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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标准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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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第1篇 (办公楼)写字楼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细则

一、四确立:

1、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3、确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4、确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二、四组建

1、组建消防管理责任体系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组建防火巡查、检查队伍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组建义务消防队

建立由员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4、组建多家产权单位的统一管理机制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写字楼(办公楼),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

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物业单位统一管理。没有委托物业单位的,可以允许其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共同组成管理机构对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事项实行统一管理,也可以在明确各自应负的管理责任的前提下委托统一管理。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认真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 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项目经理职责

(1)负责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公司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

(4)研究和布置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 (7)定期组织项目部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8)针对不同重点部位制定消防预案。 7、项目部员工职责

(1)熟悉本项目部的重点防火区域及火灾易发区域,定期巡视并熟知消防预案。

(2)严禁在车库、库房、机房及有易燃物的场所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供电整齐规范,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允许私搭乱接电线,做到人走灯关,从插座拔掉所有用电设备。

(4)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组织义务消防队员。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下设疏散、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中控员职责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6)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请示甲方领导是否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7)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10、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办公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11、项目部内严禁动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如电气焊)时,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填写动火证,批准后方可作业。 12、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_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3、 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严禁超负荷用电。 (3)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5、焊接作业的安全防火标准

(1)焊接工作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要灵敏有效。

(2)乙炔和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得少于7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6、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设独立电闸。

(2)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17、禁止在项目部焚烧杂草、垃圾。 18、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 19、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的具体执行 (1)四懂

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①防止触电;②防止引起火灾;

③可燃、易燃品、火源。 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①加强对可燃物质的管理;②管理和控制好各种火源;③加强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④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足够的、适用的消防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做到会用、有效。 懂灭火方法 ①冷却灭火方法;②隔离灭火方法;③窒息灭火方法;④抑制灭火方法。 懂逃生方法

①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场;②紧急疏散时要保证通道不堵塞,确保逃生路线畅通;③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秩序的尽快撤离;④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救,也不要贪婪财物;

⑤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势匍匐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⑥保持镇定,就地取材,用窗帘、床单自制绳索,安全逃生;⑦逃生时要直奔通道,不要进入电梯,防止被关在电梯内;⑧当烟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时,要关闭门窗,用湿毛巾塞住门窗缝隙,防止烟雾侵入房间;

⑨当身上的衣物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就地打滚,将火苗压住;

⑩当没有办法逃生时,要及时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离困境。(2)四会 会报警

①大声呼喊报警,使用手动报警设备报警;②如使用专用电话、手动报警按钮;

③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报警越早,损失越小。使用座机、手机拨打'119'必须讲清以下内容:

火灾发生的单位或个人详细地址(街道、门牌号、楼层等) 起火物质(燃烧物)是什么。

火势情况(如只见冒烟,有火光,火势凶猛,燃烧了几间屋或几层楼等)

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会使用消防器材

各种手提式灭火器的操作方法简称为:一拔 拔掉保险销,二握 握住喷管喷头,三压 压下握把,四准 对准火焰根部即可。 会扑救初期火灾

在扑救初期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①按疏散预案组织人员疏散;②酌情通报情况,防止混乱;③分组实施引导 消防四个能力

'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即: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提高社 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3)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单位应建立防火检查、巡查队伍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做到'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 禁损坏挪用二查通道出口 禁封闭堵塞三查照明指示 禁遮挡损坏四查装饰装修 禁易燃可燃五查电器线路 禁私搭乱接六查用电设备 禁违章使用七查吸烟用火 禁擅用明火八查场所人员 禁超员脱岗九查物品存放 禁违规存储

十查人员住宿 禁三合一体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单位应建立两支队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队伍)

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掌握'三'原则:

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负责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

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备灭火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安全维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现场警戒组-维持火场秩序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四熟悉':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悉遇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悉火场逃生基本知识第一诀:熟悉环境 牢记出口第二诀:保持镇静 迅速疏散第三诀:正确引导 有序疏散第四诀:不入险地 不恋财物 第五诀:简易防护 蒙鼻匍匐第六诀:善用通道 莫入电梯第七诀:火已及身 切勿惊恐第八诀:避难场所 固守待援第九诀:发出信号 请求救援第十诀:缓降逃生 滑绳自救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六掌握'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急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

掌握安全疏散线路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程序员工上岗、转岗均应经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2篇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格式

按照公司健康安全环保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工程”,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稳步推进hse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做到 “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主体责任自负”,建立完善安全环保长效机制,为油田公司整体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经消防安全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核定的联合站、轻烃厂、液化气站、俱乐部、职工活动中心、宾馆、电子计算机房、档案馆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工作目标

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达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责任落实、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工作任务

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开展,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一落实、二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标准。

“一落实”:严格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二明确”:一是明确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二是明确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三建立”: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防火干部管理网络;二是建立符合本重点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全面反映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消防档案。

“五规范”:一是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实现消防检查常态化;二是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管理,实现内部建设统一化;三是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现设施保养制度化;四是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现消防知识普及化;五是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实现火灾处置程序化。

五、考核验收

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980分以上为优秀、950分至980为达标、950分以下为不达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将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全年安全管理总成绩,考核验收不达标的重点单位所在二级单位取消安全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

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力争在标准化活动中取得好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在员工中大力开展标准化活动宣传,努力营造全员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宣传在标准化管理活动中的工作典型,加大对各种消防安全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建立机制,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公司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解决制约消防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第3篇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格式怎样的

一、总 则

1.0.

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规范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新兴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兴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正在使用的各类学校、幼儿园.

1.0.3全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此标准作为办校、办园的前置审查依据,并积极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落实工作.

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2.1 消防安全管理环节

2.1.1 结合学校、幼儿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

2.1.1.1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

学校、幼儿园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幼儿园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2.1.1.2 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主要包括: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例如:厨房、实验室、电教楼等;

人员集中的部位,例如:教室、活动室、图书馆、学生、幼儿宿舍等;

物资集中的部位,例如:库房等;

人员疏散、逃生自救部位,例如: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 口等;

其它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全局的部位,例如: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等.

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管理.

2.1.1.3 对学校、幼儿园内外部的所有防火、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系统分类,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和设置部位.

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含可燃气体报警)、火灾事故广播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设施的配电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材和防护设备、防雷设备等.2.2 各级责任人员职责

2.2.1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2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通常由单位的行政副职领导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组织;

——在教工、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至少每月以书面形式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并应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3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监督本部门教工、职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组织本部门教工、职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岗位防火巡查、检查;

——掌握分管范围内消防安全状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的防火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火灾发生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履行职责.

2.2.4 职工消防消防安全职责

——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 定期接受培训;

—— 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演练;

—— 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n 发生火灾时,应引导学生、幼儿疏散.

2.2.5

5 学校、幼儿园应根据上述通用职责,结合不同部门、岗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内容具体、任务明确的各级人员职责.2.3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3.1 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明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脉络.

第4篇 a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及消防档案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9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gb/t14107消防基本术语 第二部分

gb 20286 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20286 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ga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a76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gb/t 14107、gb50045、gb 50016、gb12130、gb50222、ga503、ga 654和jgj 4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宾馆饭店 hotel

能够以夜为时间单位向顾客提供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的场所,按不同习惯它也被称为宾馆、酒店、旅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度假村、俱乐部、大厦、中心等。

4 消防安全职责

4.1 一般规定

4.1.1 宾馆饭店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4.1.2 宾馆饭店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1.3 宾馆饭店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完善重点单位消防电子档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

4.1.4 宾馆饭店应当设置消防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4.1.5 宾馆饭店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1.6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1.7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1.8 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纳入星级评定和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消防

安全工作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4.1.9 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管理

4.1.9.1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4.1.9.2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1.10 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消防车通、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也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4.1.11 宾馆饭店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a) 占用疏散通道;

b)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棚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c) 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d)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4.1.12 宾馆饭店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社会防灾防损能力。

4.1.13 宾馆饭店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与本市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联网。

4.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b)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经营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c)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批准实施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d)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g)组织制定符合场馆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h)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针对每次布展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

4.3.1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在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一般为分管安全的副职)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c) 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预案演练;

g) 每半年至少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h)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i) 每次布展前或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本场馆消防安全状况和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j)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k)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2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其他宾馆饭店,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4.4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a) 掌握消防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b) 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 实施每日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 记录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各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责:

a)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然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特殊工种岗位禁止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e)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及保卫部门报告;

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g)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4.6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当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并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b)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随即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

c)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记录,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技术部门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d)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4.7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

操作维护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

c)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和一般故障;

d)发生火灾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 坚守岗位,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4.8 保安人员

a) 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b) 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c)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d)接到控制中心指令后,对有关报警信号及时确认。

4.9 义务(志愿)消防队员

义务(志愿)消防队员从本单位员工中以不小于30%的比例选取,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知道本人在义务(自愿)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报警、灭火与引导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应当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等,实施扑救。

4.10 员工

a)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c)熟悉本工作场所火灾危险性、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积极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发生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及时报警并引导人员疏散、积极组织、参与火灾扑救;

d)指导、督促顾客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行为。

4.11 电焊、气焊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

a)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b) 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c) 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

5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1一般规定

宾馆饭店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宾馆饭店的需要。

5.2 消防安全制度

5.2.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5.2.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宾馆饭店应当设置消防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明确消防工作职责部门,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相应的职责,义务消防队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数的30%。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5.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宾馆饭店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5.2.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宾馆饭店应进行防火巡查和检查,巡查应填写记录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表,必要时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理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5.2.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制定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双人值班(),消防安控制室的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应严格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的相关要求,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资质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2.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2.7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燃气、电气设备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安全措施。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5.2.8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制定维修保养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维修保养要求、维修保养内容、实施单位、故障修复时限、资质情况、情况记录等要点。

5.2.9 消防设施检测制度

消防设施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应委托具有专业消防设施检测并获得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实施的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委托检测程序、检测频次、检测内容、回避要求、检测档案管理等要点。

5.2.10 报警联网工作规定

配置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的宾馆饭店,应实现与本市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联网用户职责、用户智能终端检查、联网设备的维护管理、告警信息处置、情况记录等要点。

5.2.11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宾馆饭店应每年购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承保单位、承保房间数、承保座位数等。

5.2.12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宾馆饭店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

5.2.13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应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制定易燃易爆物品检查、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5.3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应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a)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等);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其它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 场所设置要求

6.1 宾馆饭店建筑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内装修情况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6.2. 宾馆饭店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gb50016和gb50045的规定。

6.3 安全疏散

6.3.1 安全出口

6.3.1.1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a)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内由最远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可设一个向外开启、净宽不小于1.40m的门。

b)单层建筑如面积不超过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c)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时,可设1个疏散楼梯。

6.3.1.2 宾馆饭店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6.3.1.3疏散用的门不应使用侧拉门、转门、吊装门和卷帘门,公共场所的疏散门应当采用消防安全推闩、门禁系统等安全疏散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1.4m内不应设置踏步。

6.3.2 疏散宽度

6.2.2.1 宾馆饭店建筑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根据gbjl6、gb50045规定的有关疏散宽度指标和实际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6.2.2.2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宾馆饭店,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民用建筑的宾馆饭店,其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

6.2.2.3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以及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固定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6.3.3 疏散楼梯间

6.3.3.1 下列宾馆饭店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a) 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b) 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超过3层的地上建筑;

c) 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裙房;

d) 其他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

6.3.3.2 下列宾馆饭店建筑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a)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b) 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建筑;

c) 其他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建筑。

注: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按gb50045标准确定。

6.3.3.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中的有关要求。

6.3.3.4 高层民用建筑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多层民用建筑内封闭楼梯间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6.3.3.5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6.3.3.6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

6.3.4 火灾应急照明

6.3.4.1 宾馆饭店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 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c) 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d)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6.3.4.2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部位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0.5l_,地下部位不应低于5l_;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b) 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c) 火灾应急照明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

d) 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s。

6.3.5 疏散指示标志

6.3.5.1 宾馆饭店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a)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

b) 疏散走道。

6.3.5.2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在两个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之间应设置带双向箭头的诱导标志,疏散通道拐弯处、“丁”字型、“十”字型路口处应增设疏散指示标志;

b)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c)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走道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d)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e)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6.4 建筑内部装修

6.4.1 宾馆饭店的建筑内部装修应当符合gb50222、gb50354的要求。

6.4.2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6.4.3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其它部位应采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

6.4.4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6.4.5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

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

6.4.6宾馆饭店建筑地下部分的办公室、客房、公共活动用房等,其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其它部位应采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

6.5 建筑消防设施

6.5.1 消火栓

6.5.1.1 宾馆饭店应按照gb50016、gb50045、gb50098规范中的有关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用水。

6.5.1.2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应大于120m,距路边距离不应大于2 m,距建筑外墙不宜大于5m。

6.5.1.3 下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a) 超过5层或体积≥5000m3的建筑;

b) 高层民用建筑。

6.5.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5.2.1 下列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 每层建筑面积>3000m2,或总建筑面积>9000m2的单层、多层建筑;

b) 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内的宾馆饭店和建筑面积>200m2的可燃物品库房。

6.5.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84中的有关要求。

6.5.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5.3.1下列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 每层建筑面积>3000m2的单层、多层建筑;

b) 设在—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宾馆饭店,设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且建筑面积>500m2的宾馆饭店。

6.5.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1998中的有关要求。

6.5.4 防排烟系统

6.5.4.1 下列建筑应设置防排烟系统:

a) 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内的宾馆饭店;

b) 地下建筑。

6.5.4.2 不应设置影响宾馆饭店自然排烟的室内外广告牌等。

6.5.4.3 不超过6m净高的宾馆饭店应划分500

第5篇 写字楼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细则

一、四确立:

1、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3、确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4、确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二、四组建

1、组建消防管理责任体系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组建防火巡查、检查队伍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组建义务消防队

建立由员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4、组建多家产权单位的统一管理机制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写字楼(办公楼),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

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物业单位统一管理。没有委托物业单位的,可以允许其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共同组成管理机构对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事项实行统一管理,也可以在明确各自应负的管理责任的前提下委托统一管理。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认真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 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项目经理职责

(1)负责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公司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

(4)研究和布置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 (7)定期组织项目部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8)针对不同重点部位制定消防预案。 7、项目部员工职责

(1)熟悉本项目部的重点防火区域及火灾易发区域,定期巡视并熟知消防预案。

(2)严禁在车库、库房、机房及有易燃物的场所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供电整齐规范,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允许私搭乱接电线,做到人走灯关,从插座拔掉所有用电设备。

(4)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组织义务消防队员。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下设疏散、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中控员职责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6)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请示甲方领导是否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7)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10、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办公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11、项目部内严禁动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如电气焊)时,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填写动火证,批准后方可作业。 12、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反动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3、 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严禁超负荷用电。 (3)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5、焊接作业的安全防火标准

(1)焊接工作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要灵敏有效。

(2)乙炔和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得少于7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6、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设独立电闸。

(2)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17、禁止在项目部焚烧杂草、垃圾。 18、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 19、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的具体执行 (1)四懂

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①防止触电; ②防止引起火灾;

③可燃、易燃品、火源。 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①加强对可燃物质的管理; ②管理和控制好各种火源; ③加强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④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足够的、适用的消防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做到会用、有效。 懂灭火方法 ①冷却灭火方法; ②隔离灭火方法; ③窒息灭火方法; ④抑制灭火方法。 懂逃生方法

①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场; ②紧急疏散时要保证通道不堵塞,确保逃生路线畅通; ③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秩序的尽快撤离;④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救,也不要贪婪财物;

⑤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势匍匐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⑥保持镇定,就地取材,用窗帘、床单自制绳索,安全逃生; ⑦逃生时要直奔通道,不要进入电梯,防止被关在电梯内; ⑧当烟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时,要关闭门窗,用湿毛巾塞住门窗缝隙,防止烟雾侵入房间;

⑨当身上的衣物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就地打滚,将火苗压住;

⑩当没有办法逃生时,要及时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离困境。 (2)四会 会报警

①大声呼喊报警,使用手动报警设备报警; ②如使用专用电话、手动报警按钮;

③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报警越早,损失越小。使用座机、手机拨打'119' 必须讲清以下内容:

火灾发生的单位或个人详细地址(街道、门牌号、楼层等) 起火物质(燃烧物)是什么。

火势情况(如只见冒烟,有火光,火势凶猛,燃烧了几间屋或几层楼等)

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会使用消防器材

各种手提式灭火器的操作方法简称为:一拔 拔掉保险销,二握 握住喷管喷头,三压 压下握把,四准 对准火焰根部即可。 会扑救初期火灾

在扑救初期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①按疏散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②酌情通报情况,防止混乱; ③分组实施引导 消防四个能力

'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即: 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提高社 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单位应建立防火检查、巡查队伍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做到'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 禁损坏挪用 二查通道出口 禁封闭堵塞 三查照明指示 禁遮挡损坏 四查装饰装修 禁易燃可燃 五查电器线路 禁私搭乱接 六查用电设备 禁违章使用 七查吸烟用火 禁擅用明火八查场所人员 禁超员脱岗 九查物品存放 禁违规存储

十查人员住宿 禁三合一体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单位应建立两支队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队伍)

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 掌握'三'原则:

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 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负责报警 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

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备灭火 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 安全维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现场警戒组-维持火场秩序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四熟悉':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 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熟悉遇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 熟悉火场逃生基本知识 第一诀:熟悉环境 牢记出口 第二诀:保持镇静 迅速疏散 第三诀:正确引导 有序疏散 第四诀:不入险地 不恋财物 第五诀:简易防护 蒙鼻匍匐 第六诀:善用通道 莫入电梯 第七诀:火已及身 切勿惊恐 第八诀:避难场所 固守待援 第九诀:发出信号 请求救援 第十诀:缓降逃生 滑绳自救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六掌握' 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急险性和防火措施 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

掌握安全疏散线路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 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程序 员工上岗、转岗均应经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在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6篇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定内容(方法)

评定标准

备注

得分

1

10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明确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的消防责任;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现场询问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未制定消防责任制、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职责的扣3分

b

未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扣3分

b

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扣3分

b

重点单位未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的扣3分

b

未开展消防工作定期考评的扣2分

c

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时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扣2分

c

未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扣2分

c2

10

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应包括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消防组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义务(志愿)消防组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包括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等)、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电焊、气焊操作规程、其它悔棋的消防队安全操作规程、特定设备的安全打哈哈和规程(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齐全的每少1个扣2分

b

制度和规程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c

3

场所设置

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

娱乐场所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公共娱乐场所的设置应符合《建规》和《高规》的要求(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建筑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不符合要求

a

公共娱乐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

a

;

;安全

疏散

设施

20

安全疏散设施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全出口数目应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出口间距不小于5m;安全出口疏散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不应设置推拉门、转门、吊门、卷帘门,紧靠门口1.4m内不应设置踏步;单层、多层公共娱乐场所楼梯和走道净宽不小于1.1m,高层的不小于1.2m;疏散楼梯间形式和楼梯间的疏散门应符合规范要求,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防火分隔;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应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缺少安全出口

a

疏散楼梯间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a

★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门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b

★场所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推拉门、卷帘门扣3分

b

未按要求设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扣3分

b

★相邻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5m的扣3分

b

★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共用楼梯间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b

疏散宽度不足的扣3分

b

内部

装修

9

建筑内部装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内装修影响安全疏散的扣3分

b

公共疏散通道和楼梯间装修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b

内装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扣3分

b

消防

设施

3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和灭火器配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的选型和设置点应符合要求(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应设置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而未设置的

a

灭火器设置点不符合要求或数量不足、选型错误的扣3分

b

第7篇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一、总 则

1.0.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规范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新兴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兴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正在使用的各类学校、幼儿园.

1.0.3全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此标准作为办校、办园的前置审查依据,并积极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落实工作.

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2.1 消防安全管理环节

2.1.1 结合学校、幼儿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

2.1.1.1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

学校、幼儿园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幼儿园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2.1.1.2 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主要包括: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例如:厨房、实验室、电教楼等;

人员集中的部位,例如:教室、活动室、图书馆、学生、幼儿宿舍等;

物资集中的部位,例如:库房等;

人员疏散、逃生自救部位,例如: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 口等;

其它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全局的部位,例如: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等.

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管理.

2.1.1.3 对学校、幼儿园内外部的所有防火、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系统分类,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和设置部位.

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含可燃气体报警)、火灾事故广播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设施的配电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材和防护设备、防雷设备等.

2.2 各级责任人员职责

2.2.1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2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通常由单位的行政副职领导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组织;

——在教工、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至少每月以书面形式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并应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3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监督本部门教工、职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组织本部门教工、职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岗位防火巡查、检查;

——掌握分管范围内消防安全状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的防火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火灾发生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履行职责.

2.2.4 职工消防消防安全职责

——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 定期接受培训;

—— 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演练;

—— 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n 发生火灾时,应引导学生、幼儿疏散.

2.2.5 5 学校、幼儿园应根据上述通用职责,结合不同部门、岗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内容具体、任务明确的各级人员职责.

2.3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3.1 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明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脉络.

第8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公共图书馆,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的法定职责,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 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一)落实省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对所主管的单位开展检查考核;

(二)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每季度分析本部门和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协调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五)消防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四)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五)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变更使用性质的工程,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前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火灾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第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二)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五)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七)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八)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十一)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二)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六)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必须要熟知熟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内容。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四)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六)人员密集场所内的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第十九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三)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四)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五)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六)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七)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第二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二)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三)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二)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四)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五)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六)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七)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九)火灾情况记录;

(十)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应每日开展,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二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巡查、检查,应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并记录存档。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第五章 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张贴图画、视频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第二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一畅”指社会各单位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指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知识;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积极组织下列人员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特种岗位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六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第二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九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二)通信联络组:负责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三)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第七章 火灾事故处置

第三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第三十三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第三十四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三十五条 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第三十六条 火灾调查结束后,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章 考评与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公安消防部门对无主管部门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考评,将评定结果分为a、b、c三类(90分及以上为a,80分及以上为b,80分以下为c),分别对应“先进”、“达标”、“不达标”,同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并将检查考评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三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各级政府应将综合评定结果作为推荐、评选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省、市级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必须取得a类评定结果,县级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必须取得b类以上评定结果。同时可与当地开展的“诚信企业”等相关评比活动挂钩,凡达不到b类以上评定结果的,取消评比资格,形成良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机制。

第四十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9篇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一、总 则

1.0.

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规范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新兴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兴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正在使用的各类学校、幼儿园.

1.0.3全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此标准作为办校、办园的前置审查依据,并积极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落实工作.

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2.1 消防安全管理环节

2.1.1 结合学校、幼儿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

2.1.1.1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

学校、幼儿园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幼儿园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2.1.1.2 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主要包括: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例如:厨房、实验室、电教楼等;

人员集中的部位,例如:教室、活动室、图书馆、学生、幼儿宿舍等;

物资集中的部位,例如:库房等;

人员疏散、逃生自救部位,例如: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 口等;

其它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全局的部位,例如: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等.

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管理.

2.1.1.3 对学校、幼儿园内外部的所有防火、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系统分类,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和设置部位.

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含可燃气体报警)、火灾事故广播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设施的配电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材和防护设备、防雷设备等.2.2 各级责任人员职责

2.2.1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2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通常由单位的行政副职领导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组织;

——在教工、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至少每月以书面形式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并应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3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监督本部门教工、职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组织本部门教工、职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岗位防火巡查、检查;

——掌握分管范围内消防安全状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的防火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火灾发生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履行职责.

2.2.4 职工消防消防安全职责

——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 定期接受培训;

—— 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演练;

—— 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n 发生火灾时,应引导学生、幼儿疏散.

2.2.5

5 学校、幼儿园应根据上述通用职责,结合不同部门、岗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内容具体、任务明确的各级人员职责.2.3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3.1 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明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脉络.

第10篇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1.0目的

使全体员工正确使用消防设备,掌握报警方法,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掌握安检要点。确保客人和全体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所有消防安全均按本程序进行管理.

3.0 职责

3.1主管负责消防安全,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2保安队员负责组织灭火扑救。

4.0程序要点

4.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法规。将防火及安全工作纳入经 营、行政管理计划,作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并定期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工作情况。

4.1.2 本单位和外单位在酒店内因施工需动火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当天到 工程安保办公室填表申请,经审批同意,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施工。

4.1.3 配电房、电话总机及微机房不得明火作业,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与本机房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明显易取的地点,定期检查,室内清洁,走道畅通,定期检查维修设备。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值班人员班前与班中禁止饮酒,应勤听、勤看、勤检查,确保安全

4.1.4 锅炉房,空调机房和通道要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消防器材应灵敏有效,机器所须的各种油类等易燃物品,要指定地点存放,经常检修设备,保证正常运转,不得带故障运行。

4.1.5 所有会议室在会议期间不得插门,保证出入口畅通,客人自配电器使用时,要上报工程部,会议后要认真检查(如烟头),消除隐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4.1.6 客房服务员要熟悉住店客人情况,勤闻、勤看、勤检查。并注意醉酒、吸烟的客人,有情况及时上报,客人在房内使用未经酒店允许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等)或堆放易燃物品时,要及时劝阻,并向安全部报告。客人离开后,要认真检查房内有无隐患,如发现火情,要及时向总机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按指令疏导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作到逐房检查,防止遗漏,并注意保护客人财产安全。

4.1.7 库房内存放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房留出主通道1-1.5米,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公分距离,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瓦以下的白炽灯,不准使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使用磺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电茶壶等电器设备,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油库内不准设置维修场所。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

4.1.8ktv及桑拿的每个开关要有明显标志,对电视机、音响系统、灯光实行管理,经常检查电器插头是否完好,营业期间,出口的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4.1.9 厨房餐厅使用液化气炉、酒精炉、卡斯炉、保温点心车,自助餐炉必须注意防火安全,按操作规程使用。

4.1.10酒店安全通道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安全出口指示正确清楚。

4.1.1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够解决的火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1.12 每月由酒店主持对各部门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

4.2相关表格

4.2.1《安全检查记录表》

4.2.2《整改通知书》

第11篇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一、消防设施:

1、灭火器:首先对原有的灭火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必须换。

a、设置在教室、宿舍、办公楼的走廊上,实验室、多功能教室、会场、厨房等特殊场所室内,以及其他需要的重要部位。

b、标准:一般是4kg或大于4kg的abc干粉灭火器,两个灭火器为一组,厨房必须配备一具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c、固定在位置明显的墙体上或摆放在灭火器箱内,并在上方用明显的标识标注“灭火器”“灭火器使用指南”与“灭火器检查表”(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下方用黄、橙、红等颜色鲜明线条等标出警示线。

2、消火栓:对所有消火栓进行试水检查,并检查箱内的消防卷盘、水带、水枪等设施,不合格的产品必须换。

a、消火栓下方地板上应画出长方形警示线,尺寸为50cm_80cm(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适度调整警示线尺寸,但本校内尺寸应统一)。警示线内不应堆放物品。

b、消火栓箱上贴消防知识宣传画,宣传画上除必须用红色醒目大字标注“消火栓、火警119”外,其余可自行设计。(备注:需留出小口,方便打开消火栓箱。)

c、消火栓旁边配备“消火栓操作方法”与“灭火器检查表”(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完毕,贴封条,封条上盖公章、写明日期。

3、应急灯:安全出口正上方、疏散楼梯的每一层、疏散通道等位置,均应设置应急照明灯。

4、安全疏散标志:疏散走道、转角处等均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处设置“安全出口”标志,标志必须可直接接电源。

二、各室设置:

1、校门口值班室、宿舍值班室

a、均有“消防器材柜”,器材柜上标注“消防器材柜”,柜内配备“手电筒、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头盔、战斗服、灭火器”等,各学校可按本校实际情况增加器材,按值班人数配备。每周检查一次,并在旁边的“器材检查表”上标明(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

b、墙上有“义务消防队结构图”“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学校室外消火栓平面图”“学校室内消火栓平面图”。(备注:建筑物较多的学校可将“学校室内消火栓平面图”装订成册,放在校门口值班室。)

c、设有“每周消防安全检查登记本”,内容包括每周对校园内消防设施检查的记录。

2、教学楼

a、每层均有“教学楼疏散示意图”,可在每层的教学楼疏散示意图中标注本层室内消火栓位置。

3、宿舍楼

a、每层均有“宿舍楼疏散示意图”,可在每层的宿舍楼疏散示意图中标注本层室内消火栓位置。

b、每一间宿舍门口用带箭头的卡片表明疏散方向,或者在每间宿舍内贴“疏散示意图”。

c、每间宿舍应张贴警示标语,上面应包括哪些电器容易引起火灾、使用电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禁止使用明火等内容。

4、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例如:实验室

a、用明显的标识标注室内存储了易燃易爆物品。

b、按照储存的化学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5、食堂、多功能教室、会议室等

a、室内每个安全出口都要用“安全出口”警示标志标明,在需要的位置应配备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必须可直接接电源。

b、每个门口都有“安全疏散示意图”。

6、行政办公室

a、张贴“消防安全管理架构图”“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消防安全指导员”。

7、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室

a、应设有:消防安全知识、火灾案例等多种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图,悬挂“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张贴参观安排表。

b、室内配备电视机或电脑,播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片。

c、常用消防设施实物与配套说明。常用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标志、消火栓及其内部配件、灭火器、自救式呼吸器、逃生软梯、缓降器、报警器、火灾探测器、应急灯等。

8、校园广播站、电视台

a、定期播放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节目,在“节目播放表”中体现。

三、其他:

1、在校园内的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栏”。

2、除楼梯外,疏散通道中有一、二级台阶的,用颜色鲜明线条或“警示带”等标明楼梯台阶。

3、在相应的房间内悬挂相应的规章制度,例如:在消防安全培训室悬挂“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第12篇 某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__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内容

2.1 安全培训

2.1.1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2.1.2 对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2.1.3 制定培训计划,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同时,熟练掌握发生一般火情或重大火情时处置方法。

2.1.4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2.1.5 消防控制中心等特殊岗位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2 安全检查

2.2.1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2.2 安全办公室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区域进行防火检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2.2.3 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接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后,应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应及时上报。

2.2.4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2.3 安全疏散

2.3.1 始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2.3.2 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2.3.3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2.4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

2.4.2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4.2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定期做好消防检查,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

2.4.3 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防控制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2.4.4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维修。

2.4.5 发现火灾时,要及时启动消防预案。

2.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2.5.1 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发现异常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2.5.2 消防设施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县级消防安检管理部门负责。

2.5.3 消防器材管理

2.5.3.1 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普查换药。

2.5.3.2 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5.3.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2.5.3.4 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火栓。

2.6 用电安全

2.6.1 严禁随意撕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6.2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景区电工负责。

2.6.3 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2.6.4 禁止私用电饭锅、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13篇 企业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1.2.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

1.1.安全组、养修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1.2.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厂

内容: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人员及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3.各部门要单独成立义务消防分队,分队队长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担任;

4.义务消防队(包括部门分队)由灭火组、警戒组、疏散组、破拆组及医疗救护等组成,每组成员视情况而定;

5.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培训,熟悉各自业务、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举行二次消防演习,以检验消防队员及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以便火警发生时,能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动用;

8.消防器材及设施严禁任何人挪动,挪用和破坏;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10.不准占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周围1米范围内的地方;

11.不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设施及器材要经常检查、更换、补充、以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专人负责、定点存放,依照危险物品的管理原则,加强管理。

第14篇 某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格式怎样的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____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内容2.1 安全培训

2.1.1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2.1.2 对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2.1.3 制定培训计划,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同时,熟练掌握发生一般火情或重大火情时处置方法。

2.1.4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2.1.5 消防控制中心等特殊岗位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2 安全检查

2.2.1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2.2 安全办公室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区域进行防火检查。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2.2.3 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接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后,应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应及时上报。

2.2.4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2. 3 安全疏散

2.3.1 始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2.3.2 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2.3.3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2. 4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

2.4.2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4.2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定期做好消防检查,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

2.4.3 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防控制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2.4.4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维修。

2.4.5 发现火灾时,要及时启动消防预案。

2. 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2.5.1 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发现异常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2.5.2 消防设施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县级消防安检管理部门负责。

2.5.3 消防器材管理

2.5.3 .

1 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普查换药。

2.5.3 . 2 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5.3 . 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2.5.3 .

4 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火栓。

2. 6 用电安全

2.6.1 严禁随意撕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6.2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景区电工负责。

2.6.3 各部门下班后,该 的电源应予以 。

2.6.4 禁止私用电饭锅、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15篇 液化气站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细则

一、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液化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岗位和逐级责任人职责。应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二、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

液化气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三、有消防档案

液化气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液化气站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十)其它应备案的记录。

四、有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液化气站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予以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五、有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

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液化气站负责落实,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六、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15篇

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等有关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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