”,将项目管理人员的名单、照片做成标准的像框贴在墙上,其它标牌按规定要求制作。
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 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在进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区域上悬挂红,黄,蓝,绿的安全警示标牌,用心区分施工场地的安全环境,在现场脚手架上悬挂安全标语,在配电设施处设置禁入标识等等。
7.3、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派专人进行清扫,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
设专职的文明施工管理员,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7.4、施工场地管理
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建筑物的四周设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建筑垃圾,散落的余灰,工人丢弃的用品每天进行清扫,保持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卫生。
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建筑材料钢筋、模板、层板、钢管、扣件分类堆放,钢筋上悬挂标牌,写明规格、型号。砌砖和抹灰用的砂石堆放,采用砖墙进行打围,使用时散落在周围的砂石一律铲入墙内。下班之前机操工必须将机械和周边清理干净,随时保持机械和场地的整洁。
7.5、作好施工现场灭鼠蚊蝇工作。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
7.6、家属来访,不准在作业现场交谈,特别是老人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7、将进入大门右侧的围墙全部抹灰,做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栏,对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行为给予暴光,提出批评、警告和处罚;表彰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好人好事,遵章守纪的班组和个人,并给予经济上的奖励。
7.8、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对于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7.9、生活设施
设置开水供应房,在夏季高温季节施工,由专人负责茶水到施工现场,准备常用的外伤用药、十滴水、仁丹等用于应急使用。
施工现场厕所,地面和墙面全部贴地砖和墙砖,用2个2号自动冲水箱,随时进行冲洗,保证厕所内的通风、干净、整洁无臭味。
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派专人打扫厕所。
7.10、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
7.11、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
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施工现场作业规程
8.1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8.1.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8.1.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8.1.3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8.1.4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8.1.5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1.6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8.1.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8.1.8 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8.1.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8.1.10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提升架、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8.1.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8.1.12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8.1.3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8.1.14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8.1.15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8.1.16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8.2、脚手架工程
8.2.1、基本要求
8.2.1.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8.2.1.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8.2.1.3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8.2.1.4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8.2..2、外维护脚手架:
8.2.2.1立杆: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8.2.2.2大模杆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2m。
8.2.2.3脚手板: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过大横杆1.5m,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严禁有跳头板。
8.2.2.4护身栏及挡脚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8.2.2.5剪力撑: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度为宜的夹角。剪力撑斜撑宽度以不超过7根立杆为宜,剪力撑交叉点绑了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8.2.2.6与结构拉接: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结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8.2.3、混凝土浇筑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并加绑扫地杆。大横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横杆,并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绑一根托杆,使与两旁大模杆相互连接。杠杆中部八字斜撑。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脚手板要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要铺严、铺牢。铺搭连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禁止铺设探头板。
8.2.4、脚手架拆除
8.2.4.1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8.2.4.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8.2.4.3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8.2.4.4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8.2.4.5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8.2.4.6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8.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8.3.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8.3.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8.3.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8.3.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8.3.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8.3.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8.3.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8.3.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8.4、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8.4.1、基本要求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4.2、临边作业
8.4.2.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杆的阳台、斜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8.4.2.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8.4.2.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8.4.3、洞口作业
8.4.3.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8.4.3.2桩孔、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要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8.4.3.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警示。
8.4.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8.4.4.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走道。
8.4.4.2绑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8.4.4.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8.4.5、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8.4.5.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要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8.4.5.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8.5、塔吊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
塔吊起重机的行走限位是否齐全、灵敏,止档离端头一般为2~3m;吊钩的高度限位器要灵敏可靠;吊臂的变幅限位要灵敏有效;起重机的超载限位装置也要灵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灵敏、准确、灵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术人员调试验收单;塔吊吊钩的保险装置要齐全、灵活。
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要齐全有效。
路基要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钉或夹板必须钉牢或拧紧,不须有松脱现象;轨道的纵横方向的平度应均在1‰以下,钢轨接头处不得悬空使用,且间隙应为3~6㎜之间,错开1.5m以上。两个轨道顶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
塔吊起重机的电缆线无破损和严重扭结现象,压点压接牢固,卷线器必须运围正常。所有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轨道每隔20m应设一组单独的接地,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线不得使用铝导线。
塔身、塔臂的各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应坚固无松动,塔的结构件应无变形和严重腐蚀现象且各个部位的焊缝及主角钢不得有开焊、裂纹等现象。
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考核、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1)被吊我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主(特别是小钢横板)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时不准吊。
塔机工作后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钩上严禁勾挂重物。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柜总闸。一定要将夹轨钳锁紧,保证塔机的稳定,切断现场塔机电源。
九、 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9.1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
9.2一切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9.3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做到人身安全。
9.4塔机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
9.5一切工种和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将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保证安全。
9.6现场所有人员,严禁站入灰盘和砖架内操作或玩耍。
9.7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渣子和物品,违者罚款,如造成人生伤亡事故和材料损失者,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9.8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
9.9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
9.10凡在高空作业,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
9.11工人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
十、 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10.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则。
10.2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自身带关,人人遵守。
10.3无条件地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10.4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10.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10.6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7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经常检查工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1.1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必须针对性安全交底。
11.2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
11.3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11.4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11.5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1.6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
11.7认真作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第2篇 露天矿山标准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作业环境概况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行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作业条件差,劳动强度大。 作业场所条件艰苦,并受粉尘、噪音及有毒有害气体等威胁。
作业中容易引发各类事故
1、生产作业过程中易发生的事故 金属于非金属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具有的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的特点。按事故性质分类有如下多种: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击伤等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擅、倾覆等);
3)机械伤害(包括机械工具等的绞、碾、碰、割、戳等);
4)起重伤害(指起动设备或其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6)火灾;
9)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坠落以及平地上坠人地坑等);
10)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土石方等的倒塌);
11)放炮;
13)火药爆炸(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
14)中毒(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和窒息;
15)其他伤害(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为此,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1、施工现场必须安全操作设备工具 1)机电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或其他工具、机具等 2)从事不同作业必须遵循操作程序、方法、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3)凿岩、爆破、提升、装卸运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不同工种岗位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进行作业。
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各项目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场所的醒目位置, 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2)项目部所选购的和制作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必须符合 gb2893-2008《安全 色》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 3)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 线夹角应接近 90 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 75 度角 4)标志牌不应放在可以动的物体上,避免移动后人员看不到而引起事故,标志牌前不得有妨碍人员认读的障碍物 5)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要根据合理的平面布置图布置 6)一旦设置好的警示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确实需要挪动时,须将原来具有 的隐患排除或者利用其他有效方式提醒注意 7)警示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 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8)所有的警示标志牌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对故意破坏或者偷盗者应严肃查处 b)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1)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提 醒注意,防止事故。 安全色的含义和用途: ——红色:禁止、停止 用途 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黄色:警告、注意 用途 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指令标志等 用途 要发出的指令等 ——绿色: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 安全通道、通行标志、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标志 ——红白间隔条纹:禁止跨越 用途 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 ——黄黑间隔条纹:警告危险 用途 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 2)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和文字等构成,用以表达特定 的安全信息。 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 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 志。基本标志位正三角形边框 ——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 式为圆形边框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 (如表明安全设施场所等) 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 c)各矿山项目必须按照如上标准规范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这只不同的安全警示标 志。 10.1.3 设立矿山边界围栏或者警示标志 严格依照 安全警示 标志管理制度》在矿区周围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更换。 a)露天矿边界 应设置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 b)开采境界内 有人坠落危险的地点设明显的警示标志或盖板、栅栏 ——钻孔 ——井巷 ——溶洞 ——陷坑 ——泥浆池和水仓 10.1.4 对矿山边界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松散岩土层、植物和不稳固矿岩进行处理 a)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b)应确保露天矿边界上 2m 范围内,无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植物和不稳固的矿岩 等。 若存在这些已发生事故或影响工作的情况存在, 则应尽快清理。 清理方式有: 1)推土机清理 2)挖掘机清理 3)人工清理 c)应确保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处于稳定状态,并加强周边检查 10.1.5 夜间和昏暗的、具有危险工作场所的照明工作 夜间和昏暗的、具有危险工作场所必须做好相应的照明工作,并且必须符合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94 中规定的相关制度;所要安装照明 c)废弃巷道照明 d)采空区照明 e)溶洞照明 4 f)陷坑照明 g)泥浆地和水仓照明 10.1.6 防尘措施 a)采场道路防尘措施 利用水或者其他液体,使之与尘土相接触而捕集粉尘,从而降尘。具体措施 有以下: 1)湿式凿岩,钻孔 2)洒水降尘 ——在采场道路及两侧、支架等处洒水 3)除尘装置 ——干式除尘装置; ——湿式除尘装置。 4)个体防护 ——相应的劳保用品 b)爆破堆积等场所防尘措施 1)喷雾洒水 ——利用喷雾器等压力容器喷洒 2)利用水泡泥和水封爆破 3)个体防护 ——相应的劳保用品 10.1.7 平台建设 a)安全平台建设 b)清扫平台建设 c)运输平台 10.1.8 边坡处理 a)边坡浮石处理 1)采场内必须无边帮浮石; 2)生产过程中边帮浮石未清理完毕前,其下方不得生产; 3)雨季前后加强检查清理边坡浮石。 b)边坡松动处理 10.1.9 标志设置 a)重要设备设施设置警示标志 b)开采境界内的钻孔设置警示标志 c)废弃巷道警示标志 d)采空区警示标志 e)溶洞内警示标志 f)陷坑处警示标志 g)泥浆地和水仓处警示标志 h)其他洞口临边护栏与盖板警示标志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2.1.1 穿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符合要求 穿孔作业应满足爆破作业对其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并未爆破作业创造良好的条 件。 b)穿孔作业应当符合的规定: 1)抛空中心偏差不得超过设计的 0.5m; 2)炮孔方向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最后一排炮孔位应尽量保持在一线上; 4)炮孔中岩渣应尽量清除干净。 c)改变网孔参数,必须进行试验和技术经济论证,并经矿山总工程师批准; d)穿孔作业前检查;穿孔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检查,并消除隐 患。穿第一排孔时,钻机作业应垂直台阶坡顶线设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靠帮 并段)才准平行设置,但其钻孔中心距坡顶线不得小于 3m; e)穿孔作业必须按设计施工,并严格验收。对不合格的炮孔应该及时清理,成 孔后应该妥善保护; f)当钻头或钻具掉入炮孔时,应尽量打捞取出,如不能取出,铲装时应注意回 收; g)当采用重新穿孔方法处理拒爆深孔时,新孔距离拒爆口不得小于孔径 10 倍, 新孔方向必须与拒爆孔方向平行。 10.2.1.2 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a)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遵循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b)有严格的爆破器材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 c) 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d) 在最终边坡附近爆破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减震措施。 e) 爆破工作开始前,应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爆破前 应有明确的警戒信号。 f) 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应统 一指挥。 g) 爆破后,爆破员应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 现象, 如果有应及时进行处理, 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 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 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h)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0.2.1.3 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挖掘机安全作业 挖掘机的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挖掘机工作时, 其平衡装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阶段坡底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 1m: 2)挖掘机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 3)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b) 挖掘机同时作业的间距 挖掘机同时作业的间距应满足: 1)同一平台上两台以上挖掘机同时作业时,挖掘机之间的间距;汽车运输时 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 3 倍,且不小于 50m; 2)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挖掘机沿阶段方向错开的距离:在上阶段进行辅助作 业的挖掘机超前下一阶段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的 3 倍的距离, 且不小于 50m。 10.2.1.4 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运输相关图纸及资料 1)建立健全各种运输设备档案和运行记录; 2)有运输线路图、技术参数和矿山专用桥梁、河堤、水域、电网、油气站、 厂区、办公生活与居民区分布图; 3)各类车辆必须牌证齐全。 b)运输设备路径要求 1)汽车运输要求:
第3篇 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是当前企业关注的热点,对促进安全生产、消除管理失误,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推动安全工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青岛分公司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借鉴其他先进企业的宝贵经验,特制定如下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1.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1.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1.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1.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1.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2.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2 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2.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2.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2.5 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2.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2.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3.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3.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3.3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4.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品等。
4.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坑:指深0.5m、凡是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壕:深≥0.2m,宽≥0.1m。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当作作业面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4.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5.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5.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暖水瓶。
5.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识,张贴时应不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5.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5.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5.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5.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5.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5.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5.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集中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库房内。
5.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5.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5.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生产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5.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6.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6.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6.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6.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6.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6.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6.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6.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6.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6.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6.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6.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6.1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乱扔乱放。
第4篇 中铁现场安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逐步实现作业规范化、生产精细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公司各生产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工程项目,需按其行业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关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三条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四条 公司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建立必要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与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一起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按季度组织各部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运行的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委会组织审核、报安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按月度组织部门内各班组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组长将制度落实到具体岗位,并组织对岗位员工的月度安全考核。
第三章 作业现场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条各部门应严格推行人员、设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转运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保持现场整洁和较高的目视化程度。保证现场标识齐全、规范、醒目、美观。
第十二条规范现场各区域功能,禁止人员、物品越区,不得长时间占用安全通道。临时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责任人、移出现场的时间、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标识。
第十三条作业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四条作各部门应根据《中铁岩锋事故救援与应急处理预案》,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第四章 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十五条岗位操作人员应知道本岗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第十六条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第十八条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第十九条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同时严格按照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作业。
第二十一条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三条为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二十四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新员工、实习员工、换岗或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中铁岩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5篇 中铁岩锋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逐步实现作业规范化、生产精细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公司各生产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工程项目,需按其行业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关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三条 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四条 公司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建立必要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安委会、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与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一起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 安委会、安质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按季度组织各部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运行的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委会组织审核、报安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按月度组织部门内各班组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组长将制度落实到具体岗位,并组织对岗位员工的月度安全考核。
第三章 作业现场管理
第九条 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格推行人员、设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转运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保持现场整洁和较高的目视化程度。保证现场标识齐全、规范、醒目、美观。
第十二条 规范现场各区域功能,禁止人员、物品越区,不得长时间占用安全通道。临时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责任人、移出现场的时间、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标识。
第十三条 作业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四条 作各部门应根据《中铁岩锋事故救援与应急处理预案》,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第四章 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十五条 岗位操作人员应知道本岗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第十六条 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 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第十八条 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第十九条 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同时严格按照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作业。
第二十一条 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为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二十四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实习员工、换岗或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中铁岩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6篇 钻探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为了加强钻探施工现场规范管理,促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一、钻探作业区围护
钻探作业区统一使用1.5m×5 m的尼龙建筑护网进行围护,网间使用直径2 5 m m铁管做支撑,管上管下用铁丝拉紧,中间挂网,网要上下平齐,网面平展。
二、入口处标牌设置
在入口处护网外则设置四个提示牌,一个名称牌。提示牌设置在入口处的一则,名称牌设置在入口处的另一则。牌子上下前后要整齐美观。
提示牌和名称牌由公司统一制作。
三、设施设置
施工作业区设置以下设施
1、材料房:要防雨防风
2、废料区:要有围护
3、管材区:要有管材架
4、燃料区
5、岩心摆放区
以上五项区域设置,要充分利用厂区条件,位置设置要合理,不影响车辆进出和生产,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标识规范有序。
四、安全警示、责任制牌设置
1、作业区必须有6个警示牌,分别是:
“严禁烟火',悬挂在燃料区;
“有电危险',悬挂在配电箱跟前;
“严禁跨越”,悬挂在传动皮带防护栏上:
“请戴好安全帽”,悬挂在钻塔前右侧;
“请系好安全带”,悬挂在钻塔前左侧;
“反三违警示牌', 悬挂在钻塔前左侧。
2、责任制牌、企业文化理念牌、公示栏牌统一挂在前场房帐篷内合理位置,房内床铺整洁,桌椅干净,文件资料和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各类设备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并配有管理牌。
3、施工现场必须有工程项目简介牌、现场设施定制图。
五、标语、彩旗、彩条设置
标语:每个作业现场有三条有关安全的横幅。
彩旗:每个作业现场配置八面彩旗,彩旗分布在护网的钢管上,捆扎牢固。
彩条:彩条设置在钻塔绷绳上,每根绷绳一道,长度与绷绳等同。
六、安全记录
每个现场有“班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每班排查并填写。有“班前职工安全提醒及三员安全确认记录”,每班填写,员工本人在提醒记录上签名。以上记录,每月底交安监办备考,其它记录按“安全文化建设’’标准和作业要求进行填写。
七、机台及后场房
1、机台平整无漏油,钻机干净无油污,传动部位防护网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无漏洞。
2、机台一侧摆放工具架,工具和各类钻具摆放整齐,标识规范:
3、后场房设置规范,柴油机、泥浆泵保持清洁,仪表完好;
4、配电部位无明线接头,符合标准化要求;线路符合规定,
与金属接触处要套绝缘胶管;
5、照明电压一律36伏,各类灯具要绝缘安全,夜间光线明亮。
八、现场环境
各施工现场要始终保持场地卫生,场内物资堆放整齐,布局合理规范,整齐有序,设有垃圾坑、厕所等。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九、管理要求
1、钻场内张挂预想柱状图、主要技术措施、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2、钻场内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穿劳保鞋,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作业,塔上作业者系好安全带。
3、钻场备有4个以上的灭火器,且放置合理,职工熟悉防火知识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灶房、宿舍卫生整洁,钻场内外清洁干净,设备器材放置有序,场内无杂物及泥污。现场管理符合《钻探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钻探现场安装标准
一、钻塔安装
l、钻塔底座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在山坡修建地基时,其靠上方坡度一般不大于6 0。一8 0。,特松散的不得大于4 5。,坡上不能有活石。
2、四角钻塔基台木的横断面不小于2 0 o×2 2 omm,数量不少于8根(“人”字塔不小于4根),各种螺栓齐全并不得以小代大,钻塔四角必须有不小于1 2mm的钢丝绳绷绳4根
(“人'字塔不小于8根),并设紧绳器和绳卡,每个绳头3个绳卡,间距3 0公分。地锚埋设1.5米深,要符合规程要求,基台上要求铺设底板并要平整牢固。
3、四角钻塔活动工作台安有制动闸并安全可靠。提引绳、引导绳直径不小于9mm,塔外重锤下落处设有栅栏。
4、塔上的工作台板要牢固,并设有安全栏杆,钻塔内的梯子上、下端安装牢固与地面角度不得大于7 o。。
5、钻机立轴、天车与孔口中心位于同一垂直线上。
6、塔顶安装避雷针,避雷针高出塔顶1.5m,避雷针与塔顶间用绝缘体连接,避雷针引线使用不小于9mm的电缆,并与塔体分离。 ‘
二、钻机安装
1、机械传动和旋转部位设有防护栏、网、罩。
2、提引水接头要有8-1 0mm的引导绳。
3、钻机各部螺丝、肖子、盖板齐全、紧固,各操作手把,按钮灵活可靠,卷筒无变形,千米钻机超过6 o 0米孔深,必须设有制动冷却装置。钻机制动要灵活可靠。
4、钻机表面清洁,横立轴齿轮、六方中轴套、油压卡盘和传动部分均无泥浆。
三、配电系统安装
1、钻场的配电系统与启动设备应使用电气控制箱,闸刀开关必须安在配电箱内并盖好。
2、变压器、电动机与电气控制箱均有安设良好的接地线。
3、钻塔照明电压不得高于3 6v,所有线路与金属相接处使用绝缘套管。各部位保险丝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能以大代小或用其他金属线代替。
4、用柴油机作动力时,柴油机油管,接头无破裂漏油现象,仪表齐全,指示正常。冷却水温度正常,出水温度不超过9 0。。
5、用电做动力时,变压器架空高度必须在2.5米以上。落地变压器设置围栏,除去杂草杂物,悬挂警告牌。电动机附件齐全,引入电缆通过地沟铺设。
四、泥浆泵安装
1、泥浆泵装有压力表,压力表指针使用不得超过泥浆泵额定工作压力,安全阀处于良好状态。
2、泥浆泵泵体整洁,曲轴箱严密盖好,气、水、油无泄漏。
五、泥浆循环系统
1、沉淀池,水源池深度不得超过1.4米,并离开塔基1米以外。
2、循环槽长度应大于1 5米,宽为3 o 0mm,高为2 0 0mm,坡降为1 0 o:1。
3、循环系统的高压管路各连接部位须紧固不漏,水源池内保持无杂物,沉淀池内积物不得超过容积的1/5。
六、工具材料
1、在用、备用管材完好,无明显弯、老、薄、扁现象。
2、管材架高,离开地面,摆放于钻场外。丝扣要涂油。
3、煤勘钻探现场取煤器水路畅通,转动灵活可靠。
4、备用钻头镶焊规范,内外径规格符合要求,水口适当,丝扣完好。
5、钻场内生产用仪表齐全,示在合理范围内。
6、生产用各种工具(包括:常用的打捞工具丝锥及安全接头)齐全完好
7、钻场内备有钢尺或木尺、计时钟表、简易水文观测霎具等。
8、孔口必须有盖板。
9、有采样化验要求的钻孔,备有合格的岩、煤、水、瓦斯样储运器具。
七、生产记录
1、生产记录用中性笔或铅笔填写,做到及时、准确、字体工整,记录本妥善保管。
2、原始记录,钻孔设计施工措施,孔内套管记录,见煤予告书,守煤记录中途测斜记录,孔深丈量及水平差记录,封孔设计等资料齐全、整洁。
3、(煤)岩芯按顺序排列,编号清晰,摆放整齐,丈量准确,妥善保管于现场。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1.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3. 公司鼓励从事技术、质量、工程、材设、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施工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设。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3. 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3 工作主体职责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 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的规模,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应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限期完成上级安全部门或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3.4 项目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编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落实安全员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项目部。
3.5 项目安全员负有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临建设施、材料设备库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反馈到项目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3.6 劳务作业队长是劳务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劳务作业队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作业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
3.7 项目施工时,安全员和施工员发生意见不同时,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先执行安全员决定,再请项目部领导仲裁。
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则
1. 项目部开展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4.1.3 评定
1.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认证。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到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报监手续,并提供如下基本资料: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中标通知书》;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 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 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 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2.2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2.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
4. 项目部应配备有关施工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项目部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操作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标
1.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及年度或阶段安全目标。
2. 安全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目标。
3. 安全目标应分解到项目部各管理层及相关岗位,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目标分解到每项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标和考核办法。
4.3.2 组织机构和职责
4.3.2.1 组织机构
1. 项目部应根据承建工程规模,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⑷ 项目部同时承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土建、安装工程,按照土建专业、安装专业配备各不少于1人。
3. 项目部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具体要求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4.3.2.2 职责
1. 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3.3 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⑴ 项目部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人员、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人员汇总。
⑶ 项目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⑷ 项目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相关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转化为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 规章制度
⑴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应符合公司、分公司相关要求。
3. 操作规程:项目部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 评估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合规性评价。
5. 修订
项目部应根据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及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档案管理
1. 项目部应执行公司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施工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检查采用仪器监测的技术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或施工员负责填写、收集、整理;安全检查采用巡视检查方法的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负责填写,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4.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或行业的要求。
4.3.6 教育培训
1. 项目部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人员,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2. 项目部应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4.3.7 施工设备设施
1.项目部施工现场对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租赁、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应按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并对运行过程及维修保养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3. 项目部应对施工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使用期间的安全运行。
4.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管理特点、规模、环境等,配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施工设备设施和所需要的安全检测器具。
5. 项目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施工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保,并对设备设施制定检维修保计划。
6. 大型、特种施工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保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保过程中应执行安全隐患控制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7. 施工现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具体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4.3.8 信息管理
1.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办公设备,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施工现场有关资料信息。
2.施工现场应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造价1000万以上(含1000万),合同工期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项目,合同造价1000万以下但列为公司重点监控的项目,创建并报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视频监控系统。
3.施工现场在塔机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定现场监控系统监控点,监控点应放置在塔机顶端、加工区、材料设备库区、办公区、大门口等处。
4.3.9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3.9.1 施工现场管理
1. 项目部应按规定实施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2. 施工现场应按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实施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并进行分析和控制。
3. 项目部进行受限空间内作业、吊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自升式模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等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3.9.2 施工作业行为管理
1. 项目部应规范从业人员施工作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和技术水平。
2. 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技术装备,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 施工作业前安全检查:
a) 项目部作业前安全检查排查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前检查排查。
b) 作业前检查排查的人员应当做好作业前排查记录。填写《安全工作日志》记录。
4. 班前安全活动:
a) 各施工作业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b) 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或宿舍区大门或办公区大门等处,宜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和管理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4.3.9.3 警示标志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及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作业面临边、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缘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3.9.4 相关方管理
1. 项目部应建立对分包(供)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其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业过程、安全生产绩效等进行管理。
2.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总责,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分包(供)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3.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指外部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活动,可能危及对方施工安全的,项目部应当进行告知和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3.10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和治理
4.3.10.1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项目部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保存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进行分类别记录,定期统计,分析评估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类别,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4.3.10.2 排查范围与方法
1. 项目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施工、办公、住宿、材料设备、库房(场)等相关的场所、施工现场、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2.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施工管理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
b) 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对安全施工状况较差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区域,组织专项检查;
c) 项目部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4.3.10.3 隐患治理
1. 项目部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2.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3.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编制专项治理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4.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4.3.10.4 预测预警
项目部可根据安全管理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体现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体系。
4.3.11 安全技术管理
4.3.11.1 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 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等方案编制、修订、审核和审批应在开始施工前完成。
4.3.11.2 安全技术方案编审
1. 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 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3.11.3 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
1. 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其他参与交底的人员。
2. 安全技术交底按照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3. 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书面记录应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备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严禁代签字。
4.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有关人员应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施工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4.3.11.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 对工程项目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辨识。并对确认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登记建档。
2. 建立健全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3.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要求对专项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方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 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对重大危险因素、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公示。
5. 指定专人对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实施现场监督和监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6.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当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7. 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项目部负责人应进行现场带班,并填写《项目部负责人带班施工检查记录表》。
4.3.12 职业健康
4.3.12.1 职业健康管理
1. 项目部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装备、设施、工具。
2.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疏散撤离通道。
3. 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保,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3.12.2 职业健康危害告知和警示
1. 项目部对新进场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健康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2. 项目部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4.3.12.3 职业健康危害申报
项目部应及时、如实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过程存在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4.3.12.4 高温天气及特殊场所
1. 施工作业环境温度超过35℃,项目部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配备必要的预防中暑急救药品和器材,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2.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掌握施工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前后,必须立即组织检查。发生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3. 在空气不畅通、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有毒有害气体聚集,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地下工程、密室、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内部等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项目部应当定期或定时检测,作业前和作业期间应采取通风、排气、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技术装备。
4.3.13 应急救援
4.3.13.1 应急救援组织
1. 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 项目部应建立与承建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特点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训练。
4.3.13.2 应急预案
1. 项目部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必要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应报相关部门备案。
2.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演练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4.3.13.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项目部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3.13.4 应急演练
1. 项目部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2. 项目部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3.13.5 事故救援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4.3.13.6 应急疏散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项目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从业人员从安全通道及时疏散撤离。
4.3.14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 施工现场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按规定上报。
2. 项目部应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3.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4.3.15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4.3.15.1 绩效评定
1. 项目部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工程完工后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细则、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2. 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作为年度安全管理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4.3.15.2 持续改进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对安全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修订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管理绩效。
4.3.16 安全技术管理资料
1. 必须按照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执行,使用标准规范的安全技术资料表格和公司规定的表格填写记录,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2. 项目部应设专职资料员并持证上岗,按规定对安全资料进行组卷、建档。
3. 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组卷规范、内容完整真实、装订统一。
4.3.17 项目部安全例会
4.3.17.1 安全例会
项目部应至少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内容是总结一周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抓正、反两方面典型,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进行分析,制订并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计划,安全例会要有记录。
4.3.17.2 安全专题会
安全专题会不定期召开,主要针对大型安全活动或上级重要安全指示进行研究、探讨对策或整改措施,如安全周(月)专题会议、重大隐患治理专题会议等。安全专题会要有记录。
4.3.17.3 安全现场会
安全现场会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宣传推广安全管理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做法,施工中发生的各类事故、险肇事故或不安全现象,以教育全体员工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安全现场会要有记录。
4.3.17.4 班前安全会
项目部施工班组在每天早上开工前召开班前会,使员工的安全意识得以提高。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1. 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现场完成具体工作的工人和安全员参加。
2. 班前安全讲话不宜超过15分钟。
3. 班前会的内容要具体,着重讲当天施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4. 安全员要把监督或调整班前安全会做为他们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5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5.1 文明施工方案编制
1. 项目施工前应由施工员、安全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2.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围挡墙、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主要内容。
3.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有要求时应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5.2 现场围挡
1. 施工现场新建围挡墙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或砌体等硬质材料。
2. 市区主要路段的围墙高度一般应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应高于1.8m。
3. 围挡墙内外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4. 禁止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5. 围挡墙应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并反映企业文化特点。
6. 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5.3 建筑物围挡
1. 施工中的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 密目安全网使用前应进行耐贯穿试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 密目安全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4. 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5.4 安全警示
1. 施工现场应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
2. 警示用语牌应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
3. 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符合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规定。
4. 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部位、集中悬挂。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要求。
5.5 临建设施
5.5.1 一般规定
1. 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
2. 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确保使用安全,所用材料要满足职业健康、环保和消防要求。
3. 临时房屋应优先选用钢骨架彩板房,生活、办公设施禁止选用菱苦土板房。
4. 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面高度应不低于2.5m。
5. 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
6.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盥洗淋浴房、吸烟饮水处、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等临时设施,并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护人员和急救器材。
7. 施工现场所有临建设施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的规定。
5.5.2 员工宿舍
1. 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睡通铺。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器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柜,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办公。
2. 宿舍内应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3. 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应上墙。
5.5.3 职工食堂
1. 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应大于15m。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2. 灶间、售饭间、食品储藏室应分隔设置,食堂内禁止人员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应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经常消毒,保持洁净。温暖季节食品出售前应加盖防蝇罩。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品。
3. 食堂应设上、下水、隔油池等设施,排水、排气口应采用金属网封闭,通风、排气良好;制作间灶台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大于200㎜。
4. 食堂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5. 食堂应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
6. 食堂、制作间、食品储藏室门扇下方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6m。
5.5.4 厕所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蹲位应满足使用要求,男厕蹲位的数量按照施工人数的1/50设置,女厕蹲位的数量按照施工人数的1/25设置,蹲位间距不应小于0.9m,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宜不低于0.9m;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m。
2. 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孳生。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4层宜设置封闭式临时厕所,并设专人负责清扫。
5.5.5 其他设施
1. 施工现场应设置盥洗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淋浴喷头与员工的比例宜为1/20,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盥洗室应设置盥洗池和水嘴,水嘴与员工的比例宜为1/20,水嘴间距不宜小于700㎜。
2. 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文化学习娱乐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0㎡,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
3. 施工现场应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现场应配备急救人员。有条件的项目部应设置卫生室,配备卫生员。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饮水处,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严禁游动吸烟。饮水处应采用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卫生、清洁。
5.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设施,达到牢固、美观、防雨要求,并进行亮化。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换。
5.6 场容场貌
1. 施工现场应设置金属大门,门头应设置公司标志,规模较大的施工现场,宜使用电动门。
2. 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人员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置“七牌两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
4. 施工标志牌规格应为高1.2m,宽0.8m,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管,直径不小于60mm。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5. 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并有明显划分。
6. 施工现场设置大门、标志牌、围墙围档应符合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要求。
7. 管材、板材、设备、配件等安装工程用材应按类别、型号、材质、品种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焊材、仪表、电气材料、防腐涂料等应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有防潮、防雨、防盗措施。
8. 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防护设施应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并有防潮、防雨、防盗措施。
9. 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沙石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10.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苫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未采取降尘措施,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垃圾。
11. 城镇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严禁车轮带泥土上路。
12.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严格执行城镇环卫部门统管统运的规定,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3. 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河流和田野。
14. 温暖季节,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
5.7 现场防火
1.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电气焊作业、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业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
2. 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
3. 高层建筑施工作业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径不小于dn100。每层应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管具。
5.8 综合治理
1. 施工人员宜统一着装,并戴胸卡,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有颜色区别。安全员应穿着橘黄色服装,并佩戴明显标志。
2.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及时办理暂住登记,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施工现场留宿。
3. 施工现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开工前应按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
4. 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防疫应急预案,定期对工人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5. 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职工教育档案。
6. 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隔音、降噪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在城镇居住区域内施工,未经审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间晚20: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 项目部应采取优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
6.附则
6.1本制度的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
7.附录:本制度制定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11)
6.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
7.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0.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dbj04-253-2007)
11.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11)
第8篇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六化”管理标准
一、安全管理制度化
(一) 建立健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共20项,已全部执行)
1.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 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5.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6. 安全考核与奖惩(含违章处罚)制度;
7.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8.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9.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0.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1. 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2. 防火、防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3. 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4.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5. 文明施工(含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16.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7. 环境保护和资源控制管理制度;
18. 加班加点控制管理制度;
19. 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20.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台帐,(共21项,已执行18项
1.环境因素清单
2.安全教育登记台帐
3.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4.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5.工器具及安全装备检查试验登记台帐
6.危险有害因素清单及控制措施
7.专(兼)职安监人员建档台帐
8.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9.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台帐
10.安全施工作业票
11.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12.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评价表
13.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14.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15.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16.各类事故(未遂)及惩处登记台帐
17.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18.各类相关报表
(三)、专业施工队应建立和保存:(共21项,已执行16项)
1.安全教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2.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3.工器具及安全装备检查试验登记台帐
4.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览表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6.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台帐
7.安全施工作业票
8.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9.安全管理联系单
10.重大类安全施工措施交底签字记录
11.安全管理联系单
12.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13.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14.各类事故(未遂)及惩处登记台帐
15.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16.各类相关报表
(四)、施工班组应保存:(共8项,已全部执行)
1. 安全日活动记录,班组站班会记录,二合一。
2. 重大危险源与环境因素分析及预控措施以及危害源、环境因素清单。
3. 业主、公司、项目部安全奖罚标准。
4. 班组进行施工的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及交底记录。
5. 班组至少有一本《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6. 认真学习并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118条至132条
7. 上级印发的文件、通报及安全文明施工相关信息。
8. 其它相关资料。
共8项,已全部执行
二、平面布置条理化(共25项,已执行20项)
1.视觉形象:火电工程项目视觉形象主要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及规范建筑物、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式样、标准并配以视觉形象设计(现场安全视觉识别系统)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和谐、美观的整体效果。
2.模块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功能模块,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模块区主要由现场环形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塑钢网板、铁艺栏杆、钢管栏杆等分隔而成。
3.施工区域化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施工区应划分为锅炉、汽机、除氧煤仓间、升压站、电除尘、脱硫、烟囱、冷水塔、输煤、化水、辅助建筑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主要由塑钢网板、钢管栏杆、安全围栏或脚手管围栏(红白相间色标)围护、隔离、封闭,并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和施工平面定置图,实行定置化管理。
4.围墙: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先期修筑厂区围墙,便于进行封闭式安全保卫管理,并对围墙内侧按设计要求进行初粉刷,增强厂区亮度。
5.施工场地:
(1)施工场地应自始至终保持平整。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走(条件允许可就地平整),并堆放到指定的弃土场;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土块抛洒的措施;土方在弃土场存放,应经常性进行成形整理。
(2)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放场、库房、材料加工场等地面以及停车场应全部进行混凝土硬化。
6.道路标志:厂区主干道两侧应设置国家标准式样的路标、交通标志、限
7.建筑物:现场只允许存在四类建筑物:
(1)项目部办公区为活动彩钢板房;
(2)生活区生活设施为活动彩钢板房或砖石砌体房(一律粉成白色);
(3)专业工地、班组工具间、库房等为轻钢龙骨活动房或砖石砌体房、集装箱式房屋;
(4)临时工棚及机具防雨棚等应为装配式构架、上铺彩色瓦楞板。
(5)工程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8.办公区、生活区:
(1)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分开设置,分区围护、隔离;
(2)按庭院式进行布置,内外粉刷装修,使全厂区临建设施主色调统一,并与场容场貌相适应。
9.办公设施:
(1)办公设施应具备电子化、信息化集中办公条件;各办公室、会议室应配备空调,冬天应有暖气设施;会议室应配备多媒体设备。
(2)配备适当数量的现代通讯工具,确保图文、声讯信息随时传递的可靠性、连续性和高速性。
(3)在当地邮局设立邮箱,以保证邮件的正常通邮渠道。
10.旗台:办公区应修筑旗台,分别升挂国旗、企业标识和彩色劳动保护旗帜,旗杆一律使用不锈钢管材。
11.装置型设施:
(1)宣传告示类,含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
(2)道路交通类,含路桩、指示警示牌、减速坎、禁行标识等;
(3)区域围护类,含安全围栏、塑钢网板、彩色钢瓦等;
(4)废料垃圾回收类,含各类废品分类回收设施、危险品存放点等,废料回收设施采用市场购置的不锈钢或蓝色垃圾桶;
(5)标识类,含设备、材料、物件、场地标识、规程、规范、职责图表等,其制作、布设要求:
①现场所有的标志牌、标识牌、图表,一律采用美观、规范的标牌与喷绘、打印图文;
②其无论是埋设、悬挂还是落地摆设,一定要采用可靠的悬挂、摆设装置和埋设措施,做到规范、美观;
③标志牌、标识牌框架、立柱、支撑件,应使用钢结构或不锈钢结构;标牌应使用铝板制作;
④重要的标识牌,应使用钛金/塑铝板或亚光不锈钢制作;
⑤现场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手写文字和一切不规范的悬挂、摆设、埋设、制作措施。
12.大门:对办公区、生活区大门区域进行专项设计,其内容一般应包括大门、灯箱、围栏、人员通行侧门、警卫室、业主标识、企业标识、宣传标牌等部分组成。
13.机具、工具箱、工具房:
(1)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工具箱、工具房、脚手管等,必须经过整修、油漆,统一色标标识,相对定制尺寸,确保完好、美观;
(2)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悬挂应美观、规范;
(3)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润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标识统一,并悬挂美观、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
(4)中、小型机具在现场露天使用,应有牢固且美观适用的防雨设施。
(5)工具房、集装箱(含电焊机集装箱)在现场要求集中摆放,达到整齐美观效果。
14.施工用电设施:
(1)围墙区域内以及办公区、生活区取消架空输电线,一律实行电缆化;
(2)布线整齐、规范、美观,符合安全标准;
(3)施工用电设施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达到三相五线制、四级配电(盘柜)、三级保护的要求;
(4)取消闸刀式开关。
(5)移动施工电源线一律使用软橡胶套电缆线,禁用塑料套线。
15.照明设施:
(1)采用集中广式照明设施;
(2)采用桁架式或桅杆式固定照明灯塔;
(3)局部照明采用移动立杆式金属灯架;
(4)禁用简易碘钨灯作照明。
16.消防设施:
(1)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以及沙箱、消防桶等消防器材;
(2)购置或制作摆放消防器材架、箱。
17.其它力能设施:
(1)制作氧气瓶、乙炔瓶现场搬运托架(小车);
(2)制作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箱笼;
(3)制作施工电梯、卷扬机、电焊机等组合式金属罩棚。
18.绿化:
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绿化带,种植花草树木,施工区适当进行绿化,有人负责管理。
19.设备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
(2)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做到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
(3)其它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
20.生活设施:
(1)员工食堂与食品间设施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饮用水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同时应严防食物中毒。
(2)员工食堂应配备不锈钢厨具、冰柜、消毒柜、储物柜、餐桌、餐椅以及消灭蚊、蝇、老鼠等卫生设施。
(3)员工宿舍应有良好的居住条件(夏季应配备空调设备),保持通风与干净整洁,并有专项管理措施。
(4)应为员工提供较好的沐浴、盥洗设施以及工作服洗涤、干燥消毒设备。
(5)员工生活区应定期消毒,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并应有消灭蚊、蝇、老鼠的措施。
(6)员工生活区应配备有一定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
(7)施工单位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设置有较高卫生洁具标准的水冲式厕所,专人管理,保证厕所内无异味。
(8)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措施,保障各种形式外包工住宿、餐饮等生活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条件。实行一人一床、一被褥(蚊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控制。
三、安全设施标准化(共33项,已执行21项)
1.安全帽:安全帽必须是合格产品,“三”证齐全。四种颜色,红、白、橘红、蓝色,红色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项目高级管理及以上人员)以及外来参观访问人员佩戴;白色为一般管理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佩带;橘红色为施工人员佩戴;蓝色为检修事业部员工佩戴。帽子前面上部印公司标志,前面下印 “华龙电力”字样。后面为编号,统一采取四位数编号,编号样式为:编号为公司机关及直属部室为0000;项目部、事业部为__ -0000(项目部、事业部第一个字母拼音大写,例如锅炉事业部为gl-0000。
2.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为合格产品,并经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分两种,一种为管理人员检查所用,宽单背带;一种为双背带,为施工人员使用。
3.攀登自锁器:垂直攀登作业必须使用锦纶绳攀登自锁器进行人身防护,并配备固定设施。
4.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使用直径10毫米以上的塑套钢丝绳作为水平安全绳,并配备固定设施(包括转角处和垂直支撑),用以扶手或拴挂安全带。
5.孔洞及沟道盖板:孔洞及厂房内沟道盖板使用厚度4~5毫米花纹钢板制作。直径1米以下的孔洞使用盖板防护(如管道孔洞),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使用围栏防护(如设备孔洞),厂房内沟道盖板覆盖必须及时。
6.临时防护栏杆: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及高处临空面搭设红白相间或黑黄相间的脚手架栏杆进行安全防护。汽机房及除氧煤仓间使用埋设式钢管栏杆进行临边防护,临时防护栏杆按标准搭设并铺设挡脚板。
7.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高空作业防坠落须敷设安全网,锅炉在顶部钢结构吊装以及穿吊杆.安装作业时须敷设滑线安全网及外挑式安全网,并确保敷设距离(8~10米)标准有效。
8.全封闭立网防护:建筑施工大型脚手架外侧用密孔安全网封闭,加挡脚板,防止高处小件物料飞溅坠落。
9.配电箱与电缆:现场施工变电所全部采用箱式配电室;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主厂房内施工电源电缆沿柱、梁贴近敷设,其余采用直埋式敷设(应设明显标识);一、二级电源盘内部配置、电源盘外型样式等由施工单位设计,专业生产厂家定做。
10.三级盘与便携式电源盘(四级盘):三级盘为插座盘及单个开关盘,其壳体要求施工单位在专业生产厂家统一定做;移动电源盘采用便携式卷线盘。
11.漏电保安器: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每月校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12.电焊机集装箱与二次线通道:现场和厂房内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线通道和快速插头,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软橡胶套电缆。
13.安全围栏:施工区域、贵重设备、危险区域采用安全围栏隔离,围栏摆设要求尽量在同一水平面上。
14.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斜梯通道、水平通道,其基本要求是安全防护可靠,搭设投用需要挂牌标识。
15.安全标志: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布设现场安全标志、文明施工标志、紧急救护联络体制、紧急消防联络体制标志。
16.氧气、乙炔箱及单体电焊机、卷扬机、施工电梯通道罩棚:氧气、乙炔瓶及单体电焊机、卷扬机、施工电梯通道罩棚采用统一形式钢制箱棚,涂刷油漆,色标按《图册》喷绘标识。
17.消防水系统:机、炉、煤仓间等施工消防水由施工单位负责规划设计并实施。消防器材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配置齐全与管理。
18.危险品库房: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用危险品库房,并醒目标识。对危险品及危险废品,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品处理工作,尤其对于γ射源存放库房,必须确保安全可靠,严防丢失或被盗。
19.废料、垃圾分类存放场:施工与办公活动产生的废料与垃圾共分为垃圾、可回收废品、不可回收废品、建筑垃圾四类,由施工单位规划分类存放场所,存放设施样式、标识按《图册》执行。
20.现场厕所及高处水冲式厕所:施工现场应根据作业区域及人员分布情况,统一规划在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具有较高标准的水冲式厕所。汽机房、锅炉房高处水冲式厕所由施工单位自行规划设置,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打扫,保证厕所内无蚊蝇,无异味。
21.污水沉淀池:施工单位须设置污水沉淀池、蓄积池,将施工、生活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排出厂区。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通过沉淀方式处理;试验产生的废水应根据特性进行化学处理;生活污水应经过隔油沉淀等方式处理。
四、物料堆放定置化(共11项,已全部执行)
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管件排放端面出入差距不得超过2厘米;杆件堆放平行度无直观差距,起重大件排放呈规则形状、整洁有序。
2.严格控制领用设备材料,当天领当天用完,保温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在作业场所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施工场所作为设备材料堆放场使用。
3.推行整理整顿“5s”活动(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修养)。
4.现场领用的建筑安装材料码放整齐成形,无乱堆乱摊现象。
5.工具和材料、废料要放在不会给他人带来危险的地方,更不能堵塞通道。
6.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应进行清洁,安装后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7.设备、材料开箱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废料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8.现场使用的链条葫芦、千斤绳等工器具,不用时要挂放或摆放整齐,并保持表面清洁。
9.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脚手管、电源线、电火焊皮线,不能避免过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
10.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示,安全通道必须做到安全、整洁、畅通和足够照明。
11.现场执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制度,整个现场必须达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
(1)施工现场及施工区域的沟道、坑井、地面、屋顶、平台无垃圾与废料,设备表面清洁。
(2)每天清扫的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点或垃圾箱内。
(3)所有的脏抹布、棉纱头用完后要放进指定的金属容器内,不再重复使用的要放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4)剩饭菜、食品饮料盒要自觉放入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生活垃圾应用塑料袋装好,每天清理运出现场。
(5)废品、废料(如电焊条头、电缆头、电缆皮、废铅丝、电线头、木板、纸箱、废钢材等)要及时清理,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
(6)机械、工器具擦拭干净,停、放安全位置。
(7)溢出或渗漏的液体,如油脂、化学品、水等,要立即清除干净,以免给安全和健康带来危害。
五、人的行为规范化(共18项,已执行17项)
1.不得随意在墙板、楼板上凿洞,确因施工需要凿洞,应经施工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并使用专门工具施工。
2.木板上、墙面上突出的钉子,螺丝钉要及时拔去或打弯,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进入施工现场,注意各种安全标示牌,并自觉遵守标示要求和现场规定。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严禁坐安全帽(各施工单位安全帽的色别、标识,由安全部统一作出规定)。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袖、背心、短裤及裙装。严禁在现场内赤膊。
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穿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公司统一冬、夏装),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着装要求整齐统一。
5.进入高处作业区域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大范围移动作业必须实行双层保险。
6.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打领带,不宜戴戒指、手链等饰物。
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得长发披肩,长发、长辫应塞在安全帽内。
8.使用砂轮机、錾剔修口、火焊、高速切削,接触化学危险品必须戴防护镜。
9.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0.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室以外的任何地点吸烟。
11.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
1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乱扔杂物及随意堆放物品。
13.临时进入现场的载货车辆实行登记准入制度,驾驶人员交押“驾驶证”,并借安全帽佩戴。
14.进场车辆必须清洁卫生,盛装散落物要有防散落措施,不得影响道路清洁。
15.现场机动车辆应保证车况完好,按标识牌限速行驶,防止飞扬尘土和碎石伤人。
16.进场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标示路线行走和指定区域停放。
17.砼运输应采用罐车或有后箱板运输车,禁止敞车运输,避免砼运输带来的环境污染。
六、环境和谐最优化(共11项,已全部执行)
保持良好的文明施工习惯,做好现场的清理整顿工作,使作业场所保持整齐、清洁、安全、卫生,是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预防事故实现环境和谐的重要工作。
1.推行“绿色环保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实行工序交接、验收、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的作业面,要经过彻底的清理整顿,打扫干净。
2.现场工作间、休息室、工具室要自始至终地保持清洁、卫生和整齐。
3.液体废料如油脂、废水等不得排入开口下水道、渗水坑或地下。废油盛放进废油桶,统一按规定要求处理。
4.现场卫生设施,饮水设施等方便你的使用,要自觉协助保持清洁和卫生。
5.能被回收的废料,在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以前,不允许让现场以外的人取走。
6.严禁使用属于业主最终设施内的盥洗间和厕所,即便它们是处在建造之中也严禁使用。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使用自设的卫生设备。
7.自觉保持施工区、生活区以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8.施工中不得损坏现场各种安全标识、警示牌和测量控制点。
9.噪音: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小噪音。所有在正当工作时间(上午6点――晚上10点)以外,凡节假日施工或有可能影响周围环境的工作,必须事先征得监理的同意方可进行。
10.烟尘、粉尘:施工单位必须承担消除粉尘、灰尘飘洒的义务,同时现场禁止一切焚烧物料的行为。
11.动物:除警卫人员可能使用的狗以外,现场禁止一切牲畜进入。
第9篇 某发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生产管理责任意识,提高___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运行维护水平和检修质量,全面提升竞争软实力和公司形象,规范安全生产作业程序及有效的做好现场改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保护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与公司有合同约定的承包方。
第三条 指导思想
按照集团公司“一五五”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提升管理、提升效益”工作要求,结合创建星级企业的具体标准,通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现场为主,重视渗漏治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立足于生产现场,将设备无渗漏治理作为重点内容,强化现场设备设施整治,消除现场跑冒滴漏,确保现场安全文明面貌焕然一新。
(二)坚持常态机制,重视缺陷管理。将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融入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制度和管理体系,同时将现场安全文明生产问题视为缺陷来进行管控,形成闭环管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重视本质安全。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应从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各方面加以规范,既要治标也要治本,通过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人员行为,消除设备隐患,避免作业风险,完善管理流程,实现本质安全要求。
(四)坚持质量优先,重视检修管理。设备检修标准化要坚持pdca循环方法,从检修准备开始,制定各项计划和具体措施,做好施工、验收管理和修后评估工作,实现检修管理规范、高效,保证检修安全、质量和工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成立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负责标准化实施方案和整改计划的审批;负责标准化建设总体协调;负责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对阶段性工作做出评价及要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中,根据职责分工、分管范围履行责任。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成 员:运行副总师、检修副总师、副总经济师,安全环保
部、生技部、计划部、财务部、燃料部、政工部、
保卫部及物资供应部主任,检修公司副总经理及各
生产单位经理、党支部书记
第六条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标准化实施方案和整改计划;负责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负责标准化建设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督促各生产单位按照整改计划开展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实施工作;负责实施过程中质量和进度控制,并提出考核意见;负责进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隐患及不符合项检查;负责方案实施中遇到问题的协调解决。
主 任:安全环保部主任
副主任:安全环保部副主任、生技部检修副主任
成 员:安全环保部和生技部专业主管、专责
第七条 检修作业标准化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标准化实施方案和整改计划;负责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负责标准化建设检查和考核工作。
主 任:生技部主任
副主任:生技部检修、运行副主任及安全环保部副主任
成 员:各分公司经理,安全环保部和生技部专业主管、专责
第八条 成立各分公司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问题自查及整改;负责按照公司标准化建设整改计划制定本单位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细化分解整改计划项目,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组 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经理
成 员:专工、班长和技术员
第三章 标准化建设方针
第九条 确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方针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公司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符合。
(二)体现对遵守本标准及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的承诺。
(三)体现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绩效持续保持及改进的承诺。
(四)明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及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向。
(五)内容清晰明确,能使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理解。
第十条 方针使用
(一)以正式文件下发,实施并保持。
(二)传达到每位员工及有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并使其认识到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应履行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三)在管理评审时期评审方针的适宜性,以确保其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持续改进方向相适应。
第三章 管理者代表及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者代表。
第十二条 管理者代表职责
(一)按照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二)确保公司内所有岗位和人员执行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要求。
(三)自查评结束后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治理情况,并为公司持续改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依据。
第四章 标准化自查评
第十三条 自查评机制
(一)每年开展二次标准化建设自查评工作。
(二)规定策划和实施自查评及报告评定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三)确定自查评准则、范围、和方法。
(四)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自查评方案,方案应与当前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相适应。
第十四条 自查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师,安全环保部、生技部、保卫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各生产单位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自查评要求:在评估期间考虑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定标准的所有“组织管理与机制、现场安全标准化及设施配置、现场卫生及作业环境、设备无渗漏”4个方面、123个适用要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评工作。检查、判定安全文明生产治理、自查评工作是否符合预定安排和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要求;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自查评结果。
第十六条 跟进行动:每次自查评后公布报告。在报告中明确问题与不足,并制定、落实进行纠正与预防所采取的措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知道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跟踪及检查整改措施的进展。
第五章 管理评审与持续改进
第十七条 管理评审形式
(一)管理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末进行。
(二)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开展,以管理总结分析会的形式。
(三)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师及,安全环保部、生技部、保卫部负责人及各生产单位经理参加。
第十八条 管理评审要求
(一)分析、讨论年度自查评开展情况及进行年度标准化建设工作管理总结。
(二)分析、总结公司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
(三)分析、总结公司治理措施管控及绩效保持状况。
(四)上一年度管理评审的后续整治、改进措施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五)提出并布置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 管理评审跟进行动
(一)公布评审报告。
(二)在报告中明确为实现通过标准化建设验评、保持及持续改进安全文明生产的承诺而作出的,与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改进有关的管理决策和行动。
(三)跟踪及检查决策和行动的进展。
第六章 标准化建设执行标准
第二十条 执行《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和《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
第二十一条 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集团公司有明确规定的优先执行相关标准。
第二十二条 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时,要确认执行的标准为最新版本。
第七章 文明生产常规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一)负责制定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二)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文明生产的落实情况,对治理不力的给予考核。
第二十四条 生产技术部
(一)是公司文明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办法,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负责落实公司文明生产所需要的资金及物资。
第二十五条 各生产单位
(一)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设备及区域内卫生清理周期,并组织各班组认真执行。
(三)定期开展本单位文明生产检查活动,监督保洁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二十六条 文明生产管理要求
(一)生产技术部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文明生产工作,并提供所需要的物资,在检查验收的同时要对文明生产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设备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二)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对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三)责任单位要加强设备、设施的治理,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等现象,并定期组织设备卫生的清理工作。
(四)责任单位对外包施工项目要指派专人进行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施工区域应符合本办法要求。
(五)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应严格执行文明生产验收单进行文明生产验收,合格后在工作票上进行签字确认。
(六)文明生产治理应本着“谁污染 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治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管辖区域内的责任单位进行治理。
第二十七条 安全文明生产专项检查、常规监督检查、不符合项整改、巡检维护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依据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及《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相关要求进行。
第二十八条 月度文明生产考核
(一)依据《___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考核。
(二)月度考核经公司绩效办公室审核后兑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___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文明生产管理规定》(__规章〔2015〕314号)同时废止。
第九章 支持性文件
1.关于下发《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和《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的通知(国电集生〔2015〕54号)
2.关于下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的通知(国电集生〔2015〕55号)
3.《___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试行)》(__规章〔2015〕353号)
4.《___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统考核细则》(__规章〔2015〕335号)
第10篇 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1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1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乱扔乱放。
3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4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5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6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现场管理是当前企业关注的热点,对促进安全生产、消除管理失误,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推动安全工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第11篇 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规范
现场管理是当前企业关注的热点,对促进安全生产、消除管理失误,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推动安全工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1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乱扔乱放。
第12篇 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现场管理是当前企业关注的热点,对促进安全生产、消除管理失误,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推动安全工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第13篇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六化管理标准
一、安全管理制度化
(一) 建立健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共20项,已全部执行)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6.安全考核与奖惩(含违章处罚)制度;
7.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8.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9.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0.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1.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2.防火、防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3.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5.文明施工(含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16.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7.环境保护和资源控制管理制度;
18.加班加点控制管理制度;
19.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20.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台帐,(共21项,已执行18项
1.环境因素清单
2.安全教育登记台帐
3.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4.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5.工器具及安全装备检查试验登记台帐
6.危险有害因素清单及控制措施
7.专(兼)职安监人员建档台帐
8.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9.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台帐
10.安全施工作业票
11.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12.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评价表
13.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14.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15.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16.各类事故(未遂)及惩处登记台帐
17.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18.各类相关报表
(三)、专业施工队应建立和保存:(共21项,已执行16项)
1.安全教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2.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3.工器具及安全装备检查试验登记台帐
4.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览表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6.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台帐
7.安全施工作业票
8.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9.安全管理联系单
10.重大类安全施工措施交底签字记录
11.安全管理联系单
12.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13.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14.各类事故(未遂)及惩处登记台帐
15.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16.各类相关报表
(四)、施工班组应保存:(共8项,已全部执行)
1.安全日活动记录,班组站班会记录,二合一。
2.重大危险源与环境因素分析及预控措施以及危害源、环境因素清单。
3.业主、公司、项目部安全奖罚标准。
4.班组进行施工的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及交底记录。
5.班组至少有一本《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6.认真学习并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118条至132条
7.上级印发的文件、通报及安全文明施工相关信息。
8.其它相关资料。
共8项,已全部执行
二、平面布置条理化(共25项,已执行20项)
1.视觉形象:火电工程项目视觉形象主要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及规范建筑物、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式样、标准并配以视觉形象设计(现场安全视觉识别系统)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和谐、美观的整体效果。
2.模块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功能模块,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模块区主要由现场环形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塑钢网板、铁艺栏杆、钢管栏杆等分隔而成。
3.施工区域化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施工区应划分为锅炉、汽机、除氧煤仓间、升压站、电除尘、脱硫、烟囱、冷水塔、输煤、化水、辅助建筑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主要由塑钢网板、钢管栏杆、安全围栏或脚手管围栏(红白相间色标)围护、隔离、封闭,并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和施工平面定置图,实行定置化管理。
4.围墙: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先期修筑厂区围墙,便于进行封闭式安全保卫管理,并对围墙内侧按设计要求进行初粉刷,增强厂区亮度。
5.施工场地:
(1)施工场地应自始至终保持平整。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走(条件允许可就地平整),并堆放到指定的弃土场;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土块抛洒的措施;土方在弃土场存放,应经常性进行成形整理。
(2)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放场、库房、材料加工场等地面以及停车场应全部进行混凝土硬化。
6.道路标志:厂区主干道两侧应设置国家标准式样的路标、交通标志、限
7.建筑物:现场只允许存在四类建筑物:
(1)项目部办公区为活动彩钢板房;
(2)生活区生活设施为活动彩钢板房或砖石砌体房(一律粉成白色);
(3)专业工地、班组工具间、库房等为轻钢龙骨活动房或砖石砌体房、集装箱式房屋;
(4)临时工棚及机具防雨棚等应为装配式构架、上铺彩色瓦楞板。
(5)工程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8.办公区、生活区:
(1)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分开设置,分区围护、隔离;
(2)按庭院式进行布置,内外粉刷装修,使全厂区临建设施主色调统一,并与场容场貌相适应。
9.办公设施:
(1)办公设施应具备电子化、信息化集中办公条件;各办公室、会议室应配备空调,冬天应有暖气设施;会议室应配备多媒体设备。
(2)配备适当数量的现代通讯工具,确保图文、声讯信息随时传递的可靠性、连续性和高速性。
(3)在当地邮局设立邮箱,以保证邮件的正常通邮渠道。
10.旗台:办公区应修筑旗台,分别升挂国旗、企业标识和彩色劳动保护旗帜,旗杆一律使用不锈钢管材。
11.装置型设施:
(1)宣传告示类,含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
(2)道路交通类,含路桩、指示警示牌、减速坎、禁行标识等;
(3)区域围护类,含安全围栏、塑钢网板、彩色钢瓦等;
(4)废料垃圾回收类,含各类废品分类回收设施、危险品存放点等,废料回收设施采用市场购置的不锈钢或蓝色垃圾桶;
(5)标识类,含设备、材料、物件、场地标识、规程、规范、职责图表等,其制作、布设要求:
①现场所有的标志牌、标识牌、图表,一律采用美观、规范的标牌与喷绘、打印图文;
②其无论是埋设、悬挂还是落地摆设,一定要采用可靠的悬挂、摆设装置和埋设措施,做到规范、美观;
③标志牌、标识牌框架、立柱、支撑件,应使用钢结构或不锈钢结构;标牌应使用铝板制作;
④重要的标识牌,应使用钛金/塑铝板或亚光不锈钢制作;
⑤现场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手写文字和一切不规范的悬挂、摆设、埋设、制作措施。
12.大门:对办公区、生活区大门区域进行专项设计,其内容一般应包括大门、灯箱、围栏、人员通行侧门、警卫室、业主标识、企业标识、宣传标牌等部分组成。
13.机具、工具箱、工具房:
(1)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工具箱、工具房、脚手管等,必须经过整修、油漆,统一色标标识,相对定制尺寸,确保完好、美观;
(2)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悬挂应美观、规范;
(3)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润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标识统一,并悬挂美观、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
(4)中、小型机具在现场露天使用,应有牢固且美观适用的防雨设施。
(5)工具房、集装箱(含电焊机集装箱)在现场要求集中摆放,达到整齐美观效果。
14.施工用电设施:
(1)围墙区域内以及办公区、生活区取消架空输电线,一律实行电缆化;
(2)布线整齐、规范、美观,符合安全标准;
(3)施工用电设施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达到三相五线制、四级配电(盘柜)、三级保护的要求;
(4)取消闸刀式开关。
(5)移动施工电源线一律使用软橡胶套电缆线,禁用塑料套线。
15.照明设施:
(1)采用集中广式照明设施;
(2)采用桁架式或桅杆式固定照明灯塔;
(3)局部照明采用移动立杆式金属灯架;
(4)禁用简易碘钨灯作照明。
16.消防设施:
(1)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以及沙箱、消防桶等消防器材;
(2)购置或制作摆放消防器材架、箱。
17.其它力能设施:
(1)制作氧气瓶、乙炔瓶现场搬运托架(小车);
(2)制作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箱笼;
(3)制作施工电梯、卷扬机、电焊机等组合式金属罩棚。
18.绿化:
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绿化带,种植花草树木,施工区适当进行绿化,有人负责管理。
19.设备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
(2)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做到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
(3)其它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
20.生活设施:
(1)员工食堂与食品间设施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饮用水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同时应严防食物中毒。
(2)员工食堂应配备不锈钢厨具、冰柜、消毒柜、储物柜、餐桌、餐椅以及消灭蚊、蝇、老鼠等卫生设施。
(3)员工宿舍应有良好的居住条件(夏季应配备空调设备),保持通风与干净整洁,并有专项管理措施。
(4)应为员工提供较好的沐浴、盥洗设施以及工作服洗涤、干燥消毒设备。
(5)员工生活区应定期消毒,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并应有消灭蚊、蝇、老鼠的措施。
(6)员工生活区应配备有一定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
(7)施工单位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设置有较高卫生洁具标准的水冲式厕所,专人管理,保证厕所内无异味。
(8)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措施,保障各种形式外包工住宿、餐饮等生活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条件。实行一人一床、一被褥(蚊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控制。
三、安全设施标准化(共33项,已执行21项)
1.安全帽:安全帽必须是合格产品,“三”证齐全。四种颜色,红、白、橘红、蓝色,红色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项目高级管理及以上人员)以及外来参观访问人员佩戴;白色为一般管理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佩带;橘红色为施工人员佩戴;蓝色为检修事业部员工佩戴。帽子前面上部印公司标志,前面下印 “华龙电力”字样。后面为编号,统一采取四位数编号,编号样式为:编号为公司机关及直属部室为0000;项目部、事业部为__ -0000(项目部、事业部第一个字母拼音大写,例如锅炉事业部为gl-0000。
2.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为合格产品,并经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分两种,一种为管理人员检查所用,宽单背带;一种为双背带,为施工人员使用。
3.攀登自锁器:垂直攀登作业必须使用锦纶绳攀登自锁器进行人身防护,并配备固定设施。
4.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使用直径10毫米以上的塑套钢丝绳作为水平安全绳,并配备固定设施(包括转角处和垂直支撑),用以扶手或拴挂安全带。
5.孔洞及沟道盖板:孔洞及厂房内沟道盖板使用厚度4~5毫米花纹钢板制作。直径1米以下的孔洞使用盖板防护(如管道孔洞),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使用围栏防护(如设备孔洞),厂房内沟道盖板覆盖必须及时。
6.临时防护栏杆: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及高处临空面搭设红白相间或黑黄相间的脚手架栏杆进行安全防护。汽机房及除氧煤仓间使用埋设式钢管栏杆进行临边防护,临时防护栏杆按标准搭设并铺设挡脚板。
7.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高空作业防坠落须敷设安全网,锅炉在顶部钢结构吊装以及穿吊杆.安装作业时须敷设滑线安全网及外挑式安全网,并确保敷设距离(8~10米)标准有效。
8.全封闭立网防护:建筑施工大型脚手架外侧用密孔安全网封闭,加挡脚板,防止高处小件物料飞溅坠落。
9.配电箱与电缆:现场施工变电所全部采用箱式配电室;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主厂房内施工电源电缆沿柱、梁贴近敷设,其余采用直埋式敷设(应设明显标识);一、二级电源盘内部配置、电源盘外型样式等由施工单位设计,专业生产厂家定做。
10.三级盘与便携式电源盘(四级盘):三级盘为插座盘及单个开关盘,其壳体要求施工单位在专业生产厂家统一定做;移动电源盘采用便携式卷线盘。
11.漏电保安器: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每月校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12.电焊机集装箱与二次线通道:现场和厂房内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线通道和快速插头,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软橡胶套电缆。
13.安全围栏:施工区域、贵重设备、危险区域采用安全围栏隔离,围栏摆设要求尽量在同一水平面上。
14.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斜梯通道、水平通道,其基本要求是安全防护可靠,搭设投用需要挂牌标识。
15.安全标志: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布设现场安全标志、文明施工标志、紧急救护联络体制、紧急消防联络体制标志。
16.氧气、乙炔箱及单体电焊机、卷扬机、施工电梯通道罩棚:氧气、乙炔瓶及单体电焊机、卷扬机、施工电梯通道罩棚采用统一形式钢制箱棚,涂刷油漆,色标按《图册》喷绘标识。
17.消防水系统:机、炉、煤仓间等施工消防水由施工单位负责规划设计并实施。消防器材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配置齐全与管理。
18.危险品库房: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用危险品库房,并醒目标识。对危险品及危险废品,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品处理工作,尤其对于γ射源存放库房,必须确保安全可靠,严防丢失或被盗。
19.废料、垃圾分类存放场:施工与办公活动产生的废料与垃圾共分为垃圾、可回收废品、不可回收废品、建筑垃圾四类,由施工单位规划分类存放场所,存放设施样式、标识按《图册》执行。
20.现场厕所及高处水冲式厕所:施工现场应根据作业区域及人员分布情况,统一规划在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具有较高标准的水冲式厕所。汽机房、锅炉房高处水冲式厕所由施工单位自行规划设置,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打扫,保证厕所内无蚊蝇,无异味。
21.污水沉淀池:施工单位须设置污水沉淀池、蓄积池,将施工、生活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排出厂区。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通过沉淀方式处理;试验产生的废水应根据特性进行化学处理;生活污水应经过隔油沉淀等方式处理。
四、物料堆放定置化(共11项,已全部执行)
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管件排放端面出入差距不得超过2厘米;杆件堆放平行度无直观差距,起重大件排放呈规则形状、整洁有序。
2.严格控制领用设备材料,当天领当天用完,保温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在作业场所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施工场所作为设备材料堆放场使用。
3.推行整理整顿“5s”活动(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修养)。
4.现场领用的建筑安装材料码放整齐成形,无乱堆乱摊现象。
5.工具和材料、废料要放在不会给他人带来危险的地方,更不能堵塞通道。
6.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应进行清洁,安装后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7.设备、材料开箱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废料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8.现场使用的链条葫芦、千斤绳等工器具,不用时要挂放或摆放整齐,并保持表面清洁。
9.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脚手管、电源线、电火焊皮线,不能避免过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
10.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示,安全通道必须做到安全、整洁、畅通和足够照明。
11.现场执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制度,整个现场必须达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
(1)施工现场及施工区域的沟道、坑井、地面、屋顶、平台无垃圾与废料,设备表面清洁。
(2)每天清扫的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点或垃圾箱内。
(3)所有的脏抹布、棉纱头用完后要放进指定的金属容器内,不再重复使用的要放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4)剩饭菜、食品饮料盒要自觉放入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生活垃圾应用塑料袋装好,每天清理运出现场。
(5)废品、废料(如电焊条头、电缆头、电缆皮、废铅丝、电线头、木板、纸箱、废钢材等)要及时清理,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
(6)机械、工器具擦拭干净,停、放安全位置。
(7)溢出或渗漏的液体,如油脂、化学品、水等,要立即清除干净,以免给安全和健康带来危害。
五、人的行为规范化(共18项,已执行17项)
1.不得随意在墙板、楼板上凿洞,确因施工需要凿洞,应经施工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并使用专门工具施工。
2.木板上、墙面上突出的钉子,螺丝钉要及时拔去或打弯,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进入施工现场,注意各种安全标示牌,并自觉遵守标示要求和现场规定。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严禁坐安全帽(各施工单位安全帽的色别、标识,由安全部统一作出规定)。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袖、背心、短裤及裙装。严禁在现场内赤膊。
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穿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公司统一冬、夏装),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着装要求整齐统一。
5.进入高处作业区域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大范围移动作业必须实行双层保险。
6.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打领带,不宜戴戒指、手链等饰物。
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得长发披肩,长发、长辫应塞在安全帽内。
8.使用砂轮机、錾剔修口、火焊、高速切削,接触化学危险品必须戴防护镜。
9.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0.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室以外的任何地点吸烟。
11.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
1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乱扔杂物及随意堆放物品。
13.临时进入现场的载货车辆实行登记准入制度,驾驶人员交押“驾驶证”,并借安全帽佩戴。
14.进场车辆必须清洁卫生,盛装散落物要有防散落措施,不得影响道路清洁。
15.现场机动车辆应保证车况完好,按标识牌限速行驶,防止飞扬尘土和碎石伤人。
16.进场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标示路线行走和指定区域停放。
17.砼运输应采用罐车或有后箱板运输车,禁止敞车运输,避免砼运输带来的环境污染。
六、环境和谐最优化(共11项,已全部执行)
保持良好的文明施工习惯,做好现场的清理整顿工作,使作业场所保持整齐、清洁、安全、卫生,是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预防事故实现环境和谐的重要工作。
1.推行“绿色环保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实行工序交接、验收、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的作业面,要经过彻底的清理整顿,打扫干净。
2.现场工作间、休息室、工具室要自始至终地保持清洁、卫生和整齐。
3.液体废料如油脂、废水等不得排入开口下水道、渗水坑或地下。废油盛放进废油桶,统一按规定要求处理。
4.现场卫生设施,饮水设施等方便你的使用,要自觉协助保持清洁和卫生。
5.能被回收的废料,在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以前,不允许让现场以外的人取走。
6.严禁使用属于业主最终设施内的盥洗间和厕所,即便它们是处在建造之中也严禁使用。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使用自设的卫生设备。
7.自觉保持施工区、生活区以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8.施工中不得损坏现场各种安全标识、警示牌和测量控制点。
9.噪音: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小噪音。所有在正当工作时间(上午6点――晚上10点)以外,凡节假日施工或有可能影响周围环境的工作,必须事先征得监理的同意方可进行。
10.烟尘、粉尘:施工单位必须承担消除粉尘、灰尘飘洒的义务,同时现场禁止一切焚烧物料的行为。
11.动物:除警卫人员可能使用的狗以外,现场禁止一切牲畜进入。
第14篇 工厂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工厂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第15篇 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范本
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现场管理是当前企业关注的热点,对促进安全生产、消除管理失误,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推动安全工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 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 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 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 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 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 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 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 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 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 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 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 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 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 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 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 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 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 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 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 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 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 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 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 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 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 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 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 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 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 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 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 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 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 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 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 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 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 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 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 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 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 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 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15) 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乱扔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